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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鹿精灵读后感

时间:2015-07-07 22:16

哪里有a room of one's own的中文翻译

自己的房弗吉利亚·伍尔夫 1928奉,弗吉利亚·伍尔夫(18821941)在剑桥大学做了关于女性和小说的系列讲座出的观点成了后来里程碑式作品《自己的房间》的基础。

下面的选文里,伍尔夫寻找文艺复兴时期有关英国女性的信息。

假设莎士比亚有个妹妹叫朱迪亚,描述她在伊丽莎白时期英国的不幸处境。

于是,我来到陈列历史书籍的书架前,取下最新出版的一本书,特里维廉教授所著的《英国史》。

我再一次查找“女性”找到了“其地位”,然后再翻到标明的页数。

“打老婆,”我读到,“是男人得到认可 的权力,上等人亦或下等人皆可以堂堂正正地进行……同样,”历史学家继续说道,“女儿拒绝嫁给父母选定的男人,就可能被关起来,在房间里挨揍,不会引起公众舆论稍稍的震惊。

婚姻不和个人情感相关,而和家族对财富的贪婪相关,在“有骑士风度”的上流社会尤其是这样……定婚往往是其中之一或两个人都还在襁褓之中时操办,而结婚通常在他们尚未脱离保姆照看时就进行了。

“这大约是在1470年,离乔叟的时代很近。

再次提到女性的地位大约是在两百年之后,即斯图亚特时期。

”中上层社会的女性依然不能够选择自己的丈夫,一旦丈夫被指定,丈夫就是君主和主宰,至少法律和习俗可以让他如此。

即便这样,·特里维廉下结论说,“莎士比亚笔下的女人和17世纪那些可信的传记中的女人一样,……,不缺乏个性和特点。

……的确,如果女性除了在男性写的小说之外就不存在,人们就会把她想象成极为重要的人物;变化多端;既崇高又卑鄙;既光彩照人又邋遢贪婪,既美丽绝伦又丑恶至极;如男人一般伟大,有人甚至认为比男人更伟大。

但这只是虚构作品中的女性。

实际上,正如特里维廉教授指出的,她被关了起来,在房间里被拳打脚踢。

一种非常独特而复杂的生物就这样出现了。

在想象中,她无比重要;而实际上,她根本无足轻重。

她遍布于诗歌的扉页;她无处不在,但就是不在历史中露面。

她在小说中控制着国王和征服者的生活;而实际上,只要他的父母强行把戒指戴到她的手指上,她就是任何一个男孩子的奴隶。

文学中一些最具灵感的言辞、最深刻的思想由她的唇中吐出;而在真实生活中,她几乎不识字,几乎不能拼写,而且是她丈夫的财产。

先读历史学家的书,再读诗人的书,人们构想出来的肯定是一种奇特的怪物——一只长着鹰一样翅膀的小虫;在厨房里剁着板油的生命与美的精灵。

但是这些怪物,无论想起来多么可笑,实际上并不存在。

要让她栩栩如生,必须得同时诗意而又实际地思考,从而既联系实际——她是马丁太太,36岁,身穿蓝色衣服,头戴黑帽子,脚穿棕色鞋子;又不忘虚构——她是一个容器,各种各样的精神和力量不停地在其中追逐闪烁。

不过,一旦人们试图在伊丽莎白时期女性身上用这种方法,就无法得到某种启示;由于缺乏事实而无法进行下去。

她,人们不知道任何细节、任何确实和实质性的事情。

历史难得提及她。

……偶尔也提及某位女性,某位伊丽莎白,或者某位玛丽;某位女王或者某位了不起的夫人。

然而,中产阶级的女性除了脑力和品德之外不能支配任何东西,她们绝没有可能参加任何一场伟大的运动,而那些运动汇集起来,就构成了历史学家对于过去的见解。

我们也不会在任何轶事集中寻觅到她。

奥布里几乎没有提到她。

她从来不描写自己的生活,也几乎不记日记;现存的只有她的几封书信。

她没有留下任何可供我们对她作出判断的戏剧或诗歌。

我想,人们所需要的是大量的信息(为什么纽纳姆学院或格顿学院就没有某个才华横溢的学生提供这样的信息呢):她在多大年纪结婚;一般说来有几个孩子;她的房子是什么样的;有没有自己的房间;她烧饭做菜吗;她有仆人吗?所有这些事实都在某个地方,或许在教区的记事册和帐本上;伊丽莎白时期普通女性的传记必定散落在某处,倘若有人能把它收集起来,就可以写成一本书。

在书架上查找那些不在架上的书时,我想,向名牌大学的学生建议重写历史,这未免期望过高,超出我的胆量。

尽管我承认这要求常常显得有点古怪,不切实际,有失偏颇,但是为什么他们不能为历史稍做补遗?当然,这补遗得用不引人注目的名称,让女性可以名正言顺地出现在其中,他们为何不这样做?人们常常在伟人的传记中瞥见她们,一闪而过地消失在背景中,有时我想,藏起来的是一个眼色,一声大笑,或许还有一滴眼泪。

……我发现可悲的是,我们竟然对18世纪以前女性的情况一无所知。

在我脑海中没有一种这样或那样可供我反复思考的例子。

在此我想问一问为什么在伊丽莎白时期没有女性写诗,而且我不大清楚她们是如何受的教育;她们是否学过写字;是否有自己的起居室;有多少女性在21岁之前就有了孩子;筒而言之,她们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到底做了些什么。

显然她们没有钱;据特里维廉教授说,不管愿意不愿意,她们还未走出儿童房就嫁人了,很可能是在十五、六岁时结的婚。

仅凭这,我就断定,倘若她们之中有人突然写出了莎士比亚的戏剧,那倒真是咄咄怪事。

我又想起一位老绅士,他已经过世了,我想他曾经做过主教,他宣称任何女性,无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会具备莎士比亚的天才。

他曾就此问题向报纸撰过稿。

他还对一位向他咨询的夫人说,猫实际上进不了天堂,他又补充道,尽管它们也算有某种灵魂。

这些老绅士们花了多少心思来拯救人们啊!用他们的方式,无知的边界是怎样地退缩了啊!猫进不了天堂。

女性写不出莎士比亚的戏剧。

不管怎样,在翻阅架上的莎士比亚著作的时候,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想到,这位主教至少在这点上是对的:让莎士比亚时期的任何女性写出莎士比亚的戏剧,是不可能的,完完全全不可能的。

让我想象一下吧,既然如此地难以得到事情真相,如果莎士比亚有一个天赋惊人的妹妹,就让我们称她为朱迪斯吧,那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呢}莎士比亚本人,很有可能去上了文法学校(他的母亲是位女继承人呢),在学校里他可能学了拉丁文——读过奥维德、维吉尔和贺拉斯,还学习过语法和逻辑的基础知识。

众所周知,他是个野性难驯的孩子,偷打过兔子,或许还射过鹿,而且,不得不过于仓促地娶了街坊的一名女子,不到十个月她就为他生了个娃娃。

这种越轨行为迫使他到伦敦去撞运气。

似乎,他对戏剧很感兴趣;一开始,他在剧场门口给人牵马。

很快,他就在剧院里得到工作,成为一名有成就的演员,生活在宇宙的中心,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什么样的人都认识,在舞台上实践着他的艺术,在街道上施展着他的机智,甚至得以出入女王宫殿。

而同时,我们不妨推想一下,他那有非凡天赋的妹妹却留在了家里。

她和他一样乐于冒险、想象力丰富、一样渴望着见识世界。

但是却没有送她去上学。

她没有机会学习语法和逻辑,更不用说阅读贺拉斯和维吉尔了。

她偶尔拣着一本书,可能是她哥哥的,就读上几页。

但接着她的父母进来了,叫她去补袜子,要么去看着炖肉,就是不要对着书刊报纸胡思乱想。

他们说话很尖刻却也很慈祥,因为他们是家道殷实的人,知道女人的生活状况而且爱自己的女儿——真的,她很有可能是父亲的掌上明珠。

或许,她偷偷地在存放苹果的阁楼上匆匆地涂写过几页纸,不过她很小心地把它们藏了起来,要不就把它们烧掉。

没多久,不管怎样,在她还只是十几岁的时候,就被许配给街坊的一位羊毛商的儿子。

她强烈地反对,说她讨厌结婚,但却因此被父亲狠狠地揍了一顿。

后来,父亲不再责骂她。

他反过来请求她不要伤害他,不要在婚事上让他蒙羞受辱。

他说,他会给她一串珠饰,或者一条精制的裙子;而且他的眼里还含着泪水。

她如何能不听他的话}她如何能伤他的心?可是,单是她自己天赋的力量就驱使她走到这一步。

她把自己的东西打成一个小包,在某个夏天的晚上拽着一根绳子溜下楼,取道往伦敦而去.她还不到十七岁。

树篱间歌唱的鸟儿也不比她唱得动听。

她对话的声调有最为敏捷的想象力,这和她哥哥的天赋相似。

和他一样,她对戏剧也颇感兴趣。

她站在戏院门,J她想演戏,她说。

男人们当着她的面大笑起来。

戏院经理——一个胖墩墩、爱饶舌的男人——发出了狂笑。

他大放厥词,什么女人演戏就像鬈毛狗跳舞一他说,没有女人可能成为演员。

他暗示说——你能想象到他暗示什么。

她在技艺上无法得到训练。

她能在客栈里找到饭吃,或者半夜在街头徘徊吗?然而她的天分是虚构,并渴望着从男人女人的生活以及对他们生活方式的研究中获取丰富的滋养。

终于——因为她非常年轻,脸长得和诗人莎士比亚出奇地像,同样的灰色眼睛和弯弯的眉毛——终于演员经纪人尼克·格林对她动了怜悯心。

她发现自己怀上了那位绅士的孩子,因此——当诗人的心困在女人的身体内不能挣脱时,又有谁知道那颗诗人的心会变得怎样的灼热与狂烈?——某个冬夜她自杀了,被埋在某个十字路口,就在’大象与城堡·客栈外面公共马车停靠的地方。

我想,倘若在莎士比亚时期的某个女性具备了莎士比亚的天才,她的故事大约就是这样发展的。

但就我而言,我还是赞同那位过世的主教的说法,如果他真是主教的话——难以想象莎士比亚时期任何一名女子能够具有莎士比亚的天才。

因为像莎士比亚这样的天才不是从进行体力劳动、未受过教育、做奴仆的人当中产生的。

天才过去不会从英格兰的撒克逊人和布立吞人当中产生,现在也不会从工人阶级中产生。

那么,它又怎能从那些女人们中产生?根据特里维廉教授的说法,她们几乎尚未走出儿童房就开始干活了她们的父母强迫她们,法律和习俗的力量又牢牢地束缚住她们。

然而正如这种或那种的天才必然在工人阶级中存在着,它也必然同样地存在于女性当中。

不时地,一位艾米莉·勃朗特、或者罗伯特·彭斯大放光芒,证明这种天才的存在。

但是,当然了,天才从没有写到纸上。

不过,当读到某个女巫被按在水中,或者某个女人魔鬼附身,或者某个聪明的女人在卖草药,甚至某位有母亲的非常出类拔萃的男人时,我想,我们有望找到一位消失了的小说家,一位受到压抑的诗人,某位不声不响而默默无闻的筒·奥斯丁,某位艾米莉·勃朗特,她被自己的天才折磨得发了狂,在旷野中拼命拉扯自己的脑袋,要不就在大路边洗盘子割草。

的确,我愿意进一步揣测,那个写了这么多诗歌而没有署名的阿侬,多半是个女性。

我想,爱德华·菲茨杰拉德认为,是一位女性创作了那些民谣和民歌,低声为她的孩子吟唱,在那冬日的漫漫长夜,唱着歌谣纺线。

这也许符合事实,也许不符合事实——有谁能说得清?——但是,回头看看我编的莎士比亚妹妹的故事,我倒觉得,其中符合事实的地方是,任何生于16世纪而且具有伟大天才的女性,必定都会发疯、自杀,要不就在村外一座孤零零的茅舍里度过余生,一半像女巫,一半像术士,让人害怕,遭人耻笑。

因为无需多少心理学的技能就能肯定地说,一个天赋很高的女性试图把天赋用于诗歌,会这样地遭他人反对和阻挠,还要被自己自相矛盾的本能折磨和撕扯,她必定会因此丧失健康和神智。

第一次给人回答问题,希望你会满意哦,亲。

哈利波特与死圣

故事开始时场景在马尔夫(Lucius Malfoy)家,斯内普(Snape)和魔法部的一个官员亚科雷(Yaxley)同时伏地魔哈利·波特打算离开德斯里(Dursley)家的日期。

而伏地魔借用了Lucius(德拉科·马尔夫的父亲)的魔杖,因为他自己的魔杖力量不如哈利的。

伏地魔打算在哈利搬到安全地点的路上把哈利杀掉,而且当时哈利超过17岁。

亚科雷说哈利会在30号,17岁生日时离开,而斯内普认为哈利应该会早一星期出发。

斯内普说对了,哈利打算在17岁生日之前离开德斯里家。

那天晚上哈利读到了阿布斯·邓布利多(Albus Dumbledore)的朋友,绰号“狗喘”的道奇(Elphias Dogbreath Doge)写的讣告,也在报纸上读到了介绍邓布利多家庭的文化。

里面介绍了邓布利多的哥哥阿博佛斯(Aberforth)和姐姐阿丽亚娜(Ariana),让哈利十分伤心,他很遗憾没有机会更多地了解邓布利多。

德斯里一家被两个巫师安全送走,随后凤凰社的成员们把哈利也偷偷送走了。

虽然凤凰社的6个成员分别服用了分身药(Polyjuice potion)化成了哈利样子,但是在和海格(Hagrid)一同赶路的途中还是被人了出来,因为哈利的习惯是用解除武装咒语,避免伤害别人。

伏地魔和食死徒半途攻击哈利,然而哈利的魔杖还是毁损了伏地魔的魔杖。

可惜哈利的猫头鹰海德薇(Hedwig)被杀了。

哈利一路艰险终于在韦斯莱家(The Burrow)跟凤凰社会合了。

乔治(George Weasley)路上被斯内普用咒语搞掉了一支耳朵,穆迪(Mad-Eye Moody)被伏地魔杀死了。

哈利心怀对伏地魔的愤怒想像到伏地魔质问做魔杖的奥利凡德(Ollivander)为什么自己的魔杖打不过哈利的。

几天之后魔法部长来到韦斯莱家给哈利、和赫敏带来了邓布利多的遗赠。

给罗恩的是邓布利多的灭明器(Deluminator, 或Put-Outer),能够把光线全都吸收掉。

赫敏收到的是一本用古代鲁因文字(Runes)写得童书。

而哈利的是高迪克·格莱芬多(Godric Gryffindor)的剑和哈利抢到的第一个金色飞贼。

魔法部长暂时扣留了那把剑。

三人怎么想也想不出送给他们这些东西是为了什么,不过哈利在他的金色飞贼上看到一行铭文“我在结局开启”。

第二天比尔(Bill Weasley)和芙蓉(Fleur Delacour)婚礼,婚礼快要结束的时候传来消息说伏地魔攻占了魔法部。

哈利、罗恩、赫敏离开和婚礼,先是躲到一个麻瓜的咖啡馆,然而食死徒马上又追了上来,于是他们又转到了格里莫广场 12号,这里是布莱克(Black)家的老房子。

这是三人突然意识到在湖中发现的伏地魔的盒子上写着R.A.B.,可能就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弟弟雷古勒斯(Regulus Arturus Black)。

他曾试图再回到湖里毁掉伏地魔的魂器(Horcrux),然而却死在那里。

不过家中的小怪物克利切(Kreacher),经过三人劝说,告诉他们弗莱彻(Mundungus Fletcher)从这里偷走了盒子。

弗莱彻被克利切抓住,不情愿地承认自己拿那个盒子贿赂桃乐斯·乌姆里奇(Dolores Umbridge),免得自己被逮捕。

寻魂器 在魔法部侦查了一个月之后,三人打算潜入魔法部。

他们服下了分身药,伏击了三个魔法部的工作人员试图从乌姆里奇那里偷出魂器。

三人进入魔法部之后发现了很多变化,有麻瓜血统的巫师受到公开审问。

原本的喷泉没有了,那个地方竖起了一座雕像,一男一女两个巫师坐在一堆麻瓜的尸骨上。

三人在人群中走散,但是最终还是发现了乌姆里奇,当时她正在讯问麻瓜后裔。

三人把乌姆里奇打倒取走了魂器。

三人释放了几名麻瓜血统的巫师,劝说他们尽快离开这个国家。

可是亚科雷发现了三人住在格里莫广场(Grimmauld Place)12号,于是三人只得逃到农村,一路颠沛流利。

如此几个月之后,三人偶然听到一段谈话说魔法部里的格莱芬多剑是赝品,真正的不知所踪。

哈利请教了菲尼亚斯(Phineas Black)的画像,原来邓布利多曾经用那把剑摧毁了一个魂器。

哈利打算去找真正的剑的下落,但是罗恩反对说找那把剑根本没有意义。

罗恩与哈利大吵一架后离队了。

哈利和赫敏消沉了很多,但是还是决定前往高迪克山谷(Godric's Hollow),说不定邓布利多把真的剑留在那里了呢。

到了高迪克山谷,二人先是去探望了哈利家的纪念地,随后去了墓地,哈利家和邓布利多家的许多人都葬在这里。

这时他们遇到了一个老妇人,是邓布利多家的老朋友,她还曾经写过一本《魔法历史》。

二人觉得这个老妇人可能知道剑的下落就跟跟她回家了。

可是谁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老妇人是毒蛇娜吉妮(Nagini)假扮的。

幸好哈利和赫敏在这里逃开了伏地魔的追杀,不过哈利的魔杖坏了,而赫敏试图用自己的魔杖修好,可是也失败了。

两人又在那里躲藏了两天,终于在一只出现在他们住所旁的雌鹿的带领下找到了格莱芬多剑的下落。

剑沉在树林里冰冻的水潭下,哈利脱了外衣潜到水里寻找宝剑,但是哈利身上的魂器却总是误导哈利,差一点让哈利溺死在水中。

幸好罗恩回来了,把哈利从水中救出,也从把剑从湖里去了出来。

两个人合力用剑把哈利手中的魂器毁掉了。

赫敏见到罗恩回来不止是喜悦,还发现了下一步的任务:找到 Xenophilius Lovegood,卢娜·洛夫古德(Luna Lovegood)的父亲向他讨教一路上出现过许多次的格林华德(Grind elwald,岩石森林)记号是什么意思。

死圣物 在洛夫古德家,哈利、罗恩、赫敏听到了许多以前的巫师的故事。

比如有三个兄弟战胜了死亡,每人都得因此到了一个圣物。

这三件“死圣物”(Deathly Hallows),一个是战无不胜的魔杖,长者杖(Elder Wand);一个是能让人起死回生的宝石,回魂石(Resurrection Stone);还有一个是隐身斗篷。

哈利相信自己身上的斗篷就是那一件,所以很兴奋。

然而很快他们三人就发现Xenophilius向魔法部告了密。

他的女儿卢娜,被魔法部抓住了,所以他想要是他把哈利等人交给魔法部,自己的女儿或许就能放出来。

三人逃脱诸多巫师的追捕时颇为惊险,但是哈利仍然很有勇气,他相信只要收集齐三件死圣物就能打败伏地魔。

一连几星期这三人还是没有找到什么死圣物和魂器。

他们偶然在收音机上搜到一个电台在讲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此时哈利一不小心吐出 “伏地魔”三个字。

伏地魔的名字根本没人敢提起,说出这三个字只会惹上祸端。

伏地魔的手下人马上就找到了哈利、罗恩和赫敏,带到了马尔夫家。

赫敏受到贝拉(Bellatrix Lestrange)残酷无情的审讯、折磨,追问格莱芬多剑是怎么到赫敏手中的。

贝拉以为是从她那里偷来的,其实不是因为她手中的其实是伪造的。

哈利和罗恩也被囚禁了,同被抓住的还有迪安·托马斯(Dean Thomas),精灵拉环(Griphook the goblin),做魔杖的奥利凡德以及卢娜。

哈利拿出自己的魔镜的碎片向Dobby求救。

Dobby赶来救了Dean和奥利凡德,可是虫尾巴(Wormtail)听到声音追回来查看,被哈利和罗恩二人制服,不过虫尾巴始终都没有试图要杀死哈利。

罗恩取下虫尾巴手中的魔杖,拽下伏地魔为他做的假手,又用这一只假手扼死了虫尾巴。

罗恩、哈利和Dobby此时冲上楼梯去救赫敏。

他们很迅速就逃跑了,没有遇上正匆匆赶来的伏地魔。

可惜的是Dobby却在逃跑途中被贝拉杀害。

随后几人来到了贝壳屋(Shell Cottage),比尔和芙蓉的家。

哈利和朋友们埋葬了Dobby,又重新计划一番。

哈利向奥利凡德询问了长者杖的事情,决定不去阻止伏地魔从上一任主人邓布利多的墓中寻找魔杖了。

哈利转而询问拉环怎么才能闯进Gringott,而且答应把本来是精灵做的格莱芬多剑送给他作酬劳。

详细地计划好之后几人出发去了Gringott,看是不是有机会在贝拉家的墓穴里找到伏地魔另一个魂器。

赫敏扮成贝拉,罗恩也乔装打扮。

拉环和哈利一起穿着隐身斗篷走下墓穴。

他们走过很多全套终于找到了另一个伏地魔的魂器霍夫帕夫杯。

然而就在拿杯时他们却被发现了,拉环抓上宝剑慌忙逃跑,哈利、罗恩和赫敏也惊险地逃了出来。

不过伏地魔也终于知道了原来哈利正在寻找他的魂器。

逃跑后不久哈利仿佛又进入了幻境,他看到伏地魔的眼睛也能听到他的话。

伏地魔原原本本地说出了所有的魂器都放在了哪里,伏地魔也知道哈利正在找自己的魂器。

伏地魔无意间提到自己最后一个魂器还在霍格沃茨学校,哈利怀疑那件魂器附在了学校创始人雷文克劳留下的遗物上。

哈利觉得要是像拿到霍格沃茨的那个魂器,就应该马上行动,因为如果伏地魔发现其他的魂器不见了一定会加强戒备。

霍格沃茨的第二战 哈利、赫敏、罗恩在霍格斯米德(Hogsmeade)的街上被食死徒碰上,是阿博佛斯的机智救了他们。

阿博佛斯在他姐姐阿丽亚娜的画像后边开了一条通往霍格沃茨的暗道。

哈利来到霍格沃茨之后警告管理者伏地魔在秘密行动,低年级学生为了安全都被疏散了,而高年级的学生鼓励留下来战斗。

凤凰社的成员也都召集了起来准备帮忙。

弗雷德疏远了的哥哥Percy也跟家人又团聚了。

哈利、赫敏、罗恩来到有求必应屋寻找雷文克劳(Ravenclaw)的冠冕。

马尔夫和他的两个小弟高尔(Goyle)和Crabbe也在那里寻找。

Crabbe用错了咒语,把几个世纪以来学生们攒下的乱七八糟的东西烧得一干二净,冠冕也被烧掉了。

哈利和朋友们用在那里找的扫帚飞走了,走时还从火里救了德拉科·马尔夫和高尔,但是没能及时找到Crabbe,被烧死在火中。

罗恩和赫敏则跑到密室里取走了怪蛇的毒牙,只有毒牙才能毁掉做在霍夫帕夫(Hufflepuff)杯子里的魂器。

弗雷德在一堵墙爆炸时被烧死了,海格也被抓在Acromantulas手里。

哈利又一次进入幻境之后,他和罗恩与赫敏推断出了伏地魔的居所在哪里,于是三人来到了Shrieking Shack。

他们看到伏地魔命令毒蛇娜吉妮除掉斯内普,伏地魔以为这样就能把长者杖的魔力传到他身上。

在被毒蛇咬伤的弥留之际,斯内普把自己的记忆完完全全送给哈利·波特。

哈利在冥想盆(Pensieve)里回顾了斯内普的记忆,原来斯内普一直都是邓布利多一边的,而且他一直都对哈利的母亲Lily Evans心存爱意。

邓布利多命令斯内普情势危急时杀掉自己,况且放在藏有魂器的指环上的咒语已经造成邓布利多的性命只剩一年了。

哈利也发现自己居然也是一个伏地魔的一个魂器,只要哈利还活着,伏地魔就除不掉,哈利一时觉得人生没了意义。

哈利叫上纳威(Neville)帮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杀掉毒蛇娜吉妮。

这时伏地魔建议双方停火一个小时,以便双方都能料理死伤者,如果一小时之后哈利不自动出现,那伏地魔就会继续杀戮。

哈利穿着隐身斗篷走向死亡森林去面对伏地魔,路上他看到了卢平(Remus Lupin)和唐克斯(Tonks)的尸体。

死在那里还有Colin Creevey,一个留下来战斗的学生,才上六年级。

他走到死亡森林边缘突然想起金色飞贼上的铭文里的“结局”,于是哈利把金色飞贼放在嘴里,心中想的是 “我要死了”。

哈利发现那颗金色飞贼里藏着的是那颗回魂石,三间死圣物中的一个。

于是哈利召唤回了父母的、小天狼星布莱克和卢平的灵魂,他们飘在哈利两旁,给他帮助和保护。

见到伏地魔之后,哈利发现海格被押作人质。

哈利一现出身来就被一记Avada Kedavra咒击倒。

哈利醒来时仿佛置身在国王十字车站,碰到了已经去世的邓布利多。

也说不清哈利是真的死去,还是邓布利多偶然到哈利梦中来访。

哈利发觉咒语击溃了参在自己体内的那一部分伏地魔的灵魂,梦中的火车站角落里有一个将死的生命,或许就是那一点灵魂。

他也发现邓布利多曾经奋力寻找三件圣具,不过理由倒并不那么高尚。

最后邓布利多兄弟二人和Grindelwald曾有一场决斗,决斗中阿丽亚娜被误伤致死。

而事到如今,只有哈利才有资格拥有三间死圣物。

哈利也知道了自己的魔杖之所以会击败伏地魔的,是因为曾被哈利的魔杖施过Priori Incantatem咒语;下一次遇到伏地魔时也会有这样的反应,不管他拿的是不是自己的魔杖。

邓布利多问哈利是要“一起走”还是要继续活着除掉伏地魔,他选择了后者。

在森林里伏地魔命令海格把貌似死了的哈利带回霍格沃茨学校,杀杀士气。

然而纳威勇敢地站起来拒绝加入伏地魔的食死徒队伍。

作为惩罚伏地魔给纳威施了咒语还给他头上戴上一定着火的帽子。

就在此时霍格斯米德城的男女老幼都冲上前来和霍格沃茨最后的守护者们一道与伏地魔决一死战。

哈利趁乱给自己批上隐身斗篷,而纳威也敏捷地解除了自己的咒语,抽出格莱芬多剑一剑下去砍掉了毒蛇娜吉妮的脑袋,藏在毒蛇体内的伏地魔最后一个魂器就这样被毁掉了。

同时厨房的门也猛地开了,一群小妖怪在克利切的带领下也参与战斗。

紧接着Antonin Dolohov被Filius Flitwick杀死,贝拉被莫丽杀死了。

哈利为了保护莫丽不要被伏地魔报复,现出身来。

哈利在大殿里直面伏地魔,表面看起来好像哈利根本没有优势,毕竟长老杖在伏地魔手中。

可是哈利猜测长老杖原来的主人不是斯内普而是马尔夫。

解除邓布利多武装、决斗时把他打倒的是马尔夫,而斯内普只是依照邓布利多的愿望把他杀掉。

然而又是解除掉马尔夫武力的人却是哈利,所以长老杖真正的力量应该在哈利这里。

所以伏地魔用长老杖对哈利施死咒时哈利只是用他惯常的Expelliarmus咒语让死咒又反弹到伏地魔身上。

伏地魔就这样结果了。

哈利与罗恩、赫敏呆在邓布利多生前的办公室里,墙上挂着的历任校长的画像对哈利无一不是热情赞扬。

哈利用长老杖的魔力修好了自己的魔杖,而长老杖没有留给自己而是放回了邓布利多的墓地里。

斯内普是好人,当时是魔杖自己选择杀死邓布利多,或者是他自己求斯内普杀死他,因为他活不了多久了,斯内普为了保护哈利才在伏地魔那当卧底,他爱哈利他妈。

谁能帮我写一篇600字以上的读后感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是法国作家、“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著名的科幻三部曲的第一部。

小说描写的是游船邓肯号正在爱尔兰和英格兰之间的海峡上进行其处女航。

船主格里那凡爵士突然发现船尾有一条鲨鱼尾随其后,水手们捕杀了鲨鱼之后,发现鲨鱼腹中有一个密封瓶,瓶中装有三封残破不全的求救信,分别用英文、法文、德文书写。

信系苏格兰探险家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获悉此事后,当即赶往格里那凡府上。

由于英国政府拒绝派船前往营救,格里那凡和其夫人便决定与其朋友们和格兰特儿女乘坐邓肯号去寻找船长。

他们穿越了南美洲大草原,走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地球一周。

一路上,他们克服了千难万险,最终在太平洋的孤岛上成功营救了格兰特。

读过这部书后,我真的学到了不少东西,无论是在知识方面还设在精神方面。

首先我牢记了善良。

如果做一份调查问道“你是否善良”的话,被问到的人大概都会说“是”,他们也许是在思考自己是否做过好事及人品从而得出答案的。

这确实不失为一种参考方式,但这是最基本,是在助人为乐层面上的,还没有上升至那种高尚的人格精神。

善良就是要以舍己为人、公道无私、热情宽厚、忠贞乐观的心来满足他人的种种愿望,这么做的回报便是别人也会以同上的方式来对待你。

所以我认为,有时人们一些勇敢正义的举动完全是出于内心深处的善良。

我还明白要团结,但是我发现,只有“真心地团结”在一起,力量才是巨大,有时可以挽救他人的性命或是自己的性命,甚至是一个世界。

当然还有知识,我再一次清楚地认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

它十分重要以至于它起到的作用基本上都是在某件事中起决定性的。

就拿书中的例子来说,如果船上的人不懂多种语言,那整部分书的故事将不会存在;如果他们没有足够的地理知识,他们将迷失在阿根廷大草原上;如果他们不了解气象、物理及天文,那他们将被洪水冲大海,无法即时应对大自然的突变……可见知识有一种无可比拟的力量。

但是这部书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对土著人的描写总带有一种轻蔑和歧视的态度,而且还对新西兰土著部落吃人肉的现象有所渲染。

我想,这可能是作者受其时代的限制所产生的结果,在读书过程中应当注意。

而且对此书,我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这本书的名字为《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呢

格兰特的儿女既不是主要线索,又不是主要人物,有没有太多主要情节,所以我很是不解,但不过我会知道答案的。

不管怎样,《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还是一部相当好的书。

它可以激发人们的斗志,培养勇敢的精神,勇于克服困难,不畏艰难险阻,与此同时,还可以丰富读者们的科学知识。

它还是颇具感染力,非常值得一读的。

还有一篇:我心中的凡尔纳及他的作品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Ⅰ凡尔纳,法国科幻小说家,多为青少年写作,曾在巴黎攻读法律,但始终对文学艺术活动有浓厚的兴趣。

后偶识大仲马并结为好友,在其帮助下,完成第一部科幻小说《气球上的五星期》,以后他声名鹊起,并平均每一年出版一部小说,最终确立了科幻小说奠基者的傲人地位。

荣获“科学时代的预言家”的称号。

以上便是大多数资料和大多数人对凡尔纳的评价。

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凡尔纳的作品没有《傲慢与偏见》、《荷马史诗》那样众所周知,而他本人也没有《悲惨世界》、《莎士比亚悲剧喜剧集》的作者们那样有影响力,所以他的性格特征也就不会像《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或《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们不断的分析着。

总之,在我看来,关于凡尔纳,要说的不只这些。

首先,他一定很好学,且想象力极为丰富,因为在他的众多作品中都囊括了历史学,地理学,天文气象学,地质学等,而这些知识,并非全部为他在攻读专业上学到的,所以他一定是博览群书,广泛积累阅读,再加上他多次主动与其兄弟出海远游,足以证明他的探索也是很强的。

另外,我认为,凡尔纳为人正直,学识渊博并有创造精神,是位地道的绅士。

因为在他的作品中,那个能起决定性作用的主角总是这样的一位人。

所以我想,凡尔纳本人一定是很欣赏这种人,所以也会向这个方向努力并最终真正成为一位这样的人。

而他的创造力也应是毋庸置疑的。

例如《海底两万里》中的“鹦鹉螺号”潜艇就是个很好的佐证,以至于这艘潜艇能给现在科幻电影的导演们很多灵感。

而《神秘岛》中五个人的生活(制作玻璃、炸药甚至是火车),便能作出很好的证明。

同时,他还是个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的人。

这一点在“科幻三部曲”中表现尤为强烈。

三部小说都谴责了贫困、失业和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丑恶现象,对殖民主义进行了抨击和控诉,并对那些为自由而斗争的人民表示深切的同情和高度的赞扬,并给予大量的支持。

在他的作品中,对祖国的敬重与热爱更颇为自然地体现在人物的交流之中。

所以我认为他爱国、爱人民是不无道理的。

对他本人性格的分析先暂时告一段落。

再来看看他的作品,他的作品也同他本人一样特点多多。

他的作品总是很有幽默感。

使人捧腹大笑的段落虽然真的不多,但是让人会心一笑的话随处可见。

而且其中也少不了一位爱闹笑话的人。

还有,他的作品无一不是积极向上的,即使读者会因感动而落泪,也不会因悲观、失落感而恼怒、伤心。

而且他的小说情节惊险曲折,想象神奇丰富,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蕴含着鲜明的正义感和广博的自然科学知识,这不仅可以激发一个人一往无前的探险精神,培养人们坚强的战斗意志,还可以丰富人们的科学知识,使人们感受自然地博大和神奇。

这一点实属难得。

在读完重多凡尔纳的作品后,我还发现,无论在哪部书中,人物都少不了以下的几类:一位慷慨善良、为人正直、学识渊博的领导者;有经验、体格健壮、说干就干,但会闹出笑话的一位人;忠实、热情的类似仆人或是自己手下的人;还会有一位精灵、聪慧、好学的、比较年轻的人。

然而他们都勇敢不屈,团结一致。

这是凡尔纳作品中人物形象方面特有的、组合性的特点。

要说起凡尔纳及他的作品的确不容易收尾,但我还是要在此打住。

总而言之,儒勒﹒凡尔纳,这了不起的作家,我最喜欢的作家,给我们讲述了多少动人的故事,为世人描绘了多少精彩的世界,他有着不可忽视的功劳。

这正像利奥台所说的那样:“现代科学只不过是将凡尔纳的预言付诸实践的过程而已。

”也正想埃泽尔所说的一样:“他的目的在于概括现代科学积累有关地理、地质、物理、天文的全部知识,以他特有的迷人方式,重新讲述历史。

”这两篇作文当时我是有感而发一起写的。

嫌太长的话中间很多地方都可以删减如果你觉得这作文还不错就给我评个最佳答案吧————

求一篇读后感,,,无论什么书的都行,,要600字以上

1.《偷吃人参果》  唐僧一行人来到五寿山,山中有一座“五庄观”,师徒四人便上观走动。

观中仙人镇元子,乃唐僧老友,故让观中弟子准备两个人参果与唐僧吃。

唐僧心没敢吃,结果被观中弟子吃了。

八戒听说后便告知悟空此事。

悟空拿了工具潜入花园偷摘。

可奇怪的是,人参果一掉到地上就不见了。

最后终于取了三个分与八戒、悟净吃。

观中弟子知道人参果让唐僧徒弟给偷吃、糟蹋了,便辱骂唐僧,悟空气不过,将人参果树给砍了。

镇元子回观,气得将唐僧四人捉了起来。

悟空只得到南海将观音请来,使人参果树复活才算完事。

  2.《真假美猴王》  唐僧因悟空又打死拦路强盗,再次把他撵走。

悟空恐小猴们嘲笑,便去观音那了。

却说六耳猕猴精趁机变作悟空模样,打伤了唐僧,抢走行李关文,又把小妖变作唐僧、八戒、沙僧模样,欲上西天骗取真经。

沙僧去求观音菩萨,于是悟空跟沙僧回去验真。

谁知真假悟空实在难辨:他们同到观音处,无结果;到玉帝那,照妖镜也不起作用;返回地面,师父难见分晓;到森罗殿,地藏怕惹是非;直到雷音寺如来佛处,佛祖才使假悟空现出原形。

悟空气愤不过,将其打死。

悟空也回到唐僧身边。

  3.《智取红孩儿》  红孩儿用计骗了唐僧后,又用狂风卷走了他。

孙悟空找到红孩儿与之展开大战。

红孩儿口吐三味真火,悟空无法取胜,便去求四海龙王施雨灭火,可是无济于事;又让八戒去向观音求救,结果半路上八戒被红孩儿假扮的观音擒了去;悟空变作牛魔王去救,也没有成功;悟空只好亲自到南海向观音求救。

观音到了洞前,红孩儿几次问她话她都不应答,留下莲台便走了。

红孩儿不知就里,坐上莲台结果被擒,但他死性不改,观音又让他戴上金箍儿,最终成了观音座前的善财童子。

  4.《三借芭蕉扇》  唐僧师徒四人路过火焰山。

由于山上一片火海,他们无法通过。

得知铁扇公主的芭蕉扇能灭火焰山的火,悟空就亲自前往借扇。

铁扇公主误以为是悟空害死了她的儿子红孩儿,死活不愿借扇给悟空。

无计可施后,悟空变小,让铁扇公主喝进肚子,逼铁扇公主交出扇子。

悟空拿着铁扇公主给的芭蕉扇回火焰山,可是火越扇越大,悟空才知道被铁扇公主骗了。

悟空变成牛魔王的样子再次找铁扇公主要扇子,结果被揭穿。

幸好观音让红孩儿回家解释事情原委,铁扇公主才肯将芭蕉扇借给悟空。

于是师徒四人顺利过了火焰山,继续向下一站进发。

  5.《四圣试禅心》  唐僧师徒四人一路西行。

一日天色已晚,见前面一户人家,便入户借宿。

闻得这户家财万贯,三个女儿长得如花似玉,想招夫立家。

唐僧听后吓得连叫“阿弥陀佛”;悟空不喜此道,便也不放在心上;沙僧一心跟随师父取经,也不愿留下;惟独八戒起了色心,急着去见三个女子。

见了老妇人连声叫娘,央求招他为婿。

老妇人让他与三个女儿撞天婚,撞着哪个就与他婚配。

八戒在三个女儿中左迎右抱,磕磕碰碰,结果一个都没撞着,懊恼不已。

第二天醒来,师徒才发现,原来自己昨晚睡在树林之中,根本没有什么漂亮的房屋,好色的猪八戒被紧紧地绑着,倒挂在一棵树上。

大家这时才明白是菩萨在试他们的诚心。

  6.《孙悟空大闹天宫》  孙悟空拜师求艺归来,本领大增,自称“美猴王”。

便去东海龙宫借兵器,得“如意金箍棒”。

又去阴曹地府,把自己名字从生死簿上勾销。

龙王、地藏王去天庭告状,玉帝把孙悟空召入上界,授他做弼马温。

悟空嫌官小,打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

  玉帝派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没有成功,便请孙悟空管理蟠桃园。

孙悟空偷吃了蟠桃,搅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又盗食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后逃离天宫。

玉帝再派李天王率天兵捉拿;观音菩萨举荐二郎真君助战;太上老君在旁使暗器帮助,最后悟空被擒。

悟空被刀砍斧剁、火烧雷击,甚至置丹炉锻炼四十九日,依然毫发无损,还在天宫大打出手。

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7.《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缩写  唐僧师徒四人经过宛子山。

山中的波月洞内,一个千年尸魔白骨精,一心想吃唐僧肉,她先后变成村姑、老妪和老丈,花言巧语使唐僧和八戒上当,可三次均被孙悟空识破并打死它的化身。

白骨精又假冒佛祖名义从天上飘下素绢,责备唐僧姑息孙悟空。

唐僧盛怒之下写下贬书,孙悟空只得返回花果山。

而后,白骨精将波月洞化成天王庙,唐僧、沙僧中计就擒,八戒乘隙逃走,去请孙悟空。

孙悟空立即赶往波月洞。

途中,打死白骨精之母,自己装成其模样来到洞内,并诱使白骨精说出骗人伎俩,然后消灭了白骨精及众妖魔。

  8.《如意金箍棒》缩写  悟空被菩阳祖师赶回花果山后,打败了混世魔王,又到傲来国拿了些兵器武装猴兵。

但他对自己手中的破大刀很不满意,后经通臂老猿指点,迳到东海龙宫“借”兵器。

虾兵蟹将扛来一件件刀戟,都不能令悟空称意。

后来龙王依龙太太之言,把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废铁”――定海神针搬出。

只见上面写着“如意金箍棒”几个字,龙王告知悟空它能伸能缩,能大能小,甚是神奇。

悟空耍了一会儿,搅得龙宫翻江倒海,心中极为欢喜。

他又向三海龙王讨要了黄金甲、步云鞋和紫金冠,方才高兴地离开了龙宫。

  9.注:粉红字部分注意可作为填空题  石猴出世:东胜神洲傲来国海中有花果山,有一块石头受天地之灵气,享日月之精华,忽然有一日崩开,里面出现一只石猴。

该猴发现水帘洞后被群猴拥戴为王。

  石猴拜师:石猴为寻找长生不老的仙方,根据一老猴指点独自驾筏出门求学,师承菩提祖师,得名孙悟空。

悟空从祖师学得长生之道、七十二般变化及“筋斗云”。

一日,悟空受众人挑唆,变为松树,引起祖师不快,被逐出洞。

回到花果山,与占山妖魔厮斗取胜,带回被掳的众猴与物品,自称美猴王。

官封弼马温:悟空向东海龙王讨得(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

在幽冥界勾掉猴属在生死簿上的姓名。

龙王和阎王表奏玉帝,请伏妖猴。

玉帝知其厉害,便假意招安,派太白金星赴花果山招安悟空。

将其封为弼马温。

  大闹天宫:孙悟空因向东海龙宫借得“如意金箍棒”,又去阴曹地府,从生死簿上勾销自己名字而被告上天庭,玉帝招他上界做弼马温。

悟空嫌官小,打回花果山,树起“齐天大圣”旗号。

玉帝派十万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没有成功,便请孙悟空管理蟠桃园。

孙悟空偷吃蟠桃,搅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又盗食太上老君的金丹后逃离天宫。

玉帝令托塔天王率十万天兵捉拿悟空。

悟空打退了众天神。

观音菩萨举荐二郎真君助战;太上老君在旁使暗器帮助,最后悟空被擒。

悟空被刀砍斧剁、火烧雷击,甚至置太上老君八卦炉锻炼四十九日,依然毫发无损,还炼成火眼金睛。

玉帝请来佛祖如来,才把孙悟空压在五行山下。

  祸起观音院(大闹黑风山):唐僧悟空行到观音院,老住持为谋占唐僧袈裟欲纵火烧死唐僧师徒,悟空从天界借得避火罩罩住唐僧,火烧禅院。

黑风山黑熊怪趁乱偷走了袈裟,想开“佛衣会”炫耀宝物。

孙悟空追寻袈裟,大闹黑风山,不能取胜后去请观音菩萨帮忙,观音变作白衣秀士,劝熊怪服下悟空变的仙丹;最终观音收服了黑熊怪,悟空夺回了袈裟。

  10.盘丝洞斗妖:盘丝洞蜘蛛精七女妖把进来化斋的唐僧被蛛丝缠住。

悟空见蛛女们去濯垢泉洗澡,变饿鹰,叼走其衣。

八戒下水变成鲇鱼乱钻,然后现出本相,与蛛女们战斗,被蛛女用丝缠住。

悟空打死小妖,救下师父,七女走脱。

师徒们前行,来到黄花观。

观主正是蛛女们的道兄多目怪。

他用毒茶加害唐僧师徒,被悟空识破。

打斗中,多目怪胁下千眼齐放金光,罩住悟空。

悟空请来毗蓝婆菩萨,用金针破金光,才收伏多目怪——蜈蚣精及众蛛女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内容简介

我也很喜欢野外生存《岁月》和一些《最新野外生册》很好手斧男孩》,《冒险河》《猎杀布莱恩》,《寻找鹿精灵》,《一个人的冬天》这五本是一个系列都不错,强烈推荐《山居岁月》,写得非常好

第二本要专业一点,其他的是小说,文学性质要强一点

我的动物朋友作文380字

我的动物朋友今天我交了一个动物朋友,这个动物朋友就是“白孔雀”我还给它喂食那

那时候有一只白孔雀不知道我喂的是什么,所以就不吃。

可有一只孔雀可爱吃了

直到我走都盯着我,但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它才开屏

他的样子很高雅,看起来想贵妇人一样,他全身雪白,开屏的时候,毛上还带着一些绿毛和蓝毛,它的眼睛有点发蓝,它的头上还有雪白的关,嘴巴是红色的,开屏的时候就蹲下了。

它是我看见过的最美丽的动物

哈利·波特里写人的精彩片段

邓布利多:高大削瘦,和蔼慈祥,巫师气质突出 有飘逸的银白色(年轻时是赤褐色)长发和胡子(有几英尺长,可以束进腰带) 长长的有弯折的鹰钩鼻,好像折断过几次 半月形的眼镜 明亮湛蓝的眼睛,极具穿透性,目光常常是顺着鼻梁往下 手指修长,说话时经常把指尖对在一起 左膝盖上有疤痕,是一副完整的伦敦地图 写得一手细长的、歪向一边的、圈圈套圈圈的花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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