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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囊读后感500阿太

时间:2015-05-28 23:49

《皮囊》五千字读后感

《皮囊》读后感 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蔡崇达的《皮囊》,这本书在豆瓣经过无数书虫犀利如光、挑剔如电的眼神扫描,仍能在热销榜上停留数周,我相信它定有过人之处,最终我购买了电子书。

这本书的序言作者有两位,都是重量级的人物。

一位是少年辍学独辟蹊径走出一条成才之路的文坛新秀韩寒,一位是影视歌三栖明星劳模刘德华,真不知道,蔡崇达是有怎样通天的本事,将原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人扭结在一起,为他的著作写了序。

一本书,我的习惯是,如果读了5页还有将我带入,便放弃。

也因此而舍弃了一大堆入题颇慢、手法细腻、背景交代冗长的各类泰斗级作品。

但我并不后悔,我始终坚信,都5页了,还没有引人入胜的场景和人物出场,基本上等看完人都快睡着了。

好在《皮囊》在第一页就以一个倔强的裹脚阿太将我拉入了特有的闽南风情的小镇里,这个满嘴无牙,说话漏风,坚持自己用小脚丈量小镇街道的高龄老太,却在不经意中道出了人生的一大真谛“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

”那个即使切断了手指,也异常冷静的99岁阿太看尽了世间的苦难与变迁,她说的这句话也是《皮囊》这个书名的意义所在,我们都是戴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来经历各种风吹雨打,所以我们的灵魂才始终有地方可以安放。

阿太的去世,留给作者内心的冲击是巨大的,也是从第一个故事开始,注定了这本书悲情的感情基调。

从整本书来看,蔡崇达紧紧围绕自己周边最熟悉、最亲密的人展开: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而又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满嘴“世界”和“理想”而遭受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被小镇古制旧俗扼杀生命的美丽少妇张美丽......一个个个性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透过蔡崇达的眼睛,我看到了泛着太阳细碎光影的海面,嗅到了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拂面海风,更领阅到了特有的闽赣小镇风情,那里的人如同你我身边熟知的每一个人,发生着你我都熟知的每一个故事。

透过蔡崇达,我看到他眼里的“他人”,也看到了别样的人生。

蔡崇达在笔下纪念了若干他熟知的人之后,开始审视自己。

从脚下的泥土、居住的房子、小时玩耍的海滩、带着咸味的空气到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从父亲中风瘫痪在床后,他以奋力读书赢取奖学金、寒暑假挣钱为途径,力图通过努力,用柔弱的肩膀撑起这个家,让父亲去美国治病,而当他一次次在重病监护室煎熬,与父亲经历过生离死别后,他终于明白,有些努力是徒劳的,也真正明白,人活着的意义,因而选择逃离筑梦地北京,回到了小渔村,守着爱的人,“生根发芽”。

这也许是许多正在为梦想、为生计、为责任努力拼搏向上的有为青年所不能理解的。

但我却被他的这份勇敢和决绝而打动。

人生匆匆几十年,明白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活着为什么,在父母日渐老去,儿女绕膝渐远,朋友奔波陆离时,能与爱的人在一起享受生活,才是作者活着的真正意义。

这也让我开始重新思考,活着是为了什么

生活是为了什么

未来该怎样规划

老蔡始终冷眼看待他周边的一切,即使是父亲病逝下葬,抑或是母亲对神灵执拗到疯魔,或者是童年偶像文展的陨落,他都能静静的去看待这一切。

老蔡笔端所要告诉读者的是,其实过什么样的生活并不那么重要,痛苦和幸福也都不那么重要,灵魂的清澈和满足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以《皮囊》中我很喜欢的一段话作为结尾,希望在闲暇时你翻阅手头的这本书,能有瞬间让你远离尘嚣和喧闹,能有片刻抚摸到你的灵魂,打动你的心。

“对那些我正在爱着或者曾经爱过的人,我希望你们明白,我多么希望付出全部为你们停留,如今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你们刻在我的骨头里,即使时光列车拖着我的肉身一路远行,至少你们的名字和名字牵扯的记忆,被我带走了,这是我对时间能做的唯一反抗。

皮囊主要讲了我和阿太的那几件事

九十九岁的阿太,是我外婆的母亲,是一个很牛的人。

阿太没有文化,是个神婆,却有着大彻大悟的生活态度,对我的成长带来了很多启发。

阿太的生活带着一股狠劲,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在外婆的葬礼上,阿太将作为祭品的鸡狠狠往地上一摔,说到“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魂灵”。

有一次阿太在切菜时,把手指头切断了,一家人都乱起来,阿太在一旁自始至终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连句“疼”都没喊过。

阿太说“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

听别人讲阿太的故事,当初舅公小时候学习游泳,直接就被阿太扔进水里,险些淹死,连周围的邻里都看不下去了,可阿太仍旧一意孤行,用引出人类本能的这种方式教会了舅公游泳。

阿太去世时,很平静,给我留了一句话“黑狗达不准哭。

死不就是是脚一蹬的事情嘛,要是诚心想念我,我自然会去看你。

因为从此之后,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袱。

来去多方便。

求一篇鲁迅的作品的读后感,500字以上,不要太深奥。

鲁迅随便的一篇就可以了,谢谢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啊

500-600字的]初读《朝花夕拾》不感觉这像一本名著,反而感觉像是一个伴侣在与你闲谈家常,本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的地方,《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啊

500-600字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这时候,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样会写得这样细呢

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应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脑筋,只是感觉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义,看来我还得渐渐的渗入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

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启事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弄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

不过,若是那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可以和鲁迅师长教师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

固然我日常平凡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

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受真有点愤恚,同时也为鲁迅落空隐鼠而感到可惜。

更感受阿长真坏,不但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现在我已不记恨她了。

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固然多嘴,礼节多,可是她爽快、浑厚、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贫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味、体味

_鲁迅朝花夕拾读后劝化读:细读鲁迅师长教师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流露出来的那份无邪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向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固然小,但在那边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静地步没有声音.但是同学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可了,师长教师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边去了?

\\\\'…细读鲁迅师长教师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流露出来的那份无邪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向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操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碰见蜈蚣;还有斑蝥,借使假如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我读鲁迅师长教师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师长教师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年少的鲁迅.趁大人不重视,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因为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母长妈妈讲故事,因此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固然有寿师长教师严厉的教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良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无邪烂漫,令人回味,或许是引发了我心中的共识吧,真不懂自己怎样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特别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激情亲切,布满激情.鲁迅师长教师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安适地玩耍,与大自然密切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恰是儿童独有的.曾几什么时候,我已阔别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繁劳碌的学习当中,纷繁挠挠的糊口当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经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由.我家原属市郊,四周有一大片郊野,小时候,总去那边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季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浸在大自然的怀抱当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火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郊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塘变出个小泥人,采炼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浸在自由自在的自由空间当中.而现在,郊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火伴都在为自己的出息尽力着,是以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激情亲切,也少了很多自由,但我仍沉浸在自由自在的自由空间当中.而现在,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火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出息尽力着,是以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激情亲切,也少了很多自由,但我仍然热爱自然,向往自由,不管现在可否实现.这或许就是我和年少鲁迅的相似的地方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逐步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味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朝花夕拾简介《朝花夕拾》是鲁敏捷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往事重提》,一贯得到极高的评价,读后感《《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啊

500-600字的》。

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

本书为鲁迅1926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10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最初以《往事重提》为总题,陆续颁发于《莽原》半月刊。

1927年7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短序》和《跋文》,1928年9月结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

于1928年9月由北京未名社出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

1929年2月再版。

1932年9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朝花夕拾》的读后感啊

500-600字的〕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童年》读后感600字以上 介绍你最印象深刻的故事情节

寒假中读了一些文学名著,其中有一篇就是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出生在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 !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 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直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童年》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

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

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

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

它写的是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至十岁这段时间生活断面。

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瓦尔瓦拉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卡什林家。

外祖父家住在尼日尼——诺弗哥罗德城。

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

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

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

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

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

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

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到难以忍受。

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

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

这里有乐观、纯朴的茨冈人,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

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

外祖母跳着民间舞,犹如恢复了青春。

这一切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

在这些人当中,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

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

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那些故事都是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

她信仰的上帝也是可亲可爱,与人为善的。

而外祖父的上帝则与之相反,它不爱人,总是寻找人的罪恶,惩罚人。

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招了两个房客。

一个是进步的知识分子,绰号叫“好事情”,他是阿廖沙所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阿廖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另一个是抢劫教堂后伪装成车夫的彼得,他的残忍和奴隶习气引起了阿廖沙的反感。

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

开始,她教阿廖沙认字读书,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经常发脾气,愁眉不展。

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竭力避开大人,想一个人单独生活。

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天思考之后,他终于增强了力量和信心。

母亲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她经常挨后父打。

贫困和疾病,吞蚀着她的美丽。

由于她心境不好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歧视和刁难。

因此,在阿廖沙的心灵中,“爱”的情感渐渐被对一切的恨所代替。

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困苦。

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

同时,也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

但这也招致学校的非难。

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这时候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埋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谋生

皮囊文章中阿太舍得的事情有哪些

先入眼是活到九十九岁的阿太—的母亲。

这是怎样一个小老太呢

白发人送黑发人,她眼泪都没有,说她很舍得;将不会游泳的儿子两度扔进海里,得了一个“没良心”的骂名;自己切断了手指,家人手忙脚乱,她跟没事人一样;看见有人杀鸡没有割中动脉,将鸡狠狠摔死,说着不要让肉体折磨魂灵的话;会自己用缠过的小脚从村里走到曾孙的家里。

这样理解,也许阿太就是一个坚强,普通,狠心又怪异的人。

说实话,开始读的时候,我也不理解阿太。

不理解她明明很痛却为何说舍得;不理解她一个普通的农村老太太为何会对自己的儿子如此狠心;不理解什么让她养成的果断决绝……在她九十二岁时,自己去补房顶的窟窿,不小心摔的动不了了。

在曾孙去看她时,这个坚强又倔强的老太太却哭了。

这便是一切转折点,原来,坚强如她,也会流泪,也会脆弱。

她明明就是个普通的会害怕亦坚强的老太太啊。

突然就懂了,心就软了,就被感动了,眼睛里酸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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