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主要内容30字
《讲不完的故事》内绍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说主人斯蒂安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的进了一家旧书店,并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一种不可抗御的魔力吸引着他,他偷走这本书并躲在学校的阁楼上读了起来: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幻想王国的统治者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有一个现实世界的人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才能挽救她和幻想王国。
于是正在阅读此书的巴斯蒂安被拉到了书中,意外地拯救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
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便让他实现了一切的愿望并邀请他在幻想王国中四处游玩。
然而,在游玩的过程中,巴斯蒂安因为一切愿望都得到满足而变得迷失了自我。
最后,他终于喝到了生命之泉的泉水并找回了自我,回到了父亲身边。
读后感十篇50字
读书笔记10篇50字左右【篇一:50字读书笔记大全】《宝葫芦的秘密》读书笔记50字《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很好看。
这本书的故事以我从小就梦想拥有万能的宝葫芦,到后来如愿以偿拥有宝葫芦,想怎样就怎样,无所不能,从开始时的新奇刺激到后来烦恼无穷无尽。
故事在最后,笔锋一转,原来拥有万能的宝葫芦只不过是一个梦而已。
虽然全书叙述的只是一个梦,却非常有趣,生动活泼。
同时也告诉了我们:天上不可能掉馅饼,真正的幸福是要靠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的。
可爱的鼠小弟读书笔记50字可爱的鼠小弟这本书很好看,里面的小老鼠很诚实杯子打破了主动向妈妈承认错误,也很聪明。
我们应该像他一样要做个诚实的孩子。
小鹿学长跑读书笔记50字今天我读了《小鹿学长跑》。
清早,太阳公公还没露出笑脸,小鹿就开始练习跑步了。
很多小动物都还在睡懒觉,可是,小鹿已经呼吸着树木里的清新空气,越跑越快了。
小鹿每天坚持练习长跑,身体锻炼得非常强健,所以,小鹿一次次逃脱了凶猛老虎的追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偷懒,只有坚持,才能学到真本领。
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50字《窗边的小豆豆》的主人公是一个无忧无虑,身心健康的小女孩。
尽管她因为淘气,一年级就被退学了,但她还是那样的开朗。
小豆豆这个女孩吸引住了我们,让我们跟小豆豆一起快乐,烦恼,难过小豆豆的一言一行全部在一行行文字之间流露出来,让你不知不觉得爱上了这本书,爱上了一个叫小豆豆的女孩。
窗边的
小学生50字的读后感 我要10篇
1.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 春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
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
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
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2.读《窗边的小豆豆》有感 《窗边的小豆豆》讲的是一个因为淘气而在一年级就被退学的小豆豆到了一所全新学校——“巴学园”后发生的故事。
“巴学园”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学校:它的教室是一个个废弃不用的电车车厢;它的校长在第一次见小豆豆时就微微笑着听小豆豆不停地说了四个小时的话,而没有一丝不耐烦,没有一丝厌倦。
“巴学园”每到午餐开始的时候,校长就会问:“大家都带了‘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来了吗
”“巴学园”的教育方法是自己从喜欢的课程开始学起。
“巴学园”的运动会是能够让学生自己选定的,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特长的稀奇古怪的项目。
在“巴学园”,如果上午把课程都学完了,下午还要组织大家集体出去散步,学习地理和自然;夜晚还在大礼堂里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故事……因此,“巴学园”里的学习内容是丰富多彩的,新鲜动人的,也是令人羡慕的。
小豆豆从一个“坏孩子”变成好学生,也是因为校长能坚持不懈地对小豆豆真挚的关爱,使小豆豆最终决定选择做一个好学生…… 总之,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后,很希望我们的学校也能像“巴学园”一样,学习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学习的环境是轻松的,学校里的老师像校长一样能懂得孩子,信任孩子,尊重孩子的。
3.《童年》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
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
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
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
”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
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
” 4.《小王子》读后感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
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
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
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纾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责任,叫做“驯养”。
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他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
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可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系”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5.查理与巧克力工厂读后感 故事大概是讲:威力`旺卡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
他发明了很多神奇的巧克力和糖果。
查理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他每年只能得到一块巧克力。
查理每天晚上都会去听约瑟夫爷爷讲旺卡工厂的神奇和奥秘。
他特别希望能到工厂里参观。
一天,旺卡先生发出了通知:我已把五张金奖券放进了五块普通的巧克力里面。
找到这些金奖券的那五位小朋友将由我本人带领参观工厂。
在只剩一张金奖券时,查理无意中找到了。
在参观的过程中,查理很乖,其他的小朋友一会儿摸摸这,一会儿摸摸那。
所以旺卡先生很喜欢查理。
参观完,旺卡先生竟把工厂送给了查理。
大家都吃了一惊,旺卡先生说他老了,快没有能力经营工厂了。
所以要把工厂送给最喜欢的一位小朋友。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以科幻的方式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多奇特的地方
也有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人
我们要怀着一种希望去发现他们
也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善良,不能太贪婪了否则会有与你期望中相反的结果
6.《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海伦凯勒原来是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19个月大时,因一场急病导致失明、失聪和失语,从此小小的海伦凯勒变得暴躁、任性和孤独。
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
从此,海伦凯勒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在莎莉文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将仔细端详自己的莎莉文老师、亲人、朋友,还有环视自己生活的环境;到森林进行一次远足,放纵一下自己的眼睛;到博物馆对世界的历史与未来、人类进步的奇观作匆忙一瞥;看看黎明时由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到剧院或电影院享受色彩、优美和动作的完美结合;浏览城市中令人敬畏的建筑艺术;漫步在大街、公园,瞧瞧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我的眼睛不轻易放过一件小事,它争取密切关注它所看的的每一件事物。
”“此后,我摸到每件物品,我的记忆都将鲜明地反应出那件物品是个什么样子。
” 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真的是奢望。
而我们已经拥有了三千多天的光明,让我们反省一下,我们是否都充分利用这天赋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
“善用你的眼睛吧,犹如明天你将遭到失明的灾难。
”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要像海伦凯勒那样,不埋怨、不放弃,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厄运,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
7.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男孩,一次奇幻的旅行. 一个哥哥强烈推荐的书,一直都没好好看,之前放在包包里,在给学生做完辅导后,我会拿出来翻上几页....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英文原名是「O Alquimista」也就是炼金术士的意思。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描述一位西班牙的牧羊人追寻梦想的故事。
他和我们大家一样,都有自己的天命,都有自己最想做的事。
在旅途中,他遇到了许多同伴以及帮助他的人,像是老人、水晶商人、炼金术士、英国人…… 是这样一个故事吗
昨晚我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难得我这么爱看书... 这是一本当你在迷惘时的指南针,天命、信仰、梦想、爱心、实践,是牧童少年探险终而如愿以偿的凭籍;生活在多变复杂的社会,很多时候我们忘了倾听自己内在的声音,而更多时候,我们听见了自已心里的声音,但却没有勇气去相信它、接受它;这本书鼓舞、增强人们探往自我内心的勇气,就像书中不断强调“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在生命的重要时刻,我们却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物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
”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拥有过无数个梦想,但这些梦想是否成真,就要靠自已怎么把这些梦想变成理想、目标,进一步的实现它们,在追寻梦想的过程中一定会碰到许多的障碍,我们应该要试着把阻力变成助力,不要只是把梦想当作白日梦,不要让梦想永远只是个梦想,要努力去实现它,这才是人生。
我的人生,上学整整18年,不多也不少,还在人已定性的时候去整了牙,人家说这叫时髦,痛苦的时髦~
不想说什么,年龄越大整这个越痛,每次的复诊,回来后我都痛的说不出话... 昨天,我见了两个医生,差点被他们说哭... 假如你能总是把握着现在,那你就会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8.《暮光之城》读后感 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了人世的情愫~没有现实,没有伤害,没有一切凡事的纷扰。
一个只吃动物血完好控制自己的吸血贵家族,竟然会为了爱情要大开杀戒~ 为什么这么完美的爱情连不同物种的生物都可以美化的催人泪下
偏偏凡事中却丑陋无比,甚至是伤害至极~ 以为的科幻片最后变成了爱情片。
没有限制级的镜头,没有山盟海誓的对话。
往往一个深情的眼神就足以打动任何人~ 不光光是演员卓越的表现带领我入戏,更是因为我羡慕这样的爱情~这才叫爱情。
致生致死的爱情。
或许只是一个来生,或许最后人永远是人,吸血鬼永远是吸血鬼一样
“你现在是我的命”彻底征服在这句话上~ 眼泪是无忌惮的挥洒在脸上,不知道是我羡慕的哭泣,还是因为曾经这样的话也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现在却早已截然停止了呢
男主角那样深情的眼神,没有一丝的掺假。
再简单的不过的一句话,却是每个女孩子这辈子最想从心爱的人嘴巴里说出的一句话。
曾经的曾经,我也曾拥有过。
只不过那样的曾经早已灰飞烟灭,荡然无存~ 永远有多远呢
一个是生老病死的人类,一个是活了上千年都不会老去的吸血鬼。
却能爱的这么执着,第一次男主角带女主角爬树,一起飞,甚至是介绍她认识他家庭成员。
就像有些人说的,有些爱注定华丽,有些爱注定卑微
17岁的爱情故事。
高中时代的纯情往事~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原以为我早已不知道什么是爱了` 很少哭了,不再是有或无的找依靠了~我以为自己一个人可以。
以为不会再羡慕谁。
可是这个电影明明就是童话故事,为什么偏偏击败了我坚固已久的心呢
是不是因为最近想太多了,我又装做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明明很难过我却装坚强~ 或许谁都不懂谁,爱情谈何容易吖~ 爱是没有国界的。
更没有空间之别。
或许我在等爱,等那个可以深情真挚的告诉我“我是他的命”的人出现。
狠狠地被呵护疼爱着,我还会再一次执迷不悟的爱着
不是我不想拥有爱,只是我要我的爱 爱的纯粹 爱的毫无保留~ 9.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它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买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境遇告诉我:我多幸福。
在这个世界上,有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而快乐的家庭里的孩子,我们有父母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的关心,还有一个温暖的“被窝”在时刻温暖着我们。
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要珍惜这幸福快乐的童年,好好地学习知识,学习本领,去圆我们五彩缤纷的梦。
10.《爱的故事》读后感《爱的故事》主要是以一篇篇小故事的形式讲述了母爱给予温暖、父爱促使坚强、师爱鼓励成长、博爱引导高尚、自然教会和谐、感恩带来快乐。
在每个主题里,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感人,从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母爱是多么伟大,就象一杯甜甜的奶茶,带给我们温馨;父爱是多么的深沉,让我们学会坚强;师爱是多么的真诚,让我们快乐的学习;博爱是多么的宽广,让我们感受到生活在一个爱的世界;自然是多么的神奇,让人类与动植物和谐相处;感恩就象一缕阳光,让我们内心时刻充满感激之情,感受到生活是多么的快乐
五年级上册语文第一单元读后感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眼啊
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
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
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
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
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
我把书小心翼翼进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
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
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
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
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
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
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
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
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
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
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
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
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
我是连做梦都想,但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
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
2 我和书的故事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
”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不求“书中自有”,不为,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
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
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向天笑,”…… 是啊
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3 我与书的故事书,我的 ——题记 在爸爸的影响下,很小的时候,我就啃上了书,爱上了书。
《西游记》以的想象吸引我,《》以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我,《》以的讽刺警醒我。
不过,这些书中还是《三国演义》。
那段的“往事”,让我如痴如醉,赏玩不已。
虽然这部作品文言色彩浓重,内容七实三虚,但我仍如获至宝,百读不厌。
为了更好地读懂她,我比过史实版“三国”(《三国志》),看过白话插图版“三国”,还地观看影视“三国”,甚至玩电脑游戏也专找“三国”游戏。
爸爸妈妈戏称我为“三国迷”。
可我这个“三国迷”迷而不惑,常喜以书中事例印证观点,与人争辩。
刘备常哭,世人谓其“软弱”,但我却认为他内心坚忍,大英雄也
试想,一个人雄心壮志,苦心经营,却屡遭重创,而无,何等无奈
换别人,也许早就,没有了志气。
不是吗
,英雄盖世,然一败则。
比之刘备,岂不。
关羽重义,武艺高强。
曹操的美食、玉帛、官爵挽留不住他的心,,寻找旧主刘备。
想当年,为破,桃园结义投义军,飞身斩敌降,初试锋芒,便觉一身正气;为扫董卓,奔虎牢,,,,便知。
后取、首级,过五关斩六将,天下闻名;擒,败,海内震惊。
然结果何如
心骄气盛,终死东吴小将之手。
令人扼腕叹息不已
张飞粗犷豪放,性嗜酒。
世人皆以飞惟勇而无谋。
岂不知,那一回先主败走,若非翼德勇谋双备,设疑兵,吓走十万,先主休矣;又一回,攻打四川时,老将军忠勇双全,誓死捍卫,张将军再显智慧,他想起兵法有云:“攻城为下,”,更有“易得,一将难求”。
最后,他设计降了。
而智败,更是将他的谋略发挥得淋漓尽致。
不过终因过分责罚士卒,而身首异处。
从刘备身上,我学到了坚毅顽强的品质;从关羽身上,我吸取了“为人平天下,心骄气盛毁自身”的教训;从张飞身上,我懂得了勇武谋略固然要紧,但善待别人尤为重要。
这些是我这个“三国迷”的点滴见解,我因之而成的一篇文章,也沾三国之气刊在《快速作文》上。
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收获吧
多谢三国带给我的诸多故事,多谢书们带给我的无穷启示
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何止《》
4 我与书的故事记得高尔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没有任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所以我喜欢读书。
记得小时侯一次独自在家时,还是书帮了我大忙。
那次,父母要去看望外婆,所以让我独自留在家中,临走时还对我千叮咛,万嘱咐。
什么出去玩时要关好门,做饭时要小心……说得我是耳朵都起了茧。
父母走后,我赶紧将淘好的米放入中,不一会儿便响起了“一妙的乐曲。
”在这段时间中我感到孤独与寂莫,便和我的好伙伴——书一起聊天。
一“谈”起来我就不可自拔,深深地陷了进去,将这个世界的所有事物都抛之脑后,忘的是一干二净。
它已成了我心目中的神,永不离弃。
就这样,我渐渐和书中的“朋友们”一起在书海中畅游着,那些书中的故事都成了动画片在我眼前放映着,让我吸收那一股股无穷无尽的知识,智慧与勇气源泉。
突然,一只巨大无比的手将我从书海中揪了出出来,房子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焦味。
啊
是不是中的米饭烧焦了。
果然,只见中仿佛有千百万只乌黑的蚂蚁在上面爬着。
这下着急的我在原地急得团团转,突然一个“光点”我脑中闪过。
对了
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书里记载着一个“去焦法”我何不来个呢
说干就干,我立即洗净了几株葱,将它们一一插在米饭上,还倒了少许的牛奶,盖上盖闷一会儿,闷了三分钟左右,一锅带着清香和一点淡淡的牛奶味的米饭就出锅了。
罗曼、罗兰说过“和书籍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
”今天,经过了这件事,我终于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
从此,书对我来说变的更加可贵,像一位活生生的小老师一般,传授我知识与智慧。
啊
书我实在是太爱你了
5 我与书的故事“书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是全世界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到今,书就像是一艘船,带领我们驶向智慧之岸,是书让我们得到知识,是知识让我们有了现在的,如果一个人没有知识,就等于是一个没有灵魂的。
我喜欢书,书陪我一直走到现在,可能我一辈子都离不开书。
我这一生得到的第一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那是我读一年级的时侯,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写在遇到危险时,应该怎么做。
有一天,来家里玩,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处,我躲在衣柜的一个小角落里,用许多衣服盖住自己,过了好久,一点动静也没有,我感到很呐闷,为什么一点声音也没有呢
我刚想打开柜子,发现门怎么也打不开,原来故意把我关在衣柜里,自己逃走了,我真是又急又慌。
过了许久,我发现我的头很晕,很想睡觉,突然我猛得想起,爸爸给我买得那本书中说过,要是被困在柜子里,感到头晕的话千万不能睡觉,应该在柜子的空隙里呼气,如果你睡着了,说不定就会室息而死。
我拼命地按照书里说的那样,在空隙中呼吸空气,突然我听见了一阵开门声,我知道妈妈回来了,于是我用力地拍打柜子,拼命地呼喊:“妈妈、妈妈”,妈妈听见后飞快地奔上楼上,把我从柜子中解救出来。
幸好,当时我读了那本书,否则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吸取更多的知识,好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更顺利地前行。
6我和书的故事我喜欢看书,对我来说,看书就和吃饭一样。
我一天不吃饭,肚子会饿,一天不看书,脑子也会饿。
所以每天,我除了饱饱地吃一顿饭以外,还要美美地看一本收,我看看书,不断地吸取着书里的精华,来填饱我“饥饿”的大脑。
我喜欢看书,我看书的速度极快,一本厚厚的书,我1个小时就看完了,因此,家里的书早就被我看过几百遍了,你随便说一个题目,我都可以把整个故事原原本本地讲给你听。
家里没书看了,我就到姐姐身上打主意,我把姐姐高考用的《备考金点》、《》……给“偷”了过来,看完了,我又神不知鬼不觉得把它们送了回去。
我喜欢看书,不管在怎样的情况下,我都可以看书。
每次上厕所我总不忘带上一本厚厚的书。
一座下来,我就把厕所的臭味、老师的话、妈妈的批评,抛在脑后了,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
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我,直到把书看完,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在厕所里待了好几个小时。
妈妈等我吃饭,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而我竟全然不知,只好低着头下楼,等着挨妈妈的批评。
虽然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好几百回,但当我拿起书本的时侯,就又把妈妈的话抛在了脑后。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是不是很有趣呀,但大家可千万不要学我,因为那样你会挨批的。
7我和书的故事书是一个巨大的宝库,有取之不尽的宝藏。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故事:一位商人走在山路上,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对他说:“捡几块石头吧
明天,你会既高兴又懊悔。
”商人捡了几块石头继续赶路。
,他掏出石头,发现它们都变成了宝石
商人无比高兴,可过了一会儿,他却很懊悔。
高兴的是:石头变成了宝石;懊悔的是:捡得太少了。
读书也如此。
我们今天读的书,明天就会变成一笔财富,但在你觉得自己读的书已经够多了,不去读了,可是在将来的某一天,你就会觉得自己读得太少了。
我很爱看书,读书带给我的好处越来越多,我从不为作文发愁,平常语文考试常得高分……这都是读书的功劳。
如果我当初不爱读书,恐怕我不会是今天的优生。
在感谢读书给我带来的收获时,我也会同那个商人一样懊悔。
有时,老师问我们某本书中的内容时,我恰好没看过。
那时我反复在想:当初应该再多读一些书。
真是:“
”每当此时,我就告诉自己要读更多的书。
我为什么那么爱读书
因为:读书使我视野开阔。
我没有去过非洲,没有到过南极,但我却领略到的美丽风情,为南极的冰天雪地深深陶醉,这是因为读书让我。
读书使人们情趣高雅。
清晨,当我在缕缕阳光中会吟诵那一首美丽的小诗时,我会感觉花瓣儿正悄悄地在我心中绽放,心情顿时舒畅。
读书使我们思想深隧。
它帮助我们在别人的思想上建立自己的思想。
当我们在阅读时,已经把别人的智慧“偷”过来装进自己的脑袋中。
多好
读书真让人受益无穷
所以,请你们在看电视,玩游戏的时间中,务必抽出一点时间来读书。
别忘了,“书是奇迹”。
如果你也想让自己的生命发生奇迹的话,那就去读书吧
为了明天不懊悔,让我们一同进入书的宝库中,去捡那一颗颗耀眼的宝石吧
暮光之城读后感
如果要选择死去的方式,能代替自己爱的人死去,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出自暮光之城里面。
对啊
世上有一种东西永远也控制的就是爱,因为有了爱,才出现了如此多的奇迹。
暮光之城是以爱德华和贝拉的爱情故事贯穿全文的,17岁的爱情故事。
高中时代的纯情,或许永远会牵扯着内心深处最最柔软的悸动,爱的没有伤害,爱的毫无保留,爱的至于只有责任,爱的不得不发狂
而当一个人类对吸血鬼说:”我爱你。
”的时候,这样的爱情早已超越一切,没有世俗的烦恼,也不用什么海誓山盟,只有对方的一个眼神就足以。
这样的爱情唯美,但还是免不了瑕疵……爱德华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还是不能全力保护贝拉。
“你香甜独特的气息是引领我爱你的线索,但我最浓烈的爱意却只能用死之来演绎”。
这是一句甜蜜又致命的表白,爱德华的爱从来不会表达出来,但却是挚深的爱,任何的外来物质都无法把他们分开。
而让我震惊的东西还有很多,例如:贝拉的执着,爱德华无尽的爱,杰克的守候,贝拉的死心塌地,爱德华的牺牲,杰克的痴情。
足以让我学到很多道理。
也许我永远也无法理解爱德华和贝拉之间的爱到底有多深。
小说里的情节一幕幕都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爱德华、贝拉一点点积累起来的情愫,让他们的爱情坚不可摧。
以至于爱德华控制住自己想要吸贝拉的血的欲望都控制住了。
第二部才让很多暮粉流泪了,而我从来铁石心肠的人都哭的天昏地暗,哭的原因当然是很多,为爱德华离开贝拉而哭,为爱德华想保护贝拉却不行而哭,为贝拉的自残而哭,为他们的爱情而哭,而我却打心眼里的佩服贝拉,她发现自己只有做一些危险的事情,耳边就会出现爱德华的声音,于是做危险的事情,只是为了能听到爱德华的声音,爱到这时对方已经融入自己的生命了,这样的无法自拔。
我看到的是贝拉的坚强,爱德华的无奈。
故事一点一点渗进了我骨子里的血液,一点,一点……
求暮光之城中文读后感,800字左右,别太那个了.谢
史蒂芬尼.梅尔(Stephenie Meyer),之前没有写过小说,在写小说之前,她的职业是一名家庭主妇。
每个女人都有关于爱的梦想和憧憬,虽然现实中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得到自己梦想的爱情。
于是,生活里我们学会屈服于现实,而在小说中,我们要满足一下自己。
梅尔只是将这样的愿望正确表达了出来,可以想见,这本书的畅销,是必然的。
这是一个关于狼爱上羊的故事。
男主人公爱德华是另类的,他是一个吸血鬼,帅气而有魅力,他称呼人类为“low life crea***e”,他是强大的,可以飞跃,速移,可以一只手拦住一辆急速行驶的车;他的瞳孔是其他人所没有的金色,勾魂摄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完美的捕猎者,却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最完美的猎物。
贝拉是柔弱而美丽的,她神秘的体香是爱德华的致命诱惑,也同样让她成为其他吸血鬼梦寐以求的食物。
可是如果不是爱德华,贝拉可能已经死过好几次了。
爱德华说:I feel very protective of you。
多么致命的一句话。
更致命的是,他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义无反顾,死而后已。
女人因此而迷恋上被爱、被保护的感觉,贝拉于是无可救药的依恋上爱德华,对她来说,能和爱德华永远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事。
只有女人才能写出来这样的小说,因为只有女人才知道女人需要的爱是怎样的,所以也只有女人才会热衷于去读,去满足自己对爱的幻想。
当你相信爱情的时候,去读《暮色》吧,你会感觉在天堂;当你不相信爱情的时候,去读《暮色》吧,你会感觉在地狱。
梅尔很平实的写出了贝拉和爱德华的感情,没有堆砌太多华丽的辞藻,只是淡淡的描写天气,描写心情,描写环境。
勾勒出整部小说的朴实风格,就像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而这朴实之中又总藏着那些不平凡的现实当中没有的东西,比如吸血鬼,比如速度,比如欲生欲死的爱。
我们就像贝拉一样,感受着爱的发生,爱的迫切,爱的渴望,爱的欲罢不能,一步一步沦陷在爱德华的柔情里面。
女人爱的男人是怎样的
就像爱德华那样,无所不能,但只爱你一人。
问世上真的有这样的男人吗
答:没有。
所以读这样一本爱情小说,就像在吸海洛因,明知道它只能给你幻想,但还是无法阻止自己停下来。
爱是女人最大的弱点。
曾经有专家说,童话是不适宜读的,因为它会让孩子们相信世界就是善良和美好,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
可是当孩子们长大发现这个世界不是这样的时候,心理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不能正确面对生活中的挫折而无法生存。
这本《暮色》,似乎也应该归为此类,它容易让女人产生爱的梦想,而梦想的定义,就是只在梦中和幻想里面才会有的。
生活,是另一个样子。
朝花夕拾每一章的读后感(10篇),每一章的好词佳句、概括段意(把那段写下来)。
1、《狗.猫.鼠》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阿长与〈山海经〉》。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无常》,《琐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无常》。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 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佳句:1.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朝花夕拾》小引 ) 2.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狗·猫·鼠>>) 3.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范爱农>>) 4.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二十四孝图》)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描写高山的好词好句好段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好句 露出云层的群山似岛屿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悬浮着。
周围的大山像一幅五颜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涛,层层叠叠。
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
四大名著读后感,大约500字,不要太长……
[暮光之城之暮色,转读后感]看完这个片子,我看到影评中诸多的嘲笑,忍不住写自己看后感,暮光之城之暮色,转读后感。
有人说它低俗扭捏变态,或者说作者是个外国的琼瑶,但却不知道,爱上一个帅,又有超能力,又体贴温柔的与自己不同的人,却是每个女孩曾经做过的梦。
有时候他应该是古堡中的王子,有时候他是飞檐走壁的蜘蛛侠,有时候他叛逆桀骜,是个逆子,有时候他手指冰冷,是个吸血鬼。
无论怎么设置角色。
他都是温柔的,帅的,全天下只爱你一个的,多么暴戾却对你无限体贴的,有惊人的才华甚至超能力的,无所不能,却又在你面前卑微隐忍的。
这个吸血鬼,自第一眼见她,或者闻到她的气味,就开始躲闪,又忍不住靠近。
他说,我是唯一猜不出你的心的。
女人都愿意这么假设,男人永远不明白自己在想什么,所以永远追随自己,一旦了如指掌,势必厌倦这样的猜测游戏。
一见钟情,是女人的第一个梦。
他又说,你的味道,是我的个人品牌的鸦片,但是,这个素食的吸血鬼又必须学会忍耐,不去吃掉她,于是连接吻也在小心翼翼,他总说我要控制自己。
这个,不又是女人对男朋友的假设么,爱自己,又很能控制情欲。
这是女人的第二个梦。
他展露阳光下的自己给她,他提前预警说,很恐怖,不料却是美丽的金光闪闪,我们的作者,舍不得把丑陋给他心爱的男主角,完美,是女人的第三个梦。
他带她见家人,全家很喜欢她,专门为她做饭,带她玩棒球,在与狼人决斗之前,他们的父亲说,因为她也是我们的一员,我们必须保护她,读后感《暮光之城之暮色,转读后感》。
这个也是每个女人希望自己能够得到的优待,男方的家庭,把自己当做一员,甚至视如己出。
这是女人的第四个梦。
他强壮有力,任何时候都能保护她。
不论是飞身推车,还是及时现身吓退流氓,还是带着她帅气无比的参加舞会吸引艳羡的眼球,甚至是不会跳舞的她,都可以在他的带领下翩翩起舞,有了他就没有了害怕,只拥有艳羡和满足,是女人的第五个梦。
他背着她,可以飞到树顶,那么高大直入云霄的树端,她如此平凡,却可以因为他而飞了起来,却可以因为他的带领看到更广阔的天地,领略这世界上他人无法领略的美景,这是女人的第六个梦想。
他甚至愿意与她共度一生他尊重她的选择,不愿破坏她原有的生命与生活,她逐渐衰老,他永远年轻,这个,恐怕是女人最大的梦。
作者与诸多女人一样,她将梦一一写出,这是个温情的也值得一看的电影,比那些发誓反映重大问题和人生观的电影更贴近我们,因为这记录了每个普通女人曾经关于男人的梦想,这些梦想在现实中支离破碎,逐显幼稚可笑。
可是在电影里它娓娓道来,深情动人。
〔暮光之城之暮色,转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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