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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当作小母鸡留下读后感

时间:2015-02-11 02:45

老师要我们写一篇读后感 什么书的话是随便选的 选材能不能是一篇一篇小故事的那种书

伊索寓言通过简短的小寓言故事来体现日常生活中,那些不为我们察觉的真理,这些小故事各具魅力,言简意赅,平易近人。

不但读者众多,在文学史上也具有重大影响。

作家,诗人、哲学家、平常百姓都从得到过启发和乐趣。

许多故事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龟兔赛跑,牧童恶作剧,狼来了,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到几千年后的今天,伊索寓言已成为西方寓言文学的范本。

亦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经典作品之一。

伊索寓言是中的一块瑰宝,数千年以来以其独特的智慧和艺术魅力令人爱不释手,历传不衰。

的确,正是这样,我才在众多名著中选择了这一本。

书中的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含义――是的,这也正是寓言的特点,寓言――这种文学体裁也随着伊索的笔触达到了顶峰。

大多故事中体现了生活经验和非凡智慧。

有的故事教导人们考虑问题要全面――;有的则说明了不可违背自然,勉强做事――;还有的高速我们不可犯经验主义错误――等等。

在所有故事中,我认为最有说服力的要数了。

故事讲的是一只美丽的鸫鸟每年秋天都要去吃那桃金娘树上的果实。

有一年,桃金娘树上的果实还没有成熟,东鸟便每天跑到桃金娘树上唱歌:“美好的生活呀就要来临了,我的心里是多么欢唱,望着那儿的花儿在开放,我对它是多么向往。

”就这样鸫鸟每天都去,每天都唱。

一个猎人发现了,便守候在那。

等果实结出,鸫鸟每天都来吃一整天。

终于被猎人用粘棍粘住了。

它又唱:“桃金娘的果实是如此甜美啊,把我害苦的却是你,因为我太贪恋你那无比的香甜,因而送掉了我自己的性命……”这个故事的意思是说,不要过于贪恋某种事物,这样会葬送掉性命的。

要目光远大,不能象鸫鸟一样目光短浅,桃金娘的果实固然好吃,可吃到连危险接近也不知道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死离你不远了。

这就跟我们一样,一个学生如果过于贪恋游戏,每天背着老师家长去网吧,一玩就是一整天,这样下去一定会损失惨重:一会浪费金钱,家长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全都被你用在打游戏上――值吗

二会用眼过渡,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太重要了

如果你不保护好眼睛,以后戴着个1000多度的眼睛――累吗

三也是最重要的,沉迷于游戏中,你会不知不觉葬送掉吸收知识的大好时光――好吗

玩游戏要适可而止,它是放松,是消遣,但如果你把它当成一项工作,一项任务或是一个专业来进行的话,我相信那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学生,学习最重要,如果你能抛开一切心思杂念――专心学习,那么考出好成绩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最后我要说几句:我这一大堆感想并非本人能说会道,的的确确是本人理解能力强

所有的道理都藏在文章中,不过这也仅仅是一则寓言所给与我的――更多的我也不多说了这些感想是偶尔翻看引起的。

是的,大可看得。

它至少给予我们三种安慰。

第一,这是一本古代的书,读了可以增进我们对于现代文明的骄傲。

第二,它是一本小孩子读物,看了愈觉得我们是成人了,已超出那些幼稚的见解。

第三呢,这部书差不多都是讲禽兽的,从禽兽变到人,你看这中间需要多少进化历程

我们看到这许多蝙蝠、狐狸等的举动言论,大有发迹后访穷朋友、衣锦还故乡的感觉。

但是穷朋友要我们帮助,小孩子该我们教导,所以我们看了,也觉得有好多浅薄的见解,非加以纠正不可。

例如蝙蝠的故事:蝙蝠碰见鸟就充作鸟,碰见兽就充作兽。

人比蝙蝠就聪明多了。

他会把蝙蝠的方法反过来施用:在鸟类里偏要充兽,表示脚踏实地;在兽类里偏要充鸟,表示高超出世。

向武人卖弄风雅,向文人装作英雄;在上流社会里他是又穷又硬的平民,到了平民中间,他又是的文化份子:这当然不是蝙蝠,这只是——人。

蚂蚁和促织的故事:一到冬天,蚂蚁把在冬天的米粒出晒;促织饿得半死,向蚂蚁借粮,蚂蚁说:“在夏天唱歌作乐的是你,到现在挨饿,活该

”这故事应该还有下文。

据柏拉图(phaedrus)说,促织进化,变成诗人。

照此推论,坐看着诗人穷饿、不肯借钱的人,前身无疑是蚂蚁了。

促织饿死了,本身就做蚂蚁的粮食;同样,生前养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后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写回忆怀念文字的亲戚和朋友,写研究论文的批评家和学者。

狗和他自己影子的故事:狗衔肉过桥,看见水里的影子,以为是另一只狗也衔着肉;因而放弃了嘴里的肉,跟影子打架,要抢影子衔的肉,结果把嘴里的肉都丢了。

这篇寓言的本意是戒贪得,但是我们现在可以应用到旁的方面。

据说每个人需要一面镜子,可以常常自照,知道自己是个什麽东西。

不过,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镜子,不自知的东西,照了镜子也没有用--譬如这只衔肉的狗,照镜以后,反害他大叫大闹,空把自己的影子,当作攻击狂吠的对象。

可见有些东西最好不要对镜自照。

天文家的故事:天文家仰面看星象,失足掉在井里,大叫“救命”;他的邻居听见了,叹气说:“谁叫他只望着高处,不管地下呢

”只向高处看,不顾脚下的结果,有时是下井,有时是下野或下台。

不过,下去以后,决不说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只说有意去做下属的调查和工作。

譬如这位天文家就有很好的藉口:坐井观天。

真的,我们就是下去以后,眼睛还是向上看的。

乌鸦的故事:上帝要捡最美丽的鸟作禽类的王,乌鸦把孔雀的长毛披在身上,插在尾巴上,到上帝前面去应选,果然为上帝挑中,其它鸟类大怒,把它插上的毛羽都扯下来,依然现出乌鸦的本相。

这就是说:披着长头发的,未必就真是艺术家;反过来说,秃顶无发的人,当然未必是学者或思想家,寸草也不生的头脑,你想还会产生什麽旁的东西

这个寓言也不就此结束,这只乌鸦借来的羽毛全给人家拔去,现了原形,老羞成怒,提议索性大家把自己天生的毛羽也拔个干净,到那时候,大家光着身子,看真正的孔雀、天鹅等跟乌鸦有何分别。

这个遮羞的方法至少人类是常用的。

牛跟蛙的故事:母蛙鼓足了气,问小蛙道:“牛有我这样大么

”小蛙答说:“请你不要涨了,当心肚子爆裂

”这母蛙真是笨坯

她不该跟牛比伟大的,她应该跟牛比娇小。

所以我们每一种缺陷都有补偿,吝啬说是经济,愚蠢说是诚实,卑鄙说是灵活,无才便说是德。

因此世界上没有自认为一无可爱的女人,没有自认为百不如人的男子。

这样,彼此各得其所,当然不会相安无事。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天下一个蛋。

老婆子贪心不足,希望它一天下两个蛋,加倍喂她。

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

伊索错了

他该说,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

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弃,安慰自己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

”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是酸的。

”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己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

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为诉苦经可以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你吃我时舌头被刺。

”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叹气说:“天派我做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

”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

这几个例可以证明《伊索寓言》是不宜做现代儿童读物的。

在《爱弥儿》(emile)卷二里反对小孩子读寓言,认为有坏心术,举狐狸骗乌鸦嘴里的肉一则为例,说小孩子看了,不会跟被骗的乌鸦同情,反会羡慕善骗的狐狸。

要是真这样,不就证明小孩子的居心本来欠好吗

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成什么一个世界、什么一个社会,给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

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得。

我认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愈简单了,愈幼稚了,以为人事里是非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象在禽兽中间一样的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

缘故是,卢梭是原始主义者(primitivist),主张复古,而我呢,是相信进步的人--虽然并不象寓言里所说的苍蝇,坐在车轮的轴心上,嗡嗡地叫到:“车子的前进,都是我的力量寓言是一个魔袋,袋子很小,却能从里面取出很多东西来,甚至能取出比袋子大的多的东西。

寓言是一座独特的桥梁,通过它,可以从复杂走向简单,又可以从单纯走向丰富,在这座桥梁上来回走几遍,我们既看见了五光十色的生活现象,又发现了生活的内在意义。

寓言很美,美在简洁,美在内涵,美在语句。

大概大家都听说过《狐狸和山羊的故事》吧

它讲述的是掉在井里的狐狸哄骗山羊下井,然后踩着山羊背跳出了井底,却又扔下山羊自顾自走了的故事。

它告诉人们:做好事也要看对象,以免上当受骗。

也许大家看了都会说:现在哪去找这么傻的“山羊”呀

但是,我在现实生活中,还确实碰见了一回这么傻的“山羊”。

那次我去旅游,

五张羊皮的主要内容

五张羊皮晋献公把大女儿许配给秦穆公,还送了一些奴仆作为陪嫁,其中有一个奴仆叫百里奚。

百里奚可不是普通人,他很有才能,晋献公本想重用他,但百里奚却宁死不从,因为他原先是一个已灭亡掉的小国家的大夫,便说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

这次晋献公嫁女,有个大臣对晋献公提议说,百里奚不愿做官,就让他做个陪嫁的奴仆吧。

晋献公同意了,于是百里奚便作为公主陪嫁的奴仆前往秦国。

送亲的队伍走在半路上,百里奚却偷偷逃走了。

送亲的队伍到了秦国,秦穆公在清点陪嫁奴仆的名单时发现少了百里奚。

到处找不到。

有人就说,一个奴仆逃走了,没什么了不起。

秦穆公听人说起过百里奚,说他是个了不起的贤才。

于是派人四下打探,一心想找到百里奚。

再说百里奚半路出逃,慌乱中逃到了楚国的边境线上,被楚兵当作奸细抓了起来。

百里奚说,我是老百姓,本来是替有钱人家看牛的,遇打仗只好出来逃难。

楚兵见这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一副老实相,又文弱不堪,不像个奸细,于是就把他留下来放牛。

说放牛,就放牛,百里奚还真有一套牧牛的本领,手中长鞭一挥,山歌一唱,把牛养得都很肥壮,大家给他取了个雅号——“放牛大王”。

楚国就交给他一二百头牛,让他专职放牛了。

后来秦穆公派出的线人,千方百计总算打听到百里奚的下落,就马上回来报告。

秦穆公想准备一份厚礼,派人去请求楚国把百里奚送到秦国来。

谋士公孙枝急忙阻拦说,你是想得到百里奚还是失去百里奚呀

这秦穆公说,百里奚是个人才,我当然是想得到他。

公孙枝摇摇手说,如果你想得到百里奚,这个办法万万使不得。

楚国之所以让百里奚放马牧牛,是因为还不知他是个贤能有才华的人。

如果您用这么贵重的礼物去换他回来,不就等于告诉楚国,百里奚是个高端人才吗

现在战国时期,最缺少的是人才,知道了他是高端人才,那楚国还肯放他走吗

秦穆公一听有理,便问,那你说说怎样弄他回来

公孙枝答道,应该按照现在一般奴仆的价钱,化五张羊皮把他赎回来吧。

于是秦穆公派出一位使者去楚国,说,我们有个奴隶叫百里奚,他犯了法,躲到贵国来了,请让我们把他赎回去办罪。

说着献上五张黑色的羊皮。

楚王想都没想,就命令把百里奚装上囚车,让秦国使者带回去。

百里奚拜见秦穆公后,秦穆公想请他当相国。

百里奚推荐了自己的朋友蹇叔及其二个儿子。

秦穆公就拜蹇叔为右相,拜百里奚为左相。

没多久,百里奚的儿子也投奔到秦国来,被秦穆公拜为将军。

他们一起辅佐秦穆公治理国家。

现实生活中,为了放弃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就会故意抬高那东西。

如一个单位想要把一个人调走,故意会在接收单位面前把他吹得很有本事。

而如果为了从别人手中得到自己想到的东西,就会故意贬低,让别人认为那东西没有价值,因而放弃。

无论故意抬高与贬低,都是怀着自己的目的。

五张羊皮,换来了贤才百里奚。

许多时候,价格,象股票一样,并不真正代表价值。

小学生400字作文 8篇

捉小鸡 今天下午,外婆要我和晓姐姐去院子里把9只小鸡捉回来,放到一个大盒子里,捉小鸡作文. 我们来到院子里,开始捉小鸡.别看小鸡点点大,跑起来却蛮快.我和晓姐姐合作,一个在前面堵,一个在后面追,好不容易才抓到5只,小学六年级作文《捉小鸡作文》.不知什么时候,王中宇也来到了院子里,站在大盒子的边上,边拍手,边看着我们抓小鸡. 等我们又捉到一只小鸡,准备把它放到盒子里去时,却发现盒子里一只小鸡都没有了.肯定是王中宇偷偷地把鸡放出去了!“王中宇!”我气愤地说,“是不是你把小鸡放走了?”“是呀,怎么样啊!”他得意洋洋地说.姐姐说:“你呀,总是帮倒忙!”

读书笔记

《上下五千年》——刑罚篇 我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不是写什么名人名事,什么历史变迁,而是专写古代的一些刑罚. 具体的刑罚最早是在五帝中颛顼当政时发行的,距今已有5000年左右了,刑罚开始后便开始了封建社会,但官职系统尚未明确. 到了夏朝,因为产生了贫富分化,随之出现了犯罪现象,大禹便建立了各种官职,还加强了刑罚,又制定了税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当夏朝传到了第十九代王时,出现了五马分尸与炮烙这两种刑罚.五马分尸顾名思义就是用五匹马相对拉扯,把人分成五~六块;炮烙是让人站在烧得通红的管子上行走,最后掉进下面的火炉,活活烧死. 到了秦朝,增加了烹刑:一旦有人敢欺上瞒下,便会被放进一个大缸里,加满水,把人煮熟致死. 汉朝,吕后曾把人砍去四肢,挖去双眼,割掉鼻子,耳朵,还给人吃哑药,最后扔进猪圈.窦太后还罚当官的儒生赤手打野猪,十有八九是去送死. 依照明朝的法律,贪钱一两者可能会被扒其皮,晾于衙门口. …… 各个朝代的刑罚不尽相同,但今日看来,充满血腥与残暴.看来无论何时,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开朝帝王篇 今天,我们来说说各朝的开国皇帝. 首先,我们先说说汉高祖刘邦.说到刘邦,他原来只是一名平民,只因得到县萧何的帮助,做了亭长.一次,他奉命押送一批囚徒去服苦役.途中,刘邦仗义地放了所有的囚徒,其中的十几个壮士留下来跟随他.忽然,出现了一条白蟒,他一剑砍去,把白蟒砍成两段,祭天起义.很快,他的军队发展到八千人,一举攻陷咸阳城,他进城之后,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偿命,伤人办罪,偷盗严惩.这时,另一支由项羽统领的军队开到了咸阳旁的鸿门,邀请他来赴宴,想借机杀了刘邦,而刘邦在陈平和樊哙的帮助下,幸运地逃走了.最终项羽在四面楚歌的困境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刘邦称帝. 再说唐太宗李世民:他自幼饱读兵书,到了中年,曾以二千兵马帮助隋炀帝退突厥百万雄师,从此在朝野中一举成名.后来,其父李渊太原反隋,此时的起义军几十支包围了长安城,隋炀帝在内乱中被杀,同时,李渊的起义军最先攻进城里,占领了长安这座古都.而李世民在多年的东征西讨中积累了经验,屡建奇功,出奇制胜,并收服了尉迟敬德,徐世绩(即李世绩),秦琼,罗成还有陈咬金等妇孺皆知的名将.中原土地统一以后,李世民的哥哥李建成与弟弟李元吉却一直想加害他和他的部将.终于,一次在被害中毒又痊愈后李世民再也忍无可忍,召集众将士开始商讨反击的计划.次日,李建成与李元吉刚一进入玄武门边被他拦住,李建成与李元吉拈弓搭箭,但还箭没射出去,便被尉迟敬德带七十名精锐铁骑兵杀死了,这就是震惊朝野的玄武门事变.事后李渊迫于其势力,让位李世民. 又说宋太宗赵匡胤:他从小喜欢摆弄刀枪,二十三岁时曾占卜:当兵可否 不吉.当县令可否 不吉.当太守可否 不吉.当丞相可否 不吉.这时,怒火冲天的赵匡胤占了最后一卜:当皇帝可否 吉!此时的他立即喜出望外,决定去投靠当时非常强大的郭威的起义军,做了一名小头目.很快,武艺高强的他升级成一位将领.后来,起义军解散,他在陈桥起义,只十年不到,就统一了中原. 《花季雨季》郁秀 懂得爱书,才懂得读书 她在接受太阳的召唤,顺从了这大山迷人的诱惑。

在大山面前,她感到惭愧,她为自己王笑天入团事上的犹豫而惭愧,什么时候这股不正之风刮到了她身上

山的怀抱如此广阔,太阳如此灿烂,天空如此浩瀚,这些都是极平常的事物,但是能真正感受到天地之间那份情趣的时候并不多。

何必为一些磕磕碰碰而耿耿于怀,实在应该有“君子坦荡荡”的风度,学会轻视,学会宽容,让欣然明白这些的,与其说是涉荒时王笑天热情的一拉手,倒不如说是跋涉后的一种成长,是大山的一种启示。

“星期天没有什么叫疲倦,疲倦到了星期天也去休息了”。

除自己以外,没有人能哄骗你离开最后的成功。

雨打着窗户,眼前的天空一片白茫茫,不知是泪水模糊了视野,还是雨水溟蒙了世界。

初三毕业,欣然本来可以保送直接上九中高中部,因为她没有深圳户口,学校犹豫着,欣然看出学校的顾虑,主动提出放弃,她不愿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下过日子,在中考志愿表中,她只写下一所中学“九中”。

第一志愿九中,第二志原九中,第三志愿仍是九中,即使陈明这种学生也不敢这么大胆,兰老师看着这份志愿表,又看看欣然毫无表情的脸,知道她要决一死战了,不忍再说什么,谢欣然知道,如果考不上九中,要么停学,要么当高价生,要么回内地,她在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

所有的小鸟都向往处面的大千世界,但不是所有的小鸟都能在外面的大千世界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致人而不致于人 没有人生来洒脱,都总是在哭过之后才会感到轻松许多 谁会飞 鸟会飞 鸟儿鸟儿怎么飞

这样飞 张开翅膀满天飞 卷心菜毛虫 卷心菜几乎可以说是我们所有的蔬菜中最为古老的一种,我们知道古时候的人就已经开始吃它了。

而实际上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所以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又是什么时候人类第一次种植它们,用的又是什么方法。

植物学家告诉我们,它最初是一种长茎、小叶、长在滨海悬崖的野生植物。

历史对于这类细小的事情的记载是不愿多花笔墨的。

它所歌颂的,是那些夺去千万人生命的战场,它觉得那一片使人类生生不息的土地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它详细列举各国国王的嗜好和怪癖,却不能告诉我们小麦的起源

但愿将来的历史记载会改变它的作风。

我们对于卷心菜知道得实在太少了,那实在有点可惜,它的确算得上一种很贵重的东西。

因为它拥有许多有趣的故事。

不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

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子的莱类有不解之缘。

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

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因为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

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

可是它们怎么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

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

这倒是个谜。

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

现在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判断--我是很信任它的。

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

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这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

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

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白蝴蝶的卵是淡橘黄色的,聚成一片,有时候产在叶子朝阳的一面,有时候产在叶子背着阳光的一面。

大约一星期后,卵就变成了毛虫,毛虫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卵壳吃掉。

我不止一次看到幼虫自己会把卵壳吃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推测是这样的:卷心菜的叶片上有蜡,滑得很,为了要使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至于滑倒,它必须弄一些细丝来攀缠住自己的脚,而要做出丝来,需要一种特殊的食物。

所以它要把卵壳吃掉,因为那是一种和丝性质相似的物质,在这初生的小虫胃里,它比较容易转化成小虫所需要的丝。

不久,小虫就要尝尝绿色植物了。

卷心菜的灾难也就此开始了。

它们的胃口多好啊

我从一颗最大的卷心菜上采来一大把叶子去喂我养在实验室的一群幼虫,可是两个小时后,除了叶子中央粗大的叶脉之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照这样的速度吃起来,这一片卷心菜田没多少日子就会被吃完了。

这些贪吃的小毛虫,除了偶尔有一些伸胳膊挪腿的休息动作外,什么都不做,就知道吃。

当几只毛虫并排地在一起吃叶子的时候,你有时候可以看见它们的头一起活泼地抬起来,又一起活泼地低下去。

就这样一次一次重复着做,动作非常整齐,好像普鲁士士兵在操练一样。

我不知道它们这种动作是什么含义,是表示它们在必要的时候有作战能力呢,还是表示它们在阳光下吃食物很快乐

总之,在它们成为极肥的毛虫之前,这是它们唯一的练习。

吃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它们终于吃够了。

于是就开始往各个方向爬。

一面爬,一面把前身仰起,作出在空中探索的样子,似乎是在做伸展运动,为了帮助消化和吸收吧。

现在气候已经开始转冷了,所以我把我的毛虫客人们都安置在花房里,让花房的门开着。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群毛虫都不见了。

后来我在附近各处的墙脚下发现了它们。

那里离花房差不多有三十码的距离。

它们都栖在屋檐下,那里可以作为它们冬季的居所了。

卷心菜的毛虫长得非常壮实健康,应该不十分怕冷。

就在这居所里,它们织起茧子,变成蛹。

来年春天,就有蛾从这里飞出来了。

听着这卷心菜毛虫的故事,我们也许会感到非常有趣。

可是如果我们任凭它大量繁殖,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没有卷心菜吃了。

所以当我们听说有一种昆虫,专门猎取卷心莱毛虫,我们并不感到痛惜。

因为这样可以使它们不至于繁殖得太快。

如果卷心菜毛虫是我们的敌人,那么那种卷心菜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了。

但它们长得那样细小,又都喜欢埋头默默无闻地工作,使得园丁们非但不认识它,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它,即使他偶然看到它在它所保护的植物周围徘徊,他也决不会注意它,更不会想到它对自己会有那么大的贡献。

我现在要给这小小的侏儒们一些应得的奖赏。

因为它长得细小,所以科学家们称它为小侏儒,那么让我也这么称呼它吧,我实在不知道它还有什么别的好听一点的名字。

它是怎样工作的呢

让我们来看看吧。

春季,如果我们走到菜园里去,一定可以看见,在墙上或篱笆脚下的枯草上,有许多黄色的小茧子,聚集成一堆一堆的,每堆有一个榛仁那么大。

每一堆的旁边都有一条毛虫,有时候是死的,看上去大都很不完整,这些小茧子就是小侏儒的工作成果,它们是吃了可怜的毛虫之后才长大的,那些毛虫的残尸,也是小侏儒们剥下的。

这种小侏儒比幼虫还要小。

当卷心菜毛虫在菜上产下橘黄色的卵后,小侏儒的蛾就立刻赶去,靠着自己坚硬的钢毛的帮助,把自己的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膜表面上。

一只毛虫的卵里,往往可以有好几个小侏儒,跑去产卵。

照它们卵的大小来看,一只毛虫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五只小侏儒。

当这毛虫长大后,它似乎并不感到痛苦。

它照常吃着菜叶,照常出去游历,寻找适宜做茧子的场所。

它甚至还能开展工作,但是它显得非常萎靡、非常无力,经常无精打彩的,渐渐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死去。

那是当然的,有那么一大群小侏儒在它身上吸血呢

毛虫们尽职地活着,直到身体里的小侏儒准备出来的时候。

它们从毛虫的身体里出来后就开始织茧,最后,变成蛾,破茧而出。

点评:这是法布尔的著名作品,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不倦的探索,用细腻的文笔把卷心菜毛虫的历史、食物、生长发育的过程以及它们的生活习性和不同季节的不同工作,把这一类以卷心菜为食的古老的生物群描写得淋漓尽致,让现代读者耳目一新,语言言简意赅,能够让人们既清楚又深刻地了解这一种类,看后受益匪浅。

读书笔记——安徒生童话 喜欢童话倒并非因为留恋童年,事实上除了个别篇章以外,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安徒生童话。

我印象中,童话是美丽的纯真的,像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那样的才是童话。

但是,不喜欢的东西有时却反而更加影响人的思想。

有时回首看过去,我也感觉惊讶,无法衡量在我的人生观和审美观建立的过程中,她给予过我多么重要的启迪,甚至可以和武侠、科学作品鼎足而立。

在那个梦想高过一切的五年里,安徒生童话——而不是格林童话——伴随我度过小学二年级开始那些不肯上床睡觉的夜晚。

迄今为止,我也只读过一套安徒生童话,出版时间很早,现在精装的绘有完美彩图的版本,我是看不进去的。

应该说,安徒生童话一直没有给过我优美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那些繁体字的晦涩,或者是铅笔画插图的线条,又或者是仿宋体冷硬的字体,也许,是因为那些故事本身。

我从来也没有觉得安徒生童话是童话,那些故事中所包含的深沉的生活现实和婉转表达出的含义常常让我不寒而栗——也许不过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了。

但不管怎样,读那些故事时的感觉,无论是带着梦幻的迷茫,还是抱着嫌恶的恐慌,总是难忘。

现在就开始从那篇著名的《海的女儿》,回顾我对安徒生童话的印象吧。

(《海的女儿》是我常常在幻想中——也就是白日梦——不断重复想象的故事,也许就是从这个故事开始,我模糊地认识了爱情的牺牲精神。

因为爱你,所以我敢于去做任何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去忍受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去经历超过地狱的苦难。

这个理念,在后来的另外一个童话中得到加强——那说的是亲情的牺牲精神——那个拥有11个哥哥的天鹅公主用夜半墓地上采来的荨麻编制衣服的故事。

牺牲,是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伟大的情操。

它所包含的对付出的无限放大和对索取的无限缩小,始终像是遥远的光明,吸引我向它前进。

我不喜欢利他主义这个词,它有很强的目的性,而牺牲却带有一种空旷的灵性,不可琢磨,神圣而洁净。

) 作为值得纪念的读书笔记第一号我选择了安徒生。

对这个家喻户晓的童话王的名字,我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怀念。

我的童年非常地寂寞,是埋在书堆中度过的。

父母只要把我扔在图书馆,就可以放心地去工作。

我也很习惯不与任何人说话,只是不停看书的每一个假期。

看起来很伟大的童年生活吧

要不是因为我的记忆力极其有限, 或许我现在已经成了天才文学家呢。

过去的日子随着砂漏一般的记忆力渐渐流失, 我对绝大部分的文字已经没有印象, 但一直以来没有忘记的, 就是蜷在外婆家的沙发上读的《安徒生童话精选》。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版的这本安徒生实在不能说是适合孩子阅读的书。

字很小,每一个段落很长,而且版画般的插图出奇地严肃、恐怖。

但难得可贵的是,里面的文章没有经过简化,很严谨地翻译了安徒生的原著。

当然,这也增加了阅读的难度, 与其说是在读童话,不如说是在读一本古老的文献。

而我却被这种神秘晦涩的气氛迷住了。

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认为《海的女儿》是恐怖故事的小孩, 插图中阴冷的海底和黑发的美丽公主似乎预言了悲剧的结局; 我大概也是唯一一个喜欢《践踏面包的姑娘》的小孩。

喜欢的是故事的结局:踩面包的英格化为一只海鸥飞向太阳,雪白、闪亮。

从那以后,不知为什么,我常常能看到一只飞向太阳的白色鸟儿, 它是那样的坚决而无悔,那美丽的幻觉,总是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这本安徒生陪伴了我12年,尽管内页已经发黄磨损, 但每一个故事在我脑海中都有一幅精致的图画, 《野天鹅》中倒影在白云上的影子, 《雪女王》中极光照明的白雪王宫, 《老树最后的梦》从云中看到的乐园美景……都被整齐地列在我的心中,随时都能够取出来欣赏。

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只会读书的小孩子,偶尔也会自己写写无聊的东西。

我一直想写出心中的那些美丽画面, 但它们就像仙女莫尔甘娜的海市蜃楼花园,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法接近。

后来我才明白,那心中的图画,是我的梦和想象开始出发的地方,而不是我应该到达的地方。

安徒生,永远是我的阅读和写作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翻开《安徒生童话》,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

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

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丑陋,就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成为全体鸡鸭嘲笑对象。

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妈妈都开始讨厌丑小鸭。

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

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

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

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这些都成为丑小鸭幼年时候的一部分生活经历。

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这一切缘于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

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我不仅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更为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繁星春水》有感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

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

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

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

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

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

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

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

她热诚赞美母爱。

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

’”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

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

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

“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

”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

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

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

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

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

“故乡的波浪呵

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

”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

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

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

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

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读《繁星春水》有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叙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事,我爱世间所有的一切,更爱读书。

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

出生于军官家庭。

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樱花赞》,《归来之后》……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 《往事》中可知。

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

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扛大个解放虎骨酒搞活按计划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怎么样才能学习好,我现在上初二了,初一的时候学习还可以,十来名,下学期滑到了三十多名

都是这样,你必须得比别人吃更多的苦,付出更多的努力放在学习上

为什么小孩子会弄死蚂蚁,是不是这样也表示说人性本恶

伊索寓言: \ \ \ 把历看,古代相当于人类的小时期。

先前是幼稚的,几千百年的长 \ 进,慢慢地到了现代。

时代愈古,愈在前,它的历史愈短;时代愈在后,他积的阅历愈深, \ 年龄愈多。

所以我们反是我们祖父的老辈,上古三代反不如现代的悠久古老。

这样,我们的 \ 信而好古的态度,便发生了新意义。

我们思慕古代不一定是尊敬祖先,也许只是喜欢小孩 \ 子,并非为敬老,也许是卖老。

没有老头子肯承认自己是衰朽顽固的,所以我们也相信现代 \ 一切,在价值上、品格上都比了古代进步。

\ \ 这些感想是偶尔翻看《伊索寓言》引起的。

是的,《伊索寓言》大可看得。

它至少给予 \ 我们三种安慰。

第一,这是一本古代的书,读了可以增进我们对于现代文明的骄傲。

第二, \ 它是一本小孩子读物,看了愈觉得我们是成人了,已超出那些幼稚的见解。

第三呢,这部书 \ 差不多都是讲禽兽的,从禽兽变到人,你看这中间需要多少进化历程

我们看到这许多蝙 \ 蝠、狐狸等的举动言论,大有发迹后访穷朋友、衣锦还故乡的感觉。

但是穷朋友要我们帮 \ 助,小孩子该我们教导,所以我们看了《伊索寓言》,也觉得有好多浅薄的见解,非加以纠 \ 正不可。

\ \ 例如蝙蝠的故事:蝙蝠碰见鸟就充作鸟,碰见兽就充作兽。

人比蝙蝠就聪明多了。

他会 \ 把蝙蝠的方法反过来施用:在鸟类里偏要充兽,表示脚踏实地;在兽类里偏要充鸟,表示高 \ 超出世。

向武人卖弄风雅,向文人装作英雄;在上流社会里他是又穷又硬的平民,到了平民 \ 中间,他又是屈尊下顾的文化份子:这当然不是蝙蝠,这只是——人。

\ \ 蚂蚁和促织的故事:一到冬天,蚂蚁把在冬天的米粒出晒;促织饿得半死,向蚂蚁借 \ 粮,蚂蚁说:“在夏天唱歌作乐的是你,到现在挨饿,活该

”这故事应该还有下文。

据柏 \ 拉图《对话篇·菲德洛斯》(Phaedrus)说,促织进化,变成诗人。

照此推论,坐看着诗人穷 \ 饿、不肯借钱的人,前身无疑是蚂蚁了。

促织饿死了,本身就做蚂蚁的粮食;同样,生前养 \ 不活自己的大作家,到了死后偏有一大批人靠他生活,譬如,写回忆怀念文字的亲戚和朋 \ 友,写研究论文的批评家和学者。

\ \ 狗和他自己影子的故事:狗衔肉过桥,看见水里的影子,以为是另一只狗也衔着肉;因 \ 而放弃了嘴里的肉,跟影子打架,要抢影子衔的肉,结果把嘴里的肉都丢了。

这篇寓言的本 \ 意是戒贪得,但是我们现在可以应用到旁的方面。

据说每个人需要一面镜子,可以常常自 \ 照,知道自己是个什麽东西。

不过,能自知的人根本不用照镜子,不自知的东西,照了镜子 \ 也没有用--譬如这只衔肉的狗,照镜以后,反害他大叫大闹,空把自己的影子,当作攻击 \ 狂吠的对象。

可见有些东西最好不要对镜自照。

\ \ 天文家的故事:天文家仰面看星象,失足掉在井里,大叫“救命”;他的邻居听见了, \ 叹气说:“谁叫他只望着高处,不管地下呢

”只向高处看,不顾脚下的结果,有时是下 \ 井,有时是下野或下台。

不过,下去以后,决不说是不小心掉下去的,只说有意去做下属的 \ 调查和工作。

譬如这位天文家就有很好的藉口:坐井观天。

真的,我们就是下去以后,眼睛还是向上看的。

\ \ 乌鸦的故事:上帝要捡最美丽的鸟作禽类的王,乌鸦把孔雀的长毛披在身上,插在尾巴 \ 上,到上帝前面去应选,果然为上帝挑中,其它鸟类大怒,把它插上的毛羽都扯下来,依然 \ 现出乌鸦的本相。

这就是说:披着长头发的,未必就真是艺术家;反过来说,秃顶无发的 \ 人,当然未必是学者或思想家,寸草也不生的头脑,你想还会产生什麽旁的东西

这个寓言 \ 也不就此结束,这只乌鸦借来的羽毛全给人家拔去,现了原形,老羞成怒,提议索性大家把 \ 自己天生的毛羽也拔个干净,到那时候,大家光着身子,看真正的孔雀、天鹅等跟乌鸦有何 \ 分别。

这个遮羞的方法至少人类是常用的。

\ \ 牛跟蛙的故事:母蛙鼓足了气,问小蛙道:“牛有我这样大么

”小蛙答说:“请你不 \ 要涨了,当心肚子爆裂

”这母蛙真是笨坯

她不该跟牛比伟大的,她应该跟牛比娇小。

所 \ 以我们每一种缺陷都有补偿,吝啬说是经济,愚蠢说是诚实,卑鄙说是灵活,无才便说是 \ 德。

因此世界上没有自认为一无可爱的女人,没有自认为百不如人的男子。

这样,彼此各得 \ 其所,当然不会相安无事。

\ \ 老婆子和母鸡的故事:老婆子养只母鸡,每天下一个蛋。

老婆子贪心不足,希望它一天 \ 下两个蛋,加倍喂她。

从此鸡愈吃愈肥,不下蛋了--所以戒之在贪。

伊索错了

他该说, \ 大胖子往往是小心眼。

\ \ 狐狸和葡萄的故事:狐狸看见藤上一颗颗已熟的葡萄,用尽方法,弄不到嘴只好放弃, \ 安慰自己说:“这葡萄也许还是酸的,不吃也罢

”就是吃到了,他还要说:“这葡萄果然 \ 是酸的。

”假如他是一只不易满足的狐狸,这句话他对自己说,因为现实终“不够理想”。

\ 假如他是一只很感满意的狐狸,这句话他对旁人说,因 \ \ 为诉苦经可以免得旁人来分甜头。

\ \ 驴子跟狼的故事:驴子见狼,假装腿上受伤,对狼说:“脚上有刺,请你拔去了,免得 \ 你吃我时舌头被刺。

”狼信以为真,专心寻刺,被驴子踢伤逃去,因此叹气说:“天派我做 \ 送命的屠夫的,何苦做治病的医生呢

”这当然幼稚得可笑,他不知到医生也是屠夫的一 \ 种。

\ \ 这几个例可以证明《伊索寓言》是不宜做现代儿童读物的。

卢梭在《爱弥儿》(Emile) \ 卷二里反对小孩子读寓言,认为有坏心术,举狐狸骗乌鸦嘴里的肉一则为例,说小孩子看 \ 了,不会跟被骗的乌鸦同情,反会羡慕善骗的狐狸。

要是真这样,不就证明小孩子的居心本 \ 来欠好吗

小孩子该不该读寓言,全看我们成年人在造成什么一个世界、什么一个社会,给 \ 小孩子长大了来过活。

卢梭认为寓言会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复杂了,失去了天真,所以要不 \ 得。

我认为寓言要不得,因为它把纯朴的小孩子教得愈简单了,愈幼稚了,以为人事里是非 \ 的分别、善恶的果报,也象在禽兽中间一样的公平清楚,长大了就处处碰壁上当。

缘故是, \ 卢梭是原始主义者(Primitivist),主张复古,而我呢,是相信进步的人--虽然并不象 \ 寓言里所说的苍蝇,坐在车轮的轴心上,嗡嗡地叫到:“车子的前进,都是我的力量。

\ \ 安徒生童话: \ 1. \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不禁感叹道:好书

\ 童话是幻想,它不是神话故事,也不是民间传说。

它立足于现实生活,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又充满多人类美好人性的现象和愿望,这些作品以其异乎寻常的艺术魅力震撼了世界论坛,揭开了世界文学史上童话创作的新篇章。

\ 我印象最深的事《海的女儿》这篇童话,《海的女儿》是安徒生童话宝库的珠玑,文章中的那种势不可挡的精彩令人难以忘怀,也是人回味无穷。

\ 《安徒生童话》也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

其实我们都知道,书中的上帝,就是“爱”与“正义”的化身,但事实上这种“希望”在当时的现实生活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反只会加深苦恼。

\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裕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

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

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放在每个人的心理 \ 2. \ 每当看到可怜人, 我总想施舍些什么给他们, 可再想想他们的堕洛是因为自己不够勤劳,我又有些生气。

但我看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童话, 虽然她也是苦命的人, 但我却由衷地可怜她, 由衷地想帮助她。

\ \ 童话的主人公是一位卖火柴的小女孩, 她出生在一个豪华的城镇里。

可怜的命运使小女孩在年幼时就失去了疼爱她的妈妈与奶奶。

小女孩的爸爸是个酒鬼, 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

没有酒钱了, 还要让小女孩去卖火柴, 卖不完还不许她回家。

悲剧终于发生了, 那天是除夕,街上的行人都穿着新衣, 拿着礼物去亲戚家拜访。

没人搭理卖火柴的小女孩。

天色渐渐暗下来, 雪也越下越大, 行人都走光了, 可小女孩的火柴一根也没卖掉。

小女孩无奈地走在街上, 冷得缩成一团。

小女孩坐在台阶上, 用火柴取暖时多次看见了美好的东西。

最后她点燃了所有的火柴, 看到了奶奶。

奶奶抱着小女孩飞离人间来到了天堂。

第二天, 人们发现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在台阶上。

\ \ 看完以后, 我的眼眶润温了, 我不禁放声大哭起来: 好可怜的小女孩啊! 对于小女孩悲惨生活, 我深感问惰, 她拥有的只是幻想;而我拥有,一切都是真实的。

\ \ 看看卖火柴的小女孩, 她的家庭是家破人亡的, 而我的家庭却幸福美满的。

我有疼爱我的家人, 这比什么都重要。

可是我却不昕话, 常惹他们生气, 还要顶嘴, 这真不应该。

现在爸爸、妈妈为我所做的一切, 都是为了我的将来, 我应该配合, 认真完成, 怎么能反对呢? 卖火柴的小女孩连母亲的骂声都觉得珍贵, 相比之下, 我是多么渺小。

\ \ 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 我是幸运的, 我将珍惜身边的一切。

\ 西游记: \ \ 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能将其中的一些片段记得滚瓜烂熟,我也一样,再一次拿出那本在书架上已微微发黄的《西游记》,爱不释手,道一杯香茗,没翻开几页,随着吴承恩爷爷的精彩描绘,就被其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 \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 \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

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 \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

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

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

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

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

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

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

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 \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

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

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

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

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

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 \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 \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

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 \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

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

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 \ 童年: \ \ 1.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 \ 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

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他的头上。

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但外祖父也有慈爱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端正瘦小的身体轻贴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生活,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

他讲着讲着,在我眼里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

他一直讲到天黑,待他亲切的和我话完别之后,我才知道外公并不凶狠,也并不可怕。

\ \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他们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

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 \ 2.《童年》读后感 \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

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 \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 \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

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 \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

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 \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望广大网友帮忙找一篇作文,题目《最美的姿态》,要在21点之前,谢~~

最美的姿态  凝望着它,干瘪的枝干僵硬地立着,能看见几个残留的蕊,突兀的颜色,却又极其和谐。

不好看,像一具尸体,苍老的皮肤龟裂着,脆弱不堪。

可它不会倒下,它的根依然紧抓着土地。

明显的,它要活着,它要开花。

可它看起来那么虚弱,它要如何活着

又如何开花

“啪”不知是谁的泪,湿了我衣裳。

  我想起了以前,那棵花树的以前。

  刚入春,风多少沾了些冬的气息,刺刺的打得脸颊疼。

我发现了它,细长的枝干上有几十个青绿的芽,翡翠一般,透着光亮。

远方的天空,惨白,有丝丝寒意,我注视着它,感到了一股暖流流在心间。

我察觉到,它是高贵的。

垃圾堆里生存的高贵生命。

  之后,我便常去看它。

我从不给它浇水或施肥,因为我知道,它不是那种让我怜惜的生命,我不需要施舍,那是对它的亵渎。

  过了一两个年头,它高了,也不像原来那般纤细了。

它可以开花了吧

会的,会开花的。

果然,那年初夏,它发出了花骨朵,仔细数来竟有七十多个

花骨朵是鲜红的,红得刺目,不知开了会变什么样。

  要开花了。

我期待着。

  一个暖洋洋的黄昏,我看见了它的花朵。

真的是火红火红的花,密密地开着,好像树上起了一把大火,就这么妖冶地开着,美得令人惧怕,美得令眼睛难以承受,仿佛要把人吞噬了去。

夕阳也是艳红艳红的,是被这花火点燃了吧。

我睁大眼,看看夕阳,再看看花树,突然眼前有些模糊,觉得自己身处在漫天遍野的红色中,就这么浸泡在其中,又忽然觉得自己渐渐融化了,皮肤火烧般的疼痛,噢,那不单单是颜色,那是火。

对,是火。

它要把我点燃了么

我也要融入这火烧的红色当中么

这一刻的我,不是一个观赏者,不是一个过路人。

我想我进入这个景色了,我参与了这份美。

  那年它的花开得最好。

  眼见着它越来越苍老了。

我断定,它绝不会开花了。

  但,在那个花季,它又开出了花朵。

花朵并不稠密,稀稀拉拉的。

它的花不同与往常的火红,而是血红血红的,有一种血腥的令人颤抖的美感。

那是它用血液结成的花朵,那是热烈的生命。

  可奇迹怎会轻易发生

花朵终究是落了,在我眼前落了。

  依旧是一个暖洋洋的黄昏。

太阳在西边的天空和云朵纠缠着,是场无声的战役,血色蔓延了天空,仿佛预示着什么。

一阵风,花落了,在空气中划出一道道圆弧,沿着不同的轨迹,到达同样的终点。

我捡起一朵花,发现它并没有苍老的趋势,还是一样的透着生命力的血红。

明白了,这是它对宿命的反抗。

看样子,它是安稳的,可我知道,它才是宿命最大的反叛者,它看起来无欲无求,其实它是有更大的欲望。

它到现在都没有服从,它,胜利了。

  是花季,是花祭。

花季未完,花祭已了。

  是勇敢的斗争,是灿烂的血腥,是壮烈的结局,是它最美的姿态。

生命中最美的姿态当夕阳的柔光将远山映照出一个绵延的剪影,耸立是山的姿态;当溪水在山间抑或原野奔流,蜿蜒是水的姿态。

它们都只是无边的大自然创造的一种形式,是一种身影,是一种姿态。

是的,它们固然很美,但最美的,却是人心灵深处的……也许消沉是一种姿态,而豁达却是另一种姿态;也许喧哗是一种姿态,而安闲又是一种姿态;也许屈服是一种姿态,而抗争亦是一种姿态。

站在生命的高度,观望世间的人生百态,我们才会蓦然发现,什么才是生命中最美的姿态。

人们一定还记得那个“举杯邀明月”的谪仙人吧,他一抬手,一举杯,便将半个盛唐的清辉装入杯中。

但在此刻,你是否会想起生活在两宋之交的那个女子,温婉柔弱,却独倚东篱,把酒沉醉。

我仿佛看见她那时的姿态,凄美而决绝。

战火与丧夫的悲痛刺伤了她,而她却用站立的姿态依然举杯,依然支撑起“词坛女杰”的一世声名。

我依稀读懂,柔弱只是她外在的表现,而她内在的坚强却是一种心灵的姿态。

把酒东篱是一种姿态,而内心的达观是一种美。

人们也一定还记得,“春晚”上,一支名叫《千手观音》的舞蹈让多少人叹为观止,领舞者邰丽华,一个聋哑人,而她却用轻盈的舞步、优雅的舞姿,以及端庄妍丽的姿态将艺术的内涵完美地诠释。

面对生命的不公,她没有怨天尤人,而是用一颗从容安宁的心融入艺术,融入生命。

她说:“千手观音有许多的手,她要用这些手去帮助世人。

”我们震撼,震撼她对命运的感激与对世人的博爱。

安闲的外表下,我们更看到她一颗绚丽闪光的心。

翩翩起舞是一种姿态,而内心的大爱是一种美。

也许你无法想象,在干涸的土地上,在苦难的日子里,我们的人民是怎样地劳作。

每当看到那些黝黑的皮肤,面朝黄土的身影时,我不禁想起穆旦的《赞美》,赞美劳苦的人民过着怎样流血不流泪的日子。

而他们,却再一次接受生活,播种希望。

弯腰劳作是一种姿态,而心中的坚忍是一种美。

大美无言,最美的姿态只适合我们用心灵一一抚触,一一感动。

最美的姿态,是把酒东篱,是翩翩起舞,是弯腰劳作,因为这些姿态的背后,透露出了心灵深处的达观、大爱、坚忍……最美的姿态昨日,女儿打电话说今天下午4点钟到家。

今天,母亲便早早地将鸡关进了笼子,拌了猪食,喂好了猪。

母亲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似乎连猪都感染了她的情绪,不似以往那般调皮。

母亲将做好的晚饭小心翼翼地焐在炕上,又用棉被盖了严实。

做完了这一切,母亲搓了搓手,看了一眼墙上老式的吊钟,还有20分钟,女儿就要回来了。

母亲倚在门框上,将手套进袖筒里,看着门前的路,期待着女儿出现在路的尽头。

屋里静悄悄的,连平日里聒噪的母鸡们也了无声息只有指针“滴嗒,滴嗒”的声音暗示着时间的溜走。

“哎呀

”母亲突然一拍脑袋,“女儿赶了这么久的路一定又累以渴,我得给她倒杯水。

”母亲拔腿就走向厨房,倒了满满一瓷缸热水,掉了把的斑驳的白瓷缸在手中有些烫,母亲将瓷缸放在桌上后摸摸自己的脸颊,掌心的炙热感这才消腿了一些。

母亲环顾四周,没有要做的事,便又倚回了门框。

“铛,铛,铛,铛

”钟敲响了4下,母亲站直了身体,眼光始终服着路的尽头。

“滴嗒滴嗒……”秒针不知疲倦地向前奔着。

母亲看了看钟,又看了看白瓷缸,热气袅袅上升,母亲嘴角便噙了一抹微笑。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母亲跺了跺有些麻木的脚,扭头看看白瓷缸,已经不冒热气了。

母亲走到桌边,端起来抿了一口,已经凉了。

母亲端着白瓷缸进了厨房,隐约中,母亲似乎听到木门在“吱呀”作响,母亲奔出去一看,连个人影也没有。

“是风啊

”母亲一边嘟囊着一边走向厨房。

桌上的白瓷缸继续散出热气,母亲依旧倚着门框,静静地,定定地盯着门外的小路,不时扭头看看桌上的白瓷缸,女儿回来正好可以喝到温度适宜的水,母亲这样想。

夜幕笼罩,像打翻了墨水瓶一般,漆黑而深邃。

母亲点起了油灯,昏暗的灯光像打瞌睡的老人,母亲又倒了一次热水。

不多时,月亮从云层中钻了出来,清冷的月光洒在门前的小路上,也洒在了倚着门框的母亲沟壑纵横的脸上。

“该回来了呀

”母亲喃喃自语,桌上的瓷缸又断了热气,母亲又续了一回水。

夜已深,浓重的寒气在母亲周围扩散,母亲却始终不觉,她只是倚着,看着门外的小路,似乎要将路望穿。

世间有许多姿态,奋不顾身抵住那将决堤的坝口,是英雄的姿态,激情相拥诉说着恋人的姿态;奋笔疾书激昂文字的辛勤,是学子的姿态;而倚着门框,翘首企盼子女的归来,则是母亲的姿态,那是刻在千千万万学子心中的最美姿态。

最美的姿态时光的车轮轧过了白驹过隙的岁月,许多曾经的刻骨铭心已经逐渐被时间的尘埃覆盖,但有一幅画面却如同斑驳的光线般的记忆在此刻汇聚得完整,清晰而深刻——它呈现的是一种最美的姿态。

单纯朦胧的儿时,外了时,你的一根细长的食指总是被我不大的手拽着,因为脚步不及你快,我总是跌跌撞撞跑在你身后,当我抱怨你为何走得如此快速而观察你的脚时,我发现了你走路的方式和姿态原来是与我不同的,因为你的脚尖总是向外倾斜一些。

于是我变得无比欣喜,以为这是快速行走的诀窍,认真模仿着你走路的姿态。

虽然很快欣喜被失望代替,但你行走的,画面却在我脑中最初定格,还有你发现我学你走路后边摇头也微笑的模样,“傻孩子”你总这样说。

后来当你不再敲着我的头叫我傻孩子的时候,我就长大了。

儿时空灵的幻想变成了破碎的彩色泡泡。

和你并肩走在马路上,在人潮人海中,你已习惯将我护在身后,引我向前。

而有一次,我低头走路时,猛然发现你微微的“外八字”走路方式是如此不雅,走一步时脚在地上弯出两道弧线。

于是我极不情愿地伸手扯了一下你的衣角,你回头疑惑问道:“是不是想买什么东西啊,我看逛半天你应该肚子饿了吧,我们……”“妈,你走路能不能注意一下,你知道你走路的姿态让人看了是多么别扭吗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我看到了你刚刚还上扬的嘴角瞬间凝固并不断收拢,你惊讶的双眼注视着我,一眨也没眨,我全身僵住,一动不动。

我看到了你瞳孔里紧皱眉头的自己也在逐渐显露出木然,是的,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唐突,很尴尬地和你一同立在原地,但不久,你的嘴角再次上扬。

妈妈明白了,我会尽量改的。

回去途中当我低着头不知所措地走在你后面时,无意中发现你走路时极不自然的背影,你努力地想在走路时将脚步放在一条直线上,却吃力地一次次失败,显得异常笨拙,我愧疚地说:“妈妈,对不起,你走路的姿态是这么多年的习惯了,是我不太懂事了,您别再逼迫自己了,我觉得你还是原来走路的姿态更好看些

”你猛然回头,但却对我感激地笑。

我却哭了。

每当想起你走路的背影,虽然有些外八字,但是妈妈,那姿态,在女儿心目中,是最美的,那样深刻,挥之不去,一生不能忘怀。

最美的姿态常言道“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亦对着你笑”我想说站在生活面前,最美的姿态是认真对待,快乐生活的姿态。

初秋的早晨略带着寒意,女孩从温暖的被子里探出头,稍作迟疑,抱怨着天气太冷又自顾自地穿好衣服,接着迅速梳洗完毕,接过妈妈热好的牛奶,挥手向妈妈再见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安静的小路上只听见女孩鞋与地面亲吻的声音,女孩有节奏的走着。

路上偶尔有人走过,偶尔有车子经过,但女孩从未因这些有过半点停顿,她的思想已飞出云雾之外。

她在想些什么

仔细听,她的嘴里时不时冒出一段“氓之嗤嗤,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偶尔她的脚步略有停顿,那似乎是与她思想记忆的停顿同步的,一旦想起她那轻盈的步伐便会重启。

就这样,初秋的早晨女孩不再感到寒冷,她找到了让她温暖的方式;女孩也不再害怕一个人独行,因为这恰好是检测记忆最好的时机。

我想,女孩的背影一定是快乐的,也是严谨认真的。

每每走到校门口,女孩的嘴角总情不自禁地上扬。

因为她完成了对自己的检测,新的一天又到来了。

高三的教室在四楼,走楼梯成了每天的必修课。

女孩喜欢走楼梯,更喜欢像踩在琴键上般有节奏,轻快地走。

一步一梯,一步一词,于是四楼的阶梯一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优越性倾泻而出,走完最后一梯,女孩会心的笑了,她为自己开心,也是在对新的一天表示欢迎,如今的她喜欢笑,笑得开心,笑得灿烂。

家与学校——一段不很遥远的距离被女孩日复一日认真地走着,她总是走得很认真,很开心。

她把它当作通往理想的路,把它当作迎接新生活的开始。

伴着独特的节奏,认真走完每一步;踩着轻快的步调完成自我的测试:期待她日复一日走得更高更远

倘若有一天早晨,你看到一个认真走着,有节奏而显轻快的背影,那便是最美的姿态,那是一个平凡的女孩热爱生活,乐观快乐的身姿。

最美的姿态含苞待放的花蕾,迎风摇曳的杨柳,微波荡漾的湖面……它们以各自最美的姿态向人们展现自然的优雅与美丽,最美的姿态到底是什么,每个人心里都有不同的答案。

暑假休息在家,天气炎热,昼夜温差大。

夜间开空调容易着凉,妈妈就在房间里放了一台落地扇。

每天夜里,在习习的凉风中,我总能安然入睡。

一天夜里,我突然醒来,看到睡在身旁的妈妈。

妈妈侧着身体,双腿微微地弯着,一只手放在我的肚脐处。

仔细看着妈妈的睡姿,就像那弯着的虾,我笑着,妈妈睡觉的姿态还真挺特别的。

天快亮时,我又一次醒来,妈妈还保持着原来的姿态,这样睡觉身体会累的。

我想叫醒妈妈让她换个姿式舒展一下,但看着她疲倦的脸我没忍心。

早晨起床,我对妈妈说:“妈妈,你睡觉不能总侧一面呀。

”“怎么了,影响你睡觉了

”“不是,老是侧一边不好。

”妈妈点点头,说:“我怕你着凉了,用手捂着你肚子,我侧着身子电扇不会直对着你吹,这样睡觉你才会舒服。

”听了妈妈的话,我有些惊愕,心中猛地一震。

打开电视机,内容全为黑白,电视中滚动播出着舟曲泥石流灾害的最新进展。

兀地,一个画面撞入我的眼帘,一位妈妈双手将儿子举过头顶,泥石流已经漫到了她的颈部。

新闻中说,这位母亲就这样举着儿子在泥石流中待了整整8个小时,多么令人震惊啊。

流石流几乎完全淹没了她,但她那支撑儿子的手臂依旧那样有力。

她那手住儿子的姿态是那样美。

我又想到了妈妈,妈妈睡觉的姿态不也正如此吗

夜里,我再一次醒来,这一次看到妈妈的睡姿,我觉得那是最美的姿态:侧着身子,双脚微曲,一只手放在我的肚子上。

听着耳畔妈妈的呼吸声,看着妈妈安详的睡容,我发现这一刻的妈妈最美。

曾经认为既然是最美的姿态,就应如花般纤细娇柔,如今的我发现最美丽的姿态就是妈妈的睡姿,因为那是爱的姿态。

最美的姿态他又失败了,至于是第几次,已经没人能记得清了。

当邮差再一次将退稿送到他家的时候,并没有敲门,并没有叫他,只是将信件往门外一扔便匆匆走了。

他仿佛听到脚步声,快步走来将门开开。

看到掉在地上的退稿,他并没有流露出太多的惊讶,弯腰将信件拾起拂去上面的灰尘。

他记得邮差第一次来的时候很热情。

一双明亮的眼睛,一排洁白的牙齿让邮差显得那样可亲,但人终究是讨厌失败者的。

说不清原因仿佛是自在的,他也讨厌失败,也讨厌被一次次地退稿,但也仅仅是讨厌,转瞬即逝的讨厌。

月光如水,流荡在这座空虚的城市里,外面有霓虹灯,有如织的行人,有刺耳的欢笑声,但他坐在书桌前,灯光没有霓虹灯那样刺眼。

他认真地读着编辑的意见,在一本厚厚的笔记本的最后写着体会——前面已写满了这样的体会。

凌晨,外面的霓虹灯终于暗了些,他也终于写好了体会。

他捧着一碗苦涩的药在喝——他身体不好。

医生让他千万不能熬夜,但白天有繁重的工作,不熬夜哪里有时间写作呢

写作是无论如何不能放弃的——这是他的理想。

他喜欢保持为了理想奋斗的姿态。

他认为这是最美的。

保持为了理想奋斗的状态为什么美

他没有仔细想过,但他知道不为了理想奋斗是不美的,他知道他所希望的其实很大一部分是为了理想奋斗而产生的充实感——付出的快乐。

至于别人如何看他,他其实并不在乎,又有什么好在乎的呢

他在喝着热气腾腾的药。

他一次并不能喝太多,这便更增加了喝药的痛苦,他努力不去想这痛苦,想着自己如何保持这奋斗的最美的姿态,我不能放弃,要不断努力,要每天都有提高。

药逐渐少了,碗底漏了出来,他看见碗底有糖屑。

最美的姿态童年的记忆犹如孩子手中越飞越远的纸

,虽然已被岁月烙上层层的灰迹,但却从未被抹去,那情境,依稀还是

微微泛黄的油灯下,奶奶坐在桌椅,桌上有一个竹篮,篮子里尽是奶奶的宝贝,有针、有钱、有布条……灯光下奶奶是那么的瘦弱。

岁月压弯了她的腰,也在她的头上留下了银白如针的丝线,奶奶一手拿着针,一手拿起线,身子微微前倾,双手紧紧靠在灯下,瞪大她那被一圈一圈年轮包裹的干瘪的双眼,紧紧盯着针尾那细小的缝,另一只手则拿着线头略带颤抖地穿向那孔……微风摇曳着灯芯,灯影飘忽不定,奶奶就一直努力地穿针,一直倾在灯前,只为了好那被我弄坏了的衣服。

试了好几次,仍然穿不进,奶奶揉了揉双眼,松开手,灯光下,奶奶的眼睛突然变得莹莹,那是什么呢

那不是明亮的眼神,而是泪水,奶奶已老了,用眼久了,难免会不自觉得流下几滴泪珠,也许这是必然,但也许是奶奶的担忧……我不得而知。

随即,奶奶抬起手,紧贴双眼,用身上的布衣去试干不自觉的泪水,发出了一丝微微的呻吟……奶奶依旧在那边,不停颤抖的双手,模糊的双眼与灯光,让她无法穿进那针,可她却不放弃,像一塑雕像定格在桌前……看见奶奶艰难的样子,我的心为之一颤,冲上前去,说:“奶奶,对不起,针让我来穿吧

”奶奶直过身,笑着说:“傻孩子,衣服破了很正常么,不过下次要小心哦

”你去睡觉吧,针孔奶奶还看得见,会穿进去的。

我耷拉着头走开了,走进房间,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于是,我翻下床去,偷偷掩着门向奶奶看去,依旧不变;奶奶身子前倾着,双手略带颤抖地穿着针。

灯光发出淡淡的黄,笼罩着奶奶,将奶奶定格在我的记忆中。

泪水不知不觉落下,落在地上,混杂着泥土,一直渗进我的心中,将这份记忆,深埋于心中

最美的姿态再过一个月零五天就一年了。

是的,你走了快一年了,这才恍然发现原来你已远离我们的生活这么久,我最最亲爱的曾祖母。

我没有见到你老去的过程,因为我见到你的时候已经很老了,银白色的头发,掉了没剩几颗牙齿,略泛黑紫色的嘴唇,密布的深深的岁月脚印以及那双混沌的小眼,总是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如今想来仍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挥之不散的是你每月虔诚祷告的姿态。

你是清朝灭亡的那年生的,爱穿那时的衣服,繁重的盘扣着实繁琐,你却从未厌烦,据说是太爷爷喜欢你这样穿。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你是个虔诚的佛教徒,吃了整整六十年的斋,没真就把荤全戒了,连鸡蛋、味精都不沾,我无以想见一个人如何有这样坚定的信念。

六十年如一日的吃着清淡的饭菜,过着清淡的生活,记忆中,你总是天刚蒙蒙亮就早早地起床了。

洗漱好,便开始了一天的祷告,手里拿着一串念珠,我在你走后,细细数过刚好108颗,每天你念完了一遍经文就拨一颗,一圈下来就是108遍,到底是怎样的信念支撑着你

在祷告时,你的眼里全然是一种陌生的情绪,目光落在远方嘴里念念有词,这个时候你是不愿被打扰的,记得一次我不小心打扰了你,你很生气地瞪我,眼里的柔和不复存在,我陡地僵住了,愣在了那里,尔后悻悻地撇着嘴离开了,小声地抱怨你,想来你应是听见的,只是没跟我计较罢了,后来我又跟爸妈抱怨,他们才告诉我你那是给太爷爷祈福,他去打仗之后就再也没回来,从他走的那一天,她就开始吃斋祷告了。

如今已几十年了,原来是这样的信念支撑着她过着这样单调清淡的生活。

许久以后,我才读懂了当年她眼神里的无望,一瞬间我仿佛看见了那年那个眼神急盼的清瘦女子在一年复一年的时间车轮下,终于被辗碎了希望,只剩下干枯的混沌的眼神。

其实你还在等吧,在等待那个奇迹的出现,也或许你已幻灭,无所谓等与不等了只是习惯了。

真相是怎样,我也不得而知了,你带着那个美好而浪漫的秘密安详而温柔地长眠于地下了。

脑海中的你再次弯成了那祷告的姿态,一瞬间我闻到了爱的味道。

最美的姿态初秋的风里总挟着份清澈凉爽;初秋的天空分享了梦里才有的蓝色,点缀上纯白的点点白云,总让我联想起可爱的微笑,是不是有一天真的可以拿一支画笔,沾上白云,在蓝天里画一个笑脸

初秋总引诱我流连在街上,感受美。

约一个朋友,捧一杯奶茶,抓着串串的羊肉串,毫无顾忌地吃着喝着谈着笑着,走走停停,却忽略过滤了一个又一个跪在路中央乞讨的人。

并非冷漠,并非无情,只是一遍遍地说用“骗子”来形容他们后,我终于接受这个观点。

我继续边与朋友谈笑着,边四处望望,前面也有一群女生,小一点的年轻,个个活泼不已。

经过一个乞丐时,他们仍在谈笑着,却刚过了两三步,一个女孩离开群体,向着乞丐跑去,跑到跟前,才急急忙忙地从上衣口袋里拿出几个硬币,然后迅速蹲下,手到碗口才轻轻摊开,将硬币倒入碗内。

汗是因为那个乞说了声谢谢,只见她微红着的脸,点了点头,便站起来跑向前面那一群女生。

我跟近了她们一点,听到其她女生关节地说她傻,她“呵呵”地不反驳。

街西又有一个瘸腿的老人,我便一直看着她。

果然她又跑过去,蹲下,乖巧地将硬币轻轻的放入碗中。

然后点了点头,微微笑着离开。

接着女生群中又是一阵“傻丫头”的关切与教训。

我的眼睛却再也离不开她了。

她不知道,她给予的姿态有多美。

明知道会有骗子,就不再给予的人是聪明的;明知道会有骗子,却还给予的人是最美的。

那显傲慢的给予,那微微点头的领会,刻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要求朋友再陪我逛到街东,走到乞人旁,我也学着她的模样,蹲下,将钱轻轻送到碗边,然后微微点头,笑着跑开,我知道,这姿态,最美

抬头仰望,白云不知何时被人涂抹过,像极了可爱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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