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大人一起读狗熊请客读后感
读后感当你读完一篇课文的话,你可以根据课文内容来写你的读后感,读后感主要就是关于课文主要的那个段的内容讲述的事情,经过与你和现实中连接的一起的事情来想来写。
昆虫记蜜蜂,猫,红蚂蚁读后感
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阐明从“读”出的道理.因此,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读后感以“感”为主.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当然引用不能太多,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重于分析说理,事例不宜多,引用原文要简洁.在结构上,一般在开头概括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着重抒写感受后,结尾又回扣“读”.写读后感一般应做到三点:1、要读懂原文的内容.“读后感”,顾名思义,就是先读后感.因此,读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读,抓住了原文的重要内容,才会写出自己的真实体会.2、写自己体会最深刻的部分.一篇文章叙述的内容很多,要抓住文章中你自己体会最深的内容来写.体会不深,感想不丰富,读后感就写不成功.
有没有鲁迅《准风月谈》的读后感或者赏析什么的
谢谢了
关于鲁迅最后十年的写作生活,他的儿子海婴有这样的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的写作习惯是晚睡迟起。
以小孩的眼光判断,父亲这样的生活是正常的。
…… “整个下午,父亲的时间往往被来访的客人所占据,一般都倾谈很久…… “如果哪天的下午没有客,父亲便翻阅报纸和书籍。
有时眯起眼睛靠着藤椅打腹稿,这时大家走路说话都轻轻地,尽量不打扰他。
……”也有类似的回忆:鲁迅于看书读报中有所感,又经反复酝酿,就在客人散尽之后,深夜提笔成文,遇有重要的长文,往往通宵达旦。
她还提供这样一个细节:鲁迅看报看得很快,“略略过目一下就完了”,但过了几天忽然要找某一材料,要向旧报翻,如翻不到,必能提示约在某天某一个角头处找,这才找到,足见早已留心。
鲁迅自己也说,他是因报刊所载“时事的刺戟”,有了“个人的感触”,才写成短评,发表在报刊上,以便“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算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
而每年年终,鲁迅也必定用剪刀、浆糊,将报刊上自己的,以及相关的文章,一起剪贴成书,“借此存留一点遗闻逸事”,以免“怪事随时袭来,我们也随时忘却”。
鲁迅因此颇为自得地说自己的杂文,“当然不敢说是诗史,其中(却)有着时代的眉目”, 而且,“‘中国的大众的灵魂’,现在是反映在我的杂文里了”。
从亲人的回忆与鲁迅的自述里,都可以看出,报刊对于最后十年的鲁迅的特殊重要意义。
他正是通过报刊与他所生活的时代,中国(以及世界)的社会、思想、文化现实发生有机联系:他通过报刊最迅速地接纳瞬息万变的时代信息,并迅速作出政治的,社会历史的,伦理道德的,审美的评价与判断;用杂文的形式作出自己的反应,借助于传媒的影响而伸入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最及时地得到生活的回响与社会的反馈。
报刊写作,不仅使鲁迅最终找到了最适合于他自己的写作方式,创造了属于他的文体——杂文(鲁迅的杂文正是在这最后十年成熟的),而且,在一定的意义上,甚至成为他的生命存在方式。
我们在前一讲里,曾经说到,鲁迅在最后十年,特别关注于以上海为代表的1930年代的中国现代都市文明。
那么,他是怎样通过报刊的媒介,作出他的观察,审视,反应,并且演化为他的文体——杂文的呢
在他的这些杂文里,呈现了怎样一种“社会相”与“人的灵魂”,描绘出怎样的“时代眉目”
这都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一) 我们还是先来读他的杂文。
里有一组杂文,都是由报纸上的某条而引发联想,并概括出上海摊上的人的某种生存状态。
。
这是“两三月前”的一条:一个卖报的孩子,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被碾死了。
——这在中国都市街头是极常见的,类似的新闻至今也还时有所闻。
人们司空见惯,谁也不去细想。
但鲁迅却念念不忘,想了几个月,而且想得很深,很广。
被推倒碾死的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穷苦的卖报的孩子,这是鲁迅最不能忍受的。
因此,他要追问:推倒孩子的是什么人
——他的考察结论是:穿的是长衫,“总该是属于上等(人)”。
于是,鲁迅由此而联想起上海路上经常遇到的两种“横冲直撞”的人:“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脚,如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这是洋大人”;“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臂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
——这一段联想,极具形象性,无论是“踏”与“推”的动作的描摹,还是骄横神态的刻画,都十分传神,充分显示了鲁迅作为文学家的形象记忆与描写能力。
但已有了某一程度的概括,由具体的个别人变成了某一类人(“洋大人”、“上等华人”),而且具有某种象征意味。
由上等华人又产生了“推”的联想,或者说幻觉:“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
——这似乎是一连串的蒙太奇动作,极富画面感。
“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跌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
——这是典型的鲁迅的“吃人”幻觉,是小说家的笔法:既有象征意义,又有生动的细节(“舔厚嘴唇”)。
然后又联想起更可怕的场面: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被踏死,“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
——这又是典型的鲁迅的“看客”恐惧,“又有……又是……”,语气十分沉重。
“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呀
’”——这是鲁迅的“看戏”主题的再现:轻佻的语气与前文的沉重形成强烈对比。
行文至此,就自然产生一个飞跃——“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还要廓大开去。
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
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
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 鲁迅以其特有的思想穿透力,赋予“推”的现象以某种隐喻性,揭示了上海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下等华人”,尤其是“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被任意“推倒”践“踏”;而“高等华人”却在以“保全文化”的名义下大加“颂祝”。
鲁迅说,他每读报刊上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妙文,总不免“拉扯牵连”,胡乱想开去,于是就产生了许多“若即若离的思想,自己也觉得近乎刻薄”。
此篇即是如此,通篇以报纸报导的日常生活现象为思考的出发点,引发联想,由个别到普遍,由具体到抽象,提升、概括出一种社会典型现象或社会类型。
但又与作为出发点的生活现象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既有概括、提升,当然有所超越(“若离”),但仍保留现象形态的生动性与丰富性,以及情感性特征(“若即”),这里正是体现了小说家与思想家的统一,诗与哲学的统一:这正是鲁迅的杂文思维的特点。
之后,鲁迅又连续写了、、、诸篇,以类似的联想方式,论及了“第三种人”的“推”,中国人被外国巡捕“踢”引起的民族逃路问题, 在“自由竞争”美名掩盖下的“爬”和“撞”, 以及现代的“婴儿杀戮”, 都是开口小而挖掘深,所揭示的问题都有极大的概括力,至今仍不失其震撼力。
这都是几乎每时每刻发生在中国城市街头的,甚至成了生活常态,但一经鲁迅的思想烛照,就露出了惊心动魄的“那一面”。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时总会遇见几个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异胞(也往往没有这一位),用手枪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
倘是白种,是不会指住的;黄种呢,如果被指的说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枪,请他走过去;独有文明最古的皇帝子孙,可就‘则不得免焉了。
这摘香港,叫作‘搜身’,倒也还不算很失了体统,然而上海则竟谓之‘抄靶子’”。
就这样一个1930年代上海的新俗语“抄靶子”,引起了鲁迅的许多联想。
他想起,中国传统中凡有“凌辱诛戮”,必先将被诛戮者宣布为“不是人”:“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这样改换一下名目,杀戮就成了维护“人道”之义举。
而现在,“洋大人的下属”“赐”中国人以“靶子”的新“谥”,其民族歧视与凌辱也就符合“人道”了。
而“靶子是该用枪打的东西”,于是,鲁迅联想起“前年九月”即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幻景:“四万万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又排开了吃人筵席,这回被吃的是整个中华民族
由民族的外部危机,鲁迅又联想起在民族内部也即“我们这些“靶子””们“互相推举起来”又是怎样称呼的:鲁迅说,上海滩上“相骂”时彼此的“赐谥”是:“曲辫子”(即乡愚),“阿木林”(即傻子),还有“寿头码子”,就“已经是‘猪’的隐语”;“若夫现在,则只要被他认为对于他不大恭顺,他便圆睁了绽着红筋的两眼,挤尖喉咙,和口角的白沫同时喷出两个字道:猪猡
”——依然是不把别人当作人
这里还表现了鲁迅对街头流行的民间方言、土语的敏感:他看到了背后的一个时代的文化、心理,以至社会关系。
这里还有一篇妙文:。
这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电车上的卖票人经常“付钱而不给票”,这种行为而且还有一种说法,叫作“揩油”。
且看鲁迅的观察与描写:“纯熟之后,他一面留心着可揩的客人,一面留心着突然来的查票,眼光都练得像老鼠和老鹰的混合物一样”。
——如此传神的外形刻画与心理揭示,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小说家笔法。
人们经常为鲁迅后来不写或少写小说而感到遗憾,鲁迅杂文中其实有许多这样的小说的“片断”,辑录下来是非常有意思的:不过这已是题外话。
而鲁迅并不停留在外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要追索这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又显示了思想家的特色。
于是,就引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揩油,是说明这奴才的品行全部的”。
而鲁迅的剖析则极为透彻:“这不是‘取回扣’或‘取佣钱’,因为这是一种秘密;但也不是偷窃,因为在原则上,所取的实在是微乎其微。
因此也不能说是‘分肥’;至多,或者可以谓之‘舞弊’罢。
然而这又是光明正大的‘舞弊’,因为所取的是豪家,富翁,阔人,洋商的东西,而且所取又不过一点点,恰如从油水汪洋的处所,揩了一下,于人无损,于揩者却有益的,并且也不失为损富济贫的正道”。
——“微乎其微”,正是我们在第十二讲讨论过的“仅因目前的极小的自利”的奴才的破坏;而“光明正大”,则是因为“揩的是洋商的油”,且打着“损富济贫”的旗帜,因此,明知是揩油,也是不可索取的,“一索取,就变成帮助洋商了”。
但还有另一面:“如果三等客中有时偶缺一个铜元,你却只好在目的地以前下车,这时他就不肯通融,变成洋商的忠仆了”。
——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笔:“忠仆”才是奴才的本质,无论怎样“揩”洋主子的“油”,也不会改变其“忠”于洋主子的本性:在现代中国都市的新的等级结构里,奴才是始终忠于他充当洋主子的警犬的职责的。
于是,鲁迅谈到了上海滩上的“巡捕,门丁,西崽之类”,这是中国都市文明中的新类型:一面似乎是“憎恶洋鬼子的,他们多是爱国主义者”,另一面“也像洋鬼子一样,看不起中国人,棍棒和拳头和轻蔑的眼光,专注在中国人的身上”,这就是我们在第十三讲里说到的“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之界”的“现在洋场上的西崽相”。
而且鲁迅预言,这样的西崽式的“揩油”将在中国“更加展开”,“这品格将变成高尚,这行为将认为正当,这将算是国民的本领,和对帝国主义的复仇”。
而且还有更严厉的判断:“其实,所谓‘高等华人’也者,也何尝逃得出这摸子”——“高等华人”也是“西崽”。
“揩油”这一话题开掘到这里,已经相当深入。
但鲁迅却又把文章拉回到作为讨论引发点的“卖票人”那里,而且作了这样一番必要的补充:“但是,也如‘吃白相饭’朋友那样,卖票人是还有他的道德的。
倘被查票的查出他收钱而不给票来了,他就默然认罚,决不说没有收过钱,将罪案推到客人身上去”。
——这就是所谓“盗也有道”,是自有一个底线的;如果连这样的道德底线也轻易越过了,那将是怎样一个状况,鲁迅没有明说,但也许这一暗示更加惊心动魄。
鲁迅这里提到了“吃白相饭”朋友;在此之前,他写过一篇杂文,题目就叫:《“吃白相饭”》。
这也是从讨论上海的方言入手的:“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然后,鲁迅开始追问:“游荡可以为生,这是很奇怪的”;而且“在上海(还)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这也很“奇怪”。
那么,这样的“吃白相饭”“职业”,其特点,或者说“功绩”是什么呢
鲁迅归纳为“三段”:一“欺骗”二“威压”二“溜走”——十足的流氓而已。
问题是,“有这样的职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是不以为奇的”——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奇怪”。
问题还在于:“‘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饿肚”——这样一种反向的思考正是鲁迅的特点,是一般人所难以想到的。
这本身又是一种“奇怪”:如此“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
这样从“吃白相饭”本身及人们见怪不怪的态度这两方面反复质疑,就将“吃白相饭”的流氓与上海滩的内在联系揭示得十分深刻:它是附着于上海都市文明社会的一个毒瘤,而且是不可或缺,永远摆脱不掉的。
所以鲁迅说:“我们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
文章的结尾却出人意料:“但‘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
’”——这就是说,现实生活中,还有“做而不说”或“做而不承认”或打着相反旗号,自称“正人君子”的“吃白相饭”者。
和这些遮遮掩掩、瞒和骗的流氓相比,“直直落落的”“吃白相饭”朋友,还是“可敬”的。
对后者鲁迅还愿意写文章来谈论他们,前者就根本不屑于谈及。
鲁迅有言:“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的人”,杂文大概也是如此;“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果子壳,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癞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样的道理”。
我们跟随鲁迅在上海街头已经闲逛很久了,但还有“一景”是不可不看的,即“变戏法”。
鲁迅说他是“常常看”的,而且“爱看”,而且爱想,爱写,单是杂文就写了两篇,对照起来读,看同一现象怎样引发出鲁迅的多种联想,是很有意思的。
一篇就叫《看变戏法》,鲁迅关注的是走江湖的变戏法者,“为了敛钱,一定要有两种必要的东西:一只黑熊,一个小孩子”,但“训练”的方法与内容不一样,对黑熊,是“打”和“饿”,逼它表演,不惜虐待至死;对小孩,却训练他如何假装痛苦,和大人“串通”一气骗观众的钱。
鲁迅说:“每当散场,我一面走,一面想:两种生财家伙,一种是要虐待至死的,再寻幼小的来;一种是大了以后,另寻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熊,仍旧来变照样的戏法”。
在鲁迅看来,“事情真是简单得很,想一下,就好像令人索然无味”;但掩不住的是背后的沉重:“虐待至死”固然是残酷的,而将这样的“戏法”一代代地传下去,却是更为可怕的——而鲁迅的隐忧自然不只是限于街头的“变戏法”,但他没有明说,要我们读者去想。
结尾一句:“此外叫我看什么呢,诸君
”更是逼我们深长思之。
另一篇更几乎全是白描:猴子如何“戴上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枪”;“已经饿得皮包骨头的狗熊”怎样“玩一些把戏”,“末后是向大家要钱”。
又如何“将一块石头放在空盒子里,用手巾左盖右盖,变出一只白鸽来”,又怎样“装腔作势的不肯变了”,最后还是“要钱”……。
“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
Huazaa
” 变戏法的又“装出撒钱的手势,严肃而悲哀地说”。
“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
待到数目和预料的差不多,他们就检起钱来,收拾家伙,死孩子也爬起来,一同走掉了”,“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
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
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
——写到这里,都是小说家的街头速写;到结尾处才显出杂文笔法:“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读者回过头来看题目:《现代史》,这才恍然大悟:作者写的是一篇现代寓言,再重读前面的种种描写,就读出了背后的种种隐喻,并联想其现代史上的种种事情来。
这是典型的鲁迅式的“荒谬联想”:骗人的“变戏法”与庄严的“现代史”,一边是最被人瞧不上的游戏场所,一边是神圣的历史殿堂,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却被鲁迅妙笔牵连,拉在一起,成了一篇奇文。
初初一读,觉得荒唐,仔细想想,却不能不承认其观察的深刻:鲁迅在外在的“形”的大不同中发现了内在的“神似”,这里确实有鲁迅对现代中国历史的独特体认。
我们终于可以跟随鲁迅进入著名的“夜上海”:这是《准风月谈》的首篇《夜颂》,一篇《野草》式的散文,融入了鲁迅所独有的上海都市体验。
首先提出的是“爱夜的人”的概念。
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鲁迅的自我命名。
这不仅是因为他喜欢并习惯于夜间写作,更因为他正是与“夜”紧密连结在一起的“孤独者”,“有闲者”——不是早就有人把他打入“有闲阶级”吗
“不能战斗者”——“战士”的美名已被某些人垄断,鲁迅哪里感言“战斗”
“怕光明者”——鲁迅早已拒绝了被许多人说得天花乱坠的“光明”。
于是,他爱夜。
因为只有在“夜”这个“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大衣”的“普覆”下,才感到“温暖,安心”。
因为只有在“夜”里才“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鲁迅早在《影的告别》里就说过,他“愿意只是黑暗”,“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了。
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鲁迅是属于夜的,夜的黑暗也只属于他,“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鲁迅感到分外的自由,自在与自适。
“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于是,他看见——“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荫里,突变了他的眼色。
“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于是,鲁迅拥有了一个真实的上海,真实的中国,一个“夜气”笼罩的鬼气森森的世界,这正是那些“学识不凡的头脑”所要竭力掩饰的。
鲁迅说,“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出现了,这是夜间写作的鲁迅经常可以看见的。
且看鲁迅的观察:“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着她是初学的时髦”,这是初出茅庐的上海妓女,但这“初学的时髦”又未尝不可看作是上海自身的象征。
此时她正躲在“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掩饰下,“吐一口气”,感受片刻“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鲁迅说,“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这夜是属于他(她)们——孤独者与受凌辱者的。
但夜终会有“尽”,白天于是到来,人们又开始遮盖自己的真实“面目”,“从此就是热闹,喧嚣”。
但鲁迅却看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在“白天”的“热闹,喧嚣”中,看见“惊人的真的大黑暗”,这是鲁迅的大发现,是鲁迅才有的都市体验:人们早已被上海滩的五光十色弄得目眩神迷,有谁会注意到繁华背后的罪恶,有谁能够听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的冤魂的呻吟
而且鲁迅还发现了所谓“现代都市文明”的实质:“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
——这发现也许是更加“惊人”的。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我猜想,鲁迅于深夜写下这一句时,也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的。
《小海蒂》的主要内容和读后感,都只需简单一些
主要内容 主人公海蒂是一个天真,活泼,可爱。
烂漫并心地善良的小女孩。
一天她的姐姐迪蒂带着五、六岁的小海蒂来到了一个叫德费里的小村庄。
她们是要来干什么的呢
原来海蒂的姐姐迪蒂为了自己能安心创下一番事业,把海蒂暂时交给一个叫阿尔姆的大叔。
阿尔姆大叔是一个非常孤僻的人。
但在海蒂的种种感化下,阿尔姆大叔重新点燃了自己的生活,重新做人,不再孤僻,友善的对待每一个人。
最后人们都不再认为阿尔姆叔叔是一个心情忧郁,性格孤僻的人,每个人也开始用友善的眼光去望着阿尔姆大叔。
使阿尔姆大叔不再孤独,他的小屋也不再空空荡荡。
也正是小海蒂的爱心帮助下,体弱多病,脚不能走路的贵族小姐克拉拉也鼓起了生活的勇气。
一点一点的尝试走路,最终摆脱了轮椅。
也拥有了健康。
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小海蒂》。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海蒂,她是一个心地善良、天真烂漫的小姑娘。
在她真挚情感的感化下,她那饱经沧桑、心情抑郁、性格孤僻的爷爷重新燃起了生活之光;正是在她的爱心和帮助下,体弱多病的瘫痪姑娘克拉拉鼓起了生活得勇气,坚定了战胜疾病的信心,最终重新站立起来;也正是在她的关怀中,彼得的老奶奶获得了许多欢快和乐趣。
她是个乐于助人的孩子。
作者通过海蒂的性格展示了心地善良和天真纯朴中蕴含的幸福与欢乐。
读了这本名著后,我读懂了很多。
我看到了海蒂乐善好施、帮助他人。
海蒂用纯真性格与爱心温暖了她那个外表冷漠但内心善良的爷爷。
她陪瞎了的奶奶说话、聊天,让什么都看不见的瞎奶奶找到了生活的快乐和乐趣,使奶奶不再孤单。
她帮助了纯真善良的瘫痪姑娘克拉拉,在海蒂和阿尔姆大叔的激励下,克拉拉用自己的力量学会了走路。
还有牧羊倌彼得在海蒂的影响下,也逐渐开始学习,成为一个诚实的孩子。
看到了这些感人的故事,我的心被感动了,我看到了海蒂那纯真的、那善良的心,还有海蒂那天真烂漫的性格。
我要多多吸取海蒂的优点。
海蒂的年纪虽小,但是却有着一种非常感人的魅力。
我看到了海蒂那热爱生活的心情。
她对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积极主动,不像我,扭扭捏捏。
她那直爽的性格也很值得我学习,我应该像海蒂一样有着果断,直爽的性格。
不要犹犹豫豫,优柔寡断。
我看到了海蒂热大自然的心:不管是对他人,还是对动物,都同等对待,总是慢慢的安抚着她的“天鹅”和“小熊”。
那些羊儿都很喜欢海蒂。
看到海蒂总是争先恐后的向海蒂涌来。
我也知道了:你想让别人尊重你,有个前提:那就是你也要尊重别人。
现在人类随意宰杀各种动物,是动物见到人类会到处逃窜。
尽管有些人很尊重动物,但毕竟只是少数。
人类一边口口声声说是我们动物的朋友,一边残忍的猎杀动物。
让动物见到人类怎能不逃
读了这本名著,我的感触很深。
是呀
做人要充满爱心,爱心可以战胜孤独,爱心能够击败病魔,爱心还会给我们带来快乐。
《小海蒂》的确是一部让人懂得热爱生活、热爱自然、关心他人的好书
dnf的血之狂暴怎么开 说什么需要 血气唤醒Lv5 、但是 我没看见 血气唤醒这个技能啊 、
你按照上边说的,把前置技能都学了,就可以学习血之狂暴了 1L,一个SB.........无语了
边个知以下的书怎么写(急求!)
世界冠军丹尼读后感 我九岁,但我是世界冠军
(阿甲 ) 上回我曾经讲过一个“特务”的故事,这回我要讲一个小偷的光辉事迹。
哇噻——小偷
也有光辉事迹
是啊,他不但是真正的小偷,而且还只是一个9岁的男孩,他甚至创下了一项偷窃世界纪录,当之无愧地成为了世界冠军。
他的名字叫做丹尼,他的事迹就记载于《世界冠军丹尼》一书中。
丹尼出生于英国的一个乡村公路边,在他四个月的时候,妈妈就去世了,他与爸爸相依为命。
爸爸靠帮人修汽车赚点钱,但买不起汽车,甚至买不起冰箱。
他们住在农田旁边的一个大篷车里,虽然很简陋,但温暖而且充满生机。
爸爸读的书不多,却懂得很多的知识,他知道乡间每一种花草、昆虫和动物的名字,他也了解它们的习性,甚至知道蟋蟀的耳朵原来是长在腿上的
他还教会丹尼修车、开车。
而且他满脑子都是新鲜想法,比如天气晴朗的傍晚,他会带着丹尼一起到野外放热气球。
每天晚上,他都会给丹尼讲个故事。
丹尼最喜欢听“好心眼儿巨人”的故事,那个巨人用网兜捕捉梦,然后调整成美梦,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走到一个小孩的窗下,伸进一支长长的小号,轻轻一吹,美梦就钻进了孩子的梦乡…… 可是,在丹尼9岁时的一天夜晚,他发现了爸爸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爸爸竟然是一个偷猎者
什么是偷猎
就是到别人的庄园去偷饲养在那里的野生动物,这是法律禁止的偷窃行为。
原来在英国,有些贵族或富豪拥有自己的庄园和树林,他们会在树林里养一些野生动物,主要是野鸡,等到它们成熟之后,再邀请其他的富人来围猎射杀。
庄园主从那些参加围猎的客人身上收取高额的费用,从而赚取暴利。
庄园附近的有些穷人,则时常会去偷那里的野鸡。
刚开始,这还是为填饱肚子才做的事情,到后来渐渐变成了一种乡间体育运动。
爸爸谈起这个“运动项目”就眉飞色舞,因为它需要非凡的智慧和勇气,非常艰难而且刺激,甚至要冒生命的危险。
平时猎捕野鸡就很不容易,何况要偷着去做,而且树林里埋伏着凶狠的看林人,他们手上拿着猎枪,对偷猎者从来都毫不留情
——越是危险,爸爸越是对这项运动深深着迷。
可这毕竟是一种偷窃行为呀
丹尼深深地爱着爸爸,他很为爸爸担忧。
一天深夜,爸爸果然出事了,他掉进了庄园主黑泽尔先生的大陷阱里,摔断了腿。
丹尼冒险开车去抢救,终于在看林人发现之前救出了爸爸。
丹尼爸爸受伤的消息激怒了当地人。
在大家看来,为了防止偷猎而设置可能致命的陷阱,是一桩非常卑劣的行径。
但大家并不奇怪,因为黑泽尔先生是个出名的恶富豪,他是个庸俗卑劣的暴发户,仗着有钱就骄横不可一世,经常欺负大人小孩。
所以村子里的居民都对他厌恶至极。
爸爸的受伤也让小丹尼义愤填膺,他决心要和爸爸一起教训一下这个可恶的家伙。
怎么办呢
爸爸说,最好能在黑泽尔先生举行围猎大会之前,将林子里的200只野鸡通通偷出来,让这个家伙威信扫地。
可是本来偷一只野鸡已经很不容易,这时爸爸又瘸了腿,怎么可能一次偷200只呢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9岁男孩丹尼的小脑瓜里突然冒出一个绝妙的主意,连身为偷猎老手的爸爸也不禁拍案叫绝。
那就是:喂野鸡吃安眠药
原来,野鸡最爱吃葡萄干。
丹尼和爸爸买来200颗葡萄干,用水泡大,同时将一瓶安眠药切成200粒碎片;再用小刀割开葡萄干,将安眠药碎片放入,最后用针线缝好切口。
安眠药葡萄干就这样做成了。
偷猎大会的前一天傍晚,丹尼和爸爸悄悄潜入黑泽尔先生的树林,他们匍匐在地,就在看林人的眼皮子地下,把特制葡萄干洒到野鸡堆里。
它们被贪吃的野鸡一扫而光。
夜里,当野鸡们飞上高高的树梢栖息,看林人也安心地回家睡大觉,因为从来没有人能在野鸡上树栖息时猎捕到它们。
丹尼和爸爸在树林里焦急地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在过去,他们会成功吗
对啦,被安眠药催眠的野鸡会从树上掉下来吗
就在这时。
啪嗒——随着第一声,一只野鸡从树上落了下来,然后又是一只,接着睡熟的野鸡雨点般纷纷落下。
爸爸兴奋地要大叫起来,他把所有的猎物聚在一起清点,竟然有120只——这是一个空前的纪录
别急,还有更精彩的呢。
第二天,当村里人准备瓜分这120只野鸡时,大梦初醒的野鸡们居然又飞起来,落在丹尼家园的周围。
气急败坏地黑泽尔先生追踪而来,他要警察先生狠狠地处罚偷猎者,并把野鸡送回他的庄园。
可好心的警察先生却说,法律规定,野生动物一旦回到大自然,就不属于任何人。
此时,野鸡们腾空而起,飞向蓝天。
村里人拍手称快。
9岁男孩丹尼,以他的机智和勇敢赢得了大家的尊敬,他成为当之无愧的偷猎世界冠军
这个故事是一位名叫达尔的英国作家创作的,他还曾经写过《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女巫》、《玛蒂尔达》、《好心眼儿巨人》等经典名篇。
他是世界上最受孩子们欢迎的作家之一。
达尔讲述的故事,总是惊险、神奇、幽默,而且充满想象力。
偷猎,本来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在他的笔下却变得自然合理,而且激动人心。
在这本书的最后,他专门写了一段给小读者的话: “当你们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孩子的时候,请务必记住——缺乏生气的父母是枯燥无味的。
一个孩子所需要的,所值得要的,是才智焕发的父母。
” 你能理解达尔的话吗
你会同意吗
看袋鼠的好日子读后感
《看袋鼠的好日子》——村上春树 栅栏里面有四只袋鼠。
一只是雄的,两只是雌的,还有一只是刚生下来的小袋鼠。
袋鼠栅栏前面,只有我和她。
本来就不是很热闹的动物园,再加上又是星期一早晨,入场的客人数,还远不如动物数来得多。
我们的目标当然是袋鼠的婴儿。
除此之外实在想不起有什么值得看的。
我们从一个月前报纸的地方版上,知道了袋鼠婴儿诞生的消息。
并在一个月里,一直继续等待一个参观袋鼠婴儿的适当早晨的来
伤。
可是,这种早晨总是不肯来。
有一天是下雨,第二天也还是下雨,再过来一天地上还是湿湿的,接下来连着两天都刮着讨厌的风。
有一天早晨她的蛀牙痛了,另外一天早晨我又不得不去区公所办点事。
就这样过了一个月。
一个月,真是一转眼就过去了。
我在这一个月里到底做了什么,我真是一点都想不起来。
好像觉得做了好多事,又觉得什么也没做。
要不是月底,收报费的人来了,我连一个月已经过去了都没注意到。
可是不管怎么样,专为看袋鼠的早晨终于降临了。
我们早上六点醒过来,打开窗帘一看,立刻确定这就是看袋鼠的好日子了。
我们洗了脸、吃过东西、喂了猫、洗了衣服,戴上遮太阳的帽子便出门了。
“你说,那袋鼠的婴儿还活着吗
”在电车上她问我。
“我想还活着吧;因为没看到死掉的消息呀。
” “说不定生病了,住到哪里的医院去了呢。
” “那也应该会登出来呀。
” “会不会太紧张躲在里面不出来
” “你说婴儿
” “谁说的,我说妈妈啦。
说不定带着婴儿藏在后面黑黑的房间里呢。
” 女孩子实在真会想,什么可能性都想得到,我真服了。
“我总觉得,如果错过这个机会,就再也不可能看到第二次袋鼠婴儿了。
” “会这样吗
” “你想想看,你以前有没有看过袋鼠婴儿
” “没有。
” “你有信心,从今以后还会再看到吗
” “不晓得会不会。
” “所以我很担心哪。
” “不过,’我抗议道:“虽然或许正如你所说的一样,可是我也没看过长颈鹿生产,也没看过鲸鱼游泳,为什么偏偏袋鼠的婴儿,现在会成问题呢
” “因为是袋鼠的婴儿啊。
”她说。
我干脆看报纸。
向来跟女孩子辩论就一次也没赢过。
袋鼠的婴儿不用说是活着的。
他(或许是她)比报纸上所看到的大得多了,很有力气地在地上跑来跑去,那与其说是婴儿,不如说是小型袋鼠来得更恰当。
这件事实使她有点失望。
“好像已经不是婴儿了。
” 还是像婴儿啊,我安慰她。
“我们真该早一点来啊。
” 我走到贩卖店去,买了两个朱古力冰淇淋回来时,她还靠在栅栏达,一直望着袋鼠。
“已经不是婴儿了啦。
”她重复着说。
“真的吗
”说着我把一个冰淇淋递给她。
“因为如果是婴儿,就应该在母亲的肚袋里呀。
” 我点点头舔着冰淇淋。
“可是不在肚袋里嘛。
” 我们于是开始找寻袋鼠的妈妈。
袋鼠爸爸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长得最巨大、最安静的,是袋鼠爸爸。
他一副像才华已经枯竭的作曲家似的脸色,正盯着食物箱里的绿叶出神。
剩下来的两只雌的,体型长得一样,毛色也长得一样,连脸上表情都一样,说哪一只是母亲都不奇怪。
“不过,有一只是母亲,有一只不是母亲噢。
’戏说。
“嗯” “那么,不是母亲的袋鼠是什么呢
” 不知道,她说。
袋鼠婴儿并不理会这些,只顾在地面跑来跑去,并不停地到处无意义地用前脚挖着洞。
他或她看来是个不知道无聊是什么的生物。
不停地在父亲周围团团转、只吃一点点绿草、挖挖地面、在两只雌袋鼠之间玩把戏,一会儿躺在地上打滚,一会儿又爬起来开始跑。
“袋鼠为什么跑得那么快
”她问。
“为了逃避敌人哪。
” “敌人
什么样的敌人
” “人类呀。
”我说:“人类用弯刀杀袋鼠,吃它们的肉。
” “为什么小袋鼠要躲在母亲的袋子里
” “为了一起逃走啊。
因为小袋鼠跑不了那么快。
” “你是说被保护着吗
” “嗯。
”我说:“小孩子都是被保护着的。
” “要保护多久呢
” 我应该在动物图鉴上,把袋鼠的一切都先调查清楚再来才对的。
因为这种事早在预料之中。
“一个月或两个月吧。
” “这家伙才一个月呀。
”她指着袋鼠婴儿说。
“应该留在母亲的袋子里的嘛。
” “嗯。
”我说:“大概吧。
” “你不觉得躲在那袋子里很美妙吗
” “对呀。
” “所谓小叮当的口袋,是不是具有回归舱内的愿望
” “不晓得。
” “一定是啊。
” 太阳已经升得好高了。
从附近的游泳池传来孩子们的欢笑声,天上飘浮着清晰的夏云。
“想不想吃点什么
”我问她。
“热狗。
”她说:“还有可乐。
” 卖热狗的是个年轻的工读生,五门车式的摊子里面,放着一部大型的收录音机。
在热狗还没烤好之前,史提芬温达(stevieWOnder)和比利祖(BillyJOe)唱歌给我们听。
我回到袋鼠栅栏外时,她说:“你看
”指着一只雌袋鼠。
“你看
你看
跑进肚袋里去了。
” 真的
那袋鼠婴儿已经钻进母亲的袋子里了。
肚袋胀大起来,只有尖尖的小耳朵和尾巴末端往上翘出来。
“会不会太重啊
” “袋鼠很有力气的。
” “真的吗
” “所以才能活到今天哪。
” 母亲在强烈的日光下,并没有流一滴汗。
就像从青山道路的超级市场买完午后的菜,正在咖啡室里小坐片刻舒服地喝一杯的那种感觉。
“在被保护着噢。
” “嗯” “睡着了吗
” “大概吧。
” 我们吃了热狗,喝了可乐,然后离开袋鼠的栅栏。
我们要离开的时候,袋鼠爸爸还在食物箱里寻找着失落的音符。
袋鼠妈妈和袋鼠婴儿正合为一体,在时光之流里休息片刻。
神秘的雌袋鼠则像要试试尾巴的状况似的,在栅栏里不停地反复跳跃。
今天可能会是很久以来最热的一天。
“你要不要喝啤酒
” “好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