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张洁的读后感三十字
现在,你们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个故事吗
告诉你们,其实我也有这样的经历哦
我在上四年级时,数学成绩一直不是很好,考试老是考不到分数线以上。
有同学就笑我:“我一次考试成绩,抵得上你两次考试成绩。
”听了这话,我无地自容,暗下决心:我五年级一定考个好分数给你们看
在暑假的时候,我狠下功夫,认真预习五年级数学。
有好几次我都想放弃。
但我的决心却给我不断地加劲。
坚持不懈的努力换来了好的结果
我的数学两次考试都在平均分以上
我回想起当时的场景,都为自己而自豪
张洁的拣麦穗读后感,600字左右
张洁的《拣麦穗》叙写旧社会穷苦农村姑娘为了准备嫁妆而在嫁给一个卖灶糖老汉的往事。
在荒谬的故事中表现出童真的率真与美好,写出了情趣与谐趣。
文章既然是对往事的回忆,总觉得文章有这么一段结尾就可以了的。
文章写道: 等我长大以后,我总感到除了母亲以外,再也没有谁能够像他那样朴素地疼爱过我——没有任何希求,也没有任何企望的。
文章就此打住而结尾,不是不可以,这足以表达出卖灶糖老汉人性的美好。
可以,作者还写了这样一段文章做为文章的结尾: 真的,我常常想念他。
也常常想要找到我那个皱皱巴巴的,像猪肚子一样的烟荷包。
可是,它早已不知被我丢到哪儿去了。
作者再写上这样的几句话是不是有狗尾续貂之嫌
既然上段文字已表现出卖灶糖老汉人性的美好,再加上这段文字也是未尝不可的,倒是有了这几句话更显作品的文学性,文学作品语言的意味性。
以上一段文字结尾文章,是揭示卖灶糖老汉之朴素的疼爱是如何的伟大,是如何的崇高,而加上这一段文字再来叙写,就更是一种抒情。
这情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烟荷包是自己童年时代天真感情的寄托,烟荷包虽然失落了,但是,对于童年美好的回忆,虽然是可笑的,但却是珍贵的,这会因为它的消失而消失。
第二,这个烟荷包是为老汉做的,老汉已经死了,烟荷包也不存在了,但是对于老汉的美好感情,却是不可磨灭的。
我们这样想来,那么这段文字读起来就有余音绕梁的味道,它既是对往事的一种回忆,是一种叙事,但更是一种抒情。
作者把发生在过去的一件可笑的往事寄托于一个烟荷包上,虽然现在它已丢失,但对卖灶糖老汉对我朴素的疼爱依然记得,作者在叙事的字里行间中,流露出对卖灶糖老汉无限的留念。
这样的结尾,在很多的古典诗词里也出现过,如写李白写送友人后,特地写景:余晖脉脉水悠悠。
这写景又何尝不是在抒情,抒发对友人的依恋之情呢。
写景是可以抒情的,叙事也可同样的抒情的。
我想,以揭示叙事文主旨为结尾,未尝不可,但这样的以叙事抒情来结尾的文章,便更文学化,更艺术化,更值得让人咀嚼。
张洁 美丽的约定读后感
当我读了《美丽的约定》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讲,两个身患绝症的男孩和女孩,他们知道在自己没有多少的日子里,相互用书信的关心和祝福。
当他们双双离开人间后,俩人的书信却还在继续互传着。
命运是如此的残酷,它让两朵朝气蓬勃的花蕾还未来得及绽放,就让他们过早的凋谢了。
而命运又是仁慈的,它让两颗已经濒临绝望的心重新燃起了希望的火花。
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生命是宝贵的。
在我们活着的时候 ,一定要尽情焕发生命的光彩,那是对生命的热爱和负责。
当生命的烛光即将熄灭,还能牵念着另一个生命,给予他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那是对生命最后的仁慈。
死对每个人来说是可怕的,但我们又不能阻挡死亡的脚步,我们能做的只是,让自己的生命活得灿烂些、更灿烂些。
故事中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当纳什沉浸在幻觉中已经分不清现实,分不清真假,被幻觉牢牢控制时,纳什一直拥有妻子艾丽西亚的爱。
当他在真与假中迷惘的时候,至少他知道艾丽西亚的爱是真实的。
正是这一点真实的情感让理智重新进入纳什的意识,艾丽西亚的爱在纳什的无意识与意识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并最终成为了纳什康复的契机。
正如在获得诺贝尔奖时的获奖感言中纳什的话:爱是一种特殊的感觉,是没法用正常的逻辑去推断的。
当生命捉弄你的时候 ,不要害怕,不要彷徨,因为身边还有很多关心你的人,爱你的人,他们都会帮助你,保护你,你绝不是一个孤单的一人。
美丽的约定,正如纳什为国家的英雄主义,正如艾丽莎对纳什无限的爱,正是他们都拥有的,无论现实如何动摇。
当本我与自我在一生中战斗到激烈如此的时候,超我才得以实现;当本我与自我共同实现超我时,就是我们终站在成功的峭壁上之时。
拾麦穗张洁的读后感100字
《拣麦穗》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开头就说的是拣麦穗。
在农村长大的姑娘谁还不知道拣麦穗这回事。
或许可以这样说,拣麦穗的时节,也是最能引动姑娘们幻想的时节。
在那月残星稀的清晨,挎着一个空篮子,顺着田埂上的小路走去拣麦穗的时候,她想的是什么呢
想得是用拣麦穗换来的针线做漂亮荷包什么的,送给心上人。
她们每一个人都做着自已心中的梦,憧憬着自已的未来。
文章以姑娘们拣麦穗开头,然后就讲了文中的我小时候想嫁给一个卖灶糖的老汉。
她的一个很纯真的原因就是她想吃灶糖。
老汉对她也非常好。
后来他们之间就互相疼爱。
后来等小姑娘长大了,她明白这些情感的事情。
但是卖灶糖的老汉还是对她非常好。
再后来,卖灶糖的老汉去世了,姑娘也很伤心。
小说歌颂了人性的美丽和善良,同时揭示着命运中的无奈与悲哀。
整个故事在淡淡中开始,平静中结束。
其实,人的生命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从出生的哇哇着地到死亡静静地离开,都是赤条条来又赤条条去。
人生整个过程,或辉煌,或颓废、或显赫、或淡泊、或富贵、或清贫都似浮云一般,有凝聚之日,也有飘散之时……。
张洁大雁系列读后感
《拣麦穗》是张洁回忆童年生活的“大雁系列散文”之一本文中叙述了两个拣麦穗的故事。
一个是关于所有“在农村长大的姑娘”的,一个是关于叙述者“我”的。
前者用概括的方式来叙述,它是许多人的共同故事,通过这个故事,表现了农村姑娘在少女时代对未来人生的纯真而朦胧的幻想,对实现幻想所付出的热情和努力,以及在现实人生中的一再失落。
在这被一再重复的故事中,显现出一种对平凡、苦涩人生的怅叹之情,表现出对幻想的困惑和人生的孤独感。
它是另一个故事的情感铺垫。
张洁写的 红舞鞋 读后感200字
红舞鞋读后感 友谊与梦想,是这个世界上最纯洁,最高尚,最不容侵犯的,在我受挫的时候,有朋友的鼓励,有梦想的坚定使我重新站起来面对面前的重重困难······就在六年级上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童年》、《杨果》、《震动》、······唯独只有《红舞鞋》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喜爱有加。
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个叫李莎莎的女孩子,她没有什么特长,长相不出众,学习也一般,性格内向。
但她有一个优秀的朋友名叫张茜,她长得漂亮又有许多的特长,学习也特别好是老师面前的红人,性格活泼开朗。
而偏偏这两个性格恰恰相反的人却是最好的朋友。
李莎莎与张茜从小就是最好的朋友,她们两个人的家挨得很近,在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你都可以看到有两个小女孩手拉着手高高兴兴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就在她们要升初中的那段时间里,张茜已经被学校加到了市里最好初中的报送名单里,而这就意味着学习好的张茜要跟学习不好的李莎莎分开了,李莎莎因为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所以她就一直努力的学习,每天学得很晚,有空就往老师办公室跑。
就在她的努力下终于可以跟张茜上同一所学校。
可是来到新的学校,李莎莎和张茜并没有以前那么要好了。
就是因为,张茜被舞蹈队的夏老师选入了舞蹈队。
舞蹈队一共有12个女生,没多久张茜就跟那些女生打成了一片,落下了李莎莎。
因为张茜每天放学后要练习舞蹈所以李莎莎每次都是买好了水在舞蹈室里等着张茜练完舞蹈一起回家。
有一次舞蹈队的一个女孩出国了,舞蹈队就少了一个人,所以夏老师邀请李莎莎进入舞蹈队。
因此张茜就觉得李莎莎是因为自己才能加入舞蹈队的,因为自己夏老师才认识的她。
所以张茜因为心里不平衡就不理李莎莎了。
因为,李莎莎比别人都要晚学俩个月,所以她每天都要去舞蹈室练习,每天练得都满头大汗,因为李莎莎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她要向她的梦想努力。
没过多久,市里开展了一个舞蹈大赛每个学校只有一个人可以参加。
得知这个消息之后舞蹈队的所有女生都想参加,但是夏老师却选择了李莎莎了。
夏老师选择李莎莎并不是看重别的就是看中她的努力与自信和坚定地梦想。
因为此事,舞蹈队的其他成员不高兴了,凭什么选她呀,她有什么好的呀
所以,其他的几个成员打算处处为难李莎莎整李莎莎······ 就在舞蹈大赛要开始的前一天,李莎莎来到教室拿东西的时候,看见教室只有张茜痛苦的趴在地上,李莎莎着急地跑过去扶起趴在地上的张茜,一看她的膝盖被摔破了,李莎莎二话没说背着张茜就去了医务室,并且告诉老师让她的家长把她接走了。
今天,李莎莎要去参加比赛了,就在那天早上,张茜给了李莎莎一个心形的盒子,里面有写给李莎莎的祝福,看着看着李莎莎的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读了这个本书,我知道通往梦想成功的那条路是坎坷的,但是我们遇到困难一定要坚强不能哭,就让眼泪孕育成珍珠,在我们的年华里闪闪发光。
张洁《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的读后感
《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读后感“除了血肉相连的妈,不管你活、你死、你乐、你哭……你和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其实毫无干系”。
这话使我明白,生活中最善意、最平实的莫过于让父母快快活活地多活几年。
毕竟, 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是可以换的,而父母却是唯一的。
生命只要存在过,就总会留下些许痕迹。
人生中难忘的莫过于母爱,那是流淌在血液中永远也挥之不去的情怀。
它总是在无意间包围着我们,所以很容易被忽视。
作儿女的又有多少能真正意识到,世上最疼爱自己的恰恰也是最需要自己的人。
影片《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正是讲述的这样一个主题:母爱同样需要理解.最让人心痛的往往不在于失去本身,而是失去后的那份牵挂和对拥有时的愧疚。
事业成功的女作家诃(斯琴高娃饰)回到北京看望八十多岁高龄的妈(黄素影饰),妈和心爱的猫及雇用的小保姆住在一处简陋的家里,当小保姆兴奋地告诉妈诃来看望她时,妈第一反应竟然是先拿起电话去听。
诃进门时妈竟问女儿找谁,这时她的视力已经差不多等于零了。
诃心里一惊并还从妈歪斜的左肩、双脚蹭着地走路、说话颠三倒四、口水不断地往外渗等种种迹象中发现妈突然间衰老了。
诃对此感到很震动和意外,妈在年老力衰时最需要照顾,自己却远远地把妈丢下了……诃带妈到医院做了检查,做了手术,并担当起照顾妈的任务。
但长时间的服侍,加上还有自己的新书要写,妈的旧房子在装修,使诃变得消瘦疲倦、心情焦躁。
诃认为妈太不体恤自己的劳累,有时态度粗暴地把妈训斥一通。
大夫曾告诉诃妈脑萎缩很厉害,并告诫诃“要让她多锻炼,她自己能做的事要尽量让她自己做”,所以每每去上厕所诃便有意不去扶她,也不让小保姆去扶,希望迫使妈自己站起来以达到锻炼的目的,可妈站不起来。
一段时间里诃用尽心机使出许多“损招儿”去试探、激励妈,拿话吓唬、刺激……努力尝试着各种毫无效果的练习,诃还买了跑步机……一天早上诃被小保姆的尖呼惊醒,发现妈跪倒死在跑步机上,头上假发套掉在地上,露出还没长起来的秃头,诃的女儿“书包”从美国赶回来为姥姥奔丧,当小保姆告诉诃“书包”来了时,诃像往常一样第一反应是先去接听电话,并像妈当年问她一样地问站在不远处的女儿“你找谁”
“书包”的笑容渐渐从脸上褪去,她看到妈妈迷迷糊糊地戴上老花镜才认出自己。
突然明白,妈妈已经老了……母爱,是平常的.关好门窗、注意天气变化,诸如此类的“提醒”平常又平常,但当我们渐渐地将尘世间很多事情看得淡漠之后,就会懂得只有母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私、最真实、最朴素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他们永远不会记恨儿女,那种宽容,不是不在意孩子的态度,而是不忍去指责与要求。
诃在母亲病危之际,突然感觉到,母女的角色一下子换了过来,母亲对自己的那份恋情愈来愈重,有时像孩子一般听从女儿的指挥。
曾几时,张洁以为母亲不理解自己的一片孝心,以为她是在消极厌世甚至于折腾女儿,待母亲突然辞世后,才渐渐感悟出她的苦心,痛恨自己为什么到了五十岁才懂得如何多爱一点自己的妈,作为母亲惟一可以依靠的亲人,实在被她依靠得太少了为了儿女得前途,父母牺牲了享受天伦之乐的机会,放飞他们离开自己的身边。
唯一能享受到的就是每逢周末的电话,就这么一点点唯一的期盼,有时也被我们自己的忽视而剥夺了。
尘歌如梦,那是因为失去才知可贵。
乘着自己还有机会做点什么,就不能在忽视这份真正永恒得爱了。
真该为自己的父母真正做些什么了
如果觉得长了的话有短的这几天在读《感恩父母全集》,这里的每个小故事都会让人掉眼泪。
其中张洁的《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节选让我感触万分。
每个人都有疼他,爱他的父母。
每位父母对爱的诠释都是不一样的。
父母在世的时候我们做儿女的对这种爱满不在乎,从来没有细细品味,总觉得这是平平常常的。
但是当父母相继离开我们时,我们才发觉这种“平平常常”的爱,一去不复返,再也觅不到它的踪迹。
当父母对我们询问工作或学习上的情况时,我们是否耐心的回答;当父母对我们嘘寒问暖时,我们是否嫌太唠叨了;当父母批评或指正我们的缺点或不足时,我们是否认为他们的思想太落伍了,其实这些我们做的都不尽人意。
我们没有反过来去关心他们,去听他们内心的倾诉。
就像张洁说的那样“等到自己渐渐地对将很多事情淡漠,懂得了只有父母的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真实,最宝贵的爱以后,便对未来的生活有了更多的想法,那就是让父母快快乐乐地多活几年。
他们活着就是我们最大的幸福”。
求张洁《从森林里来的孩子》读后感
张洁《从森林里来的孩子》 秋雾 才是昨儿,本是万里无云的晴天,可是那天,那山,那海,处处都像漫着层热雾,粘粘渍渍的,不大干净。
四野的蝉也
关于张洁小说《爱,是不能忘记的》
“或许珊珊正是主人公钟雨爱情希望的化身,她身为女儿一定能感知到母亲爱情的力量和对自己的关怀,母亲的故事也激励着她更好地面对日后生活。
作者透过了珊珊这个人物的感概向读者表达了对社会、对人们的美好愿望,向广大读者释放了冲破旧意识,建立新的社会生活观念的强烈呼声,这无疑是张洁这篇小说的最大亮点.”--我参考的别人的读后感。
从这个角度看吧。
我觉得海报的主题内容是两个人的相望,一个人背对着另一个人回眸的那种相望,有种彼此吸引却不能转身的那种责任和无奈。
作者在钟雨的日记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我们曾淡淡地微笑着,象两个没有什么深交的人,为的是尽力掩饰我们心里那镂骨铭心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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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们自己,大概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活着的人会相信我们连手也没有握过一次
更不要说到其他”。
这种感觉。
然后整个海报的色调应该是暖色的。
阳光的那种淡黄色和红色组合,但是不要太抢眼,要有种很淡然的感觉,不能比俩主角抢眼。
天空的背影可以是冷清的淡蓝,理智,也是他们的内心,时刻知道自己的位置。
然后背景可以做成30年代街头的,象征社会的影响。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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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看过,就看了个读后感,给我的感觉就这样~作个参考希望有用,另外,仔细体味整篇给你的感觉,不要专注他人的评论和思想,这样做出来的更真实也更能引起共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