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用一份《小王子》的提纲,还有下面这一篇读后感的提纲
1、论语读后感 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话,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孔子一直活到了七十二岁,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不敢说后无来者,也起码是前无古人了)。
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作为一个完全有足够的资本炫耀自己的大学问家,孔子还有必要孜孜不倦的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探索中去吗
答案是肯定的。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
因为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
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
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内容,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
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为什么相隔千年,提出的观点却是惊人的相似
毫无疑问,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
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
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这个是学问,那个不合适。
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意义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
他一方面具备着各种礼、乐、射、御、书、数的专业知识,又具备着经营管理政治的理念,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他成为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发每一个人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
这就是圣人的学习
也许我们这些凡人是永远无法领会万世师表的学习的内涵,但每一个人也许都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新的自我。
2、《大学》读后感 《大学》总结了人一生实现远大理想抱负的模式,这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修身”放在第一位,作为人生的第一大学问。
“修身” 就是我们所讲的“做人”。
一个人只有先学会了做人,然后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庭,进而才有能力去治理一个国家,达到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如果一个人没有 学会做人,连自己的事、自己家庭的事都管不好,那么,他就没有资格去做官、去治理国家,否则,将会给他人、给社会造成损害。
所以说,一个人如果不知道怎样 做人,不管他学富五车,有亿万财富,他的人生最终都是失败的人生。
正如古人所说的:“官品即人品,做官先做人”。
反过来讲,那些懂得做人,具有高尚的人格 魅力的人,则永远被怀念、被学习。
所以,古人说:“才智,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师也”。
大雁南飞就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互相协作、互相鼓励、直至实现共赢的过程。
它们总是喜欢排成“人”字飞行,在这种结构中,每只大雁翅膀的扇动都会给紧随其后的同伴增添一股向上的力量,支持它们顺利完成长途旅行。
有人这样总结说:一个团队的生命力,不是技术,不是人才,不是资金,而是共同的信念和团结一致的步调。
要做像白求恩一平的“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我们都是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这个集体中来的。
这是一种缘分,更是一种机遇,一种在履行管理职责中实现个人价值的机遇。
而集体是我们每个人施展才能和抱负的舞台,是走向成功的载体,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就能自觉地把个人 融入集体这个大家庭里,与之同喜同乐,无私奉献,贡献出自己全部的力量。
身体力行去实践。
按照日常对自己的反思以及改正计划,要毫不迟疑地付诸于行动,把自己对做人的点滴领悟,迅速运用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在运用 中学习,在实践中体会,相信一定会有明显的收获。
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人生最大的失败是自大;人生最大的无知是欺骗;人生最大的悲哀是嫉妒;人生最大的 错误是自弃;人生最大的法宝是精进;人生最大的礼物是宽恕;人生最大的罪过是自欺欺人。
希望我们都能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对人民有益的人,团结携手建设我们的美好明天
3、《中庸》读后感 这个学期,读了《中庸》,感觉收获还是很大的。
《中庸》,首先是我们《中国文化概论》课老师推荐的书目;其次,我们国学社本学期的晨读选材也是《中庸》;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以前一直知道《中庸》,想读而又没读。
《中庸》是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核心,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伟大智慧的结晶。
相传是孔子之孙子思写的经典文本,或者是秦汉时儒家的作品,被收录在《小戴礼记》中,后来独立成一书,南宋朱熹又将其分成三十三章。
初读《中庸》,感觉很迷茫,不知其所云,不是因为字难认,相反字很容易,就是意思很难理解。
而以前读《大学》,有很多生僻的古汉字,可是文章意思很容易理解。
但是,我还是坚持晨读,并查阅了一些资料辅助理解。
现在,回过头来,感觉收获还是不小的。
关于“中庸”,程颐说:“不偏不倚叫做‘中',不变不更叫做‘庸';中是天下的正道,庸是天下的定理。
”中庸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
中庸以“诚”和“中”为基本概念,叙述“天人合一”的形而上学。
故其第一章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烛照通篇。
这句话是一个垂示,犹如凤鸟衔至黄帝窗前的“五始之文”(《春秋保乾图》称:黄帝坐于扈阁,凤凰衔书至帝前,其中得五始之文焉),乃是一种瞬间绽现的文采。
是一个自天之命、由微之显、从天命之性到修道之教的过程。
书中说“性”“道”不可须臾离开自身,要从“戒慎”“恐惧”“隐显”“慎独”等方面培养自身的品德,掌握中庸之道,促成中和。
达到中和,则天地万物安处其位,万物便生长发育,生生不息。
“道”源于本身,与自我相分离,而君子要学会反求诸己才能得之。
真正的君子要做到格物致知,去外诱之私,而充其本然之善。
这种自我修养与反省的品质是我们当代大学生所必须有的。
无论遇到什么人或者什么事,不论今后会遭遇怎样的挫折,我们都要学会“反求诸己”,凡事都要从自身找原因,我们应当学习孟子“吾日三省吾身”的品质。
可是,要达到“至诚”的境界又谈何容易呀
特别是我们今天的经济化市场化的社会,达到“至诚”就更加不易。
人性是有很多弱点的,归根结底一“贪”字。
自古贪者都是活得很痛苦的。
而中庸就可以克服人性的贪,从而使人们做到知足常乐。
总之,读过中庸之后,于为人于处世都受益匪浅,受用终身。
4、《荀子》读后感 《荀子》全书三十二篇,而以《劝学》为首,非常符合修道的次第。
《劝学》又以“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开篇。
学习是贯穿修道始终的。
没有正确的见地只能是盲修瞎炼。
然而学习又得先有目标。
应该“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这也是教育的根本方向。
这种圣贤教育与功利教育的区别就是“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
” 《劝学》这篇最重要的就是讲到了明心见性的方法。
这个方法就是“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有德才能明道。
但德是一切众生所共有的,谓之性德。
然而仅有性德是不行的。
因为众生的性德被无明给蒙蔽了,无法显示其光明清净的妙用,反而显示出污浊的身心世界,令众生枉受轮转六道的痛苦。
只有依靠修德才能使性德的清净光明显示出来。
修德就是积善,积善即是明道的资粮。
善法有世出世间的不同。
这种不同固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行者自己的心志之强弱。
所以即使儒家的道,也并不是局限世间的,这种理解是非常肤浅的。
儒家之道行之极处也是可以出世的。
当然,在一切出世法中,佛教是最为高超圆满的。
“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这绝非凡夫之境界。
众生本来是神而明之的,之所以会变成愚昧,实在是性德被障碍的缘故。
因为修德而显出性德,神明不过是性德之用而已,荀子知晓其是自得,非从外来。
“圣心备焉”,圣心即是真心,“备”者恢复也,去妄显真。
荀子所在的时代,佛教尚未传入中国,但绝不可说中国即无悟道者,佛经亦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荀子可谓无师自悟,但其之所以能够悟道还是因为其修学暗合道妙。
宣化上人曰成就之后,荀子再谈到了其境界“天见其明,地见其光”。
天地间纯是一片光明,由此可知荀子的证量一二。
最后荀子以“君子贵其全也”作结,勉励后学勿得少为足,当勤精进。
5、《老子》读后感 《老子》又称作《道德经》,是先秦道家的基本典籍,相传为战国时期楚国的老聃所作。
老子的言说代表了他对当时政治的反对,和传统政治社会制度的反对。
一、老子对道、德的理解。
老子把天地万物之生的总原理称为“道”,而且老子认为道的作用,是没有意志的,是自然如此的。
万物之所以成为万物的原因就在于道。
《老子》第一章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这是老子对“道”的一个总的理解。
在老子看来,“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恍恍惚惚的东西。
道,无形无状,是宇宙唯一的存在,“先天地生”,为“万物之始”,是一个终极实在,是万物的根源。
并且在本质上道是不可界定和不可言说的,不能以任何对象来限定它,我们也很难将其特性用语言表达出来。
而老子对“道”的称谓也有很多,包括“无”、“朴”、“一”等。
道是一种无限的、无终止的状态,是一切事物产生的源泉。
“道”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在永远不停息的,流转与变迁的过程中。
“道”还可以视作阴阳、刚柔等两相对峙的力量、事物、原理之相互转化。
在“有”、“无”这两个概念上,老子认为无是对于具体事务的有而言的,所以无并不是零或什么都没有的意思。
“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老子对于道“无”的外表的形容。
二、老子宇宙事物的变化的看法。
老子认为,事物的变化规律可以用“常”。
“常”具有普遍永久的意思,所以“道”也可以称为“常道”。
而从常道内除的“德”,可以称为“常德”。
而称道为“无”,就又可以称“常无”;称道为“有”,又可以称为“常有”。
老子认为“知常为明”,知道明白“常”的人,依常来规范日常的行为,不轻易为自己谋私利,就可以称为公了。
“知常”指的是依之而行,则又可以称之为“袭明”,或“习常”。
而如果我们不知道宇宙间事物变化的规律,而违背规律,任意而为,是不利于事物的正常发展。
而事物的变化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当一个事物的发展如果达到了极点,则必然会向事物的相反方向发展。
老子称为“反”或“复”。
所以老子才有“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和“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这样的论述。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
他对“道”的论述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法。
在为人处世方面,“不盈”、“不争”的思想,对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人们压力缓解有一定的作用。
6、《离骚》读后感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离骚》是一篇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气息的高度艺术性的抒情杰作,它奠定了中国诗歌史上浪漫主义传统的基石,被后世视为浪漫主义的源头。
受楚地巫文化传统的影响,屈原凭借其自由奔放的想象力,以其波诡云谲、变化莫测的神来之笔,将神话传说中的云龙凤鸟、神女天帝,自然界中的香草佳木与现世人间的坎坷际遇糅合错综在一起,在幻想与现实的水乳交融中,创造了一个奇伟瑰丽,迷离缤纷,高远玄邈的艺术世界。
浪漫幻境中的求索既是屈原内心冲突、苦闷的象征,也是他坚贞执着的顽强人格的展现。
对国家真挚深沉的爱和对自我高洁人格的坚持,使屈原始终坚守理想,生死以之,最终以死殉志。
而由其心血凝成的《离骚》,也因此塑造了一个光照千古的不朽人格,千百年来一直影响着中华民族精神和人格的形成。
六朝时人刘勰曾有「不有屈原,岂见《离骚》」的评论,如其所言,《离骚》最震撼人心的就是诗人屈原自我崇高人格的充分展现,这是屈原之前的诗作中所没有的。
透过《离骚》,我们看到的是诗人披兰佩蕙,芳洁清峻的美好形象和刚直不阿,忠贞执着的伟大人格。
面对现实的污浊险恶,屈原清醒地认识到前途的艰险和命运的多舛,但他不愿屈心抑志,宁愿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九死而未悔。
诗人将自然界和神话传说中的花鸟草树随手拈来,妙笔点染,赋予其不同凡响的象征意义,如用佩饰兰蕙表现自己的高洁志趣,用香草美人象征明君,用善鸟芳草代表贤臣,而与之对立的萧艾恶禽则象征谗佞小人,由此大大增强了诗歌的艺术表现力,使全诗都充溢着精采绝艳、绚烂芬芳的审美意境,散发着迷人的艺术魅力。
屈原一心要兴国图强,实现美政,但却蒙冤被谮,眼看自己被楚王疏远,排挤出政治舞台,满腔的爱国抱负即将化为泡影,心中充满了无比的忧愁、悲苦和愤慨,「发愤以抒情」,于是便有了《离骚》这篇震古烁今的不朽诗篇。
7、《逍遥游》读后感 一、“逍遥游”——人在天地自然中的精神漫游 人教版第四册所选《逍遥游》为《庄子》一书的首篇,主旨是讲人生的境界。
在庄子看来,理想的人生境界就是人生在世能作“逍遥游”。
那么,什么是“逍遥游”呢
先说“逍遥”的语义。
在《庄子》一书中,“逍遥”一词的含义是指一个人在生活中自由自在、悠然自得的精神状态或内心状态。
《庄子》一书中,多次使用到“逍遥”一词,有时单独使用,有时和“彷徨”一词对举使用,但词义始终不变。
如“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庄子。
逍遥游》):“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庄子。
大宗师》):“逍遥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庄子。
让王》)。
故 “逍遥”的本质是指一个人自由自在、任性适意的人生状态。
其次说“游”。
“游”作为人的主体活动,既可指向人的精神,也可指向人的肉体。
《庄子》一书在使用这个词时也兼有这两个词义。
但庄子哲学是谈人的精神自由的,他关注的是人的精神活动,是要从人的精神自由中寻找人生的出路。
故《庄子》中使用“游”一词时,多数情况下是指向人的精神活动,是指人与自然万物融为一体的“精神漫游”。
“逍遥游”中的“游”也是如此。
“游”是心游,是让心游于“无限时空”中的精神漫游,是让心同“道”、“造物者”、天地自然进行的交游、交往,也就是《庄子。
天下》中所说的“独与天地精神往来”。
在这样的精神活动中,人与自然融为一体,达到了“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
齐物论》)的泰然状态,从而获得了心灵的自由安宁。
这样的“游”才“逍遥”。
二、“至人”“神人”“圣人”——精神自由的“逍遥”者庄子世界观、人生观的核心是“道”论。
庄子认为,“道”生天地万物,“道”使天地万物生灭流变,无穷无尽。
天地万物(包括人类在内)无论以怎样的形式存在,也无论发生怎样的变化,都是这个“道”运行的结果,也是这个“道”的具体表现,这叫“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庄子。
至乐》)。
“道”的本质特征就是自自然然,无为无不为,无目的又合目的。
人类是顺“道”而生的,所以人的生存,在本质上亦如自然界中的动物植物甚或无生命的天地日月一样,本属自然,无目的又合目的,无所为又是自然天成的。
在《庄子》一书中,“真人”也被称作“至人”“神人”“圣人”。
因为“真人”是依乎天道、顺乎人性自然地活着,达到了至道至性的境地,故庄子又称其为“至人”:“真人”在人世间顺性自然,无为无不为,超凡脱俗,故庄子也称其为“神人”:“真人”是领受了天道自然之精髓的人,在世间生活已无所不通,《说文解字》说:“圣者,通也”,故庄子还把“真人”称作“圣人”。
《逍遥游》中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三者名殊而实指为一。
“无己”是忘我后的任性自然,“无名”“无功”同样是忘我后的任性自然。
这三种状态都是人在体道自然中无为无不为的泰然人生。
唯其如此,“至人”“神人”“圣人”才能“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而“无所待”,才能在人生中作“逍遥游”。
8、《秋水》读后感 庄子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中主张道家学派思想的代表之一。
他写的文章比较浪漫,也非常大气。
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了他其中一篇著作《秋水》后的一些感悟。
文中的涵义主要是在说明我们人应该以何种心态去处事的道理,即作为人不能怀有“自高自傲”、“贡高我慢”不利的心态。
在《秋水》中也有很多句子可以和现在生活中我们人与人之间关系做对比。
例如:“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善为尽在已”。
这句话的含义即:河伯一向以为他所在的黄河是天下最大的,水势很大,以为天下所有的水全都是流向黄河的,于是自己就非常得意,而导致河伯产生傲慢之心。
其实,这就与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些情况相同,也是我们常常碰到的事。
当一个人成就了一点事业,或得了一些什么小名利,就会认为自己很了不起,夸大自己的功劳,一自我为中心,然而轻视他人,这正是因为他还没有在外界碰见比自己更厉害的人,所以才会在界内自高自傲。
假如哪天让他到外界去出差或辩论问答,遇见比自己更高一层的人,这个时候就会认为自己还不如他人,所以说我们人,在还没有亲自接触到界外之事时,就不能以为自己很伟大。
因为你一旦看见别人比你更厉害、比你更强大时。
你就会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微不足道。
我们应该保持“中道”,不能被名利之事所牵引,否则你将会被比你更有见识的人讥笑轻视。
我们只有在“中道”的界线上,才能获得更好的学修。
同样的道理,我们作为一个佛教僧,对于一个邪知邪见深的人,我们不能急于马上给他讲佛法之奥妙,因为这种正知正见可能会令他不但不能接受,反而会认为我们也是魔,令他生气毁谤,这只能等他的因缘成熟了,能够接受真理的时候,我们再去引导他也不迟,这也就是说,当我们要去引导一个人的时候,首先必须观察对方的根机是深、是浅,并且要看他对我们所说的法是否应机,这样才能有所收获。
庄子的《秋水》让我看到了大智大美,道理与思想的引发,也使我的人生能够渐渐趋向一种更高更美的境界。
9、《归园田居》有感 好友金铭曾一再推崇,干国祥先生新近上的《归园田居》是其所听过的课当中最好的,此课好到什么程度
用金铭自己的话来说,“课后一小时没有说一句话,当天中饭都没有吃”——因为一直沉浸在课带给他的震撼中。
金铭读课多矣,一般的课自是难以让他有如此的感触,此课一定有其独特之处,我想。
于是从金铭处拷贝干先生的课,等心静下来了,再虔诚地打开聆听。
长假的最后一天,什么事情都没有安排.用过早餐,先做起了预习功夫:找来陶渊明的《归园田居》开始研读,试着对诗有自己的“前见”。
诗不深 ,很好懂。
如何让初二年级的孩子理解此诗的意蕴,这想必是学习此诗的难点,干国祥先生是如何带领孩子们走进陶渊明的诗歌境界的呢
带着这个悬念,我开始了观课。
课的前半部分,干老师由交代背景开始,将《归园田居(其一)》做了解读,让学生明白陶渊明归隐山林的缘由——为了挣脱羁绊心灵的藩篱,回到大自然中,做心灵的主人。
接下来释词,梳句,朗读。
经过了20分钟的稍嫌平淡课堂之后,精彩开始了。
干国祥先生设置了好几层冲突,让看起来有些平淡的课堂,有了波澜。
“这首诗写的是不是一个农民的勤劳生活
”(大意)这一问,将孩子们的认识提升了一层,因为对于孩子来说,这首诗很容易被误读成歌颂农民的勤劳生活。
干老师抓住关键词句,让孩子们明白了,诗所描述的是一个厌倦官场渴望回到大自然的士大夫回归田园的情形。
而接下来的问题,则是本课最为关键的一问:“那么,我问同学们,你赞成他这样的生活方式吗
这样的诗在今天学,有着怎样的意义
”妙哉
此问直接击中了要害。
是啊,在今天,我们学习《归园田居》,究竟有什么意义
干老师不愧为高手,他借助一个八卦图,让孩子们充分选择。
并讨论。
学生开始积极思维,有说学这首诗没有多大意义的,有说有意义的。
经过师生的讨论,孩子们达成了“临时性共识”——陶渊明那种不为世俗生活沾染,追求心灵自由的思想,是值得我们永远学习的。
在此基础上,干老师提到了美国的梭罗和他的《瓦尔登湖》,然后总结出他们的精神境界:清洁思想,朴素生活,后来干国祥先生还“以己证诗”将课推向高潮。
课看到此处,我不禁拍案叫绝
《瓦尔登湖》一书,是我近日正在重读的一书。
读完梭罗的美丽文字,一股清凉的湖水仿佛汇入心间,澄澈见底,将心境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
梭罗说:“来到这片树林是因为想过一种经过省察的生活,去面对人生最本质的问题。
” 听了干国祥先生的《归园田居》,回想《瓦尔登湖》所描述的世外桃源般的风景,我不由沉思:在我们这个后现代社会里,人类现代文明改造和穿越自然环境之前,是否也该多一些自省与自察
每一个身处繁华都市忙碌在名利场的行色匆匆的人,是否也该多一些追问和反省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归园田居》和《瓦尔登湖》一样,既是属于文学家的,也是属于每个人的,既是属于古代的又是属于现代的。
读一读《归园田居》、《瓦尔登湖》,让身体与豆苗野草亲密接触,让心沾灵染一点湖水的静谧清凉,多一分恬淡与洒脱,少一分浮躁与喧嚣,这不是追逐时髦故作风雅,而是回归自我的必然。
如果人间多几处瓦尔登湖,多几个陶渊明式的“田园”,人类就会多一个安谧宁静的后花园。
10、《念奴娇》感想 苏轼的词,不论内容和形式,都不那么拘于一格。
有时放笔直书,便成为曲子中缚不住的句读不葺之诗;有些从内容看也颇为平凡。
正如泥沙俱下的长江大河,不是一道清澈流水。
但正因如此,才能显出江河的宏大气势。
人们可以如此这般地挑剔它,却总是无法否定它。
苏轼这首《念奴娇》,无疑是宋词中有数之作。
立足点如此之高,写历史人物又如此精妙,不但词坛罕见,在诗国也是不可多得的。
他一下笔就高视阔步,气势沈雄: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细想万千年来,历史上出现过多少英雄人物,他们何尝不煌赫一时,俨然是时代的骄子。
谁不赞叹他们的豪杰风流,谁不仰望他们的姿容风采
然而,长江后浪推前浪,随着时光的不断流逝,随着新陈代谢的客观规律,如今回头一看,那些风流人物当年的业绩,好象给长江浪花不断淘洗,逐步淡漠,逐步褪色,终于,变成历史的陈迹了。
浪淘尽——真是既有形象,更能传神。
但更重要的是作者一开头就抓住历史发展的规律,高度凝炼地写出历史人物在历史长河中所处的地位,真是高屋建瓴,先声夺人。
令人不能不惊叹。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上面已泛指风流人物,这里就进一步提出三国周郎作为一篇的主脑,文章就由此生发开去。
乱石崩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雪——这是现场写景,必不可少。
一句说,乱石象崩坠的云;一句说,惊涛象要把堤岸撕裂;由于乱石和惊涛搏斗,无数浪花卷成了无数的雪堆,忽起忽落,此隐彼现,蔚为壮观。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如画是从眼前景色得出的结论。
江山如此秀美,人物又是一时俊杰之士。
这长江,这赤壁,岂能不引起人们怀古的幽情
于是,由此便逗引出下面一大段感情的抒发了。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作者在这里单独提出周瑜来,作为此地的代表人物,不仅因为周瑜在赤壁之战中是关键性人物,更含有艺术剪裁的需要在内。
人间如梦,一尊还酹江月——于是只好旷达一番。
反正,过去如梦,现在也是如梦,还是拿起酒杯,向江上明月浇奠,表示对它的敬意,也就算了。
这里用如梦,正好回应开头的浪淘尽。
因为风流人物不过是浪淘尽,人间也不过如梦。
又何必不旷达,又何必过分执着呢
这是苏轼思想上长期潜伏着的、同现实世界表现离心倾向的一道暗流。
阶级的局限如此,在他的一生中,常常无法避免而不时搏动着。
词坛的新天地就是通过这些创作实践,逐步发展并且扩大其领域的。
苏轼这首《念奴娇》,正是一个卓越的开头。
至今为止,仍然象丰碑似地屹立在中国文学发展史的大道上。
《小王子》读书心得
磨去心灵的角质 ——《小王子》读书笔记 角质层是皮肤最外面的一层组织,其细胞核消失,水分少,透明状,是已死细胞构成的,是维护体内与体外环境的屏障. 小王子用自己清澈的眼睛观察成人世界,虽然那么用心,却仍然无法理解,譬如权利,譬如自以为是,譬如贪财,譬如冷漠……他多么像童年的我们,那么纯洁美好却又脆弱,或许我们都是小王子,就像我们都是彼得·潘,但是我们却放弃了魔法,长大了。
随着长大心灵也渐渐由于环境,由于他人,由于自己,学会了自我保护,学会了争夺权利,变得自以为是,开始贪财,对人冷漠……柔软而纯洁美好的心灵有了角质,角质虽然是死皮却可以保护心灵不受伤害。
——题记 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发现这个现实的世界和我们想象的世界是那么的不同,现实世界要残酷的多,不美好的多。
我们想改变它,但是太难了,于是我们放弃了;我们想和它抗争,但是也太难了,于是我们忍受了。
成长就是一次次向现实的社会妥协,每一次妥协就是一次成长。
终于长大了,在某天偶然翻开《小王子》时才惊觉自己的心灵竟然在这一次次的妥协中长了厚厚的角质,才发现长大的代价是不再拥有小王子那种柔软而纯洁的心灵。
《小王子》不是写给孩子们的书,它只是借孩子们的语言,写着有深刻含义的道理,来唤醒成人那隐藏在角质下的心灵。
作者在故事开始前的“献给列翁·维尔特”里写道“我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了一个大人。
我愿意把这本书献给儿童时代的这个大人。
”本来童话天然的读者是孩子们,可作者却把他献给一个大人。
为什么呢,因为这的确是一部写给大人的书,一部以孩子的单纯心灵为参照来提醒“大人们”不要迷失心路的书,也是以部只有“大人们”才能真正理解真正领悟其妙处的书。
作者在这里就把《小王子》的读者群划分清楚了。
当然孩子们一定会对其中的某些元素感到兴趣,比如它有趣的漫画,它的拟人的手法,它的朴素的语言,而且主人公还来自外星球,可孩子们的心还只是一味的单纯,而不是曾经沉溺世俗而后返璞归真的单纯,他们还不懂得成人的心路历程和成人心灵的结构,所以他们不能会心的理解这本书。
而它真正的魅力所在是它像一面镜子,一面有魔法的镜子,只有在失去童心的大人使用时才会施出魔法的镜子,它会让你看见自己的心正在变的角质密布。
这时失去童心的大人才能听懂小王子的故事,才能体会作者的写作意图,才会明白作者失去小王子的无可奈何和悲伤,以及继续生活下去的坚强。
心灵上厚厚的角质究竟给我们挡住了什么
灵性 作者在故事一开始就写道:“我把我的这副杰作拿给大人看,我问他们我的画是不是叫他们害怕。
他们回答我说:‘一顶帽子有什么可怕的
’我画的不是帽子,是一条巨蟒在消化着一头大象。
于是我又把巨蟒肚子里的情况画了出来,以便让大人们能够看懂。
”可小王子一眼就看出来了:“不
不
我不要蟒蛇臀大象。
一条蟒蛇,太危险了。
一头大象,又太占地方。
”小王子有着让人惊奇的灵心彗性。
当“我”不胜其烦,敷衍地给他画了只四方箱子,说绵羊就在里面,小人儿竟然笑逐颜开,他真能“看到”里面的羊
而“我”已经看不到了。
这就是成人与小孩子的不同。
从这样对比看,小孩子是更聪慧,更灵通的一种生物,又一种似乎与生俱来的直觉透视力。
而年龄渐长之后,我们的这一“灵孔”就慢慢闭塞,一直什么事情都要孩子们“一遍又一遍地给他们解释”,解释了还不懂,还自以为是地训斥人,真是顽冥不化。
纯真 小王子是以爱、美与诗意为价值中心的。
爱、美、诗意只和纯真相伴,在成人世界世俗功利的价值观中是找不到纯真这种好东西的。
因为小王子是纯真而布夹杂任何的功利目的,因此某星球的地理家要求他讲述他的星球时,说:“我还有一朵花。
”地理学家说:“花我们是不编录的。
”小王子的回答是:“为什么
花最美了
”事物在他眼中只有“美”与“不美”之分,而没有“有用”和“没用”之别。
纯真使他对什么事“正经”什么是“不正经”有和大人们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他对那些“正经人”有很尖锐的嘲讽,“我到过一个星球,那里有一位红脸先生。
他从来没有嗅过一朵花。
从来没有望过一颗星星。
从来没有爱过一个人。
除了加法以外,从来没做过别的事。
整天像你一样反复说:‘我是个正经人
我是个正经人
’神气活现,自命不凡。
但他不是个人,是个蘑菇
”呵呵,作者写的多么好啊,那些丢失纯真只追逐功利的人已经不是人了,而使蘑菇。
小王子每天的正经事就是打扫他的星球、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忧郁的时候看落日。
可大人们呢,整天在幻想着金钱、权利、荣誉,茫茫然追求着这些身外之物而不知所终。
可是仔细想起来,生命里还有比爱、美和诗意更有价值的东西吗
还有比享受星光、泉水和日常劳作更美丽的事吗
大人们在忙忙碌碌中忘记了生活中这些最简单最本真的享受,是多么不明智啊
他们是些“不懂生活的人”,没有正确的价值判断的人,正如书上有一段所说的,是写除了对数字以外对什么都没有感觉的人。
“比如说你对大人说:‘我看到一幢漂亮的房子,红砖砌的,窗前有天竺葵,屋顶上有鸽子……’他们想象不出房子是什么样的。
要是说:‘我看到一幢房子,价值十万法郎。
’他们会惊呼:‘多漂亮啊
’” 除了对数字以外对什么没有感觉的人,实际上就是丢失了纯真的人。
执着 小王子很执着,小王子提问后如果没有得到答案便不会罢休,书中多次提到,似乎作者痕注意强调这一点。
这样的执着在我们都是孩子时表现的很明显,几乎每个孩子都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但很多大人时不怎么喜欢这样的孩子的,觉得问题太多了很烦,其实有时大人表现出很烦的样子是因为自己也不知道孩子问题的答案,但直接说:“不知道”又觉的丢脸,就直接表现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让孩子噤声。
我小时候就遇到这样的事情,次数多了我就渐渐变得不执着了,但意外得到大人的夸奖,他们认为我开始懂事了。
我想放弃执着就是我变成人的开始吧。
爱 爱是上帝赐予人间最伟大的神迹,因为有爱这个残酷的世界才变得可以让我们可以忍受。
但我们常常枉用了这个神迹,常常迷失在爱里,常常打着爱的名义伤害别人,就像那朵小王子爱的玫瑰花。
在小王子的星球上,有一只不知来自何方的玫瑰花,在一天的早晨,恰好在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开放了。
她已经精细地做了那么长的准备工作,却打着哈欠说道:“我刚刚睡醒,真对不起,瞧我的头发还是乱蓬蓬的……”小王子这时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爱慕心情: “你是多么美丽啊
”花儿悠然自得地说: “是吧,我是与太阳同时出生的……”小王子看出了这花儿不太谦虚,可是她确实丽姿动人。
她随后又说道:“现在该是吃早点的时候了吧,请你也想着给我准备一点……”小王子很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就拿着喷壶,打来了一壶清清的凉水,浇灌着花儿。
于是,就这样,这朵花儿就以她那有点敏感多疑的虚荣心折磨着小王子。
例如,有一天,她向小王子讲起她身上长的四根刺: “老虎,让它张着爪子来吧
”小王子顶了她一句:“在我这个星球上没有老虎,而且,老虎是不会吃草的。
”花儿轻声说道:“我并不是草。
” “真对不起。
” “我并不怕什么老虎,可我讨厌穿堂风。
你没有屏风
”小王子思忖着:“讨厌穿堂风……这对一株植物来说,真不走运,这朵花儿真不大好伺候……”“晚上您得把我保护好。
你这地方太冷。
在这里住得不好,我原来住的那个地方……”但她没有说下去。
她来的时候是粒种子。
她哪里见过什么别的世界。
她叫人发现她是在凑一个如此不太高明的谎话,她有点羞怒,咳嗽了两三声。
她的这一招是要小王子处于有过失的地位,她说道: “屏风呢
”“我这就去拿。
可你刚才说的是……”于是花儿放开嗓门咳嗽了几声,依然要使小王子后悔自己的过失。
尽管小王子本来诚心诚意地喜欢这朵花,可是,这一来,却使他马上对她产生了怀疑。
小王子对一些无关紧要的话看得太认真,结果使自己很苦恼。
(本段以上文字抄自《小王子》)这朵玫瑰像极了那种以自己的柔弱和美丽作为武器来索取无尽的爱怜的有心计的女人,小王子被她弄的不知所措,不胜烦恼。
小王子说:“我不该听信她的话,绝不该听信那花儿的话,看看花,闻闻它就得了。
我的那朵花使我的星球芳香四溢,可我不会享受它。
关于老虎爪子的事,本应该使我产生同情,却反而使我恼火……”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
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
她使我的生活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跑出来。
我本应该猜出在她那令人爱怜的花招后面所隐藏的温情。
花是多么自相矛盾
我当时太年青,还不懂得爱她。
” “再见了。
”他对花儿说道。
可是花儿没有回答他。
“再见了。
”他又说了一遍。
花儿咳嗽了一阵。
但并不是由于感冒。
她终于对他说道:“我方才真蠢。
请你原谅我。
希望你能幸福。
”花儿对他毫不抱怨,他感到很惊讶。
他举着罩子,不知所措地伫立在那里。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温柔恬静。
“的确,我爱你。
”花儿对他说道:“但由于我的过错,你一点也没有理会。
这丝毫不重要。
不过,你也和我一样的蠢。
希望你今后能幸福。
把罩子放在一边吧,我用不着它了。
” “要是风来了怎么办
” “我的感冒并不那么重……夜晚的凉风对我倒有好处。
我是一朵花。
” “要是有虫子野兽呢
……” “我要是想认识蝴蝶,经不起两三只尺蠖是不行的。
据说这是很美的。
不然还有谁来看我呢
你就要到远处去了。
至于说大动物,我并不怕,我有爪子。
”于是,她天真地显露出她那四根刺,随后又说道:“别这么磨蹭了。
真烦人
你既然决定离开这儿,那么,快走吧
”她是怕小王子看见她在哭。
她是一朵非常骄傲的花……(本段以上文字抄自《小王子》)玫瑰花也爱着小王子,却伤害了他,包裹在角质里的心灵要表达爱情的时候总会遇上这样的误会。
灵性、纯真、执着、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们心上那厚厚的角质却把这些拒之我们的心门外,让我们成为可怜人。
小王子在众星球和地球上的游历,就展现了没有这些美好东西的可怜人在世俗生活中走火入魔、迷途忘返的情形 。
在途中,小王子遇到了国王、自以为是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等,这样我们身边比比皆是的人,从外星球来的小王子为视角,放大他们滑稽和荒唐,由于夸张产生了强烈的震撼力。
这些人是什么人呢
权力幻想狂、自我崇拜狂、梦想发财狂、不能自拔的沉溺者、盲目忠于职守者、教条主义者,用小王子的话说,“大人们真是怪的没法治了”。
带着失望与好奇,小王子来到了“遐迩闻名”的地球。
地球是个什么概念呢
文中介绍到:“地球可是颗不同凡响的星球
地球上有一百一十一位国王(当然没有忘记算上黑人国王),七千位地理学家,九十万个商人,七百五十万个酒鬼,三亿一千一百万个爱慕虚荣的人,也就说是差不多二十亿个大人。
”从前面的描写看,我们知道这样的介绍无异于说地球是个可怕的“怪人集中营”了。
作品接着写到两个地球人。
一个卖解渴丸的,广告词是吃一粒可以一星期不喝水,节省“五十三分钟”,这是对我们地球上所有的科技发明的绝妙讽刺,因为所有的发明都是向着高效省时的的方向努力,可是小王子问道:“省下这五十三分钟干什么用呢
”那人说:“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小王子说:“要是我省下这五十三分钟,我就悠闲自得地朝一口水井走去……”这是一个有趣的循环。
他提醒我们有的科技的发明是与人性、人的适宜背道而驰的。
小王子与扳道工的对话,也同样有趣。
令小王子奇怪的是,这些来去匆匆的旅客,他们在找什么
他们在追什么
扳道工说他也不知道他们在找什么,他们追什么。
盲目的乘客,盲目的匆忙,这不是一个很深刻的象征吗
我们每一个来到道世间的人不就是这样的来去匆匆的旅客吗
读到这里,我觉得作者对于他笔下的芸芸众生的描画,是相当的悲悯了。
事实上,即使他在写权力幻想狂国王等形象的时候,也从来不是冷酷刻薄的,而是幽默的,温和的,待着悲悯的语调。
正如小王子所说的:“你们这里的人,在一座花园里培植了五千朵玫瑰花,还找不到自己寻求的东西”,“他们蜷缩在快车车厢里,但是不知道寻求什么。
于是焦躁不安,团团打转……”我们的生活不就常常像作者在书中举出的这些小王子觉得奇怪而又可怜的人的生活么
和自己柔软心灵隔着厚厚角质的我们,听不见来自心灵的规劝,就这样在功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离真正的生活也越来越远。
我们追逐的东西常常是得不到的,水月镜花,自欺欺人而已。
什么是通往幸福生活的秘密途径
作者给我们指出了其中的一条。
爱的困惑在小王子看到盛开的花园里有五千多几乎一模一样的玫瑰,朵朵都与他的那一朵相似时达到了顶峰,他伤心得哭了。
这时候伟大的狐狸走来了,他请求小王子“驯养”他。
他说,“驯养”就是建立感情就是建立感情联系。
在驯养之前,“你对我来说不过是一个男孩子,跟成千上万的男孩子毫无两样。
我不需要你。
你不需要我。
我对你不过是一只狐狸,跟成千上万知狐狸毫无两样。
但是,你要是驯养了我,咱们俩就会互相需要。
你对我是世界上唯一的,我对你也是世界上唯一的……”小王子就此明白了那朵玫瑰花对于它之所以独特唯分珍贵的原因,因为他被她“驯养”了,所以“单她一朵就比花园里五千朵都宝贵”。
这真是一个伟大的发现,我们为什么爱一个人是因为他(她)比别人更漂亮、更富有、更出众吗
在一般人眼里,你爱的这个人实在是普通的很;同样,为什么我们被爱,也不是因为我们多么出类拔萃,而是我们之间建立了独特的“驯养”关系,彼此的奉献和付出使对方独一无二,不可替代。
狐狸还非常有诗意的说道,本来他对麦子没兴趣,因为他不吃面包。
可小王子驯养他之后就不同了,他会喜欢风吹麦田的声音,因为麦子的颜色黄澄澄的,像小王子的头发。
这真是爱屋及乌,及整个世界。
凡是与所爱的人儿联系的上的东西,都能引起幸福的遐想。
我们应该学习狐狸的“驯养”,在爱的面前我们最容易磨掉心灵上的多年角质,展现出我们本质的一面,露出柔软的心,勇敢的拥抱生活。
在追求真正的生活面前也许会发现其实没有角质的心灵更不容易受伤,因为有幸福一直在守护。
长期坚持阅读,能给人带来怎样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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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磨诗链接:来源:知乎这张专辑大概是我从林俊杰她说那张专辑以来,最快接受的一张,虽然,我也没接受过她说以前的专辑XDDD这几年林俊杰转入华纳后,音乐转型上大概已经稳定,从过去喜欢玩电音\\\/midi的娃娃脸创作歌手,演进到整张幕后团队名单他自己占了快一半的创作兼制作人,凭著林俊杰强迫症式的制作专辑法,曲目之间相连还得有旋律上的配合,连秒数都要对(望天),这次专辑应该让他得偿宿愿,连歌词之间都有连贯性了(偷笑)~虽然,我总说林俊杰这几年的进步跟成长,跟华纳实在没多大关系(笑)但某种程度来说,跟到一个”气好””运好””合得来”的公司,对他这样的龟毛创作者仍然相当重要(偷笑)…这次的专辑是第10+1张,有众多粉丝们熟悉的元素,也有令人惊艳的尝试~对我来说,我会定位成这是一张温暖到让人有点心痛的作品。
<回>回,名字取的极好,这次的专辑曲名大多文雅,很衬林JJ这几年在音乐上给人的印象,一开始是有些虚无迷离的电子氛围,后面清脆的琴声一进来,(目测是林俊杰的新欢--贝森朵夫名琴)音色温润饱和,速度感佳的切入很惊艳,B段背景弦乐加入,让整个专辑大器的揭开序幕,很有画面感,有点故意做旧的音色增添了不少古典的气氛~林俊杰这几年的创作,除了曲式,也越来越强调乐器表现,并不是只拿来做桥段或梗,而是大段落的发挥,这在后面的某几首歌曲都有不错的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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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知道为什麼这首歌曲,我用耳机听老有左右声道不平衡的困扰XDDD我完全不想买rs1的新版阿阿阿!!!<新地球1>-暗黑爱系列(官方曲目介绍:混搭R&B、Hip-Hop、Dubstep、歌德式吟唱等多重音乐元素,共谱「electro-march」新式电子行径节奏,以音乐节拍表现新地球每一个失去人性的灵魂都身不由主地有如在操兵场般行径,实验性电子配器,编制出全新音乐风格,科幻寓言式作品)<新地球>算是神展开了这张概念完整的专辑,负负得正的创作概念,编曲架构完整清楚,大概是我认识林俊杰以来,最令人兴奋的一件事情(笑)(虽然得排除他出落的越来越水灵的脸蛋XDDD)坦白说,我对任何一种电音都没好感,但黑暗系Dubstep电音打底这首歌曲,电音重击声跟的确有著传统乐器难创造出来的冷酷气质~美丽新世界这本书几乎是所有现今科技电影的Muse,早在百年前就看见了人类的未来,百年后的现在回头检验,人们果然还是毫不迟疑的跳入了这个陷阱(笑)挤压的灵魂就像电音扭曲、展延著欲望,所有爱恨贪嗔痴的需求,都像罂粟般拖著每个人的脚步~~~林俊杰在演唱上用大量的假音、怒音、吟唱式长音,展现黯黑系特有的阴暗暴力,唱出符合美丽新世界所描述的人的意念对立跟反讽~~~从你水管下面很多评论来看,不少对於这个”新地球”的反思评论,很多都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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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一个音乐创作者来说,”改变娱乐圈””改变世界”的立意虽然看似宏大而不可及,但流行文化最迷人的就是他那种快速流动且具煽动性的感染力,耳帝说著这首歌曲本来可以是黯黑系大作,却因为要照顾粉丝年龄层,MV隐晦的处理了原著关於毒品等等的负面元素而缺乏冲击性,甚为可惜~但实际上,林俊杰想强调的是,正因为这世界有如此多的混乱争斗,值得更幸福的我们,为何不回头看看每个人曾经最纯净的自己,虽然殊途同归,但这跟黯黑系喜欢强调心灵解放本质上其实并不相同~爱与恨之间,林俊杰只是选择了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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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仙>-慢慢的,我变成更好的我身为一个对轻爵士编曲无抵抗力的听众来说,这首水仙的题材、旋律、乐器配置、音场、声音的温度都是我的首选~~这首轻爵士编曲混了点古典的味道,除了Bass、大提琴、钢琴、鼓刷等基本配备,加上小提琴、竖琴的提味,极有画面跟空间感的优美旋律就开始转圈了~这样的乐器配置,好像不少人第一时间都会想到迪士尼音乐XDDD演唱上,从g#到a2,这首歌曲的开头是林俊杰少见的低音演绎,恐怕是他所有作品里面最低音了(虽然我对前七张完全不熟XDD)~跟著偏低的音色、第一人称说故事的口气缓缓开展,童话般的氛围、优雅的吟唱,循著舒缓的曲调回旋,乐器不急不徐的轮班接棒演出,这首歌曲乐器之间的位置很吸引我,配上8030定位准确、口形清楚的声音,我就像在一个华丽的小型音乐厅的空间看著乐者翩翩起舞,看著表演者将创作人对至亲的思念之情,演绎的极美,奶奶温柔又优雅的身影,完全跃然在音符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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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任何一个长期离乡背井的音乐工作者来说,如果飞来飞去的行程没有累倒你,如果20出头就在一个没有家人朋友,语言不太通、只有公司可以信任的地方,面对各种纷扰及压力,只能自己撑住,学会自己成长的事实也没有吓倒你,那这次,无法陪伴至亲走完人生最后一程的遗憾跟内疚,会让林俊杰在全盛时期选择多陪陪家人、放下一切完成自己的梦想,应该能在歌词里”慢慢的 变成更好的我”窥见一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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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曲不见得是每个听众心中的最爱,但对我来说,它是这个十年歌者最佳的演绎,最美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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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主打>-可惜没如果在我定义的抒情系列中,还蛮显而易见可惜没如果为什麼会是第一主打XDDD这首歌对我来说有点慢热的作品,或者不会第一时间被打动,就像林俊杰自己说的,本来他认为这是一首蛮标准的J式情歌,但放入了林夕充满故事性的歌词,想像空间顿时大了很多,成了一首经的起咀嚼的经典之作。
坦白说,我没想过林夕跟林俊杰的频率也能对的上(笑),上一次合作的陌生老朋友,英式摇滚好像不太适应XDDD陈奕迅的”你给我听好”,更是感觉只有陈歌神才能唱(大笑)这次的词虽然还是看得出来林夕一如以往的淡淡嘲意,但旋律与词的咬合度却意外和衬,把林俊杰固有带点悲意的浪漫美感发挥到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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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曲的编曲卖点则是在第二次主歌的鼓声变奏,也是整张专辑我最喜欢的亮点之一~而值得一提的是这首歌曲钢琴的编曲,蔡政勋总是能把林俊杰的旋律用极美的钢琴编曲勾勒出来(笑)从<她说>到<可惜没如果>,当钢琴声一落,画龙点睛的钢琴编曲总能吸引听众的耳朵~按照蔡政勋的说法,林俊杰总是能包容他最想乱玩的编曲格式(没错,你猜对了,那个阴风阵阵的茉莉雨就是他的)XDDD我不是传统十年粉,不太清楚这位编曲者是否一向这麼极端,但能跟林俊杰这个疯到有点偏执狂的音乐人在一起,神经大概也不会太正常XDDD可惜没如果这次搭配了一个非常不错的MV(或者该说微电影)MV制作本身很精良,普遍备受好评,导演陈映蓉算是近年电影界的新秀之一,这位年纪轻轻就大放异彩的MV及电影导演,不管从故事结构、运镜到叙事结构的手法都颇清新,把林俊杰斯文又内敛的音乐气质烘托的极佳,(其实对於内敛这件事情,只要听到林俊杰的笑声,我心中就有一百个问号)这个故事非常适合林俊杰,演个闷骚的海军钢琴小王子对他来说基本上是毫无压力XDDD(是说,在海上生活都比较会弹琴吗
XDDD)而演员的表现也非常突出,AB的表现非常出色,不管是温雅美丽的音乐老师,还是发现认错人之后对著九号同学气到揍人的失望愤怒~都可以感受到她拿捏角色的精准度~怀秋,真的是艺能界痞子的大家之一,几段台词”教官,我回来看你了”~”老师,你每天都在破坏公物喔
”醉眼茫然的痞样,两个人一个张扬,一个内敛,两人之间的默契其实不会比三人恋情差XDDD而林俊杰这几年的历练真不是盖的,这个主角几乎毫无台词,只靠眼神表情的表演从她说开始就让我很惊艳...一般演员总会惊慌的角色设定,却像变成林俊杰的拿手好戏,也实在是非常神奇XDDD而这个三人行组合,配合剧情架构,基本上的确可以神展开一部电影了XDDD前两天,林俊杰的恩师林秋离就在感叹的说,在海蝶时期,我们拍不出这样的微电影(当然也包括她说),而现在我们也都离开了~某种程度来说,<她说>在我心中的位置一向独特,因为正是因为这首歌曲,我才发现了林俊杰这个音乐人(笑)眼睛一眨居然就过了这麼多年~从曲式结构上,两首歌曲其实方向差异很大,但从歌词比较直接的角度来说,一般大众的接受度其实比较高,整体概念到行销策略上,可惜没如果的确是非常成功的作品~而搭配辣鳗头一起上节目、意外得到好效果这件事情,真的只能算是神展开了XDDD以前,我总认为林俊杰永远是Live比录音好,但坦白说,以这次作品在演唱上的难度,配上现在录音调校的大跃进,我实在不太看好这件事情(大笑)一堆a2…b2…c3长音、转音飙高音~~~不是我要说你阿,林俊杰同学,年纪大了,你歌曲越写越难,变奏越来越多,Freestyle越唱越高,你是想要整死谁阿你以为这些写来给隔壁邻居唱低阿
XDDD音色上,这几年林俊杰的确很有纪律的维持了一个好嗓子,虽然很多人总认为他失声之后少了一些在尾音上的飘逸感,但坦白说,人的变与不变之间非常微妙,我倒认为他的身心都非常安定底下,才能够创造出真正能让人相信的音乐,才能够唱出说服人的情感~高音才像高音,低音才像低音,(真是超废话XDDD)以下省略一百个字描述讨厌以前他那种乱飘的转音~~歌唱功力是否日益精进这件事情就不多赘述,(虽然,其实是歌曲越来越难唱)XDDD咱们演唱会上结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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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其实想一想,我好像从来没写完过林俊杰任何一张专辑的听后感(思考),每次写到一半就只想爬回被窝戴耳机继续享受他的声音..(因为林天王每次都要冬天发专辑,被窝真是一个好去处XDDD)(然后要配上他各种狂胜CD的live….要写完真的有难度(望天)…)坦白说,个人认为音乐是拿来听的,拿来写就没甚麼意思了,而这次一整个有被林天王感动到,或者已经太久没有听到这麼深刻温暖的作品也有关系XDDD是说,放了一段时间结果要写的歌曲越来越多(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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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先去韩国玩玩打歌,阿不会下一次我要写林俊杰去美国知名音乐节目Fit吧XDDD如果说,前一个阶段的歌曲需要用耳机好好贴近林俊杰,让他的声音就像唱在你的脑海或心底的话,那专辑Fit 来Fit去的歌曲,外放喇吧还是比较能凸显出某些歌曲的编制纵深及编曲可圈可点之处…前两天听到林天王广播里说流行歌曲很容易忽略乐器的表现,这一点真是让我听的眼泪都要飙出来...终於有人想到这件事情...人就是一件乐器...想要反璞归真,人之於乐器的距离跟温度真的是重点阿!!!!<天团、歌王、歌后>之好歌大家唱因你而在的黑暗骑士刚出炉的时候,就有一位乐评人感叹欧美音乐圈的主流音乐人视各种FIT为乐,各种FIT,试图从不同角度擦出火花,让主流音乐能够有不同的视野,近年华人主流歌手却非常少有成功合作的案例,但这首黑暗骑士是他认为是近年华语近年难得FIT很成功的作品~有些人以为Fit这种合作其实是谁靠谁拉抬的一种互惠结果,坦白说,这种想法只能说对於创作过程不太了解,甚至有点浅薄(笑)要两个流行歌手能够共同认同及演绎同一件作品,其实远比一个人自己创作来的困难很多,他要花费很多的心思跟协调的时间,重点是你要让可能是完全不同听众层的人都可以认同,有火花之余,也需要有代表性,如果不是这麼麻烦,何以不见主流音乐创作人每天互相抬来抬去
在音乐人格上,林俊杰的确是相对能跟不同音乐人融合的创作人~几个主流创作天王中,他大概是跟人合作最多,而且通常一合作就没完没了的那种XDDDJJ陆当初应该就是一个蛮明显的例子,黄子佼也因此撰文鼓励了这种FIT的作品合作,那时候的他选择的范围更宽一些,Hot dog跟农夫大概就属於比较另类的选择~经过了这麼多年,成立了工作室,年纪也大了(画重点)收敛之后出来的作品成果更为精准、经典且有记忆点,而要看到他再找些另类的合作对象,可能会是他厨艺学成归国之后的事情,回来可能就电个爆炸头,然后唱忘了吃药这样XDDD这次跟流行歌手合作的歌曲有5首歌曲,黑键、爱的鼓励是歌词的合作,手心的蔷薇、I amalive、Checkmate则是有合唱也有创作,Checkmate大概是最奇怪的,也是林俊杰专辑首度没自己作曲的作品,至於林JJ作词这件事情,基於鼓励Fit的角度,我保持中立XDDDD这张专辑的歌词恐怕是少数我要特别表扬的XDDD从他成立公司以后,“词”的部分,几乎成了他这几年整肃的对象(大笑)…大概是之前几乎粉丝都频频抱怨的”歌词”不论是对旧班底的要求,或是频频找乐团挂的主唱加持,林俊杰身为制作人,近几年的确尽心尽力在作品完整度上精进~歌词的部分,已经连续三张专辑都有流行歌手的参与,五月天阿信、青峰都是主流乐团的主唱,最近两、三张专辑都有合作,这两位都用著贴近市场的不俗角度衬托他的作品,这也是过去林俊杰一直在音乐市场老是少一味的”话题性”,两位天团主唱都是对观察社会现象很在行也很贴近市场的创作者,接地气这件事情对两位主唱来说都不是难事,搭上林俊杰惯有的优美旋律,几乎都有很不错的火花及市场性~坦白说,我对於各种中外各种组合或各种乐团都没有特别的好感(偷笑),因为通常乐团给我的印象就是甚麼都不是最强,但组起来像神一样XDDD某种程度给我作弊的感觉(大笑)….但不可否认,乐团或组合的存在,通常都能有非常伟大且经典的成就,毕竟几个臭皮匠绝对胜过一个诸葛亮XDDDD而林俊杰的作品中,乐团性质在最近两张都是前几波主打歌曲,我相信在经历过几次的成功尝试之后,乐团作品大概已经成为他专辑中的固定一味(笑)~所以当不少人印象中林俊杰只会写或唱情歌的时候,我大概都只想问:你耳朵是聋了吗
XDDDD<黑键>坦白说,专辑一出来的时候,我最有好感的其实是这首歌曲XDD有好感的地方倒不是它是林俊杰少见的热血乐团作品,而是,这首作品几乎融合了古典的优雅跟摇滚的热情,林俊杰贵为华语乐坛的顶级音乐创作者,连黄子佼都直言:你都已经长到这样了,干嘛留学还学音乐
但粉丝应该大多知道他发迹的过程,事实上他从没上过系统性的音乐训练,只是从小学古典钢琴,高中到海蝶训练班开始学作曲,一路走著走著就演变成今天的创作天王了….(感觉三句话讲完一个人的上半生真是光速XDD)相较其他创作者,林俊杰的特色在於旋律大多优美流畅,即便是摇滚曲风,他的作品里面也多能看到古典乐句的影子~这两年林俊杰的专辑大多以自身出发,这首黑键应该是这张专辑最直白林俊杰音乐生涯的一个作品,用层次分明的摇滚跟乐器solo来表现他一路走来的精彩音乐历程的确很适宜~这首歌曲的歌词其实颇有趣,白键黑键代表著成就与付出的对比,(弹钢琴的孩子们应该都很理解黑键为什麼需要暗地里含泪练习XD)基本上,不论是巴哈或特布西,都是从小练钢琴的孩子最恨的西洋古代老人XDDD只是如果以艰涩来说,特布西的难度是意境而不是纯粹技巧,李斯特才是恶心到爆的技巧派XDDD而其实最可怕的是,无论后代音乐如何演变,其实都逃不过这些老头们的手掌心(笑)阿信在歌词中提到巴哈的平均律,前奏加入加快版的巴哈平均律前奏曲的确画龙点睛~先把这首古典摇滚作品做了定性,用钢琴\\\/Keyboard、电子吉他打底旋律的部分,并且把副歌先拉到主歌之前,直接把最精彩的部分先释放~~~一开始我听到前奏以为是比较常听的大提琴无伴奏前奏曲改编,后来看到歌词才恍然大悟是当年从来不想翻开的圣经琴谱,但好玩的是弹奏这首曲子弹奏者吴懿庭同时也负责I am alive的大提琴XDD(插花:虽然马友友把巴哈无伴奏大提琴系列拱上台湾乐迷的视野,但比起MischaMaisky版本来说,真的只能说是小巫见大巫)ABC三段配上三次乐器混搭,第一次是爵士鼓配电子合成器,第二次是钢琴配电音人声,第三次是电吉他Solo,少量爵士鼓,特别喜欢最后一段开头合成器做出来的鼓点音色,很有弹性也把歌曲层次做得更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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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程度来说,这张专辑连我这种ANTI 任何一种MIDI的人都会觉得这次的电子乐都用的恰到好处….看了一下歌词本,林俊杰是担任all additionalsynths & piano,他应该主要是加了电子乐跟钢琴的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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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首歌曲的编曲是KennC,对这个编曲人印象最深刻的部分,大概是在新加坡的颁奖典礼,林JJ与他合作一段精彩组曲,一转身下台,他马上竖起大拇指鼓励他的好表现~大概是他应该算少数从林俊杰第一张专辑就合作的老师,<爱的鼓励>-傲娇阿哥哥这首歌曲实在是太有趣,整个曲风让我想起古时代的阿哥哥舞XDDD然后林俊杰在这首歌曲唱的一整个傲娇到不行,我都可以想像青峰的脸在旁边晃XDDD其实,这原本是搭配一个电视剧主题曲,2分钟版本歌词一出来的时候还遭遇非常多质疑,大抵就是不懂歌词里面为什麼有鳄鱼冰冷铁衣之类的儿童歌词,诡异的是完整版一出,很少人会再说这首歌曲有甚麼问题XDDD而奇怪的是只要是DJ或广播人出身的好像都会迷上这首歌曲…(谜之声:是因为年龄吗吗吗
)除了是黄子佼的最爱,光宇也频频说这首歌曲当然要当成主打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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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的本来没要打这首的林天王也不禁犹豫起来XDDD有个小插曲就是电视台出了一个好笑的错误,居然分不出林JJ为了给电视台听效果的Demo版跟正式版,错把Demo搭到片头就放到微博,让林JJ整个怒到直接放音源出来,自己还亲自再发一次配上片头的正确版,可惜Demo版已经流的到处都是,搞到现在还是几乎都听到Demo的片头曲,结论是林俊杰的半成品都能拿到市场随便卖这样XDDD每次听这首歌曲整个心情都可嗨到飞天,星期一尤其拿来振奋精神特别有效XDDD歌词本身浅白却很可爱轻松,把男女之间的关系用很简单的拟人化勾勒出来,青峰真是Range非常大的写词好手….把这首轻松愉快的歌曲描绘的清新有趣的很….这次专辑几乎每首歌曲都可以找到他只留人声的段落,坦白说这种几乎清唱的方式最能衬托他音色的独特,这首歌曲基本上也没甚麼乐器,就是完全听林天王的傲娇声音表演、简单的复古Percussion打底,而除了歌词中间自己加的”哼””哈哈哈””呼吸声”副歌全假音也是一大亮点…以这个音高对林JJ基本上是不需要用到假音的,但林同学天才到用整段副歌都假音突显俏皮感,当然也是得益於这位天王的真假音的音色很统一,主副歌衔接毫不突兀,配合爱的鼓励的节奏跟复古音色,几个声音元素混的非常适切,可以听到林JJ不同以往的轻快俏皮风格,比起当初的白羊梦….完成度又高了不少….他老大的确是毫不客气的把最有趣的声音表演都扔到这首歌曲了~这就是属於林俊杰式的”爱的鼓励”XDDDDD无论是否有著新地球的忧虑,或是旧地球的省思,用人声、用节奏给你一种最简单快乐的音乐氛围~因为,音乐之於人的生存意义,应该有著最明亮的气氛跟鼓舞~~~~才肩负的起人类灯塔的生生不息之意…..<合唱之男女通吃>-Iam alive fit with Jason Mraz这首Folk的unplugged英文合唱曲,应该算是这几年来我认为JJ最好的作品之一(笑)而JJ敏感细腻的声线,却像靠著不断自我鼓舞,不断的检查确定自己是走向正面的路上,鼓舞自己更坚强、更努力的往前走下去,不论天是不是塌下来、不论有没有人听到他的呼救,他都要准备好接住它、面对它、解决它~听林俊杰唱歌总是要准备好跟著他沉沦,并且面对这个世界从来不完美的现实XDDD<合唱之男女通吃>-手心的蔷薇这首歌曲刚出试听版的时候我就颇兴奋,颇有当年MariaCarey跟Luther Vandross翻唱的Endlesslove感觉,尤其两个在音色跟唱功上算契合,也都是即兴高手,我都可以脑补在演唱会能把这首歌曲唱的多精彩XDDD这首歌曲注定是一首被Live打趴的录音室作品,其实我也不懂为甚麼华语流行歌曲的录制音场总是这麼小,原本气势磅礴的歌曲都可以小一圈XDDD林天王总说这首歌曲对邓紫棋来说太过简单,但我想如果想变成KTV经典,这首歌曲真的可以了XDDD男生开口就是g2,女生开口就是b2,后面各种飙高音,基本上一路在换声点磨来磨去,唱完必须得先喘气喝两口水的歌曲,一路被林天王太简单的带过,是说,听听那天青岛演唱会的版本应该完全可以理解,这首歌曲对於职业歌手来说一样是吃力到会跳楼XDDD男女对唱对比林俊杰的作品数量来说并不算多,除了早期需要带师妹而持续有一些合唱歌曲,大概知名度比较高的就是”被风吹过的夏天”、”小酒窝”了~比较起前面清新校园甜蜜风,这首手心的蔷薇,应该算是难得让女生发挥较多的对唱曲~不知道这首歌曲是否先知道要找邓紫棋合作还是先有词,基本上我觉得这首歌曲的形象的确很适合邓来演唱~在蔷薇盛开灿烂的一面,他也刺手而少人愿意接近,更别说握在手心~邓紫棋演唱上的爆发力跟韧度(或者还包括形象),的确是唱这首歌曲的不二人选~~~这两年,在林俊杰的vocal大多有一种非常脚踏实地的”诚恳”特质,不仅仅是细腻,而是你很容易发现他歌声中情感婉转的流动,男女对唱之中,其实这通常是女生需要担负的细致角色,不过就常常会被他抢走位置(偷笑)或者也可以解释为甚麼他跟张靓颖或邓紫棋这种巨肺型的女歌手,都能搭配的不错,因为角色都颠倒了其实XDDD而这首歌曲的主角其实是女声,我很同意JJ说的:其实这首歌曲的难度并不是在歌曲音符本身,而是怎麼唱出诚恳真切的感觉~如果唱的不诚恳,这首歌曲也就算是失败了(耸肩)某种程度来说,跟林俊杰唱歌最大的风险绝对不是被他稳定的唱功盖过去,而是演唱气氛完全不搭的炫技或唱歌没重点,一首歌曲的情绪不对,很容易被看破手脚,这种类型的对唱其实很容易凸显太花俏或太直白不拐弯的问题,这首歌曲需要的的确不是太多技巧,而是一点人生经历跟体贴温暖,这次的合作,应该算很好的体现这两个年纪差了10岁的状况(偷笑),也挺好奇这首歌曲的MV会拍成甚麼风格XDDDD<茉莉雨>-鬼影幢幢这首歌曲放在这张专辑真的是蛮有趣的存在,姑且不论为什麼在一张”新地球”里面放入中国曲风,一开始实在会被鬼影幢幢的乐器声吓到XDDD尤其是半夜三更的时候躲在棉被里听更有感觉(远目)…这首中国风的歌曲就像编曲者蔡政勋说的,根本就没中国的乐器,除了合成器,几乎第一次的主副歌都听林天王solo,林俊杰漂亮到不行的嗓子本来就是一把乐器,唱这种中国风的小调对他来说实在小菜一碟,尤其这两年脱去稚气的嗓音,能厚能薄,能踩实也能飘逸,一个人就可以搞出一台戏XDDD这首歌曲也是标准得在演唱会听加挂版的那种,无论是江南、一千年以后或到后期的不死之身、醉赤壁,基本上都是live狂胜的状况,只要收音状况好,透过麦克风跟空间的传播,中国风需要思千古之幽情的氛围就在他细腻的嗓子里面发挥出来,印象最深的大概就是有次在云南的商业演出,改编醉赤壁的清唱真是一绝,心想这个人唱歌还能有灵性成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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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林俊杰是新加坡人,但却是罕见能同时掌握现代流行曲风跟传统小调的歌手,这一点其实听他唱台语歌曲那些转颤音就会更明显,发音上面或者并不是太过准确,但大部分人应该第一个都会被他独特的音色跟唱台语歌曲的音乐性惊艳,台语歌曲非常考究唱功的扎实程度,少了一点就嫌太嫩,多了一点就嫌太过匠气,像林天王这样能把台语歌唱出灵性的还真是不多见XDDDD这张专辑各种感情跟情绪张力都很饱满,歌词有不少人会想到苏东坡著名的江城子,坦白说我第一次看到歌词也有这种无处话凄凉的强烈孤独感,配上有点奇诡的旋律,连主副歌之间也没断开,这对习惯工整的中国小调来说有点特别~副歌用现代的电子乐而不是传统中国乐器,至於那个阴风阵阵的Duduk则让整个中国风格局更开阔了一些,有点东邪西毒里踽踽独行的苍茫气氛,就算踏遍山水也找不到那个人的寂寞跟荒凉。
而新地球这个新概念,配上小桥流水人家情怀的茉莉雨反差表面上看起来突兀,但其实用了电子乐的这首歌曲,反倒多了些穿越古今的寓意~~尤其衔接最后一首”生生”,这种像是绕了一趟历史,绕过人的一生,又回到原点的感触似乎也更浓重~~~只能说生生之於整张专辑的地位实在特别,就像某个访问DJ说的,这首歌曲的概念实在大到我只能两手一摊的全然接受它~一如人生无可抵抗
央视驻中东记者冯韵娴为什么会忘词
是否有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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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esar链接:来源:知乎1.The little prince (小王子) 难度:一星 内容:小王子的故事大家都熟了 观后感:看的第一本原版书,作为个人入门打个基础是最好的选择。
阅读起来几乎无障碍,但毕竟西方的语言表达和东方不一样,先有一个适应的过渡是很必须的 2.The wonderful wizard of oz (绿野仙踪) 难度:一星 内容:小萝莉多萝西被大风吹到一个奇异国度(奥兹国)的奇遇记。
貌似根据这个改编的电影票房仅次于。
观后感:很可爱的一个小故事,善良的小萝莉和一个稻草人,一个铁皮机器人与一个狮子的故事,短小精悍,同样没什么难度,适合小王子之后的过渡。
3.Flipped (怦然心动) 难度:二星 内容:同名电影的原著小说。
女主角从小时候就喜欢邻居家新搬来的小男孩,从此一直追逐着他的有趣故事。
貌似就是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不喜欢我,这算不算泄底
观后感:看完电影特意找来书看的,而且之前了解过难度不是很大。
小说要比电影有意思很多,以致我看的时候经常会笑出声来。
也是男孩和女孩视角的章节交错进行,画面感很强。
强烈推荐。
4.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无人生还) 难度:三星 内容:阿加莎克里斯蒂三大奇书之一
也是开创了孤岛杀人模式的第一人。
讲述十个人收到邀请函到一座荒岛上,但主人迟迟未出现,在晚宴时突然播放了一曲童谣,然后十个人按照童谣的歌词相继死亡的故事。
观后感:代入感太强
不得不佩服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文字功力,当时每天睡前看这本书,最后连续好几天做恶梦= = 书中的心理描写刻画的淋漓尽致,最后结局也是意想不到
精彩之至
同时也是西方推理小说排行前十的。
5.The house on mango street (芒果街上的小屋) 难度:二星 内容:居住在芝加哥拉美移民社区芒果街上的女孩埃斯佩朗莎生就对弱的同情心和对美的感觉力,她用清澈的眼打量周围的世界,用美丽稚嫩的语言讲述成长,讲述沧桑,讲述生命的美好与不易,讲述年轻的热望和梦想,梦想着有一所自己的房子,梦想着在写作中追寻自我,获得自由和帮助别人的能力。
观后感:不是我的style,楼主不是很喜欢....应该很合妹子们的兴趣吧 6.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 难度:二星 7.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哈利波特与密室) 难度:二星 8.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 难度:二星 9.Harry Potter Harry and the Goblet of Fire() 难度:三星 哈利波特系列大名鼎鼎,内容就不多说了。
四本的观后感放在一起说。
决定看哈利波特原版系列是因为当时在考雅思,一个阅读9分的大牛说,7部哈利波特的原版他看了好几遍。
从此提起兴趣。
电影还是中文版的内容早已烂熟于心了,所以阅读不是障碍。
书中的生词其实是越看越少的,所以HP系列越看越入迷,虽然罗林阿姨7部小说的难度逐级递增,但情节的精彩刺激已经让生词不是障碍,强烈推荐。
10.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 () 难度:二星 内容:穷孩子查理幸运拿到了可以进入巧克力工厂参观的那张金券,于是奇遇开始了。
同名电影是约翰尼 德普主演的,当年大热啊。
观后感:小说是属于童话性质的,在旺卡的巧克力工厂奇幻游历的同时,对于人性的描写也很棒。
比如金券可以拿去卖一笔钱能让查理家里生活好一些,但是家人扔支持查理去圆这个梦想。
善良的人总是有好报啊。
11.Game of Thrones (权力的游戏) 难度:四星 内容:维斯特洛大陆上的血腥事儿 美剧大热 不多赘述了 观后感:乔治。
啊。
啊。
马丁的文笔不用多说,全书看的很爽,很刺激
POV的全新写法既避免了防止读者从书中推测出剧情走向,也开拓了全书的视角。
感觉全书一点废话都没有,完全沉浸进去。
原著还是可以完爆美剧的,电视剧删掉了很多情节。
强烈推荐
12-14The Hunger Games (饥饿游戏三部曲) 难度:二星 观后感:看的时候电影还没上映,大一外教老师推荐的,难度适宜,对于想靠原版书提高英语的筒子们,再适合不过了。
看完这部还可以提前预知第三部电影的走向,何乐不为~ 15.Pride and Prejudice (傲慢与偏见) 难度:三星 观后感:生词不多,但处于简奥斯汀所在的那个年代,这本书阅读起来肯定要和现代畅销书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当初英语课上,老师问你们最喜欢的小说是什么,大家都说什么哈利波特啊,暮光之城啊,楼主直接一句”Pride and Prejudice“It'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当时全班都鸦雀无声....顿时逼格高起来了有木有.....开玩笑。
不过简奥斯汀也就这本书略简单了...后面四部至今搁在书房不敢挑战.... 16.Sense and Sensibility (理智与情感) 难度:四星 内容:讲的是一对姐妹,对待爱情方面,姐姐很理性,妹妹很感性。
二人因为对待问题和择偶观的不同最后的境遇也不同。
观后感:不愧是简奥斯汀的作品,真的是很赞。
看完此书尤其钦佩姐姐的为人处事。
BBC也拍了同名电视剧,男主是唐顿庄园里面的大表哥马修主演~应该是早期的作品,但是依旧抢镜。
17.The Great Gatsby() 难度:四星 观后感:俗话说,理科生看了不起的比尔盖茨,文科生看。
哈哈。
这本书是在小李子的电影上映前看的,看完再看小李子,觉得他在里面演的太好了。
看小说的时候,在描述到盖茨比到尼克家里面约黛西那种紧张与踌躇,真是让人感慨啊。
盖茨比又何尝不是作者一生的写照。
不过盖茨比的确是很了不起,至少生于贫穷的他没有甘于现状,一直认为自己能成大事,并且最后他也做到了。
2014年阅读记录 18.The fault in our stars(无比美妙的痛苦) 2014.01.14✅ 难度:三星 内容:讲述的是两个癌症少年相爱的故事。
一个害怕被遗忘的男孩Gus,一个怕留下印记让所爱之人伤心的女孩Hazel。
一个纽约时报畅销榜首的小说不会太差。
观后感:个人认为比同为New York Times Bestseller的要好一些。
我看完了没什么忧桑的感觉,倒是把故事梗概给我妈讲的时候,把她讲哭了= = 妹子应该会很喜欢这种纯爱故事吧 19.The old man and the sea (老人与海) 2014.01.15✅ 难度:二星 观后感:海明威的作品用词都很简单,曾经也因此被嘲笑。
不过这本书的确很给人力量。
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看老人与海,才知什么叫硬汉。
有机会再看看海明威其他的作品。
20.《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东方快车谋杀案)2014.01.19✅ 难度:三星 内容:在暴风雪中,一列东方快车被迫停下,在车上的密闭车厢内死了一名乘客,车上的12名乘客人人都有嫌疑,人人都有作案动机,到底谁才是凶手
观后感:推理小说就不说过多,防止泄底。
不过看了这本书真是大呼过瘾,不愧是AC女王三大奇书之一,想不到的结局,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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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死亡标记,杀手在每个被害人的尸体旁留下一本ABC铁路旅行指南,翻开的那页就是杀人之地。
观后感:阿加莎克里斯蒂为数不多的快节奏推理小说之一,名气虽然不大,但很有意思的一部,这个案件被柯南原封不动的抄袭。
貌似是第325-327集。
22.The Naked Face (裸面) 难度:三星 内容:极出名的心理学家在圣诞节的前夕,他的病人莫名其妙被人杀死,紧接着,女助手也被残忍地杀死。
而所有的线索都无不指向一个线索:原来是自己引起了他们的死亡,累及无辜。
于是,作为一名心理医生,主人公开始了心理上与情感上的双重大逃亡。
他雇佣了私人侦探,却仍难保朝夕,在种种情感的折磨下,差一点就要崩溃了,最后,机场里,一个意大利小男孩的一句话,拯救了一切…… 观后感:Sidney Sheldon的处女作,并且当年就拿下了爱伦坡奖。
关于作者多提一句,Sidney Sheldon本人在音乐、电影和电视三大舞台获得最高荣誉奖托尼奖、奥斯卡奖和艾美奖后,又在52岁时跨入小说作家行列,凭借此书获得爱伦·坡奖和最佳年度Mystery小说奖, 几乎每本小说都是出版不久就登上全美畅销书排行榜,被誉为是”美国的金庸“。
他的系列一共19本,因情节紧凑,精彩离奇,并且用词简单,值得一看。
23.Crooked House (怪屋)2014.05.04难度:三星内容: 我在埃及遇上了索菲娅,此后她成为了我心爱的女子,然而我对她的家庭背景等一无所知。
有一次,她终于肯开口对我说,她住在伦敦郊外的一个富豪住宅区,住在一幢歪歪扭扭的畸形小屋里……很快我就发现,怪屋之“怪”,并不单单指怪异风格的装潢,而是整个家族中那种变形的压抑氛围。
据说这个家族有着冷酷和残忍的血统遗传,杀人犯的出现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观后感:先附上作者对此书的评价:”我有理由相信,这是我写的最好的一本书(另一部是奉命谋杀),我想人们杀得更多的是他们所爱的人,而非他们所恨的人。
或许是因为只有你爱的人才能真正地使你的生活变得无法忍受。
这本书是我看的最开心的 一部,原因一是里面用词竟然大多数都是考研词汇,这样楼主一边背单词,一边又可以在小说里复习一遍。
原因之二是这部书并不能完全归为侦探推理小说,而是一部探索人性的书。
在怪屋里,一家人性格各异,彼此冷漠,最后早就出了怪物一样的凶手...凶手是可悲的,生在这样的家庭之下。
阿婆的很多书都让人掩卷深思,这也是她作品成功的一点。
24.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 (罗杰疑案) 2014.05.15难度:三星内容:罗杰·艾克罗伊德是个知道得太多的人。
他知道他爱着的女人毒死了她的第一个丈夫。
他知道有人在敲诈她——现在他知道她因服用过量药物而自杀身亡。
晚班邮件很快就会让他知道那个神秘的敲诈者是谁。
但是罗杰没能把信读完就死了——他坐在书房里被人用刀抹脖子……观后感:被誉为是“阿加莎三大奇书之一”属于根本不可能猜到的凶手一类,看过的朋友跟我说当看到凶手是谁的时候,震惊的手里的鸡腿掉在了地上....经常被选为推理小说TOP3,也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成名作,强烈推荐,这个建议提前看,被泄底了就可惜了。
25.Endless Night(无尽长夜)2014.08.02难度:三星内容:美丽宁静的吉卜赛庄,却被传言是一所遭受了诅咒的住所,许多擅自进入的人都会在一次“事故”中丧生,没有人能够逃脱。
然而英俊潇洒的穷小子迈克尔还是一眼看中了这里,他奢望成为这里的主人。
富家小姐埃莉在这里爱上了他,他们在这里结婚,在这里定居。
可那可怕的诅咒会放过他们吗
有一天,她骑马出去,没有回来……观后感:不知不觉距离看的上一部原版小说已经过去快三个月了,与其说这是一部推理小说,不如说是一部爱情小说。
全书的高潮发生在最后的四分之一。
阿婆就是这么让人又爱又恨。
恨她的作品总是这么慢热,爱她总会在最后结局让你得到无比的震撼,等你再回头细细品味,你会发现前面阿婆已经为结局埋下了伏笔...就是一部经典的阿婆作品,同时也被誉为是阿婆晚年生涯最出色的作品之一。
全书看完,给人压抑的同时,又是遗憾,或许人性就是如此,人们总是直到为时已晚的时候,才能认识到生命中真正重要的时刻。
失去了,才知道弥足珍贵。
有人生来甜蜜欢畅,暮暮又朝朝,有人生来无尽长夜。
这种凄婉的爱情故事,妹子应该会很喜欢吧,推荐之。
26. the CATCHER in the RYE () 2014.08.07难度:两星内容: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菲尔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霍尔顿出身中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
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 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
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批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
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观后感:怎么说呢,怎么说呢,这本书有人喜欢得不得了,有人就看不下去,楼主刚好就是后者...不过看这本书有种突然回到了看《绿野仙踪》的时候,基本上没什么生词,句子也都很简单,有生词也基本上是垃圾话= = 对,这本书垃圾话非常多,男主是叛逆的少年。
所以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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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这种感觉看什么都不顺眼的叛逆脾气把看书的楼主弄的那几天都莫名奇妙的暴躁。
有些文学经典真的是欣赏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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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人求勿喷。
27.《Stranger in the Mirror》(镜子里的陌生人) 2014.08.15难度:三星内容:中学生托比与女同学发生了性关系,致使女方怀孕。
为逃避结婚,离家出走,到处流浪,一文不名,为了生计,先后在马戏团跑龙套,在酒吧充当业余滑稽演员,但他一心想着成为一名电影明星。
终于在好莱坞电影经纪人克利夫顿的提携下,成为红极一时的超级明星。
托比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然而内心却十分空虚。
一心想出人头第的女演员吉尔,在好莱坞历经坎坷,她周旋于制片人、导演和经纪人之间,被迫出卖色相,并被情人诱骗拍摄裸体电影,沦为等外演员。
为了改变低下地位,吉尔博得托比的欢心,二人结为夫妇,成为声名显赫的坦普尔夫人。
托比因为长期纵欲,病发瘫痪。
吉尔为了巩固已经取得的地位,以惊人的毅力帮助托比恢复了健康。
吉尔随托比在各大都市演出,所到之处,尽皆轰动。
但托比再次瘫痪,恰值吉尔始终眷恋的情人戴维突然出现,吉尔感到托比再无恢复的希望,害死了托比,并仰仗托比生前的巨大声望,成功登上了明星宝座。
但托比的经纪人克利夫顿为了报复吉尔,设计让戴维看到了吉尔在裸体电影中的不堪场景,戴维痛苦离去,吉尔也彻底绝望,堕身大海...观后感:简直是太
好
看
了虽然这本书还不是大师评价最高的一本,但楼主我看完前言就被深深的吸引了
全程无尿点
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跌宕起伏,尤其到了后面女主开始对以前虐待她的人一一复仇,不能更精彩
西德尼谢尔顿不愧是米国最会讲故事的人,作为全世界唯一一个集奥斯卡奖、托尼奖、爱伦坡奖于一身的人,他用真实的经历描绘了一幅从草根到好莱坞巨星成长的血泪史。
看完全书,不禁感慨人生就是这样,在不断的挫折中渐渐变成了另一个自己,正如书里说的那样,你休想从镜子里认出你自己,因为那只有个陌生人的影子。
附上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Only in this life you made your own miracles,because God was busy elsewhere.PS:书里露骨的色情描写让没见过市面的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惊呆了....第一次看到原版书这么黄...果然应该14x吗哈哈28.《the Rise and Fall of Adolf Hitler》(希特勒的兴与衰) 2014.09.05难度:三星内容:一位美国记者记录的希特勒从童年到死亡的历程。
观后感:首先,本书生词不是很多,因为目前正在背专四、专八词汇,倒是发现了很多里面背过的单词,但是总体来说,书不难,很好于阅读下去。
其次,从书的内容来看,感觉写的还是很客观的,很多地方都引用了很多希特勒自己的日记以及手下将士的记录。
最后,不得不说,希特勒的人生很传奇,生在一个公务员家庭,却一心想当个艺术家,艺术家没当成,去参军逐渐建立了第三帝国,成为元首。
与自己的外甥女谈恋爱,爱得死去活来却又因控制欲生生害死爱人,初期失败了很多次,但都能运用计谋与手段化险为夷。
毕竟能成为一介枭雄,自然有他的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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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从他屠杀犹太人来看,童年真的很重要啊,看过《辛德勒名单》觉得真是太残忍了。
29.《Master of The Game》 (谋略大师) 2014.10.03难度:三星内容:她是淘金者的女儿,幼年的经历即让她懂得权力的重要。
她有足够的精明,纷乱的战争年代成为她发迹的最佳时机;她有足够的野心,步步为营直至缔造庞大的钻石王国。
在权力的棋盘上,每一个人都是她手中的棋子,无论是她的情人还是她的儿子……观后感:全书14.4万词,耗时10小时左右。
这可能是继《冰与火之歌——权利的游戏》之后我看的最长的一本书了,不过竟然出乎意料的高效。
这大概要归功于谢老写书实在是精彩绝伦、情节跌宕起伏,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完。
书中以Kate为主线,讲述了一个百年的家族史,在这里面你能看到富一代Jamie的挖钻石发家的惊险刺激、富二代Kate女强人的控制欲、对公司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机关算尽、富三代Tony不求继承家业只求作画却受母亲百般操纵阻挠的挣扎、富四代双胞胎姐妹相爱相杀...真是不得不感叹,身为一个合格的上位者,使命感责任感以及无情都缺一不可。
谢老曾说Kate这样的追求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她总是不让Kate如愿,一次又一次的让她的继承人之梦破碎,不过又何尝不是创业容易守业难呢
如果Tony和Robert没有生在富贵的时候,而是在家族存亡之际,恐怕也会激起那种责任与使命吧....总而言之,还是比较佩服Kate的。
强烈推荐。
下一部....未完待续.....30.《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上海生死劫)难度:三星内容:知乎问题:有哪些人生经历精彩程度超过小说,却不广为人知的传奇人物
1915年出生,先后就读于燕京大学以及留学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后来在上海就职于过壳牌公司,父亲曾任高管。
家产丰厚,国内外都有存款,在那个年代住着小洋房并配有女佣、园丁等等,可为一代名媛。
本该是贵族小姐平平淡淡的生活,但丈夫于1957年去世(「郑念」这个名字就是为了纪念丈夫),1966年文革爆发,被抄家,被关进监狱长达五六年,出狱后才得知自己女儿被红卫兵杀害。
从拥有一切到一无所有,郑念女士并没有一蹶不振,她在监狱中经历了许多折磨可仍旧不屈不挠。
最后移民到国外写了自传「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上海生死劫)。
她在狱中会背唐诗来平缓内心和锻炼记忆力,被反手拷着好几天的她会冷静思考如何完好保全双手,她拒绝释放协议要求为无罪并且要当局道歉。
郑念女士曾在她的自传中写道: 「在我看来,无罪而虚假地承认有罪是一件愚蠢的事情。
更合乎伦理和聪明的方法是:面对迫害而不予理会,有的事情必须忍耐。
当我考虑自己的境遇时,我意识到迫害我的第一步即将结束。
无论今后处于什么状况,我将不得不加倍努力,以阻止迫害者控告我的企图得逞。
只要他们不能杀死我,我决不投降。
因为,当我坐在吉普车上时,我心里想的不是恐惧和失败,而是一种决心。
」 我没有经历过文革,但在那段时期被抓进监狱的人长期待在里面后精神多少是有些问题的,还记得郑念女士在书中描述到狱中另一人每天磨牙刷,就为了把牙刷磨尖然后自杀。
所以真的很佩服郑念女士,能在那种情况下,还保持着理性,保持着那种贵族精神,更何况之前还是一位什么都有的名媛小姐。
也佩服她写的那本书中,不只是揭露了黑暗的文革时期所发生的事,没有让该有的愤恨情绪淹没她,而是用一种十分清醒的目光去看待那个时期,并写下这些文字。
就像罗志渊说的:她体现了中国「最后贵族」的一种精神与坚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