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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大梦想读后感600字

时间:2014-08-22 09:14

《拥抱幸福的小熊》600字读后感

主人念,因为家庭的变故成一个自闭的小女孩。

常常伙伴的欺负。

在她身边陪伴她的只有一臆想出来的茶色小熊和一个特别的男生,霍雨欣。

在经历一场车祸后,她失去了她的茶色小熊,但是却遇到了善良的林医生。

林医生的微笑和送给小念的泰迪熊给了小念温暖和勇气。

在生活中的苦难和挫折中,小念仍然坚强的面对。

终于小林医生所说的,她拥有的许多的泰迪熊,也拥有了许多幸福。

   这是一个温馨而浪漫的故事,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感动总是一遍又一遍的萦绕在我的心头。

我被善良的林医生,聪明可爱的霍雨欣,坚强的小念的妈妈,善良执着的小念,深深地感动了。

这个美丽的故事,唤起了我那颗原本麻木冰冷的心。

    我曾以为世间说到底都是钱的关系,一切的见义勇为,乐善好施,不过都是沽名钓誉……可是《拥抱幸福的小熊》让我明白,世间还是有真情在,总有像林医生,霍雨欣他们那样不计个人利益,没有任何私心,不求回报的帮助有困难的人。

我们要怀着一颗澄澈的心,对生活抱有像童话般的憧憬。

我们把自己都幻想成书中的主角,去体味书中给我们带来的温暖和感动。

    当看到小念收到许多由霍雨欣邮寄来的五颜六色,形态各异的泰迪熊,变得更加坚强时,我会心地笑了。

小念终于拥有了许多可爱的泰迪熊,就像当初林医生所说的一样,拥有了许多幸福。

林医生真是一位伟大的预言家。

泰迪熊是幸福的象征,憨厚笨拙、温和驯良、毛绒绒、圆润又贴心的小熊,温暖了小念,温暖了我,也温暖所有的读者。

生活总不会一帆风顺,在通向梦想的道路上总是铺满荆棘。

但只要我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种种的艰辛,苦难和挫折,一切的不幸都会过去的,所有的苦难都会被微笑过滤掉,随风而散。

幸福其实不仅仅指小熊,生活里还有许多幸福在我们身边,等待我们去发现。

   是《拥抱幸福的小熊》教会我发现善良,保持乐观,学会坚强,更加懂得了生活

相信每个人都能拥抱幸福的小熊。

名著读后感600字以上

读后感 读有感 理想,是一个人一生的向往和追求。

一个没有理想的人,就像大海中一条无驮的小船,随波逐流;一个人有理想,然而目标不明确,就会导致失败,甚至祸国殃民;一个人有理想,然而目标明确,就会对国家,民族,人类作出很大的贡献。

这些道理我是通过阅读这本书后,才有了一些理解和认识的。

这个寒假,我用了十几天的时间把这本书读了一遍。

书中主人翁保尔柯查金那高尚的品德,钢铁般的意志深深的感动了我,特别是他有一个伟大的理想,这使他由一个贫穷的孩子成为一个共产主义战士,这使我深深受益。

保尔的理想是什么呢

那就是:“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光阴而悔恨,也不会因为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愧。

临终之际,他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 在这种理想的支配下,保尔拼命的战斗,忘我的工作,坚强的一直比钢铁还坚硬。

在白色的恐怖下,他给地下工作者打探消息,送情报,在虎口下拯救革命者。

为此,他受过刑,作过牢。

在革命战争年代,他跨战马,挥战刀,同白匪进行了激烈的斗争。

在艰苦的环境里,他斗严寒,战冰雪,忍饥挨饿,奋力抢修铁路。

在和平建设时期,他在工厂里忘我的工作。

特别感人的是他双目失明后还坚持写作,终于完成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伟大的著作。

这不著作曾经用30多种不同的文字,再版50多次,在全世界发行3000万多册,影响几代人。

至今还深深刻在人们心中。

我们学生也有理想,有的想当科学家,教师,画家,医生。

我认为这是一种职业的选择。

要问我的理想是什么,像保尔学习,扬起理想的风帆,努力学习,练好本领,为人民造福

读后感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

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

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

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

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

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

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

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

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

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

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骆驼祥子》读后感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

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

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

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

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

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

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

他的这一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

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这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简爱读后感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夏洛蒂 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

我想,错了。

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

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

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

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

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悲惨世界读后感读完,我在思考――“书中真是一个只有悲惨的世界吗

” 当冉阿让走出围困他十九年那黑暗的监狱后,他过得并不快乐。

大家怀疑他,厌恶他,酒馆不让进,旅店老板亦赶他出来。

长途跋涉的他,腹空乏力,却无处可去,幸好遇见慈祥的米里艾主教。

善良的主教不仅给予他食物,还给他提供了舒适的客房,甚至在其偷了银碟子准备逃跑时原谅他,并赠与一对贵重的银烛台――“你再也不是坏人了,请用这些银碟子做个正正经经的人。

”我终于相信,人是可以改变人的,正如主教以宽大、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给了他无限的希望,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

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还有可怜的女工――芳汀,为了自谋生活,将自己的女儿寄养在了恶棍德拿第家中。

德纳第夫妇以各种理由向她索要着女儿生活必须的“费用”。

这个在苦难中打滚的母亲啊,善良而单纯,为了自己的女儿,不惜卖掉最宝贵的头发和牙齿,最后连生命也献给了她。

说到善恶,主教、芳汀以及后来的冉阿让,他们都是善良的人。

纵然这个世界存在各种各样的悲惨,可他们却依然为这个世界点缀了一份温暖

在面对贫穷潦倒、世态炎凉时,有的人会向德纳第一样,他们自私、贪婪、卑鄙,在遇到利益的诱惑时,会欺骗甚至迫害他人。

这样的人并不鲜见,他们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如汪精卫为了保全自己,不惜向日本人屈膝,背叛了民族;郴州市委书记为了自己的贪心,放弃了集体的利益;还有美国为了石油,对伊拉克悍然发动战争……但可喜的是,现实之中,还有另一种人。

他们拥有的是光明正大,无己无私,善良的心。

就像洪战辉,他可以称得上是“爱的使者”,背父求医,带妹读书……他,他甚至在自己困难的时候去资助别人,他就是中华民族美德的继承者,我们的社会就需要这样的人

不仅以细腻的文笔铺叙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最低阶层的人们的生活写照,也对爱、善与恶进行了描绘。

我不禁感慨故事的结尾—— “冉阿让真的死了吗

” “不,他已经用生命竖立起了人们心中属于善良的丰碑”。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

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

他的代表作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

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

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

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

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

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读后感 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往书架上新置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咳嗽,药片就摆放在眼前,临睡前不忘再看一眼孩子,就是我们需要张开双臂才能拥抱的深深的爱.当我们陷入困境,没人支持,是父母依然陪在身边,晚上不忘叮嘱一句:早点睡.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安利柯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 如果说爱是一次旅游,也许有人会有异议.但爱正是没有尽头的,愉快的旅游.就像生活,如果把生活看成一次服刑,人们为了某一天刑满释放,得到超脱而干沉重的活儿;那么这样的生活必将使人痛苦厌倦.反之,把生活看成旅游,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口号,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当读到安利柯描绘的一幅幅意大利人民为国炸断了双腿,淋弹死守家园的动人场面时,我不禁想到我们祖国大地上也曾浸透了中华儿女的血.同样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光明,同样可以抛弃一切地厮拼,我被这至高无上的爱的境界折服.我不需为祖国抛头颅了,但祖国需要我们的还有很多.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老人与海读后感“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的。

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

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

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

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

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

”这就是想揭示的哲理。

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

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

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

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读后感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

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

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

所以说什么是爱情

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Mr.\\\/Mrs.Gardiner 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Mr.Gardiner 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

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

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

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

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红楼梦读后感《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

”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在书中,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

”。

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知识使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

在她19个月失去视觉和听觉后,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这个的幼小生命不知道如何排谴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她古怪、粗暴、无礼,直至她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与人沟通。

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

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开始了迫不及待地认字、阅读,像一块海绵不断地从生命本身汲取知识。

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著,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

她把学习比做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顶峰

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书中,海伦用细腻的笔触,对大自然景色的描写,使人很难相信出自一位盲聋人之笔;她去骑马、划船、游泳、划雪橇,甚至独自一人月夜泛舟,用心去领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去参观博物馆,“听”音乐会,甚至去“欣赏”歌剧......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

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

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

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的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

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

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

是否值得纪念

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

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

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

让我们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去充实生命、去享受生活

海伦说:“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为社会人类贡献一点力量。

” 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

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海伦.凯勒一样,在有生之年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增添多少欢乐、多少幸福啊

海伦的一生,是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生,她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给世人留下了一曲永难遗忘的生命之歌

名著读后感600字

有趣的童年  ——读后感  .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先生的《朝花夕拾·从到》,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中的那条赤练蛇.在,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大家帮编一份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读后感600字左右

当妈妈把《洞》这本书放到我面前时,我中充满了:这是个怎样的故

洞里会有秘密吗

满怀好奇心的我迫不及待地捧起了这。

书中的男孩斯坦利被人误以为偷了一双鞋,而进了专为坏孩子开设的训练营——翠湖营。

他每天必须冒着烈日挖一个5英尺深、5英尺宽的洞。

管理员大人说这是为了改善他的品格,但实际上贪婪、凶狠的管理员大人是为了挖这里的财宝。

在翠湖营,他遇到了种种困难、险境,但他不断激励自己,终于解救了自己和零蛋,成长为了一个坚强、有爱心的小英雄。

读完这个让人回味无穷的故事,我不禁佩服起斯坦利来。

当他被很多人误认为是小偷时,他并没有灰心丧气;当他每天要在烈日下挖洞时,他并没有抱怨哭泣,还写信让妈妈放心;当他想到零蛋逃出营地可能遭遇不幸时,不顾一切地去寻找他……我想这就是洞的秘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坚持做一个好孩子;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希望。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里出现了曾在新闻里看到那些身残志坚的高考学生。

他们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克服了我们难以想象的困难,坚持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大学。

那么我呢,我能不能成为像斯坦利这样勇敢的人?我觉得我可以。

我在七岁那年的暑假,曾经参加过一次轮滑马拉松比赛。

一开始,我滑得很轻松。

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就觉得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身上好像挂满了沙袋。

就在这时,一辆大车开了过来,司机问我要不要上车。

我已经感受到了空调的凉风,也看到了车上有几位退赛的选者正喝着凉凉的矿泉水,但是我想:我从百里以外的地方赶到这里来参加比赛,可不能当逃兵。

于是我谢绝了司机的好意,坚持到底。

比赛结束了,我虽然又累又热,可心里却非常开心。

感谢《洞》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能量。

以后,我也要像斯坦利那样勇敢、坚定,面对难题不退缩,被大人误解不气馁,遇到失败不灰心……为了心中美好的愿望而努力!

谁帮我写 写景 写物 读后感 的600字作文各两篇 我在追加 30分

我爱你 ——侨声期中考过了,五一也来了,应该正是轻松时,却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人感觉好累,有些郁闷,有些无奈,又或许更多的是空虚。

也许是习惯了学校的忙忙碌碌的生活了吧,才会在放假时突然感觉如此的不适;以前老是抱怨学校太怎么样了,却在这时突然发现——其实学校很可爱,让我不想离开。

五年了,在同一所学校呆了五年了,也许觉得缺乏新鲜感,厌倦了,可在即将离开的那一瞬间才知道遗留下的感情远比其他的多。

虽然现在还没有离开学校,可我却开始想念学校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了,开始怀念在学校的日子,在学校的老师。

五年来见证了学校的成长,从那一栋栋古老的楼房变成现在时尚的楼区,从那一株株稀稀疏疏的花变成现在琳琅满目的花圃,从那一棵棵刚发出新叶的小树到现在的大榕树,从那一个个刚踏进社会的小老师到现在的职业教师、、、、、、 见证了这么多,心中最想念了还是那个初次看到的学校,在那我第一次领略到的前所未有的风采,第一次看到如此富有生命力的地方,凭直觉知道自己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深深的爱上这个地方。

时间飞逝而去,而我还在这,这算不算得上是命中注定,让我在这个地方多停留一会,多了解她一些,也让自己多享受一下在这里散发出的韵味,让这里所有的一切深深地刻印在脑中,以后在慢慢地品味,回味

时间走了,但它并没有把我也带走,我还会在这陪着你,直到我必须离开的那一天。

即使在将来的某一天时间将我带走,带我离开你,但它永远也带不走我那颗遗留下的心,永远

小狗拉车今天,我家的小狗不知为什么,只见它前赴后仰,把脖子拼命地摇来摇去,嘿,或许是小狗想弄断这绳子,出去溜达溜达。

可,这是不可能的,绳子这么牢固,它小小的躯体怎有这么大的力

我心中暗暗得意。

可出乎我的意料,只听“砰”一声,小狗竟然挣脱了整日束缚它的绳子,只剩下脖子里长长的绳子项链还拖在地上。

小狗见绳子断了,十分开心,连忙跑到田野,轻轻一跃,便在空中画了一道弧线,到达地面后,又在田野里飞奔起来。

一眨眼的工夫,这小狗竟跑到了田野的尽头。

我见了,心中一阵恐慌,因为,田野的尽头就是马路了,而这只从未见过“大世面”的小狗,面对川流不息的车辆,该如何应变啊

想着想着,我心中不由得害怕起来,便连忙骑上自行车去追赶它。

幸好,这贪吃的小狗停留在一个垃圾堆上,正抽动着鼻子使劲地闻着臭烘烘的垃圾呢

我轻轻走上前去,将绳子往上一提,牵着它就准备往家走,可小狗吃不到东西哪肯罢休,它拧着头,倔强地呆在原地,任凭我使劲拉它。

可能是被我的坚持打动了吧,小狗终于肯走了。

这时,我突然想出了一个馊主意:让小狗来拉我。

说干就干,我把系小狗的绳系在我的车子上,小狗见我这奇怪的举动,满眼疑惑地回头望了望我,但一会儿,它好像明白了我的用意,开始在路上拉着我跑了起来。

可毕竟是小狗拉车,一点儿也不稳当,它左跑跑,右逛逛,把我和我的车子拉得左摆右晃,骑在上面只能用两个成语来形容:提心吊胆,毛骨悚然。

不仅如此,它差点还把我拖到草丛里,幸好我眼疾手快才幸免一难。

终于到家了,我连滚带爬地下了车,再也不敢让小狗拉我了。

三篇600字美文加它的600字读后感

溪 水 透明的溪水,明净得就像母亲的眼睛。

春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斑斓; 夏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浓绿; 秋天,你的眼里是一片澄碧; 冬天,你疲倦了——合上眼睛,也停止了唱歌。

你摄取蓝天的云朵、黄昏的晚霞、夜空的星星;还留下我儿时的身影。

这溪边沙沙作响的甘蔗林,带甜味的风,曾把我童年的梦吹拂

我躺在你的身边,感到靠在母亲胸膛上的幸福……你是我们生活里的一支古老的歌—— 你望见骑毛驴的迎亲的队伍来了,几支唢呐奏出悲哀的音乐; 你望见几个壮实的汉子,抬着笨重的木棺来了,把老人送上山坡; 你也听见:山脚下的独轮车,带着吱吱哑哑的声音,在贫穷的土地上呻吟而过…… 如果没有你,谁给我们留下自然的彩色; 谁给我们记载山民的悲哀和欢乐呢

透明的溪水,你给了我一双能够分辨色彩的眼睛。

当我在你身边,发现自己成为一个少年时,就不得不远行了。

你像养育我的母亲一样,送我出山吧

赏析: 文章开头把溪水视为“母亲的眼睛”,接着写出了春夏秋冬“眼睛”里流露出的色彩,这既是对溪水的歌唱,也是对母亲的歌唱,因为这溪水里曾“留下我儿时的身影”,曾让我享受过母爱般的幸福:她记住了山沟里发生的一切,记住了“山民的悲哀和欢乐”,并把养大了的“我”送出了山去。

溪水是歌,母亲是歌,文章本身也是一支哀怨的抒情山歌。

溪水啊,我的“母亲”。

母亲啊,就如同这溪水。

母亲啊。

,你看着我长大,无微不至地照顾我。

我留恋与你在一起的时候,与你在一起的感觉。

我感受到了母爱

请原谅我儿时的淘气,请原谅我小时候不懂事

这一切,就让我现在来“弥补”。

我爱你,我的母亲

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有一个高达数千尺的断崖。

不知道什么时候,断崖边上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百合。

百合刚刚诞生的时候,长得和杂草一模一样。

但是,它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株野草。

它的内心深处,有一个内在的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野草,唯一能证明我是百合的方法——就是开出美丽的花朵。

” 有了这个念头,百合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

终于,在一个春天的早晨,百合的顶部结出第一个花苞。

百合的心里很高兴,附近的杂草却很不屑,它们在私底下嘲笑着百合花:“这家伙明明是一株草,偏偏说自己是一株花,还真以为自己是一株花。

我看它顶上结的不是花苞,而是头脑长瘤了。

” 公开的场合,它们则讥讽百合:“你不要做梦了,即使你真的会开花,在这荒郊野外,你的价值还不是跟我们一样。

” 偶尔也有飞过的蜂蝶鸟雀,它们也会劝百合不用那么努力开花:“在这断崖边上,纵然开出最美丽的花,也不会有人来欣赏呀

” 百合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不管有没有人来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

” 在野草和蜂蝶的鄙夷下,百合努力地释放内心的能量。

有一天,它终于开花了,它那灵性的白和挺秀的风姿,成了断崖上最美丽的风景。

这时候,野草与蜂蝶再也不敢嘲笑它了。

百合花一朵一朵地盛开着,花朵上每天都有晶莹的水珠,野草以为那是昨夜的露水,只有百合自己知道,那是极度地欢喜所结的泪滴。

年年春天,百合努力地开花、结籽。

它的种子随着风,落到山谷、草原和悬崖边上,渐渐地,山谷里到处都开满洁白的百合。

几十年后,远在百里、甚至千里之外的人们,从城市、从乡村,赶来欣赏百合开花。

许多孩童跪下来,闻嗅百合花的芬芳;许多情侣互相拥抱,许下了“百年好合”的誓言;无数的人看到这从未见过的美,感动得落泪,触动内心那纯净温柔的一角。

那里,被人称为“百合谷地”。

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满山的百合花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 「赏析」 林清玄先生笔下的“百合花”不仅开在了断崖上,也确如标题所言开在了我们的“心田上”。

这样一株与杂草同生在断崖上的“百合”,却有着与“杂草”不一样的信念:“我是一株百合”。

不仅如此,它还是一个实干家,“努力地吸收水分和阳光,深深地扎根,直直地挺着胸膛”。

在它顽强地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做斗争的过程中,也遭遇了所有奋斗者都难以避免的又一种考验:周围庸者(如杂草、蜂蝶、鸟雀)的讥讽和鄙夷。

但它不动摇、不游移,执著地坚持自己的信念,最终开满了山谷。

“因为爱着你的爱,因为梦着你的梦,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幸福着你的幸福。

因为路过你的路,因为苦过你的苦,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追逐着你的追逐。

因为誓言不敢听,因为承诺不敢信,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去说服明天的命运。

没有风雨躲得过,没有坎坷不必走,所以安心地牵你的手,不去想该不该回头……”苏芮的这首老歌,第一次收听就被它深沉的曲调,和携手相伴的情怀深深地触动心弦。

多年后的今天,再一次重温,我的心依然备受感动

我的评论:不经意间,秋冬就这样悄悄的到来了,我喜欢秋天却不喜欢深秋,秋天本来是收获的季节,可是深秋却让我感到孤独,本不是冬季却时常会有冬天的凄凉,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却不喜欢冬天的到来,因为冬天来了,就意味一年的结束,年龄的增长.----------《美文》杂志里的。

或许,习惯了那种心弦战栗的感觉,才会如此这般执迷不悟。

亦或许,陷入梦境太深,成为了心中无法忘却的延续。

亦或许,只是需要一个失去的理由,可以是月落,可以是星沉。

尽管冷漠了些,终究知道了幸福的去意。

时光似一捻飞花,随风成泥。

几缕牵挂,无非凝成一襟迷离。

拾起一地影影绰绰的过往,曾经的笑容和眼泪,化作生命中最深的印迹。

评论:这段文字深深的触动了我的心弦,自己的往事历历在目,同学间的争吵,父母的误会。

看了这段文字,我释然了。

江 南陈 犀水上,拱着古老的石桥,像一弯清秀的眉毛; 石桥下,还有水中的桥,还有,人和伞,狗和栀子花,竹笠,卖蒸糕的担子,都在潋滟的波光中,晃着影儿; 河的两岸,是窄而陡峭的;岸上有走马转阁的回廊,有伸向河面的茶楼,书场,酒肆;还有住家户,住家户后门的石梯坎,姐儿妹儿们蹲在石梯坎上,洗菜,濯足,淘米; 她们的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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