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托德日记》读后感,400字
《托德日记》的主角托德·芒恩是一个做派强硬的孩子。
他当时就像一道闪电一样来到我的脑海,我并不是一个小说家,对他来说,我可能没什么帮助。
托德出现的那个下午,我的朋友作家艾莉森·詹姆斯还有我正在做故事创作训练。
那是一种类似于集体催眠式的体验。
一群作者躺在地板上,艾莉森轻声说着一些……啊,我记不太清了。
当时我似乎不知不觉地快要睡着了。
突然,艾莉森让我们每个人都想一个地方,一个首先出现在脑海里的地方,随便是哪儿。
后来,我似乎回到了高中母校。
一样的大厅,一样的地板。
一个孩子正被一群人殴打。
嗯,这个场景也跟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但是,等一下,有点儿不太一样。
我居然是在上面殴打别人的那个。
这不对,我想,那肯定不是我。
我怎么打破了这个孩子的眼镜
我
我到底是谁
接下来,毫无预兆地,艾莉森告诉我们,睁开眼睛,开始写作。
于是,五分钟内,我就有了故事地点:我以前的高中。
也有了故事人物:他像是我在城中村的高中见过的几个混混和朋克的混合体。
我大致写了几个段落,在这几段文字里,我虚构了一个校园恶霸在殴打别的孩子,把他举动写得像是一场行为艺术。
这就是托德这个人物形象的由来。
那之后,我收起了笔记本,回到自己做了多年的那些图画书、非虚构类小说、幽默漫画和学前儿童图书的创作当中。
至于去试着继续了解他,我并没有打算做这个。
他这样一个古怪的性格,当时的我并对此并不感兴趣。
他这样一个形象又不适合我做图画书。
几个月后,我和我后来的编辑RoaringBrook出版社的尼尔·波特见面会谈。
他看过我所有的书以后,停顿了一会儿,问我什么是我真正想写的。
“我们之中有谁不想写小说啊
” “那就写一个啊。
”他说。
“啊,著名的编辑先生,我不知道该怎么写小说。
” “哦,”他说,“别担心这个。
先给我看点儿东西吧。
”那个下午,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后,托德这个角色,再次在我面前用肘击动作向我展示了他的未来。
先让这个托德消停下来吧,于是我把自己在那个让人大汗淋漓的小屋里写下来的几个段落敲下来,发了一封E-mail。
后来,尼尔让我多些几章。
再后来,再多些几章。
不知怎么搞的,他连哄带骗地让我写出了一本书。
我想这就是他为什么是大名鼎鼎的“尼尔·波特”的缘故。
在本书最前面,在最开始的章节和人物描述中,我没有去剖析托德这个人物形象,我没有去解决他的家庭生活或者他的梦想愿景或者他身上那些致命的缺点。
我根本就不打算理解他,我试着成为他,或者,准确地说,在我创作的时候,我让自己变成了他。
我没法解释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但它自然而然地让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变成了一个愤怒的少年。
我得先说明一下,我自己本身从不曾是一个暴脾气的愤怒少年。
少年时代的我有点儿呆傻,也常常闯祸惹麻烦,但我一直有着良好的乐观心态。
托德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口才也很了得。
他有一种特别的幽默感。
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坏孩子,爱虚张声势,意见挺多,对每一样事物都有自己的答案。
他喜欢放学后泡在学校图书馆里,因为他自己买不起书。
他也会勒索同学,小偷小摸。
可是人无完人。
人们常说,一个作者应该追随他笔下的人物。
我也是这么做的。
这本书是一个日记的形式,情节点基本上都是一天里值得记下来的事情。
脑子里有一个大概的提纲后,我就坐下来开始写。
比如,要写托德和他的朋友霸王龙的场景。
好,首先,他们偷了东西以后要在街上走,现在,街上出现了一个布道者。
现在,霸王龙脸一沉,现在,他要失控了,突然,我在写他们的时候,霸王龙说的话,做的动作让我吓了一跳。
托德吓得目瞪口呆往后倚的样子,就是当时目瞪口呆的我。
在成长过程中,有一类孩子,他瘦骨伶仃,有着街头生存的智慧,他那双饿狼一样凶的眼睛周围肌肉会紧张地抽搐。
他们看着很乡土,但他们在城市里顽强生存,茁壮成长。
这就是霸王龙雷克斯。
每次他一出现,故事总会变得灰暗。
另一个我比较喜欢的角色是鲁兹。
她是一个典型的抢眼的配角。
我迅速给她找准了定位:一个拥有艺术气质、神秘莫测的哥特女孩,她的创作作品,一座雕塑,成了托德觉醒的试金石。
我其实不需要这个女孩,我只需要这个雕塑作品。
可是,当你在读到她,碰见她,你就会明白,这样一个大火球是如何在这个故事里脱颖而出,如何让自己从开头到结尾都不可或缺。
她自己就是她艺术天赋的一个作品,观察她在故事里的发展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我在生活中从没见过像鲁兹这样的女孩。
这这本书中,她在和托德的来往过招当中,碰撞出了一些简洁、生动、时髦、漂亮的精彩对话。
最后,指导老师伍德罗夫人在本书中无所不在。
她的出场时间真的非常短暂,但是她会在托德的日记里写批注,发出自己的声音。
她的角色也贯穿了托德的整个写作。
通过托德的眼睛,以第二人称创造出这样一个故事人物,让读者在阅读本书时变成伍德罗夫人,对我而言真是特别有趣的事。
开始的时候,每个故事人物都有自己的模型,比现实中的人们更具典型性。
在每个人物的性格塑造上,尼尔鼓励我让它们做一些违背人们预期的事。
这也是为什么这些人物怎么从一个个看似典型的性格发展到最后拥有了连作者本人都无法掌控的生命力。
在这本书的前三分之一部分,这些人物性格刻画所耗费的笔墨远胜情节设置所需。
后面一旦情节到位,所有的人物发展立刻有了很大的提升,这些都留在了书里。
最后,对于这些人物,我想说,可能这本书很容易被定位为给男孩看的书,的确,里面有对抗也有战斗,还有一些不好的过激行为。
但是这本书里所讲的,并不仅仅局限于此。
这是关于一个男孩的现实主义故事。
托德和他的同伙也许在言行举止方面是整个故事的核心,但是说到这个故事的道德准则核心,荣誉要归于这组从不废话的女性人物:鲁兹、伍德罗夫人,有着钢铁般意志的托德的母亲。
她们没让这个聪明,爱挖苦人,处境困难的男孩最终失去控制。
她们是一道安全防护栏。
并且,在试图回归正轨的时候,托德的所作所为表明,他并没浪费她们的苦心。
作为一名当代小说作家,你如何在作品中处理迅速变化的科技的普及性
你有没有担心过用手写东西(指让托德写日记)会过时
如果你的故事不讲到这些元素,似乎会显得不太真实,你会担心这一点吗
如果担心,为什么
如果不担心,又为什么
整体说来,如果成年人在深入研究少年文化时不去构建很多桥梁,比如现代的电子科技,很潮的用语,或者我们国家年轻人所处的最流行的社会环境,我觉得这并不太妥当。
要紧随那些酷毙了的词语,不断更新换代的电子产品等一些年轻人中很前卫的东西,并不太容易。
因为它们每时每刻都在不断地变化。
我说过,《托德日记》有它反映的现实圈子。
我想,有一部分来自于我刻意没有在书里呈现出确切的年代背景。
或者说,我把故事背景设置在当下,却没有植根于当下。
我并没有孩子在上高中(虽然我八岁的女儿以为她就是),我对少年们的观察仅局限于参观学校,乘坐地铁和街头交谈。
我能借鉴的唯一的一群少年人,是我小时候熟悉的那些人,也就是我写的这群孩子。
书里那些少年们面对的主要的情况和问题是不是一种普遍现象
当我写《托德日记》的时候,给故事的定位就是简单、写实、历久弥新。
一个看似末路无望的男孩遇到了一些麻烦,在老师的帮助下,文学和艺术向他展示了另一种人生道路。
跟任何其他作者一样,我的创作素材源于生活体验,这让我不得不对故事进行“更新”。
在我的少年时代,更聪明更冷酷无情的校园恶霸经常偷偷地在校报或者校园广播上捉弄人,展示他们的恶趣味。
现在,有了互联网,恶作剧的平台更大了,范围更广了,我不能不采用这个元素。
当学生们能转发一些残忍的照片了,为什么还需要采用一些老式的恶搞漫画这种方式
现在的恶作剧中,有些电子产品给孩子带来的破坏和恐吓效果,远胜过去把他们的书包扔到树上。
写完这个故事以后,我做了一个草稿,对应当下的生活查找书里每一个过时的物品,对它们的名称进行“更新”。
膝上电脑成了“笔记本”,MP3播放器成了“音乐播放器”,DVD播放器成了“视频工具”,Xbox变成了“电子游戏”,摄录一体机成了“摄像机”,诸如此类。
还涉及YouTube,Facebook,Google.(还记得书里的Prodigy吗?)如果说书里还有一些物品有着“过时”的暗示,恐怕是“冷柜”和“老爷车”之类的了。
现在这本书已经印出来并且上架,我没办法做更多的修订了。
真是糟糕,因为我发现“有线电视”和“CD光碟”我没能“更新”。
还有,需要解释一下的是,之所以封面没有出现托德的形象,一个原因是我不希望未来的读者看他像我们现在看当时那群跳迪斯科的年轻人一样。
我们怎么辨别有些东西能持续永恒有些则只是一阵风
我也说不好,但有些直觉。
科尔·波特就有这种直觉。
在他的1934年的名曲《你是最好的》当中,他就像有时光机一样挑选了很多永恒的东西。
那个时代有无数的演艺明星,但是他选择了欧文·柏林、梅·韦斯特、葛丽泰·嘉宝、弗雷德·阿斯泰尔。
米老鼠当时才七岁,可他也有所提及。
白得速牙膏至今依然待在货架上。
事实上,这首歌曲本身的时代特征远超它提及的那些参照物。
可这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你能保守秘密吗
我希望《托德日记》能继续被人读下去,尽可能持久。
在第三个千年的第二个十年(即二十一世纪一零年代),对一本书来说,“尽可能持久”通常是指三个月,我懂这种规律,但是,我仍然把目光定得很长远:它应该是一本值得阅读、研究的书。
为此,我在创作的时候不得不剔除一些流行的小元素。
我希望这种做法有效。
《托德日记》《宠爱珍娜》请问这两本书在哪儿可以买到或是借到
1)never have 2)study 3)tells 4)think 5)complains 6) me 7)want我只找出来这些了!
新世纪英语伴你成长 初中七年级第一学期 第46页 阅读托德的日记.找出错误并改正.
简介 玛丽·托德(1818—1882),美利坚合众国第十六任总统的夫人。
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的夫人。
年轻的玛丽·托德典雅大方,谈吐优雅,气度非凡。
她总对自己的姐姐说:“我要成为总统夫人。
”没人不认为她是在说梦话。
跟随命运的指引,她来到小城斯普林菲尔德。
这里有州议会,刚刚形成一个新的政界团体。
不久,玛丽发现了众人中最有才华的两个:高个子林肯和矮个子道格拉斯。
他们也几乎在同一时间注意到了这个聪明、漂亮的女孩,并同时开始追求。
道格拉斯比林肯年轻几岁,政坛上已有不小名气,人们都认为他前程似锦。
他坚定、刚强、野心勃勃,一生所做的一切都只为一个目标:入主白宫。
当看出玛丽将会是他权力竞争中的得力帮手时,他马上开始了自信而又毫无顾忌的追求,极尽赞美、奉承之能事。
林肯,一个长相丑陋、毫无名气、负债累累的小律师。
当时白宫还从未在他脑海里形成任何概念,就如他从未想过要去登上火星一样。
他的追求犹豫、畏缩、一进三退。
玛丽·托德不顾姐姐姐夫的极力劝阻,执意选择了小律师。
她后来说道:“我当时想,他终有一天会成为总统,因此,我选择他。
当然,他的形象的确不怎么好看。
” 谁曾想到林肯竟然在婚礼当天逃婚了
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这个出身名门、有钱有势的贵族小姐矜持地保持了沉默,并固执地继续等待。
两年后,他们再次举行了婚礼。
二十年后,林肯与道格拉斯在总统大选中对决。
共和党的林肯获得一百九十万票,民主党的道格拉斯获得一百四十万票,林肯胜出。
玛丽终于进入了魂牵梦萦的白宫,成为第一夫人。
然而她的兄弟及亲戚们都在叛军中(蓄奴制的南方)任职,与她丈夫作战,她得不到周围人的信任。
苦闷的同时,她的虚荣心和妒嫉心继续极度膨胀。
在丈夫为战事殚精竭虑、夙夜不眠的时候,她一心购物,参加舞会,莫名的与丈夫争吵,并在任何场合辱骂军官或部长夫人,成了妒妇与悍妇的代名词。
她的好胜和妒嫉到了可笑的地步:她几乎与丈夫所有得力部下都交恶,她不允许任何女士在进餐时走在她前面,甚至还记下每一个与她丈夫交谈超过五分钟的女士的名字。
(从某种意义上说,或许她是当时这世界上最了解林肯的女人) 天意从来高难问。
从不怯懦的玛丽注定要在人类历史上扮演不平凡的角色。
命运之神不停地鼓风加薪,让她的每种性格都在极端与疯狂中焚烧,永不熄灭。
她极端的权力欲在一定程度上使当年的林肯加快了攀登的步伐,而后来极可能又是她那无与伦比的妒嫉心挽救了美利坚合众国第十八任总统格兰特的生命。
威名赫赫的格兰特时任北军总司令。
战争纪念日那天,林肯夫妇与格兰特夫妇准备一起去戏院看戏。
因格兰特夫人害怕神经质的玛丽会在群众向他们欢呼时大发肝火,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决定不去了。
她和格兰特于下午离开了首都。
晚上,国父林肯在戏院被南方奸细布思暗杀。
林肯死后,玛丽托德神经错乱。
在疯人院住过一段时间,最后疯疯癜癜地死在她与林肯结婚的那所房子里。
玛丽·托德 - 其人轶事 玛丽·托德曾在肯塔基州一所贵族女子学校读书,讲的是一口当时美国上层社会中引以为荣的带点巴黎口音的法语。
她对服饰及外表极为讲究,还常常将她的“阔祖宗”挂在口上,因为她的祖父、曾祖父和曾叔祖做过将军和州长。
林肯为人谦逊和蔼,而玛丽·托德却孤傲自大、心胸狭隘、嫉妒心极强并十分任性。
林肯觉得和这样的女人结合,是不会得到什么幸福的。
于是,就很坦率地告诉她:两人不如现在分手
没想到,玛丽·托德一听此话就嚎啕大哭起来,这一下可把林肯弄得手足无措
因为,他那颗“慈悲”的心是最不忍心看到女人啼哭的。
他深恐损坏了这位贵族小姐的名誉,于是就吻了她的手并收回了自己的成命,但他要她答应一件事:就是她一定得好好改掉她的坏脾气。
玛丽·托德满口答应,于是他们的婚约关系就这样保持了下来。
不幸的是,玛丽·托德的脾气并没有改 自从1842年她与林肯结婚的那一天起,林肯就交上了厄运,这种厄运像幽灵一样缠绕他长达23年之久,一直陪伴着他到生命的最后一页。
林肯的夫人不但脾气暴躁而且喜怒无常,对别人十分挑剔。
婚前,她常拿服侍她的女仆当出气筒,婚后,林肯就变成她的“箭靶子”。
每当林肯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就会喋喋不休。
她对林肯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看不顺眼 ── 嫌林肯的头长得太小,手脚长得太大,鼻梁不直,下腭突出,看上去像只猩猩...。
她最看不顺眼的是林肯走路的姿势,她认为林肯走起路来脚提得太低,没有气派,活像个印第安人。
她成天逼着林肯在房间里学她的步法,一定要他在走路时先将脚趾着地,因为这种步法是她幼年时从那所贵族女子学校中学来的。
林肯在当律师时,曾和厄尔利夫人合住在一幢小房子里。
厄尔利夫人是一位寡妇家中只有她一个人,所以常常和林肯夫妇共进早餐。
厄尔利夫人的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有一次我们三个人在恭候进早餐时,林肯先生在专心看报纸,没有听清楚夫人讲的话,也没有答她的话 ── 没想到,林肯夫人竟将一杯热咖啡泼到林肯的头上
我实在看不过,只好站起身来用毛巾替林肯抹去了头上、和身上的咖啡残渍。
林肯先生真是好脾气,他坐在椅子上没有吭一声,隔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道:「大雷之后,必有大雨
」 林肯曾在斯普林菲尔德当过好几年检察官,这是一个偏僻的城镇交通很不方便,所以那里的十一位检察官平时都住在家里,只是在开庭时才来到这里。
而林肯则不然,他即使在法庭休会时,也住在斯普林菲尔德肮脏的小客店里,忍受着蚊子和臭虫的叮咬 ── 而不愿回到家中,听他太太没完没了的唠叨和责骂声
林肯是一位幽默而又风趣的人,对任何人都不摆架子。
他当总统后喜欢人们叫他“林肯先生”,而不要称他为“总统先生”,玛丽·托德则不然。
她既傲慢又爱虚荣,非要所有的人都称他俩为“总统先生”和“总统夫人”。
有一次,一位跟随林肯多年的老仆人,当着玛丽·托德的面叫了一声“林肯先生”,她马上发脾气,跳起来指着这个老仆人的鼻子骂他:「无法无天的蠢虫」
从此后,再也没有人敢称呼林肯为“林肯先生”了。
一位跟随林肯多年的工作人员,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 林肯夫人出名的尖叫声不但传遍了白宫,有时甚至隔着马路,传到了白宫对面的老百姓家里。
其中,常常还夹杂着摔东西的声音
林肯在给他的朋友写信时写过这样一段话: 我现在是全世界活人中最不幸的一个
假如我把所感受到的痛苦,平均分配给地球上的每一个家庭,那么地球上将不会有一个面带笑容的人,我觉得我今生决不会再有快乐日子了。
林肯逝世后,美国人民缅怀他的心情与日俱增,他在美国人民心目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因此「悍妇玛丽」的名声自然也越来越响了。
在今天的美国,「林肯夫人」差不多已经成了悍妇的同义词。
林肯解放了黑奴,改变了美国的历史,但却无法“解放”自已,他在痛苦中度过了一生。
这真是一大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