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忘初心,团队合力读后感
首先,吸引到我的,便是作者郑锦杭的工作经历,从一线的教学,转向行政,再转向教育理论研究与教研管理,不得不感慨于作者在这18年内的巨大转变。
郑锦杭是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研发中心副主任,但是这本书,并不仅仅局限在教育领域。
就如《始终》的副题——“对教育及人生的一份心意”,她从自然、建筑、音乐、电影等各个方面,关注人性和信仰。
比如作者,虽然得到老师们的鞭砥,要写好文章,但是工作后,也是忙于各种,对于“写盖世文章”的期许,竟如失意般,但是16年后,作者还是拿起了她手中的笔,这次,不是教育教学的论文,她“完成了人生的一场疗愈”。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书中,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来写她关于自然、建筑、设计、电影和阅读文化的充满感性的随笔,而这部分也是我非常感兴趣的。
对安藤忠雄的作品,对于林语堂,林徽因,对于那寂静的《瓦尔登湖》等等的一切,都如此地感兴趣。
由此,也使我深刻地意识到,原来教师,需要做好的不只是我们的教学,正如郑老师所言,“教学本身,就好比一个教师的作品,也是一个教师全部人格的综合。
” 书中还以一个母亲的心,去描述女儿一粟,从替女儿找保姆开始,后来保姆把主人辞退后,又想回到一粟的身边,期间由于...
急求一篇《责任 荣誉团队》团队的读书报告,或者读后感言
《乔布斯传》读后感 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的评价了乔布斯,呈献给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
56岁的生命倏然消逝,带着他人生的传奇和生命的无限激情平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让人怀念和无法忘记。
他——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美国式的英雄,几经起伏,但依然屹立不倒,就像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倒。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了解苹果的人都知道,每一件苹果发布的产品或者系统软件,都凝聚着乔布斯的心血,也只有乔布斯才让苹果的产品如此完美无缺。
纵观全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乔布斯的性格以及他评价事物的方式。
他的性格中对简约和完美近乎偏执的追求成就了他. 乔布斯的独特力量,来源于他的独特童年。
他生于美国加州硅谷,1955年,恰好是美国baby boom的时代。
她妈妈生他时,估计还是个不懂事的少女,在50年代,单亲家庭或选择流产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于是,乔布斯被一个中产的家庭给协议领养,他养父是个是一名机械工程师,他在二战之后搬到了旧金山。
加州硅谷的环境,有大量电子产品可以接触到,乔布斯因此迷上了这些electronics,加上对于自己身世的疑惑,让他经常去思考人生的命题和追求科学意义,在他20岁时,他拉上一个伙伴,两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印度旅行。
在印度,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贫穷的物质条件和僧人坚毅宗教信仰,让他感触颇多。
他慕名前往参拜印度教某圣徒,一路顺着亚穆纳河而下,到达了目的地——下游城市维伦达文时,才发现该圣徒已经去世。
“说是朝圣,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
”此后忆及这段精神之旅,乔布斯轻描淡写。
后来,乔布斯去念了大学,并接触到了禅学,又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
使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
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老师是一个日本人。
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
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 to your inner voice。
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后来的的禅学热爱。
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在所有伟大硅谷创业英雄里,乔布斯永远是我们无法绕过的一颗璀璨明星
原因很简单,没有乔布斯,今天的世界就一定是另一副模样,就没有1977年的Apple2、1984年的Macintosh、1988年的iMac、2001年的iPod、2007年的iPhone和2010年的iPad.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
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
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
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
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
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
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
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 没有人愿意死。
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
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
没有人逃得过。
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
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
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
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
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
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追求你内心的声音和理想,只要你有决心并愿意坚持为梦想而努力,那么凡事皆有可能。
乔布斯性格的标签就是tough,他手下有一名程序员需要到租用的服务器公司去拷贝数据,但是该公司的老板拒绝了他,理由是苹果公司没付到期租金,其实心理怀恨的是乔布斯之前对他不敬。
后来乔布斯到了现场,答应这个老板会给他付钱,并叫手下去拷了数据。
数据拷取完毕后,现场所有的人都在等着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只见乔布斯走到那老板面前说,你的服务器上没有我们的备份数据,我不会付你一分钱,and you could go to hell~! 苹果产品所散发的优雅,后现代感均出自于他的灵感。
除了优秀的设计团队之外,乔布斯本人也是个非常有品位的人。
在一次访谈中,他评价微软是这样说的:they just have no taste! 如果同学们稍微有一点审美素养的话,仔细看看微软的设计,真的是无法与苹果相比的。
设计出色的产品以改变世界,永远追求并享受其中的快乐。
这与其说是一种理念,不如说是深深根植于乔布斯血脉中的创新基因,是乔布斯和苹果所特有的DNA。
乔布斯对于设计的理解也非常独到:Design is a funny word. Some people think design means how it looks. But, of course, if you dig deeper,it's really how it works. To design something really well, you have to get it. You have to really grok what it's all about. 从某种程度上说,乔布斯就是一个独裁者。
乔布斯被认为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他顽固坚持设计唯美,以及用户体验至上, 在乔布斯闪耀的成就背后,是他与无数人的“战斗”,就算身边的朋友和员工,也不能阻碍他的计划——要么完全五体投地、死心塌地,要么扫地走人,否则因为你的“不忠诚”,迟早会成为他的眼中钉甚至敌人。
有苹果员工称,苹果的产品在设计等方面精益求精,因此问世之后总是让人“惊艳”。
所以,不难理解苹果的产品为何总是如此精致,这是一种“独裁”才能达到的效果。
无论对苹果公司、IT产业还是广大用户而言,乔布斯的身份已不只是“企业领导者”那么简单,他更是尖端IT技术的研发者、全新经营模式的倡导者和“苹果式生活”的缔造者。
在乔布斯的观念中,“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这并不是指消费者不清楚自己“正缺少什么”,而是指他们不了解自己“将缺少什么”。
的确,当爱迪生在研究电话和电报的过程中无意间发明留声机的那一刻,就连他本人也不会料到这种“副产品”竟会激发人们的购买欲;而在苏格兰人约翰·贝德创造第一台电视机之前,谁都不会产生“足不出户洞察世界”的念头。
对于科技产品,消费者的远期需求历来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聚合。
因此乔布斯始终坚信苹果公司必须通过自己的产品向用户传递一股可引导的消费冲动,免去他们在“定义”远期需求上的反复纠结。
如果说,此前的IT产业普遍遵从“市场的即期需求决定产品供应”的定律,那么在乔布斯领导下的苹果却自行制定了一条截然相反的规则。
没错,他要用产品营造属于未来的潜在需求。
而创造需求的“最高境界”无疑是改变人们的生活,使产品成为他们不可或缺的生活资料。
所以在“乔布斯语录”中,使用率最高的一句话是:“我们出售的不仅是产品,还包括全新的生活体验。
” 乔布斯有句话很有趣,他同意偷,但不能山寨式得偷,偷的应该是灵感。
中国缺少什么
“创新”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它不单单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风气,山寨文化的冲击背景下,国家应当整整专注在这个上面的,它才能实现,它需要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我相信,在这中国看似飞速发展的时代之后,如果不创新,必将无法强大,无法真正强大,时机正是现在这个时代,改革开放那是给暴发户的,而现在是在这个时代使我们改变世界的时代,一个真正发展的时代,行动起来吧
对于死亡,乔布斯显然看得很开,他曾这样说:“没有人愿意死,即使人们想上天堂,也不会为了去那里而死。
但是死亡是我们每个人共同的终点,从来没有人能够逃脱它。
死亡是生命中最好的一个发明。
” 纵然伟人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们人类还是能够继续享受苹果的产品给我们带来的非凡体验, 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
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己人生的传奇吧
刘亚:《如何打造高绩效团队》读后感
我发自内心的发现,我很舍不得他们。
这和以往我带的任何团队都不同。
以往送团的时候,都是想赶紧送走完事,玩了几天斗智斗勇的累死了。
可是送他们的时候,我从内心觉得非常不舍,不舍他们带给我的几天快乐淡然的日子,更不舍和他们在一起这种轻松无忧的感觉。
和他们的相处,让我觉得万事其实都没有太值得计较的东西。
接触了中国那么多地方的人,从来没有任何地方的人能让我有这种被感化的感觉。
当他们检票进站之后,全陪又一次出来,再次挥手道别。
我说,我们必须要拥抱一下。
于是我进到站里,和他拥抱,告别。
不知道他是不是会明白,其实作为导游,天南海北见过的人太多了,但让我觉得可以倾心相交的朋友实在不多。
他是这不多中的一个。
带了这么多年的团,能认识这样一个朋友,真是人生之大幸。
衷心的希望你们能再来北京,我们再相聚。
网友纷纷跟帖表示,这是一篇好文,有信仰的人和无信仰的人的区别。
谁有看开堂第一课的读后感作文
读《骆驼祥子》有感350字这是一个讲述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生活。
从中我感受到祥子从一开始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并努力靠自己买了一辆车,可现实是残酷的而这辆车没几天就被抢走了,后来,又因和虎妞结婚买了一辆车,没过多久,虎妞死了,又卖了车的现实悲剧让祥子颓废,小福子的死让祥子一步步走向绝望,慢慢的坠落让人看得不由心酸。
“这是一个怎么的社会啊
”祥子一个老实,诚实,勤劳的人因社会的种种现实,在污浊的社会中沾染上了污泥,任凭怎么洗也变不回原来的模样,而他一个人力车夫又能改变什么,纵使一身的正气,又有谁同情他。
至此他开始报复这个社会,报复身边所有的人,自私,憎恶集与他一身,学会了敲诈,学会了欺骗,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全部消失了,那个善良,老实的祥子去哪了
对
是这个社会改变了他,让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这个社会里最不缺尊严,有的只是金钱至上的人们,能做到像周敦颐那样高洁,不随波逐流的还有谁呢
看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而更多的是是心酸,失望。
一个真正高洁的人是不会受外界因素影响,他们如莲花般在淤泥里静静绽放,有着自己的姿态与骄傲,不如牡丹的艳丽富贵,不如菊花的淡雅,隐世,清雅的芬香四溢,屹立于泰山之顶。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们更加了解了祥子,更加了解了中国旧社会,更要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来之不易。
,作为个人,是奋进,是坠落,掌握在自己手中,祥子的一生犹如一朵花期短暂的昙花,花开时美丽动人,枯萎是便了无生机,我们不能像昙花美丽一时,要想莲花,紫薇一样,高洁挺立,花开百日红。
《故乡》读后感1000字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
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
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
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
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
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
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
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
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
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
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
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
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
这又是怎样不幸
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
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
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
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
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
拜神
拜神又有何用
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
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
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
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
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
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
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
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
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
让我怎么说呢
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
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
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
”为什么
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
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
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
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
这才是真正的世俗。
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
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红日》读后感800字“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
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
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
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
“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
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
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
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
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
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
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
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
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
为什么
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
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
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
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
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
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
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世界是平的》读后感1000字最近阅读了《世界是平的》一书,书中托马斯·弗里德曼描述了当代世界发生的重大变化。
科技和通信领域如闪电般迅速的进步,使全世界的人们可以空前地彼此接近,竞争更加激烈,是否能让全球的资源为你所用,是你能否在这个平坦的世界上立足的标准。
托马斯·弗里德曼把全球化进程划分为3个伟大的时代:第一个时代(全球1.0版本),从哥伦布起航开启世界贸易开始,这一时期全球化是由“国家”的力量在拓展,世界变圆了;第二个时代(全球2.0版本),这一时期“跨国公司”扮演着全球化的重要角色,世界变小了;第三个时代(全球3.0版本),这一时期的全球化将以个人为主,在全球范围内合作与竞争以至将世界变为平地,世界变平了。
书中的观点认为,世界变平了,在全球化3.0时代,个人取代国家和公司成为全球化的主体,只要你有足够的能力和想象力,世界上的所有资源都可以为你所用;世界变小了,从小型变成微型,“光缆把全世界都连结起来,在没有刻意计划下,班加洛成了波士顿的近郊”;竞争在加剧,几乎所有的生产乃至服务都可以外包,借助外包,企业与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和传播。
我们工作中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
我们每天从事这简单而又重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责任心,从个人的学习能力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而事实就是只有那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具备了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是最后的胜利者。
而那些缺少责任心又不具备学习能力的人将在竞争中败下阵来,最终淹没在前进的滚滚洪流之中。
同样,这个世界不能只有竞争而没有合作,纵观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哪一个不是生活在集体之中,哪一个可以离开团队而独自工作生活的。
因此就要具备与他人合作的态度和能力,一起去打造事业的辉煌,而这一点似乎是我们最为缺少的。
世界是平的,这是一个“个人插上插头就可以大显身手”的时代,本书传递给我们更激烈的生存竞争和压力信息的同时,也点燃了照亮我们职业发展道路的火把:如果你能够化全球资源为你所用,那么世界就是你的;如果你对全球化视而不见,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你赖于生存的工作就被外包了。
正如书中所言,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除了想象力什么都可以外包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居安思危,加强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学习,拓展视野,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工具,提升自己对世界范围内资源的整合能力,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控制和把握别人需求的能力。
从这本书里,我收获到了紧迫感,作为一个为国家建设的一份子,我只有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努力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表达了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
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
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我们需要荒野的滋养,我们必须看到自己的限度被超越晨风永远吹拂,创造性的诗篇永不中断,但能够听见这种乐音的耳朵却不多。
我们贯于忘记,太阳照着我们耕种的田野,也照着草原和森林,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得益于太阳的光和热,也应配以相应的信任与宽广的胸怀。
我突然感到大自然里面,在雨的滴答声中,在我屋周围听到和见到的每一件事物中都存在着一种美好而又仁爱的感情。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800字本学期开学时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阅读任务:用两个月的时间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
看到题目时,我不感兴趣,认为这是一本外国书,看不懂、没意思。
但真正翻开书的那一刹那,我就被它吸引了。
居然只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久就将它看完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由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
小说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爱冒险、有点顽皮、叛逆、但有乐观自信、心地善良、有正义感的小男孩。
书中最精彩的莫过于《坟场历险》了:那是一个月光时隐时现的夜晚,汤姆和他的伙伴哈克贝利·费恩一同去坟场冒险,却不料看到了年轻的医生被印第安人乔杀害的惨案。
他们为了逃避真凶的追杀,发誓决不将此事张扬出去。
但是,看着替罪羊莫夫波特被关在牢房里却不能为自己辩解,只能等待绞刑的到来,那是何等的无辜
于是,汤姆决定替莫夫波特洗脱罪名。
在第二天的审判庭上,汤姆不顾同伴的阻拦,冲了上去,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这时,深知事已败露的印第安人乔推开人群,逃之夭夭了。
之后,汤姆和哈克贝利·费恩便过上了提心吊胆的日子。
有一天,两个孩子为了缓解压力,便去一座古建筑里冒险。
不料又发现了印第安人乔的另一个阴谋——他要将这座古建筑里的宝藏独吞为了使他的这个阴谋不能得逞,两个孩子准备跟踪印江·桥。
接下来,又是堪称经典的“谍战大戏”。
终于,经过日夜不停地跟踪,两个孩子知道了藏宝地点——正是他们后天的郊游地点两天后,大家来到郊游地,汤姆和贝基便走进了迷宫一般的岩洞。
不料竟碰上了蝙蝠群,将他们赶入了岩洞深处,直至迷路。
但是,不幸中的万幸:汤姆在寻找出路时,无意中发现了宝藏,而他们也在一周后得救。
杀人魔——印第安人乔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一节中汤姆索亚一改往日的那种顽皮、叛逆,像我们展现了一个勇敢、善良、维护正义的英雄形象。
这种形象让我深深的为他而着迷。
也是我每天除了在校时间都捧着书读得原因。
除了从中感受到情节的精彩之外,我也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要善良……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都会铭记这一点。
再多知道装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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