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皮亚杰对儿童道德判断的研究涉及了哪些问题
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对儿童道德判断和道德观念的发展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一个人道德上的成熟主要表现在尊重准则和社会公正感这两个方面.一个有道德的人能按社会规定的准则公平地、公道地对待别人.他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他认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相平行,儿童道德发展的进程可以在他们的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他设计了一些包含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让儿童回答,要求儿童辨认是非对错,从他们对特定行为情境的评价中投射并推测出儿童现有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水平.通过大量的研究,他发现并总结出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总规律,即儿童道德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认识、转化发展过程.所谓他律,是指早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不关心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客体性.所谓自律,则是指儿童自己的主观价值主观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主体性.他律水平和自律水平是儿童道德判断的两级水平.在此基础上皮亚杰还提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年龄阶段.他认为,10岁是儿童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分水岭,即10岁前,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也就是他律道德;10岁以后,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大多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也就是自律道德.儿童的道德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1)自我中心阶段 (2~5岁).这一阶段的儿童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周围环境对他们的要求,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的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单纯的个人规则阶段.皮亚杰认为,促进儿童和同伴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是使儿童摆脱这种自我中心的唯一方法.(2)权威阶段 (6~8岁).这个阶段的儿童认为,应该尊重权威和尊重年长者的命令.一方面,他们绝对遵从成人、权威者的命令;另一方面,他们也服从周围环境对他们所规定的规则或提出的要求.皮亚杰把儿童绝对驯服地服从规则要求的倾向称为道德实在论.他指出,此阶段成人的约束和滥用权威对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3)可逆阶段(8~10岁).这个阶段的儿童不再认为成人的命令是应该绝对服从的,道德规则是固定不变的.他们认为,道德行为的准则只不过是同伴之间共同约定的用来保障共同利益的一种社会产物.因此,规则已经具有了一种保证相互行动和相互给予的可逆特征,规则面前、同伴之间是一种可逆关系,我要你遵守,我也得遵守.判断好坏的标准不是以权威而是以是否公平作为判断行为好坏的标准,认为公平的行为就是好的,反之就是坏的.由此可见,儿童的道德判断已经开始摆脱外界的约束,并具有自律道德水平的初步萌芽.(4)公正阶段(11~12岁).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当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皮亚杰采用什么来研究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
皮亚杰用对偶故事法以及儿童对游戏规则的认识来研究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
通过对偶故事法,可以对儿童是否具有道德意识和判断的依据,对儿童道德判断阶段进行划分。
根据皮亚杰道德认识发展理论 五到八岁的儿童对道德行为的判断依据是外债标准
这个时候应该是属于权威阶段,也就是他律阶段,这个时期的儿童服从外部规则,并把规则看成固定不变的,只根据行为后果来判断对错
皮亚杰指出,几岁是儿童道德判断由外在标准转向自身内在标准支配
10岁
皮亚杰认知理论前道德他律自律分别是多少岁
皮亚杰Jean Piaget,1896-1980)早在20世纪30年代,依据精析学派射原理,采用对偶对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进行了系统研究。
根据认知发展阶段理论,把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即无律阶段(0—4岁)、他律阶段(4—8岁)、自律阶段(8—10岁)、公正阶段(10—12岁)。
论述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的教育含义是什么
(一)儿童道德发展的阶段性特点0~2岁,这个时期在认知发展上属于感知运动时期。
就道德发展而言,则属于道德情感萌生阶段。
2~6、7岁,这个时期在认知发展上属于前运算时期,是儿童道德发展的最初阶段,可称作道德的“他律”阶段。
“他律”是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守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制约和支配。
6、7~11、12岁,这个时期属于具体运算阶段,在道德发展上,则是属于“自律”阶段。
11、12~14、15岁,这个时期属于形式运算阶段,在道德的发展上,则属于“公道”阶段。
(二)皮亚杰道德教育理论主要特点1.肯定了儿童认知发展是其道德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皮亚杰看来,无论是儿童道德判断、道德情感,还是对道德规则的学习和理解都要受到认知水平的制约。
2.丰富和发展了儿童道德发展的阶段理论,并确定了教育的适当作用。
他指出:儿童的道德发展阶段是一个不可跳跃的和不可逆的连续过程,把这一过程概括为“自爱——他律——自律——公道”等阶段,并对各阶段道德发展作了详细论证。
将皮亚杰有关理论引申到道德教育上,具有多方面的指导意义。
第一,儿童道德认识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作为教育者应很好地理解儿童,努力使德育内容适合儿童的认识水平,不能超越发展阶段对儿童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第二,发展智力是提高儿童道德认识的必要条件;第三,发展自我评价能力是提高道德认识的一个重要方面。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除可以给人们以极大的启示外,也存在着某些不足:(1)偏重从认知发展的角度研究儿童的道德发展,但忽视道德行为,特别是良好的习惯行为在德育中的意义。
(2)护士了不断变化或不同背景下的社会道德标准对形成儿童道德判断的影响。
小学儿童在道德判断上,具体表现出哪三个规律?
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提出儿童道德认知的发展要经历从他律到自律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他律阶段(5~10岁)。
他律指儿童的道德判断是受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的。
在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影响下,小学生在道德认知、道德行为方面都有了较大的进展,并具有这一阶段的特点。
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儿童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的理论摆脱了遗传和环境的争论和纠葛,旗帜鲜明地提出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发展观,即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主客体相互作用主要表现如下:第一,在中,主体和客体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即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
第二,主体和客体相互转化的互动关系。
先天遗传因素具有可控性和可变性,在环境的作用下,可以改变遗传特性第三,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受个体主观能动性的调节。
心理发展过程是主体自我选择、自我调节的主动建构过程。
建构学说(Jean Piaget)认为智力的本质是适应,“智慧就是适应”,“是一种最高级形式的适应”。
他用四个基本概念阐述他的适应理论和建构学说,即图式、同化、顺应和平衡。
图式图式即认知结构。
“结构”不是指物质结构,是指心理组织,是动态的机能组织。
图式具有对客体信息进行整理、归类、改造和创造的功能,以使主体有效地适应环境。
认知结构的建构是通过同化和顺应两种方式进行的。
同化是主体将环境中的信息纳入并整合到已有的认知结构的过程。
同化过程是主体过滤、改造外界刺激的过程,通过同化,加强并丰富原有的认知结构。
同化使图式得到量的变化。
顺应是当主体的图式不能适应客体的要求时,就要改变原有图式,或创造新的图式,以适应环境需要的过程。
顺应使图式得到质的改变。
同化表明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顺应表明主体得到改造的过程。
通过同化和顺应建构新知识,不断形成和发展新的认知结构。
强调主体在建构过程中的主动性,即过程是主体自我选择、自我调节的主动建构过程,而平衡是主动建构的动力。
平衡是主体发展的心理动力,是主体的主动发展趋向。
皮亚杰认为,儿童一生下来就是环境的主动探索者,他们通过对客体的操作,积极地建构新知识,通过同化和顺应的相互作用达到符合环境要求的动态平衡状态。
皮亚杰认为主体与环境的平衡是适应的实质。
发展源泉心理起源于动作,动作是心理发展的源泉皮亚杰认为,心理既不是起源于先天的成熟,也不是起源于后天的经验,而是起源于动作.即动作是认识的源泉,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中介。
最早的动作是与生俱来的。
儿童一出生就以多种反应外界的刺激,发出自己需求的信号,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
随之而发展起来的各种活动与心理操作,都在儿童的心理发展中起着主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中介作用。
影响因素皮亚杰将影响儿童心理发展的各种要素进行了分析,将之归纳为四个基本因素。
成熟指的是有机体的成长,特别是神经系统和等的成熟。
成熟的作用是给儿童心理发展提供可能性和必要条件。
经验分为两种:一种是物理经验,另一种是经验。
(1)、物理经验是关于客体本身的知识,是客体本来具有的特性的反映,是通过简单的抽象活动而获得的直接经验。
(2)、经验是主体自身动作协调的经验。
皮亚杰经常以一位数学家回忆童年时期获得这类经验的故事来证明这一观点:沙滩上玩石子,把10粒石子排成一行进行数数。
发现无论从哪一端开始数,其结果都是10。
然后再把石子用不同的形式排列,结果数出的数目仍然是10。
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指社会互动和社会传递,主要是指他人与儿童之间的社会交往和教育的影响作用。
其中,儿童自身的主动性是其获得的重要前提。
平衡化这种认知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影响认知发展各因素中最重要的、决定性的因素。
平衡化的作用基于两个方面:其一,成熟、经验和社会环境三个因素的作用必须加以协调,这种协调作用正是平衡化的功能;其二,每一阶段的认知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都是连续不断的同化和顺应的自我调节活动过程,这种自我调节正是平衡化的实质所在。
发展过程皮亚杰把认知发展视为认知结构的发展过程,以认知结构为依据区分心理发展阶段。
他把认知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1. Sensorimotor Stage(0—2岁左右)这个阶段的儿童的主要认知结构是感知运动图式,儿童借助这种图式可以协调感知输入和动作反应,从而依靠动作去适应环境。
通过这一阶段,儿童从一个仅仅具有反射行为的个体逐渐发展成为对其日常生活环境有初步了解的问题解决者。
[1]2. Preoperational Stage(2—6、7岁) 儿童将感知动作内化为表象,建立了符号功能,可凭借心理符号(主要是表象)进行思维,从而使思维有了质的飞跃。
其特点(1)、泛灵论。
儿童无法区别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事物,常把人的意识动机、意向推广到无生命的事物上。
(2)、自我中心主义。
儿童缺乏能力,只从自己的观点看待世界,难以认识他人的观点。
(3)、不能理顺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通过要求儿童考察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的研究发现,儿童能把握整体,也能分辨两个不同的类别。
但是,当要求他们同时考虑整体和整体的两个组成部分的关系时,儿童多半给出错误的答案。
这说明他们的思维受眼前的显著知觉特征的局限,而意识不到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皮亚杰称之为缺乏层级类概念(类包含关系)。
(4)、思维的不可逆性。
思维的可逆性是指在头脑中进行的思维运算活动,有两种:一种是反演可逆性,认识到改变了的形状或方位还可以改变回原状或原位。
如把胶泥球变成香肠形状,幼儿会认为,香肠变大,大于球状了,却认识不到香肠再变回球状,两者就一般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