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游记第二十一回读后感。
(几个字就好)
读,发感想。
自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
然而我们写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今天,我读了《西游记》第二十一回。
在这一章中,悟空遇到了他西行路上的第一个对手——黄风怪。
黄风怪用一股风沙吹迷了悟空的眼睛,击败了悟空。
西游记第21回读后感3篇西游记第21回读后感3篇。
不得已,悟空只得去找灵吉菩萨来降服黄风怪。
当然,有“外援”出手悟空自然轻轻松松收服了妖怪。
我感到很奇怪,既然每次有妖怪都会有天神来相助,然后毫不费力的收服连悟空都收不了的妖怪,那屋空点年时怎么大闹天宫的
如此看来,有那么多比悟空上神,却让悟空杀上了三十三重天庭,这不是笑话吗
写一篇读后感
童年,在我们心中,总是充满了无邪的笑容,充满了美好的幸福,所以人们常常这样说,童年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难忘的日子,看了萧红的呼兰河传后,我更加深刻的明白了这一点。
在作家萧红的笔下,她的爸爸对她很冷淡而妈妈对她很凶,祖母更是对她不好,她的童年里最快乐的时光是与花园祖父在一起,因为在这花园里,她很自由,想干嘛就干嘛,院子就像是她的一样,而祖父很慈祥,永远不会不耐烦,因此在我眼里,萧红的童年在当时还算是快乐的。
相比之下,而那团圆媳妇的命运就没有萧红那么好了,他十二岁就送到在呼兰河这座城市里名声很好的老胡家,可谁知,这才十二岁的小姑娘,刚一送过来,天天拉车,晚上还得遭受婆婆的严刑打骂,不知身上有多少伤痕,最终年纪轻轻便去世了,而原本人丁兴旺的老胡家,从此惨遭灭门。
萧红在那么小就得不到父母的关心,只有祖父呵护着她,何况在当时,这样的生活还算是快乐,再来看看团圆媳妇,这么小就嫁人,浪费了多少的青春,嫁过来后,还被婆婆如此虐待,丧失了一条无辜的小生命,无不令人痛心疾首
童年对我们来说是那样的美好。
就像是六月微风拂过,深深地铭刻心间,难以忘却,童年里的每一天,都是幸福的,逝去的昨天,犹如最美的期愿,再也回不来,童年总是这样微微笑着,陪伴在我的身边。
童年,一生只有一次,不论是艰辛还是幸福,它总能让我们的细细回味。
所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那些曾经让你绽放出灿烂笑容的美好的记忆。
一天读完一本书之《哪有没时间这回事》读后感
“任何时候,无论你是否已经确定了自己的习惯,我都推荐你尽可能的去找在该习惯上做得好的人请教。
”有时候我们想去培养一些好的习惯或是去尝试一些新的技巧,但是我们身边没有这样的圈子和牛人,那就多读书,书中的好办法好点子层出不穷,“他们不仅可以帮助你明确方向,还能帮你排除可能遇到的地雷,其中一些深钻的人坑你已经总结出了操作步骤,这将大大加速你探索尝试期的进程。
”大家常说,不撞南墙不回头,凡事只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只有自己有了亲身的感受才会领悟出别人“说烂了”的道理。
平时多读书读好书,真的好像身边永远有位智慧且忠实于你的朋友在帮助你、引导你。
在你内心脆弱时给你力量,在你深陷烦恼时给你方法,在你迷途时给你指引,我们总是在看到一本好书时豁然开朗,连心态都会发生转变,读书不仅使人博学,更重要的是看透事物的本质,获得内心的平和。
“不要重复发明轮子”,已有的资源要懂得利用。
“何不幽生活一默”读后感,读者2013-1期,54页,急需、急需
500字
“何不幽生活一默”读后感 读完”何不幽生活一默“,感触颇多,看上去像60岁,听说话像50岁,身体硬朗,童心不泯,这是外人眼中的方成,此文用简单诙谐的语言讲述了方成老先生从早年到至今的一些经历,尤讲其妻子的事情和他的养生之道。
我尤其喜欢他与其妻子的故事,所以我为大家讲述一下,方成老先生的家里极为整洁干净,有时还会让人以为这是家居主妇的手笔。
可是方成先生是一个人住。
他的心中一直埋藏着自己的不朽爱情。
方成生活中的女主角名叫陈今言。
她跟方成至今仍然被誉为一对漫画夫妻。
方成回忆着,那还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方成有一次去一所中学作演讲,认识了这学校的美术教师陈今言。
陈今言毕业于辅仁大学油画系,是一位多才多艺的贤淑姑娘。
1950年方成今言良缘喜结。
第二年今言跟随方成到了《新民报》工作。
今言的漫画作品影响最大的是那一幅《西太后的评语》,这幅漫画讽刺了在当时国家经济困难条件下,有一些干部却摆阔气讲排场,大手大脚浪费人民的血汗钱的恶劣作风。
这幅漫画曾经受到了毛主席的称赞。
当时新人有一种风尚,结婚之后马上要上班。
方成和陈今言也是如此。
婚后的陈今言,心情好,忙工作,理家务,有说笑。
每一次回家,总是一边走一边唱的。
方成说:那会儿我一听到她的歌声,就会去为她开门。
今言生活简朴,吃穿从不讲究,老是穿一身蓝色干部服,她不喜欢逛公园。
上街时候方成要是挎她胳膊,她不让。
方成曾经多回跟她说:“买一件花衣服穿不好吗
”这话她听不进去。
好在社会上刮来一股风,说苏联妇女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咱们女同胞也应当打扮打扮。
漫画家李滨声还为此画了几张漫画:女同志都穿四个兜的干部服,显得男女难分。
今言看了漫画,总算动心了。
方成陪着她,去商店里买花布回来打算做旗袍。
可惜的是,还没等今言去做花旗袍,另一股风又吹来了,那就是反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穿花衣裳也在抨击之列。
陈今言一生,终于没能穿上花旗袍。
1977年的夏天“文革”结束了。
虽然今言还是少言寡语,可她脸上有时候有了笑容,还哼哼几句京剧唱段。
这年6月17日这天,她照常一早就骑自行车出门上班。
过了一会儿又骑车回来了,说胸口疼……方成赶忙把她送进了同仁医院。
今言是心肌梗塞。
她的心脏突然停止了跳动。
医生抢救已经无力回天。
生活还得继续,方成擦干眼泪,开始和著名相声大师侯宝林进行幽默理论的研究。
然而,直到侯宝林先生去世也没弄清什么是幽默。
幽默不止存在于我的漫画、杂文和理论研究中,而且大量地存在于他的日常生活中。
文章中妻子的逝去、爱喝酒、“红旗”被盗、与邻居间的对话,无一不透露出方成老先生幽默诙谐乐观的生活态度。
自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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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摘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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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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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读后感
读《真正的慷慨》,感触颇深真正的慷慨 作者:伊丽莎白.考伯 一场龙卷风袭击了我们家附近的一座小城,那里的许多家庭损失惨重,报纸 上一张特别的照片触动了我的心。
照片上,一个年轻的女人站在一座完全被毁坏 的房屋前面,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低垂着眼站在她的身边,旁边还有一个小女孩 用手抓着他*的裙衫眼睛盯着镜头,目光里充满了忙乱和恐惧。
在文章中,作者 给出了照片上每个人的衣服尺寸。
我注意到他们的衣服尺寸与我和孩子衣服的尺 寸很接近。
这是教育我的孩子帮助那些比他们不幸的人的机会。
我将照片冰箱上,把他们的困境向我的一对7岁的双胞胎儿子——布兰德和 布雷特以及3岁的小女儿梅格安作了解释:“我们有这么多东西,这些可怜的人 现在却什么也没有。
我们应该把我们的东西和他们分享。
”我从阁楼上拿下3只 大盒子放在地板上。
当男孩们和我一起把一些罐装食品和其他不易腐坏的食物、 肥皂等装进其中一只大盒子的时候,梅格安怀里抱着鲁西——她爱极了的布娃娃 来到我们面前。
她紧紧地将它搂在胸前,把她圆圆的小脸贴在鲁西扁平的、被涂 上颜色的脸上,给了它最后一个吻,然后将它轻轻地放在其他玩具的上面。
“噢, 亲爱的,”我说,“我不必把鲁西捐出来,你是那么喜欢它。
梅格安严肃地点了点头,眼睛里闪烁着被她强忍着没有流出来的眼泪:“鲁 西给我了快乐,妈妈,也许,它也会给那个小女孩带去快乐的。
” 我突然意识到,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把自己不要的东西捐赠给别人,而真正的 慷慨却是把自己最珍爱的东西给予别人。
诚挚仁爱,是一个3岁孩子希望把一个 虽然破旧却是她最珍爱的布娃娃送给那个小女孩的行为。
而我,本为是想教育孩 子的,结果却从孩子那儿受到教育。
男孩子们惊讶地张大嘴巴。
布兰德什么也没说,走进房间拿着他最喜欢的圣 斗士出来了。
他稍稍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梅格安,把它放在鲁西的旁边。
布雷特 的脸上露出了温和的微笑,眼睛里闪着光,跑回房间拿来了的宝贝火柴盒汽车, 郑重地放到盒子里。
我把我的那件袖口已经磨损得非常厉害的棕禢色的夹克衫从那个放着衣服的 盒子拿出来,然后把上个星期刚买的一件绿色的夹克衫放了进去。
我希望照片上 那个年轻女人会像我一个喜欢它。
本文摘自《读者》2005年第18期 读《真正的慷慨》随笔人之初的人性美,让世俗之人惊羡。
人之初的人性美,美就美在他们认为人与人之间应该有一样的幸福,一样的快乐。
为什么人们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渊博,渐渐失去了人性之初的美丽的光环了呢
物质是基础,社会环境决定了人性的发展。
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人性美的发展。
科技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财富的极大增加,把人们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又促进了精神文明的建设和提高。
只有这样,人之初的美丽光环,就会在每个人的身上放光彩
2008\\\/11\\\/18 某学生读后的感想:真正的慷慨是什么
是数百万的爱心捐款吗
不是。
那是什么呢
读过《真正的慷慨》后,我明白了慷慨是什么。
文中的母亲本想借此机会来教育孩子,帮助比自己不幸的人,但当她与儿子们将淘汰的衣物塞入盒子,而小女儿却将自己最心爱的娃娃奉献出来时,她恍然大悟,原来,真正的慈善是将最珍爱之物奉献出来,将自己的快乐带给他人。
当然,这篇文章的细节描写也很成功,小女儿将娃娃捐出去前“把头埋进娃娃脸里,给它一个亲吻”“庄重地点点头,忍住泪花”,还有母亲的神态描写,例如:“凝视”、“惊讶得张大了嘴”。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