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与法"的读后感 300字
昨天这个栏目的节目展现的是一起在河北保定发生的未成年人抢劫犯罪案件。
涉及案件的四个人都是未成年人,其作案情节十分恶劣,手段十分残忍,让人触目惊心。
有关公安在侦办此案时,起初没有想到的是,作案嫌疑者竟都是未成年人。
这就不能不使人深思,这些走向犯罪深渊的未成年人所曾受到的是什么样的教育
他们喜欢什么
崇拜什么
学习什么
如何一步步滑向犯罪的道路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我始终认为对儿童、少年、青少年、青年这几个年龄阶段的教育好坏,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最关键的,对每个阶段都不能忽视。
好的教育来自于素质好的家庭父母、好的社会关系、重思想道德品质的好学校、不断被净化的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
现在不少青少年喜欢看纹身的黑帮老大、武艺高强的打斗高手、吃喝玩乐享受刺激的高手等之类的影视作品;现在一些青年人的思想都变了,尽想往能“享受”的地方呆,怕吃苦,不愿去环境差的地方;本来干各行各业的工作没有贵贱之分,现在哪有青年人喜欢种地当农民的事,农学院毕业的学生能有几个真正想当农民的
在“婚恋节目”的舞台上有那么多需要选择交友的女性,但能又有谁想愿意与农民身份干农活的年轻农民谈对象
别说农民了,现在喜欢当工人的也越来越少了。
你看看现在的所有城市里从事清洁卫生包括打扫马路、楼道、厕所、转运垃圾的人几乎都是些中老年农村人,哪有现代年轻男女的身影
收废品的和搞废品垃圾分类的虽是能挣到钱的生意,许多年轻男女是不愿干的:一是嫌脏;二是感觉没面子。
干这类工作的也常常是上了岁数的农村人。
如果干这类工种的年轻人想上婚恋节目找个合适的人选也不知难不难
相反的是,当今一些年纪轻轻的人却喜欢从事酒吧、网吧、舞厅、迪厅、洗浴、桑拿、按摩、陪客、代驾等方面的工作。
其中不少青年人爱与有钱的人交往,愿意在高档消费的地方工作,喜欢有“美女”的环境。
不少青年人从小就是独生子,一直受到家庭的娇生惯养宠爱,培养了任性倔强脾气大的性格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坐享其成的毛病,养成了贪图享受,好逸恶劳,好吃赖做、自私自利的坏习惯。
还有的变得越来越虚荣,让人越来越讨厌
社会与法观后感 600字
“社会与法”频道是中央电视台开办的社会法治类专业频道, “公民、公正、公益”是“社会与法”频道的核心理念。
作为“社会与法”频道的主要新闻栏目,《中国法治报道》今年的两会报道以“和-谐社会话两会”为主题,以此契合我国推进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趋势和“社会与法”频道关注法治中国、共享和-谐社会的专业品质。
本次报道的形态将由“动态报道”、“两会访谈”、“平安2005”三部分组成。
其中“动态报道”由两会动态、人物特写、法眼解读、提案议案档案、两会内外等部分构成。
“两会访谈”主要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或邀请契合频道专业品质的人物,或选择契合频道定位的话题,走进演播室接受主持人专访。
“平安2005”依托“社会与法”频道刚刚完成的大型系列报道“平安2005”,记录全国各地政法部门的平安举措,展望各地“和-谐省区”建设。
近期都在看中央12台的社会与法频道,越看发觉越喜欢,就如孩子喜欢中央14台的少儿频道一样,有空就锁定观看。
今晚印象比较深刻的,道德观念生活篇栏目,名字有些忘了,应该是13年前的什么来着,讲诉的是结婚礼堂里,新郎宋山答应给新娘白雪一个前所未有的,永生难忘的婚礼,新郎新娘正在结婚进行中,突然门出一女人带着一对双胞胎孩子不顾外人阻拦冲进来,并对新郎说:你不能结婚,你答应过不抛弃我和孩子的,并让孩子叫阿爸不要抛弃他们,二孩子真的就叫了,阿爸,你不要抛弃我们呀。
新娘愣住了,还以为是新郎安排的一个恶作剧,很意外并笑着对新郎说,你这也太过了吧。
突然看到新郎僵硬的神情,吓到了,赶紧问怎么一回事。
新郎对着冲进来的女人说,嫂子,你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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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13年前,在宋山拿到全校第一名的成绩单回到家给父亲看时,父亲活了大辈子,露出来从未有过的笑容,父亲说道,这日子呀,是活的越来越有盼头了,正是这时,嫂子李晓兰也刚从县城里检查出来,怀了哥哥宋川的双胞胎孩子,已经三个月了,全家人高兴地赶紧通知了在矿山里工作的哥哥宋川,当晚,宋山正在屋里睡的更香,突然听到门口清微却急促的敲门声,紧接着听到父亲惨痛地哭声,宋山赶紧起来看个究竟,原来哥哥宋川在矿山工作中出了意外死了,这天打雷劈般的消息更是另嫂子哭昏过好几回。
没想到第二天,李晓兰的母亲来了,说要带李晓兰回家,这老人家何其不明白意思呀,是极力阻拦呀,说亲家呀,看在平时相处的份上,给宋川留点血脉吧,李晓兰的母亲见把话挑明,说亲家,竟然你把话说出来了,咱们就说清楚,这孩子肯定是不能要的,如果孩子留下来了,我们家晓兰以后还怎么找人呀。
宋山这时扑通一下脆在晓兰母亲面前说,孩子生出来我会抚养的。
李晓兰的母亲也发话了,孩子你抚养,你能保证我家晓兰也能照顾一辈子吗。
这时老人家发话了,说能,能保证,于是望着宋山,宋山后退了几步吓一跳直叫爸爸,这可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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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扑通一下脆在宋山面前说,儿呀,父亲对不住你呀,如果你不帮你哥哥,我也不活了,让我跟着你哥哥一块走了吧。
宋山见父亲这份上了,还能说什么,就答应了,麻木地去办了结婚证,娶了嫂子。
宋山高考后,正当他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第二天,宋山的父亲去世了,李晓兰的家人怎么也不同意宋山去读大学,宋山无奈写了份保证书,保证一辈子不抛弃妻子,宋山这村里长大的孩子,思想观念也很传统,虽然和妻子没有爱,也从没发生过夫妻生活,但他脑海里,依然默认了晓就是妻子,大学四年里,也从不忘记。
直到毕业出来宋山去了深圳,遇见了公司里的白雪,白雪是一个知书达理的现代姑娘,家境条件也很优越,她早就对宋山的稳重与深沉有了仰慕之情。
而宋山打内心底里也喜欢白雪,但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一个有妻子的男人,这份感情他不敢去接受。
白雪终于有一天憋不住了,就问宋山,我从你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你明明喜欢我,为什么总对我若聚若离呢?宋山只能说,我家里在农村,父亲又双亡,怕配不上你,白雪听了是又气又恨又爱。
从这以后,宋山与白雪的关系就更进了一步,但宋山内心在煎熬,对这份爱还是有所保留,好几次都想向白雪说明真-相,但一直没勇气。
社会与法观后感
这两天发生的真实案例。
有一妻,叫吴,妻子叫沈露。
有一天,丈夫开着帕萨特去洗车,可是附近的洗车厂关闭了,平常洗车的地方也关闭了。
终于,找到了一个洗车厂,在这里,认识了一位女朋友。
这位女朋友叫杨雅茹,很漂亮,是从乡村到城里打工的农村妹。
不久,吴思明就喜欢上了杨雅茹,疏远了沈露律师,常常把家当成旅馆,随时可住,也从不给沈露说一句话。
渐渐地,沈露向吴思明提出了离婚。
这时杨雅茹家,吴思明对杨雅茹说:“明天我要去上海谈事。
”“上海
我还没去过呢,你能带我去吗
”杨雅茹说。
“我要去工作,很早就起床了,很晚睡觉,没有时间陪你,你可以去商店买东西。
”“好,零花钱一口价:一万元
”杨雅茹外表漂亮,其实贪钱。
“可以......”吴思明极不情愿拿出这么多钱。
(次日)杨雅茹去商店买东西,突然发现吴思明和妻子沈露在买东西。
杨雅茹这才知道,原来吴思明有媳妇了,还骗了她
杨雅茹次日和吴思明吵架,吴思明就和沈露一起生活了。
沈露既漂亮又懂事,还是个律师。
其实,沈露早已经解除了离婚协议。
有一天,杨雅茹对吴思明说:“我要生孩子了,你给我十万元。
”吴思明说:“开玩笑吧你,不可能的。
”“你信不信,我会自杀?”杨雅茹爬上大桥栏杆。
“随便你。
”突然,杨雅茹失去了平衡,还真的掉下水了。
吴思明立即下水救人,路人见了,立即拨打120。
(医院里)医生向吴思明爸妈和沈露说:“吴思明的肺部积水过多,死了。
”吴思明爸妈又哭又叹气。
吴思明爸妈来到杨雅茹病房里,听到杨雅茹在叫:“吴思明这个坏东西,连自己的儿子都不知道爱,疯了
”吴思明爸妈对杨雅茹说:“你把我们把孩子生下来吧,小杨。
”“凭什么
”“这样,我给你吴思明的所有遗产。
”“这还差不多。
”终于,吴思明爸妈把杨雅茹打动了,杨雅茹暂时成了儿媳妇。
杨雅茹打麻将时,不仅要吴思明妈1000元,还要把丈夫的帕萨特来赌了一把。
结果,全输光了。
“再拿1000元来。
”杨雅茹又输光了。
“再拿1000元。
”杨雅茹还是输光了。
“不信了,拿5000元来
”又输光了。
“不打了。
”杨雅茹亏了8000元加一辆帕萨特。
有天晚上,杨雅茹说:“我睡觉了,给我关灯。
”吴思明妈关了灯。
第二天早上,吴思明爸发现杨雅茹不见了。
衣柜空了,首饰台空的,都是空的。
还把50万遗产拿走了,孩子也打掉了。
吴思明的妈向沈露告状,沈露报案请公安局追踪杨雅茹,最终,杨雅茹被抓。
杨雅茹被判为诈骗罪,拘留十年。
我最可气的是杨雅茹,什么人啊
吴思明的爸妈一天才挣多少钱都搞不清楚啊
观看社会与法的观后感
我只可以给你提示,具体靠自己。
你可以写观看节目的感受,宪法教育了你什么,还有那些选手的音容相貌,他们怎么比赛的。
然后结尾你可以写自己的感受啥的,具体框架你自己分析,然后靠想象写,自己体会,要自主,不要依赖别人
社会与法观后感不少于300字
社会与法观后感“社会与法”频道是中央电视台开办的社会法治类专业频道, “公民、公正、公益”是“社会与法”频道的核心理念。
作为“社会与法”频道的主要新闻栏目,《中国法治报道》今年的两会报道以“和-谐社会话两会”为主题,以此契合我国推进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趋势和“社会与法”频道关注法治中国、共享和-谐社会的专业品质。
本次报道的形态将由“动态报道”、“两会访谈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平安2005”三部分组成。
其中“动态报道”由两会动态、人物特写、法眼解读、提案议案档案、两会内外等部分构成。
“两会访谈”主要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或邀请契合频道专业品质的人物,或选择契合频道定位的话题,走进演播室接受主持人专访。
“平安2005”依托“社会与法”频道刚刚完成的大型系列报道“平安2005”,记录全国各地政法部门的平安举措,展望各地“和-谐省区”建设。
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的第四章读后感
《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读书笔记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法治的根本之义在于权力的制约和权利的保障。
《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把法治放在市民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去考察,指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构成了法治的基础和界限,并以此对中国法治的建设进行了系统的理论设计和解说。
法治文化是指从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的环境中生长出来的,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而相对稳定地积淀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即一个国家地区、民族、社会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内容。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
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在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审时度世、科学论证而提出的重大时代命题。
这一命题具有深刻的内涵,可以集中表述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法治社会是和谐社会的第一内涵,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
一般讲,法治所体现的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状态至少应包括这样一些内容:一是这个国家要具备完善而良好的法;二是这种法要得以普遍而自觉的遵守;三是已建立健全完备的使这种法得以正确适用与遵守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而且这种权力体系是以权力的互相制约、监督为前提条件的。
法治就是在法及其司法体制健全的情况下,在完全地服从于和体现了社会的整体利益与群体意志的前提条件下,能最大限度而充分地发挥个人的意志与行为的自由的一种社会状态。
在明确了法制与法治的基本含义之后,就会看出二者有许多区别。
诸如法制所讲的法主要指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而法治所讲的法除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之外,还包括动态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守法等活动;法制所讲的法律制度既可以是好的、民主的法律制度,也可以是不好的、专制的法律制度,而法治所讲的法律制度单指良好的、民主的、能使法得以正确适用和普通遵守的法律制度;法制社会中的法与民主的关系既可以是与民众的意志相统一、体现了民众意志的法,也可以是与民众相对立、是统治者统治民众的工具的法,而在法治社会中法完全体现的是主权在民、政治民主;法制社会中法对权力的规范和约束既可以是所有的人和一切国家机关,也可能是在法的约束和规范之外仍然存在着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独裁者或权力机关,也就是说法制并不必然地排拆人治。
而法治社会中法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却是完全的、绝对的,包括一切的权力机关和所有的个人,法治必然地排拆人治,法在法治社会中至高无上,除此之外不存在绝对的个人或权力机关的至上权威,而且所有的国家权力都予合理配置和划分,并相互制约。
在经过上述简单分析之后,就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单纯的法制。
法制可以存在于奴隶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任何的社会形态之中,而法治只能存在于民主政治的社会形态中。
因此,我国现在所提倡和努力建立健全的是现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和法治国家。
法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从她的理论基础之中可以得到一些说明。
法治与人治截然对立,她强调社会中单个的所有的人的自由、独立与平等,反对迷信和个人崇拜。
法治坚决反对社会中存在着无与伦比的智慧超群、道德高尚的圣人贤哲,强调群体的智慧和道德高于个人。
既强调和尊重个体的自由、独立与价值,又以群体的意志对个体的行为加以有效限制为基础。
显然,她远远优越于以个人专制独裁为根本特征的人治。
法治的基本原则以良好的法的制定与遵守以及确保法的适用与遵守的完善的国家权力机关体系的存在为主要内容。
要实现这一原则,达到法治的目标,尚需付出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
然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我国的建立健全,却已是必然趋势。
传播与社会影响这本书的读后感
德国现代社会学大师斐迪南·滕尼斯的名著《共同体与社会》不仅是学术史上的经典之作,而且对变革中我国的思想界应能有广泛的启迪。
当然,启迪并不是照搬,而是一种用以创造的资源。
在滕尼斯时代,事实上也是在滕尼斯身前身后的整个市民社会时代,人们普遍有一种得自经验与理性的认识,即过去的时代人是以群的状态整体地存在的,而个人——不是肉体意义上的“一个人”,而是每个人的自由个性、独立人格与个人权利——只是近代化以后公民社会的产物。
马克思的名言“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就越显得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是如此,卢梭的名言“臣民关心整体和谐,公民关心个人自由”是如此,而自由主义者把个人本位视为现代社会基本特征的言论更是不胜枚举。
但历史上那种束缚“个人”的“整体”是怎样一种状态
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这种“整体”又有何区别
而所谓现代社会的个人本位当然也不意味着“一盘散沙”(那恰恰是传统时代的特征),比起“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古代,如今社会的人际关系人际交往与社会整合的程度是无庸置疑的,那么这种“个人的整合”又与传统的整体有何本质区别
应当说,这是一切社会学理论尤其是社会变迁理论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
马克思讲的古代个人“从属于整体”是个很宽泛的概念:“首先是家庭,然后是扩大的家庭——氏族以及氏族发展而来的国家”。
我们知道,在摩尔根以前马克思尚无原始氏族公社概念,那时人们普遍认为先有家庭后有氏族,把家庭看作氏族解体后产物的“家庭私有制与国家起源”论只是马克思暮年、主要是恩格斯时代的想法。
而此前马克思一直把家庭、氏族与古代国家(由于西方已近代化,他把这种国家称为“东方”的或“亚细亚的”国家)都视为古代“共同体”。
这些“自然形成的(按:显然指氏族之类)或政治性的(显然指”国家)“共同体都是扼杀个性 的”,个人那时只是“狭隘人群的附属物”,是“共同体的财产”——犹如奴隶是主人的财产一样。
由此便产生了所谓“古代东方普遍奴隶制”及“亚细亚专制国家”的概念。
这些概念后来成为喜欢打“语录”仗的“马克思主义”者们的百年困惑,因为人们认定“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在“原始共产主义的平等的氏族公社”解体之后,自然就无法理解那种一方面没有“私有制”而只有“公社”,一方面却存在着专制王权、剥削与“普遍奴隶制”的“亚细亚国家”了。
这姑且不论,至少我们看到在马克思那里古代家庭、氏族和更大的人群、包括所谓“亚细亚国家”在内都属于“自然形成的或政治性的”“共同体”。
而这在当时并不为多数欧洲学人接受。
因为在罗马以后的传统欧洲,“国家”(以及与“国家”相对的“社会”)长期不发达,人们主要生活在“自然形成的”(而非“政治性的”)较小群体中,诸如家庭、氏族、村社、教区、行会、采邑、自治市镇等等。
“民族国家”只是个人本位的公民社会解构了上述这类小群体之后在近代化过程中的产物,同一过程也产生了与“国家”对立的“社会”(实际是特指以个人为本位的公民社会)本身。
在这一背景下,“国家——社会”二元分析理论与把国家与“社会”都视为近代事物而与传统小群体(“共同体”)对立的二元分析理论便成为解释的利器。
滕尼斯的社会学理论即为后一种二元分析的代表。
在滕尼斯的体系中,“共同体”是自然形成的、整体本位的,而“社会”是非自然的即有目的人的联合,是个人本位的。
“共同体”是小范围的,而“社会”的整合范围要大得多。
“共同体”是古老的、传统的,而“社会”则是新兴的、现代的。
显然,滕尼斯不同于马克思,后者把传统的巨大群体“亚细亚”国家与社会都算作共同体,而滕尼斯的共同体则是小群体。
滕尼斯也不同于哈耶克这类持理性批判立场的自由主义者,后者认为公民社会(即滕尼斯所讲的“社会”)是自然形成的,而生活在理性主义时代的滕尼斯则强调“社会”是人为的理性建构物。
但有一 点是三人共同的,即他们都倾向于个人本位的社会。
从我们的角度可以把滕尼斯的观点概括为“小共同体”理论。
在西方社会学与人类学领域这种看法很流行。
英语学术界把“共同体”译为Commune(公社、村社)或Community(社区),而波兰社会学界则用okolica(“周围环境”、社区)来称之。
他们都以传统乡村为例,认为这种群体秩序很大程度上是靠“闲言碎语”来维持的,社区主要通过议论成员来调节其成员的行为。
如美国经验社会学奠基人W.I.托马斯曾引述波兰农民的话说:“关于一个人的议论能传到哪里,okolica的范围就到达哪里;多远的地方谈论这个人,他的okolica就有多远。
”不少学者都认为, 传统乡村是“这样一些共同体:它们通过口头传播来传递其文化内容”。
由于这种传播不依赖于文字、书籍等中介,因而“这种传播模式总要涉及直接的人际接触”。
这样,农村社区便应当是一个大家能互相见面并且互相认识的群体。
而传统时代对个人的压抑,则主要在这一层次发生。
显然,这种理论并未考虑这样一种状况:在远比宗族、村落更大的范围内存在着整体主义的统制力量,它在远超出口传文化与直接人际交往的时空内对个人、对人的个性、独立人格与个人权利实行压抑,甚至“小共同体”的个性与权利亦在它的压抑之下、以致于在某种情况下“小共同体”几乎无法存在。
然而这又并不意味着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的产生。
恰恰相反,它会使滕尼斯意义上的“社会”更加无法产生
其实,前述马克思讲的那种“亚细亚国家”就是有这样的性质:它与滕尼斯的“共同体”一样压抑个性,一样具有非近代的或传统的、早期的性质,但却比滕尼斯的“共同体”大得多,且具有人为的目的性或“非自然”性。
它与滕尼 斯的“社会”一样具有非自然的建构性,而且对自然形成的共同体造成破坏,但却绝无“社会”的个人主义基础,也绝不可能形成“国家——社会”二元结构中的一元即所谓公民的公共生活空间。
事实上,“编户齐民”的古代中国就具有这种结构。
秦时的法家政治便强调以人为的“闾里什伍”来取代自然的血缘族群,甚至用强制分异、不许“族居”和鼓励“告亲”来瓦解小共同体,以建立专制皇权对臣民个人的人身控制。
这样的结构既非滕尼斯的“共同体”,亦非他讲的“社会”,而且勿宁说正是它使得“共同体”与“社会”都难以成长,以至于到了市场经济、市民社会与近代化过程启动的时候,出现的不是一个“社会”取代“共同体”的过程,而是“共同体”与“社会”同时突破强控制下的一元化体制的过程。
——我国近代以来越是沿海发达农村,宗族组织越发达的状况就是例子。
我把这种并非“自然形成”的小“共同体”但却比它更压抑个性的力量称为“大共同体”。
它不是西方社会近代化时面临的问题,因而也不是滕尼斯等人论域中的问题。
然而简单化的“拿来主义”却会造成两种偏向:或者无视传统中国的“编户齐民”性质而大谈小“共同体”,把传统中国说成一个宗族自治或村落自治的时代,把“民族国家”只是近代化现象的欧洲历史强套于中国。
或者无视中国传统国家的非公民性质而大谈中国的传统“社会”,把“(公民)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二元分析模式用于剪裁中国历史。
传统中国是一个专制国家对编户齐民实行强控制的“大共同体本位”结构,这种结构既不能纳入滕尼斯的“共同体——社会”两分法、也不能纳入近代化以后的“国家——社会”两分法,但滕尼斯在论述由“共同体”向“社会”发展时体现的“独立的(普遍的)个人主义和由此确立的社会主义”取向,仍然是极富启示性的。
的确,无论是小共同体本位的传统欧洲还是大共同体本位的中国,在现代化历程中都要经历“个人”的觉醒与“社会”的成长。
不同者无非在于:不仅“个人”而且连小“共同体”也受到极权压力的中国,在这一过程的前期可能会面临一个“个人”觉醒与“小共同体”觉醒同时发生的局面,正如西欧“个人”觉醒是与“民族国家”的觉醒同时发生的一样。
但西方既然并未因此而走向“国家本位”,中国又凭什么会沉溺于所谓“亚洲价值”的“小共同体本位”中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