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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老狗读后感100字

时间:2014-08-27 04:22

季羡林《一条老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是一篇出于季羡林老先生之笔的散文。

这篇文章的中心人物并不是题目上的老狗,而是季羡林老先生的母亲。

文中通过对一条老狗的描写,写出老狗忠诚、通人性的特点,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思念,对不能照顾母亲的愧疚。

《忠诚的老狗》读后感-大佳盈

[《忠诚的老狗》读后感-大佳盈]《忠诚的老狗》读后感                                       三(4)班大佳盈  忠诚的老狗这本书讲了村子里有户人家养了一只狗,那只狗的年龄比主人的年龄还大,主人开始讨厌它了,后来居然把它赶出了家门.老狗没办法,只好四处游荡.一天,它碰到了一只狼,就开始对狼说出了自己的苦忠,狼很同情狗,答应帮狗.它想了一个办法,把女主人的孩子叼走,再让狗去追赶它,然后狼丢下孩子,跑走了.狗就按狼的办法去做,这个办法真有效,主人真的让狗留下了,还让它和自己一块儿在热坑上.狗心里想:"还是狼有办法,为这事我要好好酬谢它呢

"  过了几天,主人的孩子过生日,打算请几桌客人,狗想这可是个好机会,它想把狼请到小河边把好吃的东西给狼吃,于是狗找到狼给它吃肉.狗来到小河边把肉给狼,狼一看见高兴极了.  这个故事说明了一个道理,每个人不能说谎,如果说了,总有一天会被人知道的,我们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忠诚的老狗》读后感-大佳盈〕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忠诚的老狗的故事的感想是什么

冰心的《繁星·春有感,200个字左,你自己再加工下吧.  好雨节,当春乃发生.春雨,润泽的.爱,滋润的则是心灵.读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在生命路的两旁,我们大家永永远远都会领略到那小桔灯般的爱光的照临,重温生命有极、爱心无价. 最爱那首:“童年啊!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它触动了我们心中对于童年的美好回忆. 读冰心奶奶的文字,你会体会到“友情”、“家人”、“母亲”、“孩子”……是一个个多么美丽甜柔的“名词”!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季羡林《一条老狗》原文

季羡林《一条老狗》原文我来答有奖励乐hapllyLV.4 2013-09-21一条老狗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总会不时想起一条老狗来。

在过去七十年的漫长时间内,不管我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管我是在亚洲、在欧洲、在非洲,一闭眼睛,就会不时有一条老狗的影子在我眼前晃动,背景是在一个破破烂烂篱笆门前,后面是绿苇丛生的大坑,透过苇丛的疏稀处,闪亮出一片水光。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无论用多么夸大的词句,也决不能说这一条老狗是逗人喜爱的。

它只不过是一条最普普通通的狗,毛色棕红、灰暗,上面沾满了碎草和泥土,在乡村群狗当中,无论如何也显不出一点特异之处,既不凶猛,又不魁梧。

然而,就是这样一条不起眼儿的狗却揪住了我的心,一揪就是七十年。

话必须从七十年前说起。

当时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毛头小伙子,正在清华大学读西洋文学系二年级。

能够进入清华园,是我平生最满意的事情,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然而,好景不长。

有一天,是在秋天,我忽然接到从济南家中打来的电报,只有四个字:“母病速归。

”我仿佛是劈头挨了一棒,脑筋昏迷了半天。

我立即买好了车票,登上开往济南的火车。

当时的处境是,我住在济南叔父家中,这里就是我的家,而我母亲却住在清平官庄的老家里。

我六岁的那一年,离开了故乡,也就是离开了母亲,到济南叔父处去上学。

我上一辈共有十一位叔伯兄弟,而男孩却只有我一个。

济南的叔父也只有一个女孩,于是在表面上我就成了一个宝贝蛋。

然而真正从心眼里爱我的只有母亲一人,别人不过是把我看成能够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

这一层道理一个六岁的孩子是无法理解的。

可是离开母亲的痛苦我却是理解得又深又透的。

到了济南后第一夜,我生平第一次不在母亲怀抱里睡觉,而是孤身一个人躺在一张小床上,我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我一直哭了半夜。

这是怎么一回事呀!为什么把我弄到这里来了呢?“可怜小儿女,不解忆长安”。

母亲当时的心情,我还不会去猜想。

现在追忆起来,她一定会是肝肠寸断,痛哭决不止半夜。

在整整十四年中,我总共回过三次老家。

第一次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为了奔大奶奶之丧而回家的。

第二次回家是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原因是父亲卧病。

叔父亲自请假回家,看自己共过患难的亲哥哥。

过了没有多久,父亲终于走了。

叔父到济南来接我回家。

这是我第三次回家,同第一次一样,专为奔丧。

在家里埋葬了父亲,又住了几天。

现在家里只剩下了母亲和二妹两个人。

家里失掉了男主人,一个妇道人家怎样过那种只有半亩地的穷日子,母亲的心情怎样,我只有十一二岁,当时是难以理解的。

但是,我仍然必须离开她到济南去继续上学。

母亲心内的痛苦和忧愁,连我都感觉到了。

最后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亲爱的孩子离开了自己,走了,走了。

谁会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呢?谁会知道,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呢?回到济南以后,我由小学而初中,由初中而高中,由高中而到北京来上大学,在长达八年的过程中,我由一个浑浑沌沌的小孩子变成了一个青年人,知识增加了一些,对人生了解得也多了不少。

对母亲当然仍然是不断想念的。

但在暗中饮泣的次数少了,想的是一些切切实实的问题和办法。

我梦想,再过两年,我大学一毕业,由于出身一个名牌大学,抢一只饭碗是不成问题的。

到了那时候,自己手头有了钱,我将首先把母亲迎至济南。

她才四十来岁,今后享福的日子多着哩。

可是我这一个奇妙如意的美梦竟被一张“母病速归”的电报打了个支离破碎。

我坐在火车上,心惊肉跳,忐忑难安。

到了家中,我才知道,母亲不是病了,而是走了。

这消息对我真如五雷轰顶,我昏迷了半晌,躺在床上哭了一天,水米不曾沾牙。

悔恨像大毒蛇直刺入我的心窝。

在长达八年的时间内,难道你就不能在任何一个暑假内抽出几天时间回家看一看母亲吗?二妹在前几年也从家乡来到了济南,家中只剩下母亲一个人,孤苦伶仃,形单影只,而且又缺吃少喝,她日子是怎么过的呀!你的良心和理智哪里去了?你连想都不想一下吗?你还能算得上是一个人吗?我痛悔自责,找不到一点能原谅自己的地方。

我一度曾想到自杀,追随母亲于地下。

我此时如万箭钻心,痛苦难忍,想一头撞死在母亲棺材上,被别人死力拽住,昏迷了半天,才醒转过来。

抬头看屋中的情况,真正是家徒四壁,除了几只破椅子和一只破箱子以外,什么都没有。

在这样的环境中,母亲这八年的日子是怎样过的,不是一清二楚了吗?我又不禁悲从中来,痛哭了一场。

现在家中已经没了女主人,也就是说,没有了任何人。

让我再陪母亲住上几天吧。

在茫茫百年中,我在母亲身边只住过六年多,现在仅仅剩下了几天,再不陪就真正抱恨终天了。

此时,万籁俱寂,宇宙笼罩在一片黑暗中,只有天上的星星在眨眼,仿佛闪出一丝光芒。

全村没有一点亮光,没有一点声音。

透过大坑里芦苇的疏隙闪出一点水光。

走近破篱笆门时,门旁地上有一团黑东西,细看才知道是一条老狗,静静地卧在那里。

狗有没有思想,我说不准,但感情的确是有的。

这一条老狗几天来大概是陷入困惑中:天天喂我的女主人怎么忽然不见了?它白天到村里什么地方偷一点东西吃,立即回到家里来,静静地卧在篱笆门旁。

见了我这个小伙子,它似乎感到我也是这家的主人,同女主人有点什么关系,因此见到了我并不咬我,有时候还摇摇尾巴,表示亲昵。

那一天晚上我看到的就是这一条老狗。

我孤身一个人走进屋内,屋中停放着母亲的棺材。

我躺在里面一间屋子里的大土炕上,炕上到处是跳蚤,它们勇猛地向我发动进攻。

我本来就毫无睡意,跳蚤的干扰更加使我难以入睡了。

我此时孤身一人陪伴着一具棺材。

我是不是害怕呢?不的,一点也不。

虽然是可怕的棺材,但里面躺的人却是我的母亲。

她永远爱她的儿子,是人,是鬼,都决不会改变的。

我躺在炕上,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两只眼睛望着黑暗,仿佛能感到自己的眼睛在发亮。

我想了很多很多,八年来从来没有想到的事,现在全想到了。

父亲死了以后,济南的经济资助几乎完全断绝,母亲就靠那半亩地维持生活,她能吃得饱吗?她一定是天天夜里躺在我现在躺的这一个土炕上想她的儿子,然而儿子却音信全无。

她不识字,我写信也无用。

听说她曾对人说过:“如果我知道一去不回头的话,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这一点我为什么过去一点也没有想到过呢?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现在这两句话正应在我的身上,我亲自感受到了;然而晚了,晚了,逝去的时光不能再追回了!“长夜漫漫何时旦?”我却盼天赶快亮。

然而,我立刻又想到,我只是一次度过这样痛苦的漫漫长夜,母亲却度过了将近三千次。

这是多么可怕的一段时间啊!在长夜中,全村没有一点灯光,没有一点声音,黑暗仿佛凝结成为固体,只有一个人还瞪大了眼睛在玄想,想的是自己的儿子。

伴随她的寂寥的只有一个动物,就是篱笆门外静卧的那一条老狗。

想到这里,我无论如何也不敢再想下去了;如果再想下去的话,我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母亲的丧事处理完,又是我离开故乡的时候了。

临离开那一座破房子时,我一眼就看到那一条老狗仍然忠诚地趴在篱笆门口。

见了我,它似乎预感到我要离开了,它站了起来。

走到我跟前,在我腿上擦来擦去,对着我尾巴直摇。

我一下子泪流满面,我知道这是我们的永别,我俯下身,抱住了它的头,亲了一口。

我很想把它抱回济南。

但那是绝对办不到的。

我只好一步三回首地离开了那里,眼泪向肚子里流。

到现在这一幕已经过去了七十年。

我总是不时想到这一条老狗。

女主人没了,少主人也离开了,它每天到村内找点东西吃,究竟能够找多久呢?我相信,它决不会离开那个篱笆门口的,它会永远趴在那里的,尽管脑袋里也会充满了疑问。

它究竟趴了多久,我不知道,也许最终是饿死的。

我相信,就是饿死,它也会死在那个破篱笆门口,后面是大坑里透过苇丛闪出来的水光。

我从来不信什么轮回转生,但是,我现在宁愿信上一次。

我已经九十岁了,来日苦短了。

等到我离开这个世界以后,我会在天上或者地下什么地方与母亲相会,趴在她脚下的仍然是这一条老狗。

一年级学生如何写读后感

读《》有感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滴水》,里边有300个经典的故事。

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

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

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

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

只要你愿意读《永别了武器》有感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哈姆雷特》读后感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基督山伯爵》读后感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释梦》读后感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红与黑》读后感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一只狗,一生情——读《再见了,可鲁》有感(361021)集美中学高二7班 李晓惠\\\/发表于中学生语文(有节选)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小猫、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可爱与单纯。

日本有个作家叫石黑谦吾,他说,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只狗,它们仿佛是与他宿命相连的,他从狗身上得到了巨大的安慰和鼓励,因此,他写了《再见了,可鲁》这本书。

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马上就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上面是一只趴着的拉布拉多犬,深黑色的背景。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姿态,是那样的熟悉。

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地把手搭在它的鼻子上,刹时,似乎激起了心中的某个回忆。

手心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真的有温温的,湿湿的呼吸,温暖了我的手。

那眼睛在跟我诉说着它的一生。

可鲁是一只纯正的拉布拉多犬,也许本应该很平常的成为一只平凡的宠物,但是,它却是一只导盲犬。

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导盲犬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动物。

它会帮助主人上下车,引着主人走安全的道路,遇到路口会停下,遇到障碍物会避开,当红灯亮的时停—下脚步……可以想象,盲人对导盲犬会有多大的依赖,而导盲犬的这些行为都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的爱。

可鲁是日本的一只导盲犬,退役后由一对姓仁井的夫妇收养。

那时可鲁已经是一只虚弱的老狗了。

书里面说到,可鲁已经快不行了,也许是肺部受到压迫而感到呼吸困难,它频频示意要翻身,但是最终,它连发出示意的力气都没有了。

“仁井先生不停地抚摩着它的头,仁井太太摩挲着它的背部,用平静的口吻对它说:‘小可,谢谢你,你不需要再那么努力了,可以了,你就慢慢休息吧,到了天国以后,要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仁井可鲁’噢!”刚说完,可鲁就停止了呼吸。

看到这里,我难过的哽咽,最终还是哭了,为了这可爱生命的陨落,为了一个我认为无比高尚的生灵。

佛斯特说过:“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

”可谓“一只狗,一生情”。

狗把人类看成自己的神,即使人们不停的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毫无怨言的陪伴着我们的孤独。

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

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

这个社会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试问,此时还有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的对待,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从此,我告诉自己要更爱狗,也希望能告诉别人,请爱你们的狗。

作文点评:文章从狗讲到人,从书讲到自己,又从自己写到他人,都起源与自己喜爱狗的个性;文章从事写到理,从国外到国内有回到世界,都透漏出一种情、一种人文关怀。

“文似看山不喜平”,李晓惠同学的文章就有这一优点,值得同学借鉴。

《 名人传》读书笔记《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

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

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

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

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

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

这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

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

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

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

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

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

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

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

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

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

《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

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

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

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

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

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

夏洛特托身于简爱,这是我所知道的。

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

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

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

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

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

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

她遇到了JOHN RIVERS。

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

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

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

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

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

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

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

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

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

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

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

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

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

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

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

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

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

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

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

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

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

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

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

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书笔记范文>一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书笔记范文>二刚从远处看到的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

(案):用“隽秀”形容“笔直的”、“如斧削”的“山”尚可,而用“婀娜”来形容就不妥了。

“婀娜”是形容姿态柔软而美好,“如斧削”一样笔直的山峰怎么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呢

可以把“婀娜”改为“挺拔”。

——《语文短评·顾此失彼》<读书笔记范文>三我只想在痛惜之余,说出几点希望首先当然是希望大家(不限于知识分子,而是一切党员、团员,一切觉悟的青年和觉悟的劳动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特别是那些至今对知识分子还有某种不信任感、不敢推心置腹的人们,以及那些一味争名夺利,甚至对社会主义祖国至今还三心二意,羡慕资本主义“天堂”的人们,多读读他们的事迹。

……其次,我想说,希望一切先进分子所在机构中的党组织、每个党员以至每个正直的公民能够更多地更好地关心这些先进的人们。

……第三,我也想对活着的蒋筑英、罗健夫等同志说几句话。

共产党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是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为了十亿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一切。

我们不是那种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值得”为一个农民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人,那样的人,如果在别的岗位上,当然也不会冒死去抢救一个小学生,或者同一个甚至几个拿着凶器图谋犯罪的歹徒格斗。

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

我想,蒋筑英和罗健夫都并不是必然要死(我不懂医,不知道罗健夫同志所患的“低分化恶性淋巴瘤”和蒋筑英同志所患的多种凶险疾病能不能在早期治愈,这里是假定能够)。

如果他们还健康地活着,尽管报纸上不会这样大量地表扬他们,但是他们却能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多更重大的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

我们经常提倡自我牺牲,但是我们不是说一个共产党员或先进分子的生命和健康就不重要。

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战胜一切敌人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资本,它们不是属于我们个人而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对于党员,就是属于党。

我们反对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损公利私,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

看着抄一些

忠诚的狮子狗500字读后感

《忠诚的狮子狗》读后感我在寒假里读了《忠诚的狮子狗》,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动物。

它主要讲了有一个走江湖的小杂耍班子——白毛狮子狗阿尔多,它非常可爱,拥有一头剪得像狮子的白毛;12岁的小男孩谢尔盖左胳膊夹的一条毛毯,右手提着一个狭小的鸟笼;在他们后面还跟着一位杂耍班子里最老的人——马丁.洛日金老爹,大家叫他“马丁老爹”。

有一次,一位贵妇人家的儿子偶然发现了可爱、乖巧的白毛狮子狗阿尔多,便很想把它带回家,就告诉了贵妇人,贵妇人知道后,就想花重金买下阿尔多,但是马丁老爹和谢尔盖坚决不卖,就这样他们就开始了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我读了《忠诚的狮子狗》这本书后明白了我们只要用心去观察,就不难发现在情感的世界里,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去感受的,有时也让我们常常汗颜,让我们大家都自愧不如。

我懂得的道理是: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它们,不要伤害它们,爱的力量永远是最强大的,我们都要做个有爱的人。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深的印象,我不会忘记这只忠诚、勇敢的狮子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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