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中的名侦探
我来回答一下: 1.爱伦·坡 生埃德加伦·坡(1809——1849),美国19世纪人、小说家、评论家,不仅在美国文学史上,而且在世界文学史上都是一位十分独特的作家。
父母亲是流浪艺人,在坡两三岁时便相继去世。
接着他为一富商收养,但始终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他念过一年大学,也进过有名的西点军校,但没有毕业。
坡天生聪慧,18岁便出版了第一本诗集,后来写小说又获奖。
他此后靠写作与做编辑维持生活,但仍贫病交加。
他年轻的妻子咯血死在他的怀里,因此他的作品里经常出现血与死的图景。
坡40岁时从美国南方的里士满去北方,中途不省人事地倒在巴尔底摩市街头,四天后去世。
贡献:爱伦·坡在文学批评、小说创作与诗歌创作上都有建树。
坡把英国的浪漫主义诗歌创作理论引进美国,并加上个人的特色,如他强调要创造独立自在的美,强调诗歌的音乐格律等。
他的创作性论文如《写作的哲学》,《诗歌的原理》,评论霍桑的《古老的故事》,评论朗费罗、柯勒律治、华兹华斯等人的诗歌以及评论狄更斯的《老古玩店》等作品至今被子视为文艺批评的典范之作。
坡创作了近70篇短篇小说,有些是冒险小说、恐怖小说、心理小说,其中一部分着重写犯罪与推理,如《失窃的信件》、《金甲虫》等。
西文普遍认为他是侦探小说这一文学样式的鼻祖,也有人说他是美国短篇小说发展史上的开拓者。
坡继承了德国与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传统。
但坡也有自己的特点:他着重反映生活中隐藏与内在的一面、主观意识的一面,并且常从一个处于黑暗与绝望中的人的角度,追忆甜蜜的生活,追求一种“只应天上有”的所谓“超凡的美”。
从这一点来说,坡开创了西文现代诗歌的先河。
书中侦探:奥基斯特·杜宾 爱伦·坡塑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侦探形象奥基斯特·杜宾。
杜宾是法国名门之后,因在事业上屡受挫折,靠吃遗产度日。
他的唯一兴趣是与书作伴。
他喜欢幻想,喜欢在黑夜静静地思考问题,尤其对生活中的疑案充满了兴起。
他具备侦探所应具备的分析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尤其注重人的心理活动,把犯罪活动与人的贪欲联系起来。
杜宾是世界文艺舞台最早亮相的名侦探。
爱伦·坡还为杜宾设计了一个呆头呆脑、自以为高明的记者作陪衬角色。
(后来的侦探小说中有许多都塑造了陪衬人物,如著名的福尔摩斯的朋友兼撰稿人华生医生,波洛的朋阿瑟·柯南·道尔 2.阿瑟·柯南·道尔(Sir Arthur Conan Doyle,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如科幻、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
柯南·道尔出生于爱丁堡,9岁时就被送入耶稣预备学校学习,当他在1875年离开学校时道尔已经对天主教产生厌恶情绪,而成为一名不可知论者。
1876年至1881年间他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
不过他行医并不太顺利,在此期间道尔开始写作。
在搬到南海城(Southsea)后,他才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在写作上。
道尔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发表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 Beeton's Christmas Annual for 1887)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该部小说的主角就是之后名声大躁的歇洛克·福尔摩斯。
1885年道尔与路易斯·霍金斯(Louise Hawkins)结婚,但是霍金斯在1906年因结核病过世。
1907年道尔与珍·勒奇(Jean Leckie)小姐结婚。
1890年道尔到维也纳学习眼科,一年之后回到伦敦成为一名眼科医生,这使得他有更多时间写作。
1891年11月在一封给母亲的信中道尔写道,“我考虑杀掉福尔摩斯……把他干掉,一了百了。
他占据了我太多的时间。
”1893年12月在《最后一案》中,道尔让福尔摩斯和他的死敌莫里亚蒂教授一起葬身莱辛巴赫瀑布。
但是小说的结局令读者们非常不满,这使得道尔最终又让福尔摩斯重新“复活”,在1903年道尔发表了《空屋》,使福尔摩斯死里逃生。
道尔一生一共写了56篇短篇侦探小说以及4部中篇侦探小说,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
19世纪末英国在南非的布尔战争遭到了全世界的谴责,道尔为此写了一本名为《在南非的战争:起源与行为》(The War in South Africa: Its Cause and Conduct)的小册子,为英国辩护。
这本书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发行,有很大影响。
道尔相信正是由于这本书使他在1902年被封爵。
20世纪初道尔两次参选国会议员,却都没有当选。
道尔本人也曾卷入两桩有趣的案件。
一次是在1906年,一名英印混血律师被指控发送恐吓信以及虐待动物。
虽然这名律师被逮捕后,依然有动物被虐待,警方却一口咬定这名律师有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案件后,1907年英国建立了刑事上诉法庭。
因此可以说道尔不但帮助了这名律师,还间接协助建立了一套冤案申诉机制。
另一次则是在1908年,一名经营赌场的德国籍犹太人被控用棒子袭击一名82岁的老妇人。
到晚年时道尔开始相信唯灵论,甚至还曾以此为主题写过好几部小说。
柯南·道尔在1930年7月7日去世。
友黑斯廷斯上尉。
) 书中侦探: 夏洛克·福尔摩斯 他是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造出的侦探怪杰,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
(另外,他的剑术也相当高明)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卡街21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
但一旦接到案子,他马上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狗的狼,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他的好朋友华生博士虽然有点“反应迟钝”,但也正因为如此,才特别衬托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
◎夏洛克·福尔摩斯小档案◎ 十九世纪英国名侦探,是007情报员的老前辈。
总部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B。
身材高大、长脸、浓眉、黑发、鹰钩鼻、灰色眼睛。
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读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研究, 说话很快,声调很高。
最佳拍档:华生医生,也是回忆录的执笔人。
伦敦街头的一群流浪儿,是他办案的最好助手。
(注1) 3. 约翰·狄克逊·卡尔 约翰·狄克逊·卡尔(1906~1997),美国籍作家,出生于宾州,毕业于哈维佛学院,曾远赴巴黎留学,但随即转往英国定居。
作者另有其他笔名,其中狄克逊·卡尔最著名。
卡尔的推理小说中俯拾皆是“密室谋杀谜团”与“不可能的犯罪”的情节,世人推崇他为“密室大师”。
他是“本格派”推理小说中最擅长“密室推理”的小说家,所谓的“密室推理”,指的是小说的案情必须包含了一个以上完全封闭的空间,理论上处于无法进入或脱出的状态,然而小说案情中却发生必须有进出活动的事实。
重要作品:《三口棺材》、《歪曲的枢纽》、《亡灵出没在古城》(即《连续自杀事件》)、《女巫角》、《宝剑八》等。
书中侦探:基甸.菲尔博士&亨利·梅瑞威尔爵士 卡尔笔下主要有两位名侦探,亦即菲尔博士与亨利·梅瑞威尔爵士。
猛一看之下,两人似乎极为相像,都是身材高壮,声如洪钟,学养俱佳却透著点古怪的中壮年英国绅士,但两人其实各有各的特质与个性。
以菲尔博士来说,其形象显然是根据英国名作家却斯特顿所塑造,这位可以用肥胖形容的绅士,必须靠著两支拐杖走路,个性一直以来也都相当和蔼可亲。
他有一头蓬松的乱发,头上经常戴著铲形帽,喜欢穿著斗蓬。
平日住在俭朴小屋的他,并未与当局有任何正式的往来。
另一方面说来,亨利·梅瑞威尔爵士身材虽然也很“结实”,并且有个“威武”的大肚子,身手却非常灵活矫健,而且他个性易怒,常常高声发起脾气,叫人有点不敢亲近。
这位富有的爵士,出身自英国渊源最久远的爵位,对自己的公职身份经常嗤之以鼻,不过在最初几本小说中,他还是英国情报局的领袖呢。
在最早的小说中便可以明显看出,这个戴著眼镜、秃头、经常一脸不悦的梅瑞威尔爵士,有著浓浓的邱吉尔味,在后期的小说中,这样的特质更是变本加厉。
近年来,推理界是将卡尔的菲尔博士系列,视为其主要成就,不过更早期一点,广受评论欢迎的,则是梅瑞威尔爵士,著名推理小说评论家海克拉夫(Howard Haycraft,重要著作为《Murder for Pleasure: The Life and Times of the Detective Story》)在 1941 年便写道,梅瑞威尔爵士那“老头子”,“在当代各个小说名侦探中,最受当今作家喜爱”。
4.阿加莎·克里斯蒂 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1890-1976)被誉为“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是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她的许多侦探小说塑造了高傲的比利时侦探赫尔克里·波洛和英国乡村女侦探简·玛普尔的形象。
阿加莎·玛丽·克拉丽莎·米勒(Agatha Mary Clarissa Miller)于1890年9月15日生于英国德文郡托基市。
她早年丧父,小时候并未受过正规教育,多靠母亲的指导与自修来充实自己。
1914年她与英国皇家空军军官阿奇波尔德·克里斯蒂(Archibald Christie)结婚,后改姓夫姓。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她加入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有机会接触并认识有关药物的各种知识,奠定了日后在小说中对药理的运用的基础。
在这段时间中,她常与姐姐玛姬一同阅读侦探小说,并且一起讨论其中的情节布局,因此勾起了写作的兴趣,并且写下第一本侦探小说“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不过当时遭到多家出版商的退稿(与柯南·道尔当年的境遇一样),后来终于在1920年问世。
克里斯蒂的第一次婚姻生活并不如意,于1928年离婚。
为了平复婚变的伤痛,她只身到海外旅行,期间在西亚、非洲(土耳其、埃及等地)的经验,提供了她“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东方快车谋杀案)”、“Death on the Nile(尼罗河惨案)”等名著的素材。
在小亚细亚的旅途中结识考古学家马克斯·马洛温(Max Mallowan),并与他结婚,婚姻生活顺利。
再婚后的克里斯蒂依然沿用前夫的姓为笔名,继续她的文学创作。
1971年获得女爵士封号。
1976年1月20日阿加莎·克里斯蒂在英国沃灵福德逝世。
书中侦探:1)赫尔克里·波洛 赫尔克里·波洛是阿加莎所创造出来的高傲的比利时名侦探。
他矮矮胖胖,小胡子翘起,还有一个鸡蛋一样的脑袋。
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从比利时亡命到伦敦,并开设一间私人侦探社。
每当被法国人误会是英国人时,他总会纠正对方说:“我是比利时人
”而他也常摸著两撇胡子自傲地说:“我赫尔克里·波洛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侦探
”波洛头脑里有无数灰色细胞,灰色细胞就是对每个人作心理分析,从对方的服饰、举止、爱好、人生观作综合分析,然后进行逻辑推理,波洛几乎没有与任何人博斗过,他总是慢吞吞的、悠闲的,像一只老猫观察一群嬉闹的老鼠,从中找到哪只老鼠在作案。
波洛注重每个人物的背景分析,比如《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凶手作案都与过去的历史有关。
她在叙述中暗藏机关,隐瞒真相,但通过调查和分析,把一个个凶手捉拿归案。
波洛以智慧和心理学知识破案,于是也成了福尔摩斯时代之后最负盛名的大侦探。
2)简·马普尔小姐 也是阿加莎笔下的人物,她是来自圣玛莉米德村的可敬老小姐侦探,是个天生的侦探,是小说所描述过的最佳侦查头脑之一,。
很不幸的,除了无意中透露出的片段之外,简.马普尔小姐的早年生活,是鲜为人知的。
她第一次出现在《寓所谜案》时,大约是65-70岁之间。
她那时给人的印象就是世人对她永远的印象。
5.莫里斯·勒布朗 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年),出生于法国里昂,父亲是船主。
他自幼接受良好的教育,在高尔依读中学时,就认识法国大作家福楼拜,听福楼拜讲述动人的文学故事。
后来,勒布朗又认识了莫伯桑与左拉。
年轻的勒布朗有机会从文学大师那里获得创作经验,这对他以后走上文学道路产生了影响。
勒布朗中学毕业后,他父亲安排他到工厂去管理业务,勒布朗对机器声无法忍受,决心放弃继承父业,他不顾父亲反对,去巴黎学习法律。
1887年发表处女作《一个女郎》。
1900年,他开始了记者生涯。
1907年,福尔摩斯热的浪潮已经影响了法国的出版界,他受法国侦探小说家爱弥尔·茄波里安的影响,开始涉足侦探小说。
巴黎一位出版商邀请勒布朗为一份杂志写侦探推理小说,并讲明要塑造一个法国侦探,来与英国侦探福尔摩斯比个高低。
这个要求是有难度的,但也是诱人的,这对勒布朗来说既是一个机会,又是一个挑战。
他决定尝试一下,并想标新立异,塑造一个不是侦探但同样令人喜爱的文学典型。
勒布朗绞尽脑汁,终于想到了侠盗。
他的《侠盗亚森·罗宾》问世以后,果然大受欢迎,好评如潮。
这部小说的成功,奠定了勒布朗的文学地位,使他信心大增。
在世界侦探小说史上,勒布朗以50多本《侠盗亚森·罗宾》引人注目 书中侦探:亚森·罗宾 莫里斯·勒布朗笔下的亚森·罗宾,最初是个大盗,劫富济贫,行侠仗义,为百姓出头,与豪门争斗。
他的神出鬼没,让警方束手无策。
后来他又成了侦探,最后竟当上了法国的警察厅长。
亚森·罗宾这一形象的产生,当然与法兰西民族有关,只有在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法国,才会让一个大盗一跃而成为警察厅长。
这对于性格保守的英国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怪事。
5.艾勒里·奎因 艾勒里·奎恩是费雷德累·达奈与曼里德·李合作的笔名。
其代表作是《罗马帽子之谜》《希腊棺材之谜》《法国香粉之谜》和《荷兰鞋之谜》。
1932年问世的《希腊棺材之谜》曾获得爱伦·坡奖(这是美国推理小说家协会所发的年奖,相当于电影界的奥斯卡奖),他们两人合作,一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
在美国文学史上,艾勒里·奎恩的地位相当于英国文学史上的柯南道尔。
书中侦探:艾勒里·奎因(这个是侦探,与作者同名) 他有着运动员的魁梧体魄和迷人的银灰色眼睛。
他思维敏捷,具有高超的推理能力。
这一形象成为美国侦探人物的标准模式——一个极具性感的现代美国的福尔摩斯。
6. 范·达因 范·达因(S·S·Van Dine),真名是威·亨·赖特,1888年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州。
以优异的成绩从哈佛大学毕业后,曾到慕尼黑和巴黎学习美术。
1907年起,作为美术评论家和文艺批评家,经常在《洛杉矶时报》等报刊上发表文章,还担任过著名杂志《花花公子》的主编。
1916年发表处女作《有前途的男人》。
这篇小说虽然引起了批评家的注目,但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经济利益。
由于他本来身体就不好,加之身兼报刊专栏作家、编辑、小说家等数职,终于在1923年病倒,不得不度过两年多的疗养生活。
在养病期间,他通读了2000本以上的侦探小说,最后引起了他自己的创作欲望,便使用笔名写起侦探小说来。
他的第一部侦探小说是《本森谋杀案》(1926),书中侦探菲格·万斯首次登场。
由于博学多识的侦探菲洛·万斯大受读者欢迎,范·达因写了十几部以他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
不过,还是初期的6篇质量较高。
尤其是《主教杀人案》和《格林老宅谋杀案》,堪称古典侦探小说的杰作。
1939年,范·戴恩去世。
书中侦探:菲格·万斯 是达因小说中的侦探。
万斯是个美男子,身材高大,体格健壮。
他擅长击剑,又是高尔夫球好手。
对牌戏也很精通,身上总是穿着最入时的服装。
另外,万斯知识广博,对于艺术,尤其是绘画有很大的兴趣。
他住所内收藏了许多东西方的美术作品。
他曾在哈佛大学攻谈心理学,对这门学科有深广的知识。
万斯的独特之处,在于他的新的推理方法。
与福尔摩斯那种在地板上来回地爬着寻找物证的的归纳推理相对照,他更重视罪犯的心理和动机,主张以心理分析为中心的分析推理法。
根据这种心理分析方法,侦探万斯在《加那利谋杀案》(1927年)中,与怀疑对象打扑克;在《主教杀人案》(1929年)中,万斯分析国际象棋棋谱,做出了有些孩子气的举动,在轻松的气氛中侦破了案件。
7.约瑟芬·铁伊 1897年生于苏格兰因佛内斯,就读于当地的皇家学院。
之后,在伯明翰的安斯地物理训练学院接受三年训练,然后开始物理训练讲师的生涯。
后来,她辞职照顾住在洛克耐斯的父亲,并开始写作。
这位英籍女作家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推理史最辉煌的第二黄金期的三大女杰之一,也是其中最特立独行的一位。
和她齐名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多罗西·谢尔斯都是大产量、行销惊人的作家,铁伊却穷尽一生只写了8部推理小说,8部水平齐一的好小说,是推理史上为数不多的没有失败之作的大师。
1952年逝世于伦敦。
书中侦探: 爱伦·格兰特 铁伊笔下的侦探。
在三十年代崛起的众多神探中,艾伦·格兰特(Alan Grant)算是非常特立独行的一位,他的出道,的确是当时推理文坛的异数。
教养良好、面貌姣好、个性有点自以为是,甚至非要别人领他的情不可,艾伦·格兰特,就是这么一位冥顽不灵、与众不同的家伙。
烦恼与偏见,一位平等主义者 说真的,格兰特早就可以退休了,他的姑妈留了一笔遗产,够他余生享用不尽;况且,格兰特在苏格兰警场干了那么久,他也应该去警察特种学校再深造,充实些不一样的技能,但他还是固执地留在原来岗位。
然而,就是因为这些个人本质,使得这个杜撰的虚构角色,反而像一个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真实人物,他有生活上的烦恼与偏见,以及让同侪钦佩的锐利第六感;他的专业知识博得人们的尊敬;他对种族抱持著平等主义,也赢得众人的好感。
破案第六感,一个无法休憩的工作狂 拥有第六感,是人人称羡的事。
格兰特可以在数人之中,一眼认出犯罪者。
对他来说,虽然这是卓越本事的来源,但也形成一种性格弱点:灵敏的直觉让他断案如神,却也常教他独排众议、一意孤行。
最糟糕的是,一旦案情陷入胶著状况,所有线索看似费解又毫无关连之时,严重的挫败感便会涌上他的心头,教他寝食难安,甚至不眠不休地查案,直到找出真相为止心智才能获得休憩。
欣赏犯罪,一个不辞辛劳的检视者 格兰特对专业的要求已达完美的境界。
关于犯罪事件,他也以同样的观点来看待,并且有相当独特的见解:非但不唾弃,反而是欣赏它们。
他检视犯罪案件,态度是严谨而不辞辛劳的,所有能动用的资源,包括警场里的同仁在内,他通通不会放过。
因此,格兰特不是一人独大的行动者,他也绝非不会犯错的圣者。
事实上,这位警察是这么描述自己的:“一个努力工作,心怀善念,普通聪明的平凡探长”。
由于心存平等主义的信仰,无论是畅销作家、行窃惯犯、同性恋剧作家,或是基层的巡逻警察,格兰特都能轻松自如地与之相处;不管处在四星级的高级旅馆,还是贩售麦芽啤酒的低廉酒吧,他都能恰如其分地表现自我,而不显得格格不入。
周旋真实人物,一个心力交瘁的劳碌者 格兰特体验生活、罪案以及真实的人性。
和他相逢或擦身而过的人们,有爱尔兰共和军、狗仔队新闻记者、猛汉刺客、犯罪组织,以及现实世界中的男女老少。
他同情年轻人缺乏梦想,对教育体系丧失信心;甚至为了观察人性,他旅行会去搭坐火车头等厢,藉此揣摩百万富翁的习性。
他是如此悲天悯人、勤奋不辍,难怪格兰特因公受伤而住院时,会无聊地心烦意乱,因而试图为四百年前的王室谋杀案翻案(见《时间之女》一书);由于性格中有自毁倾向,所以他无法享受舒适的家庭生活,虽曾与女性交往,但终究是一生未娶。
这么一位“努力工作,心怀善念,普通聪明的平凡探长”,究竟能否称的上是英雄呢
这真是个耐人寻味的好问题啊! 8.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美国最具代表性的侦探小说作家,早年曾为执业律师,立志为少数民族服务,执业期间即发表过以法律为背景的短篇侦探小说,由于颇受欢迎,因而改写长篇侦探小说,在《梅森探案系列》轰动了世界文坛之后,正式成为专业作家。
加德纳的作品融合法律与推理,在侦探小说中独树一帜。
书中侦探: 培利·梅森 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笔下的侦探。
侦探活跃的舞台各有不同,梅森律师是以法庭为舞台的。
他是个单身的中年男子,表情严肃。
承办的案件以谋杀等刑事案件为主。
为探究事实真相,在秘书黛拉和侦探保罗的协助下,进行精密的侦查行动。
他无视任何权势的威胁,在法庭上发挥卓越的辩论技巧,因此经常获得胜利。
有时候他会采取一些几近违法的行动,不过他认为那是为了正义不得进行的冒险。
9.乔治·西默农 乔治·西默农(Georges Simenon)1903年2月23日生于比利时,父亲是保险推销员。
他15岁失学,挣钱糊口,干过面包铺、书店店员,16岁在《列日日报》工作,开始写作,19岁到巴黎以写作为生。
困境练就了他极快的写作速度,曾经1天写上百页、3天写一部小说。
他最初写暴力色情通俗小说,1931年-1972年创作了82部以梅格雷探长为主角的侦探小说,广受欢迎,被译成各国文字并拍成电影电视,被誉为法国的福尔摩斯。
1952年,西默农被选为比利时皇家文学院院士。
西默农用17个笔名写了431部小说,是20世纪最高产的作家之一,作品被译成87种语言,销量超过5亿册,被改编成55部电影和许多电视剧。
西默农的作品文笔简练,善于营造气氛和心理分析。
他喜爱体育、旅游,热爱生活,不图虚名,在美国、加拿大、法国生活多年,1959年定居瑞士洛桑,1989年逝世。
他有过33处住所,两个妻子和众多情人。
书中侦探:梅格雷警长 西默农笔下的侦探。
这位身高5尺11寸、体型肥胖而动作迟缓、胡子剃得干干净净、脾气略微暴躁、嘴中总是叼着烟管的巴黎警探,绝对称得上是推理史上的神奇人物之一。
农夫之子,警界之光 梅格雷是农夫之子,生于法国Moulins的乡村地。
年轻时前往巴黎求学,主修医学,未料后来居然往警界发展。
刚踏入警界时,梅格雷担任的是身穿制服的自行车巡逻员,尔后获拔擢到凶杀组副组长。
从此他平步青云,屡见奇功,一路从探长、督察、窜升到高高在上的督察长。
不过虽然位居高位,英美各国的译者还是习惯简称梅格雷为督察,甚至此称号也成为他名字的一部份。
与案情同谋,为罪犯同情 想要具体描述梅格雷的办案方法,其实是有点困难。
因为,这位法国警察从不依靠繁复的法庭证据来破案,他极少冗长而反覆地质询嫌疑犯,也不采用一般警方遵循的查案程序。
其实说穿了,梅格雷的方法很简单,他只是常常造访命案现场,将自己融入整个犯罪的氛围中,然后注意每个涉案人的行为举止、和事件的发展情势。
逐渐地,他了解了每一个当事人,认清了现场的每一个角落;此时,整个案件背景犹如产生了自己的视觉影像、听觉音效、以及特有的情境气氛,硂种种的讯息,将引导梅格雷的直觉走向真相,找出真凶。
慈悲为怀的宿命修护者 梅格雷个性的最大特色,即是办案的耐心和对凶嫌持有悲天悯人的同情心。
他把自己完全融入成为案件的一部份,所以能与罪犯感同身受,并且在采取逮捕行动时,不但不洋洋得意,反而是难掩自身所流露的悲伤情怀;有时候,他甚至故意网开一面,让案情不了了之。
梅格雷曾自称是个“宿命的修护者”——使卷入命案中的一群人或一个地方,离开失序浑沌的悲惨情结,重新回到平衡状态——他绝非是为拯救正义的复仇者。
与其他著名神探相比较,梅格雷的身分其实像是一个“作家”,他拥有作家该具备的特点:好奇心。
因此,梅格雷渴望探知人们的心理状态与犯罪动机,他关心生活中碰到的每个人、同情市井小民的所作所为,也愿意为他们修补生命中的缺憾。
探长的温馨小窝,完美的女性典范 梅格雷系列探案的出版前后长达40年,不过他的创造者乔治。
西默农只让自己的主角老了10岁。
西默农自己身旁的女人无数,但他却要求梅格雷对老婆从一而终,绝无二念。
梅格雷太太是手艺极佳的厨师,她也是个可爱迷人且充满温情的伴侣,无论梅格雷探长要跑遍法国、比利时、德国、荷兰、甚至是前往美国查案,梅格雷太太始终守在他们的甜蜜小窝,等着丈夫凯旋。
或许,这才是西默农一生所汲汲追寻的完美女性。
梅格雷的系列探案,不仅仅是在心理迷宫中找解答,作者还希望读者跟随着梅格雷的办案脚步,展开一段心灵之旅的自我成长。
于此,我们将发现,世界上的任何人——包括那英明的神探——彼此之间并无太大的差别;除非在关键的时刻,走岔了路 . 10.卡斯顿·勒胡 卡斯顿·勒胡(1868—1927),20世纪初法国最杰出的推理小说家之一,在法国有“永恒的记者”之称,被誉为“通俗小说奇才”。
毕业后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书记员,业余创作随笔和短篇小说。
1890年开始涉身报业,曾作为特派记者周游世界各地。
1900年开始创作长篇小说。
他的小说风格诡异,擅长以不可思议的内容和场景来营造恐怖玄异的气氛,并在恐怖中淋漓尽致地表达人性。
他的《黄色房间之谜》被誉为“不可模仿、不可超越的推理小说杰作”。
代表作《歌剧魅影》被多次搬上舞台和荧幕。
书中侦探:约瑟夫·鲁尔达庇 勒胡笔下的年轻侦探。
他是巴黎一家晚报《时代》的新闻记者。
本名约瑟芬,但是因为他的大大的圆圆的头,别人叫他“鲁尔达庇”(法语里“滚珠”的意思)。
刚满18岁已经解决了好几起困难的案子,所以民众对他的评价上升,为报纸增加了销量。
他唯一的推理方法就是纯理论性的思考,不会被经验、常识和人的外表所迷惑。
在真正解决案件之前,总是说一些不接触核心的故弄玄虚的话。
11.江户川乱步(1894——1965),日本文坛上被誉为“侦探推理小说之父”的江户川乱步,是日本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
他的作品,情节扑朔迷离,悬念强烈,既充满妖异、诡谲的气氛,又有着合情合理的推理判断,既以荒诞、幻想的浪漫为创作主调,又能深刻地把握人物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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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最近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
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
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
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
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
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
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
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
有信心是必要的。
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
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
不能骄傲但要有信心。
如果没有信心,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功。
世界上著名的名侦探有哪些
世界侦探小说舞台上第一位名侦探。
美国作家爱伦·坡笔下的人物。
先后在、、、、中大显身手。
杜宾是法国名门之后,因生活屡受挫折而以书为友。
白天闭门不出,专心读书思考,夜晚漫步巴黎街头。
爱好幻想,以其独到的分析能力与丰富的想像力,解开了五起凶杀之谜,后来为巴黎警察所赏识,成为风云一时的人物。
杜宾的搭档是一位呆头呆脑、良命不凡的记者,从而衬托出杜宾的推理能力。
克夫英国小说家威尔基·柯林斯笔下的探长。
50开外,头发花白;长得瘦,简直是皮包骨头;脸色又黄又枯,活像秋天的落叶;眼睛是青灰色的,声调带点忧郁;有长长的手指,像爪子一样钩曲。
看样子一点不像探长,倒像一个殡仪馆的老板,或者是一位落魄的牧师。
在中大显神通,用抽茧剥蕉之法,擒获狡猾的凶犯,将月亮宝石归还原主。
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证实了人“不可貌相”。
艾勒里·奎恩父子美国作家艾勒里·奎恩笔下的父子侦探。
有趣的是作家把自己的姓名一拆为二,成为他笔下的两个人物——父子侦探。
老奎恩是纽约警察局的侦探;艾勒里·奎恩则是推理小说家,他父亲的非正式助手。
老奎恩性格坚定,为人朴实;艾勒里则是纯粹的理论家。
在侦破案情时,常常各不服气,时而争吵,时而又和好,但却是一对黄金搭档。
在、中大显神威,使读者大开眼界。
德鲁里·雷恩美国作家艾勒里·奎恩笔下的名侦探。
早年在莎士比亚戏剧中演过主要角色。
后来隐居在纽约郊外一座哈姆雷特庄园。
两耳失聪,目光格外犀利;到了花甲之年,依然精神抖擞,风度不凡。
那张严肃端庄的脸上没有一点皱纹,声音宏亮,擅长化妆术,看上去不像一个老人。
每次受到警方邀请前去破案,总喜欢念莎士比亚剧中台词。
在揭示疑案之前,要发表一番演讲。
比如他认为。
犯罪是借助疯狂的激情实施的,一种暴行;自己虽是一个聋子,却有一双识破罪犯心理的眼睛。
曾在、《Y的悲剧》中大显身手。
歇洛克·福尔摩斯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也是举世闻名的艺术典型。
诞生于《血字的研究》。
后来又在柯南道尔的50多部小说中频频亮相。
柯南道尔之后,又出现在柯南道尔之子艾德里安·柯南道尔笔下,并活跃在美国作家马歇尔·豪茨的《福尔摩斯在纽约》一书中。
歇洛克·福尔摩斯是瘦高个子,冷峻的脸上有一只鹰勾鼻,叼着烟斗,披着斗篷。
精力过人,爱坐在安乐椅上思考问题,洞察一切。
华生医生曾列出他的特长与不足之表格:对文学、哲学、天文、园艺知识一无所知;精通化学、解剖学与法律知识;能识别各种土壤。
擅长格斗、会拳术与剑术;是个小提琴手。
一生遭到各种不测,都大难不死。
住在伦敦贝克贷221号B。
晚年养蜂,悠闲自在。
华生柯南道尔笔下的侦探福尔摩斯的搭档。
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医学系。
后来又在内特黎进修军医必修课,被派去当军医。
在战斗中负伤,于是成了福尔摩斯的最佳搭档。
华生为人善良,很有幽默感,不看重金钱,精通药剂学与外科手术。
破获50多起疑案,成为读者心目中大名鼎鼎的人物。
在《四签名》中,与美丽的摩斯坦小姐喜结良缘,生活得很幸福。
他除了喜欢破案,还爱好读书与旅游。
亚森·罗平法国小说家莫里斯·勒布朗笔下的侠盗,也是一名侦探。
侦探本事与福尔摩斯相比并不逊色。
亚森·罗平做强盗是出于义愤,因父亲冤死在狱中,母亲在社会上倍受歧视。
特点是神出鬼没。
长于化妆,会改变声音与笔迹。
后来听从乳母劝告,当上了侦探,并大战福尔摩斯,为法国争得了荣誉,成为法国人心目中的民族英雄。
婚姻十分不幸,第一个妻子病死;第二个妻子被人害死;第三任妻子又因亚森·罗平忙于侦探工作,而去修道院作修女。
晚年隐居乡下,在院子里栽了许多蔷薇花,安度余生。
谁也不知道,这个老人年轻时曾在100部小说中露面而大出风头。
凡·杜森美国作家雅克·富特雷笔下的教授侦探,教授的名气比侦探大。
是哲学博士、法学博士、医学博士、牙科博士、皇家学会委员,还有一些外国大学和学会授于的学位与头衔。
身材修长,有文雅清亮的学者风范。
前额特别宽大,人称“思考机器”、“电脑人”。
从不会弃棋,但运用逻辑推理,在30步内打败了世界棋王。
名言是:“精神优于物质,思想能力可以支配一切。
”曾在《13号单间的问题》、《遗失的项链》等40余篇小说中频频亮相。
曾发生过沉船事故,幸亏他的夫人救了他。
布朗英国作家柴斯特尔顿笔下的神父,也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生就一副胖墩墩的身材,宽肩膀,圆脸膛,手里总是提着一把伞。
有人形容布朗神父像一只慢慢吞吞、垂头台脑的胖老鼠。
但人不可貌相,其目光锐利,可以洞察人的心理;平时沉默寡言,说起话来妙语如珠。
在《布朗神父的秘密》、《失败的布朗神父》中以灵感破案,凭直觉抓到凶手,令众人大吃一惊。
名言是“罪犯是创造性的艺术家,而侦探是批评家”。
特仑特英国小说家本特利笔下的侦探。
是世代画家,父亲是个绘画高手。
他2O岁就在画坛小有名气。
但一直把侦探作为最神圣的职业。
活泼、好奇、幽默,平时嬉皮笑脸烟瘾;外貌酷似唐·吉诃德,头发蓬松,不修边幅;身材瘦长,高额骨,留有小胡子,总之有点滑稽。
在《特仑特的最后一案》登台亮相,经过他的推理,破获了一起谋杀案;但最后的真相证明特仑特的推理完全错误,几乎造成冤案。
于是特仑特想改行,后来又在《特仑特介入案件》与《特仑特自己的案件》露面,大丢名侦探的脸。
但确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侦探。
约翰·桑代克英国作家奥斯丁·弗里曼笔下的侦探。
1870年生于伦敦。
曾在圣玛卡勒特医院的附属医学专科学校学习病理学与法医学。
后来在博物馆工作,获得律师资格。
在侦探舞台上露面,几乎与福尔摩斯同时。
性格温和、敦厚、朴实,常常拎一只手提包出现在凶杀现场。
对疑案的侦探,依赖科学推理,不放过任何可疑踪迹。
擅长使用照相机、显微镜,精通笔迹学。
在《歌唱的回首》、《塔布勒的秘密》中有出色表演,人称“科学侦探”。
杰西夫·卢鲁特博法国侦探小说家凯思坦·卢鲁笔下的演绎推理专家。
职业是报社记者。
18岁那年,在法国塞纳河边的下水道里发现一条人的左腿,写成独家新闻见报,便被一家大报聘为专门报道案件的记者,月薪高达250法郎。
生就一个大脑袋,聪敏过人,破案如解几何题。
在《黄色房间之谜》、《黑衣夫人的香气》中大显身手。
经验是:重证据,根据事实来推理。
波洛英国杰出的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人物。
在1920年问世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初次登场,50年内盛名不衰.后被誉为继歇洛克·福尔摩斯之后最有名气的大侦探。
年经时,当过比利时警察。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逃到伦敦,以私人侦探为业。
个头不高,秃顶,其貌不扬,穿戴和十分讲究。
有一对闪着绿光的猫眼睛,八字胡神气十足.破案时运用推理,用“灰色的脑细胞”来识破假象。
强调用脑破案,不擅长格与与拳术。
平时举止傲慢,但态度可亲,是个有趣的矮老头.在小说与舞台上为人们所认识,后来又在电影、电视中大出风头。
成为畅销书中的主角,至今仍活跃在英国的舞台上。
马普尔小姐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第二号侦探,也是为数不多的女侦探之一。
与知名侦探波洛是好朋友。
住在英国的圣马丽密特丹.由于好管闲事,人们便送了一个“老猫”的雅号给她,可她对此毫不在乎。
马吉尔小姐一直没有结婚,有人说她是个“奇怪的老姑娘”,“有点神经过敏”,但破获了不少疑案,人们又对她十分钦佩。
认为不论什么重大案件,仍与生活中的琐事有关。
喜欢闲聊和观察,从中找到作案者的蜘丝马迹。
并把备种罪犯的档案存在脑中,一旦找到可疑处,立刻串联起来.平时的兴趣是打扫、美化庭院与打毛线衣。
霍桑中国侦探小说家程小青笔下的大侦探。
体格魁梧,目光敏锐,具有超人的记忆力和推断力.好学,无论是生物、物理,还是哲学、法律,甚至对医学和搏击术和下过工夫学习。
有科学的头脑和进步的思想,长期受儒、墨思想的熏陶.是个“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不能移”的君子,也是行侠仗义、扶困济危的侠士。
在《霍桑探案集》中与各种不同类型的罪犯作智力的较量,有好几次差点被罪犯的迷阵所蒙蔽,但最终以准确的判断和勇敢的尝试,揭开了重重疑雾下的真相。
包朗程小青笔下的大侦探霍桑的助手。
专业作家,主修文学。
是一个富有望像力的人,但在破案中不如霍桑那样会灵活运用。
为人善良,性格顽强,有时为了试探霍桑的技能,故作狡猾。
脾气有些急躁,处事过分拘谨小心.他的勤奋、忠诚深得霍桑的赞许。
与霍桑在《舞后的归宿》、《灰衣人》、《血手印》、《白衣怪》中有出众表演。
包朗和霍桑不仅是好同友,更是最佳的黄金搭挡。
梅格雷比利时著名侦探小说家乔治·西默农笔下的警官,也是世界有名的大侦探。
巴黎司法警官。
身高1.8米,体壮如牛。
为人稳重、朴实,不为小事而计较。
办案有主见,对上司不唯命是从。
除了睡觉,平时烟斗不离口。
在案件毫无进展时,就叼着灭了火的烟斗独自沉思。
对于守口如瓶的罪犯,在审讯时,用骑马的姿势跨在椅子上,步步为营,软硬兼施,终于打开缺口。
在 50多起棘手的案件中频频亮相。
同情弱者,敢于与暴力集团作斗争,从不屈服于任何压力。
现住在巴黎的一幢公寓里。
最乐于的是与美丽的妻子一起消磨时光,可惜这样的机会太少。
马克斯·卡拉多斯美国作家厄内斯特·布拉默笔下的盲人侦探。
出身于美国贵族之家。
年轻时与朋友外出郊游时,不幸被树枝扎瞎了眼睛。
这场悲剧,却使他的感觉变得格外灵敏。
指尖如同眼睛,可鉴别古币、信件与印刷品。
有一位名叫帕金逊的男仆。
帕金逊身怀绝技,又是过目不忘的天才,主仆两人搭档,侦破了不少疑案。
因是个盲人,在破案时不会被假象所迷惑。
运用推理抓住案件的核心,很了不起。
平时黯然无光的眼睛,一旦来了灵感,盲人侦探的眼睛中仿佛闪过一道彩虹,于是案子水落石出。
奥普美国作家达谢尔·哈梅特笔下的硬汉。
曾是美国著名平卡顿侦探社的侦探。
年约40多岁,体重80公斤。
性格倔强,体壮如中。
贪图钱财,但对调查工作一丝不苟,敢于与凶犯搏斗;不畏艰险,行动迅速,胆量过人。
认为当侦探是一种乐趣,追踪罪犯是一种运动。
奥普开创了野蛮派侦探时代。
在《血腥的收获》、《诅咒》中有出众表演,令人叹绝。
马洛美国小说家弗兰伊格·莱斯笔下的侦探。
个子矮小,很能喝酒。
年轻时当过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赚了钱就到酒吧去一醉方休;因为醉后开车,有被送到拘留所过夜的记录。
自称酒仙,喜欢与舞女交朋友,把她们口袋掏空。
一次醉后,卷人一桩古怪的凶杀案,凭他的智慧,巧妙地解开了谜底。
在《成功的杀人案件》、《惊人的犯罪》中有上乘表演。
酒精让他有第六感觉,又给他破案带来了喜剧色彩。
人称芝加哥首屈一指的醉仙侦探。
麦克罗·西恩美国作家布赖特·哈里德笔下的私人侦探。
满头红发,满脸皱纹,但笑起来很温和,令人猜想不出此人是一个强悍的硬派侦探。
在美国迈阿密一带很有势力,手下耳目众多。
每次发生案件,总比警察早一步赶到现场,临危不惧。
习惯动作是手拉耳垂,据说是为了长寿。
酒量较大,但只喝白兰地,其他名酒不沾口。
在《死的红利》、《金发陷阱》中出手不凡.后来与一少女相爱而结婚,婚后少女因流产去世。
这一打击使他变得判若两人,从此红毛侦探在侦探小说中消失。
明智小五郎日本小说家江户川乱步笔下的名侦探。
1925年,在《D坡杀人事件》初次亮相。
当时只有二十四五岁,高个子,走路爱晃肩。
乱蓬蓬的头发,说话指手划脚,不修边幅.后来去了中国和东南亚。
回国后又出现在江户川乱步的小说中,俨然一派翩翩绅士风度。
在东京千代田区采女町开了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运用心理学破案。
住宅中几乎都是书,客人连坐的地方也没有。
精通化妆术,又身手不凡。
懂点武术,在“黄金假面”事件中与怪盗斗智斗勇,读来惊心动魄,平时做事很随便,马马虎虎。
一旦遇到人命案,则身心投入,并擅长分析,日本人称他破案专家。
人形佐七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横沟正史笔下的名侦探。
与金田一耕助一样令人喜爱。
人形佐七外貌英俊,风度翩翩,是日本标准的美男子。
由于增长推理,便成了姑娘们议论的中心人物。
因为这个原因,其妻子不免常常吃醋。
徒弟辰五郎与豆六,都很机警。
除了协助师父破案,还为了维护师父的形象,故意作出一些师父与师母相亲相爱的故事来,以此来为师父脸上贴金。
侦探故事很有趣,在惊心动魄的搏斗中常有笑料。
于是读者也就很喜欢读横沟正史的推理小说,并喜欢这位美男子侦探。
金田一耕助横沟正史笔下的另一位名侦探。
年轻时曾去美国留学。
仗义疏财,替人解难。
后来回日本办了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
外表像个书生,皮肤白皙,头发乱蓬蓬,穿碎白道花纹布上衣,破袜子,旧木履,一副不修边幅的模样。
谈不上风度潇洒,还有口吃的毛病。
但千万不要小看这位书生型侦探,在《本阵杀人案》、《狱门岛》中均有上乘表现。
擅长搜索足迹,检验指纹,按逻辑分类,最后推断出事物真相。
是日本家喻户晓的人物,在60年代大出风头。
至70年代很少见之于报端,有人说他已经退休。
钱形平次日本作家野村胡堂笔下的名侦探,与江户川乱步笔下的明智小五郎齐名。
住在东京一条僻静的街上,室内简陋,几乎毫无陈设。
是世代侦探,其祖父与父亲都是吃侦探饭的。
本人练就一种绝技,用四文钱钱币击打罪犯,百发百中。
为人主持正义,极富同情心。
生平痛恨两种人:一是横行霸道的武士,二是贪得无厌的富豪。
从不屈服权力与金钱,最痛恨见利忘义之徒。
生活清贫,常常靠典当来度过生活难关。
烟瘾很大,两个手指被熏得焦黄。
被称为平民侦探,是日本大众心目中的名人。
神津恭介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高木杉光笔下的名侦探。
外表文雅,风度翩翩,是个聪明的美男子。
出生于宇都官市的菊花街。
父亲是鸟类学者。
母亲是唱流行歌曲的歌星。
早在高中时就会讲英语、德语、俄语、希腊语、法语、拉丁语六国语言,被称为神童。
后来进入东京大学学医。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作为军医去过中国。
因精通犯罪心理学,侦破多起凶杀疑案,被称为“推理机器”。
不被纷坛复杂的表面现象所迷惑,总是一眼看穿作案者的破绽。
业余爱好弹钢琴。
对文学小说毫无兴趣,看不了三页,就会昏昏欲睡。
在《纹身杀人案》。
《成吉思汗之谜》中有出色表演。
鲁平中国小说家孙了红笔下的集侠、盗和侦探于一身的英雄。
年逾不惑,身手不凡;相貌平常,目光敏锐;破案时神出鬼没,但不失常人的爱憎感情。
在《蓝色响尾蛇》中,侦破了美女蛇谋杀其汉*同伙的血案。
在《囤鱼肝油者》中,治了为富不仁之徒。
在《紫色游泳衣》中,拯救了一个弱女子。
成为旧社会富人嫉恨而穷人爱戴的豪侠。
雾岛三郎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高木彬光笔下的侦探。
身份是检察官。
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律系。
年轻有为。
精明于炼,还带一点男人的忧郁的味道。
喜欢沉思,联想丰富。
因为爱上恭子,被涉及到一桩凶杀案。
不殉私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公正。
在《都市之狼》、《零的蜜月》、《鬼面谋杀案》中频频亮相,成为一个有正义感的侦探。
在破案中善于抓住案犯露出的蛛丝马迹,进行推理,从而一举破案。
有点神经质,但有很大的毅力与勇气。
十津川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西京村太郎笔下的侦探。
在东京侦察一课当警察。
是一个善良的男人。
脾气温和,作风细腻,与他的搭档龟井探长配合默契,常常以善心把读者引入迷途。
先后出现在《蓝色列车上的谋杀案》、《讹诈》、《恐怖的星期五》、《天使之谜》等中。
重视对嫌疑犯的背景调查,为龟井破案提供了有力证据。
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侦探。
龟井西京村太郎笔下的侦探。
是东京侦察一课的侦探。
身材魁梧,40多岁。
口头禅是:“他*的
”遇到凶杀案,情绪很容易激动,常常和十津川同出同进,是一对很好的搭档。
如果说十津川是冷静的侦探,龟井则敢作敢为。
耐力很好,善于奔跑,不怕吃苦,在破案时十分老练。
尽管他并不老,十津川却叫他“老龟”,龟井也引以自豪。
在《恐怖的星期五》、《天使之谜》、《讹诈》中有令人叹服的表演。
是日本读者熟悉而喜爱的侦探。
栋居杰出的推理小说家森村诚一笔下的侦探。
从小失去母亲,母亲在战乱中跟一个军官私奔。
父亲是一个穷教师,因为阻止美国兵强*日本妇女,被美国兵打死,这就形成了其孤独的性格。
当上侦探之后,常常一言不发,运用推理来破案。
在《人性的证明》中,从凶杀现场发现一顶草帽和一本诗集,深入调查,使八杉恭子在人性面前低下了头。
为了查找证据,坚韧不拔,使冷酷的八杉恭子恢复了人性。
铃本芳子日本著名推理小说家赤川次郎笔下的女侦探。
22岁时继承父亲留下的巨额遗产,却被贪婪的叔父关进疯人院。
机智的铃本芳子在疯人院巧遇福尔摩斯等一批大侦探,和他们成为朋友。
残酷的现实,使其走上女侦探之路。
凭着年轻又有头脑,办案细心而处事精明,与福尔摩斯联手破获几起大案,从此名震天下。
是推理荒诞剧的女主角。
正直,善良,干练,给读者留下很深印象,成为日本青年喜爱的艺术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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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小说之排名
-古龙小说代表作排名录 1《多情剑客无情剑》 这是一部以“小李飞刀”李寻欢为主角的小说,但书名好象写阿飞,这未免令人有点遗憾。
但这个题目太美,也许作者不得不用它。
《多情剑客无情剑》,我前后读了三遍。
读一遍,多一分惊叹、二分喜欢、三分佩服、四分回味。
《多情剑客无情剑》,全书三卷,七十余万字,是古龙作品中最成功的一部。
它的问世,奠定了古龙在新派武侠小说史上的卓越地位,也对金庸之后武侠小说不可读的定论作了一次有力的冲击。
且不论这部小说结构之严谨、描写之细腻、人物之多采、情节之生动,单论李寻欢这个人物即可见作者独具匠心的大手笔。
在古龙笔下的人物典型中,李寻欢是最具个性、最具人性的艺术形象。
他既有楚留香、陆小凤的洒脱机智,又有叶开、沈浪的善良心地,他的磨难与痛苦,更不亚于江鱼,他的身上,不仅体现了中国武术大家的气度,而且把人性与武学的最深沉的理解融为一体。
由于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因此他的出场更引人注目,更令人同情,更值得人们去观察他和赞美他。
在某种意义上,《多情剑客无情剑》不仅仅是一部武侠小说,而且是一部对武学真谛的文学解释,还是一部写尽炎凉世态而又格调颇高的人情之作,更是一部探索人生真理、触及社会现实的警世之卷。
《多情剑客无情剑》超出了武侠小说传统的创作模式,在艺术上给人以多方面的启示。
古龙成功地运用了写景、写情、写心态的新派写法,又兼顾中国传统小说环环相扣、扑朔迷离的情节安排;有实写,有虚写;有重笔描摹,有轻笔带过;有警句格言,有精彩对话;有对内心世界的挖掘,有对氛围的巧妙渲染;有张有弛,有情有味;有峰回路转,有绝处逢生;有悲凉也有幽默,有扣人心弦也有驰骋想象;层出不穷却叙而不乱,悬念迭起却合乎想象;感人肺腑而催人泪下,欲罢不能而回味无穷。
《多情剑客无情剑》充分显示了作者的聪明、机智、深沉、才气和独特的思维方式以及作者内心世界的冲突与多姿多采的艺术匠心。
《多情剑客无情剑》不是古龙的搁笔之作,在此之后,他又创作了一系列武侠小说,虽然古龙在不断地“求新求变求突破”,但无论从作品思想深度还是艺术完美性来说,都没有能超过这部作品。
因此,《多情剑客无情剑》代表了古龙小说的最高成就,名列首位,无可怀疑。
2《绝代双骄》 如果说《武林外史》是古龙小说创作走向成熟的代表作,那么《绝代双骄》则标志着古龙小说进入一个全新的艺术境界。
古龙把《绝代双骄》归纳为他中期创作的最后一部。
《绝代双骄》的问世,使古龙的新派武侠小说不仅超过了与他齐名的卧龙生、司马翎、诸葛青云、而且他的声誉也不亚于梁羽生了。
因此,《绝代双骄》是古龙小说的一个里程碑。
《绝代双骄》的成功,首先在于它结构的严谨。
如此惊心动魄的场面,如此栩栩如生的人物,如此复杂变幻的人情,如此扑朔迷离的情节,在古龙的生花妙笔之下,竟能组合成一个完美的整体架式。
除了金庸的几部名著外,我几乎找不到可以与之媲美的武侠小说。
《绝代双骄》不是没有缺点,不是没有漏洞。
但《绝代双骄》毕竟是中国武侠小说史上的一部巨著,一部兼有可读性与文学性的好作品。
它以悲剧落笔,以喜剧收尾,是一幕人生的悲喜剧。
它在艺术上完全可以和金庸《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媲美,但其格调又低于《笑傲江湖》,各章标题也太平庸。
《绝代双骄》名列古龙代表作第二 222.90.69.* 4楼 3《侠盗楚留香》 楚留香排名在陆小凤之前,我至少可以找到三个理由。
第一,楚留香的风流倜傥更讨人喜欢一点。
第二,《侠盗楚留香》的写景抒情,也更动人一点。
第三,《侠盗楚留香》在各卷的人物与情节连贯上,也似乎比《陆小凤》结合得稍好一点。
当然,《陆小凤》中的其他人物群体,并不在《侠盗楚留香》之下;《陆小凤》中的花满楼、西门吹雪,也完全可以和《侠盗楚留香》中的胡铁花、一点红相媲美。
楚留香与陆小凤很相似,都是有侠有义,都是富有急智。
但楚留香绝不是陆小凤。
从外形上说,楚留香更富有男性粗犷的美。
他有乌黑的头发、宽宽的肩头、古铜色的背以及坚实的手臂和有力的手指。
从气度上而言,楚留香比陆小凤潇洒、懒散、悠闲、风流。
关于楚留香的故事,也比陆小凤离奇、惊险而富有情趣。
在女读者的心目中,楚留香这个人更值得爱慕,他比陆小凤在漂亮的女人面前更自尊;而在男读者的心目中,楚留香对朋友更讲义气,更能舍身求义,因此男读者更喜欢与他交朋友。
读《侠盗楚留香》,有些场面至今令人难忘。
楚留香与一点红交手,看得人目不暇接; 《侠盗楚留香》的欠缺,与《陆小凤》很相似,每一部传奇都是一个小长篇,这是古龙小说结构上的致命伤。
也因为如此,《侠盗楚留香》只能排名第三 4《陆小凤》 要在《陆小凤》与《侠盗楚留香》之间排名先后,实在很难。
这两部作品都是古龙成熟的代表作,又都拥有大量读者。
也可以说,没有陆小凤与楚留香,也就没有古龙。
《陆小凤》的情节波澜起伏、奇幻莫测,固然显示了古龙的才华不凡,但若论《陆小凤》的艺术魅力,还是因为古龙写活了书中的芸芸众生。
这张人物谱当然不能全部包括《陆小凤》中精彩的艺术典型,但以上所列的男男女女,却各有其鲜明的个性,都能给读者留下难忘的印象。
不过《陆小凤》中塑造得最成功的艺术典型,只能是陆小凤本人。
因为陆小凤的饿性格是立体的,他的性格特征绝不是几个定语可以概括出来的。
《陆小凤》除了写人的高明,在其艺术风格上也呈现出多姿多彩的特点:构思很新,线条很细,伏笔很巧,场面很大,造句很妙。
《陆小凤》能一读不放,再读而有回味,这与作品在挖掘主题上富有新意有关。
它写出善与恶的分界线,写出贪欲与追求的不同思想境界。
他写正面人物的缺点,也写反面人物的内心苦闷,并通过陆小凤写出一个真正侠客的风范。
陆小凤是侠与义的化身。
如若论《陆小凤》的欠缺,我认为有两个:一是显示了作者擅长写中篇而缺乏写长篇的才气;二是后两卷比前四卷逊色。
这两个弱点,至少证明古龙驾驭文笔的功底还未进入精娴的地步。
他对海上与沙漠的环境描写,都未能令人如临其境,说明古龙的知识不及金庸广博。
他是善于从小初着眼写大冲突的高手。
他的聪明超过了金庸,而功力也博学都在金庸之下。
让《陆小凤》排名第四,不知妥否
因为从总体上说,它只是比《侠盗楚留香》稍弱一点 5《白玉老虎》 这是一部带有悬念的新派武侠小说。
读它,如读欧美侦探小说,一直读到完卷,才让你恍然大悟。
我总觉得,《白玉老虎》的动人之处,不在于它的情节巧妙,也不在于它的构思独特,而在于古龙能够把情节小说写成人情小说,写上官刃的忍辱负重,写赵简的舍身求义,写司空晓风的独撑大局,都在展示一种人性净化的境界。
这部小说没有结局,也不必有结局。
因为感情波澜的起伏已写尽了,留下的让读者去驰骋想像。
我佩服古龙,因为他把思索与回味留给读者。
把《白玉老虎》列为古龙代表作前五部之内,恐怕它当之无愧。
6《七种武器》 《七种武器》是由六个小中篇组成的。
我喜欢《七种武器》,也是喜欢其中的六个人物。
喜欢艺高胆大的白玉京; 很珍惜情感的高立; 风流正少年的段玉; 忍辱负重的萧少英; 欢问心无愧的杨铮; 先后沉着冷静的丁喜。
要领略古龙小说的哲理,《七种武器》不可不读;要欣赏古龙语言的独特,《七种武器》更不可不读。
《七种武器》排名第六,颇为恰当。
7《欢乐英雄》 古龙追求文体欧化,有好几部小说,写得最成功的是《欢乐英雄》。
《欢乐英雄》第一个创新是文体。
简洁、干脆、利落,令人想到海名威的电报文体式的对话。
但古龙又不是机械的模仿,而是洋为中用。
古龙的对话艺术,在《欢乐英雄》中有绝妙的体现。
许多精彩的情节与有情有味的故事,几乎不用旁白,全部由对话组成,而人物的性格与神态,也在对话中能揣摩出来。
《欢乐英雄》第二个成功所在,是塑造了四个欢乐的侠客。
自古以来的侠客形象,以悲壮、勇猛构成其性格的居多,但《欢乐英雄》有意反其道而行之,郭大路憨厚地可笑,王动机智得发噱,燕七女扮男装大可引人一乐,林太平的深情有趣得叫人不得不笑。
尽管书里的情节也有时紧张有时沉闷,但整部作品的基调是充满了乐观主义的,能把悲剧演成喜剧,能让有杀气的侠客走向风趣幽默的境界,这是古龙的一大发明。
《欢乐英雄》的弱点,是故事叙述上有点散乱,容量也嫌单薄了一点。
但它毕竟为武侠小说提供了一个新的品种,而新的创造总有它的价值。
8《九月鹰飞》 写得别开生面,开卷即有恶战拉开序幕的气氛,把上官小仙这个人物来陪衬叶开,写得甚妙。
叶开的个性虽然比不上李寻欢,但他毕竟比沈浪更可爱。
叶开的内心世界没有李寻欢深沉,但他的善良使其光彩四溢。
上官小仙也写得入木三分,她初次出场,是个令人惋惜的白痴;戏的深入展开,才知她是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但在尾声中又让她灵魂中另一面展示在读者面前。
这种写法,层层剥开一个女人的神秘面纱,从行动到内心世界,当然颇为高明。
书中多禅语机锋,叫人难以忘怀。
在对话上,已具古龙后期作品的艺术风格。
这是《武林外史》《名剑风流》所未达到的。
这部小说的结尾,是败笔,与《多情剑客无情剑》雷同。
《九月鹰飞》在古龙代表作中宜排名第八位。
9《名剑风流》 《名剑风流》好在三个地方。
一是结构相对严谨,长达百万字的篇幅,能首尾呼应,人物情节纵向发展,放的开,收得拢,足以现实作者的大手笔。
二是写众多人物,多而不乱,并各具个性。
古龙写小说注意渲染典型环境的氛围,如“杀人庄”,如“李家栈”,都是重头戏。
以情节的变幻来揭示人物个性,有相当多的细节写得出神入化。
比如姬灵风的杀人与葬尸,又如凤三先生洞察一切的目光,再如朱泪儿、银花娘、郭翩仙的个性演变,都是通过一系列的细节来展示的,并用对话回述,写出他们各自的身世与性格形成,实属不易。
三是小说自始至终带有悬念,俞放鹤突然被杀,红莲花暗中相助,李家栈一场恶战,无不惊心动魄,引人入胜。
但这一个个不解之迷,又交代得清楚明了,让人在惊叹中佩服作者构思之精巧。
欲罢不能不容易,回味无穷更加难。
1989年4月,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曾在“小说连播”节目中播送过这部书的前半部分,原因可能也在于此。
《名剑风流》也有个别破绽,因为作者过分追求离奇,有些情节的组合难以自圆其说。
对于有些人物的出现,有呼之即来的败笔。
有人认为《名剑风流》应名列《武林外史》之后,但我以为“李家栈”这一场戏,明显胜过《武林外史》,应该排名第九位 10《武林外史》 《武林外史》近一百万字,在气魄上,可以和《绝代双骄》相比,但在情节安排与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略觉逊色。
小说的主角是沈狼,沈浪是古龙笔下的主要艺术典型。
沈浪是一个时代的代表,李寻欢又是一个时代的代表,叶开是第三个时代的代表。
三个艺术典型,李寻欢写得最好,沈浪写得最差。
但沈浪毕竟有其个性,他的懦弱、善良,可以反衬出朱七七的敢作敢为。
《武林外史》有曲折起伏的情节,有惊心动魄的场面,却缺少特别感人肺腑的细节。
写法上也比较平直,没有新的突破,行文总没有耐人寻味的警句。
但与前期作品相比,古龙的笔调正在趋向老练,它和《武林外史》一样,反映了古龙中期作品的突变风格。
它排名于古龙代表作的第十位,不知是否恰当
11《流星.蝴蝶.剑》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职业杀手孟星魂。
但孟星魂与人交手的场面几乎没有细表,作者刻意描摹他内心世界的冲突,揭示他冷酷性格后面的热血沸腾和人性复苏。
这样写法,新颖而成功。
读《流星.蝴蝶.剑》,忘不了孙玉伯与律香川,前者威严、沉着、老谋深算;后者奸猾、阴险、笑里藏刀。
这种性格的表层特征,写好也不难,难的是也吃出了导致这两个人物性格形成的心理特征。
聪明的古龙不仅写武林高手的武功高超,更擅长写他们之间的斗智斗诈。
其他人物如高老大、凤凤、孙蝶,也都有入木三分的刻画。
还有那个忠心耿耿的孙巨的下场,着墨不对,但令人读而哭之,感而叹之。
相对来说,《流星.蝴蝶.剑》的结构也较严谨,四十万字一气呵成,情节也有起有伏,环环紧扣,尤其写律香川这个角色的真相逐渐暴露,一波三折、层层挖掘,可见作家写人的功力不弱。
12《圆月弯刀》 古龙写过两部如神魔小说般的武侠小说,如《血鹦鹉》、《圆月弯刀》,写预示凶兆的鹦鹉,还有善良的狐狸精。
这自然都是作者虚晃一枪,结果是人在起作用。
两部小说中,写得最成功的是《圆月弯刀》。
《圆月弯刀》写青年侠客丁鹏初入江湖,为柳若松所骗,后来被魔教所救,练成绝技,震惊武林。
这故事写得跌宕起伏、有情有味。
尤其刻画人物个性,颇见功力。
读秦可卿设下美人计,便知漂亮的女人很可能是温柔的陷阱。
读柳若松卑躬屈膝,翻脸无情,便知卑鄙小人的用心之险恶。
读丁鹏九死一生,重出江湖,便知人生的成功不可不经磨练。
读郭云龙初入江湖,即栽跟头,便知世家子弟成名之不易。
读谢小玉巧言惑众,笑里藏刀,便知和聪明的女孩子打交道要退避三舍。
读谢晓峰功成名就,退隐江湖,便知成名者内心的苦闷与徘徊。
读青青温柔多情,宽容大度,便知一个好女人应具备哪些品行。
更难得《圆月弯刀》的语言已趋炉火纯青。
它创作时间应在古龙后期,书中出现了龙啸云后代龙天香以及李寻欢的影子。
这部小说的排名本来还应该在《武林外史》之前,可惜的是,《圆月弯刀》写**太露骨了些,文字不够洁净,这个毛病在金庸小说中是绝对没有的。
因此,《圆月弯刀》只能排名与古龙代表作的第十二位 13《大旗英雄传》 《大旗英雄传》是《铁血大旗》的修订本,是古龙中期小说的代表作之一,也可以说是古龙自成风格、走向成熟的成名作。
《大旗英雄传》气势宏伟,情节紧凑,非古龙前期作品可比,内容也比他后期的某些作品丰富、耐读。
该小说的不足之处,在于描写环境与武侠小说有异,写马背上的厮杀多了一些,而写得又不够玲珑,气氛也嫌太悲凉。
铁中棠这个人物颇具个性,但总觉得比不上古龙写楚留香、陆小凤驾轻就熟,运用自如。
小说的尾声有点模仿金庸的《飞狐外传》,作品有力度但缺少特别精彩的篇章。
因此,《大旗英雄传》只能排名第十三位。
世界十大侦探小说是哪些
1 The Complete Sherlock Holmes, Arthur Conan Doyle. 《福斯探案全集》 】阿瑟.柯南.道尔 群众出 推理小说中的《圣经》,也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
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
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无数人凭它跨入推理之海,排名第一,名至实归。
2 The Maltese Falcon, Dashiell Hammett. 《马耳他之鹰》 【美】达希尔.哈米特 上海译文出版社 推理小说流派众多,旁支横斜,但解谜本格始终是正统,主流地位轻易动摇不得,唯一有能力和它分庭抗礼的大概也只有汉密特和钱德勒撑起的硬汉一脉了。
汉密特不是第一个写硬汉小说的作家,但他是第一个给硬汉小说注入文学素质和心理深度的作家,他以自己的创作开辟了推理小说的另一块战场。
《马耳他之鹰》,号称“胜过海明威任何一部小说”的冷硬派第一名作,属于那种你可以不喜欢,却不可以不读的推理小说。
3 Tales of Mystery and Imagination, Edgar Allan Poe. 《爱伦坡短篇小说选集》 【美】爱伦.坡 人民文学出版社 虽然是推理小说的开山之作,但爱伦坡的几部短篇就算在今天看来也颇有特色。
能够利用短小的篇幅制造出缕缕不绝的悬疑之感,在严谨的逻辑推理之中融入奇幻情节,并用诡谲的文笔锦上添花,迄今也没几个短篇作家办得到。
从这个意义上说,爱伦坡永不过时。
4 The Daughter of Time, Josephine Tey. 5 Presumed Innocent, Scott Turow. 6 The Spy Who Came in from the Cold, John le Carr. 《受冷漠的人》 【英】约翰.勒.卡雷 新华出版社 西蒙斯在《血腥的谋杀》中指出间谍小说的两大创作方向:一种以格雷厄姆格林和本书作者约翰勒卡雷为代表,他们以自身的经历为准,把神秘的间谍平民化,浓墨重彩地描绘他们的痛苦和无奈,文学质素较高;另一种则以写出007系列的伊恩弗莱明马首是瞻,着力描写间谍生涯的传奇色彩,通过间谍和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之间的斗争塑造起“超人”似的形象。
本书是勒卡雷的成名作,还没有他后来小说中挥之不去的暮气,显得创意超群。
全书情节跌宕起伏,屡屡在读者意想不到的地方峰回路转。
在作家写实冷静有节制的笔下,漾出淡淡忧伤之情,不愧是间谍小说的排头兵。
7 The Moonstone, Wilkie Collins. 《月亮宝石》 【英】威尔基.柯林斯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威尔基柯林斯的小说现在看来可能有点落伍,毕竟不是人人都会欣赏那种慢节奏的,缺少血腥谋杀和精妙诡计的侦探小说。
不过考虑到《月亮宝石》是推理小说草创期的作品,我们还是要佩服柯林斯说故事的本领,佩服他能够在如此漫长的篇幅中始终牵住读者的视线。
诺贝尔奖获得者艾略特曾评价此书为“最优秀的英国侦探小说”,不是没有道理的。
8 The Big Sleep, Raymond Chandler. 《长眠不醒》 【美】雷蒙德.钱德勒 群众出版社 菲利普马洛初次登场的长篇小说,从此之后硬汉派侦探找到了他们的最佳代言人。
可以说,马洛这个外表冷酷内心温柔的都市独行侠角色,影响了后来的每一个硬汉侦探。
同是冷硬派大家,钱德勒的风格与汉密特却是千差万别:后者是彻底的世故和冷酷,侦探从内硬到外,而前者却始终不愿放弃心中对美好人性的希望,笔下侦探也只是个热水瓶--外冷内热。
所以汉密特被人称之为“冷酷大街的黑色巨匠”,而钱德勒却是“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
9 Rebecca, Daphne du Maurier. 《蝴蝶梦》 【英】达菲尔.杜穆里埃 译林出版社 相对原作,希区柯克的电影版本可能更为有名。
而我个人的建议也是:去看电影吧,忘了小说本身。
以普通读者的阅读口味而言,这本书和推理是扯不上太多关系的,作者的功力也和柯林斯等大家相去甚远,叫人如何耐得住性子看下去
10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Agatha Christie. 《无人生还》 【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贵州出版社 我心中本格推理的第一作品。
在克里斯蒂的作品中,这本书真称得上是一个异类了。
从头到尾都紧张刺激,让读者欲罢不能。
前所未有的情节布置当真可说是“异想天开”,从中可看出本格推理的真正魅力。
看了此书后我给朋友说故事,总是把《无人生还》当成招牌菜,也屡屡让听众沉浸其中,拍手称绝。
Amazon网上有关此书的评论近五百则,几乎人人都给出了五星级的高分,可见此书魅力之大,不分国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