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国志读后感600字
纵观古今,听闻乱世之使命便是出英雄。
群雄起,讨董卓,枭雄生,挟天子以令诸侯。
青梅煮酒论英雄。
纵使时至今日,观之,也倍感热血沸腾。
时常梦萦三国时分,难忘夏侯敦拔矢啖睛的豪气,难忘张飞一夫当关长坂坡,更莫说温侯骑赤兔之飒爽英姿。
读之尽兴处,更恨不得手扛武器,亲上战场。
可我,有的是什么
我有子龙的忠肝义胆,亦或是典韦宁死不动摇的忠心,还是公瑾运筹帷幄的潇洒才智
我一无所有,仅凭一腔热血,有如清末的康有为变法,最终只会落个满盘皆输的下场。
可我不愿做浩瀚历史的一隅,不,或许连一隅我都称不上,碌碌无为的我终有一天会被世人所遗忘不是么?如同这些英雄一般,为国出力,名垂千古我不敢妄想,至少,我该实现自身的价值。
直至今刻,我才终于理解了,李白的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
我虽不敢妄称才。
然而上天将我置于世,必有其理由。
我定有我存在的价值,只是我明白,如果不努力,一切都是空想。
三国浩瀚历史,寥寥数语又怎能概括。
卷帙浩繁的战役,陈寿也只能几笔带过,我们永远无法深刻体会其中的艰辛,其中的残忍,更何况那些足智多谋的文官,奋勇杀敌的武将
破五关斩六将,七进七出如入无人之境,子建七步成诗等等,这些,是天生变具备的才能吗
不错,他们定是在此方面有过人之处,然而,没有人能否定他们为实现自身理想价值所付出的努力。
或许,我们并不具备他们这样傲人的才能,但我们并不能忘记去努力。
因为一切结论,皆建立在假设之上,唯有至我们奋斗到死的那天,才能分辨,上述的才能我们到底是否具有。
正所谓读史可以明志,昔唐太宗李世民,曾道:“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
” 以三国之史为镜,可以成大业。
历史文选《明志令》原文和翻译
1、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 2、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 3.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 4.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三国志》 5.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 6.书籍是巨大的力量——列宁
与三国有关的诗词
1、敏而好学耻下问——孔子2、业精于勤于嬉;行成于思,毁——韩愈3、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4、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5、三人行,必有我师也。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6、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7、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8、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9、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10、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11、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12、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方悔读书迟——颜真卿13、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14、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1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汉乐府。
长歌行》16、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17、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18、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19、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20、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21、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陈寿《三国志》22、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23、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24、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25、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26、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27、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三国志》28、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老子29、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30、奇文共欣赏,疑义相如析——陶渊明31、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朱熹32、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庄子33、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诸葛亮34、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礼记》
《 三国志》的主要内容写的是什么(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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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六十五卷,包括《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主要记载魏、蜀、吴三国鼎立时期的历史。
陈寿(233—297),字承祚,西晋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北)人。
他少好学,就有志于史学事业,对于《尚书》、《春秋》三传、《史记》、《汉书》等史书进行过深入的研究。
师事同郡学者谯周,在蜀汉时任观阁令史。
当时,宦官黄皓专权,大臣都曲意附从。
陈寿因为不肯屈从黄皓,所以屡遭遣黜。
入晋以后,历任著作郎、治书待御史等职。
280年,晋灭东吴,结束了分裂局面。
陈寿当时四十八岁,开始撰写《三国志》。
陈寿写《三国志》以前,已出现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
—266)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
《三国志》中的《魏书》、《吴书》,主要取材于这些史书。
蜀政权没有设置史官,无专人负责搜集材料,编写蜀史。
《蜀书》的材料是由陈寿采集和编次的。
陈寿写书的时代靠近三国,可资利用的他人成果并不多,加上他是私人著述,没有条件获得大量的文献档案。
我们阅读《三国志》时,就会发现陈寿有史料不足的困难,内容显得不够充实。
陈寿没有编写志。
我们要了解三国时代的典章制度,只好借助于《晋书》。
陈寿还著有《益部耆旧传》、《古国志》等书,整理编辑过《诸葛亮集》,可惜这些书后来都亡佚了。
《三国志》善于叙事,文笔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
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就毁弃了自己的著作。
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书可以同《史记》、《汉书》相媲美。
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一直流传到现在。
南朝人刘勰在《文心雕龙·史传》篇中讲:“魏代三雄,记传互出,《阳秋》、《魏略》之属,《江表》、《吴录》之类,或激抗难征,或疏阔寡要。
唯陈寿《三志》,文质辨洽,荀(勖)、张(华)比之(司马)迁、(班)固,非妄誉也。
”这就是说,那些同类史书不是立论偏激,根据不足;就是文笔疏阔,不得要领。
只有陈寿的作品达到了内容与文字表述的统一。
陈寿是晋臣,晋是承魏而有天下的。
所以,《三国志》便尊魏为正统。
在《魏书》中为曹操写了本纪,而《蜀书》和《吴书》则只有传,没有纪。
记刘备则为《先主传》,记孙权则称《吴主传》。
这是编史书为政治服务的一个例子,也是《三国志》的一个特点。
陈寿虽然名义上尊魏为正统,实际上却是以魏、蜀、吴三国各自成书,如实地记录了三国鼎立的局势,表明了它们各自为政,互不统属,地位是相同的。
就记事的方法来说,《先主传》和《吴主传》,也都是年经事纬,与本纪完全相同,只是不称纪而已。
陈寿这样处理,是附合当时实际情况的,这足见他的卓识和创见。
《三国志》总起来说记事比较简略,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
陈寿是三国时人,蜀国灭亡时三十一岁。
他所修的《三国志》在当时属于现代史,很多事是他亲身经历、耳闻目见的,比较真切,按说是有条件搜集史料的。
但因为时代近,有许多史料还没有披露出来;同时,因为恩怨还没有消除,褒贬很难公允,也给材料的选用和修史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从魏、蜀、吴三书比较来看,《蜀书》仅得十五卷,较魏、吴两书更简。
这大概是魏、吴两国的史料多于蜀的原故。
陈寿写《三国志》时,魏国已有王沈的《魏书》,吴国也有韦昭的《吴书》可作参考,这给陈寿搜集史料提供了极大方便。
而蜀汉既没有史官,也没有现成的史书可借鉴,搜集史料就非常困难。
陈寿费了很大气力,连一些零篇残文也注意搜寻,《蜀书》才仅得十五卷之数。
《蜀书》中的许多重要人物的事迹,记载都十分简略,可见蜀汉的史料是相当缺乏的。
另外,因为政治上的原因,陈寿也可能舍弃了一些材料,如牵涉到司马懿的一些不光彩的事,不便写,只好舍弃了。
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
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
”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
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
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
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和《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
《三国志》取材精审。
裴松之《三国志注》记汉魏交替之际的表奏册诏有20篇之多,陈寿在《三国志·文帝纪》中,只用一篇173字的册命就把这件大事写出来。
对孙策之死,舍弃《搜神记》等书上的妄诞传说,只记孙策为许贡的刺客所击杀。
这些都反映了他对史实认真考订,慎重选择的态度。
《三国志》行文简明、干净。
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
《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 “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
《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
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
陈寿在书中表现出品题人物的兴趣。
他说刘备是英雄,曹操是人杰,孙策、孙权是英杰,诸葛亮、周瑜、鲁肃是奇才,庞统是高俊,程昱、郭嘉、董昭是奇士,董和、刘巴是令士,和洽、常林是美士,徐邈、胡质是彦士,王粲、秦宓是才士,关羽、张飞、程普,黄盖是虎臣,陈震、董允、薛综是良臣,张辽、乐进是良将,这都反映了当时的时代风气。
陈寿还能在叙事中做到隐讳而不失实录,扬善而不隐蔽缺点。
陈寿所处时代,各种政治关系复杂,历史与现实问题纠缠在一起,陈寿在用曲折方式反映历史真实方面下了很大功夫。
《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
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之举。
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
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说董昭等劝太祖都许,这就是微词了。
另外,他在《荀彧传》、《董昭传》和《周瑜鲁肃吕蒙传评》中都揭露了当时的真实情况。
陈寿对蜀汉虽怀故国之情,却不隐讳刘备、诸葛亮的过失,记下了刘备以私怨杀张裕和诸葛亮错用马谡等事。
这也是良史之才的一个表现。
但是,唐朝房玄龄等奉诏撰写的《晋书·陈寿传》,在承认陈寿“善叙事,有良史之才”的同时,又认为陈寿因为私仇而在书中有所表现。
说“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
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
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诸葛瞻又轻寿。
寿为亮立传,谓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言瞻惟工书,名过其实。
议者以此少之。
” 《晋书·陈寿传》关于陈寿索米的这条史料,只有少数几位史学家如北周的柳虬、唐朝的刘知几等相信,而多数的史学家则认为这条史料不合事实,是假的。
清朝的潘眉在《三国志考证》中指出:“丁仪、丁廙,官不过右刺奸掾及黄门侍郎,外无摧锋接刃之功,内无升堂庙胜之效,党于陈思王,冀摇冢嗣,启衅骨肉,事既不成,刑戮随之,斯实魏朝罪人,不得立传明矣。
《晋书》谓索米不得不为立传,此最无识之言。
”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也指出:《晋书》谓“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被髡,故寿为《亮传》,谓将略非所长。
此真无识之论也。
亮之不可及处,原不必以用兵见长。
观寿校订《诸葛集》,表言亮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励。
至今梁、益之民,虽《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无以过也。
又《亮传》后评曰:亮之为治也,开诚心,布公道,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
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恶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
其颂孔明可谓独见其大矣。
”由此可见,《晋书》贬陈寿之说,实为不实之词,不可尽信。
《四库金书总目提要·三国志》说过一些公道话:“以理而论,(陈)寿之谬万万无词;以势而论,则凿齿帝汉顺而易,寿欲帝汉逆而难。
盖凿齿时晋已南渡,其事有类乎蜀,为偏安者争正统,此孚于当代之论者也;寿则身为晋武之臣,而晋武承魏之统,伪魏是伪晋矣。
其能行于当代哉!此犹宋太祖篡立近于魏而北汉、南唐亦近于蜀,故北宋诸儒皆有避而不伪魏;高宗以后,偏安江左近于蜀,而中原魏地全入于金,故南宋诸儒乃纷纷起而帝蜀。
此皆当论其世,未可以一格绳也。
”看来,从东晋习凿齿以来掀起的正统之争,无不具有现实的目的和为当代政权服务的用心,知人论世,知世论史是至关要紧的,没有永恒不变的正伪标的。
陈寿受后人批评的另一弊病是书中时有曲笔,多所回护。
刘知几在《史通·直书篇》说“当宜、景开基之始,曹、马构纷之际,或列营渭曲,见屈武侯,或发仗云台,取伤成济,陈寿、王隐咸杜其口而无言。
”批评陈寿和王隐在修史时对当权人物曹操、司马懿的丑事缄口无言,为之回护。
我们在《三国志·魏书》中确实没有看到刘知几所论的内容,对此,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六中“三国志多回护”写到: 《春秋》书天王狩于河阳,不言晋侯所召,而以为天子巡狩,既已开掩护之法,然此物为尊者讳也。
至于孩父之事,则大书以正之,如许止、赵盾之类,皆一字不肯假借,所以垂诚,义至严也。
自陈寿作《魏本纪》多所回护,凡两朝革易之际,进爵封国,赐剑履,加九锡,以及禅位,有诏有策,竟成一定书法。
以后宋、齐、梁、陈诸书悉奉为成式,直以为作史之法固应如是。
然寿回护过甚之处,究有未安者。
赵翼在回顾自《春秋》以来即有回护现象的存在,认为陈寿在这方面做得不好。
于是赵翼列举一些例证,如汉献帝逊位之后,魏封其为山阳公,到他死时,才追谥为献帝,陈寿隐去曹王篡汉封山阳公一节,在《魏纪》中只称汉献帝。
同样常道乡公逊位,为陈留王,到死时才追谥为元帝,陈寿也为之讳隐掩饰。
司马师废齐王芳,《魏略》是这样记载的:“(司马)师遣郭一芝入宫,太后方与帝对弈,芝奏日:‘大将军欲废陛下。
’帝乃起去,太后不悦。
芝曰:‘大将军意已定,太后但当顺旨。
’太后曰:‘我欲见大将军。
’芝曰:‘大将军何可见邪。
’太后乃付以玺缓。
’是齐王之废,全出于司马师之主意,太后全然不知。
陈寿《魏纪》“反载太后之命,极言齐王无道不孝,以见其当废,其诬齐王而党司马氏亦太甚关。
’如此等等。
最为严重的曲笔是高贵乡公被弑之事,据《汉晋春秋》、《魏氏春秋》以及《世语》、《魏末传》所载是高贵乡公曹髦见司马昭跋扈专横,专权祸国,心不能甘,“发甲兵于凌云台,亲讨司马昭。
司马昭令贾充拒之,时府兵尚不敢动,贾充即令成倅、成济曰:‘公蓄养汝等,正为今日。
’成济乃抽戈犯帝,刃出于背而崩。
”而陈寿“《魏志》但书高贵乡公卒,年二十”,绝不见被弑之迹。
反载太后之命,言高贵乡公之当诛,欲以庶人礼葬之。
并载昭奏,称“公卒兵向臣,臣即敕将士不得伤害,骑督成倅弟成济横人兵阵,伤公,遂至殒命,臣辄收济付廷尉,结正其罪。
”……这样,赵翼感叹道:“本纪如此,又无列传散见其事,此尤曲笔之甚者矣,然此犹曰身仕于晋,不敢不为晋讳也。
至曹魏则隔朝之事,何必亦为之讳。
” 赵翼的责难,尖锐深刻,例证还多,余如曹操征陶谦时滥杀无辜,记曹魏对蜀之战“专以讳败夸胜为得体”,最后,赵翼认为陈寿不仅牵涉到当权统治者的本纪多回护,而列传中也多所讳。
这样的回护曲笔,不竟让赵翼困惑不解:“岂寿以作史之法必应如是,回护耶?抑寿所据各国之原史本已讳而不书,遂仍其旧,而不复订正耶?” 陈寿修史中的曲笔、回护的确存在,他显然是处在曹魏、西晋政权交替过程中的一种避祸方式,对大权在握的统治者隐恶滥美,为统治者服务的倾向是存在的。
作为封建时代的史书,必然会对当权者有所回护,为尊者讳是无法超越的潜在规则。
就是赵翼所肯定的秉笔直书的南史、董狐也是经不起推敲的。
所谓“赵盾弑君”(《左传·宣公二年》)也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结论。
他们立论的理由是赵盾“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计贼”,没有尽到臣子的责任。
当然,赵翼也为陈寿的曲笔作了历史考辩,指出:“盖寿修书在晋时,故于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
而魏之承汉,与晋之承魏,一也。
既欲为晋回护,不得不先为魏回护……,当然,也有可能是陈寿所参考的魏、晋资料原来就是这样记载,陈寿未作订正吧!他也不敢妄加篡改的。
设身处地,为陈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作了客观剖析,并认为处于改朝换代之际修史者顾忌更多的实际背景,是可以理解的。
毋庸置疑,修史贵真实,不虚美,不隐恶应是史家必须恪守的准则,曲笔是不足为训的。
应当看到,陈寿除了涉及魏晋易代的敏感问题与当权人物之外,其叙写仍属翔实可信的。
我们不必讳言陈寿的曲笔,也不能因此而怀疑《三国志》的信史价值。
钱大昕所说:“然吾所以重承祚者,又在乎叙事之可信。
盖史臣载笔,事久则议论易公,世近见闻必确。
三国介汉晋之间,首尾相涉,垂及百年,两史有违失者,往往赖此书正之……予性喜史学,马班而外,即推此书,以为过于范(晔)、欧阳(修)。
”《三国志辩疑序》) 然而,《三国志》也有其不足之处,不可不注意。
在叙事时,除了在某些人的纪和传中有矛盾之处外,其最大的缺点,就是对曹魏和司马氏多有回护、溢美之词,受到了历代史学家的批评。
另外,全书只有纪和传,而无志和表,这是一大缺欠。
《三国志》成书之后,由于叙事过于简要,到了南朝宋文帝时,著名史学家裴松之便为其作注,又增补了大量材料。
裴松之(372—451),字世期,南朝宋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
裴松之士族官僚家庭出身,祖父裴昧官居光录大夫,父裴圭曾任正员外郎。
裴松之从小喜爱读书,8岁时已熟知《论语》、《诗经》诸书。
后博览典籍,学识日进。
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年),裴松之任殿中将军,时年20岁。
晋安帝隆安二年(398年),其舅父豫州刺史庾楷联合兖青二州刺史王恭等攻打建康。
兵败,庾楷投奔夏口的桓玄。
庾楷推荐裴松之担任新野太守。
裴松之考虑风险过大,迟迟不肯动身。
不久,军阀火并,庾楷死于桓玄之手。
裴松之免去了一场杀身之祸。
义熙初,裴松之先后担任员外散骑侍郎,吴兴故鄣县县令等职,后升调回朝廷,改任尚书祠部郎。
义熙十二年(416年),太尉刘裕(即宋武帝)率军北伐。
裴松之时任司州主簿随军北行。
刘裕十分赏识裴松之,赞他有“庙廊之才”,将他转任治中从事史。
晋军占洛阳后,刘裕委任之为封国世子洗马。
裴松之成为刘裕集团中的重要成员。
东晋时历仕零陵内史、国子博士等。
入宋后任中书侍郎。
宋文帝以陈寿所著《三国志》记事过简,命他为之作补注。
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说,“臣前被诏,使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三国志》。
寿书铨叙可观,事多审正。
诚游览之苑囿,近世之嘉史。
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
臣奉旨寻详,务在周悉。
上搜旧闻,傍摭遗逸。
按三国虽历年不远,而事关汉、晋。
首尾所涉,出入百载。
注记纷错,每多舛互。
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
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
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
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
”所以裴注不仅解释地理名物等,更主要的在于补充原书记载的遗漏和纠正错误。
同一事几家记述不同的,他都收录进来,以备参考。
对于史事和人物,裴注有所评论;对于陈寿议论的不当,裴注也加以批评。
裴注搜罗广博,引书首尾完整,不加剪裁割裂。
为了注释《三国志》,他收集了三国时期的原始材料达一百五十多种,博引各家著作的原文,注文字数约超过原文的三倍。
据沈家本统计,注中引书“经部廿二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
”由此许多《三国志》中失载的历史事实得以保存。
裴注中也有运用传统注释方法的地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
……盖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亦颇为例不纯。
”侯康说:“至于笺注名物,训释文义,裴注间而有之而不详,盖非其宗旨所存。
” 杨翼骧先生在《裴松之》一文中将这部分裴注归纳为字音、文义、校勘、名物、地理、典故若干类。
他认为:“作注的目的主要是增广事实,而这一类的批注不过是附带的工作”。
他注《三国志》的重点是补阙和纠谬。
正如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所说:“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纳,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忘;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
”裴注的最大特点,就是广采博引,极大地丰富了原书的内容。
特别是他所引用的原始材料今天大部分已经亡佚,幸而保留在裴注中,因而史料价值就非常珍贵。
我们在读《三国志》时,一定要把裴松之的注文当作正文来读。
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对裴松之注《三国志》的评价:“宋元嘉中,裴松之受诏为注,所注杂引诸书,亦时下己意。
综其大致约有六端: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说,以核讹异;一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一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
其中往往嗜奇爱博,颇伤芜杂。
()然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厓略。
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翦裁割裂之文。
故考证之家,取材不竭,转相引据者,反多於陈寿本书焉。
”这个归纳是准确的。
但又说:“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
……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
”这话毫无证据,只能认为撰提要者的臆测之辞罢了。
裴注为史书注释开辟了新的广阔道路。
针对当时史书“疏略寡要”、“时有脱漏”的问题,裴氏将补阙列为第一项,主要补记重要事件与人物。
如曹操推行屯田一事,陈寿仅在《武帝纪》和《任峻传》中用50几个字略作记载,仅仅说明了“军国之饶,起于枣祗而成于峻”。
而曹操在这一重大决策上有何认识与领导,推行中有何艰辛,推行后有何成效,陈寿则未作评叙。
裴注以180字的篇幅阐明了以上问题,将屯田一事作为曹魏定国的重大国策看待,在掌握史事要领这一层面上,裴氏显然高一筹。
又如诸葛亮七擒孟获一事,反映了蜀汉以“攻心为上”的和戎政策,又是进行北伐前安定后方的重要措施,陈寿一笔带过,而斐氏补充200多字,其识见亦在陈寿之上。
王弼开魏晋玄学之先声,陈寿仅以23字记之。
裴氏引何邵《王弼传》补其生平与学说,引孙盛《魏氏春秋》反映时人的评断,引《博物志》介绍家世,为我国思想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史料依据。
马钧其人其事,在《方技传》中了无涉及。
裴氏以1200多字补充其生平与重大发明创造,有关指南车、翻车、连弩、发石车以及织绫机的记载,反映了当时的科技生产水平,填补了科技史研究的空白。
与重大事件与人物有关的重要文献亦是补阙的内容,如曹操的《明志令》、《举贤无拘品行令》、曹丕的《与吴质书》,李密的《陈情表》等,亦由裴注得以传世。
所谓备异与惩妄,是针对同说一事,而各书记载却“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之情况而言的。
“并皆抄内、以备异闻”为备异,依本志或引证它书做“随违矫正”工作,为惩妄。
二者往往难以截然分开。
如刘备三顾茅一事,《诸葛亮传》所记情节已人所共知,但魏人鱼豢《魏略》和西晋司马彪《九州春秋》所记则不同,认为是诸葛亮先拜访刘备。
裴氏将两书记载均抄录于注中,可为备异;又对其说加以辨析,引《出师表》所说“先帝不以臣卑鄙,猬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一段,说明“非亮先诣备”这一结论,可谓惩妄。
这种备异,惩妄,往往以寿书作为对比对象,再扩及到对其他史书的品评和总结。
如在《魏书·文昭甄皇后传注》中,录有王沉《魏书》褒美甄后的记载,与寿书截然不同。
裴氏依据《春秋》之义,认定《魏书》“崇饰虚文”,并说“推此而言,其称卞、甄诸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从而断定“陈氏删落,良有以也”。
对陈寿失误而他书正确处,亦作明确判断。
如《吴书·楼玄传注》引虞博《江表传》所载楼玄自杀事,裴氏径直判断为“《江表传》所言,于理为长”。
《吴书·诸葛恪传注》引胡冲《吴历》所载,裴氏判断为“《吴历》为长”。
这种评断,在论辨一条中有更多体现。
论辨包括评史事与评史书两个方面,评史事者随处可见,是史家主体认识的直接表达,因与本论题关系不大,故略而不论,评论史书,则有总结同期史著优劣的史学批评的意义,是本文讨论的内容之一。
裴氏对《三国志》一书的评论,既有在上表中的全面评价,又有散见于各注中的肯定或批评,是较为全面的;对同期其他史书,则多取零金碎玉式的评点,概括来看,这些评论大致可分为体例安排、叙事描写两个方面。
我国史书体例自《春秋》、《史记》后,编年、纪传两体渐趋成熟,尽管仍存在二体优劣的争论,但其体式已较固定,无需多言了。
裴氏较关注的是对现有体例,尤其是做为正史的纪传体的规范化问题。
纪传体以人物传记为主,专传、合传较好掌握,而类传如何划分,则颇不一致。
裴氏主张取“事类相从”的原则,他说:“臣松之以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
张子房青云之士,诚非陈平之伦。
然汉之谋臣,良、平而已。
若不共列,则余无所附,故前史合之,盖其宜也。
”肯定了司马迁首创“事类相从”的合理性,然后批评陈寿将非为一类的人放在一传中,有失体例。
如贾诩之俦,实属“算无遗略、经权达变”的奇士,应放在善作筹划的程昱、郭嘉等人的类传中,但却放在了德智两全有王佐之风的二荀(荀彧荀攸)之列,裴氏以之“失其类”,“其犹夜光之与蒸烛乎
其照虽均,质则异焉”,本质的异同,应是区分类传的第一要义。
其次,行事相类亦为重要原则。
如鱼豢《魏略·勇侠传》不计人物生年而按人物行事将汉末孙宾硕四人编入魏,是依据“其人接魏,事义相类”的原则处理的。
对此,如果说鱼豢还仅处于一种自发状态的话,那么,裴氏提出“事义相类”的原则,便已成为一种自觉的认识了。
由实践升华为理论,再指实践,正是裴注史学意义在编纂学上的体现。
在叙事描写上,强调通顺合理,反对“语之不通”。
注意容貌状写,如对荀彧之外貌,以陈寿不称述为遗憾,特引《典略》、《平原祢稀传》补充之,既反映了魏晋著文讲究人物容止风藻的时代特色,又符合了中国史学讲究形象描写的特色,还体现了裴氏对历史文学的审美要求,即生动形象的描写可使史著更具魅力,这一点同样具有史学意义。
晁公武首先涉及裴注的字数:“(裴注)博采群说,分入书中,其多过本书数倍。
”(《郡斋读书志》卷二)在清代武英殿刻本《三国志》中,李龙官等在校刊识语中更为具体地指出“裴松之注更三倍于正文”。
20世纪70年代初,黄大受据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的殿本统计,陈寿本书为350,833字,裴注为322,643字(《三国志及裴注字数统计表》,载《三国志选注》,台北中正书局,1972年版卷首。
转引自吴金华《三国志丛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95页)。
王廷洽根据中华书局陈乃乾校点本统计出《三国志》为366,657字,裴注为320,799字(《略谈〈三国志〉与裴注的数量问题》,《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85年第3期)。
吴金华据百衲本统计,陈寿本书为368,039字,裴注为322,171字(《三国志校诂附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
崔曙庭根据金陵活字本统计,《三国志》为367,327宇,裴注为320,805字(《〈三国志〉本文确实多于裴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
如果以上述统计最少的《三国志》与统计最多的裴注字数比较,《三国志》也比裴注多38,014字,即便裴注中尚有佚文或混入正文,也不可能达到数倍于本书的文字。
张子侠则认为:“《三国志》的版本和流传的经过极为复杂,既有文字脱漏问题,也有注文混入正文的现象,因而正文与注文孰多孰少不能轻下结论。
”(《〈三国志〉裴注研究三题》,《史学史研究》2000年第2期)。
明以前人若王通、刘知几都讥其繁芜,叶适至认为“注之所载,皆寿书之弃余”(文献通考一九一)。
清代学者虽然推崇裴注,但也有人指责他有的应注而不注,有的不应注而注,引书有改字等等(见赵翼陔余业考六、四库提要四五及卢文弨的批注)。
其实这些都是小缺点,并不能因此掩没它的长处。
裴注引用的魏、晋人著作多至二百十种,著录在隋书经籍志中的已经不到四分之三,唐、宋以后就十不存一了。
而且裴注所引的材料,都首尾完整,尽管说它“繁芜”,说它“寿之弃余”,单就保存古代资料这一点说,也是值得重视的。
由于裴注引书具有较高的文献学价值,因此裴注引书数量和书目的考证成了裴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分歧最大的问题。
钱大昕统计裴注引书“凡百四十余种,其与史学无涉者不在数内”,所列书名144种(《廿二史考异》卷十五)。
赵翼统计裴注引书“凡〔百〕五十余种”,所列书名151种,亦为史部类数目(《廿二史札记》卷六)。
赵绍祖统计裴注引书“凡一百八十余种”,另外,引诸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