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对于这部小说,相对于其它部来说,喜剧色彩很浓。
在我们现代人看来,卖血是迫于生计,而在许三光的村子里则认为,男人不卖血就是身体败掉了,女儿就不能嫁给他了,如桂花本是要嫁人了,可是当听说那男一年多没去卖血了,而且饭量还变小就退婚了。
所以许三观第一次去卖血并不是为了生计。
他一共卖过12次血,每次卖两大碗。
刚读这本开始,喜剧占据了主流,有可笑又可气,可可笑的是许三观一家有点搞笑又有点惨淡的生活,可气的是生活中各种烦心事。
另我影响最深刻的是,许三观用嘴给她们炒菜,一家之主的形象跃然纸上,在饥饿年代还能保持如此乐观的心态,实属难得。
而另我最感动的是,一乐生病去上海看病,他一路卖血凑钱治病,一乐并不是他的亲生,在许三观生活的地方这是人人都知道的,许三观做了一辈子的乌龟,心里和嘴上虽不满,可是对于一乐的病,他没有视而不见,而是以一个父亲的身份努力凑钱为一乐治病,自己也生病了还在坚持,一个伟大父亲形象在我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记,呐。
这是我的零星感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谭逢终于把《许三观卖血记》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感觉又回到余华作品的阴影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如《活着》和《兄弟》,他的故事里总是充斥着人生的艰辛。
他所崇尚的只是叙述,所需要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
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我们的心。
他的书有一种力量,一种能够带动人心弦的力量。
这一本书又有别于其他的作品,他完全是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展开叙述,通篇用对话表现故事。
不得不佩服他的言语驾驭能力,对话隽永,语言简洁却意蕴无穷,这是一部返璞归真没有任何炫技之感的小说。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
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卖血的钱用来成了家,故事就这么展开。
然后是结尾。
许三观频繁卖血之后没有凄惨地死去,一乐二乐三乐都有了自己的家室,他和许玉兰不再缺钱花,他们的生活好起来。
不习惯余华的故事有个好的结局,但也不能不说这是个惊喜,谁说没有希望呢,这就是。
暗无天日的年代里,总是奢望能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拯救我们。
也总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光,挽救我们于无形。
一开始是不喜欢许三观的,他卖了血他有了钱他看上了漂亮的高调的的许玉兰,然后他让她花了八角三分钱,然后他拆散了她与何小勇,然后他们就结婚了。
在很大一部分的篇幅里,我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之间有爱存在,只是生活在一起罢了。
一直到许三观为了还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而去卖血的时候,一直到许三观坐在失而复得的桌子旁等着许玉兰回家的时候,我知道,爱是存在的,只是表达方式不一样而已,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再后来,轰轰烈烈的文革来了,许玉兰被批斗了,她被剃成阴阳头,她被挂上大牌子,她被放到大街上,他给他送饭,他轻声对她说,我把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
他对三个儿子说,你们不要恨她,你们要恨她的话,你们也应该恨我,我和她是一路货色。
再后来,是故事的最后,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那些一个个给人留下震撼的情景是什么?可能有人把它叫作爱和亲情。
余华在中文版自序中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
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
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
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
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
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
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
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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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散不掉的宴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这是一本由许三观卖血这股线串连起来的故事,色彩似乎浓了些——血的殷红,文字叙述娓娓道来不温不火,散不掉的宴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在周末阳光里的公交车上,我无事可做,拿起这本书,从祁家坟到中关园,我到站了,手里的这本书也就看完了。
余华讲了一个四十多年的跨度来说这个故事。
故事里面有许三观,许三观的妻儿许三观的家还有围绕这个家庭的鸡毛蒜皮家长里短,像许三观做了乌龟也去睡别家的女人,睡过他女人的何小勇出了车祸需要大儿子一乐——他的妻子和何小勇的儿子——喊魂的时候,他骂骂咧咧说何小勇是坏人遭报应但仍不失善良的心肠,答应了一乐去给何小勇喊魂。
他不足以做社会的道德楷模,但也不做坏事,他用卖血应付困窘,到老的时候卖血都没有人要。
他不巴望投桃报李,他要的只是将心比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未必要犯人——说他懦弱吧 ,有那么点,他未必有心思去追求比别人活得好,但看到别人和他生活的一样糟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能忍受的是他的女人被何小勇——徐玉兰的初恋情人睡了,他也要去睡自己的初恋情人林芬芳,可笑的报复在他的心中得到的却是一种满足,读后感《散不掉的宴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余华算是把这个卖血的故事画圆了,像一条水顺着沟流,里面的小悲小喜小计较,余华没有拿这个卖血的故事说教,没有借此给悲苦的人生挠痒。
他说的那个许三观就是我们骨子里的小市民。
不高看人也不喜欢被人轻视有时候还闲着自卑,他在家里喜欢对着自己的妻子和儿子骂骂咧咧,他不是跋扈的丈夫父亲,他只是在寻求一种平衡,一种在劳苦时养着妻儿而需要的一种自尊,那种在外面的世界所不同的一种面孔。
他年轻的时候,身体强壮,走起来身上的肌肉像是小松鼠跳起来似的,他娶妻生子,他也有自己的小计较小平等观,因为何小勇出车祸也会幸灾乐祸但不落井下石,他做了乌龟也去睡别人的老婆,他卖血,他为儿子为了家,他老了,头发白了,牙齿也掉了七颗,眼睛还好,但他的血没有人要了。
总觉得许三观就在我们平凡人的骨子里,有时候还和我们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的那些建立一个家庭的小心思,遇见的小恩怨,很多时候我们在为我们所遭遇的事情找一个心灵的出口,为了爱情找一个专一的出口,为了儿子找一个责任的出口,为了一些自我认同找一个平等待人的出口。
为了余华找了卖血这根绳,将这些平淡稀松的平凡生活捆扎起来,九个月后他捆好了,然后离开。
而那个许三观在卖完血后仍会去胜利饭店还点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当然要温一温。
只是这顿饭要一直摆下去,因为生活没完,困苦的人没完,卖血的人就不能完,也完不了。
〔散不掉的宴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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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类似读后感的东西
沁血人生
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
很感人的小说,建议还是自己看看,触动的。
忆评《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小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
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麼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
就是那麼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
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麼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餵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
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
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
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
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麼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
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
这就是我喜欢《许三观卖血记》的理由。
读著许三观的故事,我们所受的苦就真的变成没有甚麼大不了,也不是观看别人的痛苦所带来的安慰感,而是终於能寻回失落了的人性。
《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
也可以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
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
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
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
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
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
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
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
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就是人生的矛盾与无奈吧。
人物性格的矛盾是小说的亮点,出现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里,却蕴含着深远的意蕴,也让我体会到许三观这个底层劳动人民人生的大智大慧。
小说中还有许多矛盾,比如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城里人和农村人看待卖血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
这些矛盾都成为小说的精彩之处,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
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
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不会幸福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
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
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
两个曾经犯过错的人,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并未破碎。
到了小说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
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眼前一亮,似乎让人在绝望与无助中找到了希望。
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
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深也让我体会到了人性的温情。
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
许三观的抛弃,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都是莫大的伤痛。
可是许三观和一乐最终都释怀了,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曾经对彼此的伤害,也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也为一乐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是世间难能可贵的亲情。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小说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散不掉的宴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散不掉的宴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这是一本由许三观卖血这股线串连起来的故事,色彩似乎浓了些——血的殷红,文字叙述娓娓道来不温不火,散不掉的宴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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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讲了一个四十多年的跨度来说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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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的那个许三观就是我们骨子里的小市民。
不高看人也不喜欢被人轻视有时候还闲着自卑,他在家里喜欢对着自己的妻子和儿子骂骂咧咧,他不是跋扈的丈夫父亲,他只是在寻求一种平衡,一种在劳苦时养着妻儿而需要的一种自尊,那种在外面的世界所不同的一种面孔。
他年轻的时候,身体强壮,走起来身上的肌肉像是小松鼠跳起来似的,他娶妻生子,他也有自己的小计较小平等观,因为何小勇出车祸也会幸灾乐祸但不落井下石,他做了乌龟也去睡别人的老婆,他卖血,他为儿子为了家,他老了,头发白了,牙齿也掉了七颗,眼睛还好,但他的血没有人要了。
总觉得许三观就在我们平凡人的骨子里,有时候还和我们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的那些建立一个家庭的小心思,遇见的小恩怨,很多时候我们在为我们所遭遇的事情找一个心灵的出口,为了爱情找一个专一的出口,为了儿子找一个责任的出口,为了一些自我认同找一个平等待人的出口。
为了余华找了卖血这根绳,将这些平淡稀松的平凡生活捆扎起来,九个月后他捆好了,然后离开。
而那个许三观在卖完血后仍会去胜利饭店还点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当然要温一温。
只是这顿饭要一直摆下去,因为生活没完,困苦的人没完,卖血的人就不能完,也完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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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沁血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