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叔叔,三五得十五的读后感
一般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主标题,下一行是读《xxx》有感,为副标题。
也可直接写读《xxx》有感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
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
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与自己的生活相结合,否则作文会显得空虚。
长脚叔叔读后感
你好: 很乐意帮助你
长脚叔叔读后感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由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是一本洋溢着惊喜,温馨和怀旧的经典丛书。
本文为我们讲述了朱蒂从小就住在孤儿院,她18岁那年,因一篇作文《忧郁的星期三》使一位好心的董事——史密斯先生决定供她读大学。
但是,前提条件是她必须每个月寄给他(被朱蒂称作“长腿叔叔”)一封信。
当朱蒂发现她不会收到回信时,不免多了一丝青春的抱怨。
直到遇见谈吐不凡的杰夫,才重新联络。
当她要向杰夫告白时,发现长腿叔叔竟是——杰夫。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朱蒂,虽然她是个孤儿但她很坚强很满足很乐观,很积极进取。
因为当她明白自己就是个孤儿,当一切变为零,她就需要新开始,重新新奋斗,重新新生活。
面对一切不可挽回的局面时她用那种积极向上的心去改变了一切,创造了幸福。
在生活中,有三类人,第一类是消极的人,第二类是积极的人,第三类是时积极时消极的人,我就属于第三种人。
这三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都有许多不能割舍的东西。
在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最大的一个启示就是一定要向朱蒂一样乐观开朗,因为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祝你学习进步,请及时采纳,多谢
村里叔叔的读后感200字
张爱玲的小说是很爱看的。
现在任然记得高三的某一节体育课,居然可以全神贯注的看她的小说。
并且当时映像特别深刻的就是《金锁记》了。
看完了之后只觉得眼睛所见都是苍白的,脑袋很晕,所想都是悲悯。
之前的博文有说到要读这本小说的,不知道是哪一篇了。
反正是早就买了,放在那里迟迟没有大的进展。
今天一口气看完,只知道情节,其他的不懂。
“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
这个东西不是爱情,经常却会有人留恋。
我等待着重看。
叔叔和月亮读后感是什么
《月亮》读后感(一):古往今来月文化 月亮,在国人眼里自古以来便是非常特别的事物。
当那一天古人无意中抬头,从汲汲劳作中看到了天上的一轮圆月时,一切不一样了---或弯或圆的天上月,渐渐不仅是黑夜里的光明指引,更是人们心灵的寄托与神性的美好向往。
“月”成为独具魅力的文化元素,与传统紧密相联,自古流传下来的有嫦娥奔月、吴刚折桂、玉兔捣药、天狗食月等神话传说,千百年来也为我们提供了源远流长的想象空间。
月,是文人墨客抒怀的对象,各种诗辞歌赋都离不开月。
在咏月诗中,有高远阔大壮美,有离思愁意,有思乡伤情,也有闺阁幽怨----种种情意的抒发,皆与千古月一起共鸣。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在对月的细致观察中,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月,与之相关的月文化也越加丰富多彩。
《月亮:从神话诗歌到奇幻科学的人类探索史 》是一部融人文、科普、科幻、科学于一身的月之礼赞。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看到人类诞生几千年来,与月共同生活的发现、探索、创造的过程。
可以看到有关月球的天文学知识,也可以了解到月在普罗大众眼中的意象,了解到月是如何启发人的想象力,如何在人心目中绽放一朵朵奇迹之花。
可以说,与月有关的一切,想象得到的一切都有所包容,全方位再现月与人的相互关系,展现月之文化底蕴
《长腿叔叔》的主要内容、好词好句摘抄、读后感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
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
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
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
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
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
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
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
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
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
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
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
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
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
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
”)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
“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们安全了。
”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
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
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
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
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
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求一篇《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__读《我的叔叔于勒》 读了课文《我的叔叔于勒》,我认识了19世纪的法国社会。
它像一面镜子,折射出那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纯粹是金钱关系的本质。
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改变了昔日被逐出家门的“流氓”、“坏蛋”的于勒的形象,他成了全家人翘首盼归的“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了,使原本因家境拮据而无人垂青的二姐终于有了求婚者,使一个小小职员家庭竟充胖子去邻国哲尔赛岛度假,但是当菲利普夫妇发现那个衣裳褴褛的老水手竟然是弟弟于勒时,他们一下子从惊喜的企盼跌入极度的恐慌之中。
生怕孩子们知道这个狼狈不堪的卖牡蛎的老人就是亲叔叔。
他们如躲瘟神,避之犹恐不及。
涉世未深的若瑟夫给了于勒10 个铜板的小费,也受到母亲严厉的斥责。
于勒在兄嫂的眼里又成了“流氓”、成了“贼”。
是什么 原因造成了菲利普夫妇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呢
是金钱
只要有钱,于勒就会受到 全家的欢迎 ,菲利普不是总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吗
“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 惊喜呀
”就连人间最纯洁的爱情也会随着金钱而降临,要是没钱,哪怕是手足至亲也会被遗弃。
真是六亲不认啊
当我们撕下那层罩在菲利普家庭上面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时,看到的分明是“金钱”那既诱人又狰狞的真面目。
19 世纪的法国,正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度的时期,资本的不断积累,工业的畸形发展,使两极分化更为严重。
金钱万能的黑云笼罩市井,物欲横流的毒雾弥漫城乡。
金钱成了人们日常 生活中的第一要素,它能使人痴迷、使人疯狂、使人腾达、使人堕落。
对金钱的顶礼膜拜改变了亲情、友情、改变了整个社会,金钱主宰了一切。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当时的社会“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这种现实使富有正义感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莫泊桑愤然提笔,让读者在金钱离散骨肉的惨状中去体味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
我们有幸生活在处处有真情的社会主义的中国,没有感受到像于勒所遭遇过的那种炎凉世态,我们要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作为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时时告诫自己:千万不要让金钱吞噬了人格和灵魂。
这是一个初三学生写的读后感。
雷锋叔叔的读后感至少要有二百字
“我愿永远做一个螺丝钉!”这是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叔叔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小时候就常常听妈妈说起雷锋的故事,但并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
自从读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后,我的心灵便受到了深深的触动。
雷锋小时侯十分珍惜时间,把等电影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
在汽车连,战友们送了一个雅号给雷锋,都称他是“读书迷”。
这是因为他酷爱读书,只要一有空闲,他就会打开随身携带的书本,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
他热爱劳动,星期天不上学的时候,他就上山砍柴或下地干农活,小小年纪就学会了所有的庄稼活。
每天早晨,他比所有同学都来得早,总是第一个先进教室,然后放下书包,擦黑板啦,抹窗户啦,整理桌子和板凳啦……一刻也不肯闲着。
他十分勤俭,有一次,实在是太渴太热了,雷锋也掏出钱来,准备买一瓶汽水,巧的是,这时候正好有人送来了凉开水。
于是雷锋赶紧收起了钱,转身喝免费的凉开水去了。
还有他穿的袜子,补了一层有一层。
最后,一双袜子总是变的面目全非,也舍不得丢掉。
再想想我,一点也不珍惜时间,每次做作业都做做玩玩,老被妈妈批评。
每本书都走马观花的看一遍就完了,并没有细细品味。
我不爱劳动,中午打扫卫生的时候,都是想干就干,十分随意。
我最该学习雷锋的还是勤俭,在家里,我总是要这要那,不让我如愿以偿就十分难过,有几次还偷钱!这真是不应该呀!真该为我自己感到惭愧!雷锋叔叔的生命虽然十分短暂,但他的生命,是那么丰富、美丽,他的故事,又是那么精彩!他永远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明灯,永远是我们学习的路标和丰碑!
汤姆叔叔的小屋第一章读后感28字
今天是219日大风呜呜的吹,窗外就像一个大冰窟,冰冻们的心.我因为天气而不想出去.于是便在家里看着《汤姆叔叔小屋》这本书.这本书是由托斯夫人写的,讲述了一群美国的黑人,在黑人奴隶制度下,惨遭侮辱、迫害,甚至成了白人赚钱的工具,戏弄的玩偶,不要命的干活.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叔叔,也遭遇了这个过程,开始他有一个很好的东家,但是后来他的东家为了还债被迫卖掉汤姆,最后汤姆被一位绅士买走.这位绅士对汤姆叔叔很好,甚至把他当成最得力的助手.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这位绅士死了,绅士死后,他的妻子把汤姆等一群人,放到黑奴交易市场,进行拍卖,最后汤姆叔叔被一个叫雷戈里的人买去.从那以后,他忍受着那似乎无穷无尽的责骂与鞭打,过着人狗不如的生活时,他们也束手无策,只能坐以待毙,有一次汤姆叔叔因为帮助一个奴隶而被主人毒打,此后,那个奴隶又开始出逃,于是那个凶狠雷戈里全都怪罪于汤姆,最后汤姆在他的鞭打下,死去了.即使这样,汤姆叔叔也从来没有恨过那个雷戈尔,而是更加用心的爱他,让每一个有罪的人得到灵魂的解脱.这时大风仍在呼呼地吹着,但此时我已觉得不在那么寒冷,因为汤姆叔叔那博大的心胸和没有仇恨的信念永远激励着我,永存在我的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