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分生命读后感
分生命》读后感有故事叫《平分生命》它就在《语文地》从书里。
读了以后,我热泪盈眶。
有一对孤苦伶仃从小失去父母的兄妹俩,两人因为无依无靠,只得相依为命。
真是老天不长眼,不幸得很。
妹妹又得了重病,如果不输血治疗,她便会失去生命。
作为妹妹的唯一亲人,小男孩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自己抽出血来给妹妹治疗。
当医生给他抽完血后,小男孩以为自己会死,便一动不动地躺在病床上,露出了苍白的笑容,问:“医生,我还能活多久
”医生回答:“放心吧
你不会死。
你的身体很健康,还能再活100岁。
”他知道后立即从床上麻利地跳到地上,高兴得蹦蹦跳跳,又在地上连续转了几圈,确定自己真的没事。
“那么就把我的血液输一半给妹妹。
”他又挽起了刚才那条抽过血的胳膊,昂首挺胸,“我们两个人每人各活50年。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保尔·柯察金曾经说过:“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生命给予每个人的只有一次。
”同别人平分这宝贵的生命,即使是父子、夫妻都很难做到,又有几个人能如此心甘情愿地说出来并做到呢
甚至有些人,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竟然要把自己国家的军事机密出卖了,真是可恶至极
可是,这个十岁的小男孩为了解救妹妹,竟然要把自己一半的血分给妹妹,让妹妹和他平分生命。
啊
他的感情真是高尚、善良、纯洁……啊
他对妹妹的爱真是比水晶还要纯洁,比黄金还要宝贵……假如人人都有这种心甘情愿与别人平分生命的精神,太阳会照耀得更加灿烂,花儿会开得更加鲜艳,小鸟会歌唱得更清脆……
平分生命读后感500字
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作者(英)莎士比亚。
类型:悲剧\\\/现实。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抛开个人喜好,用完全纯粹艺术的眼光来审视作品,我认为这本书是写得最好的。
先向大家纠正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很多人认为四大悲剧里有《罗密欧与朱丽叶》,但事实却不是这样。
尽管《罗密欧与朱丽叶》可能是莎士比亚的作品里知名度最高,最让人感动的。
不过它并不在四大悲剧之列,就主题来说,确实略逊一筹。
《哈姆雷特》:“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疑问总是震撼着人的心灵,这个人类的终极问题,牵涉的是关于死亡的终极恐惧。
哈姆雷特的父王被杀,母后随后嫁给了他的叔叔克劳迪欧,成为了新的王后。
哈姆雷特痛恨母亲的不贞。
后来父王的鬼魂现身(据说莎士比亚还演过这个角色,因为演技太差,只能演这么一个小角色),告诉哈姆雷特说自己是被克劳迪欧毒死的。
哈姆雷特为了验证这个事情,所以特地编了一出戏,让新国王去观看,新国王看了后大惊失色。
哈姆雷特就此断定父王被害是事实。
哈姆雷特为防止被杀害,只能装作疯了,这使他的恋人奥菲利亚伤心不已。
不过克劳迪欧还是不肯放过他,克劳迪欧派大臣窃听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以为他是国王误将他杀害,但是哈姆雷特觉得他死不足惜。
发生了这样的事,克劳迪欧对哈姆雷特戒心大增。
他把哈姆雷特送到国外,伺机杀害。
哈姆雷特死里逃生,准备回国报仇。
奥菲利亚溺水身亡。
哈姆雷特伤心不已,扑到棺材里去痛哭,奥菲利亚的哥哥认为是哈姆雷特害死了自己的妹妹,他要与哈姆雷特决斗。
克劳迪欧一心要借奥菲利亚的哥哥之手除掉哈姆雷特,于是在决斗用的剑上涂了毒药,并准备了毒酒。
最终,毒酒毒死了王后,奥菲利亚的哥哥用剑刺伤了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临死前刺伤了(上有毒药)克劳迪欧,并嘱咐他的好朋友成为新的国王。
惨烈的一幕终结了。
不过还是有很多看点,好的作品绝不只是有情节而已,重要的是主题,深刻的人文关怀。
还有很多非常深刻的箴言,比如“不要把钱借给你的朋友,这样既失去了钱也失去了你的朋友(这个问题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
《李尔王》:这本书写得气势恢宏,让我这个也算博览群书,从不流泪的人,也不禁有些热泪盈眶。
只是,曲高和寡。
李尔是一个英国传说中的国王。
年轻时英勇善战,年老时却好大喜功,喜欢别人阿谀奉承。
他准备把自己的国土平分给三个女儿,因为偏爱小女儿考黛莲(哪儿的人都偏爱最小的孩子),所以三分国土之中有一份是最肥沃的,他想听一听三个女儿谁最爱他。
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说得天花乱坠,像什么爱父亲胜过爱自己的生命(太夸张了)。
李尔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轮到考黛莲了。
当时法兰西国王远道而来,想与李尔王联姻,从三个公主中选择一个作为自己的妻子。
只有考黛莲心无城府,实话实说。
她说自己爱父亲只和世界上所有的女儿对父亲的爱一样,当有一天她结婚生子之后,会把自己的爱分给她的丈夫和子女,给父亲的爱自然就少了(很现实,一点也不虚伪)。
李尔王听了之后勃然大怒,和考黛莲断绝了父女关系,给考黛莲的那份国土也被她的两个姐姐平分了。
不过这个世上最有真正的慧眼,法兰西国王说他请求娶考黛莲为妻。
李尔王说你可以把她带走,不过可什么嫁妆也没有,法兰西国王说考黛莲本身就是最珍贵的(说得好
)。
考黛莲走了之后,大公主和二公主也并没有遵守自己对父亲的诺言,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之后,很快对李尔王冷若冰霜,最后竟把他赶了出来。
可怜一代国王,最终只能在狂风暴雨中怒吼,控诉人世上的不公(我就是看这段时热泪盈眶的)。
旁边还有个小丑,名叫傻子(其实一点儿也不傻,只不过是对现实看得太透彻,就好像《红楼梦》中“好了歌”唱的那样)在一旁安慰。
说说另一条线索,李尔王的一个大臣,有一个儿子,叫霭特加,同时他还有一个私生子,叫霭特孟(可能名字是颠倒的,记不太清了)。
霭特孟因为私生子的身份耿耿于怀,决心要报复,最后抢夺了父亲的家产,并设计陷害将霭特加赶出家门,霭特加因而和李尔王流落在一处。
那个大臣也被霭特孟赶出家门,流落街头。
就在大臣想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霭特加出现,大臣并没有认出这个流浪汉就是自己的儿子。
霭特加说“我们的生命,就像树上的树叶,到了秋天,自然会飘落。
何必操之过急呢”。
于是大臣也和李尔王在一块儿了。
与此同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都已成婚,但都爱上了那个狠毒又英俊的霭特孟,成为了情敌。
在得知了李尔王的凄凉境地之后,法兰西的王后娘娘(看得我好解气啊)特来搬救兵要把老国王接走,父女重逢的场面,感人至深。
不幸的是,考黛莲的军队还是输了。
考黛莲还是被吊死了,李尔王抱着小女儿的尸体心碎而死。
另两个公主因为霭特孟自相残杀,同样没有好结果。
霭特孟机关算尽,怎么死的我忘了,反正和他父亲及霭特加重逢了,霭特加对他进行了一番审判。
最后,活下来的霭特加独自走向未来。
我对这本作品唯一觉得有缺憾的地方,是作者没有对傻子的结局进行交待,不过这样也好。
流浪也罢,工作也罢,故事最让人震撼的地方已经讲述清楚了。
《奥赛罗》:其实这个故事挺俗套的,不过莎士比亚确实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奥赛罗有黑人血统。
是一个英勇善战、见多识广的将军。
他用自己的故事赢得了一个大家闺秀苔丝德蒙娜的芳心,而后两人就结婚了,本来是很幸福的,可是……奥赛罗的一个手下伊耶戈不断诬陷奥赛罗的妻子和奥赛罗的副将凯希欧有奸情。
仅仅是出于嫉妒,伊耶戈就可以这样陷害别人,可见妒恨是多么的恐怖。
一开始奥赛罗全然不信,可是架不住伊耶戈总是这么挑拨,何况苔丝德蒙娜也比奥赛罗小十多岁,猜忌也是难免的,最后冲动之下的奥赛罗亲手掐死了自己的爱妻(苔丝德蒙娜死得很惨,甚至让奥赛罗不忍下手)。
然后他就得知真相了,亲手杀了伊耶戈,而后自杀而亡。
留下凯希欧,告诫世人,要相信婚姻,不要再重复他的悲剧。
《麦克白》:这部书是四大悲剧里最短的,同样,也是最没有知名度的。
麦克白斯和他的一个朋友从国外凯旋归来,途中遇上了一位女巫,女巫预言,麦克白可以当上国王,那位朋友的后代可以当上国王。
回到国内,麦克白在家中设宴宴请国王。
受自己妻子的怂恿,麦克白轼君自立,验证了预言。
同时他又担心自己的那位朋友,于是找个借口也把他给杀了。
后麦克白德暴行激起各路人马的反抗。
麦克白不得不去镇压义军,途中又遇到了女巫,女巫说,除非某某森林(森林怎么可能会自己移动
)移动,麦克白的政权才会灭亡。
又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难道世上还有男人所生的人
)能杀死麦克白。
为了掩人耳目,义军把某某森林的树枝砍下来拿在手上作伪装,远远看上去就像某某森林移动了一样。
被义军逼得节节败退,最后陷入绝境的麦克白遇到了墨脱客,墨脱客说自己要杀了麦克白,麦克白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能杀死我。
墨脱客说,那就是天意了,你的死期到了,我并不是正常分娩生的,而是剖腹产生的。
结果麦克白就被自己的贪念和欲望弄得身败名裂,并且死不瞑目。
其实本来麦克白还是一个好人,不过麦克白夫人确实心如蛇蝎,看来不少的人都是被枕边风吹坏的。
最后那个被麦克白杀了的朋友的后代当了国王。
预言一一实现,带来的却是灾祸
求5篇好书读后感,不少于3000字。
1、爱的教育读后感800字 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晴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
《爱的教育》是一本小说,又是一部巨著,原名《心》。
是意大利亚米契斯的作品。
它让我明明白白地懂得了什么是爱。
这本书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
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极力颂扬的地方。
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
在看《爱的教育》时,我常常被书中的那些平凡人物的平凡事迹感动。
“瓦多帕的小爱国者”、“英雄的少年鼓手”、“小石匠”等等和孩子有关的故事中,都歌颂了儿童应具备的纯真情感,同时书中也表现了从家庭、学校到整个社会,都在营造一种极其良好的环境,培养着儿童爱祖国、爱人民的感情。
其中我比较喜欢“小抄写员”这个感人的故事,主要写小学生朱利奥瞒着父亲每晚帮他抄写邮签,虽然语言朴实,叙述平实,但是朱利奥的懂事与孝顺,却深深地打动了我。
朱利奥是个穷人家的孩子,父亲收入微薄,为了补贴家用,除了在铁路上工作外,他还给人当抄写员来挣钱。
每晚,他都要用大大的正规字体抄写几百份邮签到深夜。
朱利奥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他每晚看见父亲上床后,就悄悄走进工作间,模仿父亲的笔迹开始抄写。
父亲却一直没发现。
但由于过度劳累和缺乏睡眠,朱利奥的成绩直线下降。
父亲很是生气,但朱利奥没把真相告诉他。
终于有一天,朱利奥在抄写时无意中碰落一本书,惊醒了父亲。
父亲明白了一切,心中充满无限的怜爱和懊悔,他抱住朱利奥的头呜咽起来。
多么感人的故事
多么懂事的孩子
多么可敬的精神
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学生,为了帮家里挣钱,帮父亲减轻负担。
面对父亲的责骂,他有多少次想把真相说出口,可他没有。
就连父亲责骂他,他也毫无怨言。
这多么难能可贵
要是换成我,肯定忍受不了,试想一下,要是自己的努力、懂事却换来了责骂,那多委屈呀
谁会希望一向宠爱自己的父亲因莫须有的“罪名”而讨厌自己呢
朱利奥的沉默与体谅,实在让我感动
今后,我要向朱利奥学习,做一个体谅父母的乖巧女孩。
我也希望人间处处有爱,处处是和谐的春天
2\\\\《简爱》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个孤儿,但她是一个不甘受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敢于抗争、敢于追求的女性。
她那纯朴善良的高尚品质深深打动了我。
简•爱的母亲原是一位富家小姐,她爱上了一个穷牧师。
他们不顾亲友的反对结了婚,富家小姐的父母因此和她断绝关系。
他们结婚后一年生下了简•爱。
可是就在简•爱出生的那年,她父母因感染流行风寒去世了。
简•爱成了孤儿,被送进了孤儿院。
后来她舅舅把她接回府上住。
可是不久舅舅也去世了,她舅母经常虐待她,在简•爱10岁那年把她送到一个慈善学校。
她在那地狱般的学校生活了8年,还当了两年教师,后来到桑非尔德府当家庭教师。
简•爱长得矮小,并不漂亮,但她聪明伶俐,正直善良。
不久,主人罗切斯特爱上了这个无财无貌的简•爱,简•爱也爱上了比她大20多岁的主人罗切斯特。
在教堂结婚那天,有人揭穿罗切斯特还有一个疯老婆。
简•爱知道后便毅然出走,离开了这个她深爱的人,流浪了两天两夜。
在她快要饿死的情况下,奥利佛一家救了她,还帮她找到一份工作——乡村教师。
在这期间她继承了叔叔的财产,成了非常富有的人,还意外知道奥利佛兄妹竟是她的亲戚,她主动提出将财产与他们三人平分。
最后,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
听别人说,这里发生火灾,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
简爱知道后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从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美好心灵。
当她突然知道自己可以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知道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0英镑,她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
而当她知道在这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己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得简直疯了。
她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
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爱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
一方面,她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
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
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可以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
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3\\\\《草房子》读后感 此书讲一群孩子在油麻地度过的一段美丽的时光。
从桑桑一家人来到油麻地,故事就开始了,在这其中还发生了许多故事。
书中有一个叫陆鹤的小孩,他是一个十足秃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反倒把自己的秃头看作是宝贝,如果别人想要摸他的头的话,就必须给他一样东西才行,因为大家都爱摸他的头。
可是后来,“秃鹤”忽然在意起他的头了,谁要是动他的头就跟他急眼,就算是用东西换也不行。
一天,油麻地屠夫丁四看见“秃鹤”眼馋肉案上的一块肉,就用刀割下一大快来,吊在“秃鹤”眼前,说:“让我摸一下你的头,这块肉就归你了。
”说着就伸出那油腻的手来。
秃鹤说:“你先把肉给我。
”丁四说:“你先让我摸你的头,我再把肉给你。
”“秃鹤”说:“不,先把肉给我。
”丁四等到将门口几个正在闲聊的人招唿过来后,就将肉交给“秃鹤”,秃鹤看了看那块肉——那真是一块好肉
但“秃鹤”用力一甩把那块肉扔了,接着逃了,丁四拿起杀猪刀追去,到最后,“秃鹤”拿起一块砖头,把丁四给吓跑了。
在夏天里,大家都非常热,桑桑心想:夏天把冰棒放到棉被里冰棒就不会化了,那样的话把我放到棉被里就不会热了。
于是桑桑把自己用棉被裹得严严实实的就去上学。
到了学校结果成了学校里的一道风景线,虽然桑桑感到很热,但是出尽了风头,他非常兴奋。
一次,桑桑在河里洗澡,嘴里还大喊着:“姐姐十五我十五。
妈生姐姐我煮粥,爸爸睡在摇篮里,没有奶吃向我哭,记得外公娶外婆,我在轿前放爆竹。
”逗得一群人哈哈大笑,并将桑桑的母亲叫了出来。
说:“你看几家桑桑在干什么
”母亲禁不住笑了起来,说:“冻死了,小猴子。
”可见,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时纯真的童年有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庇的纯情。
有一次,桑桑得了一种怪病——桑桑的脖子上隆起了一块肿块,父亲桑乔带他到处求医,医生都无能为力,并说桑桑只能活半年了。
可桑乔不肯和桑桑说,可桑桑早已从医生和父亲的脸上看出了严重性。
在这半年内桑乔和桑桑到处求医,到了最后桑桑还是好了,大家都非常的开心,桑乔的头发也白了许多。
这里表现了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沧与优雅。
作者曹文轩写出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写出了桑桑接受启蒙教育的六年小学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格调高雅、充满美感,描述的滑稽而又庄严,显得格外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4\\\\《论语》 孔子说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我的理解是,做人要不断学习,不感到厌烦,那么,在教育学生的时候才能游刃有余,不感到疲倦。
我认为,作为老师,我们首先要做到“学而不厌”,为什么呢
其一,我们都知道,现在知识的数量正在以几何级的速度递增着,作为教师必须不断地更新知识,才能适应知识社会对教师的要求,不能总抱着自己原有的那一桶水不放,而是要让你那一桶水长流长新,不能让它成为死水,那就必需要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增长智慧,只有不断学习,也才能不断充实自己、发展自己、完善自己。
其二,学习应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假如你认为学习是件苦差事,是很无奈的事情,厌倦在所难免,又怎能学的下去呢
不知道孔老先生“学而不厌”是否也有这层含义。
只有把学习当作一件快乐的事情,当作生命的必须,你就会心甘情愿地学习,主动地学习,并且能在学习中享受到获取知识的快乐和幸福。
其三,学习还应该掌握好的方法。
会学习的人总是能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得大量的知识,而不会学习的人则是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却收效甚微,尤其是现在已经进入信息社会,获取知识的渠道有许多,信息量巨大,如何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信息,并且获得信息后又能及时进行整合加工,变成自身素质的一部分,这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学而不厌”,不断探索,才能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才能拥有更丰富的知识,也就能更好的为教学服务了。
其四,教师是学生的榜样,我们希望学生“学而不厌”,首先教师要“学而不厌”。
“身教重于言传”,“亲其师,信其道”,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学生的一生。
一个善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老师,其学生也必然会继承老师的传统养成善学善思的习惯,要是教师厌倦了学习,学生又怎会热爱学习
所以,教师要“学而不厌”。
只有“学而不厌”的老师,才能做到“诲人不倦”,只有在“学而不厌”的基础上,教师才能“诲人不倦”。
没有前面“学”的基础,就不可能有不倦的“诲”,没有一定的知识积累,没有一定的文化底蕴,是不可能做到“诲人不倦”的,否则的话,“诲”也将是照本宣科、生搬硬套、没有趣味、没有创新了,这样的“诲”自然也不会去关注学生的兴趣爱好,而是只把学生当作储存知识的容器,更不会关注学生的心灵、人格、健康了,这样的“诲”甚至可能会误人子弟、害了学生呢。
“诲人不倦”,我的理解是乐教、善教。
乐教,就是热爱,热爱学生,热爱教学,热爱教育事业,把教育当作自己毕生追求的事业,享受教育的乐趣,享受教育的幸福,那怎么会“倦”呢
善教,就是方法的问题。
“学而不厌”的老师会认真研究教育教学中“诲”的方法,创新“诲”的途径,更新“诲”的内容,达到“诲”的最佳效果,这样的“诲人不倦”一定会是受学生欢迎的,也一定能培养出高素质、能力强的学生的。
现如今,“诲”的方法应是多种多样的。
课堂上,将课本知识通过教师引据经典、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传授给学生,这是一种比较传统但也是行之有效的、必不可少的“诲”; 当学生提出问题时,老师不是先告诉学生答案,而是鼓励学生思考、寻找答案,或者给学生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让学生自己去解决,这是“授之以渔”,是现在比较倡导的“诲”; 在教育教学中,能够不断启发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不断探索,在探索的过程中教师适时的给予帮助、点拨、鼓励,使学生一步步走向成功,这当是一种较高境界的“诲”。
只有这样来理解“诲”的含义,我们的教学就不再是机械的 5\\\\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
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
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
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
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
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
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
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
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
”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
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
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阿Q正传》这部小说十分的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弊处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是当时民众痛苦生活的缩影。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与感受。
求一篇电影或书读后感,心理学方面的
这本书好像很有名吧,保尔·柯察金是一代青年人的偶像呢,不过我发现真的读了这本书之后,保尔哥哥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保尔哥哥出身于贫寒,总是受到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压迫(可恨可恨,打死他们
),后来在地下党员朱赫来的启发下,加入了苏联共产党。
一开始上战场的时候,保尔哥哥也感到害怕,但是爱国的热情感染了他,他也一点一点地变得坚强。
我想到以后如果我走上社会,是不是也会和保尔哥哥一样呢,但愿我能坚强的面对生活,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发生什么事情。
给人印象最深的应该是抢修铁路的那一段,每一个小队,都和比赛一样的拼命干活,为了后方的群众人民,而不管条件有多么艰苦。
苏联的冬天那么寒冷,他们的手脚都被冻坏了,鲜血淋漓,是坚定的信念支持者他们: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后来保尔哥哥负伤了,身体越来越不好,保尔哥哥并不惧怕死亡,而是惧怕一事无成的死在床上,他害怕离开自己所热爱的革命事业,就好象鱼儿离开了水不能活,钢铁战士也离不开他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啊。
保尔哥哥最后还是挺过来了,因为他找到了新的方向,用笔来继续战斗
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人生在世,难免遇到困顿逆境,我们要善于找到新的方向,找到新的希望,不能拘泥于一成不变的思想之中,善于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国家和民族做出贡献
雾都孤儿:作者:(英)查尔斯·狄更斯。
类型:剧情。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是狄更斯早年的作品,虽然描写的是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但是大多是用一种讽刺的笔调来写的。
所以不会让人感到太难受。
孤儿奥利佛·崔斯特的母亲在生下他后就死了,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世。
所以他一直在孤儿院中长大,每天孤儿院的或是只不过让他们不致饿死(饿个半死),尽管生活在这种极端没有温暖,缺衣少食的生活,但是奥利弗有一颗善良的心。
仅仅是因为吃不饱想要一勺稀饭,奥利佛就被卖给了别人当学徒,在棺材店里面。
但是学徒的生活依然备受欺凌,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学徒一次侮辱奥利佛的母亲是妓女,奥利佛爆发了……不用说结果又是一顿毒打,奥利佛决心逃离这里,去大城市伦敦谋生。
临走之前他见到了自己的伙伴狄克,狄克在孤儿院已经奄奄一息,他祝福奥利佛会获得幸福的。
奥利佛说他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在路上幸而有几位好心人接济,不然奥利佛早就和他的母亲一样了。
终于到了伦敦,奥利佛遇上了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孩子“逮不着”,逮不着把他带到了一个院子当中……那是一个贼窟,然而奥利佛当时并不明白那一点。
至少那里的头目费根先生对他还不错(觉得奥利佛长得不错,人也聪明,有望认为神偷……)。
在那里,奥利佛还见到了一个凶恶的男人比尔,还有他的(怎么说呢)情人南茜。
直到有一天奥利佛和另外两个孩子去行窃,他才明白他们干的是什么,真正行窃的两个孩子都跑了,奥利佛却被当成贼抓了起来。
他们偷的是一位老绅士(咳咳),司法系统也是如此虚伪,希望可以草草结案了事,根本不管奥利佛的死活。
幸而老绅士挺身而出,知道了奥利佛并不是小偷,而且还把他带回家好好照料。
老绅士一家人对奥利佛都特别好,那里有一幅画像,画着一位美丽的女子。
而奥利佛和那位女子长的是如此相似……与此同时,贼窟那边因为奥利佛失踪十分焦急,他们害怕奥利佛供出他们一伙人,于是他们派南茜打听奥利佛的下落。
碰巧老绅士的朋友有些怀疑奥利佛,于是他们考验他,让奥利佛去还书,结果在路上,奥利佛就被比尔他们掳走了。
又回到了贼窟了。
与此同时,老绅士一家在寻找他,结果贫儿所的干事为了赏金说了奥利佛一通坏话(太可恨了
),老绅士一家也对奥利佛死心了。
当年给奥利佛接生的老妇人死了,她说孩子的母亲留下了一件东西被她偷走了……为了让奥利佛彻底走上黑道,他们决定干一单“大买卖”,把奥利佛也带上。
就是半夜入室盗窃啦。
结果被人发现了,他们几个跑得很快……但是奥利佛中弹了,最后他们把奥利佛扔在一条阴沟里了(草菅人命的家伙)。
得知奥利佛失踪了,费根先生很恼火。
于是他们开始追踪奥利佛的下落。
奥利佛被那户人家救起来了,梅里太太和她的养女露西。
他们尽管明知奥利佛和前来盗窃他们的盗贼是一伙的,但是相信他的无辜。
对他非常好,到这里奥利佛总算是脱离苦海了。
露西与奥利佛一见如故,露西和梅里太太的儿子互相爱慕,然而因为露西身世可议,为了不拖累哈里,她还是选择了拒绝。
不过他们有一个一年之期的约定。
与此同时,比尔找到了贫儿所的的主人。
他用一笔钱来交换奥利佛身世的秘密,将唯一能证明奥利佛身世的东西彻底埋葬……这一切南茜却都知道,她得知比尔和费根要谋害奥利佛和梅里一家。
尽管她收到了那么多的迫害,良心还是让她前来告密。
原来比尔从一看到奥利佛就千方百计要谋害他,而比尔更无意中透露出奥利佛竟是他的弟弟(额)……南茜尽管明知道回去等待她的只有死亡,但还是表示她无法离开比尔(这难道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回去继续受虐了。
这时候,奥利佛他居然见到了老绅士一家,重逢的场面自不必多言。
接下来这群人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商讨应对的措施。
要把这伙贼人一网打尽了。
然而,费根派出了人去跟踪南茜,比尔得知南茜的背叛后怒不可遏,然后南茜就惨死了。
全书当中最悲惨的事件到来,南茜有机会逃走的,也许是因为爱情,也许是因为积重难返,她就这样做了不公平的社会的牺牲品。
接下来比尔由于成了杀人犯,于是开始逃亡,南茜的幽魂却始终伴随着他。
最后他还是落入到了老绅士的手中。
接下来到了真相大白的时刻,老绅士是比尔的父亲(也是奥利佛的父亲)最好的朋友,当年他的朋友娶了一位非常恶毒的妻子,并且生了比尔这个恶徒。
后来他和妻子分居,遇到了奥利佛的母亲,她的母亲还有一个妹妹。
可是,还没有等到两人正式结婚。
奥利佛的父亲就得急病去世了。
当时奥利佛的母亲已近临盆,尽管奥利佛的父亲留下了遗嘱,但是遗嘱却被他的妻子恶毒地销毁。
奥利佛的母亲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在半道上生下了奥利佛,奥利佛也就成了孤儿。
老绅士尽管觉得奥利佛的身世大有可疑,但是还没有来得及调查,奥利佛就被他们拐走了(好复杂的故事)。
尽管比尔做了那么多的坏事,但是老绅士仍然不想把老朋友的儿子送上绞刑架。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们父亲留下的财产由比尔和奥利佛平分。
不过疑点还没有完全解开,奥利佛的母亲还有一个妹妹。
比尔和她的母亲对这一家人恨之入骨,恨不能赶尽杀绝。
于是在奥利佛的母亲和外公都去世之后,那个女孩成了一个孤儿,他们编造这个女孩是私生女的谎言,意图让她悲惨地活在世上(这两个人简直不是人)。
但是明明之中上帝在上,女孩被一个富孀收养,不久前比尔还见过她。
大家都猜出来这个女孩是谁了吧。
奥利佛对她说,你永远是我最亲爱的姐姐,而不是阿姨
当然哈里也回来了,但是露西还是有点过不去那个坎。
然而哈利为了露西不再有顾虑,放弃了自己的地位,有情人终成眷属。
奥利佛兴冲冲地回到贫儿所,希望把狄克接来和他一起幸福地生活,但是狄克早已到了天国(55)。
费根先生也终于上了绞刑架,并且交给了奥利佛比尔藏在他那里的文件。
其余余党也都一网打尽。
比尔到了国外,但是恶性难改,最终客死他乡。
贫儿所的干事因为把证据卖给了比尔,被革职,最后流落到贫儿所来受罪了(真是恶有恶报
)其余的人也都生活得很幸福,奥利佛正在成长为一位正直善良的青年。
这部小说情节特别曲折,然后其中有很多伏笔。
感觉读起来还是很过瘾的。
尤其是其中对于苦苦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的详细描述,深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不合理。
有时候想想,奥利佛如果不是一位有身份的人的私生子,还不是要沦落到悲惨的地步么
其实现实当中的故事没有那么曲折离奇,我们都不过是一个个普通人,没有人给我们留下大笔的遗产。
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幸福的生活。
还有南茜,我觉得最震撼的还是南茜被杀的那一段。
感觉南茜至死都爱着比尔,但是比尔到底爱不爱她,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呼吁一个公平的社会制度,让每一个人都能生活在灿烂的阳光之下,这才是狄更斯所要表达的主题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