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兄弟》观后反思1000字
[兄弟读后感],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他浓缩了改革开放后,广大创业者资本积累、扩张的身影,时代的弄潮儿,兄弟读后感。
我比较欣赏的性格,他恩怨分明,勇于承担各种责任,能屈能伸;他对爱情忠贞不移,呵 这句话 应该是对女的来说,但确实这样做了。
他知自己魂牵梦萦的林红就要和自己的兄弟结婚后,就在他们结婚那天坚定的去医院做了结扎。
按他的说法,是我不能把第一次给你,也不给别人。
李光头,对于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有独具慧眼的一面。
就说刘作家,这个小时给他横扫荡的死对头,又被他狠K过的人;后因写了一篇文章给成功人士的他正名,把李光头偷看屁股一事,写成是为了拣掉到厕所里的钥匙。
李光头觉得他,太有才了,于是不计前嫌,把他招来做新闻发言人,后又直升副总,CEO。
从小说中的描述,也证明了,他的任用是正确的。
宋钢,在小说的后半部份,写得有些凄惨,以至于读到他那些段子时,都有些发麻。
他和林红结婚后,曾一度走上春风得意的日子,买了一辆,每天下班都准时到工厂接林红。
这样的好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下岗了。
这时正是改革开放生机勃勃的时候,适者生存、弱者淘汰。
为让林红过上好日子,一无作落的他卖花,惨淡经营;当苦工得了肺病,闪了腰;出走刘镇、行骗江湖、隆胸、到最后的卧轨自杀,无一不让人心酸。
宋钢的悲惨,是性格的悲惨。
他缺少主见和判断力,做事犹豫不决,...。
林红,就像一个扁担,挑着李光头和宋钢两头走。
所不同的是,一个走向了成功、爆发,一个走向了落寞、绝路。
同时,她也被两个人推向毁灭的深渊。
小说中,提到的童铁匠、关剪刀、余拔牙、苏妈、赵诗人和陶青等等,他们都是时代中放大了的典型人物,读起来总能会心一笑。
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或多或少能挖据出这样的人物来。
小说中的绝大部分人物还活着,如今生活应该大不同了吧。
李光头正在参加太空游培训
林红的美发店被查封了吗
苏妹的周游点心店是不是开始品牌化运作了,刘作家会行贿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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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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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些70,80后也该上场了吧。
哈哈 想象太丰富了,刹不住了。
再续后记。
注:上借悦eliza的书 个人感觉,更多地是以这所谓的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
最近一百年,神州大地每十年一轮回,所写的其实只要还是投射,真正对于最近二十年写的笔墨似乎还是少了点儿,读后感。
毕竟每一个生活在时代里的人都只能被时代的纷乱所纷乱,而很难看清这纷乱背后的的脉络。
宋钢的凄惨,来源于他自己一直以来的符合规矩在规则被打破的时候不能适应,而李光头最后的所谓复归也隐约折射了一部分穷得只剩钱的经济发达者精神上的困惑与追求——既然不能求诸于己,只好从自身以外寻求答案,外太空不过是避世的另一个目的地罢了。
以的年龄经历,如果兄弟只是为了写变化,倒可能把华哥看低了,呵呵。
个人感觉,兄弟写得还是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包括选择与放弃,包括精神与物质生活,而至今的华夏,也不过是最好的人性试炼场。
看完这部小说不知道自己该怎样评价,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
宋 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
第 一次违背李光头的意思是为了林红,因为爱情的力量,最终的导火索是李光头那句我就宰了你;第一次对林红发火,只是为了后妈里面的后字,因为他 感觉李光头就是他的亲弟弟,妈妈就是他的生母,或者胜似生母
小时候,他的生活重心是照顾别人,照顾弟弟,照顾爷爷;结婚以后他的生活重心就全部在林红那 里,但是直到自杀前一瞬间的释怀时,他的心思一直在李光头和林红之间徘徊,左右为难,可能李光头和林红不以为然,但是宋刚这个哥哥和丈夫确实非常痛苦
为 了一个丈夫的责任,为了亲情、母亲临终的遗言,他这一生都在矛盾,在痛苦
自杀前的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找到了自己属于自己的位置:自己是多余的,他突然 间轻松了,第一次花钱吃包子,第一次逛街。
李 光头机智聪明,为人有点霸道,但为人讲究,处事圆滑,待人接物游刃有余,但他的心不坏
他一直以自我为中心,霸道甚至有点强硬
但他还有点孩子气,这 种孩子气是弟弟对哥哥的依赖,哪怕是见不到哥哥,但是在他心里一直有这么一个人在给他支持,他知道如果他在外面生活不下去了,一定会有一个人不会让他饿 死
他的孩子气也仅仅是对宋刚
两 个兄弟心里最初的那份兄弟情义其实一直都还在,只是由于生活中的身不由己,生活中的灯红酒绿而把那份最纯的感情放在了心里最最深的地方,虽然不曾发觉,但 是已是自己的一部分。
当李光头把那块手表送给宋刚,那块手表在林红那里不值一文,但是当时的兄弟俩都把它当做宝贝,李光头眼中最珍贵的手表配上宋刚的 永久简直是完美,在宋刚眼中这是兄弟情谊的见证;当宋刚实在走投无路去找李光头,当李光头连着骂了他几个王八蛋,宋刚高兴的却像个孩子;当李光头在林 红身上听到宋刚的死讯,当李光头读到宋刚的信,当李光头看到掉在的受聘书,他哭得像个孩子,说自己以后真是孤儿了。
这种感情其他人根本理解不了,他们 不会想到在刘镇呼风唤雨,把买卖做到全世界的李光头,心底最深处得依赖竟然是那个穷小子宋刚,甚至宋刚自己都不会想到他这个最亲的弟弟对自己原来是这么依 赖。
两个人之间有过两次:我和你从此一道两断,其实两句话在李光头那里都没当回事,他甚至都不知道宋刚为什么会这么干
但是在宋刚心里,李光头对他的 那句:从此我们一刀两断也不算什么,但是自己说的那句话,在他的心里却当真了
即使在他活不下去的时候他也没有丝毫想去找李光头,但是为了自己最亲的 人他又一次违背了自己的想法
他会在李光头走投无路的时候去毫无顾忌的帮助弟弟,但是哪怕自己生活艰难他也不会去求弟弟,因为他感觉只要他过的好,自己过 怎么样无所谓
在宋刚的心里最亲的人是李光头和林红,他最大的心愿是两个人都过好,矛盾的他甚至在心里都不知道谁才是他最重要的人,反正都比他自己重要
知道他最后感觉两个最亲的人走到了一起,自己时多余的时,他感到了从没有过的轻松
大鱼感受:看这部小说,湿了好几回,刚刚写上面还湿了
昨晚看到李光头听到宋刚的死讯时自己跟着哭了
以 前感觉自己在对自己的兄弟方面也挺够意思的,现在感觉,自己还差的很多
其实自己都是为了怕丢了和兄弟们之间的情谊,有的时候知道兄弟办了错事
但是自己 还是没有去阻止他们
现在感觉真的很惭愧
对不起,我的兄弟
自己也不能为了兄弟放弃自己的利益,最起码没有主动、彻底的放弃过,那时候还是心里最深的地 的还是自己
自己真是个自私的人
以后一定要改过来,做个有血有肉的兄弟
求一篇余华的《活着》读书笔记,点评加摘抄,共1500字。
急求
——1 福贵说到这里看着我嘿嘿笑了,这位四十年前的浪子,如今赤裸着胸膛坐在青草上,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照射下来,照在他眯缝的眼睛上。
他腿上沾满了泥巴,刮光了的脑袋上稀稀疏疏地钻出来些许白发,胸前的皮肤皱成一条一条,汗水在那里起伏着流下来。
此刻那头老牛蹲在池塘泛黄的水中,只露出脑袋和一条长长的脊梁,我看到池水犹如拍岸一样拍击着那条黝黑的脊梁。
这位老人是我最初遇到的,那时候我刚刚开始那段漫游的生活,我年轻无忧无虑,每一张新的脸都会使我兴致勃勃,一切我所不知的事物都会深深吸引我。
就是在这样的时刻,我遇到了福贵,他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从来没有过一个人像他那样对我全盘托出,只要我想知道的,他都愿意展示。
点评:活着,是一种状态,一种勇气,一种不平凡的平常。
此时的他,都还未经过人生中寒风冷雨的洗礼。
一块顽石,这样被生活裹着随波逐流,等待命运的激流将他打磨成璞玉。
为此,我们应学会在刀丛中赤足舞蹈,在烈火中冷静沉着。
——2和福贵相遇,使我对以后收集民谣的日子充满快乐的期待,我以为那块肥沃茂盛的土地上福贵这样的人比比皆是。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确实遇到了许多像福贵那样的老人,他们穿得和福贵一样的衣裤,裤裆都快耷拉到膝盖了。
他们脸上的皱纹里积满了阳光和泥土,他们向我微笑时,我看到空洞的嘴里牙齿所剩无几。
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时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弹去身上的稻草。
点评:那些人,那些事清晰的浮现在脑海,也许是一场大雨清晰了记忆,也许是泥土的馨香唤醒了沉睡中的你。
那些乡间的泥土路,曾几何时又流着泪走过
那些过去了的快乐,散落在沙滩,期待着变成贝壳。
拾起,请将它贴近耳畔,那场早已不复存在的梦,还回响着吗
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在过的所有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带给我最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
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
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
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
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
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 ,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
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
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
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
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
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为什么喜欢余华写一篇1000字的文章
我一直相信“命缘”之谈,也许我喜欢,是一种命运交叉的聚合。
好比世上有很多条路,偏偏我们在同一条路上点头相遇。
相遇是“缘”,可并非要喜欢,可如果没有点头相遇的那一刻,就更谈不上喜欢。
我们知道,平时我们喜欢上一个人,不是无缘无故地就喜欢上,往往是从他(她)的某些优点开始的,比如外貌,才华,幽默,睿智,谈吐,内涵,爱心,成熟等等,当然也有可能从他的外部条件开始的,比如金钱,地位,家庭,车子,房子等等,不过这些我另当别论。
至今我与未曾谋面,他是个知名人物,实则上我跟很多很多的知名人物未曾谋面,我知道,知名人物是很难真正相遇,况且自己名不经传,我的父亲更是微不足道。
即便在扬州,我也未曾遇到过知名人物,顶多在高中的时候,只偶然一瞥县长的侧影,那是个漂亮而优雅的女县长。
未曾谋面,并不代表就喜欢不了。
这个科技进步的年代,不再像几千年前那样愚昧落后,喜欢孔子诸葛亮李白苏东坡,不必等那么长的岁月。
现在一首新歌出来,没几天大街小巷上就哼唱起来,一首新诗出来,马上就有人传诵。
天南海北,只需几秒钟的表达就会彼此了然得知,这是科技进步的好处,如果孔子诸葛亮李白苏东坡生在当代,喜欢他们的人会一夜犹如雨后春笋冒出来。
我想喜欢一个作家也是如此,不必当面见到他(她)本人,就从他(她)的作品渐渐开始,就像喜欢一个明星,是从他(她)的音乐或电影开始的一样。
是个优秀的作家,可是中国有很多优秀的作家,而我却喜欢余华,其他作家的作品我不是不喜欢,我只是觉得他们的文字很难“诱惑”我,看了他们的作品,我很难有创作的欲望(他们的文字可能在别人眼中认为非常之好,而在我的眼中,我觉得创作是件很艰涩的很漫长的事情)。
然而读了余华的文字后,我觉得创作是件很快乐很美好的事情。
这就是我喜欢余华的原因,可我并不是对他格外的偏爱,其他优秀作家的文字,我也是赞同的,国内的有张爱玲,等,国外的有福克纳,马尔克斯,塞格林等。
在我看来,中国诸多现代作家当中,余华是最容易接近诺贝尔文学奖的一名作家,他懂得认真思考,懂得精打细算,懂得出手与收手。
他的几篇作品能够在国内外获奖,这是多方面的原因,他的作品从到,给我呈现出一种不断向上的趋势,余华始终在前进,而不像有些作家越写越落后。
尽管他的作品很少,却是相当精华,这是余华的特点。
另外他的作品比其他作家的作品更接近世界,更有宽容性,也更容易获得一些宝贵而真诚的心声。
在我眼中,他的作品的艺术性也很强,看似漫不经心的荒谬的文字,里面却是暗潮涌动,相当催人奋进。
我始终觉得可以跟余华瓣一瓣手腕,因为我认为的文字,是那种极少见的优美中带着阴郁的感觉,看他的作品多了,就知道他很会玩弄文字来建设自己的城堡,不知道为什么,苏童的作品越来越陷入一种莫名其妙的“漩涡”之中,让他似乎无法自拔,我至少认为苏童现在很迷恋这种感觉。
后来我总是在想,如果张爱玲活在当下,她的作品又如何呢,诚然她的作品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相当轰动,不仅有她凄美忧伤的倾城之恋,更有她的世上罕有的像鲜血梅花一般的文字,至今她的文字,在国内的作家当中,还是无法超越的。
张爱玲是天才作家,她的文字的灵气与华丽读来让人有些窒息,我认为她的至少是某种类型作品的终结,她太厉害了,像个世外高手,喜欢一剑封喉的淋漓,因此她的作品相当让人可怕(几乎没有人能写出这样的文字,连模仿也会变得可笑滑稽)。
倘若跟这样水平超凡的作家同处一个时代,我觉得是某些作家的悲哀,幸好张爱玲与我不在一个时代。
不过我拿她与余华比较,显然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毕竟他们的风格截然不同。
很多时候我得承认自己文字的写作技巧是跟福克纳学的,也承认自己文字的细节与结构是跟苏童学的,还有文字的华丽与灵气是跟张爱玲学的,但似乎这些都不够深,而余华则给我的是一种写作的宽广与享受,给我的是一种无限向上追求的力量,这是一种圣洁而伟大的姿势,让我如何真正懂得怎样去写作,怎么学会思考写作,而非仅仅的是爱好与喜欢,更多的体现一种责任与心境。
以前写作的浮躁与功利,让我渐渐明白自己的不成熟与不理智,慢慢地经过自己的感悟,以及余华所给我的提醒与指点,我才知道写作必须是用心的,也并非为了名利,现在我对名利的得失十分淡泊,尽管我此时一文不名,一篇小说也未发表(除了两篇散文在上发表外),可我已经奠定了一个相当坚实的基调,那就是不为了名利而用心创作,跟在余华后面不断地学习,我会收获巨大,这是我和他的“命缘”的关系,或许别人不了解。
我记得余华还说过这句话,他说作家不宜成名太早。
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成名了,你的作品创作的限制就非常之多,人就会变得胆小,就会变得斤斤计较,我想还是在不成名之前,大胆地创作自己所想要的作品,这样很容易出经典。
当然这一切也并不说明我对余华有多么崇拜,我从来不对任何人崇拜,我只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欣赏的眼光去赞叹,用谦虚的态度去学习。
很可惜,余华近些年的小说创作相当之少,而以随笔为多。
他的随笔我看的很少,据说也相当不错。
从诸多渠道了解,余华说他自己在创作一篇望不到尽头的文章最后我认为中国不缺乏作家,但缺乏像余华那样真正的高品质的作家。
更多的作家显得浮躁显得功利,更显得力不从心,为了写作而写作,而不是带着一种社会的责任去写作,更谈不上会用心写作。
这些年,我们的作品多如牛毛,有些作品显山露水了,有些作品破碎沉沦了,可是真正能记得住的经典之作几乎没有,是作家习惯于沉睡,还是作品经不住历史车轮的辗压,一切似乎变得空中楼阁,虚有其表。
我不禁有些忧心忡忡了,担忧后继无人,担忧不再出现曹雪芹鲁迅张爱玲沈从文等大师。
然而余华的出现还是让我充满信心,也许用不了多少,可以出大师。
余华小说活着的简介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余华长篇小说《活着》的赏析
正如一条颠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路上的作家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
余华也不例外。
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
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
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
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
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
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
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
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
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
一方面我们可通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
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
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
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一定广泛性的。
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曾经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不过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曾经不屑的主流文学。
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
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
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
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
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
《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
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
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
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
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
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
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
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
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
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
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
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
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
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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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必看的十本书
一贯的大时间跨度,从上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
一个封建地主家庭的纨绔子弟福贵,因为沉溺赌博输光了家产,生生地将老爹气死,已有身孕的妻子家珍也被丈人强行带回娘家。
家道的败落倒似乎让他一下子长大,明白了肩上的责任。
不得以,为了维持生活,他从赢走他家家产当了地主的龙二手里讨来五亩田地,与母亲、女儿一道劳动,过起了农民生活。
一年后,妻子带着半岁的儿子回到他身边。
其实从某种意思上讲,这样的生活,也未尝不幸福,就像福贵的娘说的那样:“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
”但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连男耕女织式的几乎都成了奢望。
为了给母亲治病,福贵带着仅剩的妻子从娘家带来的两块银元,到城里买药,没想到阴差阳错却给的军队拉去当了壮丁。
在战场上,福贵忍受着饥饿与寒冷与死亡的三重压迫,九死一生,最后成了解放军的俘虏,几乎是侥幸地捡回一条命。
历经波折,他终于回到了家里,一家人抱头痛哭,却得知母亲早已去世,而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病变得又聋又哑。
真个是物是人非啊。
接着是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地主龙二因不配合人民政府,被判枪决。
紧接着又是运动,全村,,用历史课本上的话说,那个时候,生产关系并不适应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
这造成了在三年饥荒中,村里人几乎饿死。
俗话说,,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逼于无奈,福贵夫妇只得把女儿送给人家。
就是这样一个夫妻俩热爱的儿子,却因为给的区长夫人献血被庸医无情地抽干了血液
而那个区长正是福贵在战场上认识的好兄弟春生。
一家人,家珍的病也一天天重了。
文革来了,春生、队长等一大批人都被打成了走资派。
可喜的是凤霞的婚事终于有了眉目,男青年万二喜虽是偏颈,但人却实在,自然而然地和凤霞走到了一起。
不久后凤霞有了身孕,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欢乐。
然而好景不长。
凤霞生把孩子生下来不到十分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夺去有庆生命的那家医院里。
巨大的悲伤的阴霾笼罩于这个已经残缺的家庭,家珍一病不起,不久去世。
福贵与二喜悉心照料凤喜的儿子苦根。
苦根长到四岁的时候,二喜在一次工作事故中惨死。
福贵便与苦根爷俩相依为命,一直到苦根七岁。
悲惨似乎成了这家人的宿命,年幼的苦根也没能逃过这个厄运,因为生活条件差,苦根嘴馋,把一大锅煮豆子吃了,腹胀而死。
福贵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与一头老牛为伴,那头牛也叫福贵,终日对它说着:“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
” ……哈哈
求余华的十八岁出远门原文。
谢谢
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
我走在这条山区公路上,我像一条船。
这年我十八岁,我下巴上那几根黄色的胡须迎风飘飘,那是第一批来这里定居的胡须,所以我格外珍重它们,我在这条路上走了整整一天,已经看了很多山和很多云。
所有的山所有的云,都让我联想起了熟悉的人。
我就朝着它们呼唤他们的绰号,所以尽管走了一天,可我一点也不累。
我就这样从早晨里穿过,现在走进了下午的尾声,而且还看到了黄昏的头发。
但是我还没走进一家旅店。
我在路上遇到不少人,可他们都不知道前面是可处,前面是否有旅店。
他们都这样告诉我:“你走过去看吧。
”我觉得他们说的太好了,我确实是在走过去看。
可是我还没走进一家旅店。
我觉得自己应该为旅店操心。
我奇怪自己走了一天竟只遇到一次汽车。
那时是中午,那时我刚刚想,但那时仅仅只是想搭车,那时我还没为旅店操心,那时我只是觉得搭一下车非常了不起。
我站在路旁朝那辆汽车挥手,我努力挥得很潇洒。
可那个司机看也没看我,汽车和司机一样,也是看也没看,在我眼前一闪就他妈的过去了。
我就在汽车后面拚命地追了一阵,我这样做只是为了高兴,因为那时我还没有为旅店操心。
我一直追到汽车消失之后,然后我对着自己哈哈大笑,但是我马上发现笑得太厉害会影响呼吸,于是我立刻不笑。
接着我就兴致勃勃地继续走路,但心里却开始后悔起来,后悔刚才没在潇洒地挥着手里放一块大石子。
现在我真想搭车,因为黄昏就要来了,可旅店还在它妈肚子里,但是整个下午竟没再看到一辆汽车。
要是现在再拦车,我想我准能拦住。
我会躺到公路中央去,我敢肯定所有的汽车都会在我耳边来个急刹车。
然而现在连汽车的马达声都听不到。
现在我只能走过去看了,这话不错,走过去看。
” 公路高低起伏,那高处总在诱惑我,诱惑我没命奔上去看旅店,可每次都只看到另一个高处,中间是一个叫人沮丧的弧度。
尽管这样我还是一次一次地往高处奔,次次都是没命地奔。
眼下我又往高处奔去。
这一次我看到了,看到的不是旅店而是汽车。
汽车是朝我这个方向停着的,停在公路的低处。
我看到那个司机高高翘起的屁股,屁股上有晚霞。
司机的脑袋我看不见,他的脑袋正塞在车头里。
那车头的盖子斜斜翘起,像是翻起的嘴唇。
车箱里高高堆着箩筐,我想着箩筐里装的肯定是水果。
当然最好是香蕉。
我想他的驾驶室里应该也有,那么我一坐进去就可以拿起来吃了,虽然汽车将要朝我走来的方向开去,但我已经不在乎方向。
我现在需要旅店,旅店没有就需要汽车,汽车就在眼前。
我兴致勃勃地跑了过去,向司机打招呼:“老乡,你好。
” 司机好像没有听到,仍在弄着什么。
“老乡,抽烟。
” 这时他才使了使劲,将头从里面拔出来,并伸过来一只黑乎乎的手,夹住我递过去的烟。
我赶紧给他点火。
他将烟叼在嘴上吸了几口后,又把头塞了进去。
于是我心安理得了,他只要接过我的烟,他就得让我坐他的车。
我就绕着汽车转悠起来,转悠是为了侦察箩筐的内容。
可是我看不清,便去使用鼻子闻,闻到了味,苹果也不错,我这样想。
不一会他修好了车,就盖上车盖跳了下来。
我赶紧走上去说:“老乡,我想搭车。
”不料他用黑乎乎的手推了我一把,粗暴地说:“滚开。
” 我气得无话可说,他却慢悠悠地打开车门钻了进去,然后发动机响了起来。
我知道要是错过这次机会,将不再有机会。
我知道现在应该豁出去了。
于是我跑到另一侧,也拉开车门钻了进去。
我准备与他在驾驶室里大打一场。
我进去时首先是冲着他吼了一声:“你嘴里还叼着我的烟。
”这时汽车已经活动了。
然而他却笑嘻嘻地十分友好地看起我来,这让我大惑不解。
他问:“你上哪
” 我说:“随便上哪。
” 他又亲切地问:“想吃苹果吗
”他仍然看着我。
“那还用问。
” “到后面去拿吧。
” 他把汽车开得那么快,我敢爬出驾驶室爬到后面去吗
于是我就说:“算了吧。
” 他说:“去拿吧。
”他的眼睛还在看着我。
我说:“别看了,我脸上没公路。
” 他这才扭过头去看公路了。
汽车朝我来时的方向驰着,我舒服地坐在座椅上,看着窗外,和司机聊着天。
现在我和他已经成为朋友了。
我已经知道他是在个体贩运。
这汽车是他自己的,苹果也是他的。
我还听到了他口袋里面钱儿叮当响。
我问他:“你到什么地方去
” 他说:“开过去看吧。
” 这话简直像是我兄弟说的,这话可多亲切。
我觉得自己与他更亲近了。
车窗外的一切应该是我熟悉的,那些山那些云都让我联想起来了另一帮熟悉人来了,于是我又叫唤起另一批绰号来了。
现在我根本不在乎什么旅店,这汽车这司机这座椅让我心安而理得。
我不知道汽车要到什么地方去,他也不知道。
反正前面是什么地方对我们来说无关紧要,我们只要汽车在驰着,那就驰过去看吧。
可是这了,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是好得不能再好的朋友了。
我把手搭在他肩上,他把手搭在我肩上。
他正在把他的恋爱说给我听,正要说第一次拥抱女性的感觉时,这了。
汽车是在上坡时抛锚的,那个时候汽车突然不叫唤了,像死猪那样突然不动了。
于是他又爬到车头上去了,又把那上嘴唇翻了起来,脑袋又塞了进去。
我坐在驾驶室里,我知道他的屁股此刻肯定又高高翘起,但上嘴唇挡住了我的视线,我看不到他的屁股,可我听得到他修车的声音。
过了一会他把脑袋拔了出来,把车盖盖上。
他那时的手更黑了,他把脏手在衣服上擦了又擦,然后跳到地上走了过来。
“修好了
”我问。
“完了,没法修了。
”他说。
我想完了,“那怎么办呢”我问。
“等着瞧吧。
”他漫不经心地说。
我仍在汽车里坐着,不知该怎么办。
眼下我又想起什么旅店来了。
那个时候太阳要落山了,晚霞则像蒸气似地在升腾。
旅店就这样重又来到了我脑中,并且逐渐膨胀,不一会便把我的脑袋塞满了。
那时铁脑袋没有了,脑袋的地方长出了一个旅店。
司机这时在公路中央做起了广播操,他从第一节做到最后一节,做得很认真。
做完又绕着汽车小跑起来。
司机也许是在驾驶室里呆得太久,现在他需要锻炼身体了。
看着他在外面活动,我在里面也坐不住,于是,打开车门也跳了下去。
但我没做放手操也没小跑。
我在想着旅店和旅店。
这个时候我看到坡上有五个骑着自行车下来,每辆自行车后座上都用一根扁担绑着两只很大的箩筐,我想他们大概是附近的农民,大概是卖菜回来。
看到有人下来,我心里十分高兴,便迎上去喊道:“老乡,你们好。
” 那五个骑到我跟前时跳下了车,我很高兴地迎了上去,问:“附近有旅店吗
” 他们没有回答,而是问我:“车上装的是什么
” 我说:“是苹果。
” 他们五人推着自行车走到汽车旁,有两个人爬到了汽车上,接着就翻下来十筐苹果,下面三个人把筐盖掀开往他们自己的筐里倒。
我一时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情景让我目瞪口呆。
我明白过来就冲了上去,责问:“你们要干什么
” 他们谁也没理睬我,继续倒苹果。
我上去抓住其中一个人的手喊道:“有人抢苹果啦
”这时有一只拳头朝我鼻子上狠狠地揍来了,我被打出几米远。
爬起来用手一摸,鼻子软塌塌地不是贴着而是挂在脸上了,鲜血像是伤心的眼泪一样流。
可当我看清打铁那个身强力壮的大汉时,他们五人已经跨上自行车骑走了。
司机此刻正在慢慢地散步,嘴唇翻着大口喘气,他刚才大概跑累了。
他好像一点也不知道刚才的事。
我朝他喊:“你的苹果被抢走了
”可他根本没注意我在喊什么,仍在慢慢地散步。
我真想上去揍他一拳,也让他的鼻子挂起来。
我跑过去对着他的耳朵大喊:“你的苹果被抢走了。
”他这才转身看了我起来,我发现他的表情越来越高兴,我发现他是在看我的鼻子。
这时候,坡上又有很多人骑着自行车下来了,每辆车后都有两只大筐,骑车的人里面有一些孩子。
他们蜂拥而来,又立刻将汽车包围。
好些人跳到汽车上面,于是装苹果的箩筐纷纷而下,苹果从一些摔破的筐中像我的鼻血一样流了出来。
他们都发疯般往自己筐中装苹果。
才一瞬间工夫,车上的苹果全到了地下。
那时有几辆手扶拖拉机从坡上隆隆而下,拖拉机也停在汽车旁,跳下一帮大汉开始往拖拉机上装苹果,那些空了的箩筐一只一只被扔了出去。
那时的苹果已经满地滚了,所有人都像蛤蟆似地蹲着捡苹果。
我是在这个时候奋不顾身扑上去的,我大声骂着:“强盗
”扑了上去。
于是有无数拳脚前来迎接,我全身每个地方几乎同时挨了揍。
我支撑着从地上爬起来时,几个孩我击来苹果。
苹果撞在脑袋上碎了,但脑袋没碎。
我正要扑过去揍那些孩子,有一只脚狠狠地踢在我腰部。
我想叫唤一声,可嘴巴一张却没有声音。
我跌坐在地上,我再也爬不起来了,只能看着他们乱抢苹果。
我开始用眼睛去寻找那司机,这家伙此刻正站在远处朝我哈哈大笑,我便知道现在自己的模样一定比刚才的鼻子更精彩了。
那个时候我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只能用眼睛看着这些使我愤怒极顶的一切。
我最愤怒的是那个司机。
坡上又下来了一些手扶拖拉机和自行车,他们也投入到这场浩劫中去。
我看到地上的苹果越来越少,看着一些人离去和一些人来到。
来迟的人开始在汽车上动手,我看着他们将车窗玻璃卸了下来,将轮胎卸了下来,又将木板橇了下来。
轮胎被卸去后的汽车显得特别垂头丧气,它趴在地上。
一些孩子则去捡那些刚才被扔出去的箩筐。
我看着地上越来越干净,人也越来越少。
可我那时只能看着了,因为我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坐在地上爬不起来,我只能让目光走来走去。
现在四周空荡荡了,只有一辆手扶拖拉机还停在趴着的汽车旁。
有几个人在汽车旁东瞧西望,是在看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拿走。
看了一阵后才一个一个爬到拖拉机上,于是拖拉机开动了。
这时我看到那个司机也跳到拖拉机上去了,他在车斗里坐下来后还在朝我哈哈大笑。
我看到他手里抱着的是我那个红色的背包。
他把我的背包抢走了。
背包里有我的衣服和我的钱,还有食品和书。
可他把我的背包抢走了。
我看着拖拉机爬上了坡,然后就消失了,但仍能听到它的声音,可不一会连声音都没有了。
四周一下了寂静下来,天也开始黑下来。
我仍在地上坐着,我这时又饥又冷,可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我在那里坐了很久,然后才慢慢爬起来,我爬起来时很艰难,因为每动一下全身就剧烈地疼痛,但我还是爬了起来。
我一拐一拐地走到汽车旁边。
那汽车的模样真是惨极了,它遍体鳞伤地趴在那里,我知道自己也是遍体鳞伤了。
天色完全黑了,四周什么都没有,只有遍体鳞伤的汽车和遍体鳞伤的我。
我无限悲伤地看着汽车,汽车也无限悲伤地看着我。
我伸出手去抚摸了它。
它浑身冰凉。
那时候开始起风了,风很大,山上树叶摇动时的声音像是海涛的声音,这声音使我恐惧,使我也像汽车一样浑身冰凉。
我打开车门钻了进去,座椅没被他们撬去,这让我心里稍稍有了安慰。
我就在驾驶室里躺了下来。
我闻到了一股漏出来的汽油味,那气味像是我身内流出的血液的气味。
外面风越来越大,但我躺在座椅上开始感到暖和一点了。
我感到这汽车虽然遍体鳞伤,可它心窝还是健全的,还是暖和的。
我知道自己的心窝也是暖和的。
我一直在寻找旅店,没想到旅店你竟在这里。
我躺在汽车的心窝里,想起了那么一个晴朗温和的中午,那时的阳光非常美丽。
我记得自己在外面高高兴兴地玩了半天,然后我回家了,在窗外看到父亲正在屋内整理一个红色的背包,我扑在窗口问:“爸爸,你要出门
” 父亲转过身来温和地说:“不,是让你出门。
” “让我出门
” “是的,你已经十八了,你应该去认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了。
” 后来我就背起了那个漂亮的红背包,父亲在我脑后拍了一下,就像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
于是我欢快地冲出了家门,像一匹兴高采烈的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