
读后感(1500字左右)
红岩》读后感这是一部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
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
1949年11月27日,重庆解放前夕,这里却奏响“国际悲歌歌一曲”,200多名戴着脚镣手铐的共产党员、革命志士、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包括只有10岁的 “小萝卜头”宋振中),遭到了国民党军统特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鲜血染红了歌乐山下的步云桥、渣滓洞、白公馆、松林坡、梅园......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组革命英雄的群体形象。
这些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
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
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
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
所有这一切,让人多么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红岩》里面都是一些真实的人和事情,而这些人和事情同一个年代、一个时代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祭苍生”,“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
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而在这些思想当中,所实践的都是具体的人,而这些人都不是当时一些家庭条件困难,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
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这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
人应该怎么去奋斗
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
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红岩》里的人物原型--歌乐山的烈士们是一个奇特的英雄群体和文化群体,他们几乎人人会写诗。
在那毛骨悚然的人间地狱里,他们拿起笔做刀枪,刺向黑暗的社会和凶残的敌人。
“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国旗,那我们该怎样让我们的国旗更加鲜艳
在我们享用现代文明的时候,能够忘记和平的生活源于血染的历史吗
能够忘记曾经发生过的战争吗
能够忘记曾为此付出了生命和鲜血的先烈们吗
能够忘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庄严意义吗
不,不能,我们也没有资格忘记。
先辈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和幸福,现在他们都已没入历史的长河中,那剩下的,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
鲁迅的《野草》议论文读后感1500字
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说,堪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
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
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
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
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
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
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
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
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
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
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
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
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
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
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
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
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
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
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
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
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
“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
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
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
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
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
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 “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
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
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
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
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
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
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草房子读书笔记1500字左右,不要读后感,要原文摘抄的
第一篇看完前四章,我有些被感动了。
接下来,我进入了第五章油麻地家底最厚实的一 家,就是杜小康家。
我反复把这个名字读来读去,小康,小康,
杜小康家是油麻地的首富,房子高大、结实,他家没有一寸土地,但是开了杂货铺。
杜小康有的衣服,冬季过去,棉袄一脱,就在衬衫外面,加一件不薄不厚的绒衣或毛衣,再穿一件外衣。
若天气又暖和一些,就脱掉外衣。
天气再暖和下去,就脱掉绒衣或毛衣,重新穿上外衣,直至只穿一件单衣进入夏季……,完全可以根据天气的冷暖来增减衣服。
杜小康和桑桑是死对头,在杜小康的家产全都没有了,还欠着别人钱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的矛盾才彻底化开。
孩子们的友谊始终都是宝贵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这么一次大风大浪,把杜小康的家产都卷走了,让杜小康从首富变成了普通人还要低一层的人,他们家还欠着人家债呢。
我又马上进入了第六章。
看到这个名字,我有些好奇,到底是什么呢
细马
这是什么啊
左思右想想象不出来,我就毫不犹豫地开始看故事。
与桑桑家关系最密切的人家,是邱元龙邱二爷家。
邱家也是个家底厚实的人家。
邱二妈是邱二爷的妻子,是油麻地有名的俏二妈。
油麻地的人们都说,邱二妈嫁到油麻地的时候,是当时最美的女子。
邱二妈现在虽然是五十多岁的人了,但依旧很有光彩。
邱二妈总是一尘不染的样子,她的头发天天都梳得很任务,搽了油,太阳一照,发亮。
邱二爷和邱二妈建了一个很好的家:好房子、好庭院、好家什。
但是,没有孩子。
邱二爷就从邱大家继过来一个儿子,名叫细马,邱二妈看这男孩的外表,觉得细马长大了一定是个有力气的大男人。
可她又犯难了,细马太小啦,不能给他们带来些什么。
因为邱二爷已经把细马的户口迁出来了,所以细马留了下来。
一天,邱二爷的家竟然沉下水了
邱二爷未等到春季来临,便去世了。
细马也坐车回家去了。
在第三章之后,第七章是。
一定又是关于白雀的故事吧。
我想。
蒋一轮烧掉了他和白雀那些日子偷偷往来的信,但没有烧掉他的记忆和思念。
刚开学没几天,蒋一轮就惹上了大麻烦。
班上有一个男生叫戚小罐,是一个很喜欢上课吃东西的男生。
有一次,戚小罐上课吃白薯,“咔嚓咔嚓”响,蒋一轮实在忍不住了,把戚小罐拎起来罚站。
戚小罐左右摇晃,蒋一轮火气大了,一把将戚小罐的白薯扔出窗外。
戚小罐在一旁叫唤着:“我要我的白薯,我要我的白薯……”蒋一轮一把将戚小罐推出门去,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戚小罐竟然扑通一声跌倒在门外的砖地上
蒋一轮好事慌了,那时的戚小罐,面如死灰,双目紧闭,,完全不省人事。
戚小罐被送到了医院,戚昌龙可是不好惹的人物,戚小罐的母亲,被当地人称“黑奶奶”,想必一定很可怕。
戚昌龙到处找蒋一轮,白雀赶紧过来问桑桑蒋一轮身在何处,桑桑如实回答。
不久,白雀就要和谷苇结婚了。
后来,白三和白雀看不惯谷苇,婚事取消了。
蒋一轮也跟别的女人结婚为伴了。
但那笛声,一直漂浮……多么凄美的故事呀,我看了表示非常遗憾。
第五章过后,第八章是。
杜小康除了带父亲治病,就是去红门那儿。
杜小康一心想要读书,可是他们家没钱,还欠着债。
杜小康没办法,就偷了班里一位女同学的课本,被桑桑发现了,但桑桑保证不说出去。
可是,杜小康只能跟着父亲放鸭。
鸭子下蛋了,杜家里弥漫着欢乐的气氛,但是……杜小康一家要离开这里了。
杜小康在就别之后,又回到了油麻地,和以前完全不同。
杜小康看了十几年的红门,也消失了。
第九章是这本书里面的最后一章了。
油麻地的人们谁也不知道,桑乔是从外面调来的,从前他出身卑微,家境贫穷。
桑乔不喜欢跟着父亲打猎,他喜欢读书识字,他说话虽然结巴,可学校缺教书先生的时候,他竟然被人想到了。
桑乔很快向人们证明他是一位出色的教书先生,他一个一个台阶上升着,直至成为一个小学校长。
在一天夜晚,桑桑的脖子肿了起来,桑乔带着桑桑去大医院进行治疗,医生表示无能为力。
后来,桑桑的肿块竟然奇迹般消失了
一切,又回到了从前。
真是完美的结局啊
质朴的友谊,催人泪下的亲情,对生活的坚信,这些香味久久地从我爱看的一本书里弥漫出来,让我感动,让我赞叹,让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
这本书就是曹文轩伯伯写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草房子》语言优美,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我刚一翻阅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小说主要描写了一位名叫桑桑的男孩跟随父母来到了他父亲出任校长的油麻地小学读书。
桑桑在这片温馨美丽的土地上度过了他那精彩的六年小学生活。
在这漫长的六年里,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平常,但又感人肺腑的故事。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主人公桑桑。
桑桑与别的孩子不同,不是因为他是校长的儿子,而是因为桑桑就是桑桑。
他是个调皮的孩子,既喜欢捉弄人也经常帮助人。
他还常常异想天开,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
在夏天的时候,他看见人们总是用大棉被把那些冰棍包在棉被里面,于是他就找来了棉衣棉裤穿在身上。
到了学校以后,他在老师和同学面前可真是出尽了风头。
有一次,他看见船上的渔民们用渔网捕了许多条鱼,桑桑一不做二不休,把自己家的蚊帐剪开做成渔网,还捕了不少鱼;一次,他又将一个崭新的橱柜砸了变成了一个鸽子窝吊在墙上,为他心爱的鸽子安了一个舒适的家,还感觉很自豪……除了桑桑,文中的杜小康也让我感受很深。
杜小康家本来是油麻地小学里最富有的,优越感极强的他让人感觉总是有些傲慢。
可一场飞来横祸,却使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杜小康因此失去了读书的机会。
父亲病倒在床上,杜小康只能去放鸭了。
艰难的生活磨练使他快速成长,变得坚强起来。
看了杜小康的遭遇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不应该放弃。
一旦放弃了,我们就等于已经选择了失败;而我们如果能坚持下去,“阳光总在风雨后”,我们一定看到成功的曙光
其实,在《草房子》里,我们还能体会到人类许多美好的东西??自尊、善良、友谊、关怀、感恩……小女孩纸月对生活的那种积极乐观的态度,为他人着想的品质让人赞赏;自尊心强的秃鹤不顾严寒卖力的演出令大家掌声雷动时,我们为他自豪;桑桑的父亲桑乔为了医治儿子的病,背着儿子四处奔波的情景让人感动……合上这本书,我的眼前还不时浮现出孤独而要强的秃鹤,温柔可怜的纸月,固执而又善良的秦大奶奶,喜欢精打细算的细马,爱子心切的桑乔……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那么栩栩如生,他们的真、善、美深深地感动着我,鼓舞着我。
这真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好书
第二篇文中的佳句:1夕阳正将余晖反射到天上,把站在砖堆顶上的细马映成了一个细长条。
余晖与红砖的颜色融在一起,将细马染成浓浓的土红色...... 2..那是一九六一年八月的一个上午,秋风乍起,暑气已去,十四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那一片草房子中间最高一幢的房顶。
他坐在屋脊上,油麻地小学第一次一下子就全都扑进了他的眼底。
秋天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梧桐的枯叶,正在秋风里忽闪忽闪地飘落。
这个男孩桑桑,忽然地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地呜咽起来。
明天一大早,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未醒来时,就将载着他和他的家,远远地离开这里——他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 3.墓前,是一大片艾,都是原先的艾地移来的,由于孩子们天天来浇水,竟然没有一棵死去。
它们笔直地挺着,在从田野上吹来的风中摇响着竹子,终日散发着他们特有的香气。
4他朝天空望去,天空干净得如水洗刷过一般。
月亮像是静止的,又像是飘动的……月光下,桑桑远远地看到了蒋一轮和白雀。
蒋一轮倚在一棵树上,用的还是那个最优美的姿势。
白雀却是坐在那儿。
白雀并没有看着蒋一轮,用双手托着下巴,微微仰着头,朝天空望着。
月亮照得芦花的顶端银泽闪闪,仿佛把蒋一轮与白雀温柔地围在了一个梦幻的世界里。
5当桑乔背着桑桑踏过松软的稻草走进校园里,桑桑看到了站在梧桐树下的纸月:她的头发已被雨水打湿,其中几丝被雨水贴在了额头上,瘦圆的下巴上,正滴着亮晶晶的雨珠。
6窗外就是河。
桑桑坐在窗口,一边继续吃烀藕,一边朝窗外望着。
岸边有根电线杆,电线杆上有盏灯。
桑桑看到了灯光下的雨丝,斜斜地落到了河里,并看到了被灯光照着的那一小片水面上,让雨水打出来的一个个半明半暗的小水泡泡。
他好像在吃藕,但吃了半天,那段藕还是那段藕。
7温幼菊会唱歌,声音柔和而又悠远,既含着一份伤感,又含着一份让人心灵颤抖的骨气与韧性......这是一只红泥小炉,样子很小巧。
此时,炭正烧得很旺,从药罐下的空隙看去,可以看到一粒粒炭球,像一枚枚蛋黄一样鲜艳,炉壁似乎被烧得快要溶化成金黄色的流动的泥糊了。
7立在炉上的那只黑色的瓦罐,造型土气,但似乎又十分讲究,粗朴的身子,配了一只弯曲得很优雅的壶嘴和一个很别致的壶把。
8.没有一丝风,一株株桑树,好像是静止的喜欢的理由:运用清新典雅的文字,富有诗意,以善于异想天开、顽皮淘气的桑桑的成长为线索,但讲述的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故事。
每一章都是独立的,分别主要讲述一个孩子或大人的故事,桑桑经历了其中一部分,也是心灵记录者。
随着一个一个的人物清晰地出现在我们的眼前,一个一个的故事依次展开,各自发展又最终交叠在一起,我们仿佛看到一幅被慢慢铺开的卷轴画。
这实在是一幅美丽得令人屏吸的人生画卷
交流想法: 儿童文学评论家张美妮教授有一段很精彩的评述,我干脆抄录在这里: “当我们一页页、一章章地读着这部小说时,闪耀在眼前的是一道道满盈爱心和可贵人格的光彩。
试看桑桑和女孩纸月两小无猜的纯真友谊,以及他在病中所感受到的人间真情;迷恋土地、几近矫情的秦大奶奶最终对‘占有’了她的土地的小学校、小学生所捧出的深深的爱;有残疾的秃鹤护卫自己人的尊严义无反顾的执拗;倔犟的细马咽下委屈,在本可继承的房产荡然无存之时扛起生活重担,为养父母重建家园的坚毅;遭受家庭变故,跌进生活谷底的杜小康拼搏逆境的顽强等等,都与我们真诚团结、不畏艰难挫折、奋发进取的时代精神接合,也与人类自强不息、不断发展自己、开创未来的文化精神价值取向相通。
朝花夕拾 读后感 1500
朝花夕拾2010.7 暑假作业词+句赏析+段读后感(按留作业的顺序)范爱农寒素 拮据1.这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藐视。
”范爱农冷漠外表下对时势现实的焦虑、担忧、沉思甚至不满。
2.不知怎地我们便都笑了起来,是互相的嘲笑和悲哀。
写出我们当时的生活状态都不太好。
为下文做铺垫。
3.我疑心他是自杀。
写了我的疑惑,对他死的怀疑,是对当时社会的不满。
4.我非常愤怒了,觉得他简直不是人写出我的愤怒,对他的不满为后来态度的转变做了铺垫。
5.互相熟视了不过两三秒钟,我们便同时说说明了我们对对方记忆的深刻…是因为当时的环境原因…写出社会的阴暗同乡会争执,初识范爱农,表现他的冷静、深刻。
他们酒楼叙旧。
表现范爱农找不到革命之路的苦闷。
报馆案风波,范爱农觉得革命令人失望,陷入更凄苦的境地。
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他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在范爱农身上鲁迅看到了那一代处于彷徨、苦海中的知识分子的身影。
从《范爱农》一文可读出鲁迅先生对辛亥革命这一重大事件的深刻反省。
鲁迅意识到民族的觉醒,首先应该是人的觉醒,只有这样,民族才会有一线光明、希望和生机。
这一段反映了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满清政府,但整个国家机制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二十四孝图蓄意忤逆1. 只要对于白话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
文章开始时这句话出现了两次,写出他此时激动的心情,是对中国推广白话文的希望。
2. 我们那时有什么可看呢,只要略有图画的本子,就要被塾师,运用对比手法,写了自己以前的状况和现在孩子们的,突出孩子们现在已经很幸福了。
3. “人之初,性本善”么
用设问手法引出下文,体现作者语言的多变性…说出人不一定善4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
这一句在段中,承上文的故事,启下文自己认为更不正常的实例…写出当时的不理解5.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说出就算小也明白,讽刺忠于封建制度的人。
从当时的儿童读物谈起,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呼吁中国的儿童应该多读好书。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 “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这一段有提出作者对白话文的赞同,对反对白话文的人的怨恨,这算是鲁迅做的最成功的事之一。
开始时激烈的语气体现了他这种思想。
后面看似平淡的叙述写出他的现实生活状态,以及推广白话文,开始革命的愿望。
文章最后点明中心,写出二十四孝图的意义。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五猖会寥寥 蹊跷1.孩子们所盼望的,过年过节之外,大概要数迎神赛会的时候了。
过年是一个非常隆重的节日,孩子们自然盼望,除了过年就是五猖会,体现了五猖会的重要性,为下文扫兴做铺垫。
2. 我忐忑着,拿了书来了。
这一句运用了心理描写,写了我不想拿又必须要拿的心情,是害怕,表现出封建教育对孩子的迫害。
3. 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
运用比喻手法写出自己的难过,扫兴,突然听说的消息让作者很难承受。
4. 直到现在,别的完全忘却,不留一点痕迹了,只有背诵《鉴略》这一段,却还分明如昨日事。
充分写出了我对背书的印象深刻,突出当时我当时悲伤的心情。
体现了对死记硬背的痛恨。
5.因为我再没有第二本了。
只有一本书,写了我的书少,表现出我对没书读的不满。
开始时写了五猖会的有趣,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又说是孩子们最期待的盛会,记叙儿时盼望观看迎神赛会的急切、兴奋的心情,为下文想去看五猖会,但要先背书和被父亲强迫背诵《鉴略》的扫兴而痛苦的感受做铺垫。
后来再看赛会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
指出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鲁迅和父亲之间小小的冲突,充分体现了鲁迅对封建教育制度的不满,以及当时想去看会不成的心情。
也写了对父亲不顾自己感受的厌烦的心理。
这一段按时间顺序,记录从兴致勃勃看会到冷淡的过程,是因为要背书的缘故,突出了封建教育对人的毒害,侧面体现了鲁迅的不满。
文中并没有反对当时教育的字眼,却把他的心理体现的淋漓尽致,这也正是鲁迅文章的高超所在。
猫狗鼠怏怏 动辄获咎1.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写猫,其实是写人,这种手法很高明。
2. 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
在段首,引出下文自己恨猫的原因。
指明自己很讨厌当时的统治者。
3.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强烈抒发了内心的情感,体现了自己的性格,有仇就报。
4. 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写出了内心的忧虑,希望中国人可以赶走侵略者。
5. 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
写了自己的希望,借猫不敢靠近,其实想说让侵略者不敢进入中国。
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噑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
仔细写了当时事件的经过,写出了对统治者的恨,体现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这一段主要分析了自己仇猫的原因。
一,由于猫要吃比它弱小的动物,比如雀、鼠,既要吃它,又不一下子吃它,先得反复盘弄、戏谑,“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
二,猫有一副媚态,它看见比它厉害的动物会害怕甚至献殷勤。
三,即讨厌猫在人需要安静时它却吵吵嚷嚷。
文章用平淡的口吻叙述,抒发了情感。
体现出鲁迅的文风,是在不明说的情况下把要说的全说出来,而且通俗易懂。
锁记裁撤 惴惴1. 衍太太却决不如此。
运用对比手法,写出当时觉得衍太太很好。
2. 可见螃蟹态度,在中国也颇普遍。
用比喻手法,写出了中国的现状,是有钱有势的人横行霸道。
3. ,“乌烟瘴气”,庶几乎其可也。
写出了作者的内心感受。
批判了中国当时的状态。
4. 看新书的风气便流行起来,我也知道了中国有一部书叫《天演论》。
铺垫下文,写了天演论的好。
对他的影响之大。
5. 听了几年讲,下了几回矿洞,就能掘出金、银、铜、铁、锡来么
批评了中国的教育,是形式上的,没有实际意义。
《琐记》的时空跳跃性比较大。
开始写的是童年在故乡绍兴的事,后来主要写在南京读书的事,最后还点到初到日本的情景。
中间着重写在矿路学堂的所见所闻。
忆叙鲁迅为了寻找“另一类的人们”而到南京求学的经过。
作品描述了当时的学堂的弊端和求知的艰难,批评了洋务派办学的“乌烟瘴气”。
作者记述了最初接触进化论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辈反对,如饥如渴地阅读《天演论》的情景,表现出探求真理的强烈欲望。
文章采取了欲抑先扬的写法,把衍太太两面三刀的性格,揭露得入木三分。
曾经游历过日本的人,要“我们”多带些中国袜和换些现银。
谁知到日本求学时“要穿制服和皮鞋,中国袜完全无用;一元的银圆日本早已废置不用了。
”说明外边的世界变化之快。
无常勾摄 稔熟1.我和许多人——所最愿意看的,却在活无常。
写了自己最爱看的是无常,为下文做铺垫。
2.人民之于鬼物,惟独与他最为稔熟,也最为亲密,平时也常常可以遇见他。
这样写的目的是说明人们都认为无常很好,引出下文见无常次数多。
3.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正面写出了无常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是真实的,惹人喜爱的。
4.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写出作者平和的心态,与世无争的向往。
5.想到生的乐趣,生固然可以留恋;但想到生的苦趣,无常也不一定是恶客。
这句话体现出作者已把生死看开,表现了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有一种痛不欲生的感觉。
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文章在夹叙夹议中,对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予以了辛辣的嘲讽。
绍兴人呼无常鬼有两种。
一种活无常,一种死无常。
那时人们最愿意看的是活无常,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活无常“活泼而诙谐”,二是形象奇特。
据旧时民间的说法,无常的职能是“勾摄生魂的使者”,面孔当然不可能是慈善的、温和的。
他绝不包庇任何人,始终是铁面无私的。
但少年鲁迅对于“死”,还不可能像晚年那么坦然。
他对无常的兴趣不过是出于少年的好奇心理。
父亲的病霍然而愈 冤愆1.我曾经和这名医周旋过两整年周旋很久,证明了医生很会捉弄人,体现了作者不满。
2.可是说也奇怪,大约后来总没有购求不到的因为医生确定病人可以高价买到药才开的药方,证明医学界黑暗。
3.可医的应该给他医治,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
这句话点名文章中心,也为下文做了铺垫,体现西医以人为本的理念4.我现在还听到那时的自己的这声音,每听到时,就觉得这却是我对于父亲的最大的错处。
作者此时才明白应该让父亲平静的离开,衍太太是害他的,但晚了。
5.我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
体现他已经看开,知道了医生的骗术。
回忆儿时为父亲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父亲的病》本来是一个很沉重的题材,但正因为鲁迅非常不满当年那些所谓“名医”的折腾人,所以行文充满了幽默,但 这一段是令人十分感动和揪心的。
虽然带有迷信色彩,但也包含着真实的父子情感。
不过,鲁迅本人对当年在父亲临终时自己的高喊,又持忏悔态度,他怪恨衍太太,如果不是她的怂恿,他不会那样大喊大叫,而应该让父亲安安静静地死去。
因此“我现在还听到那时的自己的这声音,每听到时,就觉得这却是我对于父亲的最大的错处。
”看了这些充满真情的句子,还有谁相信他对其中真实性的怀疑呢
毛概作业要写两篇读后感。
每篇不少于1500字。
求助
不能写名著什么的。
谢谢各位了
《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
》读后感中国自1840年后便逐渐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中。
在这骇人的深渊中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反封建反帝国主义的新旧民主主义革命。
并最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从此开启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路。
可是,我们的革命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很多的困难。
特别是在封建残余势力与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双重夹击之下。
在国民党新军阀的统治,即城市买办阶级和乡村豪绅阶级的统治,对外投降帝国主义,对内以新军阀代替旧军阀,对工农阶级的经济的剥削和政治的压迫比从前更加厉害。
但是,中国共产党在严峻的形式下,建立红色政权,并且使红色政权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席卷全国。
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可以通过同志的《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
》这篇伟大的文章中得到解释。
第一,国内奇特的环境。
文章中指出“国民党新军阀蒋桂冯阎四派,在北京天津没有打下以前,有一个对张作霖的临时的团结。
北京天津打下以后,这个团结立即解散,变为四派内部激烈斗争的局面,蒋桂两派且在酝酿战争中。
中国内部各派军阀的矛盾和斗争,反映着帝国主义各国的矛盾和斗争。
故只要各国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状况存在,各派军阀就无论如何不能妥协,所有妥协都是暂时的。
今天的暂时的妥协,即酝酿着明天的更大的战争。
”帝国主义和国内买办豪绅阶级支持着的各派新旧军阀,从民国元年以来,相互间进行着继续不断的战争,这是半殖民地中国的特征之一。
正是由于白色政权间的长期的分裂和战争,便给了一种条件,使一小块或若干小块的共产党领导的红色区域,能够在四围白色政权包围的中间发生和坚持下来。
而这一现象的出现的原因是地方的农业经济(不是统一的资本主义经济)和帝国主义划分势力范围的分裂剥削政策。
第二,红色政权建立地点的明智选择。
中国红色政权首先发生和能够长期地存在的地方,不是那种并未经过民主革命影响的地方,而是在一九二六和一九二七两年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中工农兵士群众曾经大大地起来过的地方。
因为这些省份的许多地方,曾经有过很广大的工会和农民协会的组织,有过工农阶级对地主豪绅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许多经济的政治的斗争。
而此刻的红军,也是由经过民主的政治训练和接受过工农群众影响的国民革命军中分化出来的。
这使得我们的红色政权内部稳定,拥有较高的革命觉悟,不至于重蹈一九二六年到一九二七年的革命,被买办豪绅阶级夺取了领导,以反革命代替了革命的覆辙。
第三,革命形式的必然选择。
中国革命形势是跟着国内买办豪绅阶级和国际资产阶级的继续的分裂和战争,而继续地向前发展的。
国内革命形式若是停滞不前,则帝国主义与封建残余势力便会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去扼杀红色政权。
但是,随着国内革命形式的发展,国内的革命热情高涨,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只有革命才能使自己从水生火热的困苦中解脱出来。
于是,小块红色区域(红色政权)不但没有被消灭,而且这些红色区域将继续发展,日渐接近于全国政权的取得。
第四,拥有必要的武装力量。
相当力量的正式红军的存在,是红色政权存在的必要条件。
若只有地方性质的赤卫队而没有正式的红军,则只能对付挨户团,而不能对付正式的白色军队。
所以虽有很好的工农群众,若没有相当力量的正式武装,便决然不能造成割据局面,更不能造成长期的和日益发展的割据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特别是南昌起义之后,共产党有个属于自己,属于人民的武装力量。
有经过了秋收起义,井冈山会师之后,共产党所能领导的武装力量更大了。
第五,共产党组织的有力量和它的政策的正确性。
坚决地和敌人作斗争,创造罗霄山脉⑾中段政权,反对逃跑主义;深入割据地区的土地革命;军队党帮助地方党的发展,正规军队帮助地方武装的发展;集中红军相机应付当前之敌,反对分兵,避免被敌人各个击破;割据地区的扩大采取波浪式的推进政策,反对冒进政策。
正是因为这些正确的策略,使数倍于我之敌,不但不能破坏此割据,并且不能阻止此割据的日益扩大。
第六,对根据地的经济与思想建设。
在白色势力的四面包围中,军民日用必需品和现金的缺乏,成了极大的问题。
因此引起工农小资产阶级群众和红军士兵群众的生活的不安。
但是共产党在根据地进行了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的土地革命,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
提高了农民革命和生产地积极性,为争取革命的最后胜利和新民主义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