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速求《朝花夕拾》读书笔记!!不是读后感
字数700字左右
800以上更不要
本文三个层: 1,盼看社戏 2,去看社戏 3,换年社戏 其二层可分为:戏前波折 夏夜行船 船头看戏 归航偷 本文主要内容: 以社戏为线索,回忆了美好的童年往事,刻画了一群栩栩如生的农家孩子的形象,表现了劳动任命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质.主要讲鲁迅童年在家乡的趣事和家乡的民俗风情,反映了鲁迅对故乡的热爱,对美好童年的向往社戏》全文原有前后两个部分,课文节选自后一部分,描写作者幼时一段看社戏的往事,表现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留恋的心情。
童年对许多人来说,是快乐美好的,是一段难忘的体验。
在成人后回忆往事时,对当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情感。
本文作者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的农村孩子的形象,如双喜、阿发、桂生等。
这些小伙伴聪明活泼、胆大心细、热情友爱。
“我”看不成戏,“他们都叹息而且表同情”;开船时“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以防万一;看戏时桂生殷勤地为“我”买豆浆舀水;回家的路上阿发以“我们的大得多”为由,建议去“偷”自家的豆。
这些都是他们纯真童心的突出表现。
双喜是小伙伴中“最聪明的”,好像小伙伴的小领袖一般,他的性格也表现得最为突出:他心细如发,聪明伶俐,当“我”看不成戏,“急得要哭”时,双喜马上能想出“好主意”,并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相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筋斗,“我”很失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来安慰“我”,表现了大哥哥般的亲切体贴;他能拿主意,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大家都已经厌倦但又不好说回去的时候,又是他提议回家;回程时大家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止大家“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说明他善于为他人着想。
本文的景物描写极具特色。
作者采用写意笔法,从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描绘了月夜行船、船头看戏、午夜归航这几个画面,情景交融,充满水乡特色。
色彩如豆麦的“碧绿”,远山的“淡黑”,月光的“皎洁”,渔火、灯光的“红”,航船的“白”;气味如豆麦和水草的“清香”等;声响如船行的“潺潺”声,孩子们的笑声,横笛的“宛转,悠扬”,诸方面写得简洁干净,生动传神。
作者还运用各种比喻、拟人等手法,如表现船行之快,用远山来陪衬,“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直接描写船,“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化静为动,增强了景物描写的效果。
读后感700字,需要两篇
这本书好像很有名吧,保尔·柯察金是一代青年人的偶像呢,不过我发现真的读了这本书之后,保尔哥哥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保尔哥哥出身于贫寒,总是受到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压迫(可恨可恨,打死他们
),后来在地下党员朱赫来的启发下,加入了苏联共产党。
一开始上战场的时候,保尔哥哥也感到害怕,但是爱国的热情感染了他,他也一点一点地变得坚强。
我想到以后如果我走上社会,是不是也会和保尔哥哥一样呢,但愿我能坚强的面对生活,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发生什么事情。
给人印象最深的应该是抢修铁路的那一段,每一个小队,都和比赛一样的拼命干活,为了后方的群众人民,而不管条件有多么艰苦。
苏联的冬天那么寒冷,他们的手脚都被冻坏了,鲜血淋漓,是坚定的信念支持者他们: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后来保尔哥哥负伤了,身体越来越不好,保尔哥哥并不惧怕死亡,而是惧怕一事无成的死在床上,他害怕离开自己所热爱的革命事业,就好象鱼儿离开了水不能活,钢铁战士也离不开他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啊。
保尔哥哥最后还是挺过来了,因为他找到了新的方向,用笔来继续战斗
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人生在世,难免遇到困顿逆境,我们要善于找到新的方向,找到新的希望,不能拘泥于一成不变的思想之中,善于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国家和民族做出贡献
雾都孤儿:作者:(英)查尔斯·狄更斯。
类型:剧情。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是狄更斯早年的作品,虽然描写的是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但是大多是用一种讽刺的笔调来写的。
所以不会让人感到太难受。
孤儿奥利佛·崔斯特的母亲在生下他后就死了,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世。
所以他一直在孤儿院中长大,每天孤儿院的或是只不过让他们不致饿死(饿个半死),尽管生活在这种极端没有温暖,缺衣少食的生活,但是奥利弗有一颗善良的心。
仅仅是因为吃不饱想要一勺稀饭,奥利佛就被卖给了别人当学徒,在棺材店里面。
但是学徒的生活依然备受欺凌,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学徒一次侮辱奥利佛的母亲是妓女,奥利佛爆发了……不用说结果又是一顿毒打,奥利佛决心逃离这里,去大城市伦敦谋生。
临走之前他见到了自己的伙伴狄克,狄克在孤儿院已经奄奄一息,他祝福奥利佛会获得幸福的。
奥利佛说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在路上幸而有几位好心人接济,不然奥利佛早就和他的母亲一样了。
终于到了伦敦,奥利佛遇上了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孩子“逮不着”,逮不着把他带到了一个院子当中……那是一个贼窟,然而奥利佛当时并不明白那一点。
至少那里的头目费根先生对他还不错(觉得奥利佛长得不错,人也聪明,有望认为神偷……)。
在那里,奥利佛还见到了一个凶恶的男人比尔,还有他的(怎么说呢)情人南茜。
直到有一天奥利佛和另外两个孩子去行窃,他才明白他们干的是什么,真正行窃的两个孩子都跑了,奥利佛却被当成贼抓了起来。
他们偷的是一位老绅士(咳咳),司法系统也是如此虚伪,希望可以草草结案了事,根本不管奥利佛的死活。
幸而老绅士挺身而出,知道了奥利佛并不是小偷,而且还把他带回家好好照料。
老绅士一家人对奥利佛都特别好,那里有一幅画像,画着一位美丽的女子。
而奥利佛和那位女子长的是如此相似……与此同时,贼窟那边因为奥利佛失踪十分焦急,他们害怕奥利佛供出他们一伙人,于是他们派南茜打听奥利佛的下落。
碰巧老绅士的朋友有些怀疑奥利佛,于是他们考验他,让奥利佛去还书,结果在路上,奥利佛就被比尔他们掳走了。
又回到了贼窟了。
与此同时,老绅士一家在寻找他,结果贫儿所的干事为了赏金说了奥利佛一通坏话(太可恨了
),老绅士一家也对奥利佛死心了。
当年给奥利佛接生的老妇人死了,她说孩子的母亲留下了一件东西被她偷走了……为了让奥利佛彻底走上黑道,他们决定干一单“大买卖”,把奥利佛也带上。
就是半夜入室盗窃啦。
结果被人发现了,他们几个跑得很快……但是奥利佛中弹了,最后他们把奥利佛扔在一条阴沟里了(草菅人命的家伙)。
得知奥利佛失踪了,费根先生很恼火。
于是他们开始追踪奥利佛的下落。
奥利佛被那户人家救起来了,梅里太太和她的养女露西。
他们尽管明知奥利佛和前来盗窃他们的盗贼是一伙的,但是相信他的无辜。
对他非常好,到这里奥利佛总算是脱离苦海了。
露西与奥利佛一见如故,露西和梅里太太的儿子互相爱慕,然而因为露西身世可议,为了不拖累哈里,她还是选择了拒绝。
不过他们有一个一年之期的约定。
与此同时,比尔找到了贫儿所的的主人。
他用一笔钱来交换奥利佛身世的秘密,将唯一能证明奥利佛身世的东西彻底埋葬……这一切南茜却都知道,她得知比尔和费根要谋害奥利佛和梅里一家。
尽管她收到了那么多的迫害,良心还是让她前来告密。
原来比尔从一看到奥利佛就千方百计要谋害他,而比尔更无意中透露出奥利佛竟是他的弟弟(额)……南茜尽管明知道回去等待她的只有死亡,但还是表示她无法离开比尔(这难道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回去继续受虐了。
这时候,奥利佛他居然见到了老绅士一家,重逢的场面自不必多言。
接下来这群人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商讨应对的措施。
要把这伙贼人一网打尽了。
然而,费根派出了人去跟踪南茜,比尔得知南茜的背叛后怒不可遏,然后南茜就惨死了。
全书当中最悲惨的事件到来,南茜有机会逃走的,也许是因为爱情,也许是因为积重难返,她就这样做了不公平的社会的牺牲品。
接下来比尔由于成了杀人犯,于是开始逃亡,南茜的幽魂却始终伴随着他。
最后他还是落入到了老绅士的手中。
接下来到了真相大白的时刻,老绅士是比尔的父亲(也是奥利佛的父亲)最好的朋友,当年他的朋友娶了一位非常恶毒的妻子,并且生了比尔这个恶徒。
后来他和妻子分居,遇到了奥利佛的母亲,她的母亲还有一个妹妹。
可是,还没有等到两人正式结婚。
奥利佛的父亲就得急病去世了。
当时奥利佛的母亲已近临盆,尽管奥利佛的父亲留下了遗嘱,但是遗嘱却被他的妻子恶毒地销毁。
奥利佛的母亲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在半道上生下了奥利佛,奥利佛也就成了孤儿。
老绅士尽管觉得奥利佛的身世大有可疑,但是还没有来得及调查,奥利佛就被他们拐走了(好复杂的故事)。
尽管比尔做了那么多的坏事,但是老绅士仍然不想把老朋友的儿子送上绞刑架。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们父亲留下的财产由比尔和奥利佛平分。
不过疑点还没有完全解开,奥利佛的母亲还有一个妹妹。
比尔和她的母亲对这一家人恨之入骨,恨不能赶尽杀绝。
于是在奥利佛的母亲和外公都去世之后,那个女孩成了一个孤儿,他们编造这个女孩是私生女的谎言,意图让她悲惨地活在世上(这两个人简直不是人)。
但是明明之中上帝在上,女孩被一个富孀收养,不久前比尔还见过她。
大家都猜出来这个女孩是谁了吧。
奥利佛对她说,你永远是我最亲爱的姐姐,而不是阿姨
当然哈里也回来了,但是露西还是有点过不去那个坎。
然而哈利为了露西不再有顾虑,放弃了自己的地位,有情人终成眷属。
奥利佛兴冲冲地回到贫儿所,希望把狄克接来和他一起幸福地生活,但是狄克早已到了天国(55)。
费根先生也终于上了绞刑架,并且交给了奥利佛比尔藏在他那里的文件。
其余余党也都一网打尽。
比尔到了国外,但是恶性难改,最终客死他乡。
贫儿所的干事因为把证据卖给了比尔,被革职,最后流落到贫儿所来受罪了(真是恶有恶报
)其余的人也都生活得很幸福,奥利佛正在成长为一位正直善良的青年。
这部小说情节特别曲折,然后其中有很多伏笔。
感觉读起来还是很过瘾的。
尤其是其中对于苦苦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的详细描述,深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不合理。
有时候想想,奥利佛如果不是一位有身份的人的私生子,还不是要沦落到悲惨的地步么
其实现实当中的故事没有那么曲折离奇,我们都不过是一个个普通人,没有人给我们留下大笔的遗产。
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幸福的生活。
还有南茜,我觉得最震撼的还是南茜被杀的那一段。
感觉南茜至死都爱着比尔,但是比尔到底爱不爱她,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呼吁一个公平的社会制度,让每一个人都能生活在灿烂的阳光之下,这才是狄更斯所要表达的主题吧。
《总要习惯一个人》读后感700字
《总要习惯一个人》书中共有19篇成长故事,写了蕊希25岁这一年经历的欢乐和痛苦。
写给每一个爱过哭过失去过,但却依然在努力成长的我们。
书中第16篇故事:居有定所,却也浪迹天涯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我们都是从小孩子慢慢长成大人,从天真无邪变得心思缜密。
长大后学习、工作开始有了压力,报喜不报忧变成了我们通用的模式,有时候虽然回到了家中,却依旧觉得孤单。
有了压力开始学会自己一个人慢慢消化,吃顿美食、唱首歌曲、跑步等等,睡一觉又会满血复活了。
生命的过程就是在无数的磨难中完成一次次洗礼,如同凤凰涅一样,正是那些困难激发了自己内心的无限潜能。
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别人未曾想象的痛苦,而这些也都是生活必须经历的过程,我们要学会适应,学会承受,慢慢的学会去克服它、去征服它。
然后我们都会变成了不起的自己,一个人也不畏惧艰难险阻。
总要习惯一个人,一个人去面对一切。
一个人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困难,只要你学会自我调节、放宽心态,我相信这些不欢乐的日子,慢慢都会过去。
一个人也能活的天真与骄傲,一个人也可以无惧岁月的风霜,露出真挚的笑容。
以上来自原创频道,供参考。
写一篇读后感,700字
父亲深邃无私,坚定如重重高山般沉默如深重,你高大威武,气壮山河,给人一种依靠感。
读了《用你爱我的方式去爱你》这篇文章使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
去医院的途中,您弓着身子一步一步向前移,“我”赶紧追过去,“我”说:“爸,我背您
”看您半天不动,我又催了催。
可您还是执迷不肯。
可您拗又不过“我”。
也只好乖乖趴上来。
这就是《用你爱我的方式去爱你》中的一个情节。
故事继续,父亲得了骨质增生,当“我”带您去打车时,他是那么的痛苦,但是他拒绝让“我”背,手术之后他的伤口疼痛难忍,但是他对“我”的关心是如此的不安。
“我”每天帮他洗澡,按摩。
给他烧好吃的;阳光好的时候,我也带他出去听二胡。
所有的人都羡慕他有一个孝顺的儿子。
难道这些不同是父亲您小时候传承给我的爱吗
是啊
故事里的父亲的爱不正如一片宽阔的大海,“我”的爱仅仅只有一杯水这么少而已。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对我们付出了一切,可我有时却对这种爱感到埋怨,父母对我们的爱是永恒的,又是易逝的。
做爱如冬天的一丝阳光般温暖,犹如春风沁人心脾,犹如夏花那样灿烂,犹如秋天的果实般甘甜。
珍惜拥有是不会错的箴言。
这是要铭记的箴言。
读后感700字左右 一定给好评925491809
读《昆虫记》有感最近,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
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
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
“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
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
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现在我全知道了。
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
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
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
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
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
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