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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5章读后感

时间:2020-05-03 21:19

巴黎圣母院第五章读后感

第一篇:  巴黎圣母读后感   别看外表,  娘,要看心灵。

  英俊青年的心往往是丑,   有许多心不能留住爱情。

  姑娘,松柏不美,   没有杨树那般挺拔,   但冬天仍然枝繁叶茂。

  唉

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不美的东西就不该存在,   美貌只爱美貌,   阳春不睬寒冬。

  美丽至高无上,   美丽无所不能,   美是唯一完整存在的东西。

  那是巴黎圣母院的钟塔的屋檐下传来的歌声,凄凉古怪又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无奈和悲哀。

对,这就是又驼、又瞎、又跛、又聋的卡西莫多的叹息,这位默默守护在自己心上人门外的敲钟人在好几晚上,倾诉着又像是在给她催眠。

  故事发生在欧洲中世纪的巴黎。

这是一场正义和邪恶,美丽和丑陋,纯洁和肮脏的较量,是一幅光怪陆离又鲜血淋林的爱情悲剧画卷,又是一部上至法王路易十一下至乞丐贱民的史书。

  她,爱斯美拉达,一位能歌善舞的十六岁美女,由于从小被吉普塞人从家中偷走,在流浪艺人中长大,所以不被当时等级森严的上流社会所认同和接受。

当她在深夜被人打劫时,被英俊潇洒的皇家卫队队长弗比斯英雄救美,便一见钟情地陷入爱河,而他也被她的美貌所俘虏。

她对这场虚幻的爱情的忠贞不渝,最终也使她被伤害得太深太深。

她不但有一个完美无缺的躯体,也有一颗高尚纯洁善良的心灵。

当诗人格兰古瓦即将被乞丐王国绞死的关键时刻,她毫不犹豫地以愿意和他结婚的方式救下了诗人。

当副主教克洛德利用种种卑劣手段想强迫爱斯美拉达接受他的爱情时,爱斯美拉达宁死不从。

当克洛德最后一次在绞刑架前让她选择时,尽管这时候她已经知道她所爱的人弗比斯还活着,她也找到了失散十五年的亲生母亲,非常想活下去,但面对克洛德的求爱,她的回答是:“绞刑架让我厌恶的程度还远远不如你呢。

”   他,卡西莫多,一个又驼、又瞎、又跛、又聋的丑八怪,先是遭到了亲人,继而是整个社会遗弃的弃儿,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守护着爱斯美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

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邪恶势力和命运捉弄面前,强悍的卡西莫多,最终被撞的头破血流,拥抱着爱斯美拉达的冰冷的尸体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卡西莫多是以爱斯美拉达的迫害者的身份,最初出现在爱斯美拉达的面前的,他奉命在深夜去抢劫爱斯美拉达。

当卡西莫多因为抢劫失败,被皇家卫队逮捕,被绑在烈日下的耻辱柱上受鞭打示众时,他渴求围观的人群给他一点水喝,却无人理睬。

眼见着他快要晕死过去的时候,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勇敢地给他水喝的人,正是那位曾经想要抢劫的爱斯美拉达。

爱斯美拉达的以德报怨深深震撼了外表畸形丑陋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的内心也有和其他人一样的强烈爱心和感情。

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将爱斯美拉达从死刑架上抢救了出来,但是,他的丑陋畸形的外表,始终是横贯在他和爱斯美拉达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

最后只能通过死亡的方式跨越了这条鸿沟,我想那可能就是唯一的方法了。

  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但是他与卡西莫多的爱却有着天壤之别,克洛德披着神职人员的神圣光环,道貌岸然,内心却因冲突无法自拔,直至灵魂扭曲、充满了邪恶的毁灭欲,最终毁灭了爱斯美拉达,也毁灭了自己。

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一包烂瓤的弗比斯队长,他外表英俊文雅,骨子里却粗鄙龌龊,酗酒说粗话是他的爱好,拈花惹草玩弄女性是他“自豪”和“自信”的特长;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兰古瓦,一个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尊严、责任的家伙。

  雨果用他辛辣又浑厚的笔,表达了对在教会压榨下苦苦挣扎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的悲天悯人,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弗比斯队长的嘲讽,对苟且偷生的潦倒诗人格兰古瓦的鄙夷,对虚伪狡猾又残酷的路易十一的憎恶,和对卡西莫多和爱斯美拉达,这一对外表有天壤之别,内心却如一善良纯洁的悲剧人物的褒扬与惋惜,把美与丑的对比推倒了及至。

让我们重新审视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美丽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心。

所以,人不必为了自己先天的不足而自暴自弃,更不要过分地追求外表美,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

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第二篇   《巴黎圣母院》 读后感   雨果是法国浪漫主义运动的领袖,我怀着对雨果先生的作品慕名已久的心情,\\\\’史无前例\\\\’(我从不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地一口气读完了他的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

  小说讲述了一位吉普塞少女(爱斯美拉达)遭圣母院教堂副主教陷害致死。

丑怪卡西莫多因失去心中的偶像而绝望摔死,最后副主教也自尽的一部人间悲剧。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愿走进15世纪的法国巴黎。

去看看巴黎温馨的风情、优雅的建筑、精妙的雕刻,体会一下玲珑透剔的金属镂刻所体现的迷人趣味,领略一下文艺复兴时的哥特式风格。

最重要的是去看看小说中的副教主、爱斯美拉达,卡西莫多和格兰古瓦等人的人生历程。

  虽然小说中的副教主显得很可恶,但在学习方面,在青少年时代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他如此旺盛的求知欲令人惊叹,吞下一本接一本的教规汇编。

对于他来说,人生的目标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知识。

他的最大的冲力投入学问的怀抱,几乎踏遍了学问,这是对我印象最深,启示最大的,令我最感动的一点。

  特别是\\\\’他几乎遍窥人类全部正面的、外部的合法的知识于\\\\\\\\’\\\\\\\\’\\\\\\\\’\\\\\\\\’天涯海角\\\\\\\\’\\\\\\\\’\\\\\\\\’\\\\\\\\’只能继续前进,为智力活动寻找营养,他几乎尝遍知识树上的全部果实……\\\\’??我读到了博览群书的伟大,认识了他充满血汗和知识的青春。

  哦,是一个灾难把他从学生的梦幻中唤醒,使他从学业中走出来,回到了尘世间。

十九岁成孤儿,既当长兄又当一家之主的责任是如此重。

\\\\’这个除了另一个孤儿没有别的依靠的孤儿感动了他的五脏六腑\\\\’??我读到亲情的宝贵,认识到了他青年学子时生活的艰难和心灵深处的亮光,的确是\\\\’人之初,性本善\\\\’。

  再想一想,那个可怜、美丽的姑娘爱斯美拉达。

  \\\\’难道就应该看着你吊死吗

??我想到了一颗善良、纯洁的心灵。

  还有格兰古瓦眼看着自己苦心经营的光荣与诗的伟构土崩瓦解时,心里说不出有多少酸楚……从中我看到了他对生活的向往,对失败的超越,对成功的憧憬。

  然而整部小说中最令我感动的还是那位伟大的母亲。

一只孩子的小鞋对她来说就是整个宇宙、整个世界。

为了这迷人的鞋,她曾经对着天空恶意地诅咒、深情地申诉、虔诚地祈祷、悲伤地哭泣……。

15年,这对一位失去儿女的母亲来说,每天都是第一天,哭声仍像第一天那样肝胆俱裂。

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

当官带走她的孩子时,她的目光、她的呻吟, 在人类语言的库存中我似乎找不到一两个字来形容来表达……   还有许许多多优美的人间真情。

我一直思考着:为什么在追求欢乐的同时,隐藏着悲痛的灵魂,世道如此吧

在生活中总有艰难,总有困惑,也会有成功,更会有失败……   打开窗户,仰望天空,那夕阳如血,使我又想起了书中的一切就像这浩瀚长空被残阳染得如此的悲壮,只是读这本书也似面对天空,除了蔚蓝广阔,还有些忧人的不解。

  第三篇: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

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

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

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加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

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

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

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

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加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

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

自私、阴险、不择手段。

而加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

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

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

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

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

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

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第四篇: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

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

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

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

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

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

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

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

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火印第十五章读后感

一个个鲜明的形象,用短短的寥寥几字就凸显出教育意义,这是《伊索寓言》的魅力,是伊索辛苦一身的着作。

人们对历史上的他所知甚微。

但对这一部,着作可谓妇孺皆知。

  伊索世界里尽是一些举止野蛮,生性残忍之徒,人生在世独善其身,他人有难落井下石。

文章包括的内容十分广阔,都是揭露当时社会现实的残忍,自私,蛮横……篇幅短小的文章几乎是没有爱,没有人性的光辉。

污秽,丑陋,玷污了这个世界,我真想把这些东西狠狠擦去,不留一点痕迹。

急需6篇读后感,小学五年级,内容随便,好的给分,在线等半个小时

《呐喊》读后感——自然的身影《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简爱》读后感《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

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

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

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

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

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

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

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

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同样,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

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

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

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

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

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

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

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

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

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

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

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

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

不幸哉

朝花夕拾每一章的读后感(10篇),每一章的好词佳句、概括段意(把那段写下来)。

1、《狗.猫.鼠》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阿长与〈山海经〉》。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无常》,《琐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无常》。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 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佳句:1.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朝花夕拾》小引 ) 2.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狗·猫·鼠>>) 3.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范爱农>>) 4.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二十四孝图》)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描写高山的好词好句好段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好句 露出云层的群山似岛屿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悬浮着。

周围的大山像一幅五颜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涛,层层叠叠。

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

西游记每章读后感

●第一回灵根育孕源流出 心性修持大道生 东胜神洲傲来国海中有花果山,山项上一仙石孕育出一石猴。

石猴在所居涧水源头寻到名为水帘洞的石洞,被群猴拥戴为王。

又过三五百年,石猴忽为人生无常,不得久寿而悲啼,根据一老猴指点,石猴经南赡训洲到西牛贺洲,上灵台方寸山,入斜月三星洞,拜见须菩提祖师,被收为徒,起名曰孙悟空。

●第二回 悟彻菩提真妙理 断魔归本合元神 悟空从祖师学得长生之道、七十二般变化及筋斗云。

一日,悟空受众人挑唆,变为松树,引起祖师不快,被逐出洞。

回到花果山,与占山妖魔厮斗取胜,带回被掳的众猴与物品。

●第三回 四海千山皆拱伏 九幽十类尽除名 悟空使摄法将傲来国库馆里兵器搬进山中,操演群猴。

山中妖、兽纷纷拜悟空为尊。

悟空向龙王讨得重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如意金箍棒,在幽冥界勾掉猴属在生死簿上的姓名。

龙王和阎王表奏玉帝,请伏妖猴。

玉帝派太白金星赴花果山招安悟空。

《哈利波特5之凤凰社》主要内容和读后感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哈利·波特在上四年级的时候参加了一次三强争霸赛,不料中了食死徒的圈套走近了伏地魔的魔掌,伏地魔的随从,食死徒中的一员——小矮星彼得用哈利的血、自己的肉和伏地魔父亲的骨头帮助伏地魔找回了自己的肉身,这时候,哈利知道伏地魔东山再起了……伏地魔向哈利挑战,可哈利身边没有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人,本以为自己会死在他们的手中,但预料之外的是,哈利与伏地魔的魔杖是同种材料制成的,它们是兄弟,它们不能互相攻击,哈利又一次死里逃生……这没能让哈利安下心来,反而让他更着急了,那会有更多的人死在他手里了.回到霍格沃兹,他只和邓布利多说了这件事,邓布利多来不及和大家说出去,就已经到了暑假.“伏地魔东山再起”这件事被魔法部视为无稽之谈,纯属绯闻,哈利波特当时都被别人看作一个骗子,什么故事都可以编造骗子,没有人愿意相信它.哈利波特为此特别烦恼,但是坚定不移地相信伏地魔一定会来了.他在麻瓜的世界里饱受姨妈、姨父和表哥达利的折磨与虐待,但为了能打探到一点点伏地魔的蛛丝马迹,他愿意在屋子的窗口下面听新闻,在垃圾桶里翻出旧报纸看.哈利·波特就是这样一个正义的男孩,尽管能相信他的人没有几个,他也愿意找出证据让人们相信,不愿意让黑魔法蒙蔽了人们的双眼.在预料之外,他被带回了魔法的世界,他看到了自己的朋友,曾经教过他的老师,还有他最亲爱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在一个秘密的地方“凤凰社”策划反伏地魔的策略.哈利顿时欣喜万分……回到学校后,新的黑魔法防御教师是魔法部的,不让学生练习黑魔法防御术,哈利就和几个好朋友建立起“D·A”,每个星期由哈利来教一些黑魔法防御术,在可以用到得时候用.在学期末的时候,伏地魔果然用小天狼星作为诱饵把哈利以及哈利其他六人引到“神秘事物司”,“凤凰社”部分人员赶到,在那里,展开战斗.结果是,小天狼星被食死徒杀死了……邓布利多校长告诉他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哈利·波特,勇敢而机智的男孩,在他一岁时,伏地魔杀了他的双亲,现在杀了他最亲爱的教父,可想而知,哈利对伏地魔是有多大的仇恨.伏地魔从上学开始就钟爱黑魔法,为了自己的长生不死,他杀死了数不清的人,已经成为了“杀人狂魔”,理由只有一个,他没有“爱”,从小就没有友爱、亲人的爱……他也不会爱人,“爱”已不再他身上存在.邓布利多教授告诉哈利,曾经有一个哈利和伏地魔的预言,哈利是唯一可以杀死伏地魔的人,而且哈利和伏地魔只能存活一个.而哈利拥有伏地魔没有的力量,那就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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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骄荞麦》有感今天早上翻看了一本书,其中,《骄傲麦》这篇故事让我从中深受启发,万千呀

这篇故事将了在一片荞麦地里,那里的荞麦都非常骄傲,从来都不低下它们那高贵的头,总是笔直的挺立在那里,越发越显得傲慢无礼,经常向别人炫耀着自己,而且还贬低其他的花草树木。

突然有一天,黑黑的乌云压了上来,隆隆的雷声不绝扑耳,啊,不好了,暴风雨要来临了,花园里的有些花朵卷起了花瓣,而有的则把自己的头低了下来,这里只有荞麦还依然笔直的挺立在地里,大家都劝荞麦们低下头,然而,荞麦们却非常固执,不肯低头,它们不听任何的劝阻,坚持地挺立着。

忽然,闪电像一把无情的火点燃了整个地球。

暴风雨终于过去了,其他的花草树木,凭着自己的谦虚,安全的活了下来,而荞麦,则都被闪电轰得成了赤条条的样子,其它的花草树木都为荞麦们的生命感到惋惜

荞麦们太骄傲了。

如果我们人类也像荞麦们一样,每次都认为自己做什么都可以,什么都会,认为自己是最棒的,无所不能,没有什么能难倒自己,没有人能超过自己,那么,你将什么都干不好,最后成为一个无用的人

比如:我那一次在画画比赛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回家后,就迫不及待地要告诉爸爸妈妈,我成功了

可是,这一个骄傲的行为,让我的画画水平降低了许多,看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名言是真没错呀!荞麦们也不善于听取他人好心的劝告。

我有一次要和同学出去玩,妈妈对我说:“女儿,我昨天看天气预报了,今天可能会下雨,而且,今天天阴沉沉的,你还是带一把雨伞吧

”我却说:“哎呀,没事,就算下也不会下太大的,你放心吧

”可是,我们刚到目的地没多久,天空乌云密布,雷声轰隆隆地响起,不一会儿,就下起了瓢泼大雨,这时,我想,我当时要听妈妈的话,带一把雨伞该多好啊

你再看,其他的植物多么谦虚啊

如果我们做事或者学习都向他们一样,,谦虚、认真、努力的去完成,那么,你会成为一名强者你会超过他人。

比如:在那次的考试中,我班的一位同学考了100分,她不但不骄傲,而且更加虚心,努力的去学习,又一次考试,她又得了100分,让我们羡慕不已

“虚心使人进步”这句名言也是没错

同学们

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点小小的成绩,而骄傲自满,因为骄傲自满,不可一世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西游记第七十五回读后感或体会

望采纳 楼下是故事梗概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去西天取经。

路上,他们到了一个地方,名叫狮驼岭,孙悟空变成一个小妖,去打听打听情况。

当孙悟空快进洞门时,看见了两个小妖。

一个小妖说:“我们每一个大王都十分厉害,其中最厉害的是三大王,随身的阴阳二气瓶一时半刻就能将人变成水。

”孙悟空听后,杀死了两个小妖,直奔洞口。

看到千万小妖在操练,就吓唬他们说:“孙行者会变成芝麻大小的苍蝇,从门缝里钻进来

”小妖们个个都很害怕。

这时,孙悟空拔出了一根毫毛,吹了一口仙气,变成一只金色的苍蝇,飞了起来,惊得小妖个个都想杀死金色的苍蝇。

三大王眼尖,把孙悟空关进了阴阳二气瓶。

经过孙悟空长时间的奋战,唐僧师徒终于闯出了危险的狮驼岭。

这个故事告诉我:在任何时候,都是需要勇气的。

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最终一定可以取得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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