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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爱的名字读后感200

时间:2013-12-05 21:03

高中生200字左右读后感

简爱》读后感 《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这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所著。

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含着作者无限的情感和个性魅力,为女性赢得了一片灿烂的天空。

主人公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

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

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

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

读《简爱》,我为幼年的她所受到的虐待而悲愤,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

我也为简爱而倾倒。

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进步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

简爱就可以

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

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

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

”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

正如爱德华所说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

” 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

她在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表明:自己有权平等地追求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

她不美、卑微,却以自己的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

两性之间是平等的,女子必须有独立的人格,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爱情须以平等和互相独立作为基础,不是一味地接受对方的给予。

假若简爱选择留下,甘心当个无名无分、近乎情妇的妻子,罗切斯特会像当初那样痴爱着她吗

他爱的是不卑不亢、自尊自重的简爱,不是一个躲在他怀中只懂得接受疼爱的女子

简爱是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心中最平易近人的偶像,她不会难以靠近,她的影子飘散在我们的周围,以她为准则,大家都可以生活的自信坦荡,都可以沿着命运给予的线索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所在。

而在当今的现实世界里,人们都疯狂的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

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

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个体的人格尊严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也许当人们穷得只剩下钱时,他们会去追求“真爱“。

可被铜臭熏过的精神还配拥有真爱吗

也许到了化繁为简返朴归真的时候了。

在追求物质生活的时候,应该在生活中灌注一些真情和温情,追求一份本真的温馨、和谐和宽容。

让我们也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

纯净的像一杯水,缓缓地洒落人间。

从世俗的喧嚣浮华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

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立、自信的女子,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的春天。

编辑本段《孔乙己》全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

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

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

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兼督下,羼水也很为难。

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

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

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

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便排出九文大钱。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

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

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

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

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

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

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

”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

”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

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

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

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

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

”我略略点一点头。

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

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

”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

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

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

……我教给你,记着

这些字应该记着。

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

”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

……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

”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

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

他便给他们一人一颗。

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

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

”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

多乎哉

不多也。

”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还欠十九个钱呢

”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

……他打折了腿了。

”掌柜说,“哦

”“他总仍旧是偷。

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

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后来怎么样

”“怎么样

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

”“后来呢

”“后来打折了腿了。

”“打折了怎样呢

”“怎样

……谁晓得

许是死了。

”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

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

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

”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

看时又全没有人。

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

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

”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

你还欠十九个钱呢

”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

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

”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

”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

”“取笑

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

”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

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

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

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

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

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

”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有谁读过红与黑这本书的

请写出读后感,至少200字,救急,非常感谢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

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

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

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

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

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

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

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

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

”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

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

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

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

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

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

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

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

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

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

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

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

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

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

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

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

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

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

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

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

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

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

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

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

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

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

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

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

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

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

”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

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

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

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

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

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

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

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

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

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

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

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

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

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

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

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

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

”。

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

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

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

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

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

”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

信中说:一切都完了。

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

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

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

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

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

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

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

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

”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

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

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读安徒生童话中的《傻瓜汉斯》读后感200字

给你两篇参考:1、在一个雨天的下午,我读了《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初读,就是感觉这位长妈妈的形象不同,而后两三遍,慢慢领略到其中的韵味。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

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

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

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讨厌喜欢切切察察,让读者对她有一个初步印象。

然而我有一时却对她发生了空前的敬意。

这次长妈妈的话语让我出乎意想之外,不能不惊异,并且上文中我对她讨厌的“大字形”睡势,这里有了一个很好的解释,我对她的感情一下提高很多,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显而易见,这是文章主体,上一个敬意因为她谋害隐鼠而完全消失,而这里,谋害隐鼠的怨恨完全消失。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的神力,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

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

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

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

我想作者应该是比较愤恨这一点,但我更多观注的是,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联想到现在的生活中逐渐失去了这种成份,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2、 每读完一本书或一片文章,我都会有很多感受,但《阿长与山海经》给我的感受最深。

这篇文章出自鲁迅的《朝花夕拾》。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鲁迅小时候,家中的保姆——“阿长”懂得很多规矩,并把这些规矩都教给了小鲁迅,而且经常陪伴他,因此他很喜欢她。

但自从她不小心把鲁迅养的心爱的小老鼠踩死后,鲁迅便很憎恨她,觉得她是故意的。

可当鲁迅很想看带图画版的《山海经》时,阿长却在过节时,跑了半个城市给他买了回来,让鲁迅很感动。

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像“阿长”这样的人,她把自己知道的规矩像教给自己的孩子一样,毫无保留的教给了鲁迅,当鲁迅憎恨她时,她却毫不在意,照样对鲁迅好,甚至在得知鲁迅想要《山海经》时,不惜牺牲过节时间,跑了半个城市给鲁迅买了这部书。

这是一个朴实无华的人,却是一个善良、可爱的人,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她的善良、朴实、可爱却让人印象深刻,让人不能忘记。

“阿长”的美好品德让我想到很多人,如:老师把知识毫无保留的教给学生,军人把自己的生命用在了保卫祖国,工人一生都在为祖国的建设努力……,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他们的工作并不起眼,没有明星的耀眼光芒,但他们的贡献却是极大的,是不可取代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200字

难言的难过——《项羽之死》读后感(362500) 福建省德化第一中学 高二(1)班 方玉兰Call:13506918818 E-mail:xx500588@163.com 指导老师:颜伟斌“乌江依旧,物似人非。

”小时候,跟妈妈坐在电视机前看《西楚霸王》。

每当看到项羽时,我就特别兴奋。

看到他杀死无数的秦兵,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顿生敬佩之情,相反,我却很痛恨刘邦,虽然最后是他获得了胜利。

他滑项羽的勇猛也同有项羽的智谋,可他却当上了皇帝。

长大后,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做皇帝靠的不是勇猛而是仁心。

懂得善待他人。

项羽纵有万夫莫挡之勇,可他不是一介武夫。

怎可为国家带来兴盛,怎可让百姓得到安宁,相反,这一切刘邦都能做到。

项羽曾在污水大破秦军,并招降章邯,他因怕秦降卒不服,便将降卒20万全部坑杀。

如此凶残成性的人,怎会怜惜生命,怎会爱民如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项羽大失民心。

这也注定他渌上皇帝。

项羽性格急燥,心胸狭谥,不懂得知人善用。

刘邦对项羽的评价,“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

”没错,如果项羽听了范增的话,或许就不会要在乌江自刎了。

当日,项羽受汉军追杀,直到乌江。

乌江河岸的百姓希望项羽为王,带领他们打天下。

但是,项羽拒绝了,他一心认为是天要灭亡他,而不是他自己的过失。

直到死项羽都还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所以他放弃了一个让他东山再起的机会。

其实,当时的项羽失去了心爱的女人和打拼多的兄弟,他等于一无所有了。

奋斗了大半生的心血就这样付诸东流,悲伤与绝望交加,一代英雄就此折腰。

“生活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这是对项羽一生的评价,他最终还是一个威猛的勇士。

只因创汇具备帝王的气度。

他的失败的注定的,并不在于他是否过没过江东,就算他过了江东,他不改他的性格,想要成功那也徒然。

沉且,刘邦有爱民之心,他当皇帝顺应民心,项羽不应为了一己私欲而让百姓陷入战乱之中,那样他就是千古罪人了。

或许自刎是他唯一的出路。

唐王李世民当皇帝的时候,也是杀死了自己的两个兄弟。

当一个新王进开始的时候,一定会有人要牺牲。

但是,后来的唐朝在李世怕统治之下,越来越繁荣昌盛。

他的功绩足以盖过他的过失。

同样,项羽自刎奠定了汉朝的统治基础,所以他的死是必然的,也是值得的。

悲剧的力量在于,它能让人看破一切。

“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的,只是一瞬之间。

”项羽是中国历史以来的悲剧英雄,他的事迹将给后人还来深刻的影响。

项羽自刎虽是一瞬之间,但决定他一生的命运的却不是这个。

他在战争是一个强者,但在政治,为人处事上却是一个弱者。

这才是他失败的真正原因。

或许有人不认同,但是你是否想过。

项羽不肯过江东,真正原因。

凭他的能力杀死刘邦坐上皇帝。

并不会太难。

但是那时的百姓却不会达高兴。

人人皆有恻隐之心。

项羽也不例处,当他亲眼目睹百姓受占乱的困苦的时候,他动摇了。

他明白他做皇帝并不会人百姓带来幸福,反而会给百姓带来灾难。

更何沉,当时大局己定,他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起义。

他承受到的只是百姓的唾骂,并不是百姓的拥戴。

这与他的初衷正好相反。

过不过乌江都非项羽本意。

自刎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乔治•萧伯纳的名言曰: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

我以为,二者项羽都俱备了。

一代霸主之逝——项羽之死的读后感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咏项羽》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

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

但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

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

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

多么的可悲

多么的残忍

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

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

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

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

——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

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

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

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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