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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当的日子读后感700字

时间:2013-10-19 18:34

读后感700字

读《西游记》有感 今天我读了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部名著是由古代一位名叫吴承恩的人写的。

我们先来介绍一下他吧。

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山阳(今江苏淮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中了举人,嘉靖四十五年(1566)任浙江长兴县丞,晚年又被任为荆王府记善。

神佛妖魔故事在我国有创作系统和丰富的艺术经验的积累,也受外来的主要是印度佛教文学的影响。

除了神仙和鬼魂是古代原始宗教的产物以外,神仙和妖怪是秦汉以来方士、道士然后是艺术家、民间艺人和文人的虚构。

《西游记》的艺术虚构正是建立在传统艺术经验和这种社会的宗教性观念和风习的基础之上的,但也融入了作者自己的喜怒好恶。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神仙都是正义的化身,但在《西游记》中,吴承恩却将神与魔一视同仁,玉皇大帝、太上老君、西方佛祖释迦如来,都是被捉弄的对象,不少妖魔倒是可亲可爱、有人情味,是引人寄以同情的形象,猴精孙悟空便是最突出的一个。

它是个玉帝口中的妖猴,不被天庭认可,但它率真可爱,不受天规约束,为了追求自由平等,它不惜大闹天宫,敢和天斗,敢和神争,它是我最喜爱的英雄。

在《西游记》中,吴承恩还塑造了许多滑稽人物,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猪八戒,这是个取经路上最不诚心的人,动不动就要分行李回高老庄,还贪吃贪睡,偷奸耍滑,一路上闹了不少笑话,是孙悟空口中的呆子、夯货,但这个人物被吴承恩写得生动活泼,不但不惹人厌,反倒惹人喜爱。

在这本书中我最不喜爱的人物是唐僧,这是个迂腐无用的人,不辨善恶,不分忠奸,孙悟空为了保护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而他却常受人挑拨,不去详察,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还要把孙悟空赶回花果山,恨死他了。

不过他身上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惧艰险,勇往直前 。

参考资料: 读《红楼梦》有感之——宝钗 初读《红楼梦》,那时还小,被一群复杂的人物关系搞得晕头转向,始终提不起多大的兴致。

后来,才被曹公精到的文笔和新奇的构思所感染。

在所有的人物中,我还是衷情与黛玉——红楼梦第一女主角。

如果说宝钗是敦厚温婉的牡丹,无疑黛玉便是那风流灵巧的芙蓉,黛玉的魅力更是她那尽情绽放生命的美。

她不似宝钗,醉心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世界,拼命的压抑自己,“人谓娤愚,自云守拙”。

不错,宝钗赢了世界,但也输了自己。

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赞宝钗,她性格温和,待人宽厚,不会像黛玉毫无防备的说些俏皮话打趣人。

一回诗社螃蟹宴,让湘云死心塌地的喜爱这个宝姐姐;金钏儿死后的那一番宽心话和几身新衣裳,在王夫人跟前做足了人情;哥哥运回来的土特产也是人情分子,连赵姨娘都一口一个“宝姑娘好”逢人便说。

贾府上下被她笼络了个遍,更不必提宝玉。

一有空儿便会仕途经济的劝导他;贾妃赐的红麝串,宝玉瞧都没瞧一眼,她早已“羞笼”;宝玉午睡的空儿,便坐在“侍妾”的位置上摇扇绣鸳鸯,谁曾想宝玉睡梦中一语惊人,凉了她的心。

话不投机半句多,她偏不知自己“贤妻良母”的作为,宝玉已对她有些许厌烦,男一号她终究笼络不到。

还有一人更不为宝钗所笼络,那就是精明沉着的贾母。

时间已经慢慢将她的聪明沉淀成智慧。

刘姥姥二进大观园,贾母领众人逛园子,来到衡芜苑,“雪洞一般”,宝钗定会暗自得意:但我多简谱,一色器物全无。

不过这也太过了一点,贾母不高兴了。

贾母素来很有品位,极具诗意。

知道“软烟罗”,听戏要隔着水声,凸碧堂赏月只需吹笛的远远吹来,更不必提她自己的房子装饰考究了。

见了这雪洞,心中会想:你一年轻姑娘就这样一素到底,我老太太年纪一大把合着该住马棚了

相比之下,潇湘馆的清幽雅致更让她倾心。

月洞窗上笼着薄纱,上面挂着回念诗的鹦鹉,窗外千杆翠竹曳曳,屋内还有大雁居住,书香,木香,云雾缭绕,好一派诗意生活

连贾政元妃也赞,所有的居所唯潇湘馆最佳

有一个场景令我难忘。

宝玉在怡红院养棒伤,围了一屋子的人。

宝玉有心,引着贾母夸黛玉,贾母却夸起了宝钗

这贾母着实聪明,她这样说:我们家四个女孩,都比不上宝丫头。

无疑这是指“元迎探惜”四姐妹。

元春可是贤德妃,你宝钗进京就是为了待选宫女,到现在每个影儿,谁不知是落选了

撇开不谈但是社会的黑暗,到底你比不上元春,夸得人心里脸上都过不去。

啧啧,凤姐也自叹弗如啊

纵观全书,宝钗的一生,落得个“贤德”美名。

他有人缘儿,性情好,看似比黛玉快活,其实不然。

黛玉一生虽短,却如一枝怒放的芙蓉,尽情享受了生命,享受了爱情。

她的陨落,不应该是高鹗所写的“焚稿断痴情”,应如刘心武所写的,沉湖而归,这比葬花埋冢更富有诗意。

宝钗的一生苦极累极,无论如何却也抓不住宝玉的爱情。

宝黛二人,有前世的灌溉恩,今生的还泪情,他们是天上的仙姝神明,相比宝钗却是凡夫俗子,她赢了婚姻,却也输了爱情。

其可悲亦为群芳之首

“黛”为古代女子纹眉之物,此为眉饰,风流别致;而“钗”为古代女子别发之品,彼为头饰,雍容华贵。

然而在判词中“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命运着实太不眷顾宝钗

为何不写“金钗雪里埋”,偏用一“簪”字

翻开字典便知,二者同为头饰,而钗为两股,簪只有一条,预示着宝钗自始至终也只孤独一人,而那两湾罥烟眉,却也始终是一双

《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的正义,他的诚实,他的厚道,使他阴阳差错的认识到了很多人,有从朋友到夫妻的虎妞,有骗钱的警官,还有乐于助人的······ 在老舍的笔下,出现了很多北京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

如小商人,小职员,巡警······ 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

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着。

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

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

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

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坠落。

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现在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

作为青少年,有书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

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

至少,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

名著读后感 700字

汤姆·索亚历险记:作者:(美)马克·吐温。

类型:儿童。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虽说是儿童文学吧,但是就算是成年人也会喜欢的。

汤姆生活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父母双亡受姨妈照料。

他不喜欢上学,脑子里都是鬼点子,经常干出一些让人人忍俊不禁的事情。

比如他靠小聪明获奖,可是却背不出《圣经》里面的常识等等(哈哈)。

另外汤姆还喜欢班上一个新来的小女孩贝姬,两个人还像模像样地举行了订婚仪式……后来有一次他和自己的铁哥们儿哈克贝利(以后会说到他),半夜无意中目睹了一起谋杀案。

他们害怕把真凶说出来会遭到报复,于是保持沉默。

可是另一个无辜的人却被认为是杀人犯。

良心的谴责和不安让汤姆越来越压抑,而且贝姬也不搭理他了。

于是他和两个伙伴哈克以及乔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弄得家长都以为他们淹死了,不胜悲叹……可是没过几天,他们觉得岛上的生活很无聊,于是汤姆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就是他们去参加自己的葬礼(好点子)。

回来之后,他们都成了英雄,汤姆和贝姬也重归于好了,省得两个人再遭受相思之苦(咳咳)。

眼看无辜的人就要被处死,汤姆最终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指认了真凶。

不过杀人凶手逃走了,汤姆和哈克还是担惊受怕怕遭到报复。

两个男孩觉得无聊,于是就去一处“鬼屋”找寻宝藏,宝藏没找到,居然发现了杀人凶手(此处很惊险),差一点儿就被发现了,但是他们也得到了宝藏的消息……接下来就是跟踪,盯梢。

杀人凶手有一大笔钱藏在某处,但是一连好多天他们得不到任何消息,就剩下哈克一个人在追踪了,汤姆去和贝姬野营去了(感觉像是约会)。

话分两头,哈克看到杀人凶手打算报复一户人家,于是不顾危险前去报信,总算救了那位太太。

而汤姆和贝姬却在一处岩洞中迷路了,找不到出口,没有食物,简直快被饿死了,这还不算,岩洞中还有那个杀人凶手……小镇中又是一片残云惨淡,大人们已经放弃了搜救,认为汤姆和贝姬已经不在了。

但是在困在了岩洞中三天之后,汤姆还是找到了出口,于是举镇欢腾。

而因为怕别人再在岩洞中迷路,大人们封住了洞口,汤姆得知此事已经是两周之后,杀人凶手便被活活饿死在了岩洞之中,非常凄惨,不过总算,汤姆和哈克不用再担惊受怕了。

等大家都恢复了,汤姆和哈克找到了杀人凶手留下来的宝藏,那是一大笔钱啊,这下两个孩子再也不会被人们瞧不起了,走到哪里都惹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同时也引领了小镇上大人们的寻宝热情(写得太深刻了,呵呵)。

寡妇道格拉斯太太为了报答哈克,打算收养哈克,但是哈克过不惯上等人的生活,想和汤姆去当海盗,汤姆劝他还是在坚持一个月吧……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虽然是儿童文学,但是即便是成年人读起来相信也不会乏味的,其中比如汤姆的姨妈迷信各种保健品,学校枯燥乏味,小镇居民害怕杀人凶手等等,让人读起来感觉不像是十九世纪的美国,感觉就像是我们身边的感受一样,完全没有距离感。

可见,好的文学作品果然是可以超越国界和时间的。

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就是里面男孩子们的感受——宁愿当一年海盗,也不愿当一辈子美国总统

《在人间》1000字读后感

第一篇《黄鼠狼” 与卡里内奇》小说译文万一千字。

情简单。

“我以猎人的身份访问德林县,在旷野里结识了小地主鲍卢台金”。

他邀请“我”到他那里过夜,因为路远,“我们”先步行到了“黄鼠狼”霍尔的家,但霍尔进城去了。

于是由他十五岁的小儿子瓦夏驾车送“我们”回鲍卢台金家过夜。

第二天,鲍卢台金被迫进城跟邻居皮丘可夫打官司去了。

于是“我”一个人出外打猎,傍晚前“我”返回途中,有意顺便来到霍尔的家。

“我”在霍尔的柴草房里住了三天,与他多次长谈,了解了许多情况,学到了许多东西,恰好有一次卡里内奇也来看朋友霍尔。

第四天傍晚,鲍卢台金派卡里内奇来接“我”,于是“我”跟霍尔依依告别。

“次日,我离开了鲍卢台金先生好客的家”。

故事就这样结束。

像标题指明的那样,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是这两个农奴----黄鼠狼“霍尔”与卡里内奇,尤其是“黄鼠狼”霍尔。

作家对“黄鼠狼”霍尔浓墨重彩,对卡里内奇则轻描淡写。

无疑“我”也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不仅记录了“我”跟他们两人、特别是霍尔的长篇对话,而且写出了“我”对霍尔的观察、感受与理解。

“我”本人的思想观点、文化素养、性格特征、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以至身份经历,也都全盘托出了。

“我”也是地主,而且不是小地主,是奥廖尔人,确切说,出生并居住在奥廖尔省的首府奥廖尔市(不是波尔霍夫县),“我”是个有高文化、出过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农民,同情妇女;“我”平易近人,没有架子,虚心向农民学习,四天的工夫,就跟“黄鼠狼”霍尔这样的农民交了朋友。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简单的情节如下:“我”带着雇佣的猎人叶尔摩莱,傍晚日落前在树林里“守猎”。

为了第二天黎明日出前“守猎”,他们想在附近一个磨房里过夜。

磨房主怕引起火灾,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但最后还是安排他们住在距离磨房一百步远的一个四面敞开的小棚里。

后来,磨房主叫他妻子阿丽娜出来招待这两位不速之客。

原来阿丽娜是一个地主太太的贴身丫头,由于要求与地主老爷的贴身男仆结婚而被撵到乡下。

是她现在的丈夫花钱为她赎的身。

看来叶尔摩莱与她有旧情。

这两个主人公的身世完全是通过“我”、即作家的述说介绍出来。

有些情况则是通过“我”与他(她)两人的对话获得。

这都是“我”的第二手材料。

但“我”侃侃道来,故事娓娓动听,语言朴实精练,人物栩栩如生,充分展现了作家高超的语言技巧与写作才能。

第三篇《从草莓泉水到伯爵管家》译文约一万字。

标题或直译《草莓泉水》,但该泉水不是小说的主题,也不是主要的描写对象,而只是一个“引子”,引出两个被“解放了”、即赎身后的“自由”农民----他们才是小说的主人公。

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初秋八月、天朗气清、阳光灿烂的一个炎热的日子,“我”带着猎犬来到伊斯塔河畔打猎。

泉水从河岸的一条裂缝里喷出,经过峡谷,流入伊斯塔,形成一个泛起涟漪的河湾。

由于炎热难熬,所以来到这个附近闻名的“草莓甘泉”,痛饮了清凉的泉水,自然也就见到了“我”早就认识的那两个农民。

一个叫斯交布什卡,是一个祖宗四代就不知道有姓、来历不明、无家可归、流落在外、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既不能认为是人,也不能认为是家仆”的“二溜子”,他现在“寄住”在给主人管菜园的米托洛方的菜园,不知他到底靠什么活着的;另一个叫米哈伊洛?萨魏里甫?“涂蛮”(名?父名?姓),但“涂蛮”这个姓,像第一篇小说里的“黄鼠狼”霍尔一样,也来源于绰号;其字面意义是“雾”,似有“糊涂”之义。

此人曾经是已故伯爵彼得?伊里奇家的管家,在伯爵生前就“已放归为自由人”,他现在七十左右,如今寄住在县城里一个得痨病的旅店老板那里。

这两个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人公。

但核心人物是这位老人。

从他口里,读者知道那个伯爵的故事。

伯爵生前风光了一阵子,但他因此倾家荡产,死于旅馆的客房里。

老人对自己的主人至今有好感,怀念多于埋怨。

看来他是一个相当聪明、颇有见解、比较良善的老人。

第四篇《县医奇缘》译文约八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成《县城的大夫》,该大夫就是小说的主人公。

除了第一段,全文都是这位“县医”的自述:他对“我”讲述他本人在给一个小地主家的姑娘治病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段终生难忘的恋爱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的情节很简单。

县城的医生应邀下乡,去离城四十多里远的“一个女地主、一个寡妇”家,为她的一个女儿治病。

在治病过程中,两人产生了感情。

姑娘很感激医生,医生为姑娘的美貌所吸引。

双方的文化修养相配,看来也起了不小作用。

但不幸的是,天公不作美,有情人未成眷属,由于农村医疗条件差,离城虽只有四十多里,但道路泥泞,进城买药,来回一次需要几天,姑娘一病不起,折腾几天几夜后一命呜呼。

临死前姑娘勇敢地向医生表白爱情,而医生似乎接受,但仍然保持一定距离。

爱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在医生心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和永久的记忆。

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译文约八千字。

唯一的主人公是小地主拉其洛夫。

其人其事,小说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这也是一个正在变穷的小地主。

他至多五十来岁,小说写:“论年龄,拉其洛甫可以做她(即奥丽佳)的父亲”;他年富力强,步履轻快,为人慷慨,待人和善,包括自己的仆人。

“拉其洛夫曾在陆军步兵团服役了十来年,还到过土耳其”。

他不仅当过兵,打过仗,参加过俄、土战争;而且负过伤,住过院,几乎送了命。

他见多识广,谈吐自由,但性情内向。

他结过婚,但三年后妻子因难产病故。

现在他和妻子的妹妹奥丽佳双方有意,最后他带着姑娘离家出走,抛下了他的母亲和家。

这事件在省里引起了轰动。

第六篇《富农奥夫谢尼科夫》本篇译文近两万字。

小说第一主人公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

但从他口里,读者知道一批地主贵族,大的和小的,好的坏的,老式的和新式的,开明的和吝啬的,俄国土生土长的,外国后来的,各种类型都有,其中包括“我”的外公和外婆。

此外,小说还写到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的亲侄子米加。

可以说,如果把小说其他内容去掉,只留下富农奥夫谢尼科夫和亲侄子米加的有关部分,实在也是一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或散文。

标题就可以改成《奥夫谢尼科夫和他的亲侄子》。

叔侄二人都是小说从正面肯定的主要人物。

特别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第七篇《李郭甫村外芦苇荡遇险》全篇译文约六千字。

写的是“我”和猎人叶尔摩莱到距离李郭甫村十里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

中间,他们先遇到华而不实的猎人符拉基米尔,“他是地主家一个解除了奴隶身分的仆人”;然后又找到看管一个破木船的渔夫、绰号“干树枝”的老人舒乔克。

“蓬头垢面、破衣烂裳、光着双脚的舒乔克,一看就是辞退了的地主家仆,年纪六十岁左右。

”他先后为地主贵族老爷当过仆从、厨子、车夫,现在是渔夫。

“我们”四人就是坐着他那只破旧不堪的平底木板船在芦苇荡打猎的。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详细介绍过猎人叶尔摩莱:他是一个枪法高明的好猎手,他能巧妙地用同一个布袋(分成两半)装火药和子弹而不让二者搅混在一起,他能用最次的猎枪打中飞鸟。

本篇则更加突出他的勇敢和聪明,能干和良善。

在本篇,他可以说是“智、仁、勇”三者兼备的“英雄”

本篇可以看成《猎人叶尔摩莱续篇》。

其中还可以节录出一篇精彩的散文:《芦苇荡打猎遇险》第八篇《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译文近五万字,是《猎人日记》中最长的一篇。

但情节很简单。

“我”因为贪恋打猎晚归,回家途中迷了路,后来只好跟五个小孩儿在河湾大草地的篝火旁边过夜,“我”假装睡着了,听到了孩子们的谈话。

“我”如实地记录了他们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家神、美人鱼的迷信和神话,以及当地发生过的一些传说。

这篇小说在写作上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写景占了很大篇幅,对于日出和日落,朝霞和晚霞,有非常精彩的描写,充分展现了作家屠格涅夫这位语言大师高超的写作才能。

小说对与五个小孩儿的介绍和描写,语言非常朴实自然。

故事真实可信,生动感人。

特别是勇敢、聪明、正直、善良、可爱、可惜的巴夫鲁沙

《猎人日记》把篇幅最长的篇章献给《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由此也可见作者对儿童的这份爱心

第九篇《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本篇的译文近两万字,故事情节也很简单。

“我”打猎(从第二篇可知他是黎明时候打猎)归来,坐在马车上,一路颠簸。

上午(中午前)的天气闷热,车轮干裂得吱吱响。

在路上碰到出殡的队伍,为了避开这“不祥之兆”,车夫赶马向前,结果车轴坏了。

为了买新的车轴,“我们”来到了只有六户穷苦农民的“移民新村”,“我”见到了“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由他陪同到了伐木场买车轴和打鸟,从“我”和他的交谈中了解到卡西杨的身世和为人。

在伐木场度过了后半天,返回新村前见到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小安娜----可能就是老人的私生女。

最后回到家里,天已大黑。

小说语言朴实自然。

但也有展现作家高超才能的精彩片段。

卡西杨是该主人公的名,小说没有提到他的姓。

“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侏儒…他的整个身体异常虚弱和瘦小,而他的眼神奇特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感的印象,后来“我”问车夫关于他的为人,车夫说他“是个怪人,简直是个疯子,傻子,不会干活儿…他是这样一个不安心的人,真像是一只跳蚤。

不过他歌唱得好”。

车夫虽然说他不会治病,但又说“治好了我的瘰疬症??????”就是这样一个有才能的“怪人”,带着一个小姑娘住在这个贫穷的移民村。

他的家一贫如洗,四壁空空,只有小姑娘刚从树林里拾来的一筐蘑菇。

第十篇《田庄管家》译文约一万四千字。

这不是一般的地主家里的管家,他的儿子当村长,他自己被主人委派掌管庄园,“天高皇帝远”,他成了田庄真正的“主人”或老爷,在庄园当家做主、发号施令。

此人聪明能干,地主老爷喜欢他和赏识他,但当地农民怕他、恨他,骂他是吃人的恶狗。

本篇写的第一主人公是年轻的地主阿尔卡奇?巴夫莱契?别诺契金。

此人是个表面和善、开明,内心冷酷、守旧的人物。

他跟第五篇描写的那位宽厚良善的地主拉其洛夫形成鲜明的对照。

这两篇都是写在一八四七年。

在写作技巧上,本篇和第五篇也可以互相对比。

虽然两个主人公都是“我的邻居”,但一个原先不认识,所以“我”在与他初次见面的过程中逐步地观察、了解和评介他的言行和为人;一个本来就认识,有较多的了解,所以开头就对他作详细介绍,然后再写“我”和他的这次交往和陪同他去田庄“巡视”或“参观”。

第十一篇《田庄管理处》译文约两万字。

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

一个绵绵细雨的秋天,“我”打猎归来,为了找一个避雨的地方,经一个看守窝棚的老人指点,来到安尼耶沃村洛司涅科娃夫人的田庄管理处,被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休息。

“我”后来透过间壁的空隙看见和听见管理处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所说、所为。

该管理处就是代表女主人洛司涅科娃夫人管理安尼耶沃村田庄。

管理处虽然由六人组成,但大事小情几乎是一人独断,他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名?父名?姓)。

他实际上就是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

虽然小伙子说这里没有“总管”,但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就是总管。

事实上,小说里有几处就这样写称呼他。

小说里写了他在一天里接待的三个人和三件事(买秧苗的商人、林场来求他的木工西多尔、找他吵架的医生保罗),从中可见他的忙碌和精明,也可见他的卑鄙和险恶。

当然,最后说了算的是女主人叶琳娜?尼古拉夫娜?洛司涅科娃?(名?父名?姓),虽然在小说里几处提到她,但一直没有出场亮相。

第十二篇《护林神》本篇译文约八千字。

故事情节很简单。

“傍晚我一人驾着轻便马车打猎归来,离家还有十六里”,天气突变,乌云盖天,接着是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拉车的母马陷在泥泞中拔不出腿。

就在这艰难的时刻,看林人皮留克“仿佛从大地钻出来”,帮“我”走出困境,把“我”拉到他家。

雨过天清后,皮留克准备送“我”回家,但此时听见有人偷砍树木,于是皮留克到树林(“我”也跟了去)一举擒获了那个农民,带回家中,经我的帮助,皮留克终于放了这个贫困可怜的农民。

然后他送“我”出了树林,分手告别。

故事娓娓动听,真实可信,发人深思,令人感叹。

主人公一家(特别是那个小女孩儿)的贫困和不幸,那个农民一家以及全村(甚至是当时整个俄国)的落后和贫穷,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在这篇短短的的小说之中。

小说只写了四个人物。

除了“我”,就是主人公皮留克和他十二岁左右的女儿,以及偷砍树木的那个贫穷农民。

这位主人公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英雄”。

“我”在描写他的肖像时,带着由衷的喜爱和羡慕;“我”述说他的言行时充满着好奇和敬佩;最后,当看林人放走了那个可怜的农民后,“我”情不自禁地又一次夸他“实在是个棒小伙儿

”&第十三篇《两个地主》本篇译文约五千字。

标题是《两个地主》。

”《猎人笔记》几乎每一篇都要写到、至少提到地主,但此前专门写地主的篇章,除了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就是本篇了。

这两个地主出身和经历不同。

一个是退伍的将军(从当勤务官升到少将,但从未打过战),所以当地主后,始终不减昔日的派头:一个是土生土长、从未在外面任职的、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地主。

这是他们两人的共性,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

小说完全用叙述文的笔法描写了将军的其人其事;而对这个土老爷,则主要用“我”的一次访问记实以揭露他的外表热情温和、内心冷酷残忍的伪君子言行。

可见小说开场白说“他们是好几个县里十分有礼貌、有善心、并受到普遍尊敬的人”,----原来这是彻底的“反话”

&第十四篇《列别姜市场买马记》本篇译文约一万三千字。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

“我”由于贪恋打猎,不知不觉来到了列别姜,于是下榻于当地一个大的旅馆(因为公爵也下榻于此),然后去马市场买了两匹马。

回旅馆吃完午饭,看公爵和退伍中尉打完台球,然后又去马贩子家买马,但由于公爵的到来而没有成交。

最后“我”在另外一家买了一匹,但“到家”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是一匹瘸腿的病马,卖马的是一个信誓旦旦的老式地主。

小说还对纨绔子弟出身的公爵和陪公爵玩耍的退伍中卫打台球的场面做了生动的描写。

但写得最精彩的部分还是关于马和马贩子。

本篇开头一段专门写到“打猎的主要好处和快乐”。

“我”先说“打猎的主要好处之一就在于打猎使你们不停地旅行,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闲暇的人是很愉快的。

”然后举了旅行中的许多的不快和不便,“但所有这些不便和倒霉都被别的好处和快乐补偿了”。

其实,这“别的好处和快乐”就是因为“我”在打猎旅行中能获得许多“见闻”。

《猎人笔记》其实就是“我”的《打猎旅行见闻录》。

第十五篇《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标题直译是:《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

“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黑点前是名,后是父名)是尊称,因此也可译为“尊敬的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

本篇写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的为人,以及她收养与培养侄儿的情况。

但这位侄儿学画没有成功,白花了她的钱和心血。

本篇主人公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她出生贫穷的地主世家”,不仅她,她的祖辈几代都是穷地主;她现在五十来岁,很早就守寡;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很聪明;她为人善良,思想自由。

她是“我”这样的青年人敬爱的“老妈妈”。

在《猎人笔记》中,这是以主人公的“名和父名”这种尊敬的称呼为标题的是唯一的一篇。

“我”对她的敬爱和崇拜,溢于言表。

第十六篇《俄罗斯人之死》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是一个《死》字。

根据内容译成《俄罗斯人之死》。

作者先后写了五个俄罗斯人的死,他们的死因和临死时的心态,以及周围人的反应,特别是“我”的思索和感慨。

结尾的一句话,就是本篇的主题:“是的,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一个“死”的是伐木场上被伐倒的大树压伤致死的包工头马克西莫;第二个“死”的是在地主家干活儿的一个农民,他“在谷物干燥房被大火烧得半死”,被人拉出了来后不久就死在自己的炕上;第三个“死”的是一个患“疝气”的磨房主,“小肠串气”这病本来好治,但他耽误了治疗,而且一误再误,不治而死。

第四个“死”的是“我”大学时的同学阿威尼尔?索洛哥乌莫夫。

他大学未毕业,无家可归,为生活所迫,带着肺病在地主家当家庭教师,不久就死在他家里,“我”对他怀着美好的记忆和深切的同情。

最后,第五个死的是一个地主老太婆,她是病死的,死得也很平静,临死前还从“枕头底下拿一个卢布想支付牧师的祷告费”。

小说的结尾言简意赅,幽默风趣,非常精彩。

“我”的结论是:“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十七篇《酒店赛歌》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标题可以直译成《歌手》或《两歌手》,但根据故事内容意译成《酒店赛歌》。

小说主题就是两个歌手在郭洛托夫卡村一个孤零零的酒店赛歌的具体过程;但小说主人公除了这两个歌手----小包工和土耳其人亚什卡,还有酒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笨蛋”沃巴杜伊、“眨巴眼”莫尔加奇、以及大力士“野老爷”。

他们是听众,也是裁判。

这些人物个个都有绰号,都有特点,可以说个个都是下层社会的“能人”。

这些平民百姓能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生存,总有这样或那样的“能力”。

小说对这些人物有概括、精彩的描写。

此外还有“我”,不用说,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的情节大体如下:郭洛托夫卡村位于山坡上,一条峡谷直穿村街的中央.离峡谷源头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酒店,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是个机灵聪明而有影响的人物。

在七月的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路经此地,进酒店歇脚避暑,正当两个歌手在三个听众兼裁判的鼓动下准备赛歌。

赛歌前“我”把这三个人物做了简要的介绍。

然后是赛歌的具体过程,直到赛歌结束、“我”离开酒店。

第十八篇《小地主卡拉塔也夫的爱情故事》?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不到三十岁的卡拉塔也夫爱上了离他家三十多里一个财主和女地主老太婆的丫鬟玛特辽娜----“一个美丽、聪明、善良的姑娘”。

他愿意出高价(五百卢布)为她赎身,但遭到老太婆的拒绝,并因此把她遣送到一个草原村子吃苦受累、挨骂受气。

后来,在一天夜里,勇敢的卡拉塔也夫驾车把可怜的玛特辽娜带回到自己家,从此两人过着甜蜜的生活。

但好景不长,由于他们、特别是玛特辽娜的疏忽大意,他们竟驾雪橇车经过女地主家,偏偏在路上正面碰上了老太婆的马车。

事情败露,女地主状告他们,并穷追猛打,纠缠不休。

最后玛特辽娜决定自首,此后就石沉大海,缈无音讯。

从此情侣永别,成了千古遗恨。

由于这件事,小地主卡拉塔也夫负债累累,变卖家产,远走莫斯科谋事。

在莫斯科一年,差事还没有着落。

但他决心不回家乡,而是“要死在莫斯科”。

从他背诵和低吟《哈姆雷特》那些诗句、以及他的悲观绝望的心情:“死,就是熟睡”,他以后的生活和结局,可想而知

&第十九篇《幽会》译文约九千字。

《幽会》是《猎人笔记》中四篇(第四篇、第二十篇、等)以爱情为题材和主题的短篇小说之一,也是唯一一篇以《幽会》这类爱情用语为标题的小说。

《幽会》写一对青年情侣离别前最后一次“幽会”的情景。

男方“是一个阔少爷宠爱的仆从。

”女方“是一个年轻的农家姑娘,”一个“苦命、可怜的孤儿”。

看来二人之间已经有了一段爱情关系,但男方的感情不深,在离别前表现冷漠,而女方的感情真挚热烈。

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男女双方也只是普通的“话别”,毫无色情方面的描写。

“我”在“埋伏地”偷看和偷听《幽会》前,本章开头用了很大篇幅描写秋天小桦树林里雨过天晴的景色,写得十分精彩。

第二十篇《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译文二万一千多字。

本篇的结构简明好记:一次打猎的旅行中,“我”得到邻村一个小地主的邀请,去他家赴宴。

宴会之后,大家又回到客厅打牌。

“我”勉强等到了晚上,吩咐自己的车夫在明天早晨五点钟套好马车,便去就寝。

那天晚上,“我”和他睡一间房,两人都睡不着。

于是就开始交谈,他对我敞开心怀,打开了话匣,讲了自己悲剧性的经历:他出生于一个地主贵族家庭,他父亲是个退伍的大校军官。

但在他的记忆中,没有父亲,只有母亲。

他是母亲一手培养长大,母亲专门为他请了一个德国人当法语家庭教师。

他刚满十六岁,母亲辞退了法语家庭教师,亲自送他到莫斯科进了大学。

不久母亲去世。

他的家产和几处领地委托他的亲叔叔代管,实际上被这位在当地颇有名气的检察官叔叔所“掠夺”,不过也留了小部分给他,但他几乎全部卖掉,在外国留学的三年中花掉了。

他先在德国,“在柏林就住了八个月”;后来转到意大利,度过了两年,其中有半年,他与一个德国教授的女儿恋爱,后来回到莫斯科,但因为受不了谣言中伤,不久就离开莫斯科。

回到自己的村庄,又很快跟邻村一个女地主的女儿正式结婚。

结婚后他才发现妻子受过无法医治的心灵创伤,此事他妻子一直不说,他也一直不晓。

婚后第四年,他妻子因第一胎难产死去,从此他过着凄凉、孤独、颓废、无聊的单身汉生活,穷困潦倒之余,如今他只得常去邻村地主家“串门”混吃。

关于自己的性格,他的评价是两点:一、穷;二、安分了。

他一再声明自己是普通人,不是独特的人,但他的言行表明:他是怀才不遇、愤世疾俗的破产地主,一个有个性、有良心、有思想、有才华、有自尊心、有追求的青年。

他以莎士比亚一部有名的悲剧《哈姆莱特》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自诩(或自许)。

本篇标题《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就源于此。

现在已经发现被骗了,该怎么办

能找到骗你的人吗,找不到的话你就联系下那骗子以前给你的联系方式,当然也可以告诉父母帮忙出主意。

要是情况比较严重的话,只有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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