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帮我写 写景 写物 读后感 的600字作文各两篇 我在追加 30分
我爱你 ——侨声期中考过了,五一也来了,应该正是轻松时,却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人感觉好累,有些郁闷,有些无奈,又或许更多的是空虚。
也许是习惯了学校的忙忙碌碌的生活了吧,才会在放假时突然感觉如此的不适;以前老是抱怨学校太怎么样了,却在这时突然发现——其实学校很可爱,让我不想离开。
五年了,在同一所学校呆了五年了,也许觉得缺乏新鲜感,厌倦了,可在即将离开的那一瞬间才知道遗留下的感情远比其他的多。
虽然现在还没有离开学校,可我却开始想念学校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了,开始怀念在学校的日子,在学校的老师。
五年来见证了学校的成长,从那一栋栋古老的楼房变成现在时尚的楼区,从那一株株稀稀疏疏的花变成现在琳琅满目的花圃,从那一棵棵刚发出新叶的小树到现在的大榕树,从那一个个刚踏进社会的小老师到现在的职业教师、、、、、、 见证了这么多,心中最想念了还是那个初次看到的学校,在那我第一次领略到的前所未有的风采,第一次看到如此富有生命力的地方,凭直觉知道自己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深深的爱上这个地方。
时间飞逝而去,而我还在这,这算不算得上是命中注定,让我在这个地方多停留一会,多了解她一些,也让自己多享受一下在这里散发出的韵味,让这里所有的一切深深地刻印在脑中,以后在慢慢地品味,回味
时间走了,但它并没有把我也带走,我还会在这陪着你,直到我必须离开的那一天。
即使在将来的某一天时间将我带走,带我离开你,但它永远也带不走我那颗遗留下的心,永远
小狗拉车今天,我家的小狗不知为什么,只见它前赴后仰,把脖子拼命地摇来摇去,嘿,或许是小狗想弄断这绳子,出去溜达溜达。
可,这是不可能的,绳子这么牢固,它小小的躯体怎有这么大的力
我心中暗暗得意。
可出乎我的意料,只听“砰”一声,小狗竟然挣脱了整日束缚它的绳子,只剩下脖子里长长的绳子项链还拖在地上。
小狗见绳子断了,十分开心,连忙跑到田野,轻轻一跃,便在空中画了一道弧线,到达地面后,又在田野里飞奔起来。
一眨眼的工夫,这小狗竟跑到了田野的尽头。
我见了,心中一阵恐慌,因为,田野的尽头就是马路了,而这只从未见过“大世面”的小狗,面对川流不息的车辆,该如何应变啊
想着想着,我心中不由得害怕起来,便连忙骑上自行车去追赶它。
幸好,这贪吃的小狗停留在一个垃圾堆上,正抽动着鼻子使劲地闻着臭烘烘的垃圾呢
我轻轻走上前去,将绳子往上一提,牵着它就准备往家走,可小狗吃不到东西哪肯罢休,它拧着头,倔强地呆在原地,任凭我使劲拉它。
可能是被我的坚持打动了吧,小狗终于肯走了。
这时,我突然想出了一个馊主意:让小狗来拉我。
说干就干,我把系小狗的绳系在我的车子上,小狗见我这奇怪的举动,满眼疑惑地回头望了望我,但一会儿,它好像明白了我的用意,开始在路上拉着我跑了起来。
可毕竟是小狗拉车,一点儿也不稳当,它左跑跑,右逛逛,把我和我的车子拉得左摆右晃,骑在上面只能用两个成语来形容:提心吊胆,毛骨悚然。
不仅如此,它差点还把我拖到草丛里,幸好我眼疾手快才幸免一难。
终于到家了,我连滚带爬地下了车,再也不敢让小狗拉我了。
简爱读后感600字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写7篇读后感,500字,初中,一般就行,规定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鲁滨逊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
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
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近期,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感触很深。
读时的心情是随着保尔•柯察金的成长、命运而起伏。
细细品味着这本书,品味着保尔的精神。
越发觉得我们应从保尔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记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 差不多没有一个人甘心平平庸庸的生活,因为即使是小草也在努力着为春天增添一丝绿色,希望在春回大地的彩卷上留下自己的身影 。
但是却未必人人都会炼就一块好钢。
那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相信大家的脑海里一定会出现那烈焰熊熊的炼钢场面。
其实,人生就如同炼钢
没有什么东西是与生俱来的,“铁”变成“钢”,只有一种途径——炼
有人说保尔是天生的英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生的英雄的。
保尔之所以能够成为英雄,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努力——在战火纷飞的战场,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后退;在疾风暴雪的建设工地,面对常人难以忍受的劳动强度和饥寒,他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面对书稿丢失、身体每况愈下的无情打击,他仍没有屈服,终于从一个出身贫苦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格和顽强作风的共产主义战士。
人生,可以说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
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会遇到重重的困难,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等等。
但是,这一切都是短暂的。
在突破障碍、战胜困难后,回顾走过的道路,我们就会领悟到,那是磨练人生的火焰。
多少英雄、伟人,都是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锻炼出来的,正如人们常说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和保尔相比,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裹足不前呢
一个人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造就优良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在正确的生活目标,他才不会被生活所拖累,不会被不幸所压倒,他才会在苦难的熊熊烈焰中坚强起来,成熟起来,去热爱生活,去充实自己,迎接美好的明天。
当今的社会是竞争激烈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
从国际社会来看,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国际围绕经济和科技展开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都着眼于抢占21世纪发展的制高点,这就使我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
中国“赶上时代”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使我们中华民族面临着走向全面振兴的机遇和挑战。
国家需要学识渊博、意志坚强、处事果断、敢于创新的人才。
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是跨越知识的坎坷,勇往直前
21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我们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寻找往日的英雄情结,重塑“保尔精神”,意义非同小可。
为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让我们以保尔为榜样,去炼就人生,乐观地拥抱未来吧
“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而已。
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在临死的时候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保尔•柯察金的内心独白爱的教育 几年前曾看到过这样一段话我在四年前始得此书的日译本,记得曾流了泪三日夜读毕,就是后来在翻译或随便阅读时,还深深地感到刺激,不觉眼睛润湿.这不是悲哀的眼泪,乃是惭愧和感激的眼泪.除了人的资格以外,我在家中早已是二子二女的父亲,在教育界是执过十余年的教鞭的教师.平日为人为父为师的态度,读了这书好像丑女见了美人,自己难堪起来,不觉惭愧了流泪.我一直想拜读这本让夏丐尊先生如此感动的书《爱的教育》,这个寒假终于如愿以偿了. 《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限制的,小到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的人们的一个微笑……大到捐献骨髓,献血,帮助希望工程…… 虽然如同空气般的爱有时会被污染,稀释,甚至消失,所以希望更多的人去感受一下朴实语言中深厚的爱,我想这部好小说将会把这种美好的感受带给更多更多的人.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建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
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颂扬的地方。
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这本小说在漫长的岁月里,它陪伴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
可以说,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
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 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医院的天使”。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齐启禄的小男孩,由于他的父亲到法国做工,前天回意大利。
在那不勒斯市下船后突然生病,因此住进了医院。
一面写信给他妻子,告诉她自己已经回国,及因生病入院的事。
妻子得信后虽然担心,但因为有一个儿子正在病着,还有着正在哺乳的小儿,不能分身,不得叫大儿子到往看望父亲。
孩子在医院却一直照顾着一个外人,最后不但不和真正的父亲回家,却要坚持照顾着那陌生人。
爱自己的亲人是应该的,也是容易的,但如果一个人只懂得爱自己的家人,除了家人之外的人一概不爱,那他就是一个可悲的人,他并不真正明白爱。
然而又有多少人真的去感受去学习那种爱呢
再请回过头看看现实,这世界上并非充满着爱,穷人对富人,许多都是将真正的爱看作是一种奢侈品,而将金钱、利益至上的人。
我认为《爱的教育》虽然讲的是情感教育,却洋溢着对生活,对大自然的热爱,充满乐观向上的精神。
在阅读时好似把我带入了广阔的社会中去,它真是让我懂得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每个故事都讲述了那些朋友的友谊和宁肯牺牲自己的高贵品质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儿童。
爱可以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
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三国演义何为义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从小就关注过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最近兴致来潮,又一次捧起了这本另类的史记。
虽然作者的文字带有自己的感情色彩,但多少历史见证过它的真实,也许不是百分之百的符合事实,但不可以否认它曾经的存在。
小时候就看着书中200多个人物上演着群英会,在三足鼎立的局面下明争暗斗,尔虞我诈,绞尽脑汁想着如何凌驾于他人之上,战火纷飞的年代兵荒马乱,民不聊生。
不明白为何三国不能和睦相处,不明白英雄为何热衷于成为乱世的枭雄。
蜀魏吴,个个都自称君子,孰不知自己的“丰功伟绩”是由什么垒成的,自己正踩在无数将领小兵的鲜血与汗水中站起来的,君子向往高尚,讲究仁义。
当我第一次用小学生的眼光欣赏《三国》的时候,我无法理解他们之间的争斗,无法理解他们的向往,他们的内心世界,更无法理解他们口中常常提到的仁义。
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发誓至死永远是兄弟,然而一览全书,每次遇到危险,跑得最快的总是小刘,为了保命甚至连老婆都不要了。
害的关羽那死脑经为了个“义”字去替曹操打工,过五关斩六将,这难道是悟出了“义”的真谛
吕布本是一代豪杰,一表人才,然而却为了个貂禅,儿女情长,亲手弑父,两个干爹都死在了自己的剑下。
弄得孝义两失,一辈子的英名毁于一旦。
曹操乃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
这评价一点儿没错。
吕伯奢好心设宴款待他曹阿瞒,却不料引来一场灭门的杀身之祸,最起码的礼尚往来都不见了踪影,华佗给他治病,却赔上了自己的性命。
魏延给我的感觉就是个惟利是图的家伙,“功劳由他领,黑锅你来背”。
陈式的例子再贴切不过。
然而当我再一次用高中生的眼光重省《三国》的时候,我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赵云的忠肝义胆天地可见,冲锋陷阵,他会冲在最前面,撤退回营,他甘愿断后护送,生命在他的战场上只属于国家,属于他效忠的朝廷,无论功劳多大,他都不会居功自傲,独领风骚。
这,才是真正的“义”。
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生的智慧都倾注在军师的天职上,献给了刘备创业的进程,没有怨言。
空城计,草船借箭,火烧赤壁,耳熟能详的历史无一不透着孔明的努力汗水智慧与精力。
出师一表争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
诸葛亮用一生的光阴诠释了“义”的真谛。
张飞虽然是个欠考虑,容易脑热的单细胞动物,看他就晓得什么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然而兄弟有难他必定出手相助,因为火爆的脾气,他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这也是为了兄弟,为了义,他用生命换来的“义”。
这,才是真正的义。
关羽很讲义气,对事不对人,为了刘备,他宁愿帮曹操扫除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因心念旧恩,在立下军令状的情况下毅然在华容道调转马头,放走了曹操,不是别的,只是为了义。
这,才是真正的“义”。
《三国演义》上演的不只是场战争游戏,它并非“演”的天下,而是“义”的舞台。
如果不是“义”的存在,哪会有三国鼎立的时代
义――三画一字,简简单单,又寓意深刻,三国演义,义贯三国,逝去了义,三国也就演不起来。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
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现在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
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
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 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而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
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
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
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
生辰纲事发与晁盖的关系网 劫了当朝太师的生辰纲,绝对是死罪一条。
作为这桩劫案的首犯,晁盖在生辰纲东窗事发之后,利用他多年精心编织的关系网居然安然逃脱,远走高飞。
《水浒》虽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小说,不过里面的108将很少是正儿八经的正宗农民,晃盖当然也不是。
晁盖是山东郓城县东溪村的一名富户,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不论好歹,便留在庄上住。
他独霸一方,在江湖上很有些名气。
晁盖有很多钱,也很会花钱,他的钱绝对不会是在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得,生辰纲都敢劫,他还有什么事不敢做的。
晁盖用大量的钱财精心编织了许多的关系网,而这些关系网在紧要的关头发挥了作用。
先是他的把兄弟--在县衙门作事的宋江从济州府捕头何涛处获得秘捕晁盖的消息后,便立即前去通风报信,使晁盖得了宝贵的时间。
在围捕行动中,郓城县的两位和他交往很深的,平时得了许多好处的都头朱仝、雷横更是心怀鬼胎,阳奉阴违。
打前门的的雷横故意大惊小怪,高声叫嚷,暗示晁盖快逃,打后门朱仝更是不但放过了他,还特意为他指出了一条逃生之路说?quot;你不可投别处去,只除梁山泊可能安身。
关系网织到这个份上,谁还奈得他何
宋江使梁山泊兴旺发达,宋江又把梁山泊引上绝路,真可谓成也宋江,败也宋江。
应该说宋江取得梁山泊第一把交椅之前,还是为山寨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的,尤其是彻底抛弃了王伦的闭关自守、盲目排外的路线,广纳天下豪杰,使得山寨一片繁荣。
他还常亲自下山,率领一帮弟兄冲州过府,立了不少军功,三打祝家庄、攻克高唐州,都有他的功劳。
不过,耐人寻味的是,当梁山泊英雄排定座次,宋江坐稳了法定的第一把交椅后,他的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身先士卒的宋江不见了,自那以?quot;一向不曾下山,每日肉山酒海,大吹大擂,与弟兄们打团儿吃酒。
而且他下山的第一件事竟是去东京赏灯,任凭众人苦谏不住,他坚执要行。
拿着弟兄们出生入死换来的血汗钱供自己肆意挥霍。
看完了灯会之后他还去逛妓院,为了会一会名妓李师师,光见面礼便花了黄金一百两。
为了不使自己的所作所为引起弟兄们的不满,他早就想好了一个绝妙的理由:这一切都是为了山寨的前途着想,为了让大家将来有个好的归宿。
说到底,他的旅游、嫖妓都是为了工作的需要。
为了山寨宋江真可谓是奋不顾身。
《水浒传》毕竟是宝藏,不时会有新发现。
最近,一位著名史学教授的研究又出新成果:“《水浒》是中国第一反腐名著”。
教授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直接迫害农民的是贪官污吏,是高俅一类人物。
农民起来反抗,矛头直指贪官,这是理所当然。
农民铲除贪官污吏,实现天下太平,实际上就是反贪污、反腐败。
“《水浒》虽然情节复杂纷纭,但其主题总离不开一件事———反贪污、反腐败。
”端的是有一千个学者就有一千个主题。
《水浒》反腐,第一斗士该是宋大哥了。
宋江“祖居郓城县宋家村人氏,为人仗义疏财”,老太爷宋太公和胞弟宋清“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
”宋大哥则在郓城县衙当文书。
“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端的是挥霍,视金似土。
”宋王朝该不会实行“高薪养廉”吧
一个县衙的小文书,不知工资有多少
竟能挥金似土,不知是有灰色收入还是有其他收入
莫非黑三郎上山之前也腐败
那岂非成了以腐败反腐败了
最坚定的“反腐斗士”当推李逵,那铁牛的板斧砍起江州百姓的头颅来就如切菜,“只要杀得快活”。
事情缘起乃智取生辰纲,理由非常充分:“此不义之财,取之何碍”,因为是反腐的正义行动,打劫也就不叫打劫,叫智取。
《水浒》反腐,本是古人的事,与咱何干
只是那浓浓的《水浒》气绵绵不绝:晁盖们劫生辰纲是“反腐”,今天小偷偷贪官的赃款赃物更是“反腐”了。
那宋押司在政府机关干事,却一心编织关系网,哥儿们来了“终日追陪”。
利用职务之便为犯罪嫌疑人、也是关系网中一哥儿们的“乡长”晁盖通风报信,指使他们脱逃,那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通知赖昌星快点出国好像就颇得宋江的真传。
宋江杀阎婆惜之后,郓城县“公安局长”朱仝、雷横私自放走宋江,“县长”也有心为宋开脱,那浙江温岭市原市长周建国、市公安局长杨卫东与黑社会头子张畏的瓜葛,那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副市长马向东与刘涌的关系,不就与此一脉相承吗
慕绥新、庄如顺、周建国、杨卫东们,血液中就浸透了《水浒》气。
以上就是我读水浒传的感想
写两篇名著的读后感(英文的)、和两本好书的读后感(中文的)
速度等于路程除以时间,讲登山的单次路程,当做单位一,上山的时间是1\\\/50下山的时间是1\\\/75,两者相加为总时间,路程只和为2,所以平均速度=2\\\/(1\\\/50+1\\\/75)=60米\\\/分钟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600字左右)采纳后有分
压抑的太久,让我们来为有人实现梦想中的自由而欢呼雀跃。
我们是孩子。
想象是我们亲密的伙伴,梦境是我们达成心愿的一条捷径。
谁有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留恋往返
汤姆
汤姆·索亚
是的,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
全世界少年儿童的伙伴。
马克·吐温是世界文明的小说家,他擅长将现实主义的刻画和浪漫主义的抒情和谐地统一,因此他的作品被世人认为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大里程碑。
而《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汤姆以其栩栩如生的顽童形象,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它描写的是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童天真浪漫的美国生活。
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
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将军,而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
汤姆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在那个年代,汤姆有一点叛逆,有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绿林好汉。
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
“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
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
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了。
小汤姆的故事是一个个令人废寝忘食的故事。
在主日学校里,他是顽皮,惹老师头疼的问题儿童。
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施出诡计,不但让那些男孩不知不觉地自愿成为他的“俘虏”,还自动奉上谢礼。
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证凶手卓依。
成了一个不起的英雄。
去郊游,他救了自己和小伙伴佩琪还找到了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宝藏。
汤姆·索亚的作为,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个孩童所能经历的一切,在汤姆的身上我们能看见许多人童年的幻想。
而实现这一梦境的就是鬼精灵汤姆和赐于他“生命”的小说家马克·吐温。
汤姆·索亚不仅仅是为儿童所作的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为使所有人回忆童年,梦想童年所刻画出来的一个小精灵。
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
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
希望你,希望我,希望我们大家在汤姆的故事里找到与自己梦境相同的画面,让自己的想像畅游“世界”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