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苔丝》读后感200字,和主要内容300字。
答完我还给加赏啊
苔丝:作者:(英)托马斯·哈代。
类型:现实\\\/爱情。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苔丝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女儿,家里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她是老大,长得很漂亮。
在参加乡间的一次聚会的过程中,有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路过,然而这谈不上一见钟情,两个人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只是在记忆中留下了一个剪影罢了。
随后,苔丝的父母得知了自己原本是当地的大贵族德伯家的后裔,于是非逼着苔丝与一个姓德伯的富户家中去认亲。
苔丝到这户人家去做佣人,其实这户人家根本不姓德伯,不过是一户暴发户,嫌自己原来的姓老土,改了这么一个贵族姓氏罢了。
这个阔少亚历克·德伯垂涎苔丝的美色,总想占她便宜,苔丝那时只有十七岁,单纯天真。
并不能完全体会亚历克的险恶居心,有一次她被一群人围住,陷入困境,亚历克把她救走,两人来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树林里,结果苔丝就被……三个星期后,苔丝离开了德伯家。
她的母亲责怪她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苔丝就应该想办法和亚历克结婚。
但是苔丝不愿意这样做,因为在她心中根本就不爱亚历克,如果她爱他,就会给自己争取一些权益了。
结果只能这样吃了一个哑巴亏。
一年以后,苔丝在农场上做工,她还是很美丽,只不过怀中多了一个婴儿(唉,可怜的苔丝)。
因为是私生子,孩子没有接受过洗礼。
婴儿很快得了重病,奄奄一息。
苔丝早已接受了命运的摆布,然而却不能忍受他的孩子死后因为没有受过洗礼而在炼狱中受苦。
于是在一个夜晚,她只能自己给她的孩子施洗,并给他取名为苦恼。
苦恼死了。
第二天苔丝问新来的牧师,她这样私自受洗能不能得到上帝的承认,牧师说可以,苔丝也就安心了。
不过在随后苔丝坎坷的命运中,苔丝对宗教最终还是彻底的反叛了。
正像作者在他的五十岁日记中所写的那样,到今天为止,我寻找上帝已经找了五十年,如果他真的存在,我早就找到了。
因为失节,苔丝一直很痛苦,然而毕竟她还不到二十岁,悲伤最会被青春的力量所冲淡,二年以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希望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一个养奶牛的地方。
苔丝工作得很快乐,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
碰巧安琪(就是一开始苔丝遇到的那个年轻人)也在这里工作。
两人暗生情愫。
与苔丝住在一起的女工都很爱安琪,但安琪心里只有苔丝一个,他不断地追求苔丝,苔丝不断地回避,因为自己的过去(好纠结)。
终于苔丝还是答应了安琪的求婚。
但是因为种种纠结的原因,苔丝始终没有勇气向安琪说出那个深埋在心底的秘密。
只有一次,苔丝痛苦地问安琪:为什么我十七岁那年,你不娶了我呢
安琪很不解,他不明白那究竟有什么关系(有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安琪和苔丝结婚了。
婚礼后出现了不祥的预兆。
新婚之夜,安琪向苔丝忏悔了自己以前的罪行,就是他也嫖过妓(看来那个时代的男人都那样啊),苔丝原谅了他,并且因为他的忏悔给了苔丝勇气,苔丝向他说出了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苔丝满心以为安琪会原谅她,然而现实还是给了她残忍的一击。
安琪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尽管苔丝是无辜的,尽管苔丝为此痛苦万分。
苔丝说自己本不想嫁给他,可安琪一次又一次的逼她……(有时候我在想,安琪尽管本质上不坏,但是有些苛刻了)。
比起恶人来,有时好人的冷漠更让人受到伤害。
两个人一直过着冷冰冰的生活,安琪似乎都不愿意再看她一眼。
有一天晚上,因为安琪有梦游症,所以他抱起了苔丝,口中还说到“死了,死了(应该是说他的爱情死了)”向河边走去,苔丝很想和安琪一同葬身水中,离开这个世界。
但是苔丝尽管把自己看得很淡,却认为自己没有权利这样决定安琪的命运。
安琪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到外国去传教。
苔丝大惊失色,无论如何她也不愿意让安琪离开自己,哪怕安琪对她如此冷漠无情。
苔丝终究还是软弱善良,眼睁睁地看着安琪离开,自己心如刀绞。
作者在这里还说,其实苔丝真的不应该放安琪走,因为只要安琪不走,时间一久两个人还有希望可以挽回,苔丝应该跟安琪来一点梨花带雨,安琪不会铁石心肠到如此地步。
可是苔丝还是什么也没有做(爱他,所以给他自由)。
安琪抛弃了苔丝。
苔丝只能一个人外出谋生,粗鲁的农夫对她百般挑剔,原本苔丝想向安琪的父母寻求帮助,可是最后还是退缩了,恐怕安琪的父母更不能相容苔丝。
这时,亚历克再度出现。
亚历克对她百般纠缠。
恰在此时,苔丝的父亲死了,一家老小无处安身。
不得已,苔丝要与这个毁了她一生幸福的人同居。
亚历克在苔丝祖宗的坟前对苔丝说,别看你是真正的贵族德波,可你那些贵族祖宗也保护不了你,可是还没有我这个假贵族有用。
苔丝伏在墓门前,绝望地说“为什么我不躺在里面
”安琪在经历了一系列磨难之后,成长了很多,也体会到了自己对苔丝的无情(太晚了)。
于是他就回来找苔丝。
然而怎么也找不到她,最后苔丝的母亲告诉他,苔丝应该在一个旅游胜地,只不过,她并不是一个人……安琪还是找到了苔丝,一个被亚历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苔丝。
苔丝说,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
安琪走了之后,亚历克对安琪又进行了一番侮辱(苔丝对自己的境遇已经无所谓了,和亚历克同居的日子她一直是任人摆布的行尸走肉而已,但她决不能忍受自己最爱的安琪受一点点侮辱),一怒之下的苔丝杀了亚历克(这应该不是一时的冲动,不仅仅是对亚历克,也是对这个社会迫害的反抗)。
苔丝找到了安琪,两人一同逃亡。
这是一段最甜蜜的时光,二人互诉衷肠,所有的嫌隙都烟消云散了。
苔丝对安琪说,我死了之后(苔丝要为亚历克偿命),你就和我妹妹结婚吧,她是另一个我,只是没有我的污点。
幸福还是短暂的,追捕的人很快就到了,苔丝对警察安静地说“我准备好了,我们走吧(看得我心里真难受)。
”最后一幕,安琪和苔丝的妹妹手牵着手,看着苔丝在高塔之中被处决,苔丝的死亡也标志着亚历克对她的玩弄的终结。
两人牵手走向远方。
看完之后真是觉得荡气回肠,苔丝那么善良,最终还是一步步地走向了死亡。
如果她不杀死亚历克,也只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地活着。
因为这本书最初是以连载的方式发表的,所以很多读者都希望结局不要这么悲惨。
不过要是大团圆的结局,艺术水准也就不高了。
我总喜欢把她跟《法国中尉的女人》拿来作比较,因为时代相同,而其中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比如《法国中尉的女人》一开头就是托马斯·哈代写的《谜》(真是会写不如会抄)。
不同的是,一个女人清白却要当作不清白,不愿过世俗的生活宁肯被放逐;一个女人不清白实质上更清白(《苔丝》的副标题就是——一个纯洁的女人,结果副标题引来的争议比正文还要多),渴望过安稳的生活却遥不可及。
当然男主角的态度也不同。
有时我会想,如果没有安琪,苔丝不会死,或许还可以找一个安安稳稳的人过平静幸福的日子。
是为了爱情流血拼命,还是远离爱情逆来顺受地活着,实在是说不清对与错。
我们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书中“在世上,我们尽受苦受难;在世上,我们有离合悲欢;在天堂,我们永远不离散”,幸福一定要自己把握,即便是在已经开放的现代,仍然有种种限制,所以,抓紧自己能抓紧的一切吧。
古诗《苔》三百字读后感
法老号归航,船上一片肃穆,船主皮埃尔?莫雷尔和大副埃德蒙?唐代斯的谈话,船主得知原船长勒克莱尔病死,表示将委任埃德蒙为新船长,引来会计唐格拉尔嫉妒。
根据本章可得知梅塞苔丝和埃德蒙的关系、船主和埃德蒙的关系、埃德蒙和父亲的关系。
读后感古诗75首300字左右
我读了古诗,我感受到了古诗的丰富含义和诗人的智慧。
我在小学二年级就养成背诵古诗的习惯。
我每读完一篇诗,就有一个感想,于是我就坐在椅子上慢慢地思考。
下面我就给你们介绍一下我读古诗的方法与乐趣吧!相信同学们都听过古人说的一句话吧。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际在于晨。
意思就是说:“一年之中春天是最好的时间,一天之中清晨就是最好的时间,这样既增加了你的记忆力,也增加你平淡无味的一天。
中国向来以诗歌王国垂名千古。
在诗国的天空上,名家如繁星闪烁。
如才华横溢的诗人白居易,就跻身于这繁星之群。
在一个阳光充足的清晨,我坐在椅子上背诵古诗,这首诗的名字叫做《草》。
背诵完后,突然发现唐代诗人白居易写的这首诗很有教育意义。
诗中有一句诗叫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这句诗,很有道理。
意思就是说野地上被烧起的野草,只要到了春天,它又会重新长出来。
这句诗同时也赞扬了草的顽强和旺盛的生命力。
它早已成为名句,用来比作百折不挠的顽强的斗争精神和不可消灭的革命力量。
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在生活中,当我遇到一道题不会做时;当我厌学时;当我成绩差时,就会想到草。
草的这种不被困难所屈服的精神鼓励了我,使我自己克服了困难。
如此可见,背诵古诗对生活中的自己有多大的好处啊!教育家孔子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约,大时不齐,可以有志本矣”用来教育后代。
我们可要牢记这句话呀!听了我的事情,你们肯定也有所启发吧!心动不如行动,马上和我携起手来,走进朗读古诗的道路吧!
苔这首诗的观后感
白日不到处,恰自来。
苔花如米小,也丹开。
(也 一作:亦)[1] 其二各有心情在,随渠凉。
青苔问红叶,何物是斜阳。
赏析编辑苔藓自是低级植物,多寄生于阴暗潮湿之处,可它也有自己的生命本能和生活意向,并不会因为环境恶劣而丧失生发的勇气,诗人能看到这一点并歌而颂之,很有眼光
「白日不到处」,是如此一个不宜生命成长的地方,可是苔藓却长出绿意来,展现出自己的青春,而这青春从何而来
「恰自来」,嗯,并不从何处来,而是生命力旺盛的苔藓自己创造出来的
它就是凭着坚强的活力,突破环境的重重窒碍,焕发青春的光采。
苔也会开花的,当然,怪可怜的,花如米粒般细小,但难道小的就不是花吗
只要能够开放,结出种子,繁衍后代,便是生命的胜利。
所以,「也学牡丹开」,既是谦虚,也是骄傲
对的,苔花如此细小低微,自不能跟国色天香的牡丹相比,可是牡丹是受人玩赏而受悉心栽培的,而苔花却是靠自己生命的力量自强,争得和花一样开放的权利——这世道并非仅为少数天才和英雄而存在的
(摘自百度百科)
(德伯家的)苔丝中文读后感
急
400字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
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
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
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
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
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
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
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情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
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
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我只要50
经典诗词读后感(400字左右)
国富民强 国荣中国古时宋有位诗人写了一首诗: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
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这就是伟大的爱国诗人——陆游写的《示儿》。
这首诗的意思是:当我死时才知道没有什么可挂念的,但是唯一使我遗憾的,就是我没能亲眼看到祖国的统一。
当大宋的军队收复中原失地的那一天,家祭的时候,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
这首诗表达了陆游深刻的爱国之情。
从这首诗我知道了,人人都要有爱国之情,人人要是不爱国的话那么这个国很快就会国破人亡,要是人人都爱国的话,这个国就一定会兴旺起来。
古时候有一位英雄叫做岳飞岳鹏举,他很爱国,学了一身好本事,为了报效祖国,最后成为我们要学习的英雄之一。
古时候的奸臣秦桧,为了得到权势,陷害岳飞岳鹏举,最后被砍死在岳飞陵前。
读了陆游的诗我深受感动,我想,我们有了现在的生活,都是因为革命先辈的奋斗和牺牲换来的。
我想,要是能把我们的丢失至今还分离我们祖国在外的一个小岛——台湾岛收复回来,那该多好啊
我想,如果人间发生的恩恩怨怨都少一点,人间的恩恩爱爱再多一点,那么我想中国这片美丽的圣土就一定会兴旺起来
《诗经》观后感——那一份典雅,那一份清新,那一份美丽淡淡的书香,古朴的气质,随着手中的页数缓缓增加,我仿佛看到了那午后暖暖的阳光,轻拂的柳叶,还有听到小山坡上那低低的吟唱。
诗经,没有波澜壮阔;也没有万分柔弱,在我眼里,它有的是那午后的明朗,风儿的轻抚,虽有枪林弹雨中的烟火,却少了那一份尖锐,虽有小桥流水般的思绪,却淡去了那一份娇弱。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人们再也熟悉不过的诗音,短短几句,却深深地奏出了那一份对少女的倾慕。
河水细流,荇菜参差,道出了在水一方的思绪,道出了翻来覆去的挂牵。
“淡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
”转眼,又是那坚贞的女子在扞卫爱情。
谁道红颜娇弱不已,耳边,是她那誓死的决心。
硝烟漫天,烽火连连,又有谁知叱咤风云的背后,却是深深的无奈,深深的思念。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百年前,千年前,又是谁在刀枪铠甲之下,脑海中浮现出妻与子的笑颜。
只愿弃甲归田,与你漫步庭间。
轻轻翻着这一张张的页码,转眼间,眼前,不再仅仅是那浓浓的亲情,爱情,字词深处,却是那对时事的评价,对人的赞美,以及那处于统治者压榨下的哀叹——“勿剪勿拜,召伯所说。
”是人民爱屋及乌,对有德政的召伯的遗迹的珍重,爱惜,是对那些一心为民,鞠躬尽瘁的官吏无尽的赞美。
而‘彼君子兮,不素飧兮’《魏风伐檀》却又用着那声声的哀怨唤出了他们的不满,在那腐败的社会,在那只会搜刮民脂民膏的社会,成千上万的劳动人民惨遭剥削,却只能是敢怒不敢言,换来的只是这深深地呢喃,叹息,指责,无奈
诗经,一本不灭的书,她似动听的歌喉,唱出了一份真情,一份赞美;她似哀怨的二胡,唱出了一份无奈。
她,拥有着一份典雅,一份清新,一份美丽,是桃花源里那清澈,美丽的小河,在人们心中缓缓的,流淌
看到你急用,帮你找了两篇,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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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两首语文书上的古诗,分别是《七步诗》和《鸟鸣涧》 。
《七步诗》的前两句“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一“燃”一“泣”写出“萁”“豆”的尖锐矛盾,及豆萁对豆子的残酷迫害。
最后两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画龙点睛提示诗歌主题。
“同根”一语双关,表面上指“萁”和“豆”是在同一根上面生长起来的,实际上是说自己与曹丕是同一父母所生,责问曹丕为什么要对同胞兄弟逼迫得这样急。
《鸟鸣涧》是写在这春山中,万籁都陶醉在那种夜的色调、夜的宁静里了。
因此,当月亮升起,给这夜幕笼罩的空谷,带来皎洁银辉的时候,竟使山鸟惊觉起来。
鸟惊,当然是由于它们已习惯于山谷的静默,似乎连月出也带有新的刺激。
但月光的明亮,使幽谷前后景象顿时发生了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