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异乡人》读后感,异乡人读后感
这个世界总是地给人们为举止甚至思想应该如何符合社会约定俗成的种道德规范下的节度既定的社会准则下,人的命运是未知的,是不可控地被裹挟着的,要么异化,要么被审判,于是,想做个真诚地忠于内心的人还是做个随主流的人,是至今为止,很多人都面临的选择。
那么,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异乡人》里的默尔索。
法律文学经典著作,诺贝尔文学奖得奖小说《异乡人》,以自我表白式的记叙风格,极简明地通过语言和行为刻画出人物的形象和性格。
本书描述了主人公默尔索在荒缪的世界中经历的种种荒缪的事,以及自身的荒诞体验。
从参加母亲的葬礼到偶然成了杀人犯,再到被判处死刑,默尔索似乎对这个荒诞世界无能为力,也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都无动于衷,冷漠的理性的而又非理性的存在着。
他像一个象征性的符号,代表了一种普遍、大多数的存在,又像是一个存在于周围已成同化状态的孤鸣,具有高度的凸显的警示意义。
像一把冰冷的柳叶刀 加缪的作品总是很冷静,让我有时候觉得有点疏离。
可是这一本很短,我却看了很久。
如果每部作品都给人一种通感的印象的话,看完《异乡人》就如同看到一把冰冷的柳叶刀,悬在脖颈处,贴紧皮肤,而脉搏还在剧烈地振动。
掌握手术刀的正是加缪。
他的手端得那样稳,把作者的情感在文中压抑得密不透风,冷静而残酷。
他解剖着当时盛行的趋炎附势的现实主义,嘲笑着乌合之众的喧嚣尘上:默尔索感觉自己总是与众不同,虽然能感知生活中的美好,但是总是不能理解一些人激烈而夸张的一些情感表达。
比如母亲死了,他也承认是难过的,只是他的哀恸没能符合大众期望的那样撕心裂肺感人至深;他对玛丽的爱也是建立在两个独立的人之间的有距离的爱,但他无疑是爱她并且想要和她生活的;他对朋友的感情也是非常简单而直白。
但这一切都最后反过来让他成为一个十恶不赦的杀死母亲又谋杀了无辜人的罪犯。
默尔索始终不能理解,但又渴望理解,他们冲他的愤怒与吼叫中都含有什么感情。
面对神甫的他依然不信神,哪怕是神甫循循善诱或横眉冷对。
默尔索从来不觉得那些没有把握的东西有什么好赞扬或者厌恶或者感动或者悲伤,他只喜欢实实在在握在手中的生活,譬如女人的秀发,比如晨光中的一杯牛奶咖啡。
冷静地阐明了当代向人类良知的提问 ,加缪的《异乡人》通过塑造默尔索这个行为惊世骇俗、言谈离经叛道的“异乡人”形象,充分揭示了这个世界的荒谬性及人与社会的对立状况。
默索尔的种种行为看似荒谬,不近人情,实则正是他用来抗击这个荒谬世界的武器。
《异乡人》自然而然地深刻地揭示出人在异己的世界中的孤独、个人与自身的日益异化,以及罪恶和死亡的不可避免,但他在揭示出世界的荒诞的同时却并不绝望和颓丧,他主张要在荒诞中奋起反抗,在绝望中坚持真理和正义。
他直面惨淡人生的勇气,他“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大无畏精神使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欧洲并最终在全世界成为他那一代人的代言人和下一代人的精神导师。
也必然地体现了他多年来对现实社会的认识和深思。
一针见血的现实主义“今天,妈妈走了。
又或者是昨天,我也不清楚。
”《异乡人》这样的开头,如同兀鹰的利爪,攫住了我的心脏。
这个开头,在名著史上,也绝对算是有名的开头。
《异乡人》十分短小精干,内容归纳起来也不复杂,仅有五六万字。
但这不妨碍加缪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极佳的评价。
《异乡人》采用的是现实主义的方法。
这表现在作品重视典型环境的描写、重视细节的真实性、重视人物性格的统一性等方面。
我们在阅读中时,如果把默尔索的“异样举动”加以矫正,就可以发现,无论是什么样的情况,都是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生活现象。
当时社会确实是“从来如此”。
《异乡人》的现实主义精神,最重要的是找寻自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探索内在情感与外在世界的关系。
在作品中,除了现实主义的方法外,象征主义也时常可见。
无论是“阳光”,还是“气温”;无论是“抽烟”,还是“喝咖啡”,都既可以看作是现实主义的刻画,也可以看作是象征主义的结合。
默尔索的“异”的描写是逼真的,而他的几乎所有语言又都是带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的。
他的形象本身的象征意义则更为突出。
默尔索一定在某种程度上触到了大众的逆鳞,而默尔索确实犯下了错误——但是那种错误是被设置好的,如同不可避免的悲剧,然后酿成了他自身的毁灭。
他喜欢实实在在握在手里的生活,而没有这么多的感情。
而在当时的社会怎么混得下去?你需要八面玲珑,你需要投其所好,你需要演技,该哭就要哭,该悲伤就要悲伤。
大家只关心个人的表现会让集体感受到什么,而不管个人到底在想什么。
而这就是酿成悲剧的最终罪状。
荒诞之思默尔索一定在某种程度上触到了大众的逆鳞,而默尔索确实犯下了错误——但是那种错误是被设置好的,如同不可避免的悲剧,然后酿成了他自身的毁灭。
他喜欢实实在在握在手里的生活,而没有这么多的感情。
而在当时的社会怎么混得下去?你需要八面玲珑,你需要投其所好,你需要演技,该哭就要哭,该悲伤就要悲伤。
大家只关心个人的表现会让集体感受到什么,而不管个人到底在想什么。
而这就是酿成悲剧的最终罪状。
加缪的《异乡人》应该说是他的集大成作之一。
“异乡人”的形象透露着对于“无聊”生活的一种积极面对的态度,可是,温顺无害的过失犯被放置在了严苛而暴政的法律面前,成为了受害者。
人其实都是害怕被孤立的,所以才会有《沉默的螺旋》。
人在融入集体时又是冲动的,于是就有了《乌合之众》。
我们每天都在疲于分类,疲于获寻认同感,所以我们会对我们不认同的“一类人”指指点点评头论足,也会在朋友圈里把生活中的细节无限放大来获得关注与赞誉。
我们到底能否能,或者说理应试图尝试改变我们所处的环境,并且正确处理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利益。
异乡人 林少华读后感
本书是学者林少华先生散文作品集,作家出版社2016年3月出版。
也许流泪 也许叹息 也许顿悟 但你无法无动于衷。
你从哪里出发
又要到哪里去
身心安顿处,即是故乡。
内容介绍“无论置身何处,我们的某一部分都是异乡人(strangers)”。
安庆的我不是异乡人读后感
加缪的文字总像疫苗一样,最开始的时候让你疼一下,但是等消化了,和自己的生命融合在一起之后,却给你新的力量。
其实喜欢加缪是在高中度过他的西西弗的神话之后,对命运审判的直视和超越。
但是在《局外人》里我更清晰地看到了一种成长,一个超越的过程,说实话这是每个人必然经历的过程,在走向人生终极指的过程中,我们同行。
《异乡的温柔原谅》读后感120~150
异乡的温柔原谅在上海的一家餐馆里。
负责为我们上菜的那位女侍,年轻得像是树上的一片嫩叶。
注意她,是因为她上菜时显得笨手笨脚的,让我老是担心她可能会把盘子里的汤汁转化成我的洗澡水。
我的第六感居然没有“辜负”我。
捧上蒸鱼时,盘子倾斜,腥膻的鱼汁泼洒在我搁在椅子上的皮包上
我本能地跳了起来,阴霾的脸,变成欲雨的天。
这皮包,是我在意大利买的,极好极软的牛皮,不能洗涤,是我心头的大爱。
可是,我还没有发作,我亲爱的女儿便以旋风般的速度站了起来,快步走到女侍身旁,露出极温柔的笑脸,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不碍事,没关系。
”女侍如受惊的小犬,手足无措地看着我的皮包,嗫嚅地说:“我,我去拿布来擦……”,万万想不到,女儿居然说道:“没事,回家洗洗就干净了。
你去做工吧,真的,没关系的,不必放在心上。
”女儿的口气是那么地柔和,好像做错事的人是她。
这时,女侍原本绷得像石头一般的脸,慢慢地放松了,她细声细气地说了声“对不起”,便低着头走开了。
我瞪着女儿,觉得自己像一只气球,气装得过满,要爆炸,却又爆不了。
女儿平静地看着我,在餐馆明亮的灯火下,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她大大的眸子里,竟然镀着一层薄薄的泪光。
这样一来,我反而很惊讶。
我这女儿,到底怎么啦
当天晚上,返回旅馆之后,母女俩躺在床上,她这才亮出了葫芦里所卖的药。
负笈伦敦三年,为了训练她的独立性,我和日胜在大学的假期里,不让她回家,我们要她自行策划背包旅行,也希望她在英国试试兼职打工的滋味儿。
她的大哥就曾在美国大学当过校园邮差,二哥也曾担任大学实验室助理员。
活泼外向的女儿,在家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粗工细活都轮不到她,然而,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英国,却选择当女侍来体验生活。
第一天上工,便闯祸了。
她被分配到厨房去清洗酒杯,那些透亮细致的高脚玻璃杯,一只只薄如蝉翼,只要力道稍重一点,便会分崩离析,化成一堆晶亮的碎片。
女儿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好不容易将那一大堆好似一辈子也洗不完的酒杯洗干净了,正松了一口气时,没有想到身子一歪,一个踉跄,撞倒了杯子,杯子应声倒地,“哐啷、哐啷;哐啷、哐啷”连续不断的一串又一串清脆响声过后,酒杯全化成了地上闪闪烁烁的玻璃碎片。
“妈妈,那一刻,我真有堕入地狱的感觉。
”女儿的声音,还残存着些许惊悸,“可是,您知道领班有什么反应吗
她不慌不忙地走了过来,搂住了我,说:亲爱的,你没事吧
接着,又转过头去吩咐其他员工:赶快把碎片打扫干净吧
对我,她连一字半句责备的话都没有
”又有一次,女儿在倒酒时,不小心把鲜红如血的葡萄酒倒在顾客乳白色的衣裙上。
原以为顾客会大发雷霆,没想到她反而安慰起女儿,说:“没关系,酒渍嘛,不难洗。
”说着,站起来,轻轻拍拍女儿的肩膀,便静悄悄地走进了洗手间,不张扬,更不叫嚣,把眼前这只惊弓之鸟安抚成梁上的小燕子。
女儿的声音,充满了感情:“妈妈,既然别人能原谅我的过失,您就把其他犯错的人当成是您的女儿,原谅她们吧
”
异乡的天籁四百字读后感
我读的书是一本名为《心语天籁》的成长小说,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二位小主人公近一个月的心路历程,小说的主人公分别是男孩王冰镜和女孩姚琴,可能是因为他们都是在单亲家庭里长大,他俩都很孤独,在很多时候,他们的心里话不愿意向爸爸,妈妈,老师,同学倾诉,而是喜欢把各自的心里话对着心爱的玩具诉说,在诉说的过程中,一个个生动感人的故事也一一展现在我的眼前,在这一个个的故事里,最让我感动的事,就是学校号召同学捐款,王冰镜为了献出爱心,竟然把妈妈生前最后一次给他的20元压岁钱也捐了出去,但他的内心是非常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挣到20元钱,再将捐出去的20元钱给换回来,在这其中发生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看完了这本小说,我在想:无论是有爸爸照顾的王冰镜还是有妈妈疼爱的姚琴,他们都没能够得到来自父母完整的爱,而我是多么的幸福和快乐,因为在我成长的每一天,都倾注着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敬爱的老师们给予我的无私关爱与细心呵护。
异乡人的花园
余秋雨《文化苦旅》读后感 从《道士塔》的漫漫黄沙开篇,到和着异乡漂泊者的脚步声结束; 从两千多年前李冰的都江堰,到两千年后非常时代的吴江船…… 这是一场名副其实的苦旅。
这其间我领略了大智大愚的李冰创造的神话般的都江堰,三峡那翻滚咆哮的长江水;见识了中国华丽的文化瑰宝之地莫高窟与天一阁;拜访了清新婉约的江南小镇,精致幽深的苏州园林。
这其间和作者一起“苦”着,但自己也感觉到一丝丝的甜。
在读此书之前,也去过一些书上提到的地方,但那都是纯粹的游玩而已。
我没想过在那山水风物之中蕴藏着的文化灵魂和人生密谛。
所以在读过此书之后,我最想做的就是自己也来一次文化苦旅,去道士塔,看大漠荒荒的黄河文明的盛衰,体会历史的深邃苍凉;去白发苏州,看柔丽凄迷的小桥流水,体会清醒婉约的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对于一个理科生的我,《文化苦旅》有点复杂、有点文化,每次我看里面的文章时,都要看上三四遍,涉及一些不熟悉的文学知识,还要百度什么的,但还总能感到体内有一股热流暗涌。
也许是我的文字太过贫乏吧,我无法细述我的感动,但这本书确实是一本感动人的书,他给了我游览山水所得不到的独特感受。
第一篇《道士塔》,沉重的让我几天之后才继续看第二篇。
一笔笔不能算作交易的交易,一阵阵满载文物的车队,留下了沙漠上两道深深的车辙。
在西天凄艳的晚霞下,是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
这一幕幕在我的脑海中不停的上演,车辙不久就随风消逝,可是留给中华民族的创伤却永远也愈合不了。
依稀还可以听到余秋雨先生撕心裂肺的叫着“请等一等,等一等……”但是等什么
是啊,没什么好等的,腐败的过去不会给你重来的机会,那块伤口也不会再愈合
恨,恨那个小丑一般的无知的王道士,恨那些不知廉耻的外国人,恨古代中国的文官……恨啊,再恨也换不来那无价的敦煌文物,再恨也换不来伤口的愈合。
但让我感动的是敦煌研究院的专家们,他们不愿意抒发感情,只是铁板着脸,一钻几十年,研究敦煌文献。
文献的胶卷可以从外国买回来,越是屈辱越是加紧钻研。
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让敦煌学回到中国,让世界承认“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
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
——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没有周遭的闲言碎语,走向比现实更高的殿堂,继续新的轮回。
我们当代大学生承担着一样性质的责任——振兴中华,让属于中华民族的荣誉回到中国
投身于各行各业的中华儿女,都要尽全力做到最好,为我们祖国的更好贡献自己的力量。
敦煌学者是我们的榜样,他让我看到了甜的希望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风雨天一阁》。
以前我根本没想过一个人一个家族会和一个几百年的藏书楼有什么关系,藏书不是公家干的事吗
更何况是那一个百年的藏书楼
但是现在我知道了就是有这样的一个人,一个家族背负着坚守一座藏书楼的命运。
他,范钦,让偌大的中国留下了一座藏书楼——天一阁。
天一阁是一个藏书楼,但它实际上上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怆的文化奇迹。
中华民族作为世界上最早进入文明的人种之一,让人惊叹地创造了独特而美丽的象形文字,创造了简帛,然后又顺理成章地创造了纸和印刷术,这一切,本刻迅速地催发出一个书籍的海洋,把壮阔的华夏文明播扬翻腾。
但是,野蛮的战火几乎不间断地焚烧着脆薄的纸页,无边的愚昧更是在时时吞食着易碎的智慧。
一个为写书、印书创造好了一切条件的民族竟不能堂而皇之地拥有和保存很多书,书籍在这块土地上始终是一种珍罕而又陌生的怪物,于是,这个民族的精神天地长期处于散乱状态和自发状态,它常常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自己究竟是谁,要干什么。
只要是智者,就会为这个民族产生一种对书的企盼。
他们懂得,只有书籍,才能让这么悠远的历史连成缆索,才能让这么庞大的人种产生凝聚,才能让这么广阔的土地长存文明的火种。
这个人终于有了,他便是天一阁的创建人——范钦。
清代乾嘉时期的学者阮元说“范氏天一阁,自明至今数百年,海内藏书家,唯此岿独存。
”范氏天一阁保留到现在。
别的藏书家有,藏书也有,但没过几代,历史的风尘就将它们掩埋了。
但是,范氏天一阁留下了,靠的是什么,是执着、坚定,还是如余秋雨说的“超越意气、超越嗜好、超越才情,因此也超越时间的意志力”
事实上我们知道,他曾毫不客气地顶撞过权势极盛的皇亲郭勋,为此遭廷杖,下监狱,他似乎什么都毫不顾惜,在仕途上耿直不阿,最后连权奸严氏都奈何不了他。
看到这,反思一下,我们这些读书人,如果生在那个年代,身为一个藏书家,会像范钦一样吗
我想不会。
范钦身上的毅力,和乍看下的不近人情,让我们做,难
意志力很重要我们都知道,但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个呢
在挫折面前,爬起来的又有谁
成功后,又为了什么
这不正是我们该思索的吗
继续往下看,我又发现了一桩“怪事”:八十岁高龄的范钦终于快走到生命的尽头,在他分家产时,将其分为两份,或是藏书楼,或是万两白银。
他让后代去选择。
我想,如果让我选,让大家来选,会选哪个呢
要么拿着白银万两,逍遥快活一生,要么死守一座藏书楼,世世代代,除了沉重的负担没有什么享用的可能。
这样奇怪的遗产分割方法我想我不得不佩服这个好几百年前的古人。
是啊,承担藏书事业的人必须义无反顾,别无他求,不得有一丝掺假。
这样,才能让天一阁世代相传。
这是现实,不是故事。
“一个成功的藏书家在人格上至少是一个强健的人。
”余秋雨在这里总结道。
有人说《文化苦旅》中,那一字一字,是旅行的脚印,深浅不一;一句一句,是几百年踉跄的路程,弯曲绵长;一页一页,如一舀甘甜的泉水,似一碗浓厚的热茶。
那些隐于山川河流的前人的踪迹,流传于千家万户的盛世传奇,有着我们不曾了解的模样。
在他所描述的秀丽绝美风光之后,对民族,对历史,对生命的探讨,对不羁的中国文化孜孜不倦的求索,都撼动着人心。
也许我们的日子过得很普通,可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平凡。
因为我们是飞天的后人
我们要用实际行动让我们的祖国和民族不在那么“苦”,我们是“甜”的希望。
也许我们不能像余秋雨先生一样有如此深刻的感悟,可是作为大学生的我至少感受到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悠久的魅力,并深深迷恋上了那种感觉。
山、河、湖、海、森林、峡谷……每一个地方都隐匿着无数似真似幻的传说,我为之着迷。
我为自己是中国人而倍感骄傲。
旅途的“苦”,也可成为最美最甜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