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疾病都和情绪有关读后感,总结4个点
一步之遥---- 读 <<永远的勋章----成功只差一步》有感 有一本书,它感动了无数人,那本书就是----《永远的勋章》。
这本书有四个板块,都是许多英雄事迹和平凡人的伟大壮举组 成的,其中第四个板块的----《成功只差一步》令我深受感触。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她们相依为命。
一天,她们找到了一份工作----当推销员。
她们努力工作,还是没有 成绩。
最后,妹妹辞职了,姐姐劝她,她不听。
然而,就在妹妹走 的后一天,姐姐终于把产品推销出去了。
并且创造了公司有史以来 最多的一次业绩。
这是多么兴奋的时刻,姐姐立刻得到了4500元 工资和320000元附加奖。
过了很久,她们在一个街头遇到了。
姐 姐穿着名牌的衣服,而且有了自己的车和礼品公司还有一百多平方 的房子。
而妹妹却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 从这里我深深的感受到半途而废是不好的。
但是现实总是这么 残酷,就算你工作了再长时间,上天也是不公平的,万一哪天公司 破产了,你就没有工作了。
但是,上天也是公平的。
就像这个姐姐 ,她力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成功。
但是,有一种方法什么也 得不到那就是坐以待毙。
坐以待毙是一种很无助的方法,也是一种 守株待兔,只有傻瓜才会这样。
古人有句话叫:聪明反被聪明误.” , 妹妹却选DD 择离开,有了一份工作就应该珍惜。
学习,生活同样是这样。
总之,不管做什么事都要锲而不舍,学会坚持。
坚持就是胜利呀。
求帮写一篇读后感。
有加分噢
《时刻听党话 永远跟党走 》读后感从小爷爷对我说,吃水不忘挖井人。
历经苦难才明白,没有共产党哪有新中国。
从小老师教我唱,唱支山歌给党听。
几经风雨更懂得,跟着共产党才有新中国。
流金的“七一”,闪烁着真理的光芒。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迎来了她的九十六周年华诞。
风风雨雨九十六年,有太多的艰苦记忆值得我们铭记;有太多的革命精神值得我们颂扬;让我们走进岁月的远方,打开记忆的长卷,一起回眸这九十六年的艰苦历程。
看,那是烟雨迷蒙的江南,那是山雨欲来的南湖。
1921年7月,几十名来自全国各地的热血青年,创建中国共产党。
从这一刻起,五千年的华夏文明史即将翻开开天辟地的一页。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长征是一首雄壮、豪迈、大气磅礴的革命交响曲
长征,把惊涛壮观推出,把日出瑰丽托起,让松柏昂首挺拔,让雄鹰翱翔蓝天
新中国的诞生,告诉我们一个真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历史翻开了新的篇章。
犹记得在抗战胜利七十周年之际,我和家人一起观看阅兵式时的情形。
盛大的阅兵庆典让我感受到了祖国的强大,我情不自禁的感叹:只有铭记历史,缅怀先烈,才能更加珍惜现在;把握今天,才能创造更好地未来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从伟大的“五四”爱国运动起,青年就站在爱国的前沿,当时,北京和各地爱国学生为了维护国家民族挺身而出,肩负者“反帝、反封建”的伟大任务,与工人阶级一起,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这次运动的光辉胜利。
凭着一股力量,学生们首先站了起来; 凭着一股力量,他们勇敢地游行示威不怕军警的镇压和逮捕。
这股力量,是从筋骨里迸出来; 血液里激出来; 性灵里跳出来; 生命里震荡出来的真纯而可贵的爱国思想。
这股力量是多么伟大啊!在它的面前,人的爱生之念,畏苦之情,算得了什么呢? 在那个黑暗践踏着
时刻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读后感三年级100字
《时刻听党话 永远跟党走 》读后感祖国在前进,党正在发展,我正在成长,党已深深地烙在我心中。
党在我心里是一座丰碑,是一个灯塔,是一面旗帜,让我敬仰,引我前进,促我奋进。
《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读后感“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歌声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回响,这歌声响彻云霄,这歌声在我的耳边回荡。
九十年前的过去与九十年后的今天有着截然不同的面貌。
要是我们没有了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了我们这么发达的科技,没有了这么富饶的中国,没有了我们这么和平的生活。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诞生了,像是为在危难之中的中国送来的一缕春风,以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推翻了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
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国家走向了富强的道路。
从此书中,我被雷锋同志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所感染。
他在日记中写道:“多帮助人民做点好事,就是我最大的快乐和幸福。
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
”他的每一个故事,都震撼着我的心灵;他的每一个举动,都影响着一代代中国人。
因此,在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活雷锋”。
我也受到感染,看有需要的人,我就会主动帮助。
学习上,我们应发扬雷锋的钉子精神,善于抓紧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学习;生活上,我们应勤俭节约,吃饭按照光盘行动来实行,冲厕所用洗衣服的水····我们还应牢记总书记的寄语:“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共产主义接班人。
”忠书记的期望,一件件英雄模范、少年先锋的事迹告诉我们,从小学习做人,做一个好人;从小学习立志立下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从小学习创造,用新理念、新知识、新本领去适应和创造新生活。
总之一句话:“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出贡献,为人民作出贡献。
因此,我们一定要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
阿狸•永远站读后感
1、《狗.猫.鼠》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阿长与〈山海经〉》。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无常》,《琐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无常》。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 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佳句:1.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朝花夕拾》小引 ) 2.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狗·猫·鼠>>) 3.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范爱农>>) 4.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二十四孝图》)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描写高山的好词好句好段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好句 露出云层的群山似岛屿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悬浮着。
周围的大山像一幅五颜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涛,层层叠叠。
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
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读后感400字
读后感《三国演义》,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
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
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
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
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
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
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
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
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
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
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
“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
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
一片开阔。
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
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
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
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
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
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
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
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
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
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
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
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
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
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
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
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
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
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
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
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
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
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10. 人的注意力有限。
要保证重点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
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
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
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
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
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
严肃的问题啊
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
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
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
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
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
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
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
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
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
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
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
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
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
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
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
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
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
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
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
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
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
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
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
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
请大家互相监督
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
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
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
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
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
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
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
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
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
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
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
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
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
”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
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
”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
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
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
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
自私,猜忌,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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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
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
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
《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
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
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
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
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
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
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
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人哪
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
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
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
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
”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
”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
”“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
”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
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
啊
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
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
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
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
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
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
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
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
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
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
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
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
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
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
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急需6篇读后感,小学五年级,内容随便,好的给分,在线等半个小时
《呐喊》读后感——自然的身影《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简爱》读后感《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
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
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
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
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
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
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
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
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同样,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
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
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
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
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
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
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
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
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
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
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
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
不幸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