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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原理读后感

时间:2017-10-30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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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汉巧遇洞庭红》是《拍案惊奇》第一篇,小说分“入话”和“正话”两个部分。

“入话”里写宋代汴京经纪行中人金维厚“朝晨起早,夕晚眠迟”,经营所得除了维持生业之外,把银子放在家里存起来。

70寿辰时高兴,说将8大锭银子分给4个儿子,每人2锭。

不料银锭作怪,竟然辞别他自往某县某村王某人家里去了。

“正话”写明朝苏州人文若虚,贩扇子到北京卖碰上阴雨季节,扇子霉坏,“本钱一空”。

并且,“频年做事,大概如此,不但自己折本,但是搭他作伴,连伙计也弄坏了。

故此人起他一个混名,叫做‘倒运汉’。

”后来有幸随一伙商人出海,他带的几篓“洞庭红”橘子,到吉零国竟卖了八九百两银子,归途中为躲避飓风泊船荒岛,他独自登岸,捡到一只巨大的海龟壳,本来以为不过是好玩的东西而已,回到福州,被识宝的波斯商人玛宝哈用5万银子买了去,陡然间无意中成了“闽中富商”,比起原来卖扇子折本,频年“倒运”,不啻天壤之别[1](3页)。

本篇在小说史和文学史上得到了较高评价,游国恩《中国文学史》上说:“在《转运汉巧遇洞庭红》、《叠居奇程客得助》等篇中,通过商人追求金钱的活动和对他们海外冒险理想的多方面描绘,使我们看到了明中叶后商业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的萌芽。

”[2](121页)齐裕火昆《中国古代小说演变史》上说《转运汉巧遇洞庭红》这篇小说“真实地描述了海外经商的客船往返贸易的情况,以及福建沿海波斯商人的商业活动,反映了明代海外贸易的规模。

作品还成功地刻画了文若虚这个商人的典型形象。

从他身上可以明显地看到在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和发展过程中,商人们那种渴求一本万利、横财暴富的心理,以及为此而不惜投机冒险的性格特征。

作品对经商过程的描写也非常生动,如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等,都能使人产生如临其境的感觉,从而加深对当时商业活动的了解。

”[3](131页)从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两个方面立论,大都说得很准确。

本文试图从商业和金融的角度,对这篇小说再作一些具体的分析。

一 生意和市场中国古代社会向来提倡以农为本,封建时代的历朝政府都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惟恐无农不稳。

明太祖朱元璋开国之初,鼓励发展农业,对商人和商业作了许多苛刻的规定,并且严厉禁止私人出海经商。

明代中叶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业资本经济力量的增强,商人特别是富商大贾的子弟通过读书应举进入官场成为朝廷要员的大有人在[4](207、210页),社会上对商业作用的评价随之提高。

并且早在隆化时代,已经开放海禁,允许私人从事海外贸易。

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被否定了,著名改革家张居正着眼于商人和农民、商业和农业互相依存的关系,而提出了“厚商”、“资商”的思想。

他的思想无疑直接影响了当时朝廷的政策[5](317页)。

重商,成了当时社会的普遍风尚。

这种社会风尚影响到文学创作,于是有关商业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反映,商人在文学作品里也有了更好的形象。

从凌氵蒙初《转运汉巧遇洞庭红》中,就可以看到当时人们对商业贸易的认识以及当时贸易市场的一些特点:(一)经商有风险,挣钱不容易,信息和预测很重要文若虚贩扇子亏本是个很好的例子。

文若虚“见人说北京扇子好卖”,便邀人从苏州贩扇子上北京,想从地区差价中发个小财。

为了使扇子卖个好价钱,事先花钱请人在扇子上摹拓名人诗画。

可谓既重视商业信息,也颇有经营头脑。

但他对北京的气候缺乏了解,没做好防湿防潮的保护,扇子进京便碰上霉雨季节,等到天气好时扇子却已经粘住了、霉坏了,所有的美好设想都落了空。

此后频年做事,连连亏本,得了个“倒运汉”的诨名。

凌氵蒙初不同意说话人“人生功名富贵,总有天数”和“万事分已定,浮生空自忙”的宿命论观点,认为“假如人家出了懒惰的人,也就是命中该贱;出了败坏的人,也就是命中该穷”,事在人为,无关宿命。

文若虚既不“懒惰”,也不“败坏”,为什么就破产受穷呢?故事说明,原因就在于对影响生意成功与否的各种因素缺乏全面研究,文若虚作为商人个体,他收集、吸收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何况那时的信息传递方式比现在不知落后多少倍。

这段故事为文若虚日后出海时来运转作了铺垫。

这个铺垫看似无关紧要,其实它反映了作者的一种思想,认为经商有风险,生意不好做,挣钱不容易。

生意不好做的原因在于市场情况千变万化,难于把握,稍有一点估计不到,就要“倒运”。

因此,信息和预测都很重要,作为商人,要重视影响生意成功与否的各种因素的全面研究。

(二)海外贸易风险大,利润高,值得冒险一试当时人们普遍认为海外贸易虽然有风险,但却能够赚大钱。

小说中说:“原来这边中国货物拿到那边,一倍就有三倍价;换了那边货物,带到中国,也是如此。

一往一回,却不便有八九倍利息,所以人都拼死在这条路。

”他的算法是这样的:一定成本的货物带到吉零国能换到三倍于原价的当地货物,贩回国内去,又可以卖到三倍于吉零国的价钱,于是这一趟来回贩卖,跟他起始动身时相比,已经得到了九倍于初始本钱的利润回报,除掉贸易转运的成本开支,估计可赚七八倍于初始成本的利润。

因为利润高,所以张大等生意人才冒惊涛骇浪之险租船驶向茫茫大海,所以他们力劝文若虚把卖橘子赚的钱用来买同船客商贩去的货以便换取吉零国的货物贩回国内去卖。

文若虚因为贩卖扇子亏本余悸未消,横竖不肯,“众人齐拍手道:‘放着几倍利钱不取,可惜!可惜!’”回到了福州,牙行主人玛宝哈先登记客商带的货物,然后据货物价值轻重安排接待座次,作者让文若虚因为不肯带货,摈居末席,满面羞惭,心里懊悔;以他在特定情境下的心理活动,否定了不敢冒险,轻易放过发财机会的做法。

(三)贸易之道,在互通有无;商业行为符合相互需求原理,就能挣大钱文若虚一两银子买去的百来斤洞庭红橘子赚了八九百倍的利润,是因为它在苏州生产成本极低,价钱极便宜,而吉零国没有橘子,彼国之人更不知此物价钱,所以文若虚奇货可居,供不应求,随口开价,趁便提价,开始一个银钱一个橘子,接着两个,最后竟卖到三个银钱一个橘子,这个国别差价挣得极为痛快,令多少商人神往不已。

文若虚从荒岛上随意捡来的海龟壳能让玛宝哈毫不犹豫地用5万两银子买了去还兴高采烈,是因为玛宝哈识宝,他买去加工之后出售可赚20多倍的利润,他需要文若虚提供这个原料让他赚大钱。

海龟壳肋节中有夜明宝珠的说法似乎没有科学的根据,所以作者给小说主人公改名为文若虚。

“文若虚”者,问若虚也,经不起再三追问、经不起实践检验之谓也。

他不过是借这故事表达生意人的理想,说明冒险出海,说不定就能碰上赚大钱的机会,从而激起那些商人对这本小说的购买欲望。

故事题目叫“转运汉巧遇洞庭红”,也许作者认为文若虚的发财只在两次“巧遇”,其实这两次巧遇中便包含着很实际的经济学原理,互通有无,优势互补,贸易行为符合相互需求原理,就会无往而不赢利,无时而不赢利。

(四)“牙行”为生意人提供了良好的中介服务,反映明代中后期商业市场已经比较规范牙人作为贸易双方的中介人在唐代已经出现,到五代时则进一步出现了牙行。

牙行是商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和规模时才出现的贸易中介组织,靠为买卖双方说合抽取佣金而牟利,历代既有“官牙”,也有“私牙”。

官牙固然是为官府牟利的,私牙也往往与官府吏员勾结、“操纵市场、欺挟买卖双方”,“阻挡商人直接交易,成为商业正常发展的障碍”[5](151页)。

所以,明太祖曾下令将“天下府州县店去处”的官牙私牙一并取缔。

永乐时取消禁令,允许开设牙行,应是着眼于它在贸易中的中介作用有助于商品的流通[5](312-313页)。

到明代后期,由于商业流通领域的扩大,牙行日益增加,彼此竞争,虽然仍不免有如顾炎武等所批评的欺行霸市的现象,但规范性增强了。

“官牙”失去了垄断的地位,客商有了选择牙行的自由。

从小说中可以明显看到:“次日风息了,开船行走,不数日,又到了一个去处,却是福建地方了。

才停住了船,就有一伙惯侍候接海客的小经纪牙人,攒将拢来,你说张家好,我说李家好,拉的拉,扯的扯,嚷个不住。

船上众人拣一个一向熟识的跟了去,其余的也就住了。

”[1](13页)“小经纪牙人”是为牙行拉客的,“张家”、“李家”自然就是指众多的牙行了。

张大等一帮海客,“拣一个一向熟悉的跟了去”,于是就到了波斯商人玛宝哈的店里。

玛宝哈本人其实就是一个在福建经商的资本雄厚的外国商人兼经纪牙人。

他在这桩交易中没有利用文若虚等人对海龟壳的无知实施欺诈,作为富商,他虽然精明,却也比较诚实厚道。

玛宝哈的处事方式为素来形象不佳的牙行和牙人增添了光彩,这也说明明代中后期的牙行在竞争中改善了自己的形象,比较规范、比较值得信赖了。

这是贸易趋向于自由竞争带来的社会进步。

(五)“写个合同文书,好成交易”,契约关系在市场交易中的作用得到了重视玛宝哈在与文若虚当着张大等众商人的面谈妥了5万两银子将海龟壳成交的事以后,立即郑重其事地安排书写“合同文书”。

小说如此描写:“主人家将一张供单绵料纸折了一折,拿笔递与张大道:‘有烦老客长做主,写个合同文书,好成交易。

’张大指着同来一人道:‘此位客人褚中颖,写得好。

’把纸笔让与他。

褚客磨得墨浓,展好纸,提笔写道:‘立合同议单张乘运等。

今有苏州客人文实,海外带来大龟壳一个,投至波斯玛宝哈店,愿出银五万买成。

议定立契之后,一家交货,一家交银,各无翻悔。

有翻悔者,罚契上加一。

合同为照。

’一样两纸,后边写了年月日,下写张乘运为头,一连把在坐客人十来个写去,褚中颖因自己执笔,写了落末。

年月前边,空行中间,将两纸凑猪,写了骑缝一行,两边各半,乃是‘合同议约’四字,下写‘客人文实,主人玛宝哈’,各画了花押。

单上有名的,从后头写起,下到张乘运,道:‘我们押字钱重些,这买卖才弄得成。

’主人笑道:‘不敢轻,不敢轻’。

”[1](16页)这一段描写对合同文书的内容、款式,签字的人数与顺序,合同书的防伪标志,买卖双方的最后画押及押字钱等都写得仔细。

如此不吝笔墨,除了表示这桩买卖交易数额极大不能马虎以外,也显示出“合同文书”在商务往来中的作用已经受到了重视,契约意识在商人群体中已经树立起来了。

这无疑是商业的进步,同时也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二 资本和金融从《转运汉巧遇洞庭红》里,我们还可以了解有关明代中后期的资本和金融方面的一些信息。

在当时的商业社会中,对资本极为重视,并认为资本的作用是增殖。

但社会还缺乏与商业资本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机构,存钱的方式既原始又不安全。

(一)“以利为重”、“看货轻重”定坐席,资本的重要性由此可见波斯商人玛宝哈对海外来的客商是看货单定座席:“原来波斯胡以利为重,只看货单上有奇珍异宝值得上万者,就送在先席;余者看货轻重。

挨次坐去,不论年纪,不论尊卑,一向做下的规矩。

”文若虚因为没带货,坐了末席,好不懊悔。

第二天上船看货时,玛宝哈发现了海龟壳,惟恐昨日对文若虚的不恭会使他失去这笔生意,扯住文若虚连声道歉,赶忙拉上大家到昨日宴请的店里重新开宴,请文若虚坐了首席,然后才开始谈转让的价钱。

谈生意之前先请客,自然是为了联络感情,为接下来的讨价还价培养感情基础。

请客时按照货物价值大小排坐次,那就是看商人资本了。

重视资本,实际上是重视商人可能对牙行作出的贡献。

商人资本大,所做生意的规模也必定大,带来的货物价值也必定高,这样的客商给牙行带来的利润自然也大。

如果张三带来的货价值5万两,我们假定牙行佣金的比例是三十抽一,牙行从张三的业务中得到的“佣金”将是1500两银子,李四给牙行带来的货物只值1万两,那么牙行将这些货物介绍给买主能够得到的“佣金”不过是300两银子。

相比较而言,牙行当然更欢迎张三这样的客商了,因为他对牙行作出的贡献比李四大5倍,牙行有充分理由对他表示超过李四的敬重和欢迎。

“小说对商客前踞后恭之举的描述,形象地说明,社会的价值心态已向财富倾斜,成功的商贾可以让人肃然起敬,赢得社会的尊重。

”[6](40页)尊重成功的商贾,实际上就是尊重资本的价值。

(二)银钱要投入运营,才是资本;只赚不用,就失去了资本的价值资本的灵魂是增殖。

“入话”中的金老汉不懂这个道理,所以他不配享有资本。

他一辈子辛苦经营,积攒800两银子,熔成8大锭,用红线系在锭腰上,放在枕边,每夜入睡前摩弄一番,心里感到极大的满足。

他不想把这些银子用于扩大经营规模,只是想给4个儿子每人分2锭作个“镇家之宝”,这个想法是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小生产者、土财主们的想法,不符合资本增殖原理。

银锭们知道他的心思以后,趁他在睡梦中向他辞行,然后告以去向,飘然而去。

老汉醒后追踪,得知梦中见闻是真以后,他却无此财力将银锭赎回,“眼睁睁无计可奈”,“扑簌簌掉下泪来”,其情其境真使人同情,叹其命苦,为之唏嘘不已。

但金老汉的做法违背了资本增殖的原理,资本在他手里,有与没有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这种小生产者的财富管理方式使他最终无福消受这笔财富,他虽然还想拥有,财富却自动离他而去。

这段入话看似夸张,而且荒诞无稽,但其中包含的资本应该增殖的道理跟海龟壳的故事所包含的贸易要适应相互需求的道理一样,是真实而可信的,并且是非常正确的。

“资本只有在不断的运动中,才能生产和实现剩余价值,达到保值和增殖,扩大资本,占据优势,保持和增强资本的生命力。

一旦停止运动,资本的生命就完结了。

”[7](75页)金老汉不让资本运动,等于是扼杀了资本的生命;而资本本身是有生命力的,因此金老汉的银锭要自己寻找出路。

(三)没有银行,没有钱庄票号,明代中后期存钱的方式既原始又不安全玛宝哈与文若虚的5万银子如何交付?文若虚等人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个问题,还是玛宝哈想得周到。

他说:“此银数不少,搬动也不是一时功夫;况且文客官是个单身,如何好将下船去,又要泛海回还,有许多不便处。

”听玛宝哈这么一说,文若虚才感到“见教得极是”。

文若虚是苏州人,得从福建泛海北上才能抵家。

于是玛宝哈把一个缎匹铺给了文若虚,连房屋和货本都交给他,抵了5千两银子,另外付了45 000两现银:10个大桶,每桶4千两;又5个小匣,每个1千两,直接从玛宝哈家高阁上的土库里搬了出来,然后就送到文若虚的缎匹铺里去了,“文若虚搬在一个深密谨慎的卧房里头去处”。

玛宝哈作为资本雄厚的外国商人,把大宗银子放在店里的做法实在是不保险的,我们甚至没有看到他的牙行里有任何看家护院的保镖之类的人物。

付给文若虚买海龟壳的5万显然不是他的现银的全部,从故事可知,他还要买下张大等一大批客商的全部货物。

就算这4.5万两是他的全部资本,这也是够大宗的现银了。

明朝官员的正式工资是中国历史上最低的,这4.5万两现银,相当于107.46位省级官员一年的名义工资,166.64位省级官员的实际工资,这正如吴思所言:“明朝官员的正式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

省级的最高领导,每年的名义工资是576石大米,折成现在的人民币,月工资大概是13 700元。

正司局每年的名义工资是192石大米,月薪大概相当于4 570元人民币。

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90石大米,合月薪2 140元人民币。

……总之,明朝的县太爷每个月实际领到的薪俸,其实价值不过1 380元人民币。

”[8]拿七品知县的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相折算,可知实际工资只是名义工资的0.644 9,照此计算,则省级最高领导的实际工资是每年371.44石大米。

潘建国引用了万历二十一年首版的明代沈榜《宛署杂记》记载,“万历时期米价平均为每石七钱二分七厘”。

45 000两银子,可买61 898石大米,相当于107.46位省级最高领导的名义工资;按每年371·44石计算,则相当于166·64位省级最高领导的实际工资[9]。

相当于数千贫民百姓家庭一年的生活费用。

这么多银子,就这样放在家里的“一个深密谨慎的卧房里头去处”,能够保得住不被偷盗、不被抢劫吗?不管是文若虚还是玛宝哈的存放现银的办法,都不符合金融安全的要求。

但当时社会没有钱庄,没有票号,更没有银行,“明代剩余资金,因无信用存款之机构,除经商及高利贷之外,只有埋藏地下。

”[10](17页)即使是埋藏地下也是不保险的,如果被坏人知道,这钱的主人就难免要遭到抢劫、绑架,甚至于有杀身之祸。

当然,由于社会上还没有出现银行,凌氵蒙初在写作这个故事时,不可能凭空给玛宝哈和文若虚们设计出银行信用的方法来的。

三 商人文若虚本篇中的商人很多,与张大一同出海的有40余人,与他一起同玛宝哈讨价还价把生意做成的有十几个人,但除了对玛宝哈和张大稍有刻画以外,其他人物都是以“众人”面目出现的,是陪衬性人物。

其实张大也是陪衬性人物,真正的主要人物是“转运汉”文若虚。

讲他的故事,写他的命运,刻画他的性格,塑造他的形象,才是作品的重点所在。

文若虚的命运经历了从“倒运”到“转运”的转变,有大落大起的变化,因为有这个转变和变化,他的性格便表现得比张大等商人鲜明,也比那豪爽果断、多财善贾的玛宝哈复杂,可以说是“成功地刻画了文若虚这个商人的典型形象”。

(一)“存心忠厚”,是文若虚的性格基调,也是他“转运”的性格基础小说最后,当文若虚等人得知海龟壳的价值百万之后,有一位共同出海的商人提出:“只是便宜了这回回(指玛宝哈———笔者注),文先生还该起个风,要他些不敷才是。

”文若虚道:“不要不知足,看我一个倒运汉,做着便折本的,造化到来,平空里有此一主财爻。

可见人生分定,不必强求。

我们若非这主人识货,也只当得废物罢了;还亏他指点晓得,如何还好昧心争论?”众人都道:“文先生说得是,存心忠厚,所以该有此富贵。

”存心忠厚,是作者赋予文若虚的性格基调,在小说中有多次表现。

倒运之时,张大与同行的40余个商人商议替文若虚凑点本钱“将就置些东西去”,不料“说着钱,便无缘”,只有他自己“同两个好的弟兄,拼凑得一两银子”。

文若虚也“称谢不尽,接了银子”,买了百多斤洞庭红橘子,一则用于船上解渴,二则“答众人助我之意”,已见其为人之忠厚了。

带橘子出海受到“众人”取笑,捡了海龟壳回船又受到“众人”取笑,文若虚都没有计较,亦见其人性格之忠厚。

尤其是在海龟壳卖了大钱,陡然之间暴发之后,先是把卖橘子所得的银钱拿出来,“每人送他十个”(据小说所写,每个吉零国的银钱重八钱七分),“张大与先前出银助他的两三个,分外又是十个”,“又拿出几十个来”,请张大替他“分与船上同行的人,每位一个,聊当一茶”。

接着将1 000两银子“用钱”拿出来,将100两散与船上众人,其他900两全部分给了张大等人,更显示了他性格的忠厚。

惟其忠厚,能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他人,有爱人之德,无害人之心,所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困难时能够得到别人的帮助,在成功时受到“众人”的关心。

所以,“忠厚”是文若虚“转运”的性格基础。

(二)热爱生活,敢于实践,是文若虚“转运”的心理因素凌氵蒙初把文若虚写成了一个非常热爱生活,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心的人。

“生来心思慧巧,做着便能,学着便会。

琴棋书画,吹弹歌舞,件件粗通”。

当坐吃山空之后,看见别人经商图利的,时常获利几倍,便思量着做起生意来。

“见人说北京扇子好卖”,就去贩卖扇子,可谓敢于实践了。

遇挫亏本以后,继续商业实践,连连折本,被人称做“倒运汉”也不在乎。

知道张大等人要走海泛货,就自求同去,哪怕自己一点本钱都没有,根本就置不起什么货也要去“看看海外风光”。

正是因为抱着看海外风光的目的去的,所以当商船被飓风卷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岸边的时候,他不顾众人反对,抖擞精神,独自登上“树木参天,草莱遍地”的荒岛观光去了。

发现了巨大的海龟壳,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拖了回来,于是才有了后来的“转运”。

我们可以反过来设想,假如文若虚不是一个热爱生活,多才多艺,能说会道,朋友们都喜欢他有趣的人,恐怕不会有人来邀请这样一个既没有本钱、且又“倒运”出了名的人同行;假如人家邀请他出海而他自惭没有本钱而不敢应邀,就不会有后来的两次“巧遇”;假如他对海龟壳视而不见,不感兴趣,不想把这件“希罕的东西”费点力气带回去与人共享稀奇,那就不会有后来“转运”而来的巨富了。

所以,文若虚热爱生活,敢于实践,禁得起挫折,对世界永远充满好奇心的心理因素,也是他成功、“转运”的条件。

(三)精明而灵活,是文若虚“转运”的决定因素文若虚的“转运”,得益于“转运”以前经商失败的经验教训。

商业实践使他更加灵活,失败的教训使他更加精明。

卖橘子得钱之后,不肯置货,看似保守,实则是从前的失败教训使然。

因为他是初次出海,不知道置些什么货回去才能适合国内市场的需要,所以才坚决不听“众人”的劝告。

卖橘子和出让海龟壳,都显示出文若虚的精明和灵活。

他本没有想到洞庭红橘子可以卖钱,不过是趁着众人上岸之后没人取笑他了,翻检一下橘子看看有烂的没有。

摊开在船头上,“摆得满船红焰焰的”,吸引得岸上很多人围观。

于是他当众剥了一个自己吃了,这个动作明显是告诉吉零国的人:这个东西是可以吃的。

看见有人要“买一个尝尝”,赶紧接过银钱,“拣个大些的,红得可爱的,递一个上去”,目的是让吉零国的人感到一个钱买一只这么大、这么好看的从未见过的而且可以吃的东西,这钱花得值,以便吸引更多的人掏钱来买。

卖了不少钱以后,看到买的人有增多的趋势,而橘子已经剩不多了,就“拿一个班道:‘而今要留着自家用,不卖了。

’”在买者的再三要求下,趁机将价钱上涨一倍。

当最先买橘子的那人“骑了一匹青骢马,飞也似的奔到船边”,大声吆喝着要全部买下时,文若虚“瞧科在眼里,晓得是个好主顾了”,“又拿起班来”,52颗橘子“准准地要了他一百五十六个水草银钱”。

在玛宝哈的店里,他本不知海龟壳可以卖钱,更不知这东西值多少钱。

当玛宝哈问他是否肯卖时,“文若虚是个乖人,趁口答应道:‘只要有好价钱,为甚不卖?’”什么是好价钱,他并不知道,“讨少了,怕不在行;讨多了,怕吃笑”,迟迟不肯开价。

张大做手势,叫他讨3千两,他用手势加说话表示1千两都讨不出口。

张大开玩笑,说他开价1万两,玛宝哈却说“此等宝物,岂止此价钱!”于是在众人的怂恿下,尽管“碍口识羞”,还是大胆“讨了”5万两,后来就以5万两成交了。

文若虚在面临新机遇、新发展的时候,既能敏捷地把握机遇,又凡事三思而行,这种审慎态度,正是文若虚“转运”的决定性因素。

《转运汉巧遇洞庭红》的故事,无论是入话还是正话,都有来源,也都有所改造和发展。

对题材的改造,体现了作者的思想。

正话源于明代周玄日韦《泾林续记》中所记苏和的故事[11](219页),但凌氵蒙初对商人的看法与周玄日韦有明显的不同。

周作开头便说:“闽广奸商惯习通番;每一舶推豪富者为主,中载重货,余各以己资市物往,牟利恒百余倍。

”将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称为“奸商”,反映了周玄日韦对商人的歧视。

在《转运汉巧遇洞庭红》中,“奸商”一词从未出现,说明凌氵蒙初对商人的认识比周玄日韦正确。

凌氵蒙初对故事本身是有怀疑的,从他将苏和改名为文若虚可知,但他还是用夸张的笔法对故事作了更加详细也更合情理的描写,从中反映了他对于商业和资本的一些宝贵的思想,如前所述故事反映出来的相互需求和资本增殖原理至今也没有过时。

文若虚的形象中反映出来的要学经商先学做人,经商和为人相统一的思想,也是非常正确的。

凌氵蒙初心目中的商人是应该有些“儒商”精神的,儒家提倡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思想,也应该成为商人为人处世的准则。

在物欲横流的商业社会里,文若虚的形象无疑是凌氵蒙初树立的正面典型之一。

小说描写了商人追求金钱的活动,反映了他们海外冒险的理想,能够使我们从中看到“明中叶后商业的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并且有了一定的规范。

如四十多位商人同船贩货出海,如福建沿海的外贸吞吐能力,如牙行、用金和契约的描写等都能说明问题。

但是,文若虚贩扇子亏本的故事反映了商业储运适应不了市场行情和气候情况的千变万化,玛宝哈和文若虚存放银子的方式反映出当时还没有与商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

商业的更大发展还有待于经济社会各方面的进步。

格列佛游记分篇读后感,分成10篇写。

急求

谢谢

小人国。

小人国原先的制度规定,欺诈与诬陷皆乃重罪,可见,斯威夫特老兄是很讨厌在智慧方面玩弄手腕的人,斯威夫特喜欢智慧,但是崇尚简单和诚信。

小人国现在用绳上舞技的高低来决定官场升降。

这倒有很多类似的例子,中国曾用八股文来检验书生的治国才能,女人曾以小脚为美的标准,有少数民族以脖子的长度来判断谁最漂亮性感,钱钟书说这个社会也让人吃饭,只不过不让人用自己的本领吃饭,都是这道理。

对鞋跟高低的态度,决定党派,这个讽喻也很好玩。

现在网上这一派的FANS和另一派的FANS们打口水架,起因不就是鞋跟高低之类的无聊问题吗。

文革时,站错队与否,也取决于你赌一下,是高跟党将得势,还是低跟党将得势。

死人头向下埋,这个想法真不错。

既然死的人可以悬棺,可以天葬,可以腌制起来,可以分而食之,为什么不可以头向下埋,呵呵。

山东莱州的风俗是,活人东西方向睡,死人才南北摆放;而距之仅数百里之遥的莱西,坚决认为活人应该南北方向睡,死人才应该东西摆放。

这风俗曾经让我窃笑不已,我甚至替他们想好了活人应该站着睡或者应该拿大顶睡的姿势,可惜这建议一直没有用上的机会。

比较起来,还是小人国的人比较聪明,让死人头向下睡,那么活人的姿势只要与死人不同,就不会惹起迷信者的流言。

小人国的人写字是从一角斜向另一角,这个创意也很绝。

的确,论起写字方向来,欧洲人可以从左到右,阿拉伯人可以从右到左,中国人可以从上到下,卡斯卡考人可以从下向上,小人国当然可以从一角写到另一角,呵呵。

斯威夫特这个老鬼,机灵劲儿有的是:) 3, 大人国。

斯威夫特似乎把人类社会摆在了大人国和小人国之间。

远古时的巨人国是最好的,后来因为堕落,身材变小,于是成了大人国;大人国也还可以,可是如果进一步堕落下去,身材会再小十二分之一,这时就是我们人类了;如果还堕落,那么就再小十二分之一,成了小人国居民,只好靠在绳子上的舞技高低来决定官场人选。

这个十二比一,我想是有原因的,一年正好十二个月,斯威夫特以月喻年;这么说来,中国人喜欢用十二生肖,十二年为一循环,就是以年喻月了。

大家都曾想给时间以弹性,给空间以想像。

大人国国王,讨厌战争,对制造火药杀人深恶痛绝,在他看来,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毒害的爬虫,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不正常的。

这里,表达了斯威夫特的反思,对人类社会各种不公平制度的诘责。

格列佛在大人国,像宠物一样被饲养,像猴子一样表演,供人取乐,这是他的生存价值。

这比喻倒不错,我们人类不也正是这样对待其他物种,甚至这样对待同类中的弱者吗

弱者的命运,有时只能是供人取乐,任人玩弄。

这是这个世界的法则,靠。

格列佛说,大人国最美丽的处女们,也引不起他的兴趣,因为她们身上的斑点被放大了,自己的眼睛像显微镜一样;而且她们身上的气味太熏人,因为自己小小的鼻子对气味已经足够敏感,谁让她们是巨人呢,气味也自然而然加倍了。

她们并不把格列佛当成人,所以当着格列佛的面脱得精光,小便,还把格列佛剥个精光,让他骑在自己的奶头上玩儿。

斯威夫特揭示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性与爱,并不是绝对存在的,而是受人类社会环境的巨大影响。

表面上自然而然的东西,其实是在一切必要条件已然具备的情况下才自然而然地发展着。

苹果落地并不是必然的,不信你去一下太空,男女性欲也不是必然的,不信你去一下大人国。

人类只是欲望的玩偶,从某种角度看。

大人国王后,身边有个侏儒,这个侏儒以玩弄和伤害比他更小的格列佛为乐。

弱者以踩踏更弱者来获得心理平衡和自信,这条丑恶的法则一直伴着我们,不是吗。

听说,现在有的妓女要定期召个男妓来为自己服务一下,以平衡一下心理,相当于看了一次心理医生。

斯威夫特还描写了不少大小的对比,挺好玩。

冰雹大如网球,虱子嘴像猪嘴,蜜蜂有鸟儿大,狗叼着格列佛送给主人,猴子抱着格列佛到处跑,还有十岁男孩抢格列佛玩、一岁婴儿捏着他想吞下去,这些描写都相当生动,显示了斯威夫特不凡的写作功力。

斯威夫特对儿童心理和行为观察细腻,很不简单。

4, 智马国。

本来智马国是第四卷,不过按写作时间看,这一卷写于“飞岛”之前,故先说说吧。

斯威夫特在这里已经比较激动了,老头子因为对社会深深失望,于是把人类最丑恶的一面夸张地描述出来,然后用智马作为对比,把人类比喻成了不可救药的一类畜生:野胡。

斯威夫特在此勾画了一个理想国。

那里没有恶的行为,甚至没有恶的观念;理性至上,博爱平和。

智马们无文字,天赋道德,知识少但不花哨,无谎言欺骗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没有犯罪,以开会民主讨论的形式决定一切大事;智马们好运动,爱清洁,勤劳,婚姻由父母做主,除生儿育女需要外无性欲,贵族世袭。

不难看出,在这里,斯威夫特仍没脱离自己所处的时代,他仍只是个人类而已,他的理想国是抽象的另一种人类社会。

但是这种抽象太空,太浮,恰如浮萍。

斯威夫特没有看透善与恶的本质,也没有看透人类社会政治形式的本质,所以对现实深深失望后,只能攻击一切可见的制度,然后缩头,退回到一种空想当中。

5, 飞岛,等国。

想来斯威夫特也知道自己不能一直在冲动和意淫当中过一辈子,所以他在激动中写完智马国,又开始着手写新的一卷,即飞岛等国。

飞岛上的人,头都是歪的,两只眼睛一只看前一只看天,而且越是智力高者越像发育未完全的人,需要仆人随时用气囊击打耳朵和嘴巴,提醒他们倾听和说话。

斯威夫特的讽刺,在这里有点走形,好像对人类余怒未消,又像是江郎即将才尽,描写完小人和大人,只能描写畸形人了。

斯威夫特对腐儒们埋头苦思很瞧不起,两耳不闻窗外事在他眼里,是病态的,呵呵。

飞岛人只对数学与音乐感兴趣,然后就是思考一些杞人忧天之事。

飞岛人早上起来,第一件事是问候太阳的健康,这个习惯倒也没什么,不是有宗教信徒每饭前先诵经吗,我们也不是没有先背语录再吃饭的历史,比起来,还是问候太阳可爱些。

至于数学与音乐,的确是两个很有意思的领域,不知是否斯威夫特对此二者均不擅长,所以才讽之。

关于浮**夸**风,原来早有渊源。

如果不是知道此小说是写于数百年前,我真怀疑作者是有意影射中国的1958年。

另格列佛到某国,见到了历史上的诸多鬼魂。

这一情节好像是模仿希腊神话中奥德修斯流浪过程中召见鬼魂的故事。

斯威夫特不相信文字记载的历史,对此我深有同感。

历史真相一直是被深埋在表象之下的,能否获得真相都成问题。

还好,我们不是非知道真相不可,有时有个大概也就罢了,毕竟未来比过去更重要。

关于长生不死,斯威夫特给出的长生不死是衰老的不死,而非青壮年状态下的永恒不衰长生不死。

我觉得这是在玩把戏,没触及实质。

事实上,长生不老从哲学和科学上看,只能是个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因此相关讨论意义不大。

我们可以用延长生命的办法来思辩这一切,比如神的生命也是有限的,虽然比人类长很多,就像《佣兵天下》描写的那样,则会真正有意思些。

《风云》中,帝释天的寿命很长,可是也存在衰老,也可以死亡,这种情节设计都比斯威夫特高明得多。

当然,这些人都站在斯威夫特的肩膀上,所以这也不能全怪这老头子。

最后要说说这一卷中,斯威夫特给出的很多表面上荒诞的例子。

或许科幻小说家的不少设想成了现实,我们不必表示太敬佩,因为连作者在这篇荒诞小说中为了肆意嘲笑傻瓜行为而刻意给出的一些作者认为最荒诞的例子,现在也已经成了现实。

而一些作者认为是定理的东西,现在看来却是错误的。

作者为了说明飞岛的运动原理,特意画了一张运动图,可谓煞费苦心。

可是,我个人认为,他描述的飞岛靠磁力运动的原理,本质上就是错的。

说说他给出的他认为最荒诞的事情吧: 杞人忧天:看过《天地大冲撞》之类吧

陨星撞击地球,根本不是不可能。

再说,地球与太阳也终有寿尽之时,现在天文学家对这类问题很感兴趣,我们总不能说他们都是傻瓜吧。

黄瓜中提取阳光:现在我们能从原子中能提取核能量,而太阳能的本质就是核能。

粪便还原为食品:废水处理后直接饮用;利用废料饲养真菌供人食用;有制药公司搜集人尿提取激素制成药品和保健品;……,这还不够吗。

蜘蛛网纺线:好像有种防弹衣就是这么来滴啊。

思维的机器:电脑,人工智能,研究的就是这东东。

吃下特殊食品增长智慧:看看如今铺天盖地的广告就行了,虽然有夸大,但难说一点作用没有。

所以,想一想都可怕,人类现在还有什么是不可实现的啊,今天的“不可能”,1000年后会成为什么呢

这是一个发展速度快得让人没有安全感的社会,人类因为自己能力的膨胀而有点胆战心惊。

自从人类看到原子弹,人类就被自己吓着了。

现在,基因工程,更把人类搞得很慌恐,当然,少数人在为一己私利而疯狂着,他们对金钱的渴望战胜了自己的恐惧。

冤亲债主怎么化解

关亲债主这个问题,这完全是妖魔界编造出的,散布间,危害人类的

应该先去看看大悲寺妙祥法师是怎么开示的,不要被邪说迷惑

请搜索这文章,题目是《妙祥老和尚关于“冤亲债主”、“附体”及某类精神疾病的开示》,文章明确指出,所谓的冤亲债主说、附体之类,完全是邪魔外道搞出的东西

作为佛弟子,如果不知道妙祥法师,那是很遗憾的,请百度搜索,会让你肃然起敬

有一点要说明一下,就是,文中提到,冤亲债主可能是道教弄出来的,这个不能怪妙祥法师,因为这只是个误会,在此只需要解释下,正统道教典籍里从来没有这个冤亲债主的词,只有记录妖邪冒充的情况(妖邪是什么呢,大家可能不熟悉,但对妖精这个词语是熟悉,可百度百科:妖精(道教典籍记载的妖精本质及危害)),而且正统道教对这种魔界的邪物是驱除甚至斩杀的态度

所以,这完全是那些身有妖邪附体的魔道中人,伪装成道教的人,搞所谓神仙附体,搞显灵的把戏,故意抹黑道教。

有时,他们也伪装成佛弟子,抹黑佛教。

那些出马仙(有的地方叫神婆、大仙、香头、过阴婆、花姐、马脚),有的供道教的神仙,有的供佛教的佛菩萨,而事实是,那都是打着佛教和道教幌子,其实质是妖邪在冒充神佛。

所以,无论是佛家,还是道家,大家都别上了妖魔的当

佛教的《大佛顶首楞严经》记载“阿难当知。

是十种魔。

于末世时。

在我法中出家修道。

或附人体。

或自现形。

皆言已成正遍知觉。

赞叹淫欲。

破佛律仪。

先恶魔师。

与魔弟子。

淫淫相传。

如是邪精。

魅其心腑。

近则九生。

多逾百世。

令真修行。

总为魔眷。

命终之后。

必为魔民。

失正遍知。

堕无间狱。

”)。

道教的(《道法会元.太上天坛玉格》也记载:“一切上真天仙神将,不附生人之体,若辄附人语者,决是邪魔外道”。

关于对正邪的分辨方法:正法是以人为本,提倡积极救人;邪说则是妖魔界编造出来的谎言,以妖邪为本,它们残害人类,一般分两步:第一步:把妖邪伪装成众生,然后不分青红皂白地宣扬众生平等,说妖邪要与人平等。

邪物就是邪物,它们修的是邪法,人就是人,人修的是正法,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如果连正邪都不分,还修什么正法

那直接去与妖魔一起修邪法得了第二步:把妖邪说成是人的冤亲债主,进一步提升妖邪地位,使妖邪凌驾于人之上。

谎称人前世欠它的,说什么它们现在的遭遇都是人给它们造成的,装可怜、博同情,以便妖邪来取人性命时,人不敢反抗,放弃任何治疗措施,一味地用念经回向给它或超度来化解。

这是个完美的圈套,以此来耽误人求治,慢慢把人折磨得越来越虚弱,就这么把人骗到死。

而实际上,妖邪属于魔界,与人的前世毫不相干

所谓前世欠它们的,全是极其恶毒的谎言

妖邪冒充冤亲债主时,谎称得到了地府同意,将人吓得不知所措,还说它们的一切现状都是人给它们造成苦难,这全是谎言

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它们编造这种邪说的目的,就是想欺骗善良人,觉得自己欠对方,应该还,于是,无论所谓的冤亲债主(实为妖邪)怎么折磨人,甚至取人性命,患者都不敢抵抗,不敢治疗,乖乖等死

但其实,人类根本不欠妖邪什么

妖邪,最想要的就是取人性命,它每弄死一个人,它就可以盗取人与生俱来的500年道痕

这才是妖魔界编造这种所谓冤亲债主的恶毒邪说的真正目的

其用心何其险恶

如果真的是所谓的冤亲债主,那么,为什么道教的驱斩妖邪的咒语,可以制伏它呢

制伏妖邪的咒语肯定不会伤及到人的灵魂,如果会,那么,道士自己的魂魄岂不受伤了

足以说明是妖邪冒充。

同理可推出,妖邪冒充神佛显灵,道士却可以收拾它,若真是神佛,怎会被一个凡间的道士所制伏

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道教灵验记》中就有王道柯诵天蓬咒与白马寺的记载。

狐狸寄居白马寺搞得百姓信奉非常,香火鼎盛。

王道柯诵咒,狐狸死尸现迹,白马寺再不灵验。

道教典籍对妖邪产生的原理有详细阐述,并且有彻底根除的办法。

人被妖邪侵害的初期,可能发生“鬼压床”现象。

人被压后身体困倦,时间久了人的秉气降低,妖邪会乘虚而入,附体于人。

被妖邪附体的人,可能身体长期不好,或运气极差,或有各种幻觉等,或身体出现难以言喻的极度难受,或出现癔症、抑郁症、强迫症,或性格怪异,难以合群,或出现某实病久治不愈,甚至癌症,更有人不堪忍受折磨而轻生。

妖邪属魔界邪物,凶残暴戾,善于伪装、欺诈、恐吓、唱双簧,无道德廉耻,为了达到残害人类的目的,无所不用其极

道教以人为本,故张天师立传承法宝“斩邪二剑”就是有力的证明,并提倡积极救人;而妖魔界宣扬的邪说则以妖为本,极力鼓吹所谓冤亲债主(其实是妖邪)应该与人平等,甚至所谓的冤亲债主(实际为妖邪)来取人性命时,也要顺从,不能抵抗,放弃治疗,消极等死。

哪个是正,哪个是邪,一目了然

妖邪在正法面前,是根本不堪一击、毫无招架之力的。

影视文学作品中,妖精和神仙对打,甚至能伤到神仙的镜头,现实是根本不可能的,影视仅仅只是艺术,不能当做正统知识生搬硬套。

但制伏妖邪必须是有真传且有降妖伏魔本领的道士才能胜任,若未曾得到这方面传承,切勿轻举妄动,否则,不仅无效,反而可能导致妖邪狗急跳墙,反将施救者攻击成重伤,严重者瘫痪,甚至可能有性命之忧。

患者求治中,请记住,修行正法的道士,道德境界也是极高的,淡薄名利,一心救人,不会以任何借口索取财物才给治疗,更不会有纠缠、拉人入教等行为。

当今正法衰微,几乎快达到了绝迹的地步,而现在骗子和魔道中人遍地开花,这就是为什么大家以往到处求治,花了大把钱财,却始终不能治愈的根源所在。

正法专门收拾这类邪物,驱除或斩杀的效果可达到100%

若有假道士冒充正道骗钱,根本不敢打这个包票,因为他根本没有制伏妖邪的能耐,而是会编造各种理由,说得比唱得还好听,一次又一次地黑人钱财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无论什么人,无论把理论编得多么高深,把自己本事吹得上天入地,但治疗无效或暂时好点又复发,还骗人说又有新的冤亲债主来了或说患者罪孽太重,那都是蒙人的借口,切勿上当。

患者及家属还应建立正确的正邪是非观念:妖邪属于魔界邪物,是修炼界的犯罪分子,什么样的罪行,该得到什么样的惩罚,自有天道规律,不必担心妖邪被斩杀后化为厉鬼来报仇,它后就灰飞烟灭,什么都不剩,更不会重新投胎来报仇,那些报仇之说就是妖邪界编造出来散布到人间的邪说,用来残害人类的借口,以致使人不敢治疗。

邪不胜正是亘古不变的天理

如果看完后,一心想要求治的,可在我这段话后点击评论,说明想求治,我就会来回复,告诉你如何找到降妖伏魔的道长,道长大德之人,免费救人的。

当然,你也可自己去找这样的道士,只是,现在假道士铺天盖地,小心上当

即使有真传的道士,各门派的修习的方向也不同,有的是修内丹,根本不管这些降妖伏魔的事情。

孔子的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

孔子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孔子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的地位是其他任何一位古代思想家所无可比拟的。

在孔子丰富的伦理思想中,不但包含着以仁爱为核心的一系列道德规范,以及一套关于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的理论和方法,而且也包含着对其他一些重要的伦理道德问题的深刻论述。

孔子的伦理思想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意识形态,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心理的主体内容,甚至对东方其他一些国家和民族的道德意识、道德习惯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之所以如此,这与孔子伦理思想本身的具体内容和特点是分不开的。

正是从这一认识出发,本文试图就孔子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作一大概的探讨和阐述。

一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孔子最早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思想原则。

可以说,在孔子的整个伦理思想体系中,政治伦理思想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注重道德与政治的密切关系,强调道德在治理国政中的重要作用,是孔子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孔子伦理思想的一个鲜明特点。

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注:《论语为政》。

)在孔子看来,当政者以德为政,即在政务中坚持和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注重社会的道德教化,那么,就可以像北极星那样安居在自己的位置上,自然受到人们的爱戴和拥护。

这里实际上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为政者崇仁尚德,以德治国,便可以产生一种无形的向心力和影响力,使民心归服,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有序和稳定。

孔子认为,道德与政治二者是紧

怎么看手相

一、学习:成为优秀的人现会有一个法律职业群体,称为“法律共同或者“法律人共同体”,包括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法学教授、企业法律顾问,等等。

属于法律人共同体的这些职业,差异很大,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法官是国家公务员、执掌裁判权,为什么把他们归入“法律共同体”当中呢

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共同的职责:实践和维护法治。

他们同是法治的实践者和维护者;二是共同的思维方式,就是法律思维。

法官裁判案件、律师代理案件和法学教授分析案件,采用的是同一个思维模式,即法律思维模式。

法律思维,是法律人所共有的区别于其他职业人的思维模式。

法律思维的特点是什么呢

我们看到,无论法官、律师、检察官、仲裁员或者法学教授,其法律思维的整个过程,都是紧扣着法律规范进行的。

这是与其他职业人的思维模式所不同的。

怎样才算优秀的法律人

分为人格和理性两个方面。

先说法律人的人格:第一,是要有气节、操守、尊严。

法大校长2013届本科生毕业致辞:做有尊严的法律人

7月30日海峡两岸司法研讨会上,谈到法官和法院的气节,不应当是趋炎附势、看风使舵。

不应当是,在上级领导面前,低三下四、点头哈腰、奴颜婢膝,在下级(老百姓)面前作威作福、张扬跋扈。

第二,要崇尚自由、平等、博爱,平等待人,同情弱者,有悲悯之心,富于同情心、富于正义感。

第三,要信仰法律,信仰法治,才能以法律为业,执行法律,实践法治。

如果自身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法治,却又从事法律职业,必然会对法律和法治造成巨大危害,并且最终也会毁灭自己,给自己的亲人造成巨大伤害,这样的事例很多。

最后,是要格外的勤奋和严谨。

现代社会,法律人是最为勤奋、严谨群体。

我们知道,国内外知名律师,都是按照时间计费的。

拖沓、懒散、不求上进、得过且过,当不了法律人,至少不是优秀的法律人。

马马虎虎、粗枝大叶、丢三落四,担任诉讼代理人,弄错了程序、引错了条文、遗漏了证据、忘记了抗辩,导致不应该的败诉,给委托人造成巨大损失,自己也须对此承担责任。

须特别注意的是,须从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天开始,就注重法律人的人格修养,就以法律人的人格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人格修养,培养自己具有法律人的高尚人格。

再说法律人的理性,通过法学院的学习,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打下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在此基础上掌握法律思维模式,及掌握从事法律实务的各种方法(裁判方法、研究方法、写作方法),不断积累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和法律实务经验,增长法律智慧。

二、学习法律的方法(一)法律的规范性与学习方法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规范性是法律的属性(严格言之,此所谓法律,特指成文法)。

这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也具有规范性。

法学一般不直接研究社会现象、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而是直接研究“法律”。

因研究对象之具有规范性,法学也就具有了规范性。

你看法学者讨论问题,思考问题,必定先问“是否合法”,与经济学家讨论问题、思考问题,必定先问“是否有效率”,是全然不同的。

这就是法律和法学的规范性所使然。

每一个法律规范,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等要素。

这就是法律的规范构成。

例如人们熟知的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判双倍赔偿。

这是一个法律规则,从规范性分析:其适用范围――消费者合同,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欺诈行为;其法律效果――双倍赔偿。

因此,学习法律一定要从规范性入手。

法律思维与别的思维如经济学的思维的区别,正在于规范性。

既然进入法学院学习的目的,在于掌握法律思维,而法律思维属于规范性思维,则在学习方法上就要从法律的规范性入手,而不是靠死记硬背。

不是记忆、背诵每一个制度、条文的词句,而是要掌握每一个制度、条文的规范构成。

只有理解、掌握了每一个制度、规范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才算真正理解、掌握了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范。

(二)法律的社会性与学习方法法律以人类社会生活、社会现象、社会关系为规范对象。

如刑法,规范对犯罪行为的制裁;民法,规范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身份关系;经济法,规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控和管理;行政法,规范国家行政权的运行、控制。

简而言之,法律是社会生活规范,使法律具有社会性。

法律的社会性,也就决定了研究法律的科学,即法律学、法学也具有社会性,并因此属于社会科学。

此对于法律学习,关系甚大。

学习法律,要求“独立思考、独立判断”。

“独立”,指不迷信书本、老师、权威;要经过自己的思考,才能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不能靠死记硬背。

“思考”,指不盲目相信,由自己进行一番分析、考察。

对于张三的某种观点,首先要“思考”:他所持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说服力,是否能够自圆其说。

其次要“思考”:张三持这种观点有没有深层次的理由,与历史条件、时代背景以及张三个人的社会地位、学历、师承有什么联系

还要“思考”:张三发表这一观点,是在何种场合

是针对现行法所作的解释(解释论),还是对法律将来的修改所作的建议(立法论)

等等。

因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甚至年龄、性别的不同,而影响其理论观点,可以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和“撞了白撞”的争论为例。

当年修改婚姻法关于是否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争论中,反对规定过错损害赔偿的,大多是男性,而赞成规定过错损害赔偿的,大多是女性;关于“撞了白撞”的争论中,赞成“撞了白撞”的大多是青年、中年而属于白领阶层,大多有车或者正准备购车,而反对“撞了白撞”的大多是老年或者属于蓝领,大多没有汽车或者买不起汽车。

在进行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作出自己的判断:赞成或者不赞成,赞成何种观点。

这就是在“独立思考”基础上的“独立判断”。

“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关键在“独立判断”。

而“独立判断”的关键,又在于:以什么作为判断标准

概而言之,可以作为判断标准的,有两类“知识”:一类是“基本原理”,包括并不限于法律基本原理;另一类是“社会生活经验”,亦即平常所谓“常理、常情、常识”。

以“基本原理”作为判断标准,学术上的论辩大多如此,源于法律学的科学性。

因为每一学科,均有其基本原理,而符合其基本原理的往往正确,违背其基本原理的往往错误。

因此可以用基本原理作为判断标准。

以“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系法律的社会性所使然。

因为,法律既然是社会规范,就应当与社会一般人的生活经验相符。

法律上和法学上的争论和是非,可以“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是我根据自己和前人的学术经验总结出来的。

(三)法律的逻辑性与学习方法法律的规范性,与逻辑性是互为表里的。

法律的规范性,必然要求法律的逻辑性。

制定法律或者法典,要将各种法律规则按照一定顺序编排。

这个编排顺序,以什么为标准

不是也不应该以所谓“重要性”为标准,只能以“逻辑性”为标准。

因为,所谓“重要性”,是主观的价值判断问题,一项制度之是否重要及其重要程度,将因人、因时、因地而有不同认识。

例如,合同法按照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变动”、“责任”的顺序,究竟“合同成立”重要,还是“合同生效”重要,还是“违约责任”重要

是很难判断,很难有统一意见的。

制定民法典,哪一个制度安排在民法典上,哪一个制度安排在民法典之外,哪一个制度排在前面,哪一个制度排在后面,绝不可能以重要性为标准,只能以逻辑性为标准。

这个逻辑性,就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

民事生活的共同制度、基本制度规定在民法典上;特殊关系、特殊领域、特殊市场的特殊规则和制度,规定在民法典之外。

民法典上的安排顺序,也以逻辑性为标准:“一般”的、“共性”的制度在前,“特殊”的、“个性”的制度在后。

这就使法典形成“总则”(共同的规则)、分则(特殊规则)的结构。

首先,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是分则);其次,债权法分为“债权总则”和“债权分则”(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分则);再其次,合同法也分为“合同总则”和“合同分则”(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是分则);最后,买卖合同也分为“买卖总则”和“买卖分则”(特种买卖是分则)。

特别要注意的是,这一“一般”和“特殊”、“总则”和“分则”的逻辑关系,也正好是法律适用的基本逻辑关系,这就是“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123条)。

制定法律的逻辑是从“一般”到“特殊”,愈是一般的规则愈在前,愈是特殊的规则愈在后;适用法律的逻辑刚好是倒过来,从“特殊”到“一般”,愈是特殊的规则优先适用,愈是一般的规则愈靠后适用。

法律上的逻辑关系非常重要。

如果没有这个逻辑关系,逻辑混乱、支离破碎,法官就没有办法正确适用法律,他不知道应该适用哪一个规则才是正确的,他会无所适从,没法下判,这当然是指公正的法官。

反之,一个不公正的法官、受法律外因素影响的法官,却可以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既然好几个条文都与本案有关,相互间没有严格的逻辑关系,他适用任何一个条文,你都没法指责他,没法批评他,就会使一些枉法裁判合法化。

可见,法律有逻辑性,才能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法律没有逻辑性不仅影响法律的正确适用,还会助长司法腐败。

法律有严格的逻辑性,不仅可以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还可以增加法律的灵活性。

当法官受理现行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的案件时,可以适用一般的规则予以裁判。

(四)法律的概念性与学习方法法律是一套规则体系,也是一套概念体系。

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都是通过法律概念来表述的,因此,要正确掌握法律规范,必须先正确掌握这些法律概念。

前述消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双倍赔偿。

从规范性分析:其适用范围,是用“消费者”、“经营者”、“合同”和“消费者合同”这些概念表述的;其构成要件,是用“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概念表述的;其法律效果,是用“赔偿”、“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等概念表述的。

因此,你要正确理解和掌握消法第四十九条,你就要先正确理解和掌握“消费者”、“经营者”、“欺诈行为”、“赔偿”等等法律概念。

因此,完整准确地掌握法律概念体系,是正确进行法律思维的基础条件,可以说,法律人进行法律思维,就是运用法律概念进行思维。

我们法学院学习,学什么

简而言之,就是学习法律概念体系,然后在此基础上,运用各种法律概念进行法律思维。

概念是人的发明,是用文字表述的,是科学思维的工具。

因此,概念性是理解和解释法律的根据。

理解、解释任何法律条文,必须先从该条文所采用的法律概念入手。

概念有其内涵、外延。

概念有其模糊边界,即概念具有模糊性。

这就决定了文义解释可能得出多个解释结果。

当采用文义解释,得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结果时,就需要进一步采用其他解释方法。

学习法律的门径,在于掌握完整的概念体系。

法律是一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其基础是一整套有严密逻辑关系的概念,掌握了这套概念,就掌握了法律思维的框架。

经验表明,法官在裁判中、律师在处理案件中、学者在分析案例中,如果出现失误,往往源于没有掌握好这套概念体系或者发生了概念混淆。

因此,学习法律首先强调记忆这套概念体系。

但法律概念有其专门含义,相互间有其逻辑关系,因此不能单凭死记硬背,在记忆的同时应强调对概念的理解。

特别是初学者,一定要着重记忆和理解这两个环节,边阅读、边记忆、边理解、边运用,在理解的前提下增强记忆,在记忆的基础上加深理解。

学习法律,不能不讲究读书方法。

读书的方法,有三种:其一,精读,目的在于掌握概念体系。

法学的每一个学科,都有一套法律概念体系。

当你初学一门法律学科时,就应当选择一本概念体系完整、准确,且简明扼要的好的教材,通过反复精读,把这套概念体系记在脑子里。

所谓有扎实的基础,就是指比较完整准确地掌握了这套概念体系。

须知每一门学科的著作,都可以分为“教材”、“体系书”和“专题研究”三类。

其二,泛读,目的在于加深专业基础、获得广博的知识。

在精读一部、两部好的教材,比较完整准确地掌握该学科的概念体系基础上,再选读一些专题研究论文和著作,补充、完善自己的概念体系,加深专业基础,开阔视野。

其三,研读,目的在于掌握研究方法,培养研究能力。

结合具体的问题研读体系书的有关章节,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反之,在未掌握好概念体系之前,抱着大部头的体系书通读,读到中间忘了前面,读到后面忘了中间,必然是事倍功半。

法律概念,是法律思维的工具。

法官、律师正是运用物权、债权、法律行为、权利、义务等等法律概念,进行思维,分析案件,裁判案件。

以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案为例,法官运用了“合同”、“婚姻”、“法律行为”等法律概念,并正确地分析了这几个法律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法律行为是上位概念,合同和婚姻是下位概念,当属于下位概念的法律规则不能适用时,运用上位概念的“法律行为”的法律规则,正确地裁判了本案。

(五)法律的目的性与学习方法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是立法机关制定的,立法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制定各种法律,每一个法律规则都有其目的。

因此,学习法律、理解法律,需要了解各个法律规则所要实现的目的。

德国学者耶林发表《目的法学》,批评概念法学玩概念游戏,忘记了法律的目的。

耶林将法律目的,比喻为在茫茫大海上指引航船方向的北极星。

我们学习法律和解释、适用法律,犹如在茫茫大海上的驾驶船舶,只要掌握法律的目的,即不致迷失航向。

法律的目的性,在学习方法上的意义在于,我们学习每一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每一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不仅要正确理解和正确解释所使用的概念,还要准确把握这一法律规则、法律制度的目的。

一定要弄清楚:立法者设立这一法律规范的目的何在

在解释、研究每一个规范和制度时,一定不要忘记它的目的。

王泽鉴先生说,任何法律均有其目的,解释法律时必须想到:立法者为何设此规定,其目的何在

可见,掌握每一个规范和制度的目的,是学习、研究、解释、运用这一规范和制度的关键。

因法律的目的性,而有目的解释方法。

所谓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根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及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

即当存在不同的理解、解释时,应当以该规范和制度的目的,作为判断标准。

(六)法律的正义性与学习方法所谓法律的正义性,指法律本身须符合于社会正义。

是法律与其他行为规则,如技术规则,的根本区别所在。

正如人有“善、恶”,法律也有“善、恶”,这就是所谓的“良法”与“恶法”。

符合于“社会正义”的法律是“良法”,违背“社会正义”的法律就是“恶法”。

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许多“恶法”,诸如规定对小偷砍手的法律,规定当众将“私通”者乱石砸死的法律,规定对流浪者加以鞭打、监禁甚至处死的法律,规定对同性恋者予以惩罚的法律,随着社会的进步而相继被废止。

我国现已废止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若干地方规定“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的政府规章,就属于“恶法”。

当我们学习法律的时候,除了从规范性入手,掌握每一个法律制度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以及正确把握其立法目的之外,还需要进一步用“正义性”标准予以评价、批判。

对于“恶法”、违背社会正义的法律,要通过解释方法回避其适用。

至少是不要为“恶法”辩护,不要制造所谓的“根据”、“理由”,把“恶法”硬说成“良法”。

在法学院学习或者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一定不能忘记法律的正义性,不能忘记维护社会正义是每一个法律人的神圣职责

法律的正义性最终要通过法院的裁判予以体现。

法律、法规所体现的社会正义,是理性的正义;通过法院裁判所实现的正义,才是实践的正义、现实的正义。

因此,法官和律师对于实践法律的正义负有神圣职责。

裁判案件,不仅要考虑裁判是否于法有据,而且一定要考虑所作出的判决结果是否符合于社会正义,即裁判结果的妥当性。

只有合于社会正义的判决,才是正确的判决。

社会正义,有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分。

形式正义,着重于程序公正。

只要所适用的程序规则是公正的,具体案件的当事人之间是否实现了正义,则非所问。

实质正义,则不满足于程序的公正,而是着重于在具体的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实现正义。

按照现代法律思想,强调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形式正义只是手段,而实质正义才是目的,形式正义须服从于实质正义,并最终保障实质正义的实现。

因为法律有正义性,于是决定了,法律科学,既不同于自然科学,也不同于工程技术,与社会科学中的其他学科也有本质的区别,而被称为“善(正义)的艺术”。

真正掌握了这套“善(实践正义)的艺术”,才称得上优秀的法律人。

下面举两个法官提的问题,说明法律科学是“善(实践正义)的艺术”。

一个人选择了法学,选择以法律为业,你就选择了“公平正义”

选择了以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公平、正义作为自己行为、处世的价值目标

你应该有正义感,有是非观

你如果还是学生,你也是弱者,没有力量为人民主持正义,但至少你应该能够判断是非,判断正义与不正义

你如果担任法官,就应当断然拒绝法律外因素的干扰,使你作出的每一个判决都合情合理合法,在当事人之间实现公平正义

法律人以实践法治为职业。

这绝不是一般的职业,不是仅仅为了赚钱谋生。

因此不是经营者(商人)。

法律职业的神圣性在于:维护法律,维护正义

你看,西方的法官,被人民当成正义的化身,就像神职人员之被视为上帝的代表

法律人不可能是革命者,但法律人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

你是法学院的毕业生,无论你将来从事何种职业,身处社会的上层还是中层,你一定不要忘记法律的正义性,法学是实践正义的艺术。

不要忘记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遭遇不幸的人们。

三、正确认识和对待法学论文写作(一)中文能力是法律人最重要的素质。

此所谓中文能力,非指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文体写作能力。

是指法律文体(法学论文和法律文体)的写作能力。

中国的法律人是用中文进行法律思维,具有相当的中文能力是进行顺畅法律思维的基础条件。

凡是水平高、能力强的法律人,无论法官、律师,其中文能力(口头、书面)都很强。

法官指挥庭审,律师在庭上答辩,应当用词准确,有条有理,逻辑性强,撰写判决书、答辩状,应当文字准确,逻辑严密,富有说服力。

中文能力差,语言拉杂,用词含混,缺乏条理,逻辑混乱,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二)法律文体写作与法学论文写作。

法学论文要求:文字准确、逻辑严密、富有说服力。

同样是一切法律文体的要求,如合同书、起诉状、公诉书、答辩状、判决书、裁决书。

因此,法学论文写作能力强,法律文体写作能力就强。

法学院学习中,通过法学论文(学科论文、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训练、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法律文体写作能力,训练、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中文能力。

这里单说“文字准确”。

古人有关于“推敲”的故事,贾岛吟诗: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用“敲”还是用“推”

翻来覆去,拿不定主意,撞了贺知章的马头,贺不加责罚,反而共同讨论。

法律文体写作也有类似故事,是“敲”门而入,还是“撬”门而入

“敲门而入”,说明二人认识,女方为男方开门,不过是通奸;“撬门而入”,说明违背女方意愿,采用暴力,就是强奸,可能判死罪。

现今民事裁判实践中,有类似案件,“还欠款5千元”,究竟是“已经归还了5千元欠款”,还是“仍然欠款5千元未还”。

“全部货款已结清”,是全部货款“已经结算并支付完毕”,还是仅仅“结算清楚尚未支付”

说明法律文体写作,特别要求准确,一字不当,可能铸成冤案、错案。

此与文学写作不同,文学写作用词不当,不会造成冤案,而且作者可能故意采用多义词,故意追求模棱两可、语义朦胧的效果。

法律文体写作,特别要求用词准确,避免歧义。

这要通过法学论文的写作来训练。

(三)法律人的论辩能力与法学论文写作。

法律人的职业,特别要求论辩能力(口头论辩、书面论辩)。

你看民事审判的双方代理人在庭上辩论,刑事审判的辩护人与公诉人在庭上辩论,一方主张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方辩称不违约,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诉人主张构成犯罪,辩护人辩称不构成犯罪。

双方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唇枪舌剑。

法官在庭上听讼,就看哪一方有理,辩论逻辑性强、有说服力

答辩状、法庭辩论,当然最终靠证据。

我们常说,靠证据说话,但证据自身并不会说话,而是在法庭质证时,由案件双方,辩护人与公诉人、原被告的代理人,替证据说话(辩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证据内容和意义)。

如果辩护律师中文能力很差,说话拉拉杂杂,缺乏逻辑,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用词不当,即使有充分的证据,也未必能够胜诉。

法庭辩论的真正目的是说服法官,必须思路清晰,用词准确,条理性强,逻辑严密,才具有说服力,才能说服法官。

法律人必须有高水平的论辩能力,掌握论辩的艺术、说服的艺术。

法学院除在模拟法庭训练外,主要靠法学论文写作来训练和培养学生的论辩能力。

我们进入法学院学习的目的,在于把自己培养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有人误以为,只要把十几门课程学好了,各门课程都考试合格,成绩优良,就能够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我要告诉同学们,这样的认识并不正确。

刻苦学习各门课程,掌握各个法律学科的概念体系,打下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当然很重要,这只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素质之一,更为重要的素质是,能够运用法律基础知识进行法律思维,从事法律实践,这就要求具有相当的中文能力。

我们在小学、中学阶段主要是通过语文课和作文(主要是文学文体写作),无论高考语文成绩如何,都缺乏法律人的中文能力、法律文体的中文能力。

因此,要重视法学院各科论文写作、学年论文写作,特别是毕业论文写作。

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法学院学生都认识到论文写作的重要意义。

一些同学不重视论文写作,采取敷衍的态度,甚至从网络找两篇题目相同或类似的论文,加以裁剪拼接,应付了事,只求老师给个及格分数就行了。

这些同学在法学院四年毕业,中文能力没有得到训练和提高,即使各科考试成绩优良,即使真的掌握了各门学科的法律基础知识,也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须知将来担任律师写起诉状、答辩状,担任法官撰写结案报告、判决书,担任仲裁员写裁决书,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起草合同书,都是不可能从网络下载进行拼接所能够解决的。

因此,必须在法学院学习期间,重视法学论文写作,按照法学论文写作方法,自觉训练、提高法律文体写作能力。

四、自己造就自己明确学习目标。

明确原告优秀的法律人所应具备的素质,人格方面的素质和知识能力方面的素质。

掌握学习方法。

主动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

通过主动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和训练,把自己造就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杜康造酒的故事要完整

深入传销窝点四天,分享自己亲身经历,望民众擦亮眼睛,远离传销。

  部分违法分子打着国家西部大开发名义进行传销活动,行为恶劣,害人害己,在此分享自己亲身经历,仅此希望民众不要误入歧途,远离传销,一旦陷入,人财两空。

  本人于2016年4月下旬接到一异性朋友电话:“我一个朋友邀约我四次前往做工程项目,对方告知该项目投资小、风险小且回报率高,但是前些时间较忙,暂且没有赴约,但由于对方实在坦诚相约,我打算月底过去看看,你最近有空没

陪同我一起过去参考。

”由于我这朋友是女性,且颜值高,邀约人是位男性,我担心我朋友安全,所以答应她一同前往考察项目。

我朋友叫我陪她前往曲靖考察项目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考虑到我学历较高,见识较广且略懂工程(本人小硕一枚,本科前往美国俄勒冈留学),所以可以给到她一些参考和建议,的确我也做过工程,本科毕业在香港做幕墙一年时间,所以我心里也有这份自信为她保驾护航,因此我答应了她。

  我答应我朋友前往曲靖的前几天,我问了我朋友几个问题:“1.对方是做什么工程

单是谈做工程太泛了,我想了解具体什么工程,我好做一些相关工作,毕竟知己知彼,百战百胜;2.邀约方和你是什么关系

3.大概过去几天时间

我要提前订返程票。

”对于以上三个问题我朋友回答:“1.对方说是做土建;2.对方虽与我无血缘关系,但是属于发小,知根知底;3.返回票暂时不订,待项目谈好再订。

”听我朋友的回答后,我基本没什么防备心理了,所以整装待发。

  到达曲靖第一天。

虽然我和我朋友从不同地方前往曲靖,但都是同一天到达,只不过她先和邀约方碰头了。

我到了曲靖,我朋友和邀约方前往指定地点接我,然后我们没去酒店,直接去了邀约方出租屋里(地点位于曲靖市麒麟区的一个城中村里面)。

到了出租屋楼下,已是下午两点过,进门时只见几位年轻人和一位40多岁的大姐热情的接待了我们,然后相互寒暄了下,我朋友发现这几位年轻人(相对于我来讲还是比较年轻,本人90年,经了解这几位年轻人都是93年后的,个个都有车有钱抽好烟,心里在想,年轻有为啊

然后对比了一下现在的自己,WTF

读了二十年的书,还不如人家初高中毕业的,心塞)的口音和她一样,结果才发现我朋友和这几位年轻人都是老乡,然后我和我朋友都放松了警惕。

这几位年轻人把我和我朋友在出租屋安顿下来之后,休息了片刻,就驾车出去逛逛。

在逛的同时他们就给我们粗略的介绍了一下当地城中村的规划和建设,每家农民能拿到多少平米的地基,地基质量多好,政府免息贷款修楼... 然后在一个刚好建好地基而暂未建楼的一片郊区停了下来,出去看了看。

邀约方就抛出了几个问题问我们:“1.你们对曲靖的最大印象是什么

2.你们看看这么多地基摆在这,为什么不动工了啊

3.曲靖有工业没

农业没

旅游业没

它靠什么养活这么多人

靠什么把经济发展起来的

”我当时什么都没考虑,只对这个地基以及怎么去修感兴趣,其他都不感兴趣。

我心里就在低估,叫我朋友过来难不成就是为了投资这些这些尚未完工的楼房吗

逛完后,我们就去娱乐了,爬山摘樱桃,这个我喜欢。

回到出租屋,那位40多岁的大姐已经把饭菜准备好了,味道不错,找到了家乡的感觉。

饭后,就闲聊了,各自都聊了一下各自的奋斗史和经历,但这一天丝毫未察觉出来他们是在做传销

我这个人问题多,喜欢提前规划事情,就问了对方:“明天行程怎么安排的

”对方说:“明天有专门人士来给你们介绍项目的具体操作和运行。

”于是我没有想太多,就去休息了。

  到达曲靖第二天。

早上,那位大姐热情的把早餐准备好了(说实话,这三天挺感谢这位大姐的,每天给我们做饭,但后来得知,她也是在做传销,我还以为她是这几个年轻人雇来的保姆,我对这位大姐感到同情,因为这事,她和她家人闹矛盾,女儿跟着外婆在家乡上中学,但是我无力相助)。

饭后,一位湖北的女士来到了出租屋里,这位女士的讲解,瞬间让我感觉到了不对,心里突然冒出了两词“传销”

“民间非法集资”

这几位年轻人向这位湖北的女士介绍了我和我的朋友,然后我补充了句:“今天的重点任务是我朋友,我是来陪同的,所以项目的事情你给她讲清楚就行了。

”这位湖北女士得知我是读过几年书的,有点文化,然后很自信用很响亮的声音问了我几个问题:“你应该懂什么是西部大开发吧

你觉得曲靖是靠什么来维持经济

曲靖为什么不能建厂

你了解美国西进运动吗

...”说实话,这位湖北女士的问题除了“曲靖是靠什么来维持经济的

”,其他问题对我来说真不是难事,但后来发现,这位女士根本不懂什么西部大开发,什么西进运动,犯了很多常识性错误,以至于我开始怀疑她了,但出于礼貌,很认真听她讲解,我就伴随嗯哼并点头。

然后,这位湖北女士从包里掏出几本书,什么党政文件,机密文件,白皮书,十六十七十八大等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文件开始给我们讲解,我就稍微总结一下:1.这个西部大开发项目是保密的;2.这个项目实行五级三进制,投资3800元,赚三千八百万;3.投资的钱属于政府监管和支配,无任何风险;4.宏观调控作保障;5.发展下线到出局挣到多少钱。

我当时愣了一下,之前从未接触过什么传销这些玩意,哪怕是卖保险的我都很反感,心想难不成这就是所谓的“传销”,打着国家西部大开发名义进行传销活动。

因为我分析得出:1.低投入高产出零风险本身就违背了经济学原理;2.西部大开发项目在曲靖投资中属于保密,是人都会想到保密的意义何在,就是打着西部大开发幌子而进行传销活动,让受害人感觉这是国家的项目,有红头文件支撑,有保障,于是民众就降低了防备心理。

另外,我问这位湖北女士:“为什么西部大开发在曲靖民间投资要保密

”对方解释:“如果不保密,那么东部的人蜂拥而入,谁还去下苦力打工挣钱

”她还说:“你是文化人,应该了解西进运动吧

西进运动就是保密的,不让太多人过来开发西部,不然太多人就挣不到钱,我们是复制西进运动模式来开发中国西部。

”我心想,BULLSHIT!西进运动的确是有一段保密时间

为什么

不是像她那么解释的,她在胡扯

我在美国西部留学,当然美国历史不能说了如指掌,但是最基本美国历史常识是知道的。

美国西进运动确实保密了段时间,因为西进运动过程中屠杀当地印第安人,其实西进运动是印第安人的血泪史,美国政府和媒体保密,就不想让世界人民看到美国为了开发西部而屠杀印第安人引来的关于人权的舆论问题而终止美国这一计划

说实话,本人死脑筋但不是读死书的人,想洗我的脑没那么容易,但我的朋友已经傻傻的听进去了,但是她还是有些疑问,于是吃了中午饭,下午的洗脑课又开始了。

其实我真心不想听了,打算打道回府,但是我朋友还是想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了她的安全,我还是决定留下来陪她。

下午一点半左右,一位四十多岁的男人来到了出租房,同样相互寒暄和介绍了下对方,这个男人和我朋友是老乡。

同样的方式拿出文件和书籍比上午那个湖北女士更有力度的为我和我朋友开始讲解这是什么项目,怎么赚钱,谁来保障,怎么出局...还是出于礼貌,我在那嗯哼和点头。

这位男士和上午那位湖北女士的不同之处是,他拿出了他的几张六位数的工资单和行驶证来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和车辆品牌。

说实话,这个太好造假,但我没揭穿。

银行存取款单就能证明是你的工资

呵呵,怕没人信吧;关于一辆豪车行驶证,对方称这辆车在老家,没在曲靖,我只想说呵呵,造假技术太LOW,本人也是驾龄6年多,行驶证的真伪还是能辨别出来,淘宝上买个行驶证几十款钱就搞定,你想要什么车就给你什么车,当时我准备把行驶证信息记下来进行网上核实,但是对方也许发现我打算背下上面的信息时立刻就收到包里了。

总结:秀成绩秀工资秀豪车

洗脑结束后,那位四十多岁男士下楼走了,这几位年轻小伙子就下楼送那位男士,于是我把我朋友带到房间给她说了这个项目的本质,但我不敢确定是传销,毕竟没有任何证据,所以只能给她解释到这个项目不是很靠谱,建议她放弃该项目,明天撤人。

但是她是主角,我是陪同,她说:“我对叫我来看这个项目的这个人非常熟悉,老家的,知根知底,他家之前经济不是很好,你看他现在不是有车有钱吗

混得挺好的,我们再看看吧

”于是下午这几位年轻小伙子带我们去参观了曲靖体育馆,然后介绍了曲靖未来的规划,还称这就是西部大开发曲靖的投资商机,我朋友半信半疑的听了下去,然后结束后回到了出租屋,开始吃晚饭,然后晚上闲聊,今晚闲聊的就是这几位年轻小伙子谈他们从这个项目中挣钱的经历和成就感。

我打着很困的借口,回到房间睡觉,然后我就开始查询这位湖北女士和这位男士给出的一些书籍和文件,得出结论:1.歪曲书本意义和政策方针;2. 伪造和增补红头文件内容,用伪造和增补内容给受害者洗脑。

  到达曲靖第三天。

又一批人来给我和我朋友洗脑,湖北人士,一男一女,女方称自己是水电专业大学毕业,男士称自己是警察辞职,然后用同样的话同样的故事给我们讲解,我就不多说了。

得出结论:1.高官公务员老师辞职从事这个项目;2.大批知识分子从事这个项目;3.从事这个项目后个个有钱有车;4.该项目受当地政府和警察保护

我其实很纠结结论4“该项目受当地政府和警察保护”,这么多人进行传销活动,为什么当地工商局或相关部门不联合管制

政府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

我想到了一点:地方保护主义

的确,外地人的大量涌入,能带动当地产业链,比如吃穿住行。

写到这,我呼吁曲靖当地政府或当地相关机构联合起来打击违法分子,抵制传销

下午,逛广场(公园),逛曲靖的广场(公园)

这公园名称貌似叫碧水蓝天公园,不去不知道,去了吓一跳

大多数都是外地人,两个、三个一起在那指指点点,嘴里叽里咕噜貌似在说些什么,当然这几位年轻小伙子也给我和我朋友开始解释其中公园的奥秘,他们说这个公园就是我们投资的钱修建的,你看,这不就是五级三进制吗

指着墙上的浮雕说着五条鱼三只鸟,其实我心里想到这不是“五级三进制”吧,应该解释成“三五成群”吧

反正类似的解释很多,什么错别字啊,什么石头空心啊

什么三根柱子五棵树啊...真心记不住这么多,反正广场里很多东西都被他们解释得“淋漓尽致”。

最后,到了广场中央,这几位年轻人遇到好多熟人,反正不是自己爸妈兄弟老乡就是七大姑八大姨的,感觉这真是他们的天下

说到这,我朋友真的信了,说明她已经被洗脑成功

晚上回到家,我和她沟通了下,我不建议她参与这个项目,解释了很多,她听不进去,就说我胆子小,优柔寡断,不重视赚钱,读死书...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因为我的劝解她没投资而导致她错失良机没挣到钱就会怪我啦

所以我很为难,她说:“我先做一份,花3800赌一把,大不了不要这3800了”。

都这种状况了,我还能说NO吗

毕竟邀约人是他发小,蹭吃蹭喝也三天了,好菜好烟款待起,所以我也没说NO,大不了亏3800,于是她答应了对方明天签合同,然后当天晚上就把身份证给了她发小。

于是,我们就商量签了合同就走人,探讨买票的事情,这几位小伙有意向让我也加入他们项目,我说我还是研二的学生,你们政策不是写的学生不能参与这个项目吗

于是对方没多问,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就买了一早的票走人,我朋友是下午的票。

以为这事已经结束,但是还没。

  到达曲靖第四天。

一大早我就收拾行李准备走人,我朋友和一位年轻小伙子送我到曲靖火车站,我告别了他们。

下午得知,我朋友和他们签了合同,但是不是3800,而她不知为什么做了十份,投资了三万三千五百元,瞬间我无语了

  后续:  1.如果她愿意做十份,说明她已经彻底心脑成功,反洗脑能力我的确不具备。

  2.如果她现在能觉悟,这个钱就当着亏了,不要了。

  3.如果她现在不能觉悟,想把这个钱要回来,只有一个方法:发展下线

  这将导致的结果:  1.骗亲朋好友,发展成为她的下线

  2.继续把现有的积蓄投资来

  3.一旦发展下线,就属于违法行为

因为传销最底层不属于违法,一旦发展下线,就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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