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麦田里的守望者》内容概要,要有具体情节和结局+读后感 谢谢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在图书馆里,我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
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
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
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摇头丸、K粉等毒品…… 天啊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
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
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更多《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
他出身在纽约一个富裕中产阶级的家庭。
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而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
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彷徨,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
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越短越好 明天课前5分钟要演讲的
这部小说如此大名鼎鼎,想写写读后感,也一时塞住了起来。
这些年来前前后后读过几遍,有时断断续续,不如少年时代的阅读那么专注。
可每一次读起来,不得不佩服塞林格对意识流的表达能力,每一个少年都能读懂里面的共鸣。
我想我自己是早熟叛逆得很的,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决定逃避现行的愚蠢教育体系,无奈父亲手段更为高明,耐心将我引导回归,最终没有闹腾还安安生生考了大学。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那时就是见不得这愚蠢的世界,尽管自己根本就没有见识过世界,自以为自己就是世界。
<麦>里面最最撞击世人内心的这段话: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
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好了。
关于《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
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
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
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
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
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
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
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
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
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
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
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
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
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
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
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
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
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
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
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
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
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
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
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
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
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
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仔细查阅美国的当代文学作品,有两部小说历经十几年的考验已被认为是“现代经典”一部是黑人作家拉尔夫—艾利森的《看不见的人》,另一部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而《麦田里的守护者》。
而《麦田里的守望者》对我们青少年更有教育意义,所以我就利用这个假期阅读了这一本仅有十几万字的小说。
作者塞林格,一九一九年生于美国纽约,父亲是做干酪和火腿生意的犹太人,家庭非常富裕,塞林格十五岁的时候,被父亲送到宾夕法尼亚一个军事学校里住读,据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关于寄宿学校的描写,很大部分事以那所学校为背景的。
一九四二年至一九四六年从军,经过一年多的反间谍训练后,在一九四四年付欧洲大陆做饭间谍工作.一九四六年复原回到纽约,专门从事写作。
书中主角霍尔顿,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他不愿同流合污,自然无法好好念书,因此她的不用功实质是对资产阶级现实教育制度的一种反抗,这样,霍尔顿这个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家庭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成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旅店,逛夜总会,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解除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事“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他尽管资本主义社会的世道,却只好苦问,彷徨,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
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整本书从表面上看,霍尔顿不求上进,抽烟,喝酒,乱谈恋爱————简直是个糟糕透顶的“坏孩子”如果光看这些外表上的不良倾向,当然无法理解想霍尔顿这样的人,作者以犀利的洞察力剖析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实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的描绘了霍尔顿的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的颓废,敏感,善良的一面。
在某种程度单反映了我们青春期变化时的特点。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块麦田里做游戏。
几千几万个小孩子,我是说——除了我,我哪,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它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
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 这段话道出了霍尔顿的向往,他所向往的事东方哲学,揭露了资本主义精神文明的实质,人活这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要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
这本小说一出版,就受到美国青少年的热烈欢迎,因为道出了他们的心声。
一时间,美国大,中学里到处都模仿小说主人公霍尔顿——他们在大冬天身穿风衣,倒戴美国红色鸭舌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
而我读完此书却使我们对丑恶的现实了警惕,并促使我去选择了一条自爱的道路。
求《小约翰》,《野性的呼唤》《麦田里的守望者》《动物庄园》的读后感,一篇文章至少要三片读后感哦~~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在图书馆里,我无意中发现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
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
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
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酒吧、卡拉OK、棋牌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摇头丸、K粉等毒品…… 天啊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
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
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 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
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
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
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
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
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
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
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
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
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
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
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
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
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
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
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
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