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文字狱
文字狱概述 1、名词,专指一类迫害文人,以排除异见的事件。
2、动词,指利用特权对异己进行构陷。
3、形容词,形容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实行的无情专制。
《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
” [编辑本段]北宋和以前的文字狱 《汉书》上说,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因《报孙会宗书》令“宣帝见而恶之”而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判处杨恽腰斩。
魏末嵇康因写作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令司马师“闻而恶之”而被斩于东市。
在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公元450年)六月,北魏大臣崔浩因主持编纂的国史直书揭露了北魏统治者拓跋氏祖先的羞耻屈辱的历史,被北魏世祖下令族诛,同时株连被杀的还有崔浩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和河东柳氏等北方大族,史称“国史之狱”. 北宋大诗人,大词人苏轼就曾因为所作的诗中,被指“包藏祸心,诽谤谩骂”,得罪当权者,被捕入狱将近五个月,罪名是包藏祸心、谤讪时政。
主要的根据是《山村五绝》、《八月十五日看潮》、《和陈述古冬日牡丹》等几首诗。
史称“乌台诗案”。
[编辑本段]明朝时的文字狱 明太祖朱元璋参加国元末农民起义,十分讨厌“贼”“寇”等字眼,又因为他当过和尚,所以对“光”“秃”“僧”这些字都非常讨厌。
有一次,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在书上用“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赞美朱元璋。
朱元璋却牵强附会,硬认为“光”是指光头,“生”就是”僧“,是在骂他当过和尚,“则”与贼近音,意在骂他是贼,竟下令把徐一夔杀了。
[编辑本段]金朝时的文字狱 翰林学士张钧是金国有史可查的第一个文字狱受害者,因为一场天灾为金熙宗起草“深自贬损”的诏书,被萧肄诬陷而被劈开嘴巴剁成肉酱。
《金史·熙宗本纪》:‘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鸱尾,有火入上寝,烧帏幔,帝趋别殿避之。
丁丑,有龙斗于利州榆林河水上。
大风坏民居、官舍,瓦木人畜皆飘扬十数里,死伤者数百人。
五月戊子,以四月壬申、丁丑天变,肆赦。
命翰林学士张钧草诏,参知政事萧肄擿其语以为诽谤,上怒,杀(张)钧。
’《金史·佞幸列传》:‘萧肄,本奚人,有宠于熙宗,复谄事悼后,累官参知政事。
皇统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风雨,雷电震坏寝殿鸱尾,有火自外入,烧内寝帏幔。
帝徙别殿避之,欲下诏罪己。
翰林学士张钧视草。
(张)钧意欲奉答天戒,当深自贬损,其文有曰:“惟德弗类,上干天威”及“顾兹寡昧眇予小子”等语。
肄译奏曰:“弗类是大无道,寡者孤独无亲,昧则于人事弗晓,眇则目无所见,小子婴孩之称,此汉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
”帝大怒,命卫士拽(张)钧下殿,榜之数百,不死。
以手剑剺其口而醢之。
赐肄通天犀带。
’ [编辑本段]元朝时的文字狱 公元1323年,身为高僧的前宋恭帝怀念宋朝,写了以下的诗句: 寄语林和靖,梅花几度开
黄金台下客,应是不归来。
触怒元廷,赐死。
[编辑本段]清顺治时的文字狱 满清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以是无以附加的强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扭曲变形,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奴才”文化
清朝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一次恶化,起于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
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 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
由此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从此诞生了中国言论检查 官,开始了中国的言论出版审查专制,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之人权”由此大倒退。
清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二次恶化,是顺治十八年(1661)至康熙二年(1663)的庄廷龙明史案。
浙江湖州富户庄 廷龙双目皆盲,受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励,出钱购买明末人朱国祯一部未完成的《明史》,然后延揽名 士,增润删节,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实,窃改为己作,定名《明史辑略》。
因所续诸传多有冒犯清朝开国事,被落职知 县吴知荣在敲诈未遂后举报京城,从顺治十八年查至康熙二年,历时二年,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已故庄廷龙, 也被“戳其尸”。
这一次恶化的重要标志在于,“文字狱”可以“株连极广”,不仅九族须灭,所有撰稿者、作序者、校对者、抄写刻字 者以及购书者,“一个也不能少”,“皆不免于难”。
中国“文化恐怖主义”的言论钳制至此上了一个新台阶。
清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三次恶化,起于雍正三年十二月的汪景祺以《西征随笔》问斩枭示案。
汪景祺之所以成为 雍正朝第一个以文字之故被杀的文人,是因雍正“恨屋及乌”所株连的——雍正在铲除功臣年羹尧后,发现党附年羹尧 的“入幕之宾”汪景祺曾称颂年羹尧为“宇宙之第一伟人”,雍正恨得咬牙切齿,但却深知,仅仅以汪景祺党附年羹尧 ,高歌年羹尧,罪不致死,于是就借在年寓中查抄出汪景祺所写的《读书堂西征随笔》大做文章,栽赃诬陷其书中有“ 皇帝挥毫不值钱”之诗句,有“功臣不可为”和“历代年号论”等“诽谤先帝”的“悖谬狂乱,至于此极”之大罪,令 “着将汪景祺立斩枭示,其妻子发遗黑龙江给与穷披甲人为奴,其期服之亲兄弟亲侄俱革职,发遗宁古塔,其五服以内 之族人现任及候选候补者,俱著查出,一一革职”。
汪景祺案不仅仅创造了株连政敌的“帮闲文人”之先例,而且立下了可将“文字狱”案犯枭示十年的创举——汪景祺立 斩后,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悬挂)了十年
这一残酷“文字狱”使许多士子“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梁谋 ”,纷纷立下了“不当烈士”的犬儒座右铭,中国文化人的气节从此每下愈况。
[编辑本段]清康熙时的文字狱 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
1.明史案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
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
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
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
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
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
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
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
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
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
“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
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
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
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
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
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
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2.黄培诗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
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
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
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
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
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
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
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
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
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3.《南山集》案 后来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
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满清功臣家作奴仆。
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
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
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
[编辑本段]清雍正时的文字狱 1.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
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
胤禛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
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
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胤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
雍正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
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
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
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
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
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
雍正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
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
”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
胤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
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
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
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
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
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
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
雍正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
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
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
胤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
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
雍正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
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
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夸奖。
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
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
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的重臣,没有他二人,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
雍正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
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
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
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
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
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
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
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
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
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2.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
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
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
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
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
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
雍正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
雍正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
雍正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
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
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
引见时雍正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
再引见时,雍正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
雍正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
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
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
雍正雍正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
批驳完,雍正“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
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
雍正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
为朕躬进谏者何言
朕所拒者何谏
所饰者何非
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
”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
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雍正心血来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
3.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
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
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
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
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
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
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雍正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
而汉奸岳钟琪也没有好下场,他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
(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
”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 4.屈大均案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
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
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
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
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
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5.裘琏戏笔之祸 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
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
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
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胤礽出谋划策。
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
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
6.“清风不识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
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
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
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
7.“维民所止”案 雍正年间,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试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题 “维民所止”,源出《诗经·商倾·玄鸟》。
大意是说,国家广阔土地,都是百姓所栖息、居住的,有爱民之意。
这个题目完全合乎儒家的规范,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当时盛行文字狱,雍正听说后,觉得“ 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了头,这岂不是要杀自己的头吗
这一下不得了,雍正下令将查嗣庭全家逮捕严办。
查嗣庭受到残酷折磨,含冤死于狱中,这还不算,连尸身都不得安宁,受到戮尸之辱。
嗣庭的儿子也惨死狱中,族人遭到流放,浙江全省士人六年不准参加举人与进士的考试。
查慎行也受到牵连,奉旨带领全家进京投狱。
他在途中写下这样的句子:“如此冰霜如此路,七旬以外两同年。
”后来得以放归故乡,不久即谢世。
当年的考生排名靠前的也遭到了迫害 关于査嗣庭科考案,《清稗类抄 狱讼类》 云:“或曰:查所出题为“维民所止”。
忌者谓“维止”二字,意在去雍正之首也。
上闻,世宗以其怨望毁谤,谓为大不敬。
”此说常为史家所征引。
据法式善《清秘述闻》载,当年江西乡试三题为“君子不以言举人”一节、“日省月试一句”、“山径之溪间”一节,并无“维民所止”题。
査嗣庭曾著“维止录”,其中记事有于雍正不利者,如首页云:“康熙六十年某月日,天大雷电以风,予适乞假在寓,忽闻上大行,皇四子已即位,奇哉。
”《维止录》是査嗣庭获罪的原因,疑后人因此附会为试题。
[编辑本段]清乾隆时的文字狱 到了所谓的“圣主”、“十全老人”乾隆帝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
其中四十七案的案犯被处以死刑,这意味着生者凌迟、死者戮尸、男性亲族十五岁以上者连坐立斩。
而由牵强附会、望文生义、捕风捉影造出的文字狱,如脱缰野马不可控制。
甚至一些疯子胡乱涂抹也被定为“逆案”,凌迟处死,荒唐到极点。
乾隆帝刚即位时,还假惺惺地笼络人心,首先下令刑部将悬挂在菜市口枭示的汪景祺头骨取下“制竿掩埋”,接着又降旨赦免了被发配的汪景祺及查嗣庭的亲属。
为避免再发生以文字罪人的冤狱,乾隆帝暂时听从山东道御史曹一士“请宽妖言禁诬告折”,批准刑部的建议:今后凡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如审无实迹,一律照诬告反坐;如果承审的法官率行比附成狱的,以“故入人罪”论。
虽然此时文人早被康熙、雍正两朝抽去脊梁,但仍然高兴万分,纷纷上表称颂乾隆“上下无隐情”、“为政以宽缓”,并大施感情代理权编造民谣:“乾隆宝,增寿考;乾隆钱,万万年。
”以对比雍正时的歌谣“雍正钱,穷半年”。
然而乐极生悲,乾隆十六年(1751年),文字狱又死灰复燃,起于“伪孙嘉淦奏稿”案。
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总督等中央、地方要职,以敢于直言极谏著称,声望很高。
乾隆十五年(1750年)前后,民间出现了一个假托是孙嘉淦写的奏稿,稿中的内容“五不解,十大过”,直指乾隆帝,并把当时的朝中大臣几乎全部进行揭露斥责。
全国十八省皆争相传抄伪稿,次年六月,伪稿流传到云南时被当局发现,由此顺藤摸瓜,辗转根究,在全国追查伪稿作者。
什么是“文字 狱”
[编辑本段]清顺治时的文字狱 满清时期的文字狱是空前绝后的,而且随着统治的稳固而加深,越是统治稳定的时期,文字狱就越是登峰造极,至乾隆时期,以是无以附加的强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因此而扭曲变形,变成了不折不扣的“奴才”文化
清朝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一次恶化,起于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
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 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
由此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从此诞生了中国言论检查 官,开始了中国的言论出版审查专制,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之人权”由此大倒退。
清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二次恶化,是顺治十八年(1661)至康熙二年(1663)的庄廷龙明史案。
浙江湖州富户庄 廷龙双目皆盲,受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励,出钱购买明末人朱国祯一部未完成的《明史》,然后延揽名 士,增润删节,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实,窃改为己作,定名《明史辑略》。
因所续诸传多有冒犯清朝开国事,被落职知 县吴知荣在敲诈未遂后举报京城,从顺治十八年查至康熙二年,历时二年,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已故庄廷龙, 也被“戳其尸”。
这一次恶化的重要标志在于,“文字狱”可以“株连极广”,不仅九族须灭,所有撰稿者、作序者、校对者、抄写刻字 者以及购书者,“一个也不能少”,“皆不免于难”。
中国“文化恐怖主义”的言论钳制至此上了一个新台阶。
清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三次恶化,起于雍正三年十二月的汪景祺以《西征随笔》问斩枭示案。
汪景祺之所以成为 雍正朝第一个以文字之故被杀的文人,是因雍正“恨屋及乌”所株连的——雍正在铲除功臣年羹尧后,发现党附年羹尧 的“入幕之宾”汪景祺曾称颂年羹尧为“宇宙之第一伟人”,雍正恨得咬牙切齿,但却深知,仅仅以汪景祺党附年羹尧 ,高歌年羹尧,罪不致死,于是就借在年寓中查抄出汪景祺所写的《读书堂西征随笔》大做文章,栽赃诬陷其书中有“ 皇帝挥毫不值钱”之诗句,有“功臣不可为”和“历代年号论”等“诽谤先帝”的“悖谬狂乱,至于此极”之大罪,令 “着将汪景祺立斩枭示,其妻子发遗黑龙江给与穷披甲人为奴,其期服之亲兄弟亲侄俱革职,发遗宁古塔,其五服以内 之族人现任及候选候补者,俱著查出,一一革职”。
汪景祺案不仅仅创造了株连政敌的“帮闲文人”之先例,而且立下了可将“文字狱”案犯枭示十年的创举——汪景祺立 斩后,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悬挂)了十年
这一残酷“文字狱”使许多士子“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梁谋 ”,纷纷立下了“不当烈士”的犬儒座右铭,中国文化人的气节从此每下愈况。
[编辑本段]清康熙时的文字狱 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
1.明史案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
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
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
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
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
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
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
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
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
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
“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
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
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
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
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
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
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2.黄培诗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
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
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
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
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
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
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
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
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
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3.《南山集》案 后来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
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满清功臣家作奴仆。
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
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
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
[编辑本段]清雍正时的文字狱 1.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
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胤禛。
胤禛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
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
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胤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
雍正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
胤禛令年羹尧自裁,亲族、同党或斩首或流放或贬谪,凡是与他有一丝牵连的人统统受到处罚。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
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
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
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
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
雍正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
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
”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
胤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
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十年。
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
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
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
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
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
雍正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
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
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
胤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
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
雍正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
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
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夸奖。
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
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
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的重臣,没有他二人,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
雍正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
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
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
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
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嗣庭戮尸、枭首,亲族或斩或流放,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
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
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
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
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
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2.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
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
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
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
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
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
雍正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
雍正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
雍正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
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
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
引见时雍正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
再引见时,雍正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
雍正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
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
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
雍正雍正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
批驳完,雍正“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
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
雍正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
为朕躬进谏者何言
朕所拒者何谏
所饰者何非
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
”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
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雍正心血来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
3.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
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
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
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
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
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
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雍正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
而汉奸岳钟琪也没有好下场,他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
(准确的来说,曾静、吕留良案涉及到谋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
”的定义,并非典型的文字狱案件.) 4.屈大均案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
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
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
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
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
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5.裘琏戏笔之祸 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
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
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
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胤礽出谋划策。
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
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
6.“清风不识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
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
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下诏征举士人,想学康熙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
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
7.“维民所止”案 雍正年间,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试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题 “维民所止”,源出《诗经·商倾·玄鸟》。
大意是说,国家广阔土地,都是百姓所栖息、居住的,有爱民之意。
这个题目完全合乎儒家的规范,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当时盛行文字狱,雍正听说后,觉得“ 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了头,这岂不是要杀自己的头吗
这一下不得了,雍正下令将查嗣庭全家逮捕严办。
查嗣庭受到残酷折磨,含冤死于狱中,这还不算,连尸身都不得安宁,受到戮尸之辱。
嗣庭的儿子也惨死狱中,族人遭到流放,浙江全省士人六年不准参加举人与进士的考试。
查慎行也受到牵连,奉旨带领全家进京投狱。
他在途中写下这样的句子:“如此冰霜如此路,七旬以外两同年。
”后来得以放归故乡,不久即谢世。
当年的考生排名靠前的也遭到了迫害 关于査嗣庭科考案,《清稗类抄 狱讼类》 云:“或曰:查所出题为“维民所止”。
忌者谓“维止”二字,意在去雍正之首也。
上闻,世宗以其怨望毁谤,谓为大不敬。
”此说常为史家所征引。
据法式善《清秘述闻》载,当年江西乡试三题为“君子不以言举人”一节、“日省月试一句”、“山径之溪间”一节,并无“维民所止”题。
査嗣庭曾著“维止录”,其中记事有于雍正不利者,如首页云:“康熙六十年某月日,天大雷电以风,予适乞假在寓,忽闻上大行,皇四子已即位,奇哉。
”《维止录》是査嗣庭获罪的原因,疑后人因此附会为试题。
未完
明清时典型的文字狱大案有哪些
乾隆即位后,文网更加严密,文字狱更加频繁。
翰林学士胡中藻有句诗曰“一把心肠论浊清”,乾隆看到后大发雷霆:“加‘浊’字于国号‘清’字之上,是何肺腑
”胡中藻遂因一“浊”字被杀,并罪及师友。
有个叫徐述夔(kui葵)的人,著有《一柱楼》诗集,其中“明朝期振翩,一举去清都”二句,被乾隆帝定为“大逆”,理由是借朝夕之“朝”读作朝代之“朝”,“要兴明朝而去我本朝”。
结果不但把已死的徐述夔及其子戮尸,徐的孙子和为诗集校对的人也全都处死。
凡此种种,举不胜举。
文字狱资料
文字狱,是反动统治者为了防止和镇压知识分子的反抗,故意从作品中寻摘字句,罗织罪名而构成的冤狱。
清朝时期文字狱最为严重。
清朝是满族贵族掌权,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汉人防范、控制极严。
尤其是清朝前中期,只要是文人学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满,或是统治者疑神疑鬼,认为文字中人触犯群权和妨碍自己的内容,必兴文字狱,动辄株连数百人乃至数千人。
清朝最早的文字狱,是康熙时的庄廷
(long龙)刊刻《明史》案。
清朝统治者对明朝留下来的文人,一面采取招抚办法。
一面对不服统治的,采取了严厉的镇压手段。
公元1711年,有人告发,在翰林官戴名世的文集里,对声明政权表示同情态度,又用了南明的永历帝的年号,就下令把戴名世打进大牢,判了死刑。
这个案件牵连到他的亲友和刻印他文集的,有近千人。
浙江湖州富户庄廷
刊刻《明史》,书中有指斥满人的话,1663年(康熙二年)被人告发。
当时庄廷
已死,仍被刨棺焚尸,庄氏全族和为此书写序、校对刻字、印刷,甚至卖书、买书的人等,株连共有七百多人被杀,还有数千人充军边疆。
康熙帝做了六十一年皇帝,老死了。
他的第四个儿子胤禛(音yìn zhē)即位,雍正帝是一个残暴成性、猜忌心又很重的人。
在他的统治下,文字狱也更多更严重。
最出名的是吕留良事件。
雍正时文字狱更甚。
例如,朝臣查嗣庭任江西主考,出题“维民所止”,被告发“维止”二字,影射“去雍正二字之首”。
雍正大怒,将查嗣庭入狱。
结果 是查连惊带吓死于狱中,其尸被戮,查的亲属或处斩或凌迟,或流放。
再如,有个叫徐骏的官员,仅仅因为诗中有“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一句,便被扣上“诽谤朝廷”的罪名,落得个身首异处。
乾隆即位后,文网更加严密,文字狱更加频繁。
翰林学士胡中藻有句诗曰“一把心肠论浊清”,乾隆看到后大发雷霆:“加‘浊’字于国号‘清’字之上,是何肺腑
”胡中藻遂因一“浊”字被杀,并罪及师友。
有个叫徐述夔(kui葵)的人,著有《一柱楼》诗集,其中“明朝期振翩,一举去清都”二句,被乾隆帝定为“大逆”,理由是借朝夕之“朝”读作朝代之“朝”,“要兴明朝而去我本朝”。
结果不但把已死的徐述夔及其子戮尸,徐的孙子和为诗集校对的人也全都处死。
凡此种种,举不胜举。
清朝前中期屡兴文字狱,有案可查的总计有数百多次,而且处刑极为严酷 ,搞得人人自危,无所措手足。
在这种文化***主义的统治下,许多知识分子不敢涉及政治,只能埋头考订古书。
当时有个叫梁诗正的老臣,总结出这样一条处世经验:“不以字迹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
清朝的文字狱,是封建***主义空前强化的产物。
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领域内,树立君主***和满族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
它禁锢了思想,堵塞了言路,影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造成了万马齐喑(yin音)的极其黑暗的政治局面。
历朝历代有哪些大型的文字狱
乌台诗案。
因苏东坡反对变法,御史们无上限对苏的文集诗集曲解。
清朝的文字狱是时间最长久的,从康麻子时期庄廷鑨案至乾隆时期(好像乾隆时期的文字狱最狠),时长久得让人绝望。
50多年前的文字狱,虽然不是用文字形式展开,却也是文字狱。
谁人背后无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
那个时代,每人说的每句话,都被无限放大无限曲解。
时间虽然只有十多年(我觉得不是十年,应该从彭总的一分试验田开始算起),但这次的文字狱却是全民参与,范围大的让人绝望。
《多余的话》读后感
因为对中国近代史不是特别了解,所以不太清楚瞿秋白的生平,看这篇文章的时候一直都以为这只是一篇写得过早的遗书,没想到看完后上网一查,居然他真的在十几天之后就被处死了,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心情瞬间就沉重起来。
虽然知道瞿秋白是中共早期的重要人物,但对于这个人,除了约莫在鲁迅的文章中看到过名字,居然可以算是无知的,他隐没在了中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风云变幻之中,不过是大背景上一个模糊的影子而已,看到这篇文章才了解到空洞的名字之后丰富真实的灵魂。
首先觉得这种文章,对人生有过一些思考的人死前都可能有写的冲动。
对于他的不少挣扎和惶惑,都心有戚戚焉。
当然,这不是说我现在就有他那个年龄和阅历才能具有的对人生的体悟,我相信再过十年读此文,我会有不同或者是更深的认识。
但仍然不能否认现在的我虽然生活经历很平淡,见识也少,却也会有那样摇摆不定的思绪,和被别人划定形象后的心有不甘和无奈。
看到瞿秋白的自述,真像是有一支笔贴切地写出了自己心中所想,讨厌争论却又常常陷入争论,追求平凡却有时被误认为不凡,但是绝不是说如果有成绩,都是漫不经心地做出来的,绝不是说平顺的人生都是老天爷的格外恩宠,当然也和所有人一样在努力奋斗——“因为青年精力比较旺盛的时候,一点游戏和做事的兴总会有的。
即时不是你自己的事,当你把他做好的时候,你也感觉到一时的愉快。
譬如你有点小聪明,你会摆好几幅‘七巧版图’或者‘益智图’,你当时一定觉得痛快,正象在中学校的时候,你算出几个代数难题似的,虽然你并不预备做数学家。
”做得好的事情并不是自己的兴趣,可能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烦恼。
但是历史实际造就的瞿秋白的形象,生活实际造就的我们每个人的形象,真的是周围人对自己的误读吗
抑或,瞿秋白和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的设定,才是对自己的误读
有时候和别人说自己在读历史,听者总是说自己对历史很感兴趣,于是开玩笑说不学历史的人都喜欢历史。
对于文艺啊诗歌啊那些东西,可能也是不学的人都喜欢,毕竟一个人灵魂稍微完整一点,总是需要一些超越性的精神生活的。
可是兴趣真的变成职业,灵魂自由飞翔的场所变成出卖自己换得生活所需的必然要求,恐怕带来的依然是痛苦和分裂。
而像瞿秋白,像我们每一个人,我们讨厌的真的是自己讨厌的那个东西,比如政治,比如工作,比如环境,还是讨厌要为生活所束缚、灵魂不自由这件事本身
我们所讨厌的是否正是充实生活的必要部分,我们所追求的是否注定因为追求不到才具有永恒的美感
以上所说的这些矛盾思想和彷徨,正如瞿秋白所说,还是和生活境遇有关。
当然像瞿秋白那样母亲穷到自杀仍要长衫仆妇的境界,一般人难以达到,但绅士阶层较为宽松的生活条件下养成了对“体面”的要求,和仍为生存所苦的人所追求的丰衣足食是有矛盾的,这矛盾到今天都存在。
姑且放下人与人之间生活条件的差别有没有一种社会制度能弥合这一点不说,在已经产生差别的情况下,瞿秋白那个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幻想经过共同革命经历和学习之后,这个差别就能消失,绅士阶层就能一心革命没有犹疑,小资生活习惯就能抛却脑后踏实生活,似乎显然是不可能的,瞿秋白对体内二元人格相互斗争所感到的痛苦,尤其是感到了不革命不上进的那部分绅士人格的强大力量后,对自己所做的反省,可能除了自苦自扰也是无济于事的。
瞿秋白笔下“文人”的形象,正是建立在这样一种舒适生活条件的基础之上吧,做什么都只是为了做什么本身,而不是为了别的目的,因此才会说:“‘文人’和书生大致没有任何一种具体的知识。
他样样都懂得一点,其实样样都是外行。
要他开口议论一些‘国家大事’,在不太复杂和具体的时侯,他也许会。
但是,叫他修理一辆汽车,或者配一剂药方,办一个合作社,买一批货物,或者清理一本帐目,再不然,叫他办好一个学校……总之,无论哪一件具体而切实的事情 ,他都会觉得没有把握的。
”——他只愿意知道雅典自由人会的哪些东西,自觉地拒绝奴隶们所应具备的职业知识。
或许有学识的人不愿意为了生存而委屈自己是一种跨越时代的通识,Liberal Education呼应了“君子不器”,我们也理解了瞿秋白。
但是可能君子中也有两种人,一种可以为终极目标、伟大理想之器,首先他们相信终极目标、伟大理想,其次他们愿意为之受“磨练”;但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他所说的文人,“他往往连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做的是什么”——不器是因为生活没有任何一种目的,只追求为着生活本身的生活——“我愿意到随便一个小市镇去当一个教员,并不是为着发展什麽教育,只不过求得一口饱饭罢了。
在余的时候,读读自己所爱读的书、文艺、小说、诗词、歌曲之类,这不是很逍遥的吗
” 这样看来,瞿秋白的痛苦也超越了那个时代,是一个完整而丰富的人所永远要有的痛苦,他在那个时代的信条中挣扎着、怀疑着、逃避着,难道只是因为恰恰生活在那个时代流行着那种信条吗
难道不是在叩问生活终极目标的路上终无所获因而产生的惶惑吗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我也常常想,一辈子相信一个错误的东西但却获得了心灵的平静,和在大脑中扫清了所有错误的信仰却漂泊无依,除了知道没有真理这条真理以外什么都不能相信什么都必须怀疑,因而总是在寻找,总是寻不到,这两种生活状态究竟哪种更好呢
或许卓越的人之所以卓越,普通人之所以普通,正是因为卓越的人宁愿痛苦也不愿屈服于平静但错误的观念而要永远孤独地寻觅,而普通的人宁愿抱着有裂缝的碎梦不愿醒过来。
就这点而言,我怀疑瞿秋白真的到一个小乡镇教书过他想过的生活,他是否会快乐。
最后,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阴暗面吧,不是因为人心虚伪故而隐忍不言,而是自己都没有勇气去面对和审视,换成我,也或许临死前才有勇气去剖白自己。
但是,如果瞿秋白当日不在十几天之后真的获得了永远的伟大的休息,这些文字还会留下来吗
------------------------------------瞿秋白在狱中的绝笔《多余的话》。
掩卷遐思,唏嘘不已,扼腕哀叹之余也似乎如梦方醒顿有所悟。
九十年艰苦卓绝的奋斗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是举世瞩目的,但还是给人们留下了太多的疑问:难道马克思设想的“大同世界、共产社会”的远大理想和宏伟愿景只能通过血腥的“暴力”来实现吗
难道共产党只有用无情的阶级斗争、无限的上纲上线、残酷的政治清洗、残忍的同根相煎才能统一革命意志、纯洁革命队伍、改造社会自然吗
设若马克思还能活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今天还会坚持用革命的手段夺取政权、用继续革命的手段巩固政权吗
回忆疯狂的文革时期,红卫兵唱的最豪迈最壮怀的语录歌就是:“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
随着嘹亮的歌声,佛像碎了、古籍焚了、文物毁了、庙宇教堂倒塌了、“牛鬼蛇神”统统被打倒了、中华民族传承几千年的优秀文化也被无情地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就连房檐、屋脊、桌角、椅边、案几上的精美图案雕饰也被残暴的敲掉了。
仿佛只有这样彻底的“大破”才能“大立”,从而建造一个红彤彤的“大同世界、共产社会”。
孰料经过这样的瞎折腾,不但没有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新秩序,反而把共产党开国以来建立的行之有效的法规体系、人文环境破坏损失殆尽,国民经济也走上了频临崩溃的边沿。
采取如此革命行动的后果,不仅严重损害了共产党的光辉形象,培育、造就了一批破坏性更大、更难驾驭的新型灵长目物种,更为严重的是信仰危机、目无法纪、道德沦丧、诚信缺失似乎也成了国人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
尽管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奋力拼搏,综合国力大大增强,生产总值世界第二,人民生活总体小康,国际地位显著提升,但炎黄子孙的整体素质却今不如昔、每况愈下。
究其原因,政府的诚信缺失和官员的德政沦丧是社会诟病不断产生和升级的主要根源。
倘若瞿秋白、陈独秀等与共过事的革命先驱亲临此情此景会发出何等的感叹啊
也许陈独秀还会坚持他的“二次革命论”;也许瞿秋白不会将他在狱中的绝笔起名为“多余的话”,也许会坦诚地剖析自己在大跃进、文化革命期间所犯下的严重错误和给中华民族造成的重大损失。
总之,我为中国共产党能有如此襟怀如此坦白的瞿秋白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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