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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每一个自己读后感

时间:2016-06-15 07:08

朝花夕拾每一章的读后感(10篇),每一章的好词佳句、概括段意(把那段写下来)。

1、《狗.猫.鼠》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阿长与〈山海经〉》。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无常》,《琐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无常》。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 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佳句:1.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朝花夕拾》小引 ) 2.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狗·猫·鼠>>) 3.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范爱农>>) 4.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二十四孝图》)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描写高山的好词好句好段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好句 露出云层的群山似岛屿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悬浮着。

周围的大山像一幅五颜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涛,层层叠叠。

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

谁能给我写一个读后感啊,求你啦,200字就行啦

.读后感 终于看完了,脑海中不禁思绪万千。

祥子,一个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的人。

他是一个普通的车夫,却不安于现状,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买上属于自己的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

他为了美好的生活而努力,而奋斗。

他节俭,他质朴,他堂堂正正地做人,为自己的梦想不断地努力后来。

三年后,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但是没过多久,车就被大兵抢走了。

很快,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取了他所有的积蓄。

祥子,一个多么有梦想的人,得到的却是悲惨的结局。

另一方面虎妞对它那种推托不开的“爱情”又给她身心都带来磨难。

他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但不久,又不得不卖掉它以料理虎妞的丧事。

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重大挫折后,终于彻底破灭。

而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更是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终于,他丧失了对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

这就是当时的社会吗

一个自立自强的人竟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

这个世界是理想与现实的,理想跟现实往往不能结合在一起,他们矛盾的存在这个世界上。

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的悲惨。

认识不断在追求着的,追求成功,追求幸福,追求……而在这个追求的过程中,人们一不小心,就会失去了自我,失去了原来的自己,失去了自己最初的理想。

就像一粒有棱有角的石子,为了追求自己的 梦想,挑入波涛汹涌的大江里面,随着浇水一路前进,不断磕碰,最后,为了生存,原来的棱跟角都会被消磨掉。

人生也许也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明天会是什么样

没人知道。

而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2.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托尔斯泰长期思想探索的艺术总结,是他对俄国地主资产阶级社会批判最全面、深刻、有力的一部长篇小说。

<复活> 托尔斯泰在 <复活> 中,对地主资产阶级社会进行了尖锐无比的批判,表达了他对国家、教会、土地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的看法。

他以强烈的愤怒,揭发专制制度给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

主人公:玛斯洛娃、涅赫柳多夫。

在托尔斯泰的脸上,没有他所有作品里,肖像、照片上流露出来的那种令人生畏的表情,没有因五官线条分明而使人感到的那种生硬的感觉,没有像块块垒起的花岗岩似的那种刚强然而呆板的神情,没有一生中使所有的人都服从于他的那种无限的威势,这些特征都没有了。

而这些特征过去是有过的,而且曾经一度正是托尔斯泰的基本特征,但是随着岁月的消逝和他本人的努力,却消失了。

托尔斯泰以接近数学般的正确性在走完生命的历程时,性格变得非常柔和,感情变得十分纯洁,剩下像孩子一般的善良。

3.读后感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

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

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

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

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

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

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

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

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4.读后感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

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

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

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

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

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

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

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

”同学们,珍惜时间吧

时间就是金钱

就是生命

5.读后感 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文中写了一个重病缠身的母亲,为了儿子能坚强地生活下去,隐瞒了自己“到了那种田地”的肝癌,无微不至地照顾双腿瘫痪的儿子,最后母亲猝然去世,连最后一面“我”也没有见到,只能给“我”留下了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爱是包容的。

“我”因为难以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失去双腿,脾气变得异常暴躁,“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

”但是“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

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

”看到这,使我想起了我的母亲----一位同样有着海量的包容的母亲。

那时我只有八岁,读一年级,中午放学回家,妈妈正在喂猪,见了我回来,笑眯眯地对我说:“耀仔,粥在锅里,自己盛来吃吧,我待会才吃。

”我以往一直很乖,那天不知那冒出的怪念头:“ 妈妈,我想吃饭,吃菜椒。

”我知道母亲种了菜椒,前天炒了给我吃,很可口。

母亲迟疑了一下,说:“现在我还没有空,明天再做给你吃,好吗

”我就是不依,母亲没有法子,只好将猪潲放下,向菜地走去……当我吃着可口的菜椒的时候,却没有发现母亲走路一颠一颠的…… 后来我才知道,母亲去摘菜的时候,因走得急,不小心让一块石头绊倒了,膝盖给划开了一道口子,但她却不告诉儿子。

她对姐姐说:“我没能买肉给耀吃,他想吃菜椒,我不想让他失望。

”啊,母亲,可爱的母亲,如果我知道你为了我而受伤,我宁愿不吃菜椒

不再淘气

母爱又是无私的。

作者的母亲无私到自己“到了那步田地”的肝病也不告诉儿子,为的就是不想给儿子增添痛苦。

我的母亲又何尝不是如此。

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妈妈将只有五岁的我安置在田边林子里,然后去插秧了。

淘气的我在林子里乱走乱窜,将那些小树摇得东荡西晃。

突然,“嗡”的一声,一群状似蜜蜂的东西向我袭过来,我只觉得手臂上像被针狠力地刺了一下、两下……我“哇”的大声哭了出来,向母亲的方向跑去,那群东西跟在我身后乱窜。

母亲正弯着腰在插秧,一见这情形,脸色大变,对着我大声喊:“趴低

别动

”我痛得要命,还以为母亲不管我了呢,跑得更加快了……母亲见我这样,疯了一般向我冲过来,用帽子将周围的黄蜂(后来才知道是黄蜂)拍开,用身体把我罩在怀里,嘴里说:“耀,别怕,别怕……” 那次,母亲被黄蜂蜇得满身红肿,神智不清,发冷发热,但她的嘴里还在迷迷糊糊地喊着:“耀,别怕,别怕……”啊,母亲,可爱的母亲,为了儿子而不惜用自己的身躯去驱赶黄蜂! 啊,包容的母亲,无私的母亲! 史铁生的母亲猝然地去世了,我的母亲还健在,我知道我自己以后该怎样去报答母亲… 6.读后感 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

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爱屋及乌。

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

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

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

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

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

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

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

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

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

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7.读后感 朱自清 —— 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

从这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追求美好生活的渴望,对黑暗的现实想“超然”又想“挣扎”的心迹。

文章一开头就点出全文的“文眼”:“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

”他想借游荷塘排解苦闷,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以独处的心境创造出孤寂的氛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

“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读着读着我也似乎走进了这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美丽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

从中我感到了作者内心的不宁静、彷徨,我的心情也随之而波动起来。

朱自清在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后,描写了一个宁静的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高寒孤洁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

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悄悄地行,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

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以不理。

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 “走着”、“走着”、“我看见了荷塘”,田田的荷叶,零星在荷花,风中的花香,真令人心旷神怡。

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上,简直就是用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上的月光与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

我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我陶醉了…… 看着看着,突然美丽的、柔美淡薄的月光消失了,四周围着蓊蓊郁郁的树,树间透着光,可是光却是如此的无精打采,这时的主角几乎成了热闹的蝉和蛙,可是作者却什么也没有。

、《西洲曲》两篇文章节选使我的心也随着作者凉了下来,虽然我很难体会作者当时的无奈和彷徨,但我的心仿佛也随作者回到了起初的不宁静…… 我“看”着作者走进了屋子,文章也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本,这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可是在文中我更能深刻的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厌恶、憎恨。

作者在这样的恶劣的环境下,不被“白色恐怖”所屈服,与“白色恐怖”作斗争,令我万分佩服。

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去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8.《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这次春假期间,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书的书名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我两天就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讲的是:阿尤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枪手尼德为了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号的舰长尼摩软禁,并开始惊险的海底之旅……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杰出的科幻小说家,本书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写书时,人类不但还没有发明潜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问市,可他在小说中,却活生生的创造了一艘潜艇--鹦鹉螺号,让书中人物搭上了一艘想像中的鹦鹉螺号,在短短的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内航行了太平洋、大西洋、红海、地中海、北极海等,航程共行了六千万海里。

目睹了无数的海底奇观,并发现了海底煤矿和沉船的宝藏。

凭着坚忍的意志力与过人的智慧,终于克服了所有的困难。

经历了难已想象的海底冒险。

同学们

我们一起来搭上这艘奇妙的潜艇,去看看海底森林、珊瑚王国、神秘的宝藏和沉船,并且勇敢地和大章鱼作战,设法从南极冰壁间脱险。

还有很多很多新鲜、刺激的遭遇等着我们去领略。

来吧

我们一起去探索

9.《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读后感 我应该算是网络的菜菜鸟了,因为当别人叫我菜鸟时,我都不知道菜鸟是什么意思,面对网络,我的确一无所知。

前天从一位雪友手中拿到《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算做是对网络的一次亲密接触吧,看完后,心头便想起了舒婷的《也许》,于是写了下面的文字。

也许 ——答一位读者的寂寞 也许我们的心事 总是没有读者 也许路开始已错 结果还是错 也许我们点起一个个灯笼 又被大风一个个吹灭 也许燃尽生命烛照别人 身边却没有取暖之火 也许泪水流尽 土地更加肥沃 也许我们歌唱太阳 也被太阳歌唱着 也许肩上越是沉重 信念越是巍峨 也许为一切苦难疾呼 对个人的不幸只好沉默 也许 由于不可抗拒的召唤 我们没有其他选择 凄美的故事折射着台湾文学特有的清丽,悲剧性的结尾放大了古老故事的内涵。

本是女子怀春,男子猎艳,反升华成亘古的旋律,于是便具备了诗歌一样的灵性和美韵。

力图架构虚幻的网络与残烈现实间的虹桥,是柏拉图精神之恋与弗洛伊德欲念情结的一次交融,也是古典的审美触角在现代社会中的又一延伸。

我们不是为了爱而来到这个世界,但我们也不能生活中没有爱。

但: 假如人如夕阳,回首时却发现自己不曾拥有刻骨铭心的青春。

假如往者已矣,岁月的途中竟没有自己的脚印。

假如沙海无涯,跋涉者的足迹也只能随风而没。

假如心中无波,我便已真的在老去。

是先锋,除了他自己义无反顾之外,他尚需呼唤。

故此作风靡,不足为奇。

10.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写一篇《为权力而斗争》的读后感,自己的观点多一些

我没有睡,读“高老头”,应阅读理解的故事,许多当代法国巴黎 - 背后隐藏着社会的蓬勃发展。

这是波旁王朝的缩影,是资本家阶级的真实写照,写在书中的父亲 - (老头)里约倒入他们的生活工作中的两个女儿,但最终死在医院的黑暗的病房。

,直到垂死的,谁也不想看到自己的两个女儿的父亲。

父亲下葬的日子,连块Pi是两个大学生当手表资助。

他曾经是如此丰富,是如此悲惨的结局。

老头是个面粉供应商,出售的面粉做了很多钱,在革命期间。

他的女儿嫁给了一个人的六个或70万的财产,而只有五六万元的养老金。

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厌恶他的父亲把他自己的圈子。

他们的父亲感到羞耻预期的父亲死得早一点,但谈论的东西表面上的各种借口,假装安慰他。

,他们吮吸汁就像一台机器,吸吮他的父亲,急于扔掉,其余的缺陷。

孩子是父母养女儿,高老头看在眼里。

这个可怜的老头正太失望了,孤独的,他能做到这一点有肝肠寸断。

但无论女儿做,如何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他慈父般的爱,他是永恒的。

当他听说他的女儿欠了一大笔债务,他更愿意出售他们的最珍贵的银器,她的女儿来还清债务,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做这种伤丝毫的大脑。

银,但他最宝贵的东西

出售后,他也哭了,但他这样做不来换取女儿的心。

在此期间写了一本书,它的每一个字我还记得,因为我太震惊了:拉斯蒂涅克称为兄弟姐妹关系与宝Saiang的夫人,有幸被邀请参加一个舞蹈公爵夫人。

他会见了在的球看起来优雅,美丽的Niuqin将军夫人,是老人的女儿 - 苔尔菲娜。

,拉斯蒂涅克只有真正看到的球是什么显赫的??门,什么华丽,丰富的...他和他的妻子Niuqin根讲了两个多小时似乎感觉已经爬上上流社会的阶梯,他踌躇满志。

只是自豪时,他撞倒,老人的荒凉景色门上看到的房间,冷静让他清醒:房间破旧的无法忍受的:没有窗帘的窗户上,在床上是唯一一个薄的棉毛毯或伏包括他的妻子的旧礼服做改变,橱柜掉漆,没有门,趴在课桌上,是不是一种旧草帽。

这个寒冷的房间里看的人担心,完全像一个可怜的牢房。

你无法想象,这个“家”是居住的父亲,两位高贵的女士,豪华的国王和贵族,华丽的,有尊严的生活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高老拉斯蒂涅克,急忙问他的两个女儿,问什么你觉得自己的两个女儿。

拉斯蒂涅克看着那??个善良的老人,我真的觉得他是可笑,可悲

他的女儿体面的,奢侈的生活习惯,早已被人遗忘,整天想念自己的老父亲。

在这个时候,他可以说实话吗

让这个可怜的老头再次心碎

他的鼻子一酸,编造一些安慰他的话,强忍着泪水。

他的语气是非常低的,当他抬起头,看高老头发现他容光焕发,非常兴奋。

他能说什么

这个善良的老人平时玩别人,嘲笑,不要让他知道,他的女儿的眼睛是那么渺小,没有价值,成为他们的一个眼中钉,所以他唯一的希望,但也随之缓解

在前面的她一点点的尊严感应该让他蒙羞

这是一个铁石心肠的父亲,看到他的伟大的父亲哭了呀

他认为这是一种欺骗行为,但是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这是一个大学生对老人的无限尊重和理解。

最后,的高老头疾病。

差,他发出的最后的呻吟竟是“我求求你,让我看到我的女儿,只要看到他们,我的病会好,我求求你了......”这是一个几句话从心,肺腹的话虽然是如此简单,但充满了爱,并期待着她的女儿。

疼痛和痛苦,颤抖,昏迷。

但也昏迷深情地说:“阿纳斯塔西,苔尔菲娜(两个女儿的名字)

”他的爱,她的女儿已经感染了周围的人,两个女儿不能融化冰冷的心。

直到他去世后,和两个女儿来到他的父亲在一旁,与他的“告别”。

但他父亲的葬礼,但视而不见,扬长而去。

高老头模具的仪式是最简单,最贫穷,最单调的,只有最贫穷的仪式上表示:穷的只剩下哀乐环号。

他是父亲的两个贵族家庭。

做这颗死者的灵魂升天后这不能休息吗

(他)是上帝赐给它

高老头走了人类的痛苦,孤独希望能留下来,所以他可以在天堂了几天的好日子

这是女儿的老人说,太可恶了。

但我觉得岁的女儿爱的教育,而不是一个宠物,然后女儿现在应该知道如何去珍惜父爱,你应该知道怎么样,说实话。

然而,许多人忽略,这是一个脾气好,心无城府在上流社会中不变的脚吗

在那个时代,特别是在巴黎 - 这似乎大浪淘沙,充满杀气的社会,一名年轻女子中的文字 - “好,纯上流社会的致命杀手”。

如果你想在上流社会稳定脚根,你必须学会??察言观色,任何事情的发生不能写在脸上。

你必须去夺取政权,争夺的钱,让其他人可以投靠你。

阅读这段文字后,你可能会认为年轻女人的话太当回事,但后来它。

一个成功的男人本质上是一个双赢的决战权力和金钱。

这当然是一个无情的人。

我不禁想:好多少人是贵族使用,践踏,他学会了不露声色,将在那个时代拍摄。

其基本的善良将被安葬在灵魂深处的,不能挥发出来的。

最终,巴黎的时候,应被摧毁了这个社会,这个社会的趋势。

高老头发生在社会上的许多人当时最真实的缩影之一。

他的结局是法国贵族社会的非人性化的杀戮。

他辉煌的痛苦和回忆永远隐藏在这孤独的坟墓...

谁能给我写几篇读后感

《哈利波特》读后感  J。

K罗琳打开了魔法世界的大门,一部《哈利波特》赫然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小王子》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为《小王子》的书。

它讲述了“我”——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

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球。

“我”也修好了飞机的故障,飞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

“我”一直非常怀念和小王子共度的时光。

书中表达了作者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满着功利主义而表露出的忧心与无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着的小行星上,生物种类比地球少得多,表面积也小许多,但是却没有大人世界里那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的冲突、矛盾,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充满着天真无邪的想法与观点,还能够随意地幻想星球外面的世界。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

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

  读《秘密花园》有感  读完《秘密花园》这本书,我立刻就被它深深吸引住了。

这是一本神奇的、充满糖果香味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大自然的魔力和人类美好心灵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场霍乱使性情古怪的玛丽成了孤儿。

她只得被送往远在英国的姑父克雷文先生家。

克雷文先生伤心妻子之死,变得阴郁古怪。

他的庄园有上百间锁闭的房子有十年不准人进入的秘密花园。

她得到了花园的钥匙并在肯迪、科林的帮助下,使长年笼罩在阴云之下的庄园以及克雷文先生获得了新生。

  玛丽开始是一个不好的孩子,因为她得不到父母的关爱,所以变得暴躁、倔强、没有礼貌、而且人见人厌。

可是自从到了庄园以后,她变了——翻天覆地、彻头彻底的改变了,她变得宽容、大方、礼貌、诚实、守信,以前的坏毛病不见了踪影。

这一切不可思议的改变究竟是为什么

因为大自然,大自然的魔力足以改变任何人。

大自然加快了她迟钝的血流,使她身体变的强壮;大自然的新鲜空气令玛丽的面颊红润,昏钝的眼也明亮了起来;大自然赋予她自信、快乐,使她孤僻的心灵变得开朗起来。

  除了惊讶于玛丽神奇的改变,还令我佩服的是玛丽和她的朋友之间的友谊。

多么纯洁、多么牢不可破,再大的灾难也摧毁不了它。

相比之下,再看我自己,没有学会宽容,一丁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成为我和朋友之间的导火索。

我真该好好想想。

  《秘密花园》是一本让人心灵再次感动的故事,感动于大自然的魔力,感动于人与人之间的友谊。

  这些是我搜出来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分钟》读后感

要自己写的

一年级读书心得怎么写  书让你走人生路途唱出春花秋月,落英缤纷;书让你在浩瀚海洋中尽情畅游;书点燃希望,让你在无穷无尽的人生漫漫路上永远不会迷失方向,一直像帆一样将你这只小船送道路的终极。

  篇一:一年级读书心得  自从我读了《鸡毛信》后,我发现主人公海娃利用自己的智慧。

自己的勇敢。

使鸡毛信没有落到日本鬼子手里;海娃是一个孝顺的孩子。

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海娃有一个给八路军当交通员的父亲,海娃的爸爸把最紧急的事情交给了海外。

海娃把鸡毛信藏在老山羊的尾巴下,当一只歪嘴黑狗,想把老山羊杀死,海娃心里很着急,因为海外看到心爱的山羊被拉去一只只的杀死了。

  而海娃最担心的是鸡毛信,因为鸡毛信在老山羊的尾巴底下,老山羊像看透了海娃的心思,于是四条腿往地下一撑,便不起来了。

歪嘴黑狗拉不动老山羊,便只好找下一个目标,歪嘴黑狗把海娃和老山羊赶到一间小屋子里,在门口蹲哨。

不让海娃和老山羊出来,第二天清晨,海娃听见有几声地雷声,以为肯定是鬼子踩到地雷了,心里十分高兴,鬼子让海娃在前面带路,海娃却把鬼子带到了游击队住的地方,然后海娃大喊,八路军叔叔快打鬼子。

  我的感受是做任何事情都要像海娃那样机智聪明,勇敢的去面对敌人的威胁,不要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

为了保护情报,即使付出生命也不怕,只要把事情做的完美,不给敌人又趁之机,我们就能胜利。

  篇二:一年级读书心得  读了(拥抱幸福的小熊)这本书,我的心灵受到了

读一本书后应该怎么写读后感?

还有这篇,不错,字数短,比较不错。

生日那天,妈妈送给我一件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的童话书,妈妈对我说:“孩子,妈妈希望你能像一样,永远有一颗纯洁的心。

”我很纳闷,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啊

所以我就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是本大人和孩子都喜欢看的书,难怪妈妈会把它送给我。

我又接着读下去。

小王子住在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浇水。

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很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中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

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

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

小王子深爱着他的玫瑰,为了不让花儿被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只口罩。

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地球上的所有的玫瑰都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

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

还有,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妈妈还告诉我,这里面的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的告诉我们,不能自欺欺人,也不要自高自大;那个每天不停地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不要浪费时间;而那个不停地电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我真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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