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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大笑话读后感

时间:2017-04-08 08:56

读了杨绛先生12句话感悟怎么写

呵呵,网上搜我帮你所个,你看看:《》主要人物分析(转载) 2008\\\/03\\\/06 04:21 P.M. 首先声明文章不写的,虽然我对《围城》的熟悉,也到了可以对文中人物逐一剖析的程度。

但我没有这位朋友如此发烧,原文也不过细读过三、四遍而已。

书我有两本,旧的一本因为借阅的人太多已经损旧不堪,新版的就再没借人。

和文章作者一样,每当我郁郁寡欢时,也愿意翻看这本书,也总会舒心的开怀一笑,仿佛这文字有魔力似的。

------------(原文).《围城》看过大概三十几遍了,同样的小说已买了三本。

虽然已近能背诵,但每当心情低落时,总是找出这本书来,随便翻开,顺着读下去,五六页到十几页,心境就会平静开朗起来。

     从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迄今已十年光景,而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每过一段时间再读,似乎就会多几分领悟与共鸣。

此书之于我,似是本“人生指南”,总是能在黑暗中为我照出一缕光明,看了作者高站于人世端嬉笑怒骂于不动声色间的文字,想到“希望也罢,失望也罢,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一切便也迎刃而解,消失于无形了。

   先说说男性人物,第一个要提到的,并不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而是同他从“同情兄”到莫逆之交的赵辛楣。

   赵辛楣      记得有一次被问及,最欣赏什么样的男人,我一时难以概括,竟脱口而出:赵辛楣。

后来想想,赵辛楣仿佛真是我心目中完美男人的典范。

     这个人物在书中出现的篇幅并不是很多,在鸿渐留学回来初期和漫长的(其实不过三个月,但对于他来说,心理空间是漫长的)婚姻生活中,都没有正面出现,但是作为故事中的“男二号”,赵辛楣无疑会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作者设计了这样一个人物,仿佛就是为了反衬方鸿渐的。

     首先,他富有。

男人是千万穷不得的(当然并不是必须有多少财富,而是他至少在心里从未认为自己穷,就可以了),人穷志短,底气如果不足的话,性情上总会有欠缺,隐藏得再深,也会有暴露的时刻。

据说,三代才能培养出贵族,赵辛楣应该是一户有文化的官宦大家的第三代(至少是第三代),所以,他的富没有暴发户的浅陋,也没有商人的算计,他的富有在书中从未刻意交待过,但是让人觉得出来,财富是他与生俱来且相生相伴的,应该说,赵辛楣有贵族的风范。

     其次,赵辛楣有才,也有本领,在任何时候都是意气风发,事业通达,即使在三闾大学败走麦城,狼狈一时,也是很快就翻得身来,让书中人物和读者再也不会想起他当初闹的笑话。

他是个头脑清醒、目光敏锐、意志坚定而且颇有行动力的人,高智商、高情商,任何时候都不会让人轻视,也难以击败。

     第三,赵辛楣为人豪爽豁达,幽默风趣,颇重朋友情谊,是个可交的朋友。

     第四,赵辛楣还痴情。

他不象方鸿渐那么有“异性缘”,也不象方鸿渐那么能“将就”(文中与方有关系的四个女性可是性格迥异),用孙柔嘉(听鸿渐说赵辛楣新结婚后)的话来说:“辛楣看中的女人,汪太太、苏小姐,我全瞻仰过了。

想来也是那一派。

”他喜欢的就是一个类型的女性,苦苦追求苏文纨不成,能够令他再次心动的女人,都是有些似苏小姐的。

     第五,赵辛楣的外形也不错啊,书中是这么说他的:“这时候进来一个近三十岁,身材高大、神气轩昂的人”、“他父亲信算命相面,他十三四岁时带他去见一个有名的女相士,那女相士赞他:火星方,土形厚,牛眼,狮鼻,棋子耳,四字口,正合《麻衣相法》所说南方贵宦之相,将来名位非凡,远在老子之上”。

虽然这“牛眼,狮鼻,棋子耳,四字口”组合起来不是很英俊,但是“身材高大、神气轩昂”自是他给人的感官印象。

     总之,赵辛楣是一个有智慧、有本领、有情义、有情趣的魅力十足的成熟男人。

 --------------- 方鸿渐      与赵的霸气十足不同,方鸿渐是个让人倍感亲切的人,也是深得女性喜爱的人物。

他很好相处,与他在一起不会有压迫感;他愿意照顾别人的感受,关心体贴;他也是个“很会说话”的人,贫嘴滑舌地既能逗人开心,又能化解矛盾。

其实仔细想想,书中好似并未描述这位男主人公的长相,尚年轻的陈道明饰演的方鸿渐深入人心,似乎大家也都认为书中的方鸿渐就是那么一个颀长俊秀、温文尔雅又时不时冒点“坏水儿”的形象。

从文中不难看出:对方鸿渐,鲍小姐的引诱、苏文纨的追求、唐晓芙的垂青和孙柔嘉的费尽心机,想来,他肯定是个年轻俊雅的男子。

     可惜,我认为方鸿渐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没有能力把握自己的人生,从一出场到全文结束,他都在受别人和命运的摆布,几乎没有一件事顺了自己的意愿。

其实书中有一句话,借了赵辛楣的口,已然给他定论了――那是即将结束赴三闾大学的艰辛旅程,赵辛楣突发感慨:“象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

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

经过长期苦旅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朋友……”      方:“我问你,你经过这次旅行,对我的感想怎么样

觉得我讨厌不讨厌

”       赵:“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

     “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赵辛楣一句随口的回答,竟然一语成箴,概括了方鸿渐悲剧的性格和人生走势。

     方鸿渐的出场,就是在归国的船上极易地被及时行乐的鲍小姐所引诱又抛弃,我曾经想作者为什么设计了这段小小的插曲,是为了引出方如何与苏文纨相熟以至引起全篇故事

似乎同时也在方鸿渐一出场就交待了他是个软弱的、易受摆布的男人,易受诱惑,也不被意图耍弄他的人所惧怕。

试想一下,如果换作赵辛楣,慢说不会上鲍小姐的当,鲍小姐恐怕也根本不敢抱着始乱终弃的目的去接近他。

     我推测,方鸿渐与鲍小姐在船上的那一夜,其实很可能就是他的初夜。

书中交待,到出国留学前,鸿渐都没有恋爱的经验,而依他的家教和为人,在国外那段期间也不太可能涉足风月场所。

也许书中开场便给男主人公安排了这场艳遇,就摆明了这是给成年人看的一本书,也是对人物性格的一个立体诠释。

     书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方鸿渐与唐晓芙热恋的那短短的日子,作为心疼他的朋友,我真是从心底里为他感到幸福啊,这也是方鸿渐在全书中唯一过的一段舒心日子。

     在唐小姐应允了方鸿渐共进晚餐的邀请后,“他那天晚上的睡眠,宛如粳米粉的线条,没有粘性,拉不长。

他的快乐从睡梦里冒出来,使他醒了四五次,每醒来就象唐晓芙的脸在自己眼前,声音在自己耳朵里。

他把今天和她的谈话一字一句,一举一动都将心熨帖着,迷迷糊糊地睡去,一会儿又惊醒,觉得这快乐给睡埋没了,忍住不睡,重新温一遍白天的景象”;第一次收到唐小姐的信,他“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中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

”这是何等的痴情和喜悦啊,让我们回想起寤寐思服的初恋。

     可惜,他好日子没好过,又没有禁受住苏小姐的诱惑,让苏文纨坚信他已非她不娶,最后闹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一段纯真美丽的恋情,只能成为他和唐小姐心中一生也抚不平的伤痛。

     我们可以看到,从此以后,方鸿渐在一切的关系中都不顺利:与挂名的岳丈岳母闹翻;负气远走三闾大学,领导不重视,同事瞧不起;中了孙柔嘉的道儿与她成婚,摆不平婚姻生活,最后黯然分手;新的职业也是勉强维持生计,还很快失了业;甚至同自己原先的大家庭也再难和睦相处……      “这简短的一怒把余劲都使尽了,软弱得要傻哭个不歇。

和衣倒在床上,觉得房屋旋转,想不得了

万万生不得病

明天要去找那位经理,说妥了再筹旅费,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

心里又生希望,象湿火柴虽点不着火,而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

不知不觉中黑地昏天合拢、裹紧,象灭尽灯火的夜,他睡着了。

最初睡得脆薄,饥饿象镊子要镊破他的昏迷,他潜意识挡住它。

渐渐这镊子松了、钝了,他的睡也坚实得镊不破了,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的样本。

”      这是书中对方鸿渐最后的描述,“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的样本”,是不是全文将尽,在作者心目中,方鸿渐这个人物也已然去了呢。

     但是,“心里又生希望,象湿火柴虽点不着火,而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我宁愿祝福他还有希望,能去重庆成功地投奔老友赵辛楣吧。

     其实,方鸿渐在同龄人当中,也应该算是个佼佼者了。

他“家学渊源”,“家世头衔都不错”,而且留过洋,人也生得一表人材,为人正直,谈吐幽默,还颇讨女人喜欢,为什么人生的道路就这么不顺利呢

     我认为,是他的性格造成的。

“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他与赵辛楣最不相同的地方,就是出身。

“父亲是前清举人,在本乡江南一个小县里做大绅士。

他们那县里人侨居在大都市的,干三种行业的十居其九:打铁,磨豆腐、抬轿子。

土产中艺术品以泥娃娃为最出名;年轻人进大学,以学土木工程为最多。

铁的硬、豆腐的淡而无味,轿子的容量狭小,还加上泥土气,这算是他们的民风。

”“一命、二运、三风水”,方鸿渐的运气好,但是他的命不好,他的出生就被打上了烙印,纵然日后出国留洋,也难脱局限性,加上他自己又贪图享受,不好学习,把个留学生做成“游学生”,买个假文凭,骗得了家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和社会。

     方鸿渐至多只能算个文人――自古文人多磨难,百无一用是书生。

他自视颇高,品位不凡,愤世嫉俗,实际却做不成什么具体的工作,“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其实,这正是许多小知识分子的共同的命运,过去是,现在也一样。

     方鸿渐本是对爱情极为珍视的,他瞧不上庸俗的“你我她”小姐,不屑入缀手中“着实有钱”的买办张吉民家;拒绝了美貌富有、对他痴情一片的苏小姐,一心要追寻真正的爱情,讽刺的是,最后他却与再平凡不过,且未曾令他动过心的孙柔嘉共同走进了围城。

     书中有一段方鸿渐的内心描写:“等柔嘉睡熟了,他想现在想到重逢唐晓芙的可能性,木然无动于衷,真见了面,准也如此。

缘故是一年前爱她的自己早了,爱她、怕苏文纨、给鲍小姐诱惑这许多自己,一个个全了。

有几个掉的自己埋葬在记忆里,立碑志墓,偶一凭吊,象对唐晓芙的一番情感。

有几个自己,仿佛是路毙的,不去收拾,让它们烂掉化掉,给鸟兽吃掉――不过始终消灭不了,譬如向爱尔兰人买文凭的自己。

”每每读到这里时,我都想跳过去不看,但又因为文字太精准了,但又忍不住仔细看过、感叹过――不知有多少人在回忆往事时会有“这许多自己,一个个全了”的感伤,这该是多么深切的忧伤啊,却又已麻木,而绝望。

     书中与男主人公有感情纠葛的女性有四位,依出场顺序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和孙柔嘉,最后,最平常逊色的孙柔嘉成了方夫人。

除去鲍小姐不说――作者都没有给她一个完整的名字,其他三位女性,作者都为她们设计了一个出彩的情节。

---------------   孙柔嘉      孙柔嘉是个现实的好女人,具备贤妻良母的素质,同时也是受过教育的知识女性和自食其力的新女性。

她的不幸,在于找错了对象,更甚的是俘获这个对象的方法,是她失败婚姻的根源。

     换句话说,方鸿渐其实根本就不爱她。

这就可以解释在后来面对与双方家庭成员引发的一系列矛盾,方为什么都不肯牵就,不肯为她牺牲自己的面子。

其实,导致她们婚姻生活中争吵不断以至关系破裂的原因,主要是双方家庭成员对他们生活过多的介入和干涉,(当然,还有方的一直不得志,这就是我说的人穷志短的危害,心里的自卑和生存的压力,会使没有掌控情绪能力的人对亲近的人“寻衅闹事”)这也充分说明了――恋爱是美好的,而婚姻是琐碎的,意料之外的烦恼和分歧总在考验着夫妻双方,如果没有深厚的感情基础,过程和结果自然都不会好到哪里。

     孙柔嘉初见鸿渐,在船上偷听到鸿渐嘱赵辛楣到三闾大学要为她争取旅费,觉得他关心她,便一心认定方鸿渐是她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

于是用心良苦、费尽心机,使尽了小女人的小手腕,终于如愿,嫁给了他,下场却是一个错误的开始导致的一个错误结束。

     孙柔嘉就是一人小女人,一生最大的理想就是希望有丈夫疼爱,希望有一个温暖的家,她为心爱的人甘于付出,为自己的小家也是尽心尽力。

她很顺利地就从一个女大学生过渡成为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可惜她的丈夫却不能胜任新的角色――方鸿渐虽然也想对她好,也想对婚姻负责,可惜他并不是一个适合婚姻生活的人,而且,还是那句话,方鸿渐自己心里明白,他并不爱、至少不太爱孙柔嘉。

所以,孙柔嘉是个挺可怜的女人,追求幸福并没有什么错,可是她的方法用错了,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孙柔嘉的精彩之处:“孙小姐要过笔来,把红色铅按出来,在吸水墨水纸板的空白上,画一张红嘴,相去一寸许画十个尖而长的红点,五个一组,代表指甲,此外的面目身体全没有。

她画完了,说:‘这个就是汪太太的――的提纲’。

鸿渐想一想,忍不住笑道:‘真有点象,亏你想得出

’”这是她性情中轻灵可爱的一瞬,可惜稍纵即逝。

 --------------- 苏文纨      苏文纨也是个不幸的女人,好在她的物质生活一直都不错,也勇于并乐于自得其乐。

     书中借方鸿渐的感受这样描写到:“方鸿渐陪苏小姐在香港玩了两天,才明白女朋友跟情人事实上绝然不同。

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分,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

他们俩虽然十分亲密,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而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一体”。

可见,苏文纨是美丽的,可是她不可爱,这应了那句话:女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

     苏文纨不可爱在她太做作,太虚荣,同时自我感觉太好,而且又太需要别人的赞美。

她在追求方鸿渐时也使用了一些手腕,与孙柔嘉比起来,就显得阴险和卑劣一些,如果孙柔嘉的小伎俩还让人同情、觉得又好气又好笑的话,苏文纨使用的手段就显得有些仗势欺人了。

     苏文纨为什么看不上对她俯首贴耳的追求者赵辛楣呢

按说辛楣比鸿渐在各方面更适合她。

书中这样交待:“她跟辛楣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吧,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

”其实在我看来,这也更加反应了苏文纨这个貌似大家闺秀的女人心理的阴暗:她贪婪,在感情上、钱财上(后文说的她婚后“走单帮”运私货)都极贪婪。

她知道赵辛楣是跑不掉的仰慕者,所以对他根本不用心;她看中方鸿渐,便一心要得到手。

     没有得到方鸿渐的爱情,苏文纨立即翻脸,搅散了方与唐小姐的热恋,同时自己赌气嫁给“四喜丸子”曹元朗,而一年后在辛楣家邂逅鸿渐夫妇时,她又着实羞辱了一把成为方太太的柔嘉,替自己出了口恶气。

这种种行径都表明了这人女人的狭隘和阴险。

     当然,苏文纨也有可爱的地方,至少她对方鸿渐真是不错,在方被辛楣一干人灌醉后亲自送他回家,一路上嘘寒问暖,可惜方鸿渐无福消受美人恩。

     苏文纨的精彩之处:“苏小姐做人极大方,船到上海前那五六天里,一个字没提到鲍小姐。

”这句就足够了,其实这是许多女人很难做到的(至少孙柔嘉就做不到),虽然我认为她是故意这样做,为留给方一个“大方宽容”的好印象,那也不易了,倒反应出一个大家闺秀的涵养。

   ----------------------  唐晓芙      唐晓芙是本书女性角色中的一个完美形象,当然也是许多现实生活中男人心目里的白雪公主的化身。

在书后的附录中,杨绛先生提到:“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

”      唐晓芙是个精灵样的女孩子,作者在书中不吝溢美之词描述了她的五管和气质,其实不如这句更传神:“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的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是装模作样的早熟的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浑沌痴顽的无性别的孩子,还说不上女人。

”所以,唐晓芙令28的还无恋爱经验又春心萌动的方鸿渐一见钟情。

     苏文纨为方鸿渐介绍认识了自己的表妹唐晓芙,却不知道唐的身上正是有着她所缺乏的吸引方的东西:可爱、青春和真实。

与鲍小姐比起来,唐晓芙清纯;与苏文纨比起来,唐晓芙可爱;与孙柔嘉比起来,唐晓芙美丽、活泼。

还是那句话,她是这个摩登文明社会里的罕物。

     唐晓芙漂亮、活泼、可爱、聪明、率性又善解人意,所有的女性应该具备的优点全集中在她身上,难怪作者舍不得让方鸿渐最后得到她,可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她将来的另一半将会是什么样子呢

     其实,说句对钱老先生大不敬的话,我个人认为,唐晓芙是本书人物形象最不丰满的一个,作者对她的描述也很少,只是让她成为了方鸿渐黯淡一生中唯一值得留恋的美好回忆。

我想,作者在现实中没有遇到过这样完美的女性,因为唐晓芙完美得太不真实,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一回见”啊。

     所以,唐晓芙无非是作者好心替天下男人凭借美好愿望塑造出的一个“百分百女孩”。

     唐晓芙的精彩之处:当然,有关她的文字可谓处处彰显了这个人物的精彩,不过,最绝的还是:(唐):“……也许一切男人都喜欢在女人前面浪费。

”      (方):“也许,可是并不在一切陌生女人的前面。

”      (唐):“只在傻女人前面,是不是

”      (方)“这话我不懂。

”      (唐):“女人不傻决不因为男人浪费摆阔而对他有好印象――可是,你放心,女人全是傻的,恰好是男人所希望的那样傻,不多、不少。

” 绝

采纳一下吧,谢谢……

关于杨绛是否为钱钟书而活反方的辩论赛

两家都是江南很有声望的名门之家,可谓是门当户对。

1932年钱钟书在清华结识杨绛;1935年,钱钟书先生与杨绛完婚,相伴前往英国牛津大学深造;1937年,他们的女儿钱瑗出生了,据说还发生了大花脸的趣事。

1938年,钱钟书杨绛携女儿提前回国,杨绛的父母先后去世。

1949年,他们重返清华大学园。

1966年,“文革”开始了。

钱钟书夫妇俩也劫难逃。

尽管被批斗,但他们的感情融洽到给人一种“胶着”的亲密感,被学部的人誉为“模范夫妻”。

1969年,钱钟书被下放到河南干校。

1970年,杨绛也下放到河南干校。

杨绛被安排在菜园班看菜园,她这个菜园离钱钟书的宿舍不远,钱钟书此时改任专职通讯员,每次收取报纸信件都要经过这片菜园,夫妇俩经常可以在菜园相会。

两人坐在水渠边晒晒太阳、谈谈话。

钱钟书还经常写信给她,写些所见所闻、杂感、笑话和诗词。

鱼雁往来,给他们生活增加了慰藉。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1972年才结束。

1971年,钱杨夫妇从五七干校回京,房子被人强占,两人只好住在社科院文学所的公室里,白天写作的桌子,晚上打开铺盖就是床。

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钱锺书开始整理多年积累的笔记,着手写作《管锥编》。

当时“文革”尚未结束,钱锺书就敢写那些与“三忠于,四无限”毫无关系的书,可见其惊人的勇气。

1972年钱锺书、杨绛夫妇与林非、肖凤夫妇打架事件;1998年12月19日上午7时38分,钱钟书先生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杨绛把一小朵紫色的勿忘我和白玫瑰放在钱钟书的身体上。

杨绛的简介

各位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老师安排我在这里发言,与大家交流一下教育孩子的心得。

当老师交给我这个任务的时候,我心里的甜蜜的,因为xx自身的乖巧,让她成为老师同学眼中的好学生好同学,我们当家长的,心里自然是欣慰的。

但事实上我也惭愧,跟好多家长比,我觉得自己为孩子做的并不算多,我也不能全面总结教育方法的对与错,所以今天,我在这里主要也是讲一点零碎的心得,希望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消除家庭教育中的几种误区很多时候,在跟老师朋友们聊起教育孩子的话题时,相信也会有很多家长会说,不要给孩子设定太多的目标,不要设想靠孩子的成材给我们带来荣耀,培养孩子一个健康的体魄和一个健全的人格,让孩子健康自然、快乐普通地成长。

但在事实上,我们许多家长包括我自己,总会自觉不自觉的要求孩子学习成绩拿第一,幻想孩子以后出类拔萃,因此,也常常能看见以下的一些教育误区:比如对孩子满怀期望,舍得投入时间、精力和金钱,但却无视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特点和需要,拔苗助长、压抑孩子个性健康成长的现象;比如关注子女的知识、智力与成绩,但对培养良好的品德行为、学习态度习惯重视不够的现象;比如关心子女的身体健康,对心理健康的认识与指导不足等等。

对此,我觉得适当的看一些育儿书籍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从我自己的阅读经验来看,得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书:第一类是关于儿童心理学的,我觉得这方面的知识是我们做为家长必需了解的,掌握孩子的心理,学习关于小学生言语的发展、注意的特点和培养、认知情感意志的发展等等对孩子正常人格的培育和良好习惯的养成有着事半功倍的作用,我去年在孩子上学前一段时间在书店淘了本《小学生心理学》,有空时翻翻看看,了解了解关于“遗传、环境和教育在心理发展上的作用”、“学习成为小学生的主导活动”等等相关知识,比如书中告诉我们小学生思维发展一二年级为一个阶段,三四年级为一个阶段,到五年级时另一阶段,四五年级之间有一个思维发展的加速期,我们据此可以结合孩子的心智发育给予相应的教育;第二类是关于教育理念的,比如《好妈妈胜过好老师》等育儿书籍,有很多教育理念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但这类书我觉得只能仅仅是当作教育的一种参考,不能跟风,小时候我们父母辈给我们的是棍棒教育,而现在到处都在说“孩子你真棒

”其实,任何事情都要掌握一个度,教育尤是,对孩子不能一味的指责但也不可一味的夸赞,我们要根据孩子的性格特征掌握好表扬和批评的度,因此,诸如此类的书仅能当作自己对孩子教育的一个参考,绝不可盲目模仿;第三类是关于心灵沟通的,比如可以在网上搜看一些自己喜欢的教育博客,又或者一些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温馨文字,比如《傅雷家书》,比如杨绛的《我们仨》,又比如前段时间刚看的一本《我想遇见你的人生》,这是一个做为父亲给女儿爱的书写,里面有关于音乐、生活、阅读、旅游里的大小事,诉说着热情、包容、自尊、梦想的宽阔景致,点滴絮语,情怀足迹,教育无处不在,至所以看些这样的书籍,是因为觉得这些都是可以能从这些柔韧至情的文字中,细细咀嚼伴随孩子成长的处世信念与美好价值。

二、以自身的良好习惯引导孩子的习惯养成一是培养良好的作息时间。

上一个学期,我和xx爸爸最值得自夸的是我们陪着xx一起执行着良好的生活作息。

因为我和xx爸爸都是公务员,基本上能做到生活比较有规律,遇到工作上的一些应酬和加班,我们两人也总是能有一人保证陪伴xx生活作息。

早上我们亲自早起给孩子做好早餐,送孩子上学,下午下班回家,xx已经在外婆的陪伴下把作业完成,我和他爸爸,不管回家早晚,每天都要仔细翻翻看看她的书包书本的,看看她当天学习的内容,检查检查她当天的作业情况,吃完晚饭后,孩子一般都跟外婆去小公园玩,在那里她自己跟小朋友们跑跑跳跳,爬爬单杠,做做游戏,到七点半左右准时回家,给孩子泡杯牛奶,再陪孩子洗漱泡脚半小时,八时左右准时上床,在床上各自看书,或者一起读书,八时半左右准时睡觉。

按照这样的作息时间,要求家长也放弃很多自己的娱乐聚会,但是形成习惯后,享受在家陪伴孩子的过程中,会带给你很多的快乐。

当然,偶尔在双休日或节假日破例一下,甚至也带孩子去K电影也是有益无害的。

除了良好的作息时间,还要让孩子自己收拾书包、自己穿衣服,学会生活自理,从小承担一部分家务,比如倒垃圾、扫地等。

孩子对生活有了责任感后自然就会对学习有责任感,并且懂得照顾人,会受到同学的欢迎。

二是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良好的学习习惯包特孩子对学习的兴趣、注意力集中、完成作业后要认真检查一遍、每天对学习进行预复习等等,但今天我特别想谈的是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这是我很想跟各位家长一起沟通的一个话题,那是因为虽然去百度里搜索一下“如何培养孩子良好的阅读习惯”可以有多万个答案,但我也还没能让xx现在就显现出爱阅读品性特征,我自己对xx理想的教育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培养孩子广泛的阅读兴趣和带孩子在旅行中开阔视野丰富情操,对xx理想气质的想像是个娴静端庄能在阅读中寻找快乐的知性才女,呵呵,别笑话啊,但如前面所说的,xx能安排的也就是晚饭后的那一个半小时,而这段时间她基本是去小操场跑跳玩乐为主,思量再三,我觉得还是没必要剥夺孩子这点快乐的玩乐时间,而xx的品性气质也不一定就要按着我的理想去发展,还是要让她自然成长。

至于要求孩子有良好的阅读习惯不能急也不必急,我现在只是在家中尽量自己多阅读,尽量营造阅读的气氛,在睡前的那半个小时,尽量以自己的阅读习惯来培养孩子的阅读养成。

三是培养良好品德习惯。

道德情操的好与坏会直接影响孩子的一生,因此我不仅从口头上教育孩子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学会感恩,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也以身作则,当孩子的榜样。

比如一家人一起围着吃饭,身为家长,我们自己主动地给爷爷奶奶等长辈夹菜成盛饭,说些温暖的话,平时的这些小细节一定能影响到孩子的行为举止。

家庭教育靠的不是言教,而是靠身教,让孩子做到的,做家长的首先自己要做到,想要把孩子培养成懂礼貌,有爱心的好孩子,作为父母就应该多注意自己的言行,做好的示范,让孩子从小生活在爱与被爱的世界里。

另外我们也要了解自己的孩子的性格特征,善用孩子的视角和心理,去理解孩子引导孩子,比如我们xx是个特别乖巧懂事的女孩,但同样因为乖巧反而就容易听不得批评受不得挫折,也因为乖巧使她的规则性较强而创造力可能就会较弱,因此,我就要想办法尽量发掘她自信心和表现力的培养,适当的给予挫折教育。

而对于那些我们说“很疲很闹”的孩子,我们也要相信他的想像力和创造力一定很丰富,适当的给予鼓励,耐心的给予力的教育,切不可苦口婆心、费尽心机的说教,有的时候,或许你会急得咬牙切齿:“你怎么就是不肯听我的呢,我是为了你好啊

”我们认为道理说得很透了,孩子却不一定会领情或帐,那是因为孩子认知世界的标准和方法跟我们大人是完全不同的,跟孩子沟通是一门大学问呢。

三、正确鼓励孩子,相信孩子对孩子要鼓励,但不要过度的表扬,学习中的挫折就是对孩子最好的经历。

作为父母并不是给孩子创造很好的条件,让孩子生活在安乐窝中,而是要做孩子背后的一只推手,给孩子以安全感,信任感,相信孩子自己能够处理好自己的事情

三、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计划孩子在我们身边的时间并不多,仔细算算也就是到小学毕业这么几年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在小学阶段尽好自己对子女成长的教育责任,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计划。

要配合学校,就要先了解学校对学生的要求。

何老师非常认真负责,学校对学生的要求,何老师每天都会用校讯通给我们家长发,还经常给我们寄写给家长的信,我觉得我们一定要把老师传达给我们的信息认真接收,并用自己的方法给予积极配合。

比如老师布置孩子每天背一首名家儿,如何让孩子觉得背诵是种乐趣而不是个苦恼的任务呢,我和xx的爸爸总是会用非常夸张的表情故意和xx打赌,赌谁背得快谁学得好,刚开始时,用游戏的方式和xx约定我们来比赛,三个人都背一次,按下秒表看背诵的时间,爸爸会故意背不出来,让xx赢,满足孩子的好胜心,再接着有时也想办法让xx输,培养孩子的求胜心,慢慢的,我们一下班回家,xx就主动的拉住我们,要跟我们比赛背诵,她老早就偷偷的趁我们还没下班的时候把儿给背熟了,等着赢我们呢,呵呵,这样也培养了孩子学习的自觉性。

再比如老师在给家中的信中要求孩子熟练的掌握20内的加减法运算,我们也积极配合时时处处用游戏的方法给孩子训练加减运算,比如一起去超时,我给xx10元零钱,让她自己挑选东西计算价格,这对培养孩子的计算能力有很大的提高。

再比如老师在放寒假给家长的信中有要求带孩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我也认真的带xx去参加了一次春节前东阳义工组织去三单乡送温暖的社会活动;要求培养孩子养成写日记的习惯,我先是去书店给xx了本《小P妞日记》,故意扔在家里引起xx自己去看,看了后引导她有自己想写日记的愿望,接着陪xx去挑了本漂亮的本子,告诉她可以把自己觉得有趣的事记在这个漂亮的本子上,这个寒假xx也写了一些所谓的日记,虽然每篇都写得很稚嫩,但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

另外,要做到正确配合,家长还要和老师密切,向孩子的同学、老师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老师讨论孩子的教育问题,虚心听取老师对家庭配合教育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在家庭中配合落实。

平时,孩子在家里发生的问题,也要及时和老师取得,架好沟通的桥梁,及时交换意见,以便学校、家庭配合教育。

教育孩子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我们能总结阶段性的、局部性的、零碎的对与错,但我们可能真的无法找到培养孩子的标准路线,也就无法做到总是对的。

教育孩子的每一步路都是不可的,我们只能在每一步路上不断思考,耐心地陪伴孩子慢慢成长。

在这里罗嗦了这么多自己的一些教育体会,和在坐的各位家长一起分享,也真诚希望能得到老师的更多帮助和家长们的交流学习,让我们一起用心的对待孩子,让我们一起和孩子共同进步

谢谢老师,谢谢各位家长

名人克服困难的故事

贝多芬  他在晚年的时候耳朵聋了,不过他坚持继续作曲,成为了伟大的音乐家  张海迪五岁时因患脊髓血管瘤,高位截瘫。

她因此没进过学校,童年起就开始以顽强的毅力自学知识,她先后自学了小学、中学和大学的专业课程。

她是中国一代青年的骄傲,也是中国残疾人的杰出代表。

  史蒂芬 霍金~  患有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的他,近乎全身瘫痪,不能发音,但1988年仍出版《时间简史》,至今已出售逾1000万册,成为全球最畅销的科普著作之一。

  林纾苦读成大器  林纾(shu)是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学家、翻译家。

他是福州人,清末举人。

林纾小时候家里很穷,却爱书如命,买不起书,就只好向别人借来自己抄,按约定的时间归还。

他曾在墙上画了一具棺材,旁边写着“读书则生,不则入棺”,把这八个字作为座右铭来鼓励、鞭策自己。

这句名言的意思是他活着就要读书,如果不读书,还不如死去。

他常常是起五更睡半夜地摘抄、苦读。

他每天晚上坐在母亲做针线的清油灯前捧着书孜孜不倦地苦读,一定要读完一卷书才肯睡。

由于家穷,加上读书的劳累,他18岁时,患了肺病,连续十年经常咳血,但他卧在病床上还坚持刻苦攻读。

到22岁时,他已读了古书2000多卷,30岁时,他读的书已达1万多卷了。

他曾经说:“用功学习虽是苦事,但如同四更起早,冒着黑夜向前走,会越走越光明;好游玩虽是乐事,却如同傍晚出门,趁黄昏走,会越走越黑暗。

” 他不懂外文,但由于他的文学功底深厚,竟采用世人很少见的翻译书的方式:先后由十多个懂外文的人口述,他作笔译,将英、美、法、俄、日等十几个国家的1700余部名著翻译成中文,开创了中国翻译外国文学著作的先例,影响很大。

法国小仲马的《茶花女》,就是他与别人合作翻译的第一部外国长篇小说。

康有为把林纾与严复并列为当时最杰出的翻译家,称赞说“译才并世数严林”。

毛主席的读书的故事:几十年来,毛主席一直很忙,可他总是挤出时间,哪怕是分分秒秒,也要用来看书学习。

他的中南海故居,简直是书天书地,卧室的书架上,办公桌、饭桌、茶几上,到处都是书,床上除一个人躺卧的位置外,也全都被书占领了。

为了读书,毛主席把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都用上了。

在游泳下水之前活动身体的几分钟里,有时还要看上几句名人的诗词。

游泳上来后,顾不上休息,就又捧起了书本。

连上厕所的几分钟时间,他也从不白白地浪费掉。

一部重刻宋代淳熙本《昭明文选》和其他一些书刊,就是利用这时间,今天看一点,明天看一点,断断续续看完的。

毛主席外出开会或视察工作,常常一带向箱子书。

途中列车震荡颠簸,他全然不顾,总是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按着书页,阅读不辍。

到了外地,同在北京一样,床上、办公桌上、茶几上、饭桌上都摆放着书,一有空闲就看起来。

毛主席晚年虽重病在身,仍不废阅读。

他重读了解放前出版的从延安带到北京的一套精装《鲁迅全集》及其他许多书刊。

有一次,毛主席发烧到39度多,医生不准他看书。

他难过地说,我一辈子爱读书,现在你们不让我看书,叫我躺在这里,整天就是吃饭、睡觉,你们知道我是多么地难受啊!工作人员不得已,只好把拿走的书又放在他身边,他这才高兴地笑了。

列宁的读书故事: 他读起书来,对周围的一切就理会不到了。

有一次,他的几个姐妹恶作剧,用6把椅子在他身后搭了一个不稳定的三角塔,只要列宁一动,塔就会倾倒。

然而,正专心读书的列宁毫未察觉,纹丝不动。

直到半小时后,他读完了预定要读的一章书,才抬起头来,木塔轰然倒塌…… 这个故事说明,要想把书读透、记牢,必须高度集中注意力。

古人早就说过:“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心不在此,则眼看不仔细。

心眼既不专一,却只漫浪诵读,决不能记,记亦不能久也。

三到之中,心到最急。

心既到矣,眼、口有不到者乎

” 钱钟书的读书故事 钱钟书,字默存,号槐聚,曾用笔名中书君。

江苏无锡人。

学者、作家、诗人。

出生于书香门第。

以周岁抓“周”抓到书而取名“钟书”。

过嗣伯父后由其开蒙读书。

七八岁时,已能囫囵吞枣地阅读家藏的或书摊上租来的“正经”和“不正经”的小说。

14岁时,曾借读到大批通俗文学杂志如《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乃恣情浏览。

考入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后,喜博览中西图书。

上课时从不做笔记,但常一面听讲,一面阅读与课程无关之书。

后留学英法。

回国后先后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蓝田国立师范学院等校教授。

50年代初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古典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平生淡泊,独钟情于书,人谓“书痴”。

“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

而读书完全出于喜好,“似馋嘴老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

尤喜读“极俗的书”,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高头讲章,则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地一本本渐次吃完”。

亦喜读诗歌。

至于厚重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工具书,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

读书同时则兼作笔记。

从其自题诗句:“书癖钻窝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晨书暝写细评论,诗律伤严敢市恩”等句可见其读写之情。

著有《管锥编》、《谈艺录》和《围城》等。

其中前两种学术著作仅引征书籍就多达4000多种。

而《围城》则倾倒一时读书之人,在40年代初版后,有“交谈不说《围城》记,纵读诗书也枉然”之说。

另著有小说集《人·兽·鬼》,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学术著作《七缀集》等。

华罗庚猜书 著名数学家华罗庚读书的方法与众不同。

他拿到一本书,不是翻开从头至尾地读,而是对着书思考一会,然后闭目静思。

他猜想书的谋篇布局,斟酌完毕再打开书,如果作者的思路与自己猜想的一致,他就不再读了。

华罗庚这种猜读法不仅节省了读书时间,而已培养了自己的思维力和想象力,不至于使自己沦为书的奴隶。

侯宝林抄书 相声语言大师侯宝林只上过三年小学,由于他勤奋好学,使他的艺术水平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成为有名的语言专家。

有一次,他为了买到自己想买的一部明代笑话书《谑浪》,跑遍了北京城所有的旧书摊也未能如愿。

后来,他得知北京图书馆有这部书,就决定把书抄回来。

适值冬日,他顶着狂风,冒着大雪,一连十八天都跑到图书馆里去抄书,一部十多万字的书,终于被他抄录到手。

张广厚吃书 数学家张广厚有一次看到了一篇关于亏值的论文,觉得对自己的研究工作有用处,就一遍又一遍地反复阅读。

这篇论文共20多页,他反反复复地念了半年多。

因为经常的反复翻摸,洁白的书页上,留下一条明显的黑印。

他的妻子对他开玩笑说,这哪叫念书啊,简直是吃书。

高尔基救书 世界文豪高尔基对书感情独深,爱书如命。

有一次,他的房间失火了,他首先抱起的是书籍,其它的任何东西他都不考虑。

为了抢救书籍,他险些被烧死。

他说:“书籍一面启示着我的智慧和心灵,一面帮助我在一片烂泥塘里站起来,如果不是书籍的话,我就沉没在这片泥塘里,我就要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  黄侃误把墨汁当小菜: 1915年,著名学者黄侃在北大主讲国学。

他住在北京白庙胡同大同公寓,终日潜心研究“国学”,有时吃饭也不出门,准备了馒头和辣椒、酱油等佐料,摆在书桌上,饿了便啃馒头,边吃边看书,吃吃停停,看到妙处就大叫:“妙极了

”有一次,看书入迷,竟把馒头伸进了砚台、朱砂盒,啃了多时,涂成花脸,也未觉察,一位朋友来访,捧腹大笑,他还不知笑他什么。

  6.曹禺真读书假洗澡:抗日战争期间,曹禺在四川江安国立剧专任教。

一年夏天,有一次曹禺的家属准备了澡盆和热水,要他去洗澡,此时曹禺正在看书,爱不释手,一推再推,最后在家属的再三催促下,他才一手拿着毛巾,一手拿着书步入内室。

一个钟头过去了,未见人出来,房内不时传出稀落的水响声,又一个钟头过去了,情况依旧。

曹禺的家属顿生疑惑,推门一看,原来曹禺坐在澡盆里,一手拿着书看,另一只手拿着毛巾在有意无意地拍水。

  7.张曜拜妻为师:清代咸丰年间有个武官叫张曜,因苦战有功,被提拔为河南布政使。

他自幼失学,没有文化,常受朝臣歧视,御使刘毓楠说他“目不识丁”,因此改任他为总兵。

张曜从此立志要好好读书,使自己能文能武。

张曜想到自己的妻子很有文化,回到家要求妻子教他念书。

妻子说:要教是可以的,不过要有一个条件,就是要行拜师之礼,恭恭敬敬地学。

张曜满口应承,马上穿起朝服,让妻子坐在孔子牌位前,对她行三拜九叩之礼。

从此以后,凡公余时间,都由妻子教他读经史。

每当妻子一摆老师的架子,他就躬身肃立听训,不敢稍有不敬。

与此同时,他还请人刻了一方“目不识丁”的印章,经常佩在身上自警。

几年之后,张曜终于成为一个很有学问的人。

后来,他在山东做巡抚时,又有人参他“目不识丁”。

他就上书请皇上面试。

面试成绩使皇上和许多大臣都大为惊奇。

张曜在山东任上,筑河堤,修道路,开厂局,精制造,做了不少利国利民之事。

因为他勤奋好学,死后皇帝谥他为“勤果”。

  8.范仲淹的读书故事:范仲淹二岁的时候死了父亲。

母亲很穷,没有依靠。

就改嫁到了常山的朱家。

他长大以后,知道了自己的生世,含着眼泪告别母亲,离开去应天府的南都学舍读书。

他白天、深夜都认真读书。

五年中,竟然没有曾经脱去衣服上床睡觉。

有时夜里感到昏昏欲睡,往往把水浇在脸上。

他常常是白天苦读,什么也不吃,直到日头偏西才吃一点东西。

就这样,他领悟了六经的主旨,后来又立下了造福天下的志向。

他常常自己讲道:“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 9..李密牛角挂书:隋朝李密,少年时候被派在隋炀帝的宫廷里当侍卫。

他生性灵活,在值班的时候,左顾右盼,被隋炀帝发现了,认为这孩子不大老实,就免了他的差使。

李密并不懊丧,回家以后,发愤读书,决定做个有学问的人。

有一回,李密骑了一条牛,出门看朋友。

在路上,他把《汉书》挂在牛角上,抓紧时间读书。

此事被传为佳话。

10.陈平忍辱苦读书:陈平西汉名相,少时家贫,与哥哥相依为命,为了秉承父命,光耀门庭,不事生产,闭门读书,却为大嫂所不容,为了消弭兄嫂的矛盾,面对一再羞辱,隐忍不发,随着大嫂的变本加厉,终于忍无可忍,出走离家,欲浪迹天涯,被哥哥追回后,又不计前嫌,阻兄休嫂,在当地传为美谈。

终有一老着,慕名前来,免费收徒授课,学成后,辅佐刘邦,成就了一番霸业。

11.陆羽弃佛从文: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

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

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

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习冲茶。

在钻研茶艺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

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

后来,陆羽撰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12.万斯同闭门苦读:清朝初期的著名学者、史学家万斯同参与编撰了我国重要史书《二十四史》。

但万斯同小的时候也是一个顽皮的孩子。

万斯同由于贪玩,在宾客们面前丢了面子,从而遭到了宾客们的批评。

万斯同恼怒之下,掀翻了宾客们的桌子,被父亲关到了书屋里。

万斯同从生气、厌恶读书,到闭门思过,并从《茶经》中受到启发,开始用心读书。

转眼一年多过去了,万斯同在书屋中读了很多书,父亲原谅了儿子,而万斯同也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

万斯同经过长期的勤学苦读,终于成为一位通晓历史遍览群书的著名学者,并参与了《二十四史》之《明史》的编修工作。

13.屈原洞中苦读:屈原小时侯不顾长辈的反对,不论刮风下雨,天寒地冻,躲到山洞里偷读《诗经》。

经过整整三年,他熟读了《诗经》305篇,从这些民歌民谣中吸收了丰富的营养,终于成为一位伟大诗人。

14.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

15.陆游书巢勤学:南宋诗人陆游他从小就刻苦勤奋、敏而好学。

他的房子里,桌子上摆的是书,柜中装的是书,床上堆的也是书,被称作书巢。

他勤于创作,一生留下了九千多首诗,成为我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大文学家。

16.顾炎武读破万卷书: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顾炎武童年非常不幸,天花病差点夺走了他的生命。

虽然他体弱多病,但是在母亲的教导和鼓励下,顾炎武勤奋苦读,以过人的毅力手抄《资治通鉴》,终于成为一代大学者。

17.欧阳修借阅典籍:北宋大文学家欧阳修,自幼天资过人,但是,他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

由于家境贫寒,家里无钱买纸买笔,欧阳修的母亲郑氏为了让儿子习文练字,想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用荻草代替毛笔教小欧阳修写字教给他写字。

还教给他诵读许多古人的篇章。

到他年龄大些了,家里没有书可读,便就近到读书人家去借书来读,有时接着进行抄写。

就这样日以继夜、废寝忘食,只是致力读书。

欧阳修勤奋刻苦,练成了一手好字,成为远近闻名的神童,而这种刻苦精神也影响了他的小伙伴李尧辅,将李尧辅带上好学之路。

18.蒲松龄草亭路问: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路边搭建茅草凉亭,记录过路行人所讲的故事,经过几十年如一日地辛勤搜集,加上自己废寝忘食的创作,终于完成了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划时代的辉煌巨著《聊斋志异》。

19.贾逵隔篱偷学:贾逵,字景伯,出生于公元30年,东汉人,是有名的经学家、天文学家。

他是西汉名家贾谊的九世孙。

父亲贾徽也是一个大学问家。

贾逵深受家庭的影响,从小聪慧过人。

为了能够读书,贾逵小时候隔着竹篱笆,偷听老师讲课的故事。

20.孟柯改过勤学:孟子是战国时代的著名思想家、政治家。

但是,孟子并非是一个天生就有学问的人,他幼年的时候非常贪玩,不喜欢读书。

后来,孟母为了教育他,三次搬家,还剪断布匹开导他。

终于,孟子明白了要想成才,必须努力勤奋的道理。

21.陶弘景菜园求学:古代的时候,对自然界产生很多误区,人们相信螺赢是将螟蛉变成自己的儿子这个荒唐的传说,还把领来的儿子叫做“螟蛉子”。

陶弘景对此表示怀疑。

他在村边的菜园子里找到一窝蜾蠃,蹲在菜地里聚精会神地整天观察。

陶弘景发觉它们有雄也有雌,经过许多天细致的观察,陶弘景终于揭穿了蜾蠃衔螟蛉的秘密:原来蜾蠃也有自己的后代,螟蛉是被衔到窝里给幼虫当食物的,根本不存在“螟蛉义子”这回事

从此,陶弘景更感到,凡事最好亲自观察,绝不能人云亦云。

  22.董仲舒三年不窥园:董仲舒专心攻读,孜孜不倦。

他的书房后虽然有一个花园,但他专心致志读书学习,三年时间没有进园观赏一眼,董仲舒如此专心致志地钻研学问,使他成为西汉著名的思想家。

  23.管宁割席分坐:汉时,管宁与华歆二人为同窗好友。

有一天,两人同席读书,有达官显贵乘车路过,管宁不受干扰,读书如故,而华歆却出门观看,羡慕不已。

管宁见华歆与自己并非真正志同道合的朋友,便分割席坐。

管宁其后终于事业有成!

杨绛散文干校六记好词好句

我们菜园班的那位诗人从砖窑里抱回一头小黄狗。

诗人姓区。

偶有人把姓氏的“区”读如“趣”,阿香就为小狗命名“小趋”。

诗人的报复很妙:他不为小狗命名“小香”,却要它和阿香排行,叫它“阿趋”。

可是“小趋”叫来比“阿趋”顺口,就叫开了。

好在菜园以外的人,并不知道“小趋”原是“小区”。

  我们把剩余的破砖,靠窝棚南边给“小趋”搭了一个小窝,垫的是黍秸;这个窝又冷又硬。

菜地里纵横都是水渠,小趋初来就掉人水渠。

天气还暖的时候,我曾一足落水,湿鞋湿袜浯了一天,怪不好受的;瞧小趋滚了一身泥浆,冻得索索发抖,很可怜它。

如果窝棚四围满地的黍秸是稻草,就可以抓一把为它抹拭一下。

黍秸却太硬,不中用。

我们只好把它赶到太阳里去晒。

太阳只是“淡水太阳”,没有多大暖气,却带着凉飕飕的风。

  小趋虽是河南穷乡僻壤的小狗,在它妈妈身边,总有点母奶可吃。

我们却没东西喂它,只好从厨房里拿些白薯头头和零碎的干馒头泡软了喂。

我们菜园班里有一位十分“正确”的老先生。

他看见用白面馒头(虽然是零星残块)喂狗,疾言厉色把班长训了一顿:“瞧瞧老乡吃的是什么

你们拿白面喂狗

”我们人人抱愧,从此只敢把自己嘴边省下的白薯零块来喂小趋。

其实,馒头也罢,白薯也罢,都不是狗的粮食。

所以小趋又瘦又弱,老也长不大。

  一次阿香满面扭怩,悄悄在我耳边说:“告诉你一件事”;说完又怪不好意思地笑个不了。

然后她告诉我:“小趋——你知道吗

——在厕所里——偷——偷粪吃

”  我忍不住笑了。

我说:“瞧你这副神气,我还以为是你在那里偷吃呢

”  阿香很耽心:“吃惯了,怎么办

脏死了

”  我说,村子里的狗,哪一只不吃屎

我女儿初下乡,同炕的小娃子拉了一大泡屎在炕席上;她急得忙用大量手纸去擦。

大娘跑来??口真??噶她糟塌了手纸——也糟蹋了粪。

大娘“呜——噜噜噜噜噜”一声喊,就跑来一只狗,上炕一阵子舔吃,把炕席连娃娃的屁股都舔得于干净净,不用洗,也不用擦。

每天早晨,听到东邻西舍“呜——噜噜噜噜噜”呼狗的声音,就知道各家娃娃在喂狗呢。

  我下了乡才知道为什么猪是不洁的动物;因为猪和狗有同嗜。

不过猪不如狗有礼让,只顾贪嘴,全不识趣,会把蹲着的人撞倒。

狗只远远坐在一旁等待;到了时候,才摇摇尾巴过去享受。

我们住在村里,和村里的狗不仅成了相识,对它们还有养育之恩呢。

  假如猪狗是不洁的动物,蔬菜是清洁的植物吗

蔬菜是吃了什么长大的

素食的先生们大概没有理会。

  我告诉阿香,我们对“屡诫不改”和“本性难移”的人有两句老话。

一是:“你能改啊,狗也不吃屎了。

”一是:“你简直是狗对粪缸发誓!”小趋不是洋狗,没吃过西洋制造的罐头狗食。

它也不如其它各连养的狗;据说他们厨房里的剩食可以喂狗,所以他们的狗养得膘肥毛润。

我们厨房的剩食只许喂猪,因为猪是生产的一部分。

小趋偷食,只不过是解决自己的活命问题罢了。

  默存每到我们的菜园来,总拿些带毛的硬肉皮或带筋的骨头来喂小趋。

小趋一见他就蹦跳欢迎。

一次,默存带来两个臭蛋——不知谁扔掉的。

他对着小趋“啪”一扔,小趋连吃带舔,蛋壳也一屑不剩。

我独自一人看园的时候,小趋总和我一同等候默存。

它远远看见默存从砖窑北面跑来,就迎上前去,跳呀、蹦呀、叫呀、拼命摇尾巴呀,还不足以表达它的欢忻,特又饶上个打滚儿;打完一滚,又起来摇尾蹦跳,然后又就地打个滚儿。

默存大概一辈子也没受到这么热烈的欢迎。

他简直无法向前迈步,得我喊着小趋让开路,我们三个才一同来到菜地。

  我有一位同事常对我讲他的宝贝孙子。

据说他那个三岁的孙子迎接爷爷回家,欢呼跳跃之余,竟倒地打了个滚儿。

他讲完笑个不了。

我也觉得孩子可爱,只是不敢把他的孙子和小趋相比。

但我常想:是狗有人性呢

还是人有狗样儿

或者小娃娃不论是人是狗,都有相似处

  小趋见了熟人就跟随不舍。

我们的连搬往“中心点”之前,我和阿香每次回连吃饭,小趋就要跟。

那时候它还只是一只娃娃狗,相当于学步的孩子,走路滚呀滚的动人怜爱。

我们怕它走累了,不让它跟,总把它塞进狗窝,用砖堵上。

一次晚上我们回连,已经走到半路,忽发现小趋偷偷儿跟在后面,原来它已破窝而出。

那天是雨后,路上很不好走。

我们呵骂,它也不理。

它滚呀滚地直跟到我们厨房兼食堂的席棚里。

人家都爱而怜之,各从口边省下东西来喂它。

小趋饱吃了一餐,跟着菜园班长回菜地。

那是它第一次出远门。

  我独守菜园的时候,起初是到默存那里去吃饭。

狗窝关不住小趋,我得把它锁在窝棚里。

一次我已经走过砖窑,回头忽见小趋偷偷儿远远地跟着我呢。

它显然是从窝棚的黍秸墙里钻了出来。

我呵止它,它就站佐不动。

可是我刚到默存的宿舍,它跟脚也来了;一见默存,快活得大蹦大跳。

同屋的人都喜爱娃娃狗,争把自己的饭食喂它。

小趋又饱餐了一顿。

  小趋先不过是欢迎默存到菜园来,以后就跟随不舍,但它只跟到溪边就回来。

有一次默存走到老远,发现小趋还跟在后面。

他怕走累了小狗,捉住它送回菜园,叫我紧紧按住,自己赶忙逃跑。

谁知那天他领了邮件回去,小趋已在他宿舍门外等候,跳跃着呜呜欢迎。

它迎到了默存,又回菜园来陪我。

  我们全连迁往“中心点”以后,小趋还靠我们班长从食堂拿回的一点剩食过日子,很不方便。

所以过了一段时候,小趋也搬到“中心点”上去了。

它近着厨房,总有些剩余的东西可吃;不过它就和旧菜地失去了联系。

我每天回宿舍晚,也不知它的窝在哪里。

连里有许多人爱狗;但也有人以为狗只是资产阶级夫人小姐的玩物。

所以我待小趋向来只是淡淡的,从不爱抚它。

小趋不知怎么早就找到了我住的房间。

我晚上回屋,旁人常告诉我:“你们的小趋来找过你几遍了。

”我感它相念,无以为报,常攒些骨头之类的东西喂它,表示点儿意思。

以后我每天早上到菜园去,它就想跟。

我喝住它,一次甚至拣起泥块掷它,它才站住了,只远远望着我。

有一天下小雨,我独坐在窝棚内,忽听得“呜”一声,小趋跳进门来,高兴得摇着尾巴叫了几声,才傍着我趴下。

它找到了出“中心点”到菜园的路

  我到默存处吃饭,一餐饭再加路上来回,至少要半小时。

我怕菜园没人看守,经常在“威虎山”坡下某连食堂买饭。

那儿离菜园只六、七分钟的路。

小趋来作客,我得招待它吃饭。

平时我吃半份饭和莱,那天我买了正常的一份,和小趋分吃。

食堂到菜园的路虽不远,一路的风很冷。

两手捧住饭碗也挡不了寒,饭菜总吹得冰凉,得细嚼缓吞,用嘴里的暖气来加温。

小趋哪里等得及我吃完了再喂它呢,不停的只顾蹦跳着讨吃。

我得把饭碗一手高高擎起,舀一匙饭和菜倒在自己嘴里,再舀一匙倒在纸上,用另一手送与小趋;不然它就不客气要来舔我的碗匙了。

我们这样分享了晚餐,然后我洗净碗匙,收拾了东西,带着小趋回“中心点”。

  可是小趋不能保护我,反得我去保护它。

因为短短两三个月内,它已由娃娃狗变成小姑娘狗。

“威虎山”上堆藏着木树等东西,养一头猛狗名“老虎”;还有一头灰狗也不弱。

它们对小趋都有爱慕之意。

小趋还小,本能地怕它们。

它每次来菜园陪我,归途就需我呵护,喝退那两只大狗。

我们得沿河走好一段路。

我走在高高的堤岸上,小趋乖觉地沿河在坡上走,可以藏身。

过了桥走到河对岸,小趋才得安宁。

  幸亏我认识那两条大狗——我蓄意结识了它们。

有一次我晚饭吃得太慢了,锁上窝棚,天色已完全昏黑。

我刚走上西边的大道,忽听得“呜——wuwuwuwu……”,只见面前一对发亮的眼睛,接着看见一只大黑狗,拱着腰,仰脸狰狞地对着我。

它就是“老虎”,学部干校最猛的狗。

我住在老乡家的时候,晚上回村,有时迷失了惯走的路,脚下偶一趔趄,村里的狗立即汪汪乱叫,四方窜来;就得站住脚,学着老乡的声调喝一声“狗

”——据说村里的狗没有各别的名字——它们会慢慢退去。

“老虎”不叫一声直蹿前来,确也吓了我一跳。

但我出于习惯,站定了喝一声“老虎

”它居然没扑上来,只“wuwuwuwu……”低吼着在我脚边嗅个不了,然后才慢慢退走。

以后我买饭碰到“老虎”,总叫它一声,给点儿东西吃。

灰狗找忘了它的名字,它和“老虎”是同伙。

我见了它们总招呼,并牢记着从小听到的教导:对狗不能矮了气势。

我大约没让它们看透我多么软弱可欺。

  我们迁居“中心点”之后,每晚轮流巡夜。

各连方式不同。

我们连里一夜分四班,每班二小时。

  第一班是十点到十二点,末一班是早上四点到六点;这两班都是照顾老弱的,因为迟睡或早起,比打断了睡眠半夜起床好受些。

各班都二人同巡,只第一班单独一人,据说这段时间比较安全,偷窃最频繁是在凌晨三四点左右。

单独一人巡夜,大家不甚踊跃。

我愿意晚睡,贪图这一班,也没人和我争。

我披上又长又大的公家皮大衣,带个手电,十点熄灯以后,在宿舍四周巡行。

巡行的范围很广:从北边的大道绕到干校放映电影的广场,沿着新菜园和猪圈再绕回来。

熄灯十多分钟以后,四周就寂无人声。

一个人在黑地里打转,时间过得很慢很慢。

可是我商时不止一人,小趋常会“呜呜”两声,蹿到我脚边来陪我巡行几周。

  小趋陪我巡夜,每使我记起清华“三反”时每晚接我回家的小猫“花花儿”。

我本来是个胆小鬼;不问有鬼无鬼,反正就是怕鬼。

晚上别说黑地里,便是灯光雪亮的地方,忽然问也会胆怯,不敢从东屋走到西屋。

可是“三反”中整个人彻底变了,忽然不再怕什么鬼。

系里每晚开会到十一二点,我独自一人从清华的西北角走回东南角的宿舍。

路上有几处我向来特别害怕,白天一人走过,或黄昏时分有人作伴,心上都寒凛凛地。

“三反”时我一点不怕了。

那时候默存借调在城里工作,阿圆在城里上学,住宿在校,家里的女佣早已入睡,只花花儿每晚在半路上的树丛里等着我回去。

它也象小趋那样轻轻地“呜”一声,就蹿到我脚边,两只前胸在我脚跟上轻轻一抱——假如我还胆怯,准给它吓坏——然后往前蹿一丈路,又回来迎我,又往前蹿,直到回家,才坐在门口仰头看我掏钥匙开门。

小趋比花花儿驯服,只紧紧地跟在脚边。

它陪伴着我,我却在想花花儿和花花儿引起的旧事。

自从搬家走失了这只猫,我们再不肯养猫了。

如果记取佛家“不三宿桑下”之戒,也就不该为一只公家的小狗留情。

可是小趋好象认定了我做主人——也许只是我抛不下它。

  一次,我们连里有人骑出行车到新蔡。

小趋跟着车,直跑到新蔡。

那位同志是爱狗的,特地买了一碗面请小趋吃;然后把它装在车兜里带回家。

可是小趋累坏了,躺下奄奄一息,也不动,也不叫,大家以为它要死了。

我从菜园回来,有人对我说:“你们的小趋死了,你去看看它呀。

”我跟他跑去,才叫了一声小趋,它认得声音,立即跳起来,汪汪地叫,连连摇尾巴。

大家放心说:“好了

好了

小趋活了

”小趋不知道居然有那么多人关心它的死活。

  过年厨房里买了一只狗,烹狗肉吃,因为比猪肉便宜。

有的老乡爱狗,舍不得卖给人吃。

有的肯卖,却不忍心打死它。

也有的肯亲自打死了卖。

我们厨房买的是打死了的。

据北方人说,煮狗肉要用硬柴火,煮个半烂,蘸葱泥吃——不知是否鲁智深吃的那种

我们厨房里依阿香的主张,用浓油赤酱,多加葱姜红烧。

那天我回连吃晚饭,特买了一份红烧狗肉尝尝,也请别人尝尝。

肉很嫩,也不太瘦,和猪的精肉差不多。

据大家说,小趋不肯院狗肉,生的熟的都不吃。

据区诗人说,小趋衔了狗肉,在泥地上扒了个坑,把那块肉埋了。

我不信诗人的话,一再盘问,他一口咬定亲见小趋叼了狗肉去埋了。

可是我仍然相信那是诗人的创造。

  忽然消息传来,干校要大搬家了。

领导说,各连养的狗一律不准带走。

我们搬家前已有一队解放军驻在“中心点”上。

阿香和我带着小趋去介绍给他们,说我们不能带走,求他们照应。

解放军战士说:“放心,我们会养活它;我们很多人爱小牲口”。

阿香和我告诉他小狗名“小趋”,还特意叫了几声“小趋”,让解放军知道该怎么称呼。

  我们搬家那天,乱哄哄地,谁也没看见小趋,大概它找伴儿游玩去了。

我们搬到明港后,有人到“中心点”去料理些未了的事,回来转述那边人的话:“你们的小狗不肯吃食,来回来回的跑,又跑又叫,满处寻找”。

小趋找我吗

找默存吗

找我们连里所有关心它的人吗

我们有些入懊悔没学别连的样,干脆违反纪律,带了狗到明港。

可是带到明港的狗,终究都赶走了。

  默存和我想起小趋,常说:“小趋不知怎样了

”  默存说:“也许已经给人吃掉,早变成一堆大粪了。

”我说:“给人吃了也罢。

也许变成一只老母狗,拣些粪吃过日子,还要养活一窝又一窝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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