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光姐姐作文派.蓝色风铃的絮语》读后感怎样写300字
那一天,我到了购书中心.我被它那优雅的名字所吸引,就买了这本.这本书主要的过程就是阳光姐姐看了同学们的作文然后评价.大多数都是非常有童真童趣的作文,和一些有深度的作文,也有少数的小诗歌......里面最让我深受感慨的是:,里面有三篇文章:,,.我最喜欢,它的内容是:三年级的我性而骄傲,没有朋友,但自从区老师跟我谈话过后,我改变了很多,有了许多的好朋友.这篇文章很真实,也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只有用平等,真诚换来的友谊,才是真正的友谊.这个故事描述了无数的朋友(包括我).如果你与朋友互相猜忌,那你们不是一对真正的朋友.真正的朋友不会对你有任何的猜忌,你也不要对朋友有任何的猜忌.这样你们的友谊才会长存.祝贺你有真正的友谊!这本书,可以使你写好作文!
跪求,昆虫记第一章论祖传的赏析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
著名作家巴金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 作者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以人文精神统领在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虫性,人性交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
没有哪位昆虫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
若不是有为如此顽强的法布尔,我们的世界也就永远读不到一部《昆虫记》了。
说我们幸运,还有更深的道理。
法布尔之所以顽强,是因为他有着某种精神。
如果他放弃了,丧失了自己那种精神,这世界同样不会出现一部《昆虫记》。
昆虫记 第一章论祖传 人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和自己的性格。
有的时候这种性格看起来好像是从我们的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然而要想再追究这些性格是来源于何处,却又是一件非常非常困难的事情。
例如,有一天看到一个牧童,他正低声地数着一颗颗小石子,计算这些小石子的总数,把这当做一种消遣,于是他长大后竟然成了十分著名的教授,最后,他也许可以成为数学家。
另外又有一个孩子,他的年龄比起别的小孩子们也大不了多少,别的孩子们只注意玩闹的事情,然而他却不和别的小孩子们在一起玩儿,而是整日幻想一种乐器的声音,于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竟听到一种神秘的合奏曲子了。
可见这个小孩是很有音乐天才的。
第三个小孩,长得又小又瘦,年龄也很小,也许他吃面包和果酱时,还会不小心涂到脸上,但他竟然有他独自的爱好——喜欢雕塑粘土,制成各种各样的小模型,这些小模型被他雕塑得各具形态。
如果这个小孩子运气好的话,他将来总有一天会成为一名著名的雕刻家的。
我知道,在背后议论别人的私事,是十分让人讨厌的一种行为,但是我想也许大家能允许我来讲一番,并借这个机会来介绍我自己和我的研究。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与自然界的事物接近的感觉。
如果你认为我的这种喜欢观察植物和昆虫的性格是从我的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那简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因为,我的祖先们都是没有受过教育的乡下佬,对其他的东西都一无所知。
他们唯一知道和关心的,就是他们自己养的牛和羊。
在我的祖父辈之中,只有一个人翻过书本儿,甚至就连他对于字母的拼法在我看来也是十分不可信的。
至于如果要说到我曾经受过什么专门的训练,那就更谈不上了,从小就没有老师教过我,更没有指导者,而且也常常没有什么书可看。
不过,我只是朝着我眼前的一个目标不停地走,这个目标就是有朝一日在昆虫的历史上,多少加上几页我对昆虫的见解。
回忆过去,在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那时我才刚刚学会认字母,然而,我对于当时我那种初次学习的勇气和决心,至今都感到非常骄傲。
我记得很清楚的一次经历是我第一次去寻找鸟巢和第一次去采集野菌的情景,当时那种高兴的心情真令我直到今天还难以忘怀。
记得有一天,我去攀登离我家很近的一座山。
在这座山顶上,有一片很早就引起我浓厚兴趣的树林,从我家的小窗子里看出去,可以看见这些树木朝天立着,在风中摇摆,在雪里弯腰,我很早就想能有机会跑到这些树林那儿去看一看了。
这一次的爬山,爬了好长的时间,而我的腿又很短,所以爬的速度十分缓慢,草坡十分陡峭,就跟屋顶一样。
忽然,在我的脚下,我发现了一只十分可爱的小鸟。
我猜想这只小鸟一定是从它藏身的大石头上飞下来的。
不到一会儿工夫,我就发现了这只小鸟的巢。
这个鸟巢是用干草和羽毛做成的,而且里面还排列着六个蛋。
这些蛋具有美丽的纯蓝色,而且十分光亮,这是我第一次找到鸟巢,是小鸟们带给我许多的快乐中的第一次。
我简直高兴极了,于是我伏在草地上,十分认真地观察它。
这时候,母鸟十分焦急的在石上飞来飞去,而且还“塔克
塔克
”地叫着,表现出一种十分不安的样子。
我当时年龄还太小,甚至还不能懂得它为什么那么痛苦,当时我心里想出了一个计划,我首先带回去一只蓝色的蛋,作为纪念品。
然后,过两星期后再来,趁着这些小鸟还不能飞的时候,将它们拿走。
我还算幸运,当我把蓝鸟蛋放在青苔上,小心翼翼地走回家时,恰巧遇见了一位牧师。
他说“呵
一个萨克锡柯拉的蛋
你是从哪里捡到这只蛋的
”我告诉他前前后后捡蛋的经历,并且说:“我打算再回去拿走其余的蛋,不过要等到当新生出的小鸟们刚长出羽毛的时候。
” “哎,不许你那样做
”牧师叫了起来;“你不可以那么残忍,去抢那可怜母鸟的孩子。
现在你要做一个好孩子,答应我从此以后再也不要碰那个鸟巢。
”从这一番谈话当中,我懂得了两件事。
第一件,偷鸟蛋是件残忍的事。
第二件,鸟兽同人类一样,它们各自都有各自的名字的。
于是我自己问自己道:“在树林里的,在草原上的,我的许多朋友,它们是叫什么名字呢
萨克锡柯拉的意思是什么呢
”几年以后,我才晓得萨克锡柯拉的意思是岩石中的居住者,那种下蓝色蛋的鸟是一种被称为石鸟的鸟儿。
有一条小河沿着我们的村子旁边悄悄地流过,在河的对岸,有一座树林,全是光滑笔直的树木,就像高高耸立的柱子一般,而且地上铺满了青苔。
在这座树林里,我第一次采集到了野菌。
这野菌的形状,猛一眼看上去,就好像是母鸡生在青苔上的蛋一样。
还有许多别的种类的野菌形状不一,颜色也各不相同。
有的形状长得像小铃儿,有的形状长得像灯泡,有的形状像茶杯,还有些是破的,它们会流出像牛奶一样的泪,有些当我踩到它们的时候,变成蓝蓝的颜色了。
其中,有一种最稀奇的,长得像梨一样,它们顶上有一个圆孔,大概是一种烟筒吧。
我用指头在下面一戳,会有一簇烟从烟筒里面喷出来,我把它们装满了好大一袋子,等到心情好的时候,我就把它们弄得冒烟,直到后来它们缩成一种像火绒一样的东西为止。
在这以后,我又好几次回到这片有趣的树林。
我在乌鸦队里,研究真菌学的初步功课,通过这种采集所得到的一切,是呆在房子里不可能获得的。
在这种一边观察自然与一边做试验的方法相结合的情况之下,我的所有功课,除两门课,差不多都学过了。
我从别人那里,只学过两种科学性质的功课,而且在我的一生中,也只有这两种:一种是解剖学,一种是化学。
第一种是我得力于造诣很深的自然科学家摩根·斯东,他教我如何在盛水的盆中看蜗牛的内部结构。
这门功课的时间很短,但是能学到很多东西。
我初次学习化学时,运气就比较差了。
在一次实验中,玻璃瓶爆炸,使多数同学受了伤,有一个人眼睛险些儿瞎了,老师的衣服也被烧成了碎片,教室的墙上沾污了许多斑点。
后来,我重新回到这间教室时,已经不是学生而是教师了,墙上的斑点却还留在那里。
这一次,我至少学到了一件事,就是以后我每做一种试验,总是让我的学生们离开远一点。
我有一个最大的愿望,就是想在野外建立一个试验室。
当时我还处于在为每天的面包问题而发愁的生活状况下,这真是一件不容易办到的事情
我几乎四十年来都有这种梦想,想拥有一块小小的土地,把土地的四面围起来,让它成为我私人所有的土地;寂寞、荒凉、太阳曝晒、长满荆草,这些都是为黄蜂和蜜蜂所喜好的环境条件。
在这里,没有烦扰,我可以与我的朋友们,如猎蜂手,用一种难解的语言相互问答,这当中就包含了不少观察与试验呢。
在这里,也没有长的旅行和远足,以至于白白浪费了时间与精力,这样我就可以时时留心我的昆虫们了
最后,我实现了我的愿望。
在一个小村落的幽静之处,我得到了一小块土地。
这是一块哈麻司,这个名字是给我们洽布罗温司的一块不能耕种,而且有许多石子的地方起的。
那里除了一些百里香,很少有植物能够生长起来。
如果花费功夫耕耘,是可以长出东西的,可是实在又不值得。
不过到了春天会有些羊群从那里走过,如果碰巧当时下点雨,也是可以生长一些小草的。
然而,我自己专有的哈麻司,却有一些掺着石子的红土,并且曾经被人粗粗地耕种过了。
有人告诉我说,在这块地上生长过葡萄树,于是我心里真有几分懊恼,因为原来的植物已经被人用二脚叉弄掉了,现在已经没有百里香了。
百里香对于我也许有用,因为可以用来做黄蜂和蜜蜂的猎场,所以我不得已又把它们重新种植起来。
这里长满了偃卧草、刺桐花、以及西班牙的牡莉植物——那是长满了橙黄色的花,并且有硬爪般的花序的植物。
在这些上面,盖着一层伊利里亚的棉蓟,它那耸然直立的树枝干,有时长到六尺高,而且末梢还长着大大的粉红球,还带有小刺,真是武装齐备,使得采集植物的人不知应从哪里下手摘取才好。
在它们当中,有穗形的矢车菊,长了好长一排钩子,悬钩子的嫩芽爬到了地上。
假使你不穿上高筒皮鞋,就来到有这么多刺的树林里,你就要因为你的粗心而受到惩罚了。
这就是我四十年来拼命奋斗得来的属于我的乐园啊
在我的这个稀奇而又冷清的王国里,是无数蜜蜂和黄蜂的快乐的猎场,我从来没有在单独的一块地方,看见过这么多的昆虫。
各种生意都以这块地为中心,来了猎取各种野味的猎人、泥土匠、纺织工人、切叶者、纸板制造者,同时也有石膏工人在拌和泥灰,木匠在钻木头,矿工在掘地下隧道,以及牛的大肠膜(用来隔开金箔)工人,各种各样的人都有。
快看啊
这里有一种会缝纫的蜜蜂。
它剥下开有黄花底的刺桐的网状线,采集了一团填充的东西,很骄傲地用它的腮(即颚)带走了。
它准备到地下,用采来的这团东西储藏蜜和卵。
那里是一群切叶蜂,在它们的身躯下面,带着黑色的,白色的,或者血红色的,切割用的毛刷,它们打算到邻近的小树林中,把树叶子割成圆形的小片用来包裹它们的收获品。
这里又是一群穿着黑丝绒衣的泥水匠蜂,它们是做水泥与沙石工作的。
在我的哈麻司里我们很容易在石头上发现它们工作用的工具。
另外,这有一种野蜂,它把窝巢藏在空蜗牛壳的盘梯里。
还有一种,把它的蛴螬安置在干燥的悬钩子的秆子的木髓里。
第三种,利用干芦苇的沟道做它的家。
至于第四种,住在泥水匠蜂的空隧道中,而且连租金都用不着付。
还有的蜜蜂生着角,有些蜜蜂后腿头上长着刷子,这些都是用来收割的。
我的哈麻司的墙壁建筑好了,到处可以看到成堆成堆的石子和细沙,这些全是建筑工人们堆弃下来的,并且不久就被各种住户给霸占了。
泥水匠蜂选了个石头的缝隙,用来做它们睡眠的地方。
若是有凶悍的蜥蜴,一不小心压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去攻击人和狗。
它们挑选了一个洞穴,伏在那里等待路过的蜣螂。
黑耳毛的鸫鸟,穿着白黑相间的衣裳,看上去好像是黑衣僧,坐在石头顶上唱简单的歌曲。
那些藏有天蓝色的小蛋的鸟巢,会在石堆的什么地方才能找到呢
当石头被人搬动的时候,在石头里面生活的那些小黑衣僧自然也一块儿被移动了。
我对这些小黑衣僧感到十分惋惜,因为它们是很可爱的小邻居。
至于那个蜥蜴,我可不觉得它可爱,所以对于它的离开,我心里没有丝毫的惋惜之情。
在沙土堆里,还隐藏了掘地蜂和猎蜂的群落,令我感到遗憾的是,这些可怜的掘地蜂和猎蜂们后来无情地被建筑工人给无辜地驱逐走了。
但是仍然还有一些猎户们留着,它们成天忙忙碌碌,寻找小毛虫。
还有一种长得很大的黄蜂,竟然胆大包天地敢去捕捉毒蜘蛛,在哈麻司的泥土里,有许多这种相当利害的蜘蛛居住着。
而且你可以看到,还有强悍勇猛的蚂蚁,它们派遣出一个兵营的力量,排着长长的队伍,向战场出发,去猎取它们强大的俘虏。
此外,在屋子附近的树林里面,住满了各种鸟雀。
它们之中有的是唱歌鸟,有的是绿莺,有的是麻雀,还有猫头鹰。
在这片树林里有一个小池塘,池中住满了青蛙,五月份到来的时候,它们就组成振耳欲聋的乐队。
在居民之中,最最勇敢的要数黄蜂了,它竟不经允许地霸占了我的屋子。
在我的屋子门口,还居住着白腰蜂。
每次当我要走进屋子里的时候,我必须十分小心,不然就会踩到它们,破坏了它们开矿的工作。
在关闭的窗户里,泥水匠蜂在软沙石的墙上建筑土巢。
我在窗户的木框上一不小心留下的小孔,被它们利用来做门户。
在百叶窗的边线上,少数几只迷了路的泥水匠蜂建筑起了蜂巢。
午饭时候一到,这些黄蜂就翩然来访,它们的目的,当然是想看看我的葡萄成熟了没有。
这些昆虫全都是我的伙伴,我的亲爱的小动物们,我从前和现在所熟识的朋友们,它们全都住在这里,它们每天打猎,建筑窝巢,以及养活它们的家族。
而且,假如我打算移动一下住处,大山离我很近,到处都是野草莓树、岩蔷薇和石楠植物,黄蜂与蜜蜂都是喜欢聚集在那里的。
我有很多理由,使我为了乡村而逃避都市,来到西内南,做些除杂草和灌溉莴苣的事情。
《寻找鱼王 》里有什么好词好句
隐藏物品其实就是宝箱,宝箱里的装备远没自己打造的好.对于鬼界中传说的弓和剑真是不存在的.网上传的仙剑奇侠传4无上天机根据我玩的5边通观没出现过.所以应该是不存在的.下面是仙剑4的所有隐藏任务和任务的奖励.※任务名称-蜀中巨富 支线奖励:日辉晶魄1个。
好感度变化:增加天河对菱纱的好感度。
此支线分为三段。
一、陈州: 天河、菱纱在城东、弦歌台右下,布庄董广号对面的一辆马车处,遇到一名任性少年景阳。
景阳是当朝尚书家的公子,肚中草包,却自觉画技,文采卓然。
菱纱嘲弄景阳几句,景阳大怒,正要和菱纱拼一拼诗文,却被家里人招呼走了。
※触发期限:天河等人随怀朔、璇玑御剑至播仙镇后,此段不可再触发。
二、陈州: 城门附近的街边,景阳竟摆了一个字画摊卖画,围观者纷纷嘲笑他画的图丑。
天河、菱纱得知景阳的父亲被人陷害,丢了官位,且患上重病,没钱医治。
景阳虽任性,却有一片孝心,想要赚钱给父亲买药。
菱纱愿意先借钱给他,相约到宝气钱庄取钱。
三、陈州: 宝气钱庄内,菱纱依约借景阳五百两。
景阳认定菱纱不可能无缘无故帮他,一定是因为对他心存爱慕。
菱纱恼怒之下,提醒景阳十年后连本带利还钱。
景阳一口答应,说道士给自己算过命,景家虽然从文,可从他这一代往后数代,必有一人成蜀中巨富,所以这点小钱他根本不在乎。
景阳一厢情愿地留下定情信物后离开。
※任务名称-明珠有泪 好感度变化:增加天河对梦璃的好感度。
一、陈州: 天河在百炼清钢右侧的华宅里,看见梦璃和一位老者对话。
原来欧阳家的小姐多年前得了一种奇怪的病,从此长睡不醒,梦璃却觉得这不是病,事有蹊翘。
见过欧阳明珠之后,梦璃断定她被人下了咒,才会沉眠梦中。
梦璃施法进入梦中,只见一处风景秀美之地,欧阳明珠与一名男子在一起,似乎已经遗忘曾经的生活。
男子发现梦璃闯入,施展法术瞬间便将梦璃打出了梦境。
梦璃答应老者锺伯,若能找到咒阵所在,定会破阵救醒欧阳小姐。
※触发期限:天河等人随怀朔、璇玑御剑至播仙镇后,此段不可再触发。
二、狐仙居: 从即墨进入隐香山后,山道第一个岔路左转到底,可以见到一处法阵。
梦璃见阵便认出是禁锢欧阳明珠的咒阵,因而再次施法入阵,引男子露出破绽,好让等在咒阵外的天河挥剑破阵。
咒阵果然被破除,男子厉江流和欧阳明珠的生魂出现在梦璃、天河两人的面前。
而欧阳明珠也恢复了记忆,回想起厉江流正是残忍杀害自己父亲的仇人。
在欧阳明珠的质问下,厉江流说出事情的因果。
原来厉江流乃是南疆巫祝,被仇家陷害至满身脓疮毒伤,在陈州郊外真武庙,得欧阳明珠照料,因而对欧阳明珠一见锺情。
伤愈之后,厉江流受雇毒杀一名中原商人,未料他所杀之人,竟正是欧阳明珠的父亲。
厉江流因此施展咒术将欧阳明珠困於梦中,令其忘记现世之事,而和自己成为一对恩爱伴侣。
终於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欧阳明珠报复厉江流,毅然走出咒阵,魂魄飞散而亡,临死前,甚至不允许厉江流寻仇或殉情。
三、陈州 回到陈州欧阳家,锺伯告知欧阳明珠已经身故。
探望过欧阳明珠的遗体后,锺伯告知明日便要将小姐落葬,自己也要回乡去了。
※任务名称-五毒兽 支线奖励:银星晶魄10个、寒月冰魄5个。
好感度变化:增加菱纱对天河的好感度,梦璃对天河的好感度。
一、太一仙径 从昆仑琼华派前山大门离开,进入太一仙径后,没走几步就看见一只会飞的蓝色小兽,正和一只蛤蟆斗得不可开交。
天河见小兽长的粉嫩,认定它是会飞的猪。
於是上前将蛤蟆打跑,并打算把小兽带回去烤了吃。
近距离看见这头小兽,天河又觉得不够肥,打算放过它算了,未料这头小兽却缠上了云天河,一路跟著他到处走。
※触发期限:天河与玄霄结拜之后,此段不可再触发。
二、昆仑琼华派 带著这只会飞的猪一直回到昆仑琼华派天河房间门前,遇到菱纱、梦璃两人。
梦璃说出这只一直跟著天河的小东西乃是五毒兽,而菱纱看到这可爱的小东西、十分高兴。
梦璃则听明白小五毒兽的述——原来它感激天河从蛤蟆手中救下了它,而要认天河当老大。
天河不明所以,说出自己只是想烤了五毒兽来吃。
小五毒兽闻言大惊,哭著飞走了。
菱纱气天河吓跑了小五毒兽,而梦璃请天河答应自己,不吃这只小东西,虽然心里不情愿,但天河还是答应了梦璃。
三、昆仑琼华派 回到天河房中,看见床上不知甚麼时候多出了一堆亮晶晶的宝石。
正在纳闷时,小五毒兽从屋子的一角欢快的飞来,对著天河叫著。
由於听不明白它在说甚麼,於是天河喊来了梦璃和菱纱。
梦璃告知天河,小五毒兽希望天河不要吃它,带著它一起修炼,教它怎样变强大。
梦璃劝说小五毒兽一番,告诉它人和五毒兽的修练方法不同,不能一起修行。
小五毒兽伤心的飞走,并说等自己变强大了,再来报答天河。
※任务名称-夏螟虫 支线奖励:天仙玉露5个 一、昆仑琼华派 入夜,在五灵剑阁附近遇到怀朔一个人蹲在草丛中。
天河上前询问,怀朔说出自己要帮师妹璇玑抓一种名叫夏鸣的虫子,但是自己并不擅长抓虫,为此费了很大功夫,才抓到一只而已。
天河立即帮忙怀朔做了一个虫笼,轻松抓到三只夏鸣虫。
※触发期限:以上剧情只有在天河离开思返骨,第二次去禁地的琼华派夜晚才能触发。
二、昆仑琼华派 剑舞坪周围,梦璃和怀朔聊天,问起怀朔养的这些叫声好听的虫子。
怀朔说出璇玑不要这些虫子了,反而是自己觉得它们声音好听,舍不得扔掉。
此时璇玑来到,拉怀朔去承天剑台选剑。
怀朔感谢天河帮忙捉虫,送给天河一些天仙玉露,之后和璇玑一起离开。
三、昆仑琼华派(迷宫) 在昆仑琼华派升起之后的冰天雪地中,剑舞坪周围,原先怀朔居住的屋子外面,见到手握虫笼,已然死去的璇玑尸首。
紫英说出琼华派升起,灵气震汤,修行低微的弟子根本无以自保,同时怪自己当日没有带走璇玑而感到自责。
目睹眼前琼华派的惨状,天河等人心中十分悲愤。
※任务名称-偃师 支线奖励:散花天女5个 好感度变化:增加菱纱对紫英的好感度 ※触发期限:天河一行人从炎帝神农洞取得梭罗果、回到琼华派后不可再触发。
一、寿阳 寿阳,阳春客栈,见一打扮古怪的女子想用会动的木头老鼠和客栈老板换酒喝。
虽然客栈老板的孩子对会动的木头老鼠很感兴趣,但客栈老板并不愿意拿酒来换。
女子不满离开。
慕容紫英看著女子离去的背影,认出这名女子乃是自己的师叔。
天河闻言,想请紫英帮自己要一只木头老鼠,然而紫英摇头离开。
二、陈州 陈州,千斗酒坊二楼。
菱纱见紫英同一女子喝酒。
原来女子名夙莘,是紫英的师叔,紫英欲请夙莘回琼华派,因而请她喝酒。
菱纱听夙莘说话有趣,不由笑出声来被两人发现。
夙莘询问菱纱、天河两人的身分,三言两语之间与菱纱颇为投缘。
此时走来一名戴著面纱的魁武男子,菱纱笑问是否夙莘的相公,遭紫英斥责,而夙莘不以为意,只说这名男子名冷毅,的确可算是自己的相公。
此时冷毅在夙莘耳边说了些话,夙莘告知众人城外碗丘山有野兽伤人,紫英同夙莘於是出城救人,天河、菱纱也一起跟去。
三、碗丘山 进入碗丘山,果然遇到几名猎户遭野兽围困。
上前帮忙将野兽除去,却惊讶地看见冷毅的头掉在了地上
众猎户惊吓逃走,而夙莘叹了口气,回头将冷毅的头捡起,重新安上。
眼见这神奇的一幕,连紫英都免不了惊讶至极。
夙莘解释,冷毅乃是自己制作的机关人,所以才能把头安回原处。
紫英再次请夙莘回昆仑琼华派,夙莘只说自己多年来沉迷於机关术,仙术剑法早已荒废,不想再回琼华派。
夙莘将一只机关箱交给紫英,让紫英带回琼华派给她的师姐夙瑶。
紫英无奈,只得答应。
夙莘、冷毅离开。
四、昆仑琼华派 带著机关箱回到琼华派,至琼华宫,紫英单独进入,告知夙瑶,有关夙莘之事,并依夙莘之言打开机关箱。
从箱子中飞出一只机关鹰,张口以夙莘的声音说出,当年赌气下山,年少时在江湖上也吃了不少苦,后来遇到危险,被一位偃师所制 的机关兽所救,从此跟著那位偃师学习机关术,且沉迷於此。
夙莘认为山下的生活消遥自在,更适合自己,已决意不再回山。
看著飞走的机关鹰,夙瑶若有所思,做出将夙莘逐出门墙的决定。
※触发期限:天河一行人从炎帝神农洞取得梭罗果、回到琼华派后不可再触发。
一、昆仑琼华派 琼华派禁地,天河询问玄霄,除了寻找三寒气之外,还有甚麼可以帮忙。
玄霄沉思之后,说出后山醉花荫的凤凰花十分美丽,却有多年未见,请天河帮忙取一枝凤凰花枝。
二、醉花荫 从琼华派进入醉花荫,第一个岔路左转,天河欲折凤凰花时,女仙沐风忽然出现,说出自己乃是凤凰花仙,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来看此花,今日见到天河,忍不住现身相见。
沐风向天河倾诉,多年前曾有一对男女常常来此赏花,而沐风虽然心仪那位男子,却也知那男子心中只有她的师妹。
天河对沐风所说的情感之事并不明白,而沐风见天河心性纯朴,於是赠送天河一截凤凰花枝。
三、昆仑琼华派 回到琼华派禁地,天河开心地将凤凰花枝拿给玄霄,玄霄看著眼前的凤凰花,说出这是夙玉最喜欢的花,又叹道花落花开,然而逝去的岁月却再也无法挽回。
天河想再问一些自己母亲的事情,但玄霄心情却忽然怅然不已,让天河先行离去。
独自看著凤凰花的玄霄,陷入了无限的追思之中...... ※任务名称-魔剑 好感度变化:增加菱纱对紫英的好感度,天河对紫英好感度。
一、不周山 不周山,盘龙石阵,龙尾之下某处,一具白骨上插著一把样式十分古老的古剑。
菱纱伸手触摸,却被剑上的凶戾之气逼退,紫英施法,将剑上的凶戾之气压下,从剑中飞出一抹温和忧伤的剑灵。
剑灵自称小葵,告知众人此剑乃是不祥的魔剑,是古姜国太子龙阳护国而铸,只是剑未铸成,国已先破,小葵纵身跃入铸剑炉,令此剑天成,饮血无数。
菱纱惊讶,姜国是春秋时期的小国,以缝纫而闻名,但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小葵究竟在剑中待了多久,小葵自己也不知。
小葵虽鬼魂,却不愿投胎转世,一心要找到转世后的哥哥龙阳。
紫英说出自己可压制魔剑的凶戾之气,意欲带走魔剑,一来担心此剑落入不义之人手中,反而为天下带来灾难,不如寻找净化此见的方法,二来也是同情小葵遭遇。
小葵感激,称自己想要修炼成有形体,可是如今力量不足,修炼之时便会不知外物,除非紫英昭焕她,或是她感觉到龙阳的转世在附近,不然便不会出现。
紫英点头,将魔剑收入背后。
※任务名称-子矛之誓 支线奖励:血凝精10个、八味檀香散10个 好感度变化:增加菱纱对紫英的好感度,天河对紫英好感度。
一、酆都 酆都某处,见到菱纱同一道士打扮的男子说话。
男子自称道臻,施法帮菱纱驱寒,并赠送了一些丹药。
紫英从道臻的装束认出此人是蜀山仙剑派弟子,询问是否有需要帮忙的事情。
道臻只说此次下山并非为了除妖,而是为了追缉叛徒,追回失物。
二、狐仙居 进入狐仙居,看到道臻正与一男一女对峙,原来那男子名道闰,乃是道臻的弟弟,同时却也是道臻提起过的蜀山叛徒。
道闰与一女妖相恋,女妖生下一子,然而刚出生的孩子天生带毒。
道闰为了救孩子,起意盗取蜀山至宝赤雪流珠丹,触犯门规。
道闰请求兄长放过自己妻儿,自己愿意回蜀山派受罚,出乎意料,道臻却拿出赤雪流珠丹,说看在道闰诚心悔改的份上,将向长们求来的丹药送给他,但同时也将他逐出师门。
道闰感激不已。
天河、菱纱指点道闰夫妇去居巢国定居,紫英却追上离开的道臻。
在即墨海边,紫英指出道臻言语间的破绽。
道臻承认赤雪流珠丹乃是自己盗取,并非向掌门所求来。
为了道闰的幸福,他并不后悔,如今便要回蜀山领罚。
※任务名称-神秘水滴 在学会御剑飞行之后,若回到青鸾峰,进入石沉溪洞,会惊讶地发现洞中的怪物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神秘的水滴状生物。
难道是因为墓室被毁之后,躲在石沉溪洞深处的神秘生物们不得不跑出来了吗? 各位玩家有兴趣的话,不妨去找他们说说话。
参考资料:仙剑4游侠精华资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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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试卷日期那栏写着2018年10月21日,我大概是忘了已是深秋季节。
走过二十几个春秋,想想这些年下来,大考小考还真是考了不少试。
除了高考,其他的考试似乎都算不了什么。
但是我们仍旧会为了各种各样的目的,去奔赴一场又一场的考试。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的雄心壮志。
而此时我想的只是能考及格就好,千万不要再挂科。
试卷填满就好,至于答案是否正确也没必要那么较真,结局才是最重要的。
当考试进行到下半场,大多数人都停下了手中的笔,发呆或趴着,无聊地等着收卷。
但,我仍旧看见有几个考生还有条不紊、不急不慢地答着题,脸上满是认真和努力思考的神情。
大学以前的自己,不也正是这般模样吗?坚信、笃定、不服输,为着一个目标全力以赴。
而如今的我,好像连自己为什么要参加这样的考试都忘了。
难道我真的只是为了考及格,然后拿个本科毕业证吗?想起昨天在宠物店遇到的大爷,他看到中学校门外热热闹闹地站着许多人,便问我和旁边的女生:“你们一大早来这边干什么的?”我回答说:“考试”,大爷有些不屑地说:“考什么试呀,不去赚钱!考试有什么用,赶紧找个男生嫁了才是真的。
”我和旁边的女生对视着笑了笑,都不知道该如何去回答他。
如今想来:“女生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不会赚钱,没有一个好的归宿,等到年纪大了,就是一个笑话。
”这不就是普遍存在的社会观念吗?可是为什么婚姻是人生的必选项呢?难道我们就没有权利去选择一辈子单身吗?成功也好,失败也罢,那并不是我们去选择婚姻的理由吧,除非是因为爱情。
可是爱情本就是奢侈品,如果我们一辈子都遇不到,我们就该将就地找个人合伙过日子吗?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是互相嫌弃,互相折磨的,那倒还不如一个人过得精彩。
可是社会还是会给我们贴标签说,我们这一代自私自利,不负责任。
试问,我们连自己这一生都难以负责,又该以何去为别人的人生负责?我连自己的人生规划都没清晰,又有什么资格去考虑那些共同拥有的的未来?想要去看美美的风景,又要爬很远的山路,唉,只得步行。
索性买来背包,蓝色的裤子,乳白的牛仔鸭舌帽……,并不是不穿衣服的。
没买罢了。
拿必备的刮胡须一套装具,严格来说也不必备,因为留着胡须的年轻帅哥流浪在外,见过的人都说文艺。
那么这样说,必备的通信手机,也自然是可以不拿的了?装一条米老鼠毛巾,家用洗漱备件……重要的是,支付路途中消费的勇气,一些费用,必备,必备。
不可以说可以,不拿。
因为它能供我,在这个不是很吵的世界上安静的活着,“供我呼吸”,“供我这样的,准备离家出走“第一次就不要走太远了吧!一千多公里,听说我喜欢丽江。
我当然不会整月整月的消费时间,太贵了,倒不是花费不起,不愿意被人们发现罢了,会说我土豪。
我那么富有,谁说我土,我会不开心,所以考虑是在生命中行走,我一点儿都不马虎,相反,我慎重着呢,我知道每走一步,天色渐晚,我知道每一个款款走来的步子里,轻松或者自然?都是自己决定的,要给自己环境,让灵魂至少,自由。
我来到这个满是恋人的城市,便恋爱了,我心动不已,我说,走进古城小巷的转弯处,忽然落泪了,我着急的把它们赶回去,藏起来,匆忙之中,藏在浅浅的眼眶里,因为暴露在暮光,暴露在人来人往,我舍得让路人看到,一个流泪的男子走在街心。
我想起了好多事啊,百感交集,却怎么也想不起因为什么?也许,是童年记忆里失散了的友谊,也可能是因为,没有和主角当面说声再见,便草草结尾的,爱情故事。
一帧一帧如影像放映,快而悠长。
我路过小巷的店面,只见笑和热闹。
我路过寄明信片的屋子旁,远方有来信…这时,我想起了我也曾拆封,反复阅读过的故事,紧张而幸福。
为此,我也曾向心仪的姑娘誊写过钟情。
然后,转身再 一 一 告别。
我路过彩灯初上的酒家,醒着,醉着的人。
点一杯粉红佳人,我多想也醉一次,而不常是慎重地清醒着的。
那晚以后的凌晨,我忘了,我是醉是醒?却也独自地找到旅店,安然的睡去。
我喜欢众人的狂欢,却不擅长群居,所以我有我的孤独,浓烈而悠长,和任何人无关。
我跑到茶马古道,爬上爱情崖,我没有纵身一跃下,还好,在这么大的世界上,竟没有一个女子走在友情之上,与我同行。
沿途,走过很长的的桥,见过很清澈的溪水,回头发现,却也只和几个能说的上名字的朋友打了个照面,我太注重赶路,匆匆却错过路程上极美的景。
当我再重复的走在城市与城市的中间,走在傍晚的路灯,走在喧嚣过但渐渐安静,再寂静的街道,当我在经过麦香的田野,泥泞的小道,当我终于站在一个不知名的夜里。
这是一条沧桑的巷,风走过,月落过,雁飞过,只是我从未踏足过;有一道寂寞的街,花开过,雪飘过,星闪过,只是你从未来过。
走在寂寞的巷,老猫叫了几声,残花落了几朵,墙上留着紫薇的痕迹,轻轻地来,慢慢地看,乘着沙沙作响的风,去往风追逐的地方;泛着零零散散的舟,飘荡星空微皱的角落。
零落几声,是水过林间,涓涓细流,散入夜色,是雨落巷路,滴滴答答,似乎巷静了,恍如巷睡了,轻缓的呼吸吹着墙草,模糊的梦中遇见所爱,最为浪漫,最为含蓄;在无言的巷种,扬起一湾月色,把高高的墙涂上点点繁星,最为绚丽,最为纯真;眼过风雨,手拂霓裳,装点黄昏的彩霞舍不得夕阳,映画清水的树影褪去了婆娑,最为简单,最为平淡。
巷的风,淡入了画,巷的梦,写入了诗,轻轻走过,悄悄看过,无意瞥一眼惊鸿的颜色,随着巷口的老猫湮没在无声中,爱这巷,爱这楼阁,爱这轻缓的脚步,落在石板上的踢踏,喜欢看你的身影随我远去,目光牵着你的笑,飞洒的柳絮勾勒你的轮廓,在茫茫烟波中,你留下残红染了梅花,在渺渺云雾中,野鹤衔走你的身影,只在巷中。
漫步清孤的街,灯影碎了一地,星光落了一身,影子在明月中映的轻淡,迎着风,踏着歌,夜卷着衣角,哼着熟悉的小调,在拐角处遇见微笑的你,眼睛为你开窗,拨开清新的蔷薇,寻着这道有你的街,慢慢走,轻轻唱。
回转这街,流浪这街,一脚一步地靠近你,一眸一笑地看见你。
风微起,水微皱,雨送黄昏花易落。
街口的月在等候,街上的人在追逐,跟着一片月,带着一片花,随着风,听着雨,来往在街上。
还记得有这么一道街,灯笼罩着,雨飘走着,只有你我还未遇见过。
这条巷,这道街,鸟飞过,花落过有你的足迹,有你的身影,因为等候,所以巷连着街,因为了解,所以街有了巷。
我们都知道风会把雨吹入怀中,但是你知道吗,我需要走多少步才能在巷里遇见你的身影,在街上看见你的笑容。
这世间最长的情,是我提笔写你,那时花开灿烂,风华正茂,而你就在街巷里,听风看雨,笑意盈盈……扪心自问的答案,却仅仅只是想让自己与他人有一点点不同,让自己还有一点点坚持,能够不被潮流冲散,能够看清一些东西,能够知道该怎么选择。
偶然与朋友聊天,忆起那个鸿雁传书的年代,突然觉得无比地眷念。
那时候,我还在高中。
一个禁止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的年代,一个禁止买零食入课堂的时代。
那时候,周日下午没有课。
我习惯插一张公用电话卡,给家里人打个电话,然后折到卖书的摊铺旁边,拿一本书看,等到吃了晚饭,就去卖电话卡的阿姨那里看看有没有新出的邮票,一套一套地买。
很喜欢在一个宁静的下午,坐在窗边,有阳光透过窗户落在信纸上,一同落下的,还有握着笔的手的影子。
偶尔一声鸟啼,剩下的便只有横平竖直的沙沙的声音。
一直都觉得,能够给人写信,是一种幸福。
因为你诸多的心事,总有那个人愿意听,哪怕她身在远方,哪怕你们经久未见。
透过字里行间,透过薄薄的一张纸,你能够勾画她的样子,不单单是五官,还有那双眼里写这句话的情绪,那张嘴微微勾起的笑意。
何况,很多话,我愿意写下来,当着面,却怎样都说不出口。
很多心事,一句一句能够写进内心,不知不觉就已经倾吐,但对着手机,却总是流于表面。
记得高中的时候,每次封好口贴上邮票,都感觉自己完成了一件大事,将它投入信箱的那一刻,总会长舒一口气,然后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期待某次派邮件的大叔叫到我的名字,笑得像个满足的孩子。
而现在,很多年过去了,我有时候会翻出以前的东西看一看,那些信一直都在。
然后总是徒然生出一些惆怅,如今,不说已经没有愿意接收信的人,便是有,也万万不会再有等候期待的心情。
有电话,有微信,有QQ,有视频,有谁会惦记一封千里迢迢几经辗转却可能消息过时无用的信?以往,每每读到“驿寄梅花,鱼传尺素”这样的句子,总羡慕古人的深情。
千里遥寄一枝梅,惟愿君心知我心。
一诉相思与君伴,待话巴山夜雨时。
只是当时,好歹我也能附庸一把风雅,现在却只能看着回忆。
我时常有笑着问自己,为什么总是为一些过时的东西,为一些被时代抛弃的东西,让自己陷入两难的境地。
扪心自问的答案,却仅仅只是想让自己与他人有一点点不同,让自己还有一点点坚持,能够不被潮流冲散,能够看清一些东西,能够知道该怎么选择。
一直记得电视剧上的一句话,伤我至深:我没有梦想,所以不像你那么可怜。
而我,也没有什么梦想,只是有一个坚持。
可惜诗和远方,注定是一场奔赴孤独的旅程。
总会在某个时刻,遇见那么一个人,不知在那儿见过,却那么亲切,仿佛与之与生来便有者牵连。
彼此邂逅,没有奢求,没有渴望,就那么随意而处,记不得为何,要在某个时刻恍然若失的找寻她所有的痕迹,简简单单却总是陶醉不已。
然而,那浅薄的时光,留不住几多情深意浓,不知是谁忽然放了手,茫茫人海早已寻觅不见。
沿着一丝回忆的余温,满世界寻找,来来往往,不知不觉间,那个人的模样逐渐变得模糊。
身边与你一路相随的人,却越来越符合脑海间幻想的那一个人。
忽而明白,遗憾,往往总催促一个人更快的成长,让你明了,爱一个人的时候,容颜只是一张脸,而时光,容不下的恰恰却是一张俊美的脸。
时光总催促着一个人慢慢老去,不论是虚幻的朴素,还是真切的拥有,都决然抵不过朝去夕来的沧桑旧梦,总以为能把每一寸光阴写的圆满,无意间还是留下了弥补不了的遗憾。
一个人,不论爱的多么深刻,当你痛心疾首想要忘记,不是删除彼此的联系方式,亦不是谋划算计,而是彻底的离开你所熟悉的地方。
不是所谓旅游,不是所谓放纵,只要在最贴近生活的地方,看一看那些所求不多的劳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再复杂的情缘,终究不过相依相守,若非要预设许多条框,那算不得是什么爱,不过满足了身旁人羡慕的眼光。
爱一个的时间,只能是在一起的日记。
于我们,忘记只是一个过程,当一个人决定不爱,付出或挽留,只会把自己搞的愚蠢至极。
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喜欢一种在栅栏外傲然盛开的花,娇小的花枝上,大小不一的开着。
后来,方知这花便是最有名的格桑花,所求不过一块土壤,或肥或瘦,总可以在应该开放的季节,装点人间。
每一朵花,都在等待一个懂得欣赏的人。
或风雅、或附庸,平淡冷暖,浓香浅色,不过喜好不同。
如似,某天忽然遇见一人,惊艳绝绝,自惭形愧,试想一个怎样的人,方能幸得芳心。
后来,你偶尔看见她牵着一个人的手,百方打听,方知不过如此。
可是,谁又能否定她的眼光,不论未来如何,至少这一刻她喜欢,就那么一个理由——喜欢。
我们,都曾遇到过那么一个女子,想要用余生照她周全,可是终究少了一分可以牵手的机缘。
某个时刻,你看见她乐此不彼的为着另一个人,献出了所有却惨遭抛弃,她傻与不傻,无非几个局外人思索。
我们那么深刻的爱着,所求又是为何,不过希望眷恋的人,少一些委屈,多一丝幸福。
爱,往往就是傻,甘心情愿放下所有聪慧,做一个幸福的傻子;幸福,不就是奢求的所有么。
也许,世间也有那么一些痴人,傻傻的等待一个已经离开的人。
可是,离开了的何曾又会回来,不过借着一个痴情的谎言,把愚字写的那么认真。
一个人要离开,绝对不会因为冲动,若不是冲动,何必在原地等候。
哪怕上苍怜你,守得云开雾散,你等到的不过是已经在尘世间历练归来之人,而你等候的是记忆里的那一个人。
林徽因说:“志摩爱我,完全是一种浪漫的理想之爱。
他在自己身上发现了理想,就爱了。
若是自己嫁了他,他又在别的女人身上发现了那理想美的幻像,那时的自己便是现在的幼仪,爱情是浪漫的,婚姻是实在的”。
有时候,爱很容易,想要持续却很难,不是不再爱了,而是爱的深刻,却不知该往何处走下去,于是,放开了手。
喜欢,容不得半点幻想,若时时刻刻拿着幻想的一切,维持着彼此的情意,待幻想破灭,又该如何抉择。
喜欢,你漂亮与否,不过短短十年,爱的只是你一颗善良的心,若美的不得芳物,那是世间少有的妖精。
为人,怎能没有缺点,不过互相包容,彼此接纳,方得携手共进。
你在,不论多久,我亦相随;你走,不论多长,终会忘记。
一路行走、一路相随、一路铭记,一路忘记。
爱,在遇见的时刻忘记。
雨打碎了花的清梦,水中一点惊鸿下,圈圈涟漪起伏婆娑,叶在静默,花在浅唱;风踏破了窗上明月,灯前一盏墨香流溢,字里行间书写着雨的花语,轻扬一卷诗意飘荡,静守一纸浮生若梦。
我与雨有一段未了的情缘,爱上了雨的清灵,便拥入一山打落的残花,看清风时过,摘走枝上梅花,就喜欢这样的安静,坐在窗前,放下笔上的杂念,抛开红尘的繁苦,有风吹面,静心而听,雨的欢声在迷离中闯进了一片的残红,风的脚步在恍惚中擦肩而过,闲时倚窗,煮一杯茶在雨中酝酿,洒墨,笔落,一花凋落,一花重开,如此幽静美雅的景色能藏在我的画吗?静时撑伞,漫步走在细雨中,微凉,迎面吹来不是风,渐冷,恰逢路边花溅雨,如此情趣能隐没在我的眼中吗?石板上一抹青痕随了雨,枝头上一盈羞红淡了雨,又来了啊,风中送来的幽香落满了衣裳,是空谷的味道,是静兰的雅韵,是风雨的馈赠。
淡淡的雨色,幽幽的烟波,在转身中变得平淡,在回首中面对孤独,人生如花的痕迹,短暂而盛华,岁月如雨的声音,沉默而清狂,在雨中漫步,在风中仰望,不怕得失成败,不畏爱恨情仇,只想和雨有一场近距离的约会,落满的繁花被风扫成了诗行,窗上的纸鹤被雨浸透了岁月,人在雨中变得无味,是水的清灵,是林间踏访山客的脚步,心沉淀在有味的人生中,爱中尝到甜蜜,恨中尝到辛辣,悔中尝到苦涩,总是在一场场雨中认清自己,总是在一阵阵风中放手自己,雨的花,总有不一样的吧,或许在墙角的娇红,或许在枝上的春红,或许在你眼中的姹紫千红。
我是雨中清欢客,人来人往随风过。
爱上雨,爱上风,亲吻雨的轻柔,拥抱风的飘逸,我追求的是残花开落的瞬间,虽败犹荣,我期待的是风雨飘摇的时刻,有所陪伴。
在茫茫雨雾中穿花寻路,折梅悠处,平静如初;在渺渺烟波中泛舟提灯,吹笛数声,挽留清风。
风中的雨,渐渐淡了,雨中的风,慢慢轻了,随着雨,随着风,最惬意之事不过看雨煮茶,静享悠然,跟着雨,跟着风,最悠闲之事不过听风折花,乐意味浓。
《天蓝色的彼岸》800字读后感
《天蓝色的彼岸》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
这本书的主人公只不过是一个12岁的小男孩,他在一次不幸的车祸中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于是小小的他在另一个世界漫步时,想起了出门前与姐姐雅丹的对话:你会后悔的
你会后悔你说的话的,鸭蛋
我要是在哪天死了,你保证会后悔的,我们走着瞧我这次可算是恨上你了,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但她却说:你放心吧,我不会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赶快走,永远别在叫我鸭蛋
然后现在他真的死去了,他多么希望他没有说出那句话之前为姐姐做更多的事。
他挂念着自己的爸爸、妈妈、姐姐、老师、他最好的朋友皮特、甚至是他喜欢的女同学杰莉.达肯斯。
他是多么,希望能对他们再说,一次抱歉,却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心声,但是他现在却处于另一个世界那里的灵魂,都只有一个目标一一去往蓝天的彼岸。
直到他碰上一个叫阿瑟的幽灵,他们结伴来到了人间来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和爱。
这是一本适合在我们这个年龄看的书单纯,清新,温暖的文字教会,人们学会关爱珍惜生命,唤起人们内心深处最美好的情感呈送给人们内心深处真切的感动和最伟大的爱,在不可抵挡的人性光辉中,感悟生命和死亡。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利克斯.希尔他在这本书中告诉人们:决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你睡觉之前绝不能生气或敌视任何人,特别是敌视你所爱的人,因为你有可能今天晚上一躺下,明天早上就再也起不来了…… 在这本书中,还提到了一本书名叫《死亡》,书的末段说:"到如果我们只热爱生命而不死亡,那是因为我们并不真正热爱生命,这种说法绝对没错。
"我认为这句话说的不错,从我们在妈妈的肚子里开始我们便有了生命,有了一个新的开始死亡是在结束,我们的一生,也是另一个一生的开始。
人们总是在死后,才发现他们生前用尽全力想追求的东西,在死后却变得一文不值。
我读完这本关于蓝色彼岸的书,觉得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区别,其实就是他们对待死亡的态度,他们如何面对死亡的命题,决定了他们会如何选择对待生命的方式。
就是如此。
我相信这种说法也不会有错。
所以这本书的意义,不仅仅是对孩子,它的简单、简朴的道理,一样适于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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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00字十篇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7读了《追风筝的人》有感_600字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
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
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
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
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
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
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
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
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
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
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
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
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
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那段美丽而残忍的友谊_250字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哈桑为你追来了那只蓝色的风筝,虽然付出了某种沉重的代价,但这真的很棒,不是么
“他只是个哈扎拉人。
”你闭上眼睛,然后听到自己说。
“我想我无法再面对哈桑。
” 于是你把自己崭新的手表与阿富汗尼钞票塞在了哈桑的毛毯下面,你大概想不到他会承认他做了一场子虚乌有的偷窃。
你说你能够想象他们两个在那间昏暗的斗室里面如何的掩面哭泣,哈桑恳求阿里不要揭发你。
那么我认为哈桑是幸福的,他也是不幸的。
他的内心一片坦荡,从来不做令自己愧疚的事情,他成功的用自己的一切守护了你。
离开后他至死没有再见到你,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与你有着同一脉血缘。
“他只是个哈扎拉人。
”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我再没有见过令一本像这样动人心弦的书。
犯错。
错过。
然后用一生去寻找救赎。
阿米尔。
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_《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1100字 再次看到风筝时,已然是七月。
绿草如茵的空地上,几个人在放风筝,脸上的笑容宛若夏日雨后的天空。
我坐下,神思有些困倦。
不知是睁眼之时还是闭眼之时,我望见一片瑰丽的苍穹,灿烂的云朵中是成片的风筝,如同飞鸟。
远处,放风筝的人伫立,追风筝的人奔跑。
一切都如此熟悉。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句《追风筝的人》中的对白此刻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意识到周围的一切都是一场梦境。
我在延续着一个梦,一个《追风筝的人》的梦。
那晚霞的移动荡漾着我的眼睛,那风筝的弧线激扬我的心神。
感动与欣慰,害怕与无助,心酸与悲凉,这本书字里行间带给我的是如人生百味般的悸动。
是什么得以有这样大的力量让心灵颤抖
那质朴的语言敲响的到底是怎样一种伟大的乐律
阿富汗,一个在曾经在我印象中只有战火纷飞的地方。
而《追风筝的人》却为我呈现了一个真正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情谊的国土。
阿米尔和哈桑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是那样幸福。
虽然身份与种族的差异不时扰乱两人的友谊,但是谁也无法忽视这之中令人艳羡的美好。
然而,这样一个美好的开头,冥冥之中注定会有一个令全文发生转折的岔路口。
阿米尔和哈桑在当地的斗风筝比赛中取得了胜利,狂喜中,哈桑要去追那只被割下的风筝。
那一刻,我仿佛预感到了之后的事情,我听到我的心中大呼“不要去
”……可是,我只是一个看客。
我只能一页页翻下去,看着阿米尔走街串巷寻找着哈桑,看着哈桑被一群不良少年施暴,看着阿米尔在这重要的岔路口选择了胆怯……当那只风筝坠落,阴影扫过白雪上斑驳的血渍,我知道,坠落的不仅是风筝,还有阿米尔与哈桑之间一整个过去,连同快乐与悲伤。
那时的我想,如果是我,我会挺身而出吗
如果阿米尔当时用自己救下哈桑,他们之后又会如何
我不知道。
这世界没有如果。
但我知道,阿米尔在他尚且年幼人生中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而正是这一错过,将用他的一生来补救。
我们的人生究竟禁得起几次这样的错过
人生竟是这样坚强而又脆弱
无尽的痛苦让阿米尔逼走了哈桑。
而同时,阿富汗的战火也开始燃起。
阿米尔随着父亲逃到了美国,背离了战火却始终无法背离对哈桑的自责和愧疚。
终于,在朋友的指引和劝导下,阿米尔冒着生命危险回到阿富汗,拼了命从塔利班手中救出哈桑饱受折磨的儿子索拉博。
而此时的哈桑早已死在了塔利班的魔爪下,阿米尔能为昔日友人所做的,就只有为他可怜的孩子找回一颗心,一颗过去的心,一颗未来的心。
这心,又何尝不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的延续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为索拉博追着风筝。
那风筝究竟是什么
到底谁才是追风筝的人
这两个问题一直伴随我到最后。
我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我知道,这问题阿米尔已经明白了,我也已经明白了。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
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
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
可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担起责任,鼓起勇气,翻过千山万水,跨越艰难险阻。
我相信,我的风筝一定会在某座山的后面等着我。
睁开眼睛,声旁依然是碧绿的草地。
放风筝的人越来越多,阳光在各种风筝下投下细碎的光斑。
夏意正好,此时的我仰望天穹,仰望天穹上的风筝,嘴角的弧度悄然上扬。
呐,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等候花开、无声_《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1400字 所有的曾经都是经过虚伪蹒跚过来的。
花开,一个美丽却虚幻的词语。
稚嫩的梦想守护着那脆弱的生命。
我的花儿啊,在绚烂盛开中,结束了一生无声的命运。
结局是…… 花儿永远都是渴望着得到赞美,可是被淹没的花海里很难寻找到他们的身影。
默默付出,用花香去渲染那奋斗的感慨,没想到等待他们的只是无情的雨水。
甚至……那痛苦的背叛。
摘下面具,他们都是天使的化身。
今天无意在茫茫书海中寻找到了一本书,这本书,正是我朝夕期盼的心声。
或许,很少有人能够真正理解一个平凡人的痛楚。
我会相信命运,我更相信自己可以改变命运。
而这本书却告诉我了一个注定的命运。
在冗杂世界里的纷繁,习惯了一切的美好,如今还要再次温习那些支离破碎的情感,想挽救,只因为愧疚…… 这本书的名字是《追风筝的人》,可能因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太坎坷,所以我无法用一颗平静的心,一颗享受的心去品味这本书真正的韵味,品茶或许不适合这本书真正的意境。
而这本书真正带给我们的是那种境界。
让自己融入进了那个纠结的故事。
去用心评价每一个人物带给自己的种种思考。
我想,这本书最好的地方在于它不做作,让读者真正的感受到来自异域的不公。
我带着满心的沉重,静静的融入到了那一个世界里,那是一个被人遗忘,却容易受伤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富家公子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的故事。
这两个人物也是这本书的主要人物。
哈桑总是百依百顺的对待阿米尔。
可是阿米尔为了博得父亲全部的爱,甚至不惜背叛哈桑。
最后哈桑在阿米尔的背叛下,和他的父亲离开了服务了很多年的地方。
他们的付出,没有得到任何的奖赏。
留给他们的只是无尽的遗憾。
或许吧,遗憾还没有结束。
甚至是一辈子的事情,谁也无法知道他们的遭遇……在别人眼中,他们不仅是仆人,还是不同种族的人类,被别人歧视的种族。
数年以后,阿米尔的父亲带着阿米尔从喀什布到了美国。
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
而阿里和他的儿子哈桑仍留在阿富汗。
后来,阿米尔的父亲和阿里都相继到了另一个地方天国。
阿米尔也有了他的家庭和事业。
而哈桑也有了自己安逸的生活。
或许是出于良心的不安,阿米尔又重新开始寻找哈桑。
当寻找到哈桑的时候,没想到哈桑却意外丧生,留下的只有不满1岁的孩子。
阿米尔十分愧疚,故事还没有结束,后来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让阿米尔原本愧疚的心变得无法原谅自己。
或许吧,正是这个秘密让哈桑唯一的孩子得到了好的照顾。
或许哈桑和阿米尔这种背叛与友爱纠缠的感情正是感动读者的线索吧
不想用自己的感觉过多的去发表自己的想法。
毕竟我没有经历过,是无法体会作者写这篇文章时的感慨。
读后的感觉真的很压抑,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水,洒满了背叛与友情,告诉我们的是珍惜与信任。
我只想说,在背叛的世界里,不管友情还是亲情都是不堪一击的。
雨过之后,没有人能记得在背叛的面具下是怎样一张流着泪的脸颊。
花开的世界里,尔虞我诈让我们受过伤,流过泪,骄傲过,虚伪过,或许,没有一种良药能让我们默默无闻付出一辈子。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
可是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太多的是非让我们的身心过度疲惫。
还是得放下包袱,平静的来面对一切的得与失。
就算被谎言蒙在鼓励,我们也要坚强的面对生活,这是我们最初所追求的,不是吗
花开,还是会枯萎。
太多的美好瞬间只是一两秒的时间,我们必须去珍惜。
就像哈桑一样,一生不抱怨,守候那个最初的阿米尔,就算死了也不知道那个秘密。
可是,我想他应该不曾后悔为阿米尔做的一切。
我想,无声的世界也是有美丽的故事。
他完美的诠释了一个平凡人的世界。
我们应该知道我们的命运会比哈桑好很多,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岁月里。
在这段平静的岁月里,我们更应该用静心去为别人着想。
我们无法达到哈桑的境界。
可是哈桑的境界正是我们所追求的…… 结局是阿米尔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也是这本书的秘密,当知道这个秘密的时候,你是否和我一样感到……等候花开,却无声,静心的世界永远比喧闹的世界少一些虚伪……心灵的救赎_读了《追风筝的人》有感_600字 一本书的美好,最好能让人想到童年。
在我们都是孩子的时侯,在大家以一种无知而期盼的眼神迎接未来的时侯,在我们一天天自豪地长成大人的时侯,总有一些事不容我们忘记。
那些美好的不负责任的错误和自以为是的小纠纠,无论多久,都尾随成长,永不相忘。
还记得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打碎了邻居家的花瓶,确仗着自己已能说会道而邻居家的孩子还不能利落说话而硬说不是自己,并以为真得能瞒天过海。
还记得一次两个小朋友闹翻了打架被老师训斥,我违心的告诉老师是那个比我小的孩子的错,原因是我也害怕那个大个子的孩子日后找我麻烦。
而不顾那个小朋友哭着离开。
还记得妈妈说和我一起张大的小孩有很严重的病而不让我和他玩。
我就刻意的躲避他,他总是拿很多的好吃的来唤我出去玩,久而久之,我会不耐烦的说,你走吧,我不要和你这个病人玩耍。
然后我看着他迟疑着慢慢离开我家的小院,出门的时侯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因为读书的关系,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穷乡僻壤,来到了城市开始完全不同的生活,逐渐淡忘了家乡和那些一起玩耍的伙伴。
远离了童年的无知。
这就是小时侯的简单直白的自私和毫无顾及的伤害。
多年以后,早已是相隔遥远,只是我依然不能释怀,依然不能原谅。
虽然他们可能已忙碌的忘了这些,再次见面后是完全与以前的隔离。
我们毕竟不是当初的彼此。
追风筝的人讲述一个善良,惭愧,自救,安心的故事。
复杂的让人不相信的现实,在喀布尔长久笼罩的混乱中,发生着动人心魄的故事。
那是在苦难中提升的至为保贵的美。
追风筝的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机会。
当我们已长大,足以面对一前的时侯,在U个人学会自我省悟的时侯,看到这本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为了灵魂的安宁,我们应该去找回,应该去挽救。
那么,有理由相信,作者确是给了我们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要我们去求赎。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_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
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也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己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
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
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
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
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
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
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
“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
而成年的阿米尔,一直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
他知道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在那,袖手旁观。
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
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因为他知道: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
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应该是另一种样子,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
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
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悲剧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
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通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不过,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
我一直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3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
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
《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知道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
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
更享受拼搏的过程
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
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
“我不在乎,我能等。
那就像酸苹果。
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
”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
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直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
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
做人应该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
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
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弃。
一切事情都由自己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
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
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
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
追风筝的人,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美好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
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
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面对,这一次,不再逃避。
在路途中奔跑,我追。
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追风筝的人》_800字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那狭长的走道,两边的书如同数不清的树,掩映着这条窄窄的路。
眼前突然出现一幕日出,一片朝霞,那种欢快乐观的金黄,那种温暖温馨的橘黄,那种心旷神怡的粉紫,那种摸不透的深紫,当然还少不了清新纯洁的白色……男孩,奔跑着的男孩,他牵着,牵着风筝线
上面还有风筝,摇曳着的风筝
这本书的封面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重要的是它的名字,那么富有哲理,那么让人遐想不断,——追风筝的人
我捧着本书,脑袋里浮想联翩,我,随着风筝越飘越远,游离了世界,忘记了自己。
我带回了这本书,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进入作者笔下那温馨的阿富汗
过了没几天,我就把这本书看完了,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富家少年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
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力,却发现一个惊天的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令阿米尔痛苦不堪。
这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让我潸然落泪;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我赞叹不已的同时提心吊胆;阿米尔和哈桑的亲密友谊让人感动…… 阿米尔,真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哈桑,忠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他们俩的友谊,更是他们俩共同拥有的,最宝贵最宝贵的财富
但令人想不到的是,他们的友谊竟如此脆弱,就如同他们所放的风筝一样,消失在茫茫天际。
当时那个时代,有的种族卑微,有的种族高尚,但是,不同的种族都有着不同的理念,人们信任自己种族的领袖,依靠自己种族的伙伴,令人始料不及的是,种族之间发生一点点小小的摩擦,使人民受到了极大的压迫,现实变得紧张残酷。
人们所信任的领袖,到最后,却引导人们去害自己
情节曲折啊
这本《追风筝的人》写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努力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的传统与风俗。
这是值得瞩目的一部作品,这是非比寻常的一部作品,这是极为动人的一部作品,这是扣人心弦的感人作品,他是睿智并发人深思的一部作品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意味着什么,勇敢地追吧
你一定能够成为那个追风筝的人……读了《理想的风筝》有感_300字 天上繁星点点,代表着每一个人。
那闪烁的光,代表人生路途,是理想赐予他发光的力量,是乐观给予他重新发光的动力。
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一只载着理想放飞于广阔蓝天的风筝。
文中的刘老师,虽然身残,但志不残。
他抱着对生活的爱与追求,抱着乐观开朗的性格,笑着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一天又一天地活下去,向我们成功地展示了生命力顽强的一面。
也许我们的生活是残酷的,但命运却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生活虽然是残酷的,可路是人走出来的。
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逢生。
当你被父母或老师批评时、当你面对生活的坎坷时、当你站在生活的风浪面前时,你是否想过:这是生活在考验你;你是否高高地昂起头、挺起胸膛迎击过风浪
你是否向生活的风浪展示过你灿烂的笑容
努力吧
同学们,既然生活赋予我们健康的身体,就让我们一起欢笑着放飞手中那承载着我们远大理想的风筝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