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席慕容一棵开花的树读后感 600字 快
百年邂逅——《一棵开花的树》读后感席慕容的那首《一棵开花的树》,轻轻呤它的时候便觉得自己已然化作那棵树,开满花朵,为那一个人痴痴的等待,一直很喜欢又为他悄悄的憔悴。
在我心中,爱情是神圣的,甚至给我一种可远观不可近身的感觉,于是我便在别人的爱情里演绎自己的梦。
也许真正的爱情便是这样吧
可以为见一面而等上五百年,可以为引起他注意而酝酿所有的力量,甚至为他生,为他死。
爱情到底是什么
我用力得想,依旧不明白。
是祝英台为梁山伯而跳入冰冷阴森的墓中
是林妹妹临死前依旧没有说出的半句话
还是五百年来苦苦哀求换来的一次擦肩而过
……也许爱情便是让人心甘情愿为对方付出的魔咒吧
我想我是无法爱得如此彻底,因为我无法抛弃所有去建筑二人世界,我无法停止对父母的爱,无法抛弃肩上的种种责任,无法断绝与爱情有了冲突的所有友谊,无法为了一棵树而抛弃所有的森林。
书上说,水瓶座的女生是博爱的,于是我便只好守护着一大片森林,头头四年遥远的那棵树。
千百次,我设想他们擦肩而过的情景:“当你终于无视的走过”,那一刻,天地间一片寂静,所有的空气在那一刹间被抽走,我拼命的呼吸,却依旧吸不入一丝氧气。
眼睁睁的看着他,一步步地远去。
我是多么希望他能回头,一眼,就回头看一眼。
可是,他没有,连回头的趋势都没有。
当他消失在我视野中那一瞬间,所有的花瓣都离我而去,叶子也在枯萎,可我心中依旧存在着侥幸,千万不能让他闻声而回。
我不要让他看到我此刻的容颜,所以我要花落无声。
可是在我耳边,为什么会有雷鸣
身体中什么东西在碎裂
为什么我的心中一下子空落落的
为什么我会失去所有的知觉
…… 也许,也许到了我该离开的时候了吧
在去求上五百年,等待百年后的邂逅。
很多,很多年以后,也许他会认识我……。
老海棠树 史铁生 读后感600字。
急需
说实话,我对史铁生并不能算十分了解,更不用说他的出生年月日,星座,血型,爱好了。
了解 史铁生,最初是从文字开始。
初读 史铁生的作品,是在小升初这一非常时刻。
在芸芸众文之中,史先生的《合欢树》立即就点亮了我的眼睛。
这是一篇精简的散文,没有太多的华丽的词藻,可也正是这一粒粒朴实的文字,在我心中埋下了“母爱”这枚种子。
院子里的合欢树久久没发芽,待到第三年才长出叶子,可这一长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叶子挂满了整棵树。
虽然树叶茂盛,但这棵合欢树还是没有开花。
直到搬了家,也依然没有结果。
数年后,当作者的母亲逝去作者再次回到这里时,合欢树才终于吐露芬芳。
接着,我又偶然在一本散文选上看到了《 老海棠树》。
当我看到“史铁生”三个字时,就有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让我有一种迫切想读下去的欲望。
史铁生那铿锵的名字,带着一抹神奇又神秘的色彩。
奶奶院中的老海棠,一年四季有不同的姿态。
春天,满树繁花;夏天,枝繁叶茂,奶奶经常坐在树下乘凉;秋天,果实累累,落叶纷纷;冬天, 老海棠树枯干的枝条敲打着屋檐,摩擦着窗棂。
在作者眼中奶奶和老海棠树是不能分开的,好像他们从来就在一起,奶奶一生一世都在那棵 老海棠树的影子里张望。
若是合欢树纪念母亲,那么海棠就是纪念奶奶。
后来,在这暑假,我又读了史先生的《我的地坛》和《想念地坛》。
正是作者在园中一次次地经历,让我又再一次感受到了母亲无私的奉献和伟大的爱。
让我进行了一次灵魂的洗礼。
一闭上眼,就能想象到一位轮椅少年,独自在一座古园内静静地坐着……是啊,我们依旧是孩子,无论时间如何流逝,都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孩子出门久了,始终都会累的,而在这时,孩子们想起的都会是母亲。
“该回家了吧”孩子们都会这么想。
“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
”数不尽的日子和岁月,作者都沦陷在这座古园内。
我想,每一个孩子,在他成长的途中,都会有一个“地坛”静静地陪伴着他。
我与 史铁生,离得很远很远,却也离得很近很近。
说实话,我对史铁生并不能算十分了解,更不用说他的出生年月日,星座,血型,爱好了。
了解 史铁生,最初是从文字开始。
初读 史铁生的作品,是在小升初这一非常时刻。
在芸芸众文之中,史先生的《合欢树》立即就点亮了我的眼睛。
这是一篇精简的散文,没有太多的华丽的词藻,可也正是这一粒粒朴实的文字,在我心中埋下了“母爱”这枚种子。
院子里的合欢树久久没发芽,待到第三年才长出叶子,可这一长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叶子挂满了整棵树。
虽然树叶茂盛,但这棵合欢树还是没有开花。
直到搬了家,也依然没有结果。
数年后,当作者的母亲逝去作者再次回到这里时,合欢树才终于吐露芬芳。
接着,我又偶然在一本散文选上看到了《 老海棠树》。
当我看到“史铁生”三个字时,就有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让我有一种迫切想读下去的欲望。
史铁生那铿锵的名字,带着一抹神奇又神秘的色彩。
奶奶院中的老海棠,一年四季有不同的姿态。
春天,满树繁花;夏天,枝繁叶茂,奶奶经常坐在树下乘凉;秋天,果实累累,落叶纷纷;冬天, 老海棠树枯干的枝条敲打着屋檐,摩擦着窗棂。
在作者眼中奶奶和老海棠树是不能分开的,好像他们从来就在一起,奶奶一生一世都在那棵 老海棠树的影子里张望。
若是合欢树纪念母亲,那么海棠就是纪念奶奶。
后来,在这暑假,我又读了史先生的《我的地坛》和《想念地坛》。
正是作者在园中一次次地经历,让我又再一次感受到了母亲无私的奉献和伟大的爱。
让我进行了一次灵魂的洗礼。
一闭上眼,就能想象到一位轮椅少年,独自在一座古园内静静地坐着……是啊,我们依旧是孩子,无论时间如何流逝,都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孩子出门久了,始终都会累的,而在这时,孩子们想起的都会是母亲。
“该回家了吧”孩子们都会这么想。
“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
”数不尽的日子和岁月,作者都沦陷在这座古园内。
我想,每一个孩子,在他成长的途中,都会有一个“地坛”静静地陪伴着他。
我与 史铁生,离得很远很远,却也离得很近很近。
求一篇600字左右的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一片荒芜人烟,没有生活用品,没有住所,只有一片大海和一片树林的孤岛,只有一艘废船上的一丁点食物、枪支、弹药和其他并无多大用处的东西,你能单独在上面生活长达二十六年之久吗
你能只凭自己一人在上面建造自己的城堡、种植庄稼地吗
你能单靠一个人的智慧克服重重的困难吗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似乎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是这不可能的一切,都发生在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的身上。
《鲁滨逊漂流记》中记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害。
他被漂到了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
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助以及孤独,不知道应该如何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下去,但是,他却又不断地安慰自己,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并且找到了许多生活的乐趣,在他渐渐淡忘要回到文明社会中去的时候,他却得到了获救的机会…… 在故事中,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
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负出了辛勤的劳动。
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造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每一样鲁滨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得无法形容。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
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现在的我们就象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
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妈妈是棵树 读后感600字
《妈妈是棵树》读后感 暑假中我读了曹文轩的一本儿童小说文集《云雾中的古堡》,其中《妈妈是棵树》让我收获很多。
小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秀秀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舅舅、舅妈收养了她,从此她开始一个人玩耍。
舅妈说她命硬,让她认一棵大柳树做妈妈。
她和柳树妈妈建立了一段很深的感情。
她从小聪明,喜欢读书。
但有一次她因为看书,没把鸭子赶进河里,舅妈把书夺过去撕了,奇迹发生了:柳树一夜疯长,几乎遮住了舅舅家的稻田。
舅舅、舅妈疯狂破坏大柳树,秀秀舍命加以保护。
由于秀秀学习勤奋,最后去外地上了大学,又出国留学。
八年后,她回到家乡,看望大柳树。
已经渐渐枯老的柳树又冒出一根细嫩的绿枝。
我读完后,被秀秀和大柳树之间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
秀秀把大柳树当作妈妈,大柳树把秀秀当作女儿,她们互相呵护,相依相偎。
她们之间的感情是父母和子女相互之间才有的。
秀秀的命运是悲惨的,但她的内心却是幸福的。
我想到了我的家。
爸爸妈妈虽然工作很累,但却对我很疼爱、呵护,想到这些,我的心中也充溢着对爸爸妈妈的爱。
秀秀的命运虽然坎坷,从小经受了很多苦难,但她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却有着不畏困难,坚强的性格,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生活中爸爸也经常教育我不怕困难,但遇到事时,我却时常有畏惧心理,怕干不好。
今后我一定要改掉这些缺点,做一个勇敢、乐观、积极进取的人。
从文章中我还学到了一些品质:对待他人要宽容,更不能伤害他人,否则你就会受到惩罚,象文中的舅舅、舅妈就得到了这样的下场。
这让我学会了平时与他人好好相处,关心爱护他人,成为一个善良的人。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这些道理会让我们受益一生。
如画《老树》读后感600字
我家门口有棵老树.春天,最早在我眼前抹上绿色的总是它.夏天,它用繁茂的枝叶为路人撑出一片阴凉.秋天,落叶掉了一地,踩上去软软的.冬天,失去美丽的它,坚持着,守护着我,风吹雪打都不倒.我经常站在它绿色的大伞下,用手接住从树隙中掉出来的细碎阳光,轻扣在手掌中,一时间,阳光照进了心底.然而有一天,树死了.死因是伐木工人从底部将其锯断.被锯断的两根粗壮的树干已经被捆绑上车,周围有不少围观的人:有人用手量它的宽度;有人摇头感叹;孩子们聚在一起数大树的年轮,来估算该叫它“爷爷”还是“太爷爷”,人们沉浸在各自的世界里,忘了主角.我轻轻走到老树旁边,听它的遗嘱,听他重重的叹息声.它告诉我了许多我早已忘却的事情.我忘记了它是用怎样的芬芳,消除我烦躁不安的心情.我忘记了它是用怎样的心情,陪我等待四季的交替.我忘记了它是用怎样的温柔,看着我一点点长大.这时,汽车开动了.于是我的心开始疼,当我看见它就那样一点点从我的视线中变小,除了流眼泪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我开始夜夜梦见老树,梦见他又回到我身边,对我说,会一直在我左右.可梦总会醒的,尽管我想就这么一直睡着,一直带着老树的伤痛,一直陷在它那光秃秃的树桩里.我想我们都忘记了,时间是世界上最好的治愈师,再深的伤口,也会收缩闭合.当我渐渐习惯没有老树的时候,我看到了王鼎钧的《那树》.于是,当我每次再经过老树光秃秃的树桩时,就会手足无措的愣在那里,心就会不停的下沉下沉,形成旋涡,将我包围.我就要一直记着你吗?老树.老树!
帮我写一篇读后感,要600字啊
红楼梦读后感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
不知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
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
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
好像每种都有一点。
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
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
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
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
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
从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
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 。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
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
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
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
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
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
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
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
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
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
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面对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男人,管他什么金玉良缘,她所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根本不用问就知道,是包二奶奶的宝座。
可是我又不禁反问,难道世上真的有喜欢孤独的女人
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
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
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黛玉的更令人叹惋。
她最需要的不是什么爱情的灌溉,而是自由!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
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
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
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
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
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
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
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
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
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更不敢勇敢地追求爱情。
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
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
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
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
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
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
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
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她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
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
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再有就是,妙玉,晴雯之类了。
妙玉虽以“槛外人”自称,然而青春芳龄的她,却难做到出家人应有的置身红尘外,无情无欲清净无为。
宝玉过生日,她会送上粉红信笺,上面写着“槛外人妙玉恭肃遥祝芳辰”,宝玉则是经岫烟授意回帖“槛内人宝玉熏沐谨拜”,这一“外”一“内”,看似调侃,朦胧中也蕴涵着几许情意。
可惜宝玉对妙玉即便有情也是敬重之情居多,偶有世俗之情一闪而过他也会当作是一种罪过,惟恐亵渎了圣洁高贵的俏丽女尼。
这便是妙玉的悲哀了……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风流灵巧惹人怨。
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 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
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
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
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
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 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
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
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但是,她的人品难得,光明磊落 ,刚直不阿,在大观园的环境中,终是没有容身之处,说实话我非常喜欢晴雯这个角色的性格,不说喜欢她的原因是,爱情的吸引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类人,我想择偶是不是要找晴雯这样的人呢
呵呵,考虑中…… 至于湘云与宝玉的关系,我一头雾水。
说来史湘云,乃是周汝昌老先生的最爱。
我想是因为湘云兼有黛玉的才气和宝钗的大度吧
“富贵又何为
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湘云的结局到底如何,雪芹先生没有写完,“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一说,湘云因麒麟由妙玉周全,最终与宝玉结为连理 。
一说,湘云夫婿卫若兰死后,史府抄家,湘云沦落风尘。
宝玉和湘云的感情是很微秒的,我这个凡夫俗子是不可妄自猜测的。
纵观红楼梦,这块石头沾染的胭脂味还真不少。
爱情的产生有一千种开始,但结局却只有两个,而是曹雪琴的高妙之处就在于,爱情的产生有一千种开始,结局去都是红颜易老,人去楼空。
说老实话,我真有点幸灾乐祸了。
但是反过来想一想,这又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
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
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
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
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
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
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
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
那么如此说来,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的爱情 ,是真正的空中楼阁,遥不可及,幸灾乐祸之后,就剩下独自悔过了,呵呵,年长的老师曾经说过,人生就是偶然的堆积。
我们所追求的不一定是我们可以真正得到的,所以,苏东坡的“一蓑烟雨任凭生”生活态度真是值得我们认真的思考……。
大家帮编一份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