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会写莫纳·辛普森悼词读后感,,500-800字、
乔布斯传展示了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的个人创业经历。
这个活在自己想象世界里的奇才,虽经历过各种挫折,但他那无所畏惧的个性使他一直努力实践自己的理想与价值观。
回顾个人电脑数十年的发展历史,让人感到有趣的是,其中的许多大腕都与大学“有仇”:无论比尔·盖茨,还是戴尔,或者苹果电脑的总裁史蒂夫·乔布斯都没有读完大学。
但他们凭借自身的努力不仅赢得了个人事业的成功,更改变了整个世界的生活方式、改善了无数人的生活。
乔布斯是一个私生子,早年被养父和养母收养。
少年时代,他有缘结识了不少电子工程师,从而对物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大学期间,乔布斯认识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伙伴沃兹,后者是一位电脑天才。
两个人在求学期间联手研制成功了免费偷打长途电话的装置“蓝匣子”,并由乔布斯负责推销出去。
这次合作,不仅让他们尝到了经济上的甜头,更促使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976年,年仅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成立了一家电脑公司。
这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苹果公司。
他们的事业,是从设计制造第一块电路板开始的,并因此积累了第一桶金。
1980年,苹果公司在华尔街上市。
一夜之间,乔布斯成为一名年轻的亿万富翁。
之后,随着企业的壮大和发展,他成为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
但他的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1985年,因决策上的失误频出,乔布斯从苹果出走并成立了NEXT公司,取得了不俗的业绩。
1996年,在苹果公司负债累累的时候,乔布斯毅然回到苹果,拯救自己一手创立的企业。
并通过改革促使苹果扭亏为盈。
在《活着就为改变世界》这本传记中,乔布斯对其前半生的传奇经历进行了一次重温。
无疑,他是一个复杂的人。
在他的身上,不仅有美国人特有的硬汉气质,而且,性格也十分复杂。
在工作中,有时他是一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在人际交往中,他却喜欢独来独往。
有人把他的这种多面人格归结于早年的成长经历,或许这是有道理的。
众所周知,电脑产业是一个工程量巨大的领域,在业界,兼容和共享一直是一面光辉的旗帜。
但早年的苹果公司,经营理念竟然是独来独往。
虽然苹果凭借独特的外观设计和无与伦比的创造性思维不断赢得认可,但最终仍然败走麦城。
究其原因,不外乎在当今世界,乔布斯传读后感_读乔布斯传有感_读乔布斯有感_读乔布斯传电脑产业的主导权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软件生产商所左右。
而苹果,历史上其长处是硬件的生产与经营。
尤其可怕的是,苹果公司长期拒绝与其他软件公司合作。
这使其自绝于整个互联网产业之外,走下坡路就是必然的了。
乔布斯是一条硬汉,曾经身患胰腺癌,在死神的手掌里得以逃脱。
他更是一个冷酷的人,早年与女友同居,育有一女。
但他拒绝与其结婚,不肯承认孩子是自己的,直到法院判决才不得不承认。
苹果公司上市以后,这位亿万富翁也不是一个慷慨的人,乔布斯传读后感_读乔布斯传有感_读乔布斯有感_读乔布斯传早年跟随他一起打拼的技术人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当然,这并不影响乔布斯作为一名传奇人物出现在我们面前。
历史深处的忧患 林达
戴着镣铐跳舞——由《历史深处的忧患》很小时候就知道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菲的那首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那时的自己对自由的概念还是很模糊的,觉得自己的生活中想要什么父母、朋友基本都能满足,只是每当父母打我的时候会隐约觉得生活里还是有不如意的事情,那时候恨不能像飞虫般自由的飞。
越长大之后就会思考一些抽象的东西了,自由是一个即使到现在仍令我感到迷惑的概念。
仅就那些先贤们的观念中,最经典的、被最广泛提及的自由概念是由英国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以赛亚·伯林提出来的。
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提出了不受外部干涉和自我支配自身“两种自由”的观点,在1958年的演讲中他又将自由进一步划分为积极自由(Liberty to……)与消极自由(Liberty from……)。
这样的自由观点对二十世纪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让人们对于自由的看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林达先生在《历史深处的忧患》这本书里自始至终都试图在对美国宪法(尤其是宪法修正案的前七条)对美国人民权利的切实保护中展现美国式的自由,在美国漫长的对自由的寻找中,美国人和整个美国社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里最一起我注意的是关于橄榄球明星辛普森在大量证据面前仍然被判无罪的被称为“世纪大审判”的案件下。
当黑人“体育英雄”辛普森被判决无罪的那一刻,整个美国的震动是强烈的,而被害者之一的高德曼的父亲老高德曼在判决下达后颤抖的说出的一番话:“1994年6月13日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噩梦降临的一天,今天则是第二个噩梦。
今天,并不是检察官输掉了这个官司,今天失败的是这个国家。
正义和公道没有得到伸张。
”[i]也使整个美国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
从以前的了解以及林达先生的书中我清楚地看到美国司法的制定在一开始就遵循着限制政府权力的原则,这一原则隐含着对弱者和贫民权力的切实保护,而在美国人的观念中,法庭上的被告也是弱者的一方,他们必须首先被假设为无罪进行辩护,并且不用穿囚服(基本上都是西装革履,没有形象上的罪恶感)这首先就有别于我们在国内通常所看到的一些审判,审判一方站在法律的制高点,而受审的往往一身囚服,也没有很好的辩护律师。
而在美国宪法修正案对每一个被告(嫌疑犯)的权力的充分考虑成就了辛普森案中辛普森“梦幻律师团”的组建以及其后的大量辩护的展开。
在国内我们是无法想象在如此多的证据(被丢在现场的一只血手套、现场DNA、现场的脚印现实鞋码跟辛普森的鞋号一致……)面前,被告还会几乎可以说是从容的逃脱刑罚(而且是被判无罪当庭开释)。
最耐人寻味的是在审判过后对美国普通民众的调查中,大部分人觉得辛普森其实应该是有罪的,但是他们也同时觉得对辛普森的判决过程是公正的;而当被问到假设他们是当时的陪审团成员的话他们是否也会一样做出无罪的判断时,被问者毫无例外的给了肯定的回答。
这样的回答其实反映了美国人在道义和自由之间进行的艰难挣扎和对公民自由权利的终极追求。
我以前觉得自己是很关注美国的,但是当仔细的读了一些关于美国的有些理论化的书籍之后我发觉美国其实并不是我之前印象里的那个整个都很开放、激烈甚至有些疯狂的模糊形象。
美国自有它坚持的原则、自有它为之奋斗的目标,美国是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组建起来的国家,这个国家有不同于任何国家的民族构成和发展历史,这就使得建国之初就考虑到如何避免那些诸如英国在内的古老国度曾经经历过的一切国家之痛
于是,美国就选择了一条在最大限度上限制政府权力以切实保障普通民众之自由、天赋人权的道路,这样的理念反映在法律上就是《权利法案》及后来修订成的宪法的修正案,这些基本法律以至高无上的形式简介全面的概括了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权利和自由(包括了当公民作为被告站在法庭的时候所受到的种种公正的对待以及对公职人员取证合法化的要求等),同时也最大限度的约束了公职人员的行为,使得任何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仅仅能形成在潜意识里而不会付诸行动。
也是在对这样一个群体有了很少的新的了解中,我重新考量了关于自由话题。
自由是一个亘古的话题,是从古至今人类一直在追寻的生活状态,可是谁也不会成为绝对自由的实践者。
林达先生在书中几乎无时不提醒读者美国在它追寻自由的过程中所付出的沉重的代价和血的教训,但是美国人始终不渝的坚持着他们将自由和公民权利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出发点,哪怕因此会对现有的社会秩序和公平道义造成不可忽略的损害,林达先生在书中也说到“这是需要勇气的”[ii]而这样的勇气是需要智慧和对同一个信念的共同信任才能产生和坚持下去的。
在美国有一个很好的比喻说是家就是一个人的城堡,其实有时候仔细想想,我会觉得自由跟一座城堡的构建是分不开的,这座城堡就是每个人的心灵,如果说这个世上还有什么地方能给一个人绝对的自由可言,那这个地方就是各人的心灵,因为心是自己最后的完整的“家”。
我问过很多同学他们心中对自由的第一感觉,他们大多告诉我说他们觉得自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至于它的相对面,答案是莫衷一是的,有人说他觉得相对面是政治、有人则认为是责任和你生而为人的本身的不自由、还有的则认为那个对立面应该是法律。
与其说自由是生活中的需要还不如说自由是真正心灵上的需求,只是这种心的需要必须有一定的物化的实现性。
更多的时候我更倾向于相信自由其实只是人们带着镣铐在跳舞,而这幅镣铐则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切实保全他的普通大众的天赋人权的法律,当每个人都带上了这样一幅法律的镣铐的时候,他就不会因为自己对自由的追求而去违背他人的正当权益,这样的自由虽然常常会大打折扣,但是只有这样才会同时兼顾更广义上的社会道义和自己心灵的道德拷问。
没有什么能比得上内心的安宁更让人觉得自由的,每一个社会都应该努力为民众提供自由不受侵犯的可能,同时也应该让自己的民众清楚的知悉不恰当的寻求自由会给自己带来的种种惩罚和内心的折磨,镣铐(必然要更加倾向于限制本来就大权在握或者有强势的一方)固然沉重,但是带给人的警醒却是整个社会自由权利实现的最坚实的保障。
当一个人是时刻提醒自己是戴着镣铐的时候,他还必须适应自己跳舞的状态,他是在独舞还是在群舞,这样不同的状态带给自己完全不同的心境作为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应该及时的调整和适应的。
当每个个体都能恰当的处理自己的行为时,社会的自由平权才能真正显现出来,这正是美国人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之后还依旧不屈不挠地坚持对自由和人之为人的最基本权利的追求的最大动力。
因为他们深刻的了解一旦镣铐消失了或者一旦镣铐的约束力失去了平衡(对弱势更加的保护)会给整个社会造成的悲剧和灾难,如该书中介绍的关于麦克苏利夫妇被违规查禁资产的案件[iii],这样的案件无时无刻不刺激着美国人最敏感的生活原则——对自由和天赋权利的本能捍卫。
林达在书几乎是最后的地方写道:“为了约束联邦政府的犯规冲动,美国的立国者才写下了这短短十条修正案。
它成了美国人民自由和幸福的基石。
”[iv]是的,自由和幸福总是要有一定得规则去加以规定和保护的,而这些规则说到底是规范每一个参与进它所起作用的范围内的生活的人们,只是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游戏规则要去遵循。
戴着镣铐跳舞固然很沉重、受到很多的限制,而有谁有愿意在没有镣铐的世界里毫无安全感的惶惶终日
这就是自由所要的代价和自由永远引人入胜的魅力所在吧。
cracking cases, the science of solving crimes
360百科目录简介目录寻找法律的印迹法律是什么?这是本书作者一直在追问的问题。
他循着法律的印迹,开始了一次伟大的精神之旅:通过尼罗河俾格米人对于自己发现的食物香蕉的一种先占观念,证实了人类法律最原始的足迹---权利的足迹;通过古希腊神话中雅典娜基于人性的审判,宣示了古希腊人天然的神学情怀和宗教感受;通过手持天平利剑、蒙眼闭目的正义女神,宣示了古罗马人对法律成熟稳重、公平正义的期求。
书名寻找法律的印记--从古埃及到美利坚作者余定宇ISBN9787503645235页数275定价28.6法律类书籍法学著作法律相关书籍寻找法律的印迹读后感法律稻草人论法的精神法律的正当程序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简介通过贝卡利亚对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惩罚人道化的论述,折射出了这位天才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光芒和哲学的激情;通过让英王约翰低下尊贵头颅的《大宪章》和服从法官判决、依法赔偿平民的德王威廉一世以及现代的夏威夷椰子的民告官案宣示了公民自由和权利的至高无上;通过轰动全球的纽伦堡纳粹战犯大审判,验证了恶法非法、实在法低于自然法所传达的社会正义观念;通过洛杉矶警察殴打黑人事件和人权斗士马丁·路德的我有一个梦,宣示了不分种族的正义和友爱;通过美国米兰达规则和震惊全球的辛普森案宣示了公民拥有不自我归罪的权利、疑罪从无以及个案公正与社会秩序之间的价值冲突、选择;等等。
娓娓道来的法律故事配合多幅充满传统风情与伟大召唤的历史遗址、原始文件的油画和照片,全书勾画了一幅宏大的历史画卷:正是这些不同身份的人物和不平凡的事件孕育了当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则。
其中,对它们之间的源流关系,作者的考据是十分谨慎到位的。
寻找法律的印迹 读后感
法律是什么
这是每一个人第一次在触摸法律的时候发出的疑问,也是本书作者假借从埃及到美国的空间旅行,将历史上重要的法律典故穿插入风景和故事中,一次次提出也一次次解释的问题,读来很有趣味。
那么,法律到底是什么呢
面对地球仪,作者描写的空间路线是从西顺时针往东到,这个时候,却可以发现一个问题,他即使走到了亚欧交际的伊拉克,也没有持续走进广阔的亚洲地区。
这不是奇怪的现象吗
难道,法律从来都没有真正的诞生在这片广阔富饶的地方吗
翻开本书:尼罗河俾格米人对于自己发现的食物香蕉的一种先占观念,证实了人类法律最原始的足迹——“权利”的足迹;古希腊神话中雅典娜基于人性的审判,宣示了古希腊人天然的神学情怀和宗教感受;持天平利剑、蒙眼闭目的正义女神,宣示了古罗马人对法律“成熟稳重”、“公平正义”的期求;贝卡利亚对“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惩罚人道化”的论述,折射出了这位天才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光芒和哲学的激情;让英王约翰低下尊贵头颅的《大宪章》和服从法官判决、依法赔偿平民的德王威廉一世以及现代的夏威夷椰子的民告官案宣示了公民自由和权利的至高无上;轰动全球的纽伦堡纳粹战犯大审判,验证了“恶法非法”、实在法低于自然法所传达的社会正义观念;洛杉矶警察殴打黑人事件和人权斗士马丁·路德的“我有一个梦”,宣示了“不分种族的正义和友爱”;美国“米兰达规则”和震惊全球的辛普森案宣示了公民拥有不自我归罪的权利、疑罪从无以及个案公正与社会秩序之间的价值冲突、选择。
通过上述的故事,作者发出这样的结论:“法律便是自然天理,自由平等”,“它起源于人类的行为习惯并以公平和正义为本质”,它“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并指引人的灵魂”。
而这一切所谓公平正义的描写没有出现在中国过。
我不得不在看完这本书深思这个问题。
邓老先生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说过一句话,白猫黑猫,只要捉到老鼠就是好猫。
如果把这句话变异一下,不管谁是统治阶级,只要能为民真正着想的都是好的统治阶级。
汉文帝,唐太宗算是古代君王中轻徭薄赋的了,却不见得他们所有的政策本质是为民服务,一个为了自己地位永固可以杀死亦臣亦友的忠烈,另一个为了坐上那个位置杀兄并斩草除根。
真正为民着想的情况,以前从未发生而现在貌似发生却不一定永远发生。
这是不是就是中国现在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思想没有一个出处是在自己身上的真正理由
全盘吸收别人的东西未必不是好事,只是要做到抛其糟糠,将精华与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就是非常好的吸收。
作者在本书提出一个观点,我很欣赏,就是民主要防止“泛民主化”。
也许这应该是我们统治者应该好好深思的问题。
如何看待辛普森夫人。
个人简介 辛普森夫人是那个让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的美人。
辛普森夫人能在英国史上留名和她得以如此出名,都是因为温莎公爵为她放弃王位,一时间传为佳话的缘故,我们对辛普森夫人的了解,也仅至于此了沃利斯(辛普森夫人)究竟是怎样一位女人
值得温莎公爵为他放弃英国王位
英国知名传记作家查尔斯·斯海厄姆撰写的《辛普森夫人传》详细记叙了她的成长、情感和人生历程,披露了辛普森夫人一生中很多鲜为人知的幕后故事,值得一读。
童年经历 是私生女,所以她从没受过洗礼 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是私生女,生于1895年6月19日。
那时候美国正从一场灾难性的经济萧条中缓慢地恢复过来。
然而,沃利斯一家所在的巴尔的摩那简陋、雅致、偏僻的区域看不到大萧条带来的明显影响。
沃利斯的父亲蒂科尔是这个家族中比较另类的一员。
他体格虚弱,18岁时得了肺结核。
那时候的结核病患者是禁止与女性同居的。
可是在25岁时,蒂科尔堕入情网,他遇到了24岁的艾丽斯·蒙塔古。
艾丽斯活泼可爱,一头金发,非常漂亮迷人。
在与结核病人接个吻都被认为是很危险的,甚至会丧命的年代,艾丽斯的确需要年轻人全部的勇气和胆识才能和爱人开始这段浪漫的私情。
他们避开家人的监视,在便宜的小旅馆、公园等地共谱爱的夜曲。
令人震惊的是,艾丽斯怀孕了。
对于美国新教圣公会教徒的家庭来说,让非婚生子女出生是个灾难。
因为这意味着这个家族将名誉扫地,甚至有可能被驱逐出新教。
无论是沃菲尔德家还是蒙塔古家都不愿冒此风险,而身处这样的丑闻之中。
他们不准孩子在巴尔的摩出生。
1895年年初,这对年轻恋人离开家乡去有名的度假胜地——位于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州交界处高山之巅的蓝岭峰。
1895年6月19日,艾丽斯的孩子平安降生。
这个名叫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的婴儿不仅是沃菲尔德和蒙塔古家族中唯一没有记录在册的后代,也是沃菲尔德家族中第一个不曾受过洗礼的孩子。
家族中新教圣公会的长老们不同意举行洗礼。
基于她是私生女这一无可辩驳的原因,巴尔的摩的教会组织也支持这个重大裁决。
1910年4月17日,等到巴尔的摩的基督教堂开始接受沃利斯时,为了获得教会的承认,沃菲尔德家伪造了她的洗礼记录。
而作为她没有受过洗礼这一事实的后果是:她三次婚姻中有两次按照教义是无效的,其中包括她1937年嫁给温沙公爵。
在教会的人看来,沃利斯是个没有受过洗礼的人,终究将饱受永久的惩罚。
她小时候就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沃利斯是个外向、调皮、活泼的小姑娘。
艾丽斯爱她,并为她而骄傲。
她每周都给沃利斯拍照以记录她的成长。
到1900年时,祖母的房间里挂满了300多张沃利斯的照片。
艾丽斯参照伦敦艺术画廊的做法,给这些照片取名为“沃利斯童年照”。
沃利斯天生是沃菲尔德家的人: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据克利夫兰·艾默里说,她把她的第一批洋娃娃称呼为阿斯特太太和范德比尔特太太,她俩是当时纽约上流社会的“皇后”。
她最早接触到的读物就是有关时尚、歌剧、流行时装,以及有关英国国王和王后的故事。
她从小就像王室成员那样举止高贵优雅,她从不叫艾丽斯“妈妈”,而是叫她“妈咪”。
1902年,沃利斯进入艾略特大街2812号,成了艾达·奥唐奈小姐幼儿园里的一名学生。
也就在那儿,沃利斯开始显露出她的个性:样样都争第一。
七岁那年,有一天奥唐奈小姐问全班:“是谁图谋炸毁伦敦国会大厦的
”一个坐在沃利斯后面的小男孩抢先站起来大声答道:“盖伊·福克斯
”——正好这也是沃利斯想回答的正确答案。
盛怒之下,只见她抓起木制的铅笔盒,狠狠地朝那男孩头上打去。
10岁时,沃利斯进入圣保罗街714号时髦的阿伦德尔女子学校,离她外祖父母家只相隔几座房子。
每当有同学因为她母亲接收房客而嘲笑她时,她就用她厚实的鞋底打她们。
卡罗尔小姐是当时阿伦德尔学校的校长。
沃利斯常常蔑视她的权威,从而被公认为既粗鲁又傲慢,她的粗话常使老师们目瞪口呆。
尽管沃利斯在家里和在学校经常挨打,她还是那么自负、固执而又死不悔改。
她发奋地学习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学打篮球、学做针线、学烹饪,学习历史。
虽然她并不漂亮而且一旦受到冷落时,常戏剧般地头痛和晕倒,但她的热情、活力、魅力使她很有威望。
据她的一个同学说,她骨感而又生机勃发的体形、阳刚气的双肩、“印第安人”似的头发、脸型及外突的下巴,使她在同龄的女孩中与众不同,可以说“很出众”。
她总是穿戴干净、整洁,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因为她知道任何仪表上的邋遢都会招来木梳子的鞭打或罚洗冷水澡。
她的铅笔总是削得尖尖的,衣服和裙子熨烫得笔挺。
从未有人看见她嚼口香糖或啃吃剩的半个苹果。
她每次都认真研究猎捕对象 12岁时,沃利斯变得更加叛逆,她的聪慧、伶俐简直让人受不了。
她高而尖的嗓门、一串串连珠炮似的问题、大胆又信心十足的神情加上常戏剧性发作的头痛病使她成了公认的难管教的孩子。
她顺从而有耐心地参加新教圣公会教徒沃菲尔德家和蒙塔古家的各种宗教活动。
尽管她事实上从没受过洗礼,但是两家都确信她已是坚定的信徒了。
在那个年代,年轻女孩通常只会缝纫、做饭、准备菜谱,只会把时间花在穿衣打扮、打篮球上,沃利斯却早早地开始追求男孩子了并筹划着自己的未来。
她想当医生、科学家或者探险家。
1911年,沃利斯去了弗吉尼亚米德尔堡的勃尔兰德,那是个专门面向富家子弟的夏令营。
在那儿沃利斯陷入了初恋。
她迷上的人叫劳埃德·塔布。
塔布是个有大笔财富可继承的英俊少年,看上去如运动员般充满活力。
阿伦德尔和勃尔兰德的其他女孩子们非常妒羡她这位绝顶完美的男朋友。
她们相互打听,想知道作为她们中最不漂亮的女孩是如何成功地追到她们公认的帅哥的。
沃利斯成功的秘密在于她认真仔细地研究过她的猎捕对象。
尽管对于足球没一点兴趣,她设法了解到塔布在学校足球队踢进的每一个球。
她知道他以多少分钟夺得了游泳比赛的冠军,喜欢吃什么冰激凌以及酷爱冬季滑冰。
这些得归功于塔布的朋友们。
他们悄悄帮助她实现了阴谋俘获塔布的计划。
沃利斯知道如何去奉迎男孩子,如何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她大胆地抚摸男孩子壮实的双臂,尽管这种举动被认为有些过分和有失体统。
她还懂得如何逗塔布一家人开心、讨他们喜欢。
在格利洛纳这座宏伟的、门前有大庭柱的战前华府里常常荡漾着她清脆的咯咯笑声。
在那个悠长的夏季,她在那儿度过了许多宝贵的午后。
她和劳埃德相互吟诵着法兰西帝国史诗、一起朗读着布思·塔金顿的畅销书《俊友》。
俩人常常是你读几段,我读几段。
有意思的是,她尤其喜欢那些有关国王、王后的故事,有关平民如何引起皇室的注意、获得他们青睐的描写。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照片” 和当时成千上万的所有年轻女孩一样,沃利斯迷恋上了传说中的英国皇位继承人——长着一头金发、年方十七的威尔士王子。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的照片,她还剪辑出所有有关王子的报道,时刻关注着王子的一举一动。
1914年,沃利斯从奥德菲尔德兹毕业了。
已经是十八岁的沃利斯,按照传统习俗到了该公开出席一些社交活动的时候了。
机遇来临了:那是对于所有巴尔的摩年轻女孩来说一年中最重大的事件。
单身四对舞会是当时最高档次的社交聚会——女孩子能参加这个舞会,是对她社会地位的一种保障。
五百个女孩子中只有四十九人能够幸运地受到邀请。
这个盛大、隆重的舞会按惯例将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在抒情大剧院举行。
夹杂着兴奋、担忧、沮丧的复杂心理,沃利斯心情亢奋难以入睡,心中只徘徊着一个问题:她会是那49个幸运儿中的一个吗
终于,决定命运的早晨来到了,她急忙撕开信封。
那里面有那张无比珍贵的请柬
她眼下要做的全部事情是设法置办服装、请一位家庭成员作陪伴、准备服饰上的装饰花。
沃利斯只有用甜言蜜语去打动所罗门大舅舅,说服他最大限度地支持她。
最终舅舅给了她20美元——这至少足够买30件衣服,真是难以想象的一大笔钱。
沃利斯把这笔钱全部用来定做一件礼服,只有一件。
这是一件白色缎子晚礼服,和著名交际舞蹈家埃琳·卡斯尔身穿的在巴黎缝制的沃思女礼服一模一样。
她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来学习一步舞和刚刚兴起的探戈舞。
她还大大提升了她的华尔兹舞技。
舞会上,沃利斯连续几个小时一刻不停地跳着舞,差点跳断了腿。
每当一个新舞伴过来,她都把全部的关注集中在对方,从不谈论她自己。
于是,年轻人会一次又一次回到她身边。
尽管在那天的女孩子当中,她可能属于最不漂亮的一个,但是她聪明、有魅力,她很清楚这一点。
初遇王子 25岁,初见偶像威尔士王子 自从那个美妙而又让人感到荣耀的夜晚之后,沃利斯开始把自己看作女人。
沃利斯真是个男人迷:她甚至不怕会被人家说三道四,开始了她一系列令人费解又眼花缭乱的浪漫情史。
1914年1月,她随表姐到新组建的海军航空中心基地散心,邂逅了英俊的军官厄尔·温菲尔德·斯潘塞,这个人成了她的第一任丈夫。
1920年4月7日发生了一件大事。
威尔士王子与表兄路易斯·蒙巴顿在乘名望号巡洋舰去澳大利亚途中来到圣地亚哥。
年轻的王子纤瘦、矮小、一头的金发,显得迷人又随和,很快便征服了整个圣地亚哥。
下午2点30分,他与蒙巴顿来到海边,和战场上归来的退伍老兵们握手,然后在礼堂内向大约2.5万人发表了演说。
沃利斯一定对没有被邀请出席在新墨西哥号战舰甲板上为欢迎王子举行的盛大午宴,以及随后在阿鲁斯图克号和皇家海军舰艇名望号上接受王子的接见之事而愤懑不平。
很可能是温菲尔德的酗酒和不检点的行为以及与上司的冲突最终带来了这个严酷的社交惩罚。
那天晚上沃利斯和温菲尔德一起出席在科罗纳多饭店的市长舞会。
可是她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了打击,晚宴的来宾名单中没有她的名字。
沃利斯只是远远地看见身穿皇家海军夏季白色制服的王子与数不清的人握手。
王子很早就离开了。
虽然沃利斯见到她少女时代的偶像时一定非常激动,但是这段令人兴奋的经历立即被婚姻的阴影所吞噬。
初婚不幸,她放纵自己 5月份,艾丽斯来看望沃利斯,发现她很伤心。
温菲尔德几乎彻夜不归,偶尔在家时,不是拍桌子就是砸家具。
他说他打算回佛罗里达,他爱上了那儿的一个姑娘。
转眼到了1921年的春天,沃利斯和温菲尔德搬进了加利福尼亚大道上的布赖顿酒店公寓。
她很快就后悔作了这个决定。
温菲尔德歇斯底里的喊叫经常在半夜把全酒店的人吵醒。
温菲尔德把她锁进浴室,一关就是几个小时。
他经常烂醉如泥,并且和别的女人有染,也许还有男人。
最后,沃利斯只有选择离婚。
不管对蒙塔古家族还是对沃菲尔德家族来说,离婚是一件前所未有的丑事。
艾丽斯和贝西姨妈设法劝说她打消这个念头。
此后,她的丈夫去中国服役,而中国对于一个年轻女子来说显然是个不太合适的地方,这使得她的行为比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更容易被接受。
她又开始频频约见很多老朋友。
在意大利大使馆举办的一次招待会上,沃利斯向迷人的意大利大使频送秋波,她达到了目的。
随后,沃利斯又开始注意上了阿根廷大使馆一等秘书、35岁的费利珀·埃斯皮尔。
沃利斯得加紧行动,不能错过任何机会。
她设法让自己受到邀请参加埃斯皮尔也会出席的晚会。
这只丑小鸭拿出当年威灵顿谋划滑铁卢战役的全部勇气和决心开始筹划如何引诱费利珀·埃斯皮尔上床。
用她老一套会奉承的伎俩,沃利斯果然从追逐他的华盛顿社交名媛手中把他俘获过来。
他们的私情成为了华盛顿的一桩头号丑闻。
1926年的圣诞节,沃利斯接受了老朋友玛丽·拉夫雷的邀请,去纽约过圣诞节。
她去纽约的决定导致了一次偶遇,使她变成了辛普森夫人。
曲折经历 “才华横溢”的辛普森夫人用婚姻改变命运 在沃利斯的面前,人生没有捷径。
父亲早逝,只有妈妈的她度过了贫苦而动荡的童年。
她知道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在青春绽放之时,她精心经营,嫁给了海军部的斯潘塞。
运气着实很差的她在婚后发现,她的丈夫不仅是个酒鬼,还与其它女人有染,在军队里放浪不羁,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在尽力弥合之后,她的第一段婚姻仍以离婚收场。
她不再是斯潘塞太太,也不再是一个可以憧憬婚姻改变命运的少女,她又做回了沃利斯,一个离过婚的可怜女人。
在人生的低潮期,沃利斯积极拓宽社交面。
机会又来了,她闯入了一个已婚男人的生活,摇身一变成了中产阶级,被大家称为辛普森夫人。
她的侵略固然是不体面的,但是在英语中“ambition”有两个解释,一个是进取心,另一个是野心。
沃利斯的野心被唤醒了,她怎么可能满足于做辛普森夫人。
顶着这个身份,借由辛普森的社交关系,她终于来到了王子爱德华的面前。
一个经历过两次婚姻的女人,凭借什么征服了英国最有地位的男人——爱德华八世
论长相,她没有通常意义的美貌。
论身材,她瘦骨嶙峋,那时也不流行骨感美。
更何况爱德华从王子时期开始,就已经被各式情人包围。
王子的情人绝非等闲之辈。
她们美貌娇媚如塞尔玛,个性十足如驾驶飞机的女飞行员贝丽尔,热情痴心如达得利夫人……除了这些没有社交地位的情人,还有一堆身份高贵的公主企盼与国王结成连理。
沃利斯却打败了她们,以她无可比拟的魅力收服了爱德华漂浮不定的心。
她广泛的兴趣使他俩兴味相投;她诙谐的段子和智慧的评论使他刮目相看;她品位不凡的着装让他惊艳不已,再加上她精明的手段最终让国王俯首帖耳,她就这样俘虏了英国未来的国王。
但爱情之外的现实是: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是不可能被英国王室所接受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国王毅然放弃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投奔了爱情。
这与其说是一本人物传记,不如说是一本“女性自救书”。
辛普森夫人简直是一个最“才华横溢”的编剧,她把自己的人生撰写得跌宕起伏,常常挽狂澜于即倾,于平淡中见华彩。
至于最终她还是距王位仅一步之遥,调侃地说,她只是一个编剧,结局要由制片人和导演说了算;正襟危坐地说,那就是中国的一句古话:“命中七寸,难求一尺。
”但经历了这样的生命历程,能够生存下来并保有国王毕生的爱,她至少也是一个传奇. 王储心血来潮 1931年6月,王储心血来潮,又玩起搁置已久的老把戏,换上便装,一身普通佣工打扮,登上一列便车,只身出外游玩。
火车空空荡荡,偌大一个包厢,除王储外,只有一个单身女人。
那女人金发蓝眼,皓齿厚唇,体态丰盈,秀色可餐。
言谈间风情千种,移步时仪态万方。
王储偷窥良久,怦然心动,不禁打破在女人面前冷若冰霜的冷面郎君习惯,主动与那独身女子攀谈。
二人天南海北闲扯,从伦敦的雾天到大西洋的风,从法国的白兰地到西班牙的古城堡,话越说越多,一发不可收拾。
年届37岁的王储第一次彻底投入,感到身心愉悦的快活。
这个女人来自大西洋对岸的美国,也就是促成英王退位奇闻的辛普森夫人。
到这时为止,辛普森夫人仍不知王储的真实身份,仍把这位与她主动攀谈的英国男人当作一个普通劳动者。
列车邂返以后,王储和辛普森夫人一见钟情,成为知交。
两人频频约会,形影不离,双双出没于上流舞场,下等酒吧。
泰晤士河游艇上,维也纳多瑙河岸,意大利比萨斜塔,到处留下王储的开怀笑声和辛普森夫人的莺啼软语。
二人一个风流倜傥,一个绝色倾城,一时成为新闻焦点和人们街头巷议的对象。
有人大谈辛普森夫人被立为英国王妃的可能性,但这一猜测立即被洞悉英国王室继位惯例的人们否定。
辛普森夫人虽有沉鱼落雁之色,浑身上下确实透露出雍荣华贵之气,但她年长王储好几岁,有过婚史,出身于贫贱人家。
不仅如此,辛普森夫人还是美国公民。
一向高傲无比的英国人绝不会接受一个已婚的美国妇女为自己国家未来的王后。
这有损于大英帝国的赫赫威名
王储钟情于辛普森夫人大概是逢场作戏,一场闹剧而已。
对她的评价 辛普森夫人,美国人,原名沃丽斯 沃菲尔德,平民家庭,早年丧父,受过很好的中等教育,无力读大学。
第一次嫁给一个军人,第二次嫁给商人辛普森先生,随后移居英国。
谜一样的沃丽斯,用了什么招数,竟然偷走了英国国王的心
沃丽斯具有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意志坚强,幽默乐观,见解独特,同时也很有女人味。
她不漂亮,但体态轻盈,优雅高贵,有教养。
她布置的家舒适得令人叫绝;她张罗的美式晚宴会赢得国王的赞赏;她能让这个疲惫孤独的男人,说出不能对任何人说的心里话。
就像懂自己的心思一样,她懂得这个男人的每一个用词和字眼……亲王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见过
脸蛋儿早晚都会衰老的。
他接受的是她整个的人和这个人所创立的一整套有情趣的生活方式。
沃丽斯住宅中那张喝鸡尾酒的小桌,亲王就非常感兴趣。
桌子和酒--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种富足的生活方式。
亲王体验的却是同样属于生活本质的、同样需要珍视的温馨、舒缓、诚挚、从容,一个可以让流浪的心灵停下来落落脚的地方。
亲王眼中的沃丽斯是个神秘、新奇、捉摸不透的女人。
她当然会有她的太阳背面。
不过,好也罢,坏也罢,爱情并不怎么讲道理。
她能让亲王只对她一人说:我永远不会放弃你。
永不后悔。
如果再让我选择一遍,我还选择你--作为女人,这已经足够了。
你还想让她怎么样呢
[编辑本段]历史上最动人的爱情史 英王乔治五世和玛丽皇后共有6个孩子,威尔士亲王是长子,继承王位后为爱德华八世,被迫放弃王位后被封温莎公爵,辛普森夫人则一直称他大卫。
威尔士亲王就读于皇家海军学院,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掷弹兵卫队服役。
这位“受人欢迎的亲王”,还是一个风度翩翩、富有人情味的绅士。
他有一张文弱年轻的面孔,眸子忧郁深邃,高鼻梁,一头金发。
这样的外貌,加之皇室无上的尊贵,他成了女人心中梦一样的人物。
22岁那年,亲王与公爵的女儿罗丝玛丽一见钟情,但被国王夫妇强行拆散,王室根本不能接受自由恋爱。
王室为他从欧洲各国王室物色了18位妙龄公主,也惨遭亲王拒绝。
亲王完全按照自己的口味,自由地和一些女人交往着,其中长久保持亲密关系的就有两位。
英国王室一直关注着亲王的举动。
亲王当然不会知道,他的不受干扰的热恋只有5年。
而后,爱情将“演变成一个可怕的结局。
”这一点却被老国王乔治五世预见到了。
老国王说:我死后,这个孩子不出12个月就会毁掉自己。
1936年真算得上是英国的灾年。
1月28日,乔治五世去世,亲王继承王位。
即位典礼后,新国王就对辛普森夫人说: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
然后笑笑,走了。
5 月,沃丽斯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8 月,新国王带着心爱的女人去地中海度假,起初一切都非常美好。
在南斯拉夫的马夏,当地人穿着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围着国王和沃丽斯欢呼。
在阿尔巴尼亚小渔港的夜晚,沉积的高山突然燃起火炬阵,成千上万的农民用火把和歌声欢迎国王。
国王开玩笑地说,这全是为了沃丽斯,因为他们知道国王爱上了她……不过很快,快乐退潮,美国各大报连篇累牍惊爆英国国王恋情,消息像病毒一样反馈到英伦三岛。
11月,国王正式通知俗称“约翰牛”的首相鲍尔温,要与沃丽斯结婚。
鲍尔温则以内阁总辞职的执政危机率部向国王发难。
英国媒体也将披露丑闻。
王室因此蒙羞。
他们为国王划定一条路线:辛普森夫人必须立刻离开英国。
后来变成两条:或者女人离开;或者国王逊位。
12月11日,国王发表了告别广播讲话,宣布为了能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他将放弃王位。
温莎公爵只做了325天国王,连加冕典礼都没来得及举行,就为爱情逊位了。
爱情风暴引发政治风暴 国王准备和沃丽斯结婚的消息一经传出,家就被包围了,陌生人在记录她们的行踪,恐吓信批评信纷纷寄来,有人准备刺杀她。
沃丽斯转移到贝尔凡得宫,又被迫前往法国。
除了三俩朋友,留在英国的国王几乎在单枪匹马地作战。
有朋友劝大卫接受妥协方案,接受无名义婚姻,可以结婚,但妻子不享受丈夫的地位头衔。
大卫决定后退一步,接受屈辱。
鲍尔温可不想放过国王,他坚决反对,连国王准备将这种婚姻问题提交国会办理立法程序的要求也一并拒绝--这便是有名的“严重的宪法争执”--国王与内阁彻底决裂。
国王向王后和三个弟弟求援。
王后认为,不能认同这桩有损王室尊严的婚事,坚决不承认这个儿媳妇,拒不授予沃丽斯“公爵夫人殿下”的头衔。
国王表示,婚事不成宁可退位。
王后说,你不当国王,你弟弟会当得很好 --王室残酷地对自己的儿子关上了大门。
民众一片惊愕。
整个帝国的女人都把沃丽斯看成是偷走国王的坏女人--民众背叛了国王。
舆论界更是狂喜地大兴风浪,说沃丽斯心术不正、玩弄阴谋诡计,冷酷无情……对他们来说,无所谓背不背叛,正义首先让位于利益。
只有萧伯纳、丘吉尔、毕维布罗克寥寥几位最智慧、最优秀的人物支持国王。
丘吉尔在众议院、毕维布罗克在舆论界根据宪法为国王争辩……丘吉尔说,国王想娶他心爱的女人为妻,有什么不可以呢
大卫为英国尽忠25年,侨居法国后,没有一天不思念祖国。
他的祖国在他死后才再度接纳他,将他安葬在温莎堡的王室墓地。
沃丽斯死后与公爵合葬,但这只表明王室有限度地和解,墓碑上仍然刻着“温莎公爵夫人沃丽斯”的字样,还是不称“殿下”。
帮忙写一篇《历史深处的忧虑》的读后感
把《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完了,感触良多。
却不知道怎么把它们写下来,太多的震惊与不可思议使我的思绪有点混乱。
一时之间不知道从何说起。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美国是一个很自由的国家,这本书一开始也说了。
但是美国为何会如此自由
他们又为这份自由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很多人是不了解的。
读了这本书,我也才慢慢地知道,这是与美国的建国历史有很大的关系的。
本是殖民地的北美大陆经过艰难的战争松散地建立起美国来,辛辛苦苦建立起国家的领导者们并没有想要一统大权,没有制定各种政策去打压各个不听话的州,而是倾尽全力地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且历经重重困难,通过了一部宪法,至今仍未被修改。
美国的自由却是绝对地超乎我们的想象 最后,是这个国家对宪法的一种尊崇。
也许是与他们建国以来就有的宪法精神所笼罩有关,所以宪法的十条修正案绝对不会是空文白字。
它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在美国的社会生活中时刻都可以运用到实处。
更是源于美国人对宪法神圣一般的尊崇,美国人在对即使处于社会下层的民众的宪法权利受侵犯也会挺身而出。
而美国司法机构与行政机构是独立的,他们会公正地对待任何一个人。
辛普森案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虽然许多美国人认为辛普森无罪,但是如果给他们当陪审团他们依然会选择判他无罪,因为证据不足。
在这种看起来很混乱却又井然有序地进行着的,其实是一种合理的制度。
虽然美国人为了追求高度的自由、公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甚至国家安危也次之。
但是大家都可以看到美国这样乱而有序的各种制度却可以拴住联邦、政府等国家机构的权利膨胀,使得社会稳定的发展。
这样的一些制度却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高分求
《看得见的正义》的读后感
教授陈瑞华的早期著作,花了一天的时间拜读完了。
书很精彩,当然,也打乱了我的计划。
有人说,从来不要把自己的生活安排的那么紧凑,因为你始终回避不了一本倾慕的好书会打乱你的生活。
陈的这本书就应该在这样的情形下闯入我的生活。
认识作者,当然作者并不认识我。
是最初在法律媒体上认识的,诸如等等报刊上得知有这么一个法学学者,其对中国现实的司法体制微词有加,尤其是我们当前的庭审制度,更是令作者感触有加。
于是,在这份愤懑或者说不甘中,作者扮演了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试图以学者的力量来推动我们身边的一些个制度或者说事情的改革。
当然,这种角色,在,在法学界,也并非作者一人,象大家都熟悉的贺老师,也是属于这一类别的。
他们都怀着一种深厚的西方法治情愫,身体力行,以西方的所谓现代的法制文明理念来启蒙民智,来推进一些事情的演进,并且有些时候,还带有根本性的。
这与苏力所倡导的本土资源大概是有些不同。
以一种外界的眼光来观察我们这个社会,是他们这些知识分子的共同特征。
至今,对陈经常挂在口头上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记忆犹新,这也是在公众场面上,其对于我国司法制度中的一些制度性缺陷的批判,诸如再审制度,实践中的司法审判出现的烙煎饼的现象的鞭挞。
之后,到了系统学习刑事诉讼法的时候,主讲人刘老师,更是对其《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赞誉有加,以一种鼓励的语言来鼓动学生们来拜读作者的这部著作,当然,由于某种原因,我至近仍未对该著作有全面的阅读。
虽然知道现在已经有了第二版,并且,手头确实也有一本借阅来的一册。
但我想,也是以后必读书目之一。
也许是由于这时代的出现新的声音的缘故,致使其成为了一种必然。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这句古老的法律谚语诠释了一种司法的性质或者说司法的理念。
也对司法的作了合理的定位,或者说找到了其应该的归宿。
司法作为一种活动,应该是过程化的活动,它诸如生产一种产品一样,我们关注的不仅仅是下了生产线的产品,而更应该关注于产品的生产程序与生产过程。
司法也具有同样的道理,它应该,甚至是必须向人们,向民众展示出具有产品性的判决书有一个合理的,令人信服的过程。
这是我读本书,对司法一个最直观的感触。
作者在书中,为我所青睐的还有另外一点,他能够从点出发,谈到面的写作路径也是为我所欣欢的。
记得曾经和一位挚友谈论法学类的著作写作方法时,我侃侃表达自己对一种写作方式的倾慕,那便是读者在读一本书时,能够感觉到有一种涓涓溪流入大海的快感。
具体来说,是以小见大的写作途径。
毫无意味,本书的写作,便具有了如此的特点,无论是作者的加入,或者是一种无谓的关心。
作者能够从审判方式的改革来窥视整个司法体制的缺憾,并且对其作出虽未来系统的,但不无深刻的剖析,应该算是本书的一个特色。
讨论的范围可以说比较广阔,有司法的性质,诸如司法的亲历性,司法的集中性,司法的被动性。
以及执行权的合理定位等等在曾经的学界里鲜为人知的理论,当然,在今天看来,也许并不具有所谓的超时空性,毕竟这些西方的东西已经为学界的人们所熟知,甚至是一个法科学生也知晓。
具体问题展示出普遍问题,正是作者独具匠心之处。
除了以上几点外,本书最显眼的地方,也在于语言的通俗性,以及案例的选择也具有相当的典型性。
如今,在法学界,以通俗性的语言来阐述精深的法学理论的这样一种文本或者说思路,已经是司空见惯了,无论老师,或者学生,都可以试验做一翻所谓的小规模的出版作业。
转借一下作者的话来说,这也许就是司法社会化所带来的法律社会化的效果之一吧。
观览本书,我们还可以发现作者所用的话语完全是西方法治式的,这或许也代表了当前人们包括我们法学学者们对我们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种观察维度,即用一种所谓的现代的,先进的文明制度来改造我们这个社会,来实现除旧推新的理想。
但这种思维,自从,我读了有关法治本土资源说的作者论调以后,对此也产生了一些疑问甚至怀疑。
如何实现未来制度与我们现有社会结构的有机衔接,却是本书作者未关注的问题之一。
也许我们会出现贺老师所说的那种有具体措施导引出法治的理想效果,但这也并不能排除会出现嫁接失败的惨局,而这种双重的结局,也是每一个法学学者必须加以论证与思考的现实但却是长远的问题。
极力推崇程序正义,是作者在本书中的思想凝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