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财重义》读后感
[财》读]寒假里读了一篇名字叫《轻财重义》的文章,《轻财重义》读后感。
文章讲述了我国西汉时期著名的贤士卜式的故事。
卜式家以种田放牧为生。
父母去世后,他把财产都留给了弟弟,自己只要了一百多只羊,读后感《《轻财重义》读后感》。
十几年后,弟弟由于不善经营,把家产都耗尽了。
卜式的羊群却繁殖了几千只,生活很富裕。
这时,他却又把家产的一半送给了弟弟。
后来,卜式的国家和匈奴打仗,财政困难。
卜式知道了,又将家产的一半贡献给了国家。
人们都称他是轻财重义的贤人。
第一件事说明了,卜式是一个看重亲情,有情有义的人。
第二件事则说明了,卜式是一个有大义的人。
因为,他明白国家,有国才有家,保家就要先卫国的道理。
我要做一个像卜式这样,重情重义,不看重财物的真君子。
〔《轻财重义》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一篇感人的文章的读后感
苦难与孤独造就了 ————祭奠逝世20周年 今天,是个平凡的不能再。
然而,对于路迷和平迷却有特殊的意义。
20年前的今天,一位伟大而沉默的作家悄然离开了。
什么,什么都是狗屁。
之前,有多少人知道,又有多少人读过他的书
但,不必多说,很多人都已熟识。
初读路遥是在初二暑假,每天看到夜深人静,却舍不得释卷,第二日醒来,习惯性地从枕头边捧起来继续。
也是那种状态—。
同大家一样,最先是,后来便是关于他的一切。
自那时起,他走进我的世界,一直未曾离开。
感谢路遥,这些年,给我巨大的精神支柱,真的谢谢。
路遥的文字,让我受到了心灵的洗礼和灵魂的震撼
敬爱他,不仅是他的文字,也为他严谨务实的写作态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作家耿耿于名利,真正静下心来写作的人屈指可数。
而路遥,实在是难能可贵。
谁可以想象,放着舒服日子不过,一个人背着行囊穿梭于荒凉的陕北,没日没夜,饥寒交迫,只为静心写作。
在县城,他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看报,写作,但他没有,他宁愿一个人孤独的旅行,下煤矿,啃窝窝头。
在这个喧嚣而悬浮的世界,中国太需要这样的人。
要做到这些,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是作家对生活、对艺术、对读者要抱有真诚的态度。
否则,任何花言巧语和花术翻新都是枉费心机。
请相信,作品中任何虚假的声音,读者的耳朵都能听得见。
无病的呻吟骗不来眼泪,只能换取讽刺的微笑;而用塑料花朵装扮贫乏的园地以显示自己的繁荣,这比一无所有更为糟糕。
是的,艺术劳动,这项从事虚构的工作,其实最容不得虚情假义。
我们赞美,我们诅咒,全然应出自我们内心的真诚。
真诚
这就是说,我们永远不丧失一个普通人的感觉,这样我们所说出的一切,才能引起无数心灵的共鸣。
天才都是孤独的。
何况路遥还不是天才,或者说他只是位准天才。
但他却要从事天才才能够从事的神圣事业——文学,这便注定了他更其孤独。
正像他自己告诉给文学青年的一句话,要从事文学创作,必须对自己凶狠一点。
他所说的凶狠,便是要放弃诸多诱惑。
休息、打牌、搓麻、交友、交际、甚至饮食男女食色性等等。
目不旁顾,一门心思看字儿,写字儿,想国事,想人生,回忆过去,憧憬未来。
上一辈作家也说过类似的话:如今有文化的人很多,聪明的人也不少,但这些人却写不出来,为什么,不能放弃。
我以为,不能放弃,便是不能抵抗各种诱惑。
路遥短暂的一生都是实施一种目标——成就文学,于是他也践诺自己的话,对他自己也更其凶狠。
这样,他便生活在自己营造的孤独中。
创作者的路遥是孤独的。
上帝选择了一批最聪明的人,让他们从事叫做文学的神圣事业,而吝惜的却只给了他们最原始、最笨拙、最需要付出心智和精力的生产方式,而且用十分挑剔的眼光去评判他们的创造性劳作,于是文学创作最终成了愚人的事业。
这段话最后的结论是做的,是过来人,有资格发表结论性概括,路遥既崇拜俄罗斯及大家的作品,也崇拜身边的上辈作家等一批作家,也继承了他们的衣钵,从事起了只有愚人才肯从事的工作。
他有句名言:文学创作者对自己更应该凶狠一些。
这便是路遥版的愚人事业,注定了创作中的他是孤独的。
孤独是一种文学从业者的人生状态,特别是敢于向自己做凶狠挑战的人. 孤独的时候,精神不会是一片空白,它依然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情绪上的大欢乐和悲痛往往都在孤单中昌盛,孤独中思维可以不依照逻辑进行,孤独更多地产生人生的诗情,激昂的和伤痛的诗情,孤单可以使人的思想向更脘更深邃的地方伸展,也能使你对自己或环境做更透彻认识和检讨。
当然,孤独常常叫人感到的忧伤。
而这忧伤有时又是很美丽的。
我喜欢孤独。
但我也惧怕孤独,路遥对孤独的理解 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悲苦的一生,清贫的一生,奋斗的一生。
他的写作与他的一生紧紧地镶嵌在一起,形成一种精神与文字交织的交响曲,让人感动,催人奋进。
我喜欢路遥先生,不只是他的文学造诣,更是他魅力的精神与人格。
他一生所表现出来的追求的精神比他的文字更感人,更让人奋进。
而这一切都表现在他的悲与苦中。
路遥先生走了,在他还没有想离开世界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用尽生命拼搏过的时候,路遥先生走了,在他最辉煌的时候。
多少的欣慰带着遗憾,多少的希望带着无奈,多少的期盼带着辛酸,他走了,走得那样不舍与悄然,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念与哀伤。
假如他的生活能好点,假如他的生命能长点,假如… …没有假如,他走了,就如一盏灯,一颗星,一幕月,永远的升上了天空。
突然想起柳青先生有个中篇小说《咬透铁》,铁谁能咬透
路遥先生就是这种要咬透铁的人。
读后感和书评的区别是什么?
1.义上看:读后感:是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了一段话,或读了几句名言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示写成的文章。
书评:评论或介绍书籍的文章,是以书为对象,实事求是的,有识见的分析书籍的形式和内容,探求创作的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和艺术性,从而在作者,读者和出版者之间构建信息交流的渠道.2.表现手法:读后感多用夹叙夹议,必要时借助抒情的方法。
书评则公认有趣而充满智慧,实事求是分析。
3.侧重点读后感则重“读”后有所“感”书评则重评论或介绍书籍
求十篇300字的读书笔记,要读后感的那种,不要摘抄 最好写上出自那本书那篇文章,谢谢
1 童年》 —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是写了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想要什么有就会有,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的,而是悲惨,凄苦的。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在他的童年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惨,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的与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随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里。
但在这,阿廖沙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在这里看到许多丑是,舅父们为争财产而互相反目为仇,愚弄弱者,毒打儿童……。
但他却受到外祖母的同情,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故事的熏陶,健康的成长,不像他的舅父们一样。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的苦头,经常为受到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
与贫穷的劳动人民接触,深入社会,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吸取知识养料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位文学大师。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侯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会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简直是天差地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我觉得我们拥有一个比高尔基幸福的童年,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 2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3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
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
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
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
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
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
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
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
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
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
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了。
这本书真是知识的源泉
4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
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
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5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
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
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
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
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6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
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7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
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
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
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8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
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
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
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
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
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
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9 名著读书笔记==一千零一夜 读书笔记 《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大型舞剧《一千零一夜》便向观众讲述了这部杰作充满梦幻的诞生过程,而关于这个过程的故事在全世界已经是妇孺皆知:古时候,萨桑王国的国王山努亚因妻子背叛了他而万分仇恨女人。
因此,他每晚娶一个女人过夜后便杀掉。
三年后,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并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便停下来,第二天接着讲。
经过1001个夜晚,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是我非常喜欢读的书,《一千零一夜》又叫做《天方夜谭》,《一千零一夜》里面有好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左德》、《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着摸王子的故事》、《白侯图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地种种故事,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莎拉《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要从阿拉伯讲起,故事中,女主人公莎拉对各国民歌和异域风光情有独钟。
就像中东热情的沙漠一样,莎拉也将自己热情的歌声散播到四方,对于莎拉来说,好故事一定要有听众一起分享,充满创意的独特构思、举世无双的天籁歌声,从《一千零一夜》里走来的莎拉,这就要把她的故事带到中国上海,看这位“月光女神”如何续写这段美丽的神话。
10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11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12 读《日日草》有感 今天读了一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日日草觉得自己长得丑,没人去欣赏它,便祈求过路的老爷爷让它开出美丽的花,当满足自己的要求时,孩子们变用手去摘它,日日草疼得眼泪直流。
它又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让它立刻长高,当满足自己愿望时,狂风大作,日日草被刮倒,浑身是伤。
它有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变回原样。
老人满意得点头了。
这篇文章,是根据我们生活而写的。
比如说人。
每个人不是十全十美的,要想变美丽要经过风吹雨打。
有着富有的家庭有用吗
钱买不了一切。
如果想要成功,用钱是买不到的。
相反,家庭贫穷,要变富有起来,靠手段是不会的,得靠自己的本领。
一个很丑陋无比的人,要变得美丽,变不惜一切代价,做整容手术,买保养品等,有用吗
美丽不代表外貌,而是心灵美。
记住:心灵纯洁比任何美。
不求自己未有的,只求自己原本的。
朝花夕拾每一章的读后感(10篇),每一章的好词佳句、概括段意(把那段写下来)。
1、《狗.猫.鼠》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阿长与〈山海经〉》。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无常》,《琐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无常》。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 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佳句:1.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朝花夕拾》小引 ) 2.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狗·猫·鼠>>) 3.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范爱农>>) 4.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二十四孝图》)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描写高山的好词好句好段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好句 露出云层的群山似岛屿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悬浮着。
周围的大山像一幅五颜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涛,层层叠叠。
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
一篇500字左右的文言文读后感
孝,温暖才会永放光芒 文 \\\/ 帅呆 (一) 清明节就要到来,我在街道上看到,多个店家都在销售离谱“时髦”的冥品。
冥品出现了许多人们没见过的“时髦新玩意”,多个店家门口都摆出了纸制的盒装西服、盒装微型家电、人民币、纸制麻将、化妆品礼盒、高档酒礼品盒。
最离奇的是,一些店里甚至连豪华的“林肯牌小汽车”、“豪华别墅”、“冥府电脑”、“美丽的小姐、帅哥”都摆上了柜台……看到这些,真令人发指,啼笑皆非
清明节,是我国以扫墓祭祖为主传统习俗比较浓厚的重要节日。
但祭祀用品越来越奢侈化,甚至非常离谱荒唐,已经成为一个急需纠正的社会问题。
我们应该从观念到行为彻底变薄养厚葬为厚养薄葬。
目前,社会上有一些人在祖辈老人活着时经济上不赡养,生活上不照顾,精神上不慰藉,一年半载不回家看看父母老人,更有甚者自己不工作吃住花全是“啃老”,而在老人去世之后,却大张旗鼓,修坟建墓,花钱请来鼓乐队吹打一番,大摆宴席,邀请亲朋好友吃喝一顿,这种做法纯属造势“忽悠”,再隆重的场面故去的人也看不到,花再多的钱故去的人也没享受一点,所以,薄养厚祭的做法是一种不敬不孝行为,不宜提倡。
孝,温暖才会滋润心田;孝,温暖才会永放光芒。
我们每个拥有爱心和孝心的人,应该在亲人在世的时候,给予他们最多的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真正做到厚养薄葬。
这是每一位在天之灵和在世之人的最大愿望。
我们应该大力提倡文明祭祀和环保祭祀,不用那些奢侈祭祀用品,而采用献花、植树等方式寄托哀思。
这样才是最文明和最环保的祭祀方式,每一位在天之灵才会得到真正的安息。
(二) 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
“百善孝为先”,它简洁,但意蕴深长;它平静,却有着不容质疑的笃定。
千百年来,中华儿女对这句话的认可和推崇,使得“孝道”成为中华民族引以为傲的文化财富,它渗透进普通人的生活中,无时无处不闪烁着温暖的光芒。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
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呢
孝,不是刻意教孩子回家帮妈妈洗脚;不是逢年过节,大包小包程序上的探望;更不是父母撒手后,儿哭女嚎时,流给旁人看的眼泪…… 孝,不仅要养父母之身,更要舒父母之心、护父母之志。
“孝”字中,父母在上,子女在下,表达着父母疼爱保护子女的天性,与子女敬重感恩父母的赤子之心。
“孝”,是会意字,是古人智慧的结晶,这个字上面是老字头,下面是子,说明老一代和子一代是融成一体的,就是孝。
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曾追求这样一种境界:“为天地立心,为生命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一切善行皆从孝起。
孝,是“立人之本”,“人伦之本”,是一切德行之源,中华伦理持续发展的内在基因,是中华文化之特色。
孝是亲情之爱,是生生不息的爱心,是形成个人品德之根源,“道由孝生”,孝乃“德之本”。
可是,现在有很多人对孝道有所迷失,认为自己不需要尽孝。
这些人已经迷失了生命,活在了自己的幻想之中,忘记了自己做人的根。
父母在你子女报恩之时,已经无经济能力、无体格健壮之躯,变成生活上弱者了,这难道不需要你“孝”吗
可在今天,有的人把养老父母当作一种负担和累赘,对父母的“孝”,似乎成了一个奢侈品。
现在“薄养厚葬”并不鲜见。
一些老年人历尽沧桑,把子女们拉扯大,培养成人。
有道是岁月无情,等自己衰老以后,晚景却很凄凉:或住在陋室(地下室),或衣着褴褛,或食不果腹,或生病无人问津,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长辈在世之日,子女不尽到赡养义务,对老人冷言恶语者有之,对老人不闻不问者有之,视老人为无偿劳动力者有之,对老人生活虐待有之。
但当老人去世后,办起“白事”来却十分慷慨,这些大操大办丧事者,或是相互攀比光耀门庭;或是怕人说闲话;或信奉风水,寻求冥冥庇荫;更有借此殓财的。
对待父母长辈,应该是“厚养薄葬”,而不应该“薄养厚葬”。
老人在世时应尽力关心照顾才是真孝,老人生前不照顾,去世后花再多的钱,请再多的客,念再多的经,也是伪孝。
生前孝是真,死后孝是假。
生前孝是为老人,死后孝是为自己。
在老人死后的丧事上下工夫,摆阔气,实在是让人耻笑,让人鄙视,让人唾弃。
薄养厚葬本质上是不孝和无知。
人死不能复生。
于逝者,再怎么风光体面的葬礼也无丝毫的益处。
“风光体面”的只是后人。
俗说“人在做,天在看。
”丧事的大操大办和豪华的祭祖,决不能免除其不孝的罪孽,那么,为什么老人在世的时候怎么不好好行孝呢
孔子在《圣经》中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有生也。
”孝,是做人的根本。
“百善孝为先”,孝顺,孝心、孝道,是今天社会转型人际间情感疏离的感召。
小羊有跪乳之恩,乌鸦有反哺之义,我们做人难道不应该有大亲、大情、大义之孝吗
为了世俗间纷纷扰扰的追逐,我们错过了或者遗忘了多少东西
你可能功成名就,财源滚滚,但你是否想起年已迈老的父母,他们身体是否还一如当年的健康硬朗
他们面容是否还一如当年的神采奕奕
他们精神是否还一如当年的勃勃抖擞
当年俯下身子给我们当坐骑的后背还会那样的挺拔吗
不,已经十分的佝偻
当年在雨中牵着我们的细手还会那样的温柔吗
不,已经爬满了老茧
他们的心里是怎样的寂寞和孤独
他们的人生是怎样的憔悴与无助
此刻的他们,需要的是关爱,需要的是孩子们围在身旁,哪怕说说话,聊聊天,也是美好的、更是奢侈的,这远是送几个钱币,买几件衣服无法比拟的。
(三) 现在,我们要首先弄清“孝”的本质是什么
这样才会用自己的行动去行“孝”。
“孝”的本质是报恩。
报效父母的生养之恩,父母让自己有了生命,对自己有恩,父母养育了自己,对自己有恩。
为人子女就要报效父母的恩情。
父母之恩,在于让自己有了生命。
如果没有父母赐予自己生命,自己根本不可能有此时的感受,自己根本没有认识这个世界的机会,自己根本不会有此刻的留恋。
父母对自己恩重如山,如果仍不能尽孝,简直是猪狗不如。
总之任何人都应尽孝于父母,不孝之人可以完全等同于死灰。
大多数人都认为孝顺父母,就是让父母吃好穿好,使父母在物质上很富足就够了。
这种孝大多流于形式,很多是孝在了自己心里舒坦,还有部分孝是孝给了别人看,父母收到的实在甚少。
孝顺孝顺,孝在于顺。
如何做到顺,就是发现父母的真实需要,尽力让其满足。
父母的需要大都可以分为三部分:物质,精神,愿景。
物质就是基本生活所需,父母所需要或是喜欢的东西,在物质上满足父母所需。
有些少数父母,完全是拜金主义所需,子女对他们做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就是子女能够给他们金钱上的满足,可能给其买件貂皮大衣,父母穿了出去,到处告诉别人这是自己儿女给买的,这对于他们就是最大的孝,这就是他们全部的需要,他们不需要其它。
还有部分父母,最大的需要就是有人赡养,那么能够好好的赡养父母,满足父母的最大需求也就孝顺了父母。
精神就是除基本生活外的精神所需,父母需要儿女能够多多陪伴自己,在精神上得到满足。
较多父母对儿女在物质上都无较高要求,只是需要子女的陪伴,这样子女只要抽出更多的时间来陪伴老人,就做到了孝顺,也就满足了父母的最大需求。
父母在精神心理的其它方面有所需要,这就需要自己不断的发现,尽量去满足父母所需。
愿景就是父母的愿望,也可归为精神所需,不过这类所需父母不是为了自己。
大多数父母的愿景都是儿女能够事业成功生活幸福,如果这就是父母唯一的需要那么自己就去努力工作,让父母感到欣慰。
也有些父母的愿景是让子女能够成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那自己就要尽自己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贡献。
满足了父母的最大愿景,对自己的父母也就是最大的孝顺。
(四) 传统的孝道传承到今时今日,有了更丰富的内涵:尊重长辈、不褫夺他们的尊严是孝,做好本职、不让家人担心亦是孝。
从广义上说,公交车上,给年长者让座,搀扶他们上下车,是孝;超市购物,帮身边老人拎下筐,搭乘电梯时顺手的一把搀扶,是孝;匆匆途中,面对陌生老人求助,不嫌他混乱的逻辑、啰嗦的语言,微笑听完,耐心解答,同样是孝。
“孝”是一种道德。
儒家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
说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仅是人类的美德,而且动物界也奉行。
“孝”是一种风尚。
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民族、一个社会,都需要好的风尚,都离不开好的风尚。
“孝”不好用法律来规范,只好用道德来约束。
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家庭和睦、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
“孝”是一种人格。
每个人因人格不同,对“孝”的理解、把握、觉悟和行为也不同。
“孝”应该是发自内心的、自觉的行为,不带目的,不讲条件,不求回报,不受其他所左右。
“孝”是一种心情。
“孝”需要意志坚定,需要不断修养,需要持之以恒。
有时候,“孝”受客观环境的影响,主观心情会发生变化,但这只能是暂时的,调理性的。
作为子女,孝敬父母应该当仁不让,责无旁贷。
作为父母,应该体谅子女,平衡处事,减少麻烦。
因此,孝与不孝,是复合因素的结果。
“孝”是一种报应。
贤文曰:“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在现实社会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凡例无数。
好人一生平安,孝心终有好报。
“孝”是一种能力。
“孝”如血液般凝聚着整个民族,促进着人们关系的和谐,进而带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
小孝治家,中孝治企,大孝治国。
连父母都不会孝敬,连兄弟姐妹都不能团结,怎么能搞好一个团队,怎样能带领一个企业发展,又能凭什么去治理一个国家
“孝”是一种责任。
作为一个有良知懂得感恩的人,该知道人生在世父母为亲。
“无父不生,非母不育”,“人无父母身从何来,人无先祖根从何来”的道理。
我们身边的许多年轻人,他们总认为那是一些发了黄、生了锈的语言,离他们是那么的遥远。
然而,“孝悌”是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它是一种责任;人的一生应该因为担当责任而伟大,因为追求远大的人生目标充实而闪光
孝,温暖才会滋润心田;孝,温暖才会永放光芒。
我们每个人只要真正认清了孝,你才会乐于尽孝。
让我们做好子女这一独特的角色,行好对父母的孝。
我们在尽力做好孝道的同时,我们的生活随之变成幸福快乐。
你还记得陈红的那首歌——《常回家看看》:“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锤锤后背揉揉肩……”是的,我们要经常带着爱人,带着孩子回家,带着我们那颗尘封了许久的“孝”心…… 敬孝 文 \\\/ 向天平 在中国,自古就有忠孝不能两全的说法。
此话,在市场经济今天的中国尤为突出。
笔者上世纪七十年代离家到攀枝花工作,先是在郊区东方红公社老房子生产队下乡,三年不到考入金江水泥厂工作学钳工,一年半后做党政秘书,然后任支部书记、总支书记、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等职务,也算是公门中人,自然敬孝方面的事,自己做不了主。
用官话说叫以小家服从大家。
我第一次回武胜看望父母是在一九八七年。
几次找领导,终得批准。
考虑工作忙,决定先在西昌玩一天再回家,然后假期满时直接回攀枝花。
就在西昌玩的那天下午,我亲大姐赶到西昌,说我养父辞世了。
那时,交通极不方便,我赶回老家已是三天后的事了。
因为是农历六月,天气很热,养父已入棺了,没有见上养父最后一面。
我除磕了三个头,守了一晚灵外,没有尽到任何孝道。
后来想起这事心里总不是滋味。
历史总是重复着相同的事件,只不过发生在不同人身上罢了,家事也是如此。
今年农历六月十一,是我生母八十六岁寿辰,兄弟姐妹联系,准备一同回去给母亲祝寿。
我因企业改制,到了一家新成立的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国有企业工作,但为了给母亲祝寿,我将自己手头的工作尽量往前赶,希望到农历六月初能成行。
中国的国有企业就是一个小社会,承担着非常重的社会职能,更何况我负责的部门恰恰是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信访问题、稳定问题、法律法规问题的部门,事情繁杂可想而知。
农历已近五月初八,我的工作顺利的进行,到农历六月初完全能抽身回老家休假。
正在我满心欢喜之时,农历五月初九晚上,接到养姐的电话,说养母快不行了。
我问姐,养母脸色如何,回答是挺好,只是不能进食;请阴阳先生看过,也就这几天的事了。
我不相信阴阳先生,自然不相信养母就这几天会走。
于是给养姐说,弄牛奶给养母喝,等我把手中的工作处理完,六月初就回去。
养姐深知公门人的难处,没有强求我马上赶回去。
但我做了应急准备,召开了监管改制企业领导人和部门工作人员会议,将工作分解下去。
农历五月十一早上,起床不久,还没有来得急洗脸,家里的电话响了,养姐声音哽咽着告诉我,养母在十多分钟前走了。
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头晕晕的。
稍事慎定之后,马上将此噩耗通知在攀的兄弟姐妹和在外地工作的女儿女婿。
上班了,我给副手做了工作交待,然后写了假条,准备将二00九年和二0一0年的年休假合并使用,回家处理完养母的后事,过完生母的八十六岁寿辰再返攀。
假条放在老总手里,他看了半天,然后看看我,说:七一马上就到了,下星期一要接受五五普法验收,建设公司七月初要挂牌, 能休这么长的假
我无语,眼睛绿绿的看着老总。
老总并不顾及我的感受,提起笔在假条上写道“同意休假六天”。
其实,我知道,这是老总特别开恩了。
我迅速在有关部门办完休假手续,然后买了当天的火车票,十六点四十踏上奔丧的归程。
第二天中午时分,我回到了养姐家。
养父故后,养母一直住在养姐家。
养姐,不是养父母所生;像我一样,是抱养的。
不过,我、养姐及养母是有着血缘关系的。
我的母亲,养姐的父亲与养母是同父母所生的亲姊妹。
养姐对养父母一直很孝顺。
我在外地工作,对养父母没有一点照顾。
养姐曾是做食店老板的,虽然不算什么大老板,但在我们武胜县飞龙那个小镇上的饮食行业中也算是数一数二。
养姐夫今年四月退休,退休前在乡村小学做教师,任过小学校长。
尽管他们的工作也很忙,仍默默无闻地承担着了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并且从来没有对我表示一丁点儿的意见。
二00九年八月,已经九十一岁的养母,午睡时突然从床上跌到床下,造成腿部骨折。
养姐遍及岳池,武胜求医问药,治好了养母的骨折。
毕竟是九十多老人了,养母骨折治好了后却不愿意下床,怎么劝她也听不进去。
一天三顿饭、屎尿都在床上,这一切都是养姐负责。
养母本来身体就好,活到九十岁,没有生过什么病。
这次摔伤躺在床上后,吃得多,吃得好,身体显得更胖了。
养姐要扶她起来喂饭,真有些困难。
去年国庆,我趁放假的机会,回过一次家,亲眼目睹了养姐侍候养母吃饭的过程。
养母的腿虽然治好了,可在她老年的心里总觉得腿使不上劲,整天躺在床上。
我问她老人家腿痛不痛,她说不痛,也想下床走动,可就感觉无力。
我扶她下床坐了不到十分钟,她就要回到床上去。
养姐要给养母喂饭了。
养姐先是将养母的被子微微掀开一些,让养母的上半身露出来,然后抱着养母向床头移动,一般要抱两三次才能将养母移正坐在床头。
养姐将饭递给养母,养母自己吃完饭,养姐递过餐巾纸,让养母擦擦嘴坐上十来分钟后,又通过几次移动将养母恢复为躺姿。
养母年龄大了,时常出现思维混乱,总嚷着有人推她追她。
这时,她便会出现大小便失禁的问题,弄得满床都是,养姐就更辛苦了。
养母从摔伤到故去这十个月间,养姐尽到了一个亲生女儿也难以做到的孝女责任。
我到家时,养母躺在冰棺里,我想看看也无法看到。
我只是给她磕了三个头表示歉意。
吃过午饭,养姐将养母的后事安排跟我说了。
我当然没有意见,自己没有尽过孝道,这时还能有什么意见呢。
养母的后事按照养姐的安排进行着。
养母不是我们的亲生母亲,又是镇上高寿之人,我们处理养母的后事时,自然得顾及街坊邻居的感受,按照本地的风俗,请了道士和打夜的。
道士将养母、我和养姐及子女的生辰八字集中起来,测算之后,定在农历五用十五早上五时至七时下葬。
我是农历五用十二日中午到家的,按老家的风俗,父母死后到下葬期间,子女不能吃荤、不能洗澡、不能睡觉。
虽然只有三天时间,对于生活有规律的人来讲,确是一种考验。
养母的后事按照道士规定的程序进行着。
道士、打夜唱戏的齐聚灵堂,道士手敲着木鱼,嘴里念着经。
道士累了,休息;打夜唱戏的接着唱起了川戏。
吊孝的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到来,门外放起鞭炮,我和养姐及子女们得规规矩矩站在养母身旁,向来者行答谢礼,然后给亲戚朋友、街坊邻居送上茶水、糖果、瓜子、烟和两个碗、两条白色的毛巾,表示谢意。
老家的风俗,高寿死亡之人,一定要给吊孝之人发碗,不然到了亡人下葬后的答谢宴会上,不管这顿宴会在家里办或是餐馆办,碗都会被亲戚朋友、街坊邻居拿走。
因为,亲戚朋友、街坊邻居都想占高寿之人之光,希望自己高寿。
老家的丧事,令人最头疼的莫过于道士。
道士是整个丧事的总指挥,丧者后人必须听从他的安排。
道士在灵堂的香案上摆放着十八本经书,叠在一起足有半尺厚。
道士与打夜唱戏的似乎是一起的,共有六人。
他们有的敲木鱼,有的敲锣,有的打鼓,人人手上有一件乐器。
道士念经时,其他人跟着念,拖声摇摇,像唱歌一般。
他们念一阵经文,似乎累了,停止敲打,道士拿出写有亡母的生辰八字、死亡时辰和我们的生辰八字的文书来念,另外两人轮流跟着磕头捉鱼。
这两人磕头,叫我们跟着磕;两人捉鱼,让我们跟着捉。
他们两人轮流来,一人弯腰,另一人休息,我们则没有休息时间,一直磕头捉鱼。
这样,一直折腾到天亮。
虽然腰酸背痛的,作为孝子的我,没有怨言。
因为这是我对养母敬孝唯一能做的事。
时间到农历五月十四日晚上九时,这是道士明确养母入棺的时辰。
我和养姐及两家的子女辈孙子辈都到场了。
养母属下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们(包括第五代)也到场了。
我的养父母非常和善,他们曾经照看过姊妹的很多子女,还眷顾过一些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我记得我和养姐还小的时候,邻居的三个小孩,经常到我们家吃饭。
上世纪六十年代,任何家庭都不可能有多余的粮食。
别人家的小孩到我家吃饭,要么占用我们的粮食,要么养父养母得半饥半饱。
养父养母宁可自己少吃,也不要邻居家的孩子饿肚子。
有时,我和养姐很有意见,养父养母从不计较,仍然按他们的想法做。
这次养母故去,邻居的小孩在广东东莞得到信息,当天和女儿请假,买不到火车票坐长途汽车赶回来为养母送葬。
他眼睛红的程度不比我们差,跪的时间不比我们短,我很感动,让我真正意义上懂得了爱的真谛。
按道士的要求,必须由孝子孝女亲手将养母送进棺材。
冰棺打开了,养母脸上的钱纸除去。
她的脸显得很安祥,只是比我去年国庆看到的那张脸清瘦了许多。
养母临死前的一个星期内,几乎进不了食。
因为她在等我回去,一口气没落下去而已。
看到养母那张脸,她落气时我虽然没有在她身边,也没有什么遗憾。
因为我是儿子,我和我爱人站在养母头的一方,养姐和姐夫站在养母脚的一头,每人抓住养母背下的垫布一角,轻轻的平稳的抬起,然后,一步一步的移向棺材,轻轻的放下,生怕惊醒了熟睡的养母。
养母的棺材是上好的杉木做的,二米多长,棺底和棺盖、侧墙都有十五公分厚,四个强劳动力抬起很费力。
养母入棺后,她的侄儿们自觉地上前扎棺。
先是扎盖布,一层层地盖,共计盖了八层,然后校正养母的睡姿。
睡姿端正之后,又用青布裹着稻草扎在养母的四周,起固定作用,避免搬运时晃动。
将养母固定后,所有在场的亲人最后一次瞻仰完养母的遗容后,便盖上棺盖。
出殡是在第二天早上五时开始的,发引时(出殡前的祭祀工作),锁喇声,锣鼓声,啼哭声响成一片。
道士振振有词的念着经,至于念的什么,我不明白。
在道士将一只公鸡的血洒向棺材后,请来的八名抬脚(抬棺之人)将棺材移向门外,早已准备好的两根六米多长,直径约十二公分大的木头上固定,然后八人杠上肩出发。
走在出殡出队伍最前面的是放鞭炮和撒钱纸的。
我是儿子,是孝子,走第二。
我手上端的是一个不锈钢盘子。
盘子里面放着养母的灵牌、香、蜡烛、猪肉、水果、酒等物品。
香和蜡烛是燃着的,缭绕的香烟不断的往我鼻子里钻。
更为麻烦的是必须保证蜡烛的火不灭,还要保持与棺材的距离,抬脚快我得快,抬脚慢我得慢;香和蜡烛还得不断的续上。
养姐走在我的后面,她端着养母的遗像,虽然轻巧,但一直端着,也是够累的。
棺材后面是送葬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
按照养母的遗愿,不火化,并且要埋回她的老家。
从镇上出发,二点五公里整整走了一个小时。
到达墓地时,已是早上六点半。
用谷草烧过墓地的底层,道士要我脱下衣服下去,倒着走,用衣服扇三次后,将衣服反穿在身上。
墓坑中的草灰清尽,我再将事先准备好的十枚五分硬币,成梅花形摆在墓坑底部。
道士念过经后开始将棺材移向墓坑。
棺材支在墓坑上,抬脚中的一人开始讲四言八句。
什么儿孙做官,读书成就之类的话,讲一句停下来,等养姐给礼信钱,给了钱又讲下一句。
钱是放在棺材上的。
等他们看钱够他们所想的数时,才停止四言八句,开始将棺材落井。
棺材落井后,我和姐家的人全部跪在祭台上,背对着棺材,用手将衣服后襟卷起,然后道士将从家里带去的米撒向我们的后背。
说是谁接的米多,谁会富有。
这一仪式完成后,由我先向棺材上投放三把土,其次我姐及家人投放三把土,然后是其他亲朋好友投土,最后才由抬脚们铲土掩埋。
整座坟起来后,我们依次向养母捉三个鱼之后,葬礼才结束。
这次回家敬孝,是我有身以来,记忆最完整最深刻的一次敬孝。
据道士讲,整个仪式完成,我一共跪了三百八十四次,捉鱼三百八十四次。
求7篇文章的读后感!1篇5分
1.童年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
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读过《童年》的人都了解,它反映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
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
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
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童年是每个人漫漫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思想是天真无邪的。
平常的人和事物都会影响到儿童。
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那么会使人一生受用。
反之,则会让人丧失目标、困惑迷惘。
这就好像一个人做某一件事情,如果连开头都把握不好,那么后面又怎会很好地继续下去呢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
,甚至令人感到厌恶。
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
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
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
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2.海底两万里 再次读完这本书,心中还是存在这个愿望,就是希望随尼摩船长一起探尽海底所有的秘密,可恨没有阿龙纳斯教授的好运。
故事起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淮知,落入水中,与同伴一起周游四海,最后不堪海底的沉闷,想方设法,重回陆地。
写到这里,竟然情不自禁地想到了<<哈利波特>>,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过前者(就我个人而言),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奇幻小说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
135年千千万万读者还有时光流逝的考验并没有使它的锐气磨减,反而更肯定了它的价值,而我觉得它在文学史上这所以屹立是因为它从头至尾贯穿的两个字”幻想”。
幻想自古以来便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
而至今天,事实证明作者儒勒。
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阿拉伯海底地道,苏伊士下面一条通往地中海的地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大西洋洲),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
在<<海>>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的实在是太慢了。
”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
100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100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海>>赞美了那深蓝的国度,史诗般壮丽的海洋,一个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数不清的珊瑚,植藻,游鱼,矿产,正是一幅瑰丽的锦图,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或形容它。
”诺第留斯号”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一部不朽的神话。
是它揭开了海洋中无限神秘的一切,对于船长尼摩来说,更是精神的家园。
终于说到尼摩船长了,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的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这个弃绝人世天才,我一向都是由衷喜欢这类人,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总想探个究竟,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
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海底两万里>>委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 3.绿山墙的安妮 我看了一本叫《绿山墙的安妮》的书,是加拿大的露茜·蒙哥马利写的,她是一位很好的女作家。
《绿山墙的安妮》已经在全世界风靡了近一百年了,《绿山墙的安妮》征服了五千万个天真、善良的心灵。
它是一部最甜蜜的描写儿童生活的小说。
《绿山墙的安妮》讲的是:一对住在爱德华王子岛(加拿大的一个小岛)艾凡里绿山墙的年老夫妇想要一位男孩来帮忙,结果却从孤儿院领来了一位天天爱幻想、长相并不好看的红发女孩安妮。
一开始大家并不喜欢安妮,但后来,这对老夫妇越来越喜欢安妮,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
这本书就是塑造了一个令人感动与喜爱的儿童形象。
美国幽默大师马克·吐温也称赞安妮是“最最惹人怜爱的女孩”。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更对安妮着迷。
她是一个很爱幻想的女孩,比如她看见一棵开满白花儿的樱花树,就给它取名叫“白雪王后”,看见一片水很清、很美丽的湖,就给它取名叫“耀眼之湖”……此外,安妮还很善良,天真无邪,这一点我很像她。
她很大方,很有交友能力,比如她来到绿山墙后三个月内就交了位知心朋友,她不论到哪里都有朋友,我很羡慕她这一点,因为我有时候有点扭捏、怕羞,我要像安妮学习。
她热爱大自然,也热爱生活,她处处充满活力,开朗乐观。
正因为她有这么多闪光的魅力,她才受到了这么多人的喜爱。
总而言之,《绿山墙的安妮》是特别有意思的一本书,大家可以从此书中学到许多有用的东西,得到一种美和愉快的享受。
《绿山墙的安妮》对我太有吸引力了,建议大家也看看这本书。
4.安妮日记 1942年—1944年,这是一段多么黑暗的日子呀
特别是对于犹太人来说,更是一场空前绝后的灾难。
战争与种族灭绝的阴云布满了天空,盖世太保的铁瓜伸向每一个无辜的犹太人,在历史上上演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浩劫。
安妮是位犹太少女,她原本幸福的生活就这样破碎了。
1942年7月,由于压迫犹太人的风声紧急,他们家和另外四名犹太人到她父亲公司的“密室”躲藏。
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尤其对安妮这样一个好动多话的13岁女孩。
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常常担惊受怕。
这一切差一点把安妮逼疯了。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
安妮想成为作家和记者,可这个美丽的愿望在当时那股势不可挡的黑暗洪流下显得那么脆弱,像闪着彩光的泡沫。
但是安妮仍写道:“我仰视天空,冥冥中觉得世界还能好转,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平与安详会重新回来。
在此同时,我必须执着我的理想。
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
”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带着心中不可泯灭的希望
经过密室中无数个漫漫日夜,安妮由一个任性、少不更事的女孩蜕变为一名成熟的少女。
在安妮的15岁生日时,安妮有了惊人的成长。
她已将自己的反省提高到了社会层次,开始思考男女平等等问题了:“现代妇女要争取完全独立的权利了
”“但独立也不够,妇女还应该获得尊重
”“我谴责的是我们的价值系统,和不承认女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多伟大、多困难,同时也多美的男人
”……实现在让人难以想象的那样一个战火蔓延、人人自危、无数人倒在血泊中的时代,身居密室接近两年的十五岁少女安妮居然能真知灼见地谈起了男女平等这个深刻的社会问题
读到此处,我不禁感叹,战争能摧毁一切,唯独不能侵占一颗坚强、勇敢、自由的心
但是,这样的一名如花少女最终没有逃过被纳粹残害的命运。
当她在贝根贝尔森集中营永远地闭上双眼时,她距自己16岁生日尚差3个月。
安妮生前写道:“我希望在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
”她的愿望终能得偿。
我相信《安妮日记》会一直流传下去,控诉战争与丑恶,宣扬和平与友善,用她真挚的文笔,感动和启迪一代又一代人
5.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莱曼·弗兰克·鲍姆编写的童话书《绿野仙踪》,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纯真的梦幻。
书中的故事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改变,我变得比以前更敢、更自信了。
《绿野仙踪》以虚构的奥兹国为背景,讲述了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萝茜被龙卷风卷到了一个叫孟奇金的地方,好心的女巫指点她到翡翠城去找奥兹国大术士帮忙送她回家。
路上,她先后遇到了稻草人-----他需要一副脑子;铁皮樵夫-----他需要一颗心;胆小狮子-----他需要胆量。
他们结伴而行,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来到了翡翠城。
由于他们的出色的表现,大术士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稻草人得到了一副脑子;铁皮樵夫得到了一颗心;胆小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也如愿,带着小狗托托回到了家乡,回到了亲人身边.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
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很不好意思。
因为以前,我一看见狗就害怕。
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多萝茜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
”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我喜欢《绿野仙踪》,它让我有了好朋友---多萝茜;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勇气;我喜欢《绿野仙踪》
6.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一至十四章读后感 这是一个满腹激情与神秘的故事。
格里那凡爵士拾获的“天平鱼”(是一种海中极凶猛的鲨鱼)腹中那神秘的漂流瓶,是失事船只的求救信还是航海者无聊时写的打油诗
是信
是三章分别用英文,法文和德文写的求救信,这三张被海水侵蚀得残缺不全的求救信引起了航海者们极大的探索兴趣。
他们分别把信上所能看清的词汇翻译了出来,然后汇集成一种语言连猜带想的把这封求救信填补全了,是的,的确是一封求救信
是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
他在一个纬度37.11’的地方被印第安人逮捕。
机智的格里那凡爵士,慈祥温柔的海伦夫人,深沉稳中的麦克那布斯少校,粗心大意却精通地理学的巴加内尔地理学家,还有格兰特船长两个坚强的儿女:坚毅刚强的格兰特小姐和勇敢的小罗伯尔,精通航线的孟格尔船长以及奥斯丁这充分值得信赖的老水手。
他们乘坐着邓肯号,走向拯救格兰特船长的冒险之路…… 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我很佩服凡尔纳的文学功底和丰富的知识,当你读这本小说时仿佛你也深入其中,你会为他们的一举一动感到兴奋或着急。
他们是多么勇敢与乐于助人啊……一个从鲨鱼肚中发现的漂流瓶让他们走上这条艰苦的冒险之路,换位想一想,如果是你经历这样的情况呢
你会不会推辞道:“嗨,这已经是老事了,信纸都被海水给侵蚀了,说不定人都已经死了,我们还为什么要卖力去就一个生死未卜的人呢
”我承认,如果是我,我也不一定会像这群勇敢的人们,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放弃一切踏上这条旅程。
这是一种精神,虽然这个故事是作者虚构的,但每一个故事的灵魂都是要告诉人们一些我们知道,但不一定能够办到的精神…… 格兰特船长会得救吗
这群勇敢的志者会遇到危险吗
大家会不会中途放弃呢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未知……而我们的人生,不也是等待着一个一个未知的成功与失败的到来吗…… 7.船长的勇气》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很多年前,在辛辛那提州, 作者碰到了一个小男孩。
他只有62美分,但是要买1美元的地理书。
作者跟着 他去买书,而他却一次又一次的碰了壁。
但最后这个小男孩用他决定买书的勇气和坚持不懈的毅力感动了一间 书店的老板和我,老板不但把书以50美分的价格卖给了他,还给他了一把崭新的铅笔和一沓纸。
作者也给了他 2美元用于买其他的书。
三十年后,作者乘船到欧洲去,可是遇到了罕见的、异常可怕的风暴。
船的状况非常糟糕。
但船长以丰富 的地理知识与强烈的信念指挥着船安全的到达了利物浦港。
而这位船长,就是当年那个没钱买地理书的小男 孩。
他三十年前买书的勇气拯救全船的人。
读到这里,我们不禁会为这位船长当年买书的勇气、决心与毅力所折服。
试想,如果当年他在碰壁之后放 弃了,不再尝试了,那三十年后出现的或许就不是这一幕而一场悲剧了。
在生活中,我们不免会碰到一些困难与挫折。
当我们遇到它们时,如何前去面对它们变成了关键。
这时,或许 就是“态度决定一切”了。
这位船长在遇到困难与挫折时,他选择了不气馁,不退缩,坚持下去直到成功的态 度。
或许,我们从中也应该学到这种精神,学到这种一旦下定决心就一定要办到的精神。
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 越过生命中的重重险阻 让我们向着未来奋勇向前
桃园三结义的读后感100-1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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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
给你5个版本,给你做参考:1----------------读<三国演义>有感》 看了某本书后,有不少感触。
相信大家一定知道春秋五霸中的晋文公与秦穆公争霸的故事吧,但在此置一千年后的“五胡入华”时代还有另一次更有名的秦晋“”。
秦王苻坚,它是各有眼光有气度的君王。
可惜他不幸输了,加上其又是个胡人,所以被那些正统汉人史学家忽略、抹黑得十分难堪。
若比较当时的前秦与东晋,就可以发现其实在苻坚统治的秦国,可以说是朝气蓬勃,与的气度和架势有得比。
只不过在“”离奇失败,就被人说胡人是败类。
类似的是曹操,他被人称为“*雄”,似乎略带贬义,的确,它是诡计多了点。
而它南征失败,又被人说成很不堪的样子,在中就有不少这样的观点。
如今有些心思不息的人读了之后,却自然而然地把曹操当成了坏人,我认为,曹操不会如小说中所说的没用,只不过书中的英雄差不多都在蜀国,且次书以刘备开头,读者很自然的就把他当成主人翁,加上现在对刘备的仁慈之类的赞美太多,当然就把曹操发动的战争说成不仁不义的侵略。
仔细想想,武侯诸葛孔明几次出征攻打魏国,不也是在侵略吗
他以先帝遗命为由,讨伐曹操收复中原,就成了爱国爱民的英雄了。
难道魏国的人民都不是人
难道魏国的人民都人人得以诛之
他可能并不想发动战争,但1.不出祁山,发展困难。
2.先帝遗命,怎敢不从
书中虽把诸葛亮神化了,却不能改变历史:卧龙、凤雏,二者皆得,却安不了天下。
希望大家不要太过相信权威,不要被那些落后的思想观念所蒙骗,有时该好好重思一下某些问题。
2-------------------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
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率领的十五万大军。
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
像汉室刘蝉,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笑逐言开)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
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
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
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
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
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
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
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就更是用兵如神。
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
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
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
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
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
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
就像冰心说的:成功的花。
人们只惊幕她现时的明艳
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一 远略高瞻属武侯,奈何寿尽命天收。
烦将三顾茅庐义,便起独灭汉室忧。
赤壁败操引明策,成都扶备献良谋。
至今提念仍心泣,云雨翩翩空自流。
二 将星秋夜已收藏,魑魅纷纷蹈乱狂。
生不逢时难享受,命徒随古怎忧伤。
池鱼驳跃搅池暗,海日初升伴海光。
事主两朝人赞誉,英雄从此姓名彰。
3----------------读三国的时候,觉得人物形象很生动鲜明,有很多让我觉得喜欢的人物,其中有袁术.袁绍.刘表.孙策.刘备.关羽……但是在这些人物中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和曹操. 被称为是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他的才.学.识都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尖绝曹操是个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艺术典型家,作为一个阴谋家,他具有无穷的权势和贪欲,与仁义的刘备形成鲜明的对照.他交织在阴险.奸诈.暴虐.多疑的性格中,大权在握,则为所欲为 ,与诸葛等人的形象是鲜明的反叛,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汗献帝成了他的傀儡,故此被对手骂为名为汗将,实为汗贼.但他有自己的雄才大略,其形象虽不为人喜爱,但也深刻的体现出当时的历史环境! (此书中也有不少的战役,其中是最重要的战役,也是小说的最精彩的战役,战线长,场面大,也最为突现作者艺术功力的笔墨,你们看了我的读后感后可以将此书好好阅读一下哦,真的,会让人受益匪浅哦,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 4-------------《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5=-------------------《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故事精彩,故事中的人物更是栩栩如生。
其中我最欣赏关羽:因为他的忠义情操,令人不由得深深地感动;他的武艺和军事领导才能,令人敬佩。
关羽,字云长,他乃河东解良人,因为怒杀家乡恶霸,便到涿县安家了,是蜀中赫赫有名的将领。
关云长身高九尺,瞪着一双单凤眼,手提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威风凛冽,这刀虽重,但他却像拿着杀猪刀一样轻松,黄巾将领程远志不知死活,向关羽挑战,刚冲上去,关羽手起刀落,陈远志就这样被杀了,一个回合也没战上就……但关公不只是一个武夫,更是一个懂得以智取胜的武将。
有一次车胄设计将刘备留在敌营,一国之主被俘,情形十万火急,关公义不容辞扛起救主责任,但当时蜀国的力量不及袁绍军,明着率兵攻城救主,显然难以取胜。
他便命手下穿上曹军兵服,乘着夜色叫城,守城门的兵怎肯叫开就开呢
这时关公就应道:“只怕刘备知道,疾快开门。
”小兵一听,就慌了,因为,如果让刘备知道袁绍和曹操联手的话,一定会戒备,这可是军机大事,守城兵只有乖乖开门,门一开,关公便舞着大刀冲进城,直奔军营一刀斩了车胄,救出刘备,还提着首级到城门上喊道“反贼车胄已杀,众等无罪,投降免死。
”众小兵纷纷投降。
云长情深意重,只要对他有恩,绝对不会忘记。
不仅对自己的主上和朋友,就是对方的将领和敌人,也绝不会忘记他们对自己的恩情。
一次,曹操送云长一件战袍,可关羽没脱下旧袍,曹孟德便问:“云长为何不脱下旧袍呢
”云长答:“此袍乃我兄长所赐,我决不会丢弃它。
”可见云长对自己主上有多么情深意重,忠心耿耿向着刘备。
云长千里走单骑护送嫂嫂,晚上歇宿,曹操故意只拨一间房子给关羽,关羽请嫂嫂进屋休息,自己立在门外守护,一直立到天亮。
曹操是他的敌人,知道这情形,也不得不称赞。
还有一次,蜀军大破曹军,曹操带着兵将,想从华容道逃出去,但被关羽拦住,曹操请关羽放了他们,关羽想他曾经过五关斩曹操六员大将,曹操还赠战袍给他,于是关羽便放走曹操通过华容道。
他自己差点被诸葛亮斩了,真是大仁大义啊
关羽他勇气也无人能及。
有一次,关羽中计被敌将曹仁一枝毒箭射中手臂。
请神医华佗来诊,华佗说毒已入骨,须割开手臂刮掉毒。
关羽一口答应。
华佗便割开了关羽的手臂,只见关羽边喝酒,边与谋士马良下棋,丝毫没有痛苦之意,华佗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像将军这样不怕疼痛的人”。
这里可以看出关羽是一个非常勇敢坚强的人。
人人都有一死,战神关羽也不例外。
麦城之战,关羽被吴主孙权击败,关公临死前说:“我决不投降
”这种威武不屈的精神值得尊敬。
因为他宁可马革裹尸,战死沙场,也决不会对不起国家、主上,最重要的是不会背叛自己的良心。
关羽的事迹虽然已历经千年,但是他却存在每个人的心里,他的事迹一定会传下去的,而他的精神更会存在这世界上,永远长存,永远留在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的人 把分给我吧,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