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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翁失马读后感800

时间:2016-06-25 01:18

秦文君《少年行》读后感800字

《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

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红楼梦 金陵十二钗 读后感

《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小说以亚特兰大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 初读《飘》时,对小说的女主人公的感觉是矛盾的——既有些讨厌,但又不得不敬佩她.讨厌的是为了功利,为了钱等不择手段,而选择婚姻.甚至是不惜损害自己的妹妹,抢走了她的未婚夫;讨厌她面对白瑞特的爱时,那愚蠢的固执.但她的勇敢与坚强和那份艰苦创业的精神又不得不让我敬佩. 再读时,突然间感觉:斯佳丽那种对金钱和土地的狂热追求是可以理解的.在那种战争爆发的动乱的社会,她一个女子却要独自承担起养活包括自己情人和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的重担,那是多么繁重的担子啊!况且,在亚特兰大,作为一个妇女,平时出门就也许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可她,为了担负起此重担,不得不与黑人做生意. 斯佳丽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斯佳丽认为自己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爱她,就像白瑞特说的那样,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可是斯佳丽却不明白,越是得不到,难以实现的,就越追求不舍.可是,到最后才发现,她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却不曾意识到,等到明白时,却为时已晚.但斯佳丽就是斯佳丽,她没有绝望,她只是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斯佳丽,始终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小说中的另一个人,也是我最喜爱的人——白瑞特.白瑞特有着良好的家世,却并不以此为荣.他有着锐利的眼睛,有着聪明的头脑,他能很快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的勇敢,执着,他的机智果断,都成为让人喜欢的因素,还有他放荡的外表下那颗专一的心也使人喜欢.他爱斯佳丽,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顾斯佳丽,他希望让她事事称心,可这些却被斯佳丽拒绝了,于是他一直耐心地等待,等待他爱的斯佳丽也能同样爱上他,可是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就这样,当他的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死了,再也回不来了.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读《飘》时,对斯佳丽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精神佩服;对她有时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反感;对她对阿希礼迟迟不肯放手的愚蠢固执而气愤;对白瑞特对斯佳丽的默默付出而倍感愉悦;对白瑞特最后的离开表示惋惜…… 很容易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就像斯佳丽每次面对困难时的乐观,有时自己遇到不顺的时候,也会轻轻地对自己说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乔布斯电影读后感

[乔布斯传读后感]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伟大的人,他推动了整个电子产品界的发展,为人类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乔布斯传读后感。

  1955年他出生了,可是他的亲生父母遗弃了他,保罗·乔布斯夫妇领养了他。

他在父亲保罗·乔布斯的影响下,有了追求完美这种奇特的性格。

这种性格使他失败过,但更让他成功了。

  乔布斯的性格很奇怪,而且一旦他有什么想要达到的事他就不会善罢甘休——他读大学时由于不想上自己不喜欢的课,退了学,却又与学校商量,让他可以上自己喜欢的课。

这种做法,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更无法做到。

  青年时期,他乔布斯热衷于电子产品。

遇到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后,他们就成了好朋友。

沃兹尼亚克对电子产业有惊人的天赋,于是他们便一起创办了苹果电脑公司。

沃兹和史蒂夫一起制造出了appleI和appleII。

沃兹尼亚克精通电脑,而乔布斯以他那种追求完美的精神为产品锦上添花——设计外壳、进行演讲,读后感《乔布斯传读后感》。

appleII发布之后,苹果公司便强大起来。

可是,在1985年乔布斯由于他的特立独行不得不离开了苹果。

在离开苹果后的12年里,他又创办了NeXT电脑公司和皮斯克电影公司。

可以说塞翁失马,因祸得福,乔布斯的皮斯克电影公司和迪士尼公司合作,制作了许多部精彩的动画电影,如《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

但是,1997年苹果已经濒临破产了,乔布斯决定回到苹果并拯救它。

在他的慧眼识人、辛勤工作下,苹果又推出了IMac电脑,使苹果起死回生。

之后,乔布斯更是制造出了Ipod、Iphone、Ipad这些优秀的产品。

然而之后他被查出了癌症。

可即使癌症附身,他依然在工作。

直到2011年10月5日,乔布斯逝世了。

  乔布斯拥有非凡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苹果公司的“非同凡想”广告中有这么一句,“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这是乔布斯的写照。

在他的眼中,产品不是“天才”就是“狗屎”。

但有些好点子,一开始被乔布斯称为“狗屎”,在乔布斯思考两三天后又被他称为了“杰作”。

他拥有炙热的激情去完成每一件被他认为伟大的事情,即使耗费数不尽的金钱。

  但他也不是真正完美。

他也有缺点。

他有很强的控制欲,总是跨级管理其他方面的情况。

在他认为正确的事情上,他会竭尽全力去说服别人同意他,他的“扭曲现实力场”总会使人不得不同意。

也是因为这样,他才被苹果开除。

他追求完美的性格也会导致一些问题:NeXT公司一开始生产电脑时,他要求每个部件都用他满意的材料,这导致了价格的昂贵以及后来的失败。

  但总的来看,乔布斯还是一个伟大的人,他用他的创意改变了世界,用他的热情感染了世界。

  〔乔布斯传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请采纳。

化学秘密读后感3篇

[《化学秘密》读后感] 今天我看完了《化学秘密》,虽然不太爱看英文小说,但这本看着看着就上瘾了

这部小说对我这种胆子小的人来说是一个“thriller”,  《化学秘密》读后感  。

这部小说讲的是邓肯先生的油漆厂职业生涯:从一个贫困潦倒的失业人民到一个腰缠万贯的找到职业的富翁,到又回到居住在一个龌龊的小公寓中的失业人。

整个剧情跌荡起伏,本来是好的事情瞬间就能转化成一个不利因素,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

邓肯是一个既让人同情又让人憎恨的人。

他是一个能干的生物学家,发现工厂油漆的毒性,但在老板的威逼利诱下却自欺欺人的认为不会有人受到伤害,而向社会隐瞒了实情。

可悲的是,他的怀孕女儿为了揭露真相,在调查中不幸掉入河中,被灌了这种含有毒液的河水,结尾部分,他走在去医院的路上,心理忐忑不安的想着:胎儿是否畸形……这使得小说更具悲剧性和悬念。

这个里头我最不喜欢戴维这个油漆厂的老板,戴维是一个只贪图自己利益的人,他不顾别人的安危,只知道赚钱,真是损人利己的可耻行为

在明明看到被自己公司污染河水让海豹喝上并中毒死亡,可他还说油漆很快排入海中,大家永远不会喝上,就仅为了200万美元的一笔净化设备费。

大家都知道环境保护的重要,但在利益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

  〔《化学秘密》读后感〕随文赠言:【受惠的人,必须把那恩惠常藏心底,但是施恩的人则不可记住它。

——西塞罗】

求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聊斋任选一个,读后感

红楼后感: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

塞翁失马,焉之非福

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

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

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

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

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

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

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

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

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

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

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

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

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红楼梦读书笔记1000字

说实话,我一直认为刘备是个伪君子,但有时候我有觉得他还有几分真实存在的仁义之心,例如三让徐州的故事,就是刘备与陶谦的君子之风,刘备答应救徐州,并没有要徐州,陶谦觉得刘备不乘人之危,实在是难度,而且也只有刘备能够让徐州得到安宁,因此将徐州让与刘备。

三让徐州是三国演义中的一个经典的故事,发生在刘备出道创业初期阶段,这个故事能给人很多想法,特别是对于时势的观察和把握。

这个故事的出处是在三国演义小说的第十一回“刘皇叔北海救孔融 吕温侯濮阳破曹操”。

故事背景:割据兖州的曹操派遣泰山太守应劭往琅邪迎其父曹嵩及家人百余口到兖州。

途经徐州时,徐州牧陶谦为交好曹操特派都尉张护送曹嵩一行。

不料张杀死曹嵩及其家人,席卷财物而去。

于是曹操便把帐记在陶谦身上,以为父报仇为名,发兵攻徐州。

当时曹操不日将围困徐州,陶谦为了徐州百姓不受屠戮,请北海相孔融及青州刺史田楷前来相救。

三让徐州是哪三让

第一让:孔融和田楷到达徐州,和陶谦商议,要请刘备来相助,因为刘备刚刚因为三英战吕布而成就了威名。

刘备领军来徐州,在徐州城外打败了于禁的军队,陶谦出门相迎,要将自己的徐州牧职位交托给刘备,刘备未答应。

第二让:曹操战败之后,谋士劝谏曹操,此时形式不利,不如暂且撤走,人情送给刘备,以后再来。

陶谦见曹军撤走,庆祝徐州解围,宴会上,陶谦又提出将徐州牧交托刘备,刘备未答应。

第三让:陶谦年老染病,日渐沉重,请刘备来商议徐州军事,再次提出让位,刘备未答应,说陶谦之子尚在,应该让他们接手徐州之事。

结果陶谦此时病逝,并且强烈希望刘备接受徐州牧。

刘备最后在徐州老百姓的拥护之下,上任了徐州牧。

故事读后感:刘备此人,在这个故事中的表现,分明看得出,是个很能把我局势的人,他很想拥有徐州,但是徐州不是个安全的地方,袁术,袁绍,曹操,吕布等等,各路人马都想吃掉这块肉。

所以刘备的拒绝也是有些道理的,特别是第一次的拒绝,可能是真的不敢要这个地方,因为曹操还没走,正兴师问罪而来。

第二次的的拒绝,应该是因为刘备还要收买人心,人心不向,则难以让老百姓心悦诚服,毕竟陶谦在徐州经营了那么多年,来个外人,说拿走就拿走是不合适的。

那么在第三次让徐州中,我们看到刘备提出应该让陶谦之子阶梯徐州牧,这说明刘备还存在接手徐州的大问题,那就是名正言顺,古代,是非常讲究这一点的,地方诸侯的交替和天子一样,也有很多类似正统的观念。

那么在陶谦要求亲口要求不传位给其子的时候,刘备恐怕已经迫不及待了。

此时,刘备是民心所向,言正名顺了。

那么曹操在这个故事中的表现又如何呢

曹操在起义之前,是因为孟德献刀的事情而不得不走的。

那时候,我们对曹操的看法是具备英雄侠义之气,有胆有识,敢为人所不为,替天行道。

然后,在其家人被陶谦手下杀害之后,曹操变得很不理智了,似乎看到了他的血腥残忍的一面,张闿一人之过,怎么能殃及老百姓呢

这一路,曹操所到之处,都是凶残杀戮,连百姓都不放过。

这就太说不过去了,好像从曹操到徐州之间的路上,所有的百姓都是曹操的杀父仇人似的,这种做法,让曹操失去了民心,也为刘备的取代徐州打下了基础,何况后来曹操又不得不撤并,等于又卖了一个极大的人情给刘备,所以,曹操所为,得罪了部分百姓,但是结交了诸侯(刘备),也算是有利有弊了。

曹操和刘备在三让徐州的故事中,曹操没有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贻误大事,最终选择离开,刘备因为解围也得到了民心和徐州。

也正是如此,最后曹操回到自己的大本营,得到了天子的请求,带兵进京,也算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了,如果曹操屠戮了徐州百姓,那么以后会不会让他带兵进京,还是个大问号呢? 评点:刘备在大多数时候,表现的有点让人觉得虚伪,但有时候又让人佩服,也许这正是刘备能够成就大业的长处

摘自百度网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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