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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字的研究英文读后感

时间:2014-03-28 08:44

求一篇 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的英文读后感 1000字

读《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有感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

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

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主要内容,要简短

在阿富汗服役,因为受伤回到了伦敦,经人认识了福尔摩他俩合房子。

有一处宅子里面死人了,福尔摩斯根据痕迹判断出了死者是服毒而死,而且判断出了凶手的大致特征,譬如身高、体型等等,墙上的血字是德语的“复仇”,是凶手写下来混淆视听的。

不久,这个死者的私人秘书也死了。

最后福尔摩斯查出来了凶手是一个马车夫,他用凶手丢在现场的戒指引凶手出来。

这个叫做侯波的凶手杀了这两个人,是因为:这两个人原来是摩门教长老的公子,看上了侯波的未婚妻,把侯波的未婚妻强娶到手,还杀了侯波未来的岳父大人。

侯波就一直跟踪他们然后杀了他们。

最后在审判来临之前,侯波因为什么血瘤爆裂,死在监狱里面了。

查看全部2个回答血字的研究全本免费看,追读小说的神器,全站免费!海量小说同步更新,全站免费阅读!十万书库等你来看!全站无广告青岛神策科技有限公司广告 火山岩生物滤料厂家「宏勋矿产」免费寄样品 全国当天发货火山岩生物滤料厂家认准「宏勋矿产」自有矿产,加工销售为一体,年产值300万吨,库存充足;「宏勋矿产」主营黑色火山石,红色火山石,火山石板等;质量优,价格低,欢迎来厂参观河北宏勋贸易有限公司广告 相关问题全部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案件,简单用100字左右介绍一下, 写读后感用,紧急谢谢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

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

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31 浏览10812017-12-16福尔摩斯 血字的研究这集它是怎么破案了的!? 好的必追加50!!!!很简单 福尔摩斯通过在那个屋子里的一系列检查,得出了凶手的外貌:“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

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

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

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

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

” 因为福尔摩斯推断出当时只有两个人进入房间,而马车还停在院子外,这就说明那辆马车是凶手的(意思就是凶手是马车夫),然后过了几天(这几天包括华生在报纸上等寻物启事,福尔摩斯跟踪“老太婆”……) 最后福尔摩斯派贝克街小分队去马车公司(记不得怎么称呼了)找到外貌符合上面推断的车夫,然后和雷斯垂德将他一举拿下

这是过程

至于你说的“侯波在前文中我没看见被提到阿”其实提到了,福尔摩斯去询问那天晚上值班的警察时候,警察说他从屋子里出来看见一个酒鬼在唱歌,这酒鬼就是侯波

写了这么多,我敢肯定是正确的,加分吧59 浏览2440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要简短的主要讲述19世纪末一位住在英国伦敦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室友兼助手约翰·华生医生一起侦破各种苏格兰场官方侦探无法处理的各种疑难案件。

绝大多数的故事,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师的角度叙述的。

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柯南·道尔一共写了四篇长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

最早写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2]的《血字的研究》, 以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

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The Strand)上的一系列短篇小说连载,共包括《冒险史》、《回忆录》正续 [3] 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利平科特杂志》的编辑看到这篇小说后,邀请柯南道尔继续写一篇关于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

1890年问世的《四签名》,客观上反映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逐渐地,夏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的著名人物。

柯南·道尔连续写了6个短篇故事:《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及《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903年44岁,柯南·道尔终于在《空屋》中安排福尔摩斯归来,并完成13个短篇,1905年结集成《归来记》。

《恐怖谷》是他第四部长篇,于1915年完成。

1917年结集的《最后致意》收录8个短篇,由于故事背景充分结合了当时政经情况 ,推出后轰动一时,许多人甚至以为真有其人其事。

1927年发表的《新探案》是他晚年最后一部作品,共12个短篇;此后柯南·道尔“安排”福尔摩斯到“英国南部乡间隐居,专心研究养蜂事业”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尔摩斯探案集30 浏览37482019-06-12福尔摩斯 血字的研究 每章主要内容 好的话 我会加分 谢谢

每章哦

1、作者认识歇洛克福尔摩斯;2、作者试图查明福尔摩斯的身份;3、来了一封警方求助信,劳列斯敦发生一起惨案;4、经过现场调查,福尔摩斯确定了凶手的体型,并去案发当晚值班的警察兰斯家做记录;5、福尔摩斯将现场拾到的一枚戒指刊登在报纸失物招领栏,却引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据福尔摩斯试图跟踪,却遭失败;6、福尔摩斯继续追查,警察葛莱森却称抓到了“凶手”(抓错人了),与此同时,警察雷斯垂德报告另一人与一家宾馆被杀,已死去多时;7、福尔摩斯并没有去现场,而是向众人展示自己的调查结果,过了一会儿将乔扮马车夫的凶手骗到家中缉拿归案;8、凶手的供词;后面就是讲凶手的往事了;最后、总结13 浏览647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重要情节第一部1878年,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在修完军医专修课程之后,被派往印度在诺桑伯兰第5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

在迈旺德战斗中,华生被一粒捷则尔枪弹击中肩部,他的勤务兵摩瑞救了他的命。

后来华生由于伤病被送回英国进行修养。

华生的经济状况渐渐不能承受他在河滨路上的私人旅馆昂贵的花费。

他打算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找一所便宜的住处。

就在他开始寻找住处的时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意外地碰到了小斯坦弗。

小斯坦弗是他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

他告诉华生,有一个叫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人也正在找住处。

正是小斯坦弗,他介绍福尔摩斯与华生――这对伟大、不朽的朋友最初相互认识了对方。

华生初次见到福尔摩斯,他正在做一个关于潜隐血液检验的试验。

福尔摩斯只是不经意地一瞥,就对华生说“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

”随后,他告诉华生,他看中了一套在贝克街上的房子。

只是租费较贵,他希望与人合租。

贝克街211B号寓所――福迷心中的圣地就这样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福尔摩斯告诉华生,他是一个顾问侦探,并写过一篇叫《生活宝鉴》的文章。

葛莱森请求福尔摩斯帮助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

伊瑙克·J·锥伯被发现毒杀于那里的一所空房子中,在他的尸体旁边,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

候波返回那所房子去寻找戒指,却发现栾斯已在那里。

候波装成醉鬼,并因此逃脱被抓获。

候波雇用一个“老妇人”去领取戒指。

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追击,但“老妇人”在他的眼皮底下从马车中逃脱。

葛莱森以锥伯谋杀案嫌疑犯的罪名逮捕阿瑟·夏朋婕。

因为锥伯曾对爱莉丝有过不礼貌、不检点的行为,而阿瑟发誓要对他进行报复。

锥伯被杀案发生后,斯坦节逊一直没有返回过夏朋婕太太的公寓。

两天后,发现他被杀于另一家旅馆。

在现场的在窗台上,发现有一个装有两粒药丸的小盒子。

凶杀案发生在旅馆三楼,凶手是通过一架搭在窗口的梯子进出现场的。

福尔摩斯将一粒药丸的一半喂给了一只快要死去的老狗,结果什么情况也没有发生。

但当他将另一粒药丸的一半喂狗之后,那只狗当即死亡。

一个出租马车的车夫被叫来收拾箱子,当他弯下身子准备工作的时候,福尔摩斯突然极快地用手铐将其铐住,并向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宣布――他已经抓获了凶手,杰弗逊·候波

第二部那是1847年5月4日,约翰和露茜,犹他州迷路的一个马车队之中仅剩的两位幸存者,在濒临死亡的时候,被正向盐湖城进发的摩门教救获。

后来,为了生存,他们被强迫加入了摩门教。

随着时光流逝,12年后,费瑞厄通过辛勤的劳作终于成为盐湖城最富有的人之一。

露茜也长大成人,婷婷玉立、婀娜多姿,被称为“犹他之花”。

但费瑞厄却一直保持单身生活。

候波路过盐湖城,正遇上露茜身陷惊牛群,随时有生命危险。

候波不顾自己的安危将她从牛群中解救了出来。

候波告诉露茜,自己的父亲是费瑞厄在圣路易城的老朋友。

后来,候波与露茜坠入爱河。

候波要离开去内华达开采一座银矿,临别时,露茜答应,在他二个月后返回时就与他结婚。

卜瑞格姆·扬来拜访费瑞厄,告诉他露茜必须嫁给摩门教两位长老的儿子――锥伯和斯坦节逊――之中的一个。

费瑞厄打算逃离犹他州,并通过一个马车队给尚在内华达的候波带去消息,告诉他所发生的一切。

候波设法将露茜和费瑞厄带到一处安全的地方。

但是,在候波去狩猎的时候,他们被追赶上来的摩门教徒抓获。

费瑞厄被当场杀死,这一天是1860年8月4日。

露茜被押回并被迫与锥伯结婚。

不到一月,露茜就憔悴、抑郁而死。

候波曾试图通过伏击杀死锥伯和斯坦节逊,但他们的防卫很严密,一直无法下手。

他返回内华达等待机会。

但由于种种变故,直到5年后,他才得以重返盐湖城。

他进行化装侦查,却发现摩门教派曾发生了分裂,锥伯和斯坦节逊早已经拿着所有的钱财离开了犹他州。

候波跟踪他们横穿美国,然后到了欧洲,最后一直追到了英国。

他随身带着两粒外观相同的药丸,一粒剧毒,另一粒无毒。

为了生存和跟踪方便,他开始在伦敦做出租马车车夫。

终于他有机会将喝得烂醉的锥伯带上自己的马车,并将他带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一幢空房子。

在那里,他让锥伯从两粒药丸中挑选活命的机会,锥伯挑到的是有剧毒的那粒。

这一天已经是1881年3月4日了。

随后,候波抓住了斯坦节逊,但斯坦节逊拒绝进行挑药丸游戏。

在斯坦节逊反抗的过程中,被候波用刀刺死。

候波患有主动脉瘤,这个疾病使他有严重的鼻出血。

候波的主动脉瘤在被捕后的第二天破裂,这样他便在接受法庭审判之前死于牢房中。

关键词是:戒指,药丸8 浏览78137评论亚久津捷2围观大神级回答

zhuozijun2妈呀 抄死我了,这样也叫简洁啊= =夺民剪刀腿1是霍普吧,笨蛋,警察查看全部37条评论评论两句37382下一条回答被赞2次精彩推荐血字的研究全本免费看,追读小说的神器,全站免费!海量小说同步更新,全站免费阅读!十万书库等你来看!全站无广告青岛神策科技有限公司广告 血字的研究_马上阅读_全本免费看_免费看血字的研究_七猫免费小说app,只提供免费小说,各类型都有,满足你的阅读需求!看免费小说,就选七猫!上海七猫文化传媒有..广告

求血字的研究内容简介,也就是帮忙概括主要内容~

伊瑙克·J·锥伯被发现毒杀于那里的一所空房子中,在他的尸体旁边,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

候波返回那所房子去寻找戒指,却发现栾斯已在那里。

候波装成醉鬼,并因此逃脱被抓获。

  候波雇用一个“老妇人”去领取戒指。

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追击,但“老妇人”在他的眼皮底下从马车中逃脱。

  葛莱森以锥伯谋杀案嫌疑犯的罪名逮捕阿瑟·夏朋婕。

因为锥伯曾对爱莉丝有过不礼貌、不检点的行为,而阿瑟发誓要对他进行报复。

  锥伯被杀案发生后,斯坦节逊一直没有返回过夏朋婕太太的公寓。

两天后,发现他被杀于另一家旅馆。

在现场的在窗台上,发现有一个装有两粒药丸的小盒子。

凶杀案发生在旅馆三楼,凶手是通过一架搭在窗口的梯子进出现场的。

一个出租马车的车夫被叫来收拾箱子,当他弯下身子准备工作的时候,福尔摩斯突然极快地用手铐将其铐住,并向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宣布――他已经抓获了凶手,杰弗逊·候波

求800字历史读后感。

300字英语读后感。

范文一我翻开书册,好像面对着汹涌澎湃的大海,历史的浪潮滚滚而来。

民族的文化,在这里凝聚;民族的精神,在这里显现。

我阅读,我与历史人物共席对话。

我阅读,我和时代风云同声呼唤。

我思,我问:是谁推动着历史的车轮

我掩卷沉思,我若有所悟。

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有多少英雄豪杰匡扶正义,有多少志士仁人追寻真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屈原,“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李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他们为着民族利益呕心沥血,他们为着民族尊严而献身成仁。

他们是民族的英雄,他们在为民族的生死存亡而战

然而,这就是答案么

历史,就是英雄好汉的演兵场吗

伟人的话在我耳旁回响: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

是那些无名的平民,在大泽乡揭竿而起,在虎门湾引水销烟……是那些朴实的百姓,将心血熔炼成兵马俑,用汗水铸就万里长城……是的,是人民的意愿造就了英雄,是人民的力量推动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我感慨,我赞叹,那些威名远扬的英雄豪杰,因为他们演示着人民的壮举,所以他们才在历史的画卷上书写浓重的一笔;那些流芳百世的志士仁人,因为他们呼喊着人民的心声,所以他们才在历史的柱石上镌刻下深沉的印记。

当我翻到书卷的最后一篇“武昌起义的炮声”,已是华灯初上时分,电视里正在热播连续剧《走向共和》,屏幕上正在演绎着慷慨悲凉的壮剧。

从鸦片战争开始,中国人民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无数仁人志士苦苦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

武昌起义的炮声,宣告了封建王朝的灭亡,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今天,亿万中国人民,正以新的风貌跨入了新的世纪。

全国人民豪情满怀、信心百倍,在实现强国富民,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大踏步地奔向全面小康的伟大目标。

这就是历史前进的方向,这就是当今历史发展的动力。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全国各族青年,代表着我们祖国和民族的未来,代表着我们事业兴旺发达的希望。

”作为新世纪的青年,我们决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

这就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读了《上下五千年》,我们对自己肩负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体验。

范文二《上下五千年》是一本集我国发展史、重大历史事件及名人简介为一身的优秀儿童读物。

通过阅读《上下五千年》使我了解了伟大的祖国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中华民族是一个有悠久、灿烂文化的民族。

了解祖国的过去,才能更加热爱祖国的现在和将来。

在我国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发生过许多有意义的事件,涌现出优秀的人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到现在,大约有四千多年的历史,通常叫做“上下五千年”。

因为炎帝族和黄帝族原来是近亲,后来又融合在一起,所以我们也常常把自己称为炎黄子孙。

我还了解到原始人一开始不知道利用火,东西都是生吃的,生吃植物果实还不算,就是打来的野兽,也是生吞活剥,连毛带血的吃,到后来才发明了用火。

我还了解了荆轲刺秦王的壮举;办事公平,执法严明,受到当地百姓称赞的好宰相狄仁杰;为世界医学界做出卓越贡献的明医李时珍;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著名诗人李白、白居易;大贪官和砷;大发明家祖冲之;女皇帝武则天;发明了地动仪的著名天文学家张衡;姜太公钓鱼;尧舜让位;大禹治水;第一个皇帝——秦始皇等等。

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

中华民族向来以勤劳勇敢智慧著称于世。

我们的祖先们,创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我们民族的优秀代表——许多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科学家、艺术家,不少民族英雄、起义领袖,都以他们的业绩和成就,为民族的历史画卷增添了光彩。

重温五千年历史,使我们每个炎黄子孙感到自豪。

我想,我们读者正是抱着这样的深厚感情,喜爱这本书的。

历史是不可能重复的,但历史又是一面镜子,这似乎是古往今来都承认的道理。

在这部书所收集的故事中,我们不难找到一些有借鉴的东西;在一些优秀的历史人物身上,我们也可以找到某些思想品格和道德情操,至今仍有一定教育意义。

范文三中华上下五千年》这部书上迄三皇五帝的远古时期,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历史皆有史,一以贯之,详细的展现在了我们面前,让读者明白,中华民族这五千多年,是如何走过来的。

这本书中,在所有人物中,有很多我喜欢的,比如:大军事家孙膑、能屈能伸的刘邦、大诗人李白等等。

最让我佩服的人物就是唐朝宰相狄仁杰。

狄仁杰被武则天任宰相以后,以荐贤任能而闻名于世,经他向女皇举荐而被任用,最后成为公侯将相者有数十人之多。

最让人敬佩的是他内举不避亲,敢于推荐自己的亲人为官,这也是很多人所不敢做的。

传说,有一天武则天要宰相狄仁杰物色一个尚书郎人选。

狄仁杰毫无顾忌地推荐了自己的长子狄光嗣。

武则天采纳了他的意见。

任命狄光嗣为地官员外郎。

狄光嗣到任后,非常勤政爱民,不贪不暴,得到多方面的赞扬。

武则天知道后,非常高兴地说:“狄仁杰不避嫌,敢于举荐自己有真才实学的儿子为官,这才是将相之德啊!” 同时,如果他的孩子为官有不正的地方,他也绝对不庇护,予以惩罚,非常地公道。

狄仁杰的次子狄景晖,初为官时比较谨慎,然而随着官位的不断晋升,就变得不能约束自己。

特别是升任魏功参军以后,更是行为放荡,贪财好色,欺压百姓,激起当地群众的严重不满。

身为宰相的狄仁杰察觉后,断然罢免他的官职。

很多大臣都为狄景晖求情,希望狄仁杰给儿子一个改错的机会。

但狄仁杰坚持贬子宫职的态度不变,并教育儿子说:“贤者当举,贪暴当罚。

这是用人之道,兴邦之法。

” 参考资料:我搜索了三篇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英语读后感——读《夏洛特的网》有感(2008-12-21 14:11:44)标签:杂谈 Impressions after reading Charlotte's WebCharlotte's Web is a wonderful and entertaining book, which written by E B.White. It mainly talks about the friendship between a spring pig and a spider.A spring pig, just a simple pig wants to see the winter snow. But it should be killed at the Christmas dinner. The pig lived in the farm, where also lived many other kinds of animals, such as horses, cows, geese, a rat and a spider. And who is Charlotte ? It is the spider. At first, when the little pig came into the house, other animals didn’t like him, except a spider. She asked him be quiet so that she could work hard at night, and she would like to make friends with the pig. It made the pig so happy that he had a nice sleep. And then they became good friends. The pig told the spider that his dream, then the spider promised that she would help him to make his dream come true. In the way she made some miracles to make people know the pig cannot be killed. At last, the pig saw the winter snow but the spider died. However, the pig knew the spider was always living nearby him.The spider said that she wasn’t the maker of those miracles but the pig was, because of the friendship, the great friendship. It is so moving.So remember we also can make miracles as long as we make more friendship with others. Let’s make the world more friendly, more harmoniously.How to make friends with others? What should we do about it? I think the spider, Charlotte , has given us a good example. In order to stop the pig, who named Wilbur, from being killed at Christmas dinner, Charlotte has the idea of writing words in her web extolling Wilbur's excellence, such as “some pig”. Thanks to Charlotte 's efforts, Wilbur not only lives, but also goes to the county fair with Charlotte and wins a prize. Charlotte ’s action holds the point of view that it is widely accepted that helping others and doing others good should be encouraged. That means it is a great pleasure to do others a favor when they are in trouble.I can’t agree more with the spider’s action, because I felt pleased and satisfied at heart every time when I managed to help others. Sometimes anyone in society may get stuck and need assistance, and at this time people around shouldn’t be mean to do them a favor. As a consequence, to construct a harmonious society, the demand of the spirit of helping others is restless. As long as we put our heart to help others, we will make more friends with others.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make a harmonious society.

一篇关于战争的读后感或观后感。

350字以上

巴斯妇之一“Sir,29号入口又有闹事的游行队伍过来了。

”带着金框眼镜的女秘书桑德拉攒紧了修长的眉,看着屏幕中拥挤着的各色横幅伴随着高举着的牌子下熙熙攘攘躁动不安地涌动着的人群,扭头不意外地发现自家上司仍然忙碌于实验根本没有在意她在说什么。

小小呼了口气,努力不让自己的目光停留在画面里那些醒目的大字上,她觉得是时候让博士思考一下怎样解决这些以无意义的方式破坏自己嗓门的骚扰者了。

桑德拉扭动着她迷人的身躯款款走到她亲爱的上司面前,毫不留情地夺下博士手中泛着奇怪颜色的试管,习惯地看到后者明显注意力在她手上的试管而非她性感的身材,露出的像哈士奇一样湿漉漉的眼神,混杂了祈求与困惑不解。

“Sir,你已经重复这个实验三百次以上了,我认为我们不妨坐下来喝杯咖啡,顺便下午茶点也能弥补你自早上起就可怜巴巴地空虚着的胃。

”她把试管随手挂到一旁的架子上,抱胸盯着面前消瘦的穿着白大褂的中年人,他的五官还算端正,唯一的缺憾是嘴角到左鼻翼有一道像猫胡子一样的疤,使得本来颇具魅力的面庞变得莫名的喜感。

“咖啡因会对我的脑细胞正常工作有影响。

”男人紧张地看到自家秘书的嘴角抽动了一下,“所以……”“得了吧,sir。

”桑德拉指指屏幕,屏幕上已经开始集体呼喊口号的家伙们让她庆幸自己一开始就把声音关掉了,“你打算怎么解决这个。

”博士震惊而为难地搓了搓干巴巴的手:“又……来了

桑德拉,你说要是政府当初没有拨那么大一笔钱到这个项目的话……”“你也知道是‘又’一次啊。

”黑皮肤美女扶额,“如果当初政府没有拨款,我相信博士你会到处借钱然后如今在最破烂的贫民窟里面继续钻研这个项目,说不定还没出结果就饿死在下水道边上了。

”辛辣的讽刺从薄唇中吐出,但是男人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说话方式,只是尴尬地笑了笑随后落寞地低下头:“他们怎么不明白呢,这项实验一旦成功就能拯救整个国家……”桑德拉知道“他们”指的是在入口嚣叫着还我们生活费的粗鲁的家伙。

“因为现在衣食无忧的是我们,不是他们。

”她似乎想起了什么,话语中带着些心酸苦楚的味道,沧桑的气息似乎引导着过去辽远的回忆。

眼前似乎闪过了邻家男孩皮包骨头却张大嘴巴的灿烂笑容,伴随着小小葬礼上孤独而单调的哭丧声,又幻化成渐渐远去的人影、纷乱的赤裸的双脚、脏兮兮的头巾、装着浊水的空酒瓶、脸上堆满岁月沟壑的妇女张嘴急促地呼吸露出的残缺泛黄的牙。

真是,够了。

桑德拉觉得自己今天不太正常,果然是入口血红色的饥饿二字刺激了她的视网膜,让眼睛也变得莫名的酸涩起来了呢。

她取下眼镜深吸一口气,不去看她崇敬的那个像个孩子被饭菜噎住了一般不知如何言语的男人。

屏幕上的人流该死的刺眼。

“可是,也许是我的自私吧,又或者是有什么莫名的力量催促着我。

”博士突然发话了,羞涩地笑着,结结巴巴的话语中掺夹了些莫名其妙的语法错误,“总之呢,我很想很想,并且有这个自信在有生之年完成这个研究,来为这个国家,为这个国家的人们做些事。

花了很多钱是没错啦,但是是没有办法的,是必须得付出的代价。

总感觉如果不继续下去就会不安,觉得自己为了悠闲的生活放弃了做些力所能及之事的负罪感……”他语无伦次,一句话颠来倒去地说,直到热泪盈眶的女助手把他紧紧抱住,“相信我,桑德拉。

会有结果的,一切都会好的。

”“Sir,你这个人真是聪明的要命,又蠢得可爱。

”闷闷的声音自埋在博士胸口的脑袋响起,“问题不是你说的那些就能解决的……不过,我会在你身边,至少现在。

”“好啊。

不过,桑德拉,我好像有点呼吸不畅。

”美女助手松开了她僵硬的上司,开启了29号入口的扬声器。

“尊敬的客人们,或者说,尊敬的闹事者们。

”她清清嗓子,扬起一个颇具魅力的笑容,“我想我们并没有条件邀请你们进入实验室就坐,但是我们尚且还有足够每人一个的面包当做你们辛苦的报酬。

但是对于你们所抗议的事实,我们无能为力,因为我们正在为我们几年,或者几个月,或者几天,或者几小时,或者几分钟后那承载巨大喜悦的狂欢而筹备。

科学从不是引起社会失调的原因或者催化剂,它只会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但是这些方法的探寻,需要时间。

”黑皮肤美女满意地看到人群渐渐平静了下来,心知这番话不能平息根源的怒火,但她已做了她能做到的全部。

“所以,请耐心一点。

一切,都是为了最高的利益。

”温和的男声为这段话做了个总结,博士看着他那来自苏丹的女助手。

  巴斯妇之二坎特伯雷故事集看到这里,本人有些疑惑了。

Knight翻译为“武士”,Chivalry 翻译为“”实在是让在下有点无法接受。

就好像友人从外国带回一精美工艺品赠与在下,不释手把玩许久,却发现座底屹然印着大大的三个单词“Made in China”那样的愕然。

相对“骑士”,“武士”也许会更容易让中国人接受,且Knight也的确有“武士”的意思。

不过在这篇文章中,这样的归化翻译是否会有些过头?如若不知原文,且对西欧文化了解甚少,这样的翻译岂不会给人“这个朝圣者是日本人”的感觉?毕竟就本人看来,“”已深深根植于之中了。

还有一处就是“出道”二字让本人有种奇怪的感觉,虽然在中,“出道”有——方言,指年轻人走上社会,能独立工作和——这层意思,但毕竟在现实里用得不广泛,故觉得这么翻译略有不妥。

不过,有些地方不去深究也并不影响正确理解和顺利阅读,因此从整体意义上来说,这个译本还是很有价值的,比较真实流畅地传达了作者的本意。

这也就为本人接下来的文字和分析提供了一个较科学的基矗整本书看下来,最大的感言是——乔叟这厮太油菜了(油菜=有才)!且不论他的写作是采用十音节“双韵体”(后来发展为著名的‘英雄双韵体’)的抑扬格诗再加上两篇散文,光是看他塑造的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就足矣。

从高贵的骑士到贫贱的农夫,从尊荣的女修道院长到口无遮拦的巴斯妇,各行各业各个阶层,无一雷同。

他们的语言,行为,外貌,无一不反映了14世纪英国的社会现状。

他们并不是生活在远古字里行间的虚构人物,而是活生生地存在于那个时期甚至是现在的,我们身边的普通人。

客店老板和乔叟自己在整部故事集里可算是特殊的存在。

正是由于热情豪爽的客店老板提出的建议和乔叟这个文学家的记录,这些朝圣者的故事才得以流传。

客店老板算是个穿针引线掌管全局的人物,风趣幽默,聪明又不失严谨,懂得在最恰当的时机说出最符合环境的话语。

乔叟一直默然,一度被人忽略甚至忘记他的存在,但最后他那个梅利比和他夫人慎子的故事,着实给本人留下了印象深刻。

骑士的故事反映了那个时期典型的骑士精神和骑士恋爱观。

两个落难皇子爱上了敌国皇后的妹妹,最终反目,酿成悲剧(虽然某些方面来说算是圆满结局)。

年轻美貌的贵族女子,没有任何肉体接触的“柏拉图”式恋情,为了心爱的女子决斗,和爱神Venus的争战……典型的骑士传奇。

最后的结局又隐隐透露出只能用爱去换取爱,而不是用武力。

管家(田产经纪人?)的故事讽刺报复了磨坊主,因磨坊主讲了个讽刺木匠的故事(仅为推测,因乔叟并未写出该故事),而管家以前是个木匠。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法院差使和游乞僧的身上,两个人相互以故事讥讽打压对方。

却让读者从中看出二者半斤八两,都是以各种手段讹骗百姓钱财的骗子。

他们故事的结局里,法院差使成为魔鬼的奴隶,游乞僧则受到了生平最大的羞辱。

律师用了散文形式,讲述了一位信心十足的公主康丝顿司的曲折故事。

这位公主的美貌与信心成正比,她因在耶稣基-督的面前称义而备受神的怜悯。

两次婚姻虽都遭受婆婆的迫-害,并受到魔鬼的攻击,但神的使者一直在保守这个圣洁的女子,最后的结局也算是苦尽甘来皆大欢喜了。

巴斯妇这个人物不可谓不是对传统的大挑战,她在故事前说的序言尤其精彩。

她的五个丈夫,她的贞操观,她的婚姻观……每句话都是对这个男权主义至上社会的质疑与挑衅。

正如她说 “假如史书由女人来编纂的话,如教士们保藏在经堂里的那么多,她们所记的男人的罪恶,恐怕所有亚当的子孙,都偿还不清”一样,她对男人的态度是带轻蔑的,她认为的婚姻中唯有女人掌控一切才为美满。

她的故事也充分说明了这一切。

当骑士最后决定把一切主权交给妻子,让妻子有选择的权利时,婚姻才进入最美好的状态,这位妻子也就成为了年轻美丽,又忠诚又温柔的好妻子。

学者的故事语言优美逻辑清晰。

格莉茜妲虽然出生低贱,却有着无尚的美德。

她美丽,温柔,顺服,谦卑,孝顺,智慧,忠贞……具备一切贤德女子应有的品质。

她屡受试炼,却一直缄默不言忍受苦痛,仰望信靠神。

因此,她得到了她应得的幸福。

可是,乔叟在末尾的诗篇却让本人疑惑。

他呼吁女子们不要用谦逊封住自己的舌头,而是要牢牢掌管治家大权,保护好自己的利益,用舌剑和忌妒降伏男人,尽量行事放浪,任由男人去震怒、断肠与抽泣!也许是乔叟在说反话,也许是他倡导妇女解放的宣言?商人的故事则反映了商人自身的婚姻不幸。

冬月老人和他年轻漂亮的春月夫人,这样的搭配本不合理(个人意见),也无怪乎春月红杏出墙了。

女人老是欺骗男人,折磨男人,商人大概是想表达这样的情感,可读者们到底能读出些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侍从的故事似乎还没有完成。

“鞑靼国的”让在下小小地穿越了一下。

看看创作时间,也许这个故事真是元朝的传说呢~动物的拟人化也做得很到位,让本人一度真把那只雄鹰看成了负心的花-花-公-子哥。

自由农的故事简约而不简单。

爱情,忠诚,慷慨,宽容……这些要素交织在这几人中间,让人看到了人所应行的美德。

要勇于付出一切去追求自由的爱情,也要尊重做妻子的忠贞和做丈夫的守义,鼓励宽容。

这些就是自由农想表现出的新思潮。

医生和女修道士都提到由于罪孽横行,导致了美好事物的死亡与毁灭。

但他们要表达的意思都是善恶终有报,罪恶必被审判,美善必被尊荣。

柔顺女子的头颅,敬虔孩童的歌声,这些都纪念了无故为义受逼迫的人们。

至于赦罪僧,比起刚才提到的两个死去的孩子来说,实在是一个罪孽深重彻头彻尾的大骗子!更可怕的是,他坦然承认并兜售自己的伪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他虽说了个关于死神降临到贪财者身上的劝世寓言,自己却比任何人都更爱财。

他表面神圣,实际做着种种见不得人的勾当!乔叟成功地刻画了这样一个虚伪的僧人形象,把他对当时教会的不满与讽刺发挥得淋漓尽致。

同样的讽刺也体现在船手(shipman)的故事里,那个叫约翰的僧人利用人心的软弱,骗了商人,还诱骗了商人的妻子。

接下来是重头戏,乔叟亲自出常抛砖引玉地先讲了篇关于托巴斯先生的韵文诗,被打断后继而又讲叙了一篇散文,说了梅利比先生是采纳贤德妻子慎子的忠言,又是如何在内人的斡旋下与仇家和好。

这篇散文相当长,本人分了好几次才读完,但可谓是受益匪浅。

这篇故事的主题可以说与很相似,都是些教导人智慧处世,培育人道德品质的话语。

梅利比先生的妻子与女儿遭到他旧仇人的迫-害,女儿重伤几乎活不成了。

这时候,带着愤怒、贪婪、急躁的梅利比先生召集了很多人为他出主意。

结果不言而喻,他们决定用同样的方式报复,越快越好。

慎子夫人虽也悲痛却没失去理智,她不卑不亢地向丈夫尽心规劝,把事情的因果关系分析得头头是道。

她是顺服的女人,却不是盲从的女人,她用智慧、敬虔、宽容与理性为她自己和她的丈夫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同时也用最平和的双赢方式解决了该事件。

虽然故事标题是,慎子夫人却俨然成为了我心目中的不二主角!书中并没有任何关于她的外貌描写,可她的人格魅力感染了读者,使她成为了本书中最美的女人。

接下来是僧士的短篇悲剧故事集萃,似乎都是六音步韵诗。

从路西法的堕落到克里萨斯的死亡,哀唱着一个又一个身居高位却因犯罪或疏忽而被命运打击的人们。

可惜仅仅是故事的复述,僧士并未从中发掘出教诲人的新知识。

女修道院长的教士讲了个关于狡猾狐狸和虚荣公鸡的动物寓言故事。

这可算得上是乔叟的杰作。

虽是个老瓶装新酒的故事,乔叟却使现实与寓言完美结合,上演了一部生动活泼的喜剧,可谓雅俗共赏。

说点题外话,看到这篇故事,本人不禁想到了的短篇里那段关于公鸡与男人的对比:“公鸡有很多老婆,但这都经过了这些母鸡的一致认同,他们生活得快乐幸福,所以公鸡没有做错什么。

而人类娶多个妻子却是通过一种强迫的手段,而女人们却对这种法定特权无能为力。

这么说来,人类的地位远低于公鸡。

”不愧为讽刺文学的高手。

第二个女尼也是一个虔诚的殉教故事,圣女和殉道者的精神和令人动容。

唯一让在下感到遗憾的就是故事的发展和转折有点奇怪,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寺僧的乡士,说实在话这位在下实在不清楚到底是谁,因为引言里貌似没有提及到他,而且对比了下英文的目录,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个单词与之对应。

总之,这个乡士和他的老板寺僧翻脸了,把他老板干得那么些坑蒙拐骗之事全给抖了出来,让人看到了一副貌似神圣正派实则卑鄙无耻下流的丑恶嘴脸。

伙食经理(粮食采购员)那个乌鸦的故事则教导人们守住自己的口舌,有时即使是事实也不一定要全说出来,鲁莽的舌头会割断一切,甚至是一个人的生命。

这也正应了《圣经》上的教训——生死在舌头的权下,喜爱它的,必吃它所结的果子(箴18:21)。

最后是牧师的故事。

这是位地位底下的农村牧师,只有他是真正虔诚的教徒,任何事情都以身作则。

他所说的故事也并不是故事,而是一篇冗长的散文体教诲词,据译者介绍原版本有九十三页。

故译者并未全文译出,仅作了全篇的内容概述。

大抵是在解释人类的罪孽、上帝的救赎,以及认罪的圆满境地。

纵览全书,本人对乔叟高超的写作才能膜拜无比。

可以说他熟悉中世纪欧洲文学的所有类型,且能够熟练运用每一种文学类型的技巧来写出优秀的故事。

《坎特伯雷故事集》作为乔叟在生命的最后15年里创作出的作品,其内容和技巧上都达到了他创作的顶峰。

乔叟对英国诗歌的贡献也使他被誉为“英国诗歌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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