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读后感
《天上落下来的叶子》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一使在天堂上采朵花,一片小花瓣落了下来很快生根发芽了,因为谁都不认识它,所以一株植物嘲笑它,就连蓟和大荨麻。
一个猪倌来了,他在采集蓟和灌木,他连根拔起了那颗植物,于是这棵植物就被烧掉了。
这个国家的国王多少年以来一直有很重的忧郁病,他非常忙碌和勤俭,对他的病却没有什么帮助,他请教了一位哲人,说有一种药可以治好病,这种药就是那棵植物。
这棵植物就长在自己的国土里,可惜被猪倌烧掉了,国王很懊恼。
我感觉这棵植物很伟大,虽然被其他植物嘲笑,但是它的作用却非常大。
我发觉做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平时不能讥讽别人,也不能伤害弱小的人,更不能只看他人缺点。
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给予他人帮助。
奇小子怪老头之天上掉下个怪老头读后感
怪老头读后感 范文1: 开学后我读了一本名叫《怪老头儿》的书,书里的主人公赵新新,外号“铁头”,认识了一位很痩很矮又很古怪的老头,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常常把我逗得哈哈大笑。
怪老头有许多怪招儿:能让小鸟在赵新新的肚子里吃虫子,治好了他的肚子疼;自己生病时一吃炸糕,病就好了;能把自己和赵新新变成老鼠,去耗子城转一圈;能变出一模一样的赵新新;能把房子叠巴叠巴装在口袋里带走…… 我要是有一位这样的朋友,我的生活一定会非常多姿多彩。
我生病的时候不用打针吃药了;国庆到杭州旅游的时候,在西湖边上抖开房子就可以舒舒服服地住下,会吸引无数羡慕的眼神;如果我能把耳朵、鼻子拿下来,我就可以把一只耳朵放在教室认认真真听课,自己还可以做喜欢的事,不用担心老走神了… 怪老头读后感 范文2: 最近,我读了《怪老头儿》这本书,我觉得一个人做好事是最重要的,就象其中的主人公赵新新一样,有一回,他肚子疼,在公交车上遇到了怪老头儿,等怪老头儿上车后已经没有位子了,这个时候,赵新新忍着肚子疼,把位子让给了怪老头儿,怪老头儿看见这个孩子这么善良,体贴,就决心以后帮助他,让他在学习上名列前茅,怪老头用鸟啄虫子的办法治好了赵新新的肚子疼,两人成了朋友。
从此以后,赵新新和怪老头就是一对好搭档。
从以上可以看出,一个人善良是很重要的,这样是有回报的,就象我们英语老师说的,你努力了就有回报,这是一个意思。
你善良了,你的朋友也多了,在你这张人生空白的纸上增添了很多绚丽的色彩,让你的人生变的有活力,不再那么孤单,感情也自然就会变的非常好,在社会上你就是一个有用的人了。
不管你美还是丑,也会有成功的希望。
就像英国大作家萧伯纳说的一句话:善良与品德兼备,有如宝石于金属,两者互为衬托,益增光彩。
所以,我们要学会善良二字,学会了善良,那你就什么也不缺了
天空的风波读后感
天空的风波读后感 《风波》这篇文章是我在校本课程中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 它主要讲了一个叫九斤的人剪掉了自己的长辫子与还有个叫赵七的人,说皇帝要坐龙庭了,没辫子的人及全家都要被砍头而引起的一段风波。
不用说,七斤便是文章的主角,七斤是村里出名人物,因为从他的祖父到他,已三代不捏锄头柄了,他也照例的帮人撑着航船,每天都能进城,在村里有飞黄腾达的意思。
七斤这个人物立场不坚定,先剪了头发,而当听说皇帝要座龙庭时又想要留头发,最主要是想保住他的脑袋。
赵七爷在文中虽不是和七斤一路的人,但所表现的人物形象却和七斤是一模一样的,都是墙头草两边倒的人,只是赵七爷表现出来的这个人物形象更要明显。
七斤嫂,七斤的妻子,虽是农村妇女,可一点也没有农村妇女的淳朴、善良,反而十分的泼辣,在文中描写她骂七斤是死尸的囚徒和骂八一嫂是偷汉的小寡妇,这些不堪入耳的脏话显出了她的丑态。
在文章中我还觉得村里的群众虽不是重点人物,但又缺不得,因为他更能反映作者要表现的内涵,在平时,这些人对七斤十分尊重,可当听说皇帝要坐龙庭了,又对七斤显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再当听说皇帝不座龙庭了,又对七斤恭敬起来,可见村里大多数人都是见风使舵的人。
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是在一九二一年一月,那时辛亥革命已经过去,而鲁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让人们知道辛亥革命没有成功的主要原因。
人的旧思想还没有被抛弃,没有坚定的信念,摇摆不定,革命怎么会成功呢
鲁迅先生的视角放在的是一群农村人身上,可表现的内涵却不是一样的,可见他老人家的文笔功底的深厚,同时他的写作方法也十分值得我们去回味。
给自己留一片晴朗的天空600字读后感。
给自己的世界一晴朗 去年暑假的一天,天空中一丝风也没有,闷热得像个大蒸笼。
周围的树木都无精打采的,知了热的在树上不停的叫着,狗也惹得趴在地上大口喘气…… 在村头的一块空地上,我和几个小伙伴赤着脚高兴的玩耍这,不时发出一阵阵欢笑声。
一不留神,我的脚踩在一块尖尖的玻璃片上,深深的扎了进去,疼的我哎呦一声就坐在地上,鲜红的血顿时流了出来。
小伙伴们见状,吓得赶紧去找我的 爸爸妈妈。
爸爸妈妈拿着一块白手绢急匆匆的过来了,见地上流了一滩血,我的脸黄黄的,他们的脸色也顿时变了,赶紧弯腰蹲下身,用手绢把我的脚包扎住,暂时止住了血。
爸爸着急地说:“得马上去医院进行消毒包扎
”可这时闷热的天空竟然落下了几滴豆粒大的雨点儿,看样子马上就要下大雨了。
怎么办呢
离医院还有二里多土路,道上又没有车,骑车更是不行的。
妈妈急忙跑回家,可老天爷好像故意和我们做对,妈妈只找到了一把伞,没办法,只好撑一把伞喽。
而妈妈并没有给她自己撑,完全给了我和爸爸。
雨渐渐大了
我们一家三口满跚在大雨中。
爸爸两只手有力的拖住我,走得很慢,仿佛怕背上的“古董”掉下来摔破了。
渐渐的,我听到爸爸的呼吸加重了。
我心疼地说:“爸爸,歇会儿吧
”爸爸没有做声,只是用力的托了托我,继续小心的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挪。
他脚下突然一滑,身体猛然向前一倾,我的心一下收紧了,坏了,爸爸要摔倒了。
没有想到的是爸爸凭着他坚强的毅力,凭着他伟大的 父爱,踉跄两步,居然没摔倒。
“爸爸,歇会儿吧
”我又劝爸爸。
“不,得快一点儿
”爸爸低低地说。
这是我分明听到爸爸的心咚咚的跳着,呼吸更急促了,妈妈的胳膊也想是酸了,雨伞在我的头上渐渐的低了下去,又高了,又低了,又高了……我没吱声,此时此刻,我说什么呢……终于到医院了,爸爸放下我长长的呼了一口气。
后来,我的脚伤很快痊愈了。
一年过去了,但雨中的那一幕仍清晰的印在我的脑海中。
我永远也忘不了雨中那片晴朗的天空……
《天空中的旅行》读后感200字
自从我读了《天空在脚下》这本绘本,我的心就无法平静了。
真的,我被书中的那个坚持不懈的小女孩给打动了。
《天空在脚下》是一部小有名气的绘本,它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也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
绘本中的主人公“小米瑞”是 一个活泼开朗、爱追求梦想的小女孩。
在七彩的画面、优美文字的勾勒下,一个身穿蓝色连衣裙。
肩披橘红头发的小米瑞就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天空在脚下》主要讲了:小米瑞生活在一家不起眼的小旅店里,一位从外地来的走钢丝人贝利尼彻底打破了她生活的宁静...... 一天,小米瑞端着饭碗到旅客贝利尼的房间,发现贝利尼正站在一根钢丝上望着自己,她好奇极了,有一种欲望正把她推向钢丝绳,小米瑞真的非常想站上去,当她吞吞吐吐地向贝利尼提出这个要求时,贝利尼果断地拒绝了她,要知道,练习走钢丝是很艰难的,也很危险,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他不想让米瑞成为这种人。
但是,小米瑞不甘心放弃这个梦想。
于是,她勤奋练习,当摔下来时,她拍掉灰尘,继续爬上去,当不想练时,咬咬牙,鼓励自己不要放弃。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米瑞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能够在钢丝上行动自如了。
最终,她和贝利尼一起在小镇上参加了表演,震惊了在场的所有的人,小米瑞和贝利尼也成为了当时人们最喜爱的明星。
看完了《天空在脚下》,我真是受益匪浅。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人都有梦想与年龄、性别、身世背景没有关系。
只要你有信心,你坚持,就一定会成功。
天晴了,下雨了读后感400字
下雨了今天早晨,我起床往外面一看,只见外面乌云着密布,不时有一阵大风吹来 天空中闪电和雷鸣这两种现象前赴后继。
不一会儿,啊
下雨了,天空像挂上无比宽大的珠帘。
夏雨它不像春雨那样轻细,那样淅淅沥沥,它是那么地热情奔放。
它来得快,当然去得也快。
嘿
雨点打在屋顶上,奏起了一阵阵优美的旋律,还溅起了一朵朵美丽的水花;打在草地上,让小草们尽情地吮吸着雨水的滋润;打在花朵上,洗净了花朵上的脏泥。
屋檐上不断地滴着水珠,起先像断了线的珠子,一个一个地往下滑,后来又连成一条条白色的带子,一下子掉落下来。
真是变化多端呀
今天的雨比较大,平时地面低的地方都积了水,形成一个小水潭。
雨渐渐小了,小朋友们在水坑里尽情低跳啊
蹦啊
玩得可带劲呢
我当然也不例外,我和小伙伴们来到水潭里,互相拨着水,一个个都开心极了
这场雨来得真是太极时了,因为就是因为这场雨,我们这个地方才缓解了一下旱情,因为前段时间,这里总是滴雨未下,很多植物都快渴死了,枯死了,老百姓们苦不堪言。
雨停了,天晴了,蓝色的天空中出现了彩虹。
空气变得清新了,荷叶上有着几颗雨水。
好一副静态美!作文七:下雨了天气就像一个大家庭,雨天就是其中一员。
滴滴答答……屋外传来了美妙而动听的雨声,哦,原来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也许是雨天的特技吧。
屋顶地面。
一切都变成了奇妙无比的琴键飘飘洒洒的雨丝是无数轻捷柔软的手指,弹奏出一首又一首优雅的小曲。
一连四天,雨天一直还没回家,它在站岗的同时,它有停过、下过、藏起来过,可它就是不回家,真是淘气的小孩。
雨天它行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无数个水滴快乐地从天上跳下来,像一个从来没出来的小孩子,落到地上还愉快地跳跃着,溅起了一个个水泡。
雨下得再大再猛,辛苦的人们,还是像平时一样认真地干活,开铺的开铺,卖菜的卖菜,上班的上班……因为他们有责任,在他们背后有一个家庭,他们的努力和付出是为了让家人过得更快乐更幸福。
雨滋润了土地,还滋润了万物,更是滋润了我们的心田。
如果你遇到雨天,请别把它拒了千里之外,请别怨它湿淋淋的,真烦人。
你可以静静地,听着静静地看着,你会发现,因为这场雨,我们的水源不会缺,反而多了,然后你会看见,万物都苏醒起来,土壤了绿草探出小脑袋,一望无际,花儿都尽情地绽放,散发出香味。
真是美不胜收啊。
让你觉得,这世界如此美丽,如此芳香。
作文八:下雨了今天早晨,天黑黑的,好像是要沉下来似的。
我被几阵雷声惊醒了,揉了揉朦胧的眼睛,看了看天空,又看了看手表,六点三十了。
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定神一看,真的是六点三十了。
我连忙大喊:“妈妈快点,可以上学
”逐渐,天空越来越暗,一转眼间,就下起了大雨,还夹着几声雷电,像敲了鼓,倾盆大雨落在了树叶上,发出了“沙沙沙”的声音,像是弹奏出一首《夏雨交响曲》。
一会儿,西边闪起了电,家家户户的电灯灭了一下又亮了起来,我们来到了马路上。
马路上积满了水,汽车的半个轮胎已经被水淹没了,每一辆车驶过,便水花四溅。
向远处眺望,山峰白茫茫一片;近处的田野里,蔬菜被突如其来的雷雨淹没了。
河水涨上来,涨到了岸上。
我虽然撑着雨伞,但是我的背后还是被雨打湿了,感到冷飕飕的。
我好不容易乘上了公交车,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来到学校,汽车被堵得 水泄不通。
我慌慌张张地来到教室,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
窗外,雨还“哗哗”地下着。
随着风,雨点飘进了我的脸上,真舒服。
终于下午2点多了,雨渐渐地变小了,最后慢慢地停了。
学校里一片清新,树被这场大雨沐浴得一尘不染。
地上的水渐渐退了。
墙角的蜗牛慢慢探出了脑袋。
水里的小鱼探出头来呼吸这雨后的新鲜空气,菜地里又恢复了以往的样子。
花朵显得更鲜艳。
太阳慢慢地从云层里出来了。
夏天的雨很多,雨点很舒服,我喜欢夏天的雨。
朝花夕拾每一章的读后感(10篇),每一章的好词佳句、概括段意(把那段写下来)。
1、《狗.猫.鼠》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阿长与〈山海经〉》。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无常》,《琐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无常》。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 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佳句:1.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朝花夕拾》小引 ) 2.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狗·猫·鼠>>) 3.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范爱农>>) 4.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二十四孝图》)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描写高山的好词好句好段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好句 露出云层的群山似岛屿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悬浮着。
周围的大山像一幅五颜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涛,层层叠叠。
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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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什么
渐渐长大的我开始了探寻。
夜晚,趴在窗边,望着远方,远方是遥远的星空,宁静而又安详,一如我平静的生活。
早已习惯了母亲劳累的身影,从不知晓来到这个世界的艰辛;早已习惯了 老师伏案工作的背影,更不会了解老师背后的无奈------在亲人的呵护下,我平静而又心安理得的过了12个春夏秋冬。
幸福对于我来说,是看不见摸不到的 神秘的东西。
于是我开始幻想:幸福是一把永不折回的大伞,笼罩在每个人的心田;幸福是一颗常青树,成长于心田,永不凋零;幸福是一缕永不熄灭的烛光,来自于生生不 息的生命的心灵------打开一本书,《提醒幸福》中女作家毕淑敏说:“幸福绝大多数是朴素的。
它不会像信号弹似的,在很高的天际闪烁红色的光芒。
它披 着本色外衣,亲切温暖地包裹起我们。
”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悠闲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忽然看到一只大猫和一只小猫在路间行走。
小猫很小,看起来只有一两个月大,而大猫声音嘶哑,似乎历 尽沧桑。
这时行驶过来一辆疾驰的卡车,马上就要撞到两只在路间的猫了,司机来不及刹车,使劲按住喇叭。
大猫惊奇地往后一看,叼起小猫就往路边跑,这样它们 才躲过一劫。
而我再看看无动于衷的小猫,它已经吓得不知所措了。
看到这里,我终于明白:原来,爱就是最大的幸福。
小猫因为有了大猫的爱,才有了生命的安 全,有了一片安全、纯净的天空,此时的小猫和自己的妈妈在一起是幸福的。
我们的生活也绝不缺少这样的爱,宁静的夜空般的生活里,有如同那皎洁的月光般的父母的爱,为徘徊在黑暗中的我带来光明;又如那镶嵌在天幕中的北极星似的恩师的爱,为我的人生指引方向:有像那划过天际的流星般的朋友的爱,在我的前进之路上伴随着我,放射出耀眼的光辉。
在生活中,有许多人问过我幸福是什么,我告诉他们,幸福就在你身边。
我坚信,有爱就有幸福。
飞鸟的天空读后感
不同于村上春树那中带着忧伤彷徨的青春故事,也有别爱玲华丽中透出凄桑的老式爱情。
泰戈尔的文字是一种独特的清新,仿佛无人踏足的自然荒野上的空气,在铺天盖地的明媚阳光下,为我们打开一扇面朝天堂的窗……——题记小巧秀气的浅黄色封面上掠过一群展翅高飞的群雁,映衬着三个柔中带刚的黑字“飞鸟集”(Stray Birds)——这,便是我桌面上摆在最显眼位置上的一本书。
而就在昨天,在金海心空灵飘渺的歌声中,我刚刚读完了这本泰戈尔的经典诗集——《飞鸟集》。
《飞鸟集》由105段诗歌组成。
每段诗歌都只有简短的两三句话,却在冥冥中,悄悄为我们点亮了什么东西。
而在这些集灵感与思索为一身的精悍短诗中,泰戈尔更向我们展示了他的多个身份——他时而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孩,为母亲的微笑而手舞足蹈;时而是一名四海为家的探险家,向着高山大海发出感叹;时而是一位热恋中的青年,因心爱的姑娘而讴歌爱情;时而是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朽,独自在回忆中反思人生;但更多时他只是一个无名的过客,为世间万物记录下灵感闪动的瞬间,然后微笑着安静离开。
除去泰戈尔清新自然的文笔,在《飞鸟集》中,我更多感受到的是一种对生活的热爱以及对爱的思索。
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但同时更高于生活;他用自己对生活的热爱,巧妙地隐去了一些苦难与黑暗,而将所剩的光明与微笑毫无保留地献给了读者。
他对爱的思索,更是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青年男女间纯真的爱情、母亲对孩子永存的母爱、人与自然间难以言喻的爱……尤其是对于爱情,泰戈尔毫不吝啬地运用了大量的比喻修辞来赞美爱情的美好与伟大。
在泰戈尔眼中,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爱,正如他在《飞鸟集》中所写的一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
”在另一方面,泰戈尔捕捉了大量关于自然界的灵感。
他说天空的黄昏像一盏灯,说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断片,说鸟儿的鸣唱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音;他将自然界的一切拟人化。
他让天空和大海对话,让鸟儿和云对话,让花儿和太阳对话……总之,在泰戈尔的诗里,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万物都有它们自己的生长与思考;而他只是为它们的人性化整理思想碎片而已。
而这,便也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
”……这就是泰戈尔,这就是《飞鸟集》。
或许,对于人类的文明史来讲,《飞鸟集》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然而,我却只想说,它是一种别具一格的清新,在如今繁忙拥挤的都市里,用它蕴涵的广阔无边的自然荒野,为我们开创另一个天堂。
或:当飞鸟触动心弦——读《飞鸟集》有感黎芷敏 番禺中学 高二(22)当飞鸟触动心弦,我学会了爱.----题记曾经,苦痛,伤悲无数次地刺痛我的心房;曾经,想逃离这个喧嚣的城市;曾经,我以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爱.直到有一天,飞鸟邂逅了我的心,擦出绚丽的火花......《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笔下.读他的诗,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在俗世中脱胎换骨的超然,庆幸自己在喧闹的城市中寻找到一角宁静.飞鸟带给我的,是一场心灵的洗礼,是一种爱与美交织的智慧,是一个真实而清新亮丽的梦.当飞鸟遇上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自己,是一切爱的前提.我曾伤痛过,也曾失望过,还曾体会过'死亡',我很高兴生活在这个伟大的世界里.谁不曾苦恼过 然而在失落与苦痛中,泰戈尔选择了爱,爱自己的生命......年华如潮水般推着我涌上远方的堤岸,我知道,有一天,我也会一点一点地老去,于是,我越发珍惜生命.是飞鸟,让我明白爱就是充实的生命,一如盛满了酒的酒杯,才发现,每个角落,都有爱,有美,还有平凡的感动.当烦恼来临时,把它看得轻一点,淡一点,一切都好.何必要顽固地令自己沉沦在苦里头呢 风也没动,幡也没动,美也好,丑也罢,能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何必庸人自扰 当飞鸟触摸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他人,更是幸福的延续.我喜欢《飞鸟集》中的大树,因为,樵夫用斧头向大树乞求斧柄.大树给了他.我欣赏《飞鸟集》中的太阳,太阳穿上朴素的光之衣,云朵却披上了绚丽的衣服.我赞美《飞鸟集》中的泥土,因为泥土饱受人侮辱,却以花朵为回报.这一切一切都是爱,对他人的爱.它是那么地无私,却又那么地真实.功名,利禄,似乎在这尘世中占了越来越多的比重,难怪泰戈尔给我们带来了这三百首清新的小诗,让我们在拥挤不堪的日子里获得一道曙光.正因为他的飞鸟,我敬佩大树,歌颂太阳,认同泥土.人与人之间每多一份爱,心与心的距离就近了几分.爱己.而推及爱人,让世界充满爱.我想,到我垂垂老去的某一天,我会自豪地说:我曾经爱过了.当飞鸟轻敲我的心弦,我学会了爱.爱大千世界,那是幸福的最高点.我热爱这个世界,才生活在这个世上.博爱是一种心灵的寄托,有了这样的精神支柱,当你没胃口时,就不会抱怨食物.世界是可爱的,在我们失意时,请别抱怨,请学会宽容,试着用心去亲吻我们的世界.泰戈尔的爱就像海波一样荡漾开来,遍及全世界.我的思想随着这些闪亮的绿叶而闪耀着,我的心伴着阳光的抚摸而欢唱;我的生命因与万物一同遨游在空间的湛蓝,时间的墨黑中而感到欢喜.绿叶,阳光,生命的万物,为我们营造了一个美得无法言喻的世界;泰戈尔与飞鸟为我们提醒幸福,歌颂美,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爱生命,不爱世界 生活的苦恼,冲不掉我对爱的追求;城市的喧闹,淹不去我对爱的赞美.岁月的沧桑,或许会吞噬我的青春,但我心中的爱永不老.正如《飞鸟集》的结束语:我相信你的爱.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经飞过.我也愿作一个这样来无影,去无踪的飞鸟,不求在这里带来我的影响,只求用我的爱,留下我成长的气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