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王的鼻子读后感300字
《女王的鼻子》读后感300字小学作文 这个周末我读了《女王的鼻子》这本书,我觉得很有趣。
这本书里主要讲的有一个叫姜戈叔叔的人送给哈莫尼这个女孩一枚五十便士的硬币,这不是一枚普通的硬币,而是一枚有魔法的硬币。
哈莫尼只要擦一擦对准女王鼻子的那条边,就能实现一个愿望,她一共能实现七个愿望。
哈莫尼的最后一个愿望是拥有一只拉布拉多小狗,但送给她硬币的姜戈叔叔得了重病,即将去世,所以哈莫尼改变了她最后一个愿望,希望姜戈叔叔早日痊愈,再也不要去印度了。
她的愿望实现了。
小姑娘虽然很想得到她想要的小狗,但还是把最后一个愿望留给了叔叔。
她真是一个有爱心的小姑娘。
魔法是不存在的,但我也想拥有魔法,能够运用魔法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女王的鼻子读后感400字左右
《西游记》经无数民间艺人和作者付出巨大劳动之后,于明朝中叶,由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编撰而成。
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作品写于明朝中期,当时社会经济虽繁荣,但政治日渐败坏,百姓生活困苦。
作者对此不合理的现象,通过故事提出批评。
此作品共一百回,六十万余字。
故事叙述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传奇历险故事。
是一部优秀的神魔小说,也是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巨著。
《西游记》此巨著在艺术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它以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的语言,构筑了一座独具特色的《西游记》艺术宫殿。
《西游记》在艺术上的最大成就,是成功地创造了孙悟空、猪八戒等艺术形象。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
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
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和反抗者,它好动,调皮,武艺高强,勇敢机智,疾恶如仇。
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
它一路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打败妖魔,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但唐僧却有些看不清事实,被妖怪伪装成的善良表面所蒙蔽,责怪悟空杀了他们,念紧箍咒,甚至把它赶走,但它还是对唐僧非常忠心,一路保护着,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师徒四人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
孙悟空终于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
猪八戒的本事比孙悟空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却也是不可缺少的人物之一,它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
但在妖魔面前,担着保护师傅的重任之下,他也会扛起他那把九齿钉钯,勇敢的与妖魔作斗争。
它就是这样,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
虽然自私,却讨人喜欢,虽然喜欢拨弄是非,一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但对师傅却很忠诚。
所以令读者不但不觉得很讨厌它,还觉得它有几分可爱之处。
沙和尚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
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从电视剧里他喊“大师兄”那种厚重的声音和真诚的眼神可以看出来。
他不象孙悟空那么好动调皮,也不象猪八戒那样好吃懒做,他一心跟着唐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谨守佛门戒律。
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西游记中在天竺国发生了什么,假公主是谁,结果如何
玉兔精原是广寒宫捣药兔,在广寒被素娥仙子打了一因而怀恨。
素娥下界投生天竺国皇室,玉报私仇也私自下界,在毛颖山中兴妖作怪,手使一条名叫捣药杵的短棍,善于多端变化。
她摄去素娥转世的天竺国公主,扮成假公主。
知道唐僧取经要路经天竺国,想招圣僧为丈夫,采取元阳真气,以便得道成仙。
多亏孙悟空火眼金睛,识破妖精的真相,两人一场大战,不分胜败。
孙悟空扔起金箍棒,万千变化,打得妖怪化作清风,逃到南天门上,孙悟空紧追不舍,又打回地上,妖怪难敌悟空的如意金箍棒,遁入毛颖山。
孙悟空追到山上,找到妖精,妖精无奈出洞迎战,正当招架不住时,太阴星君和嫦娥仙子赶到,救了妖怪的性命,带回天宫。
在电视剧里是嫦娥仙子自己来的,没有太白金星
读书笔记
《上下五千年》——刑罚篇 我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不是写什么名人名事,什么历史变迁,而是专写古代的一些刑罚. 具体的刑罚最早是在五帝中颛顼当政时发行的,距今已有5000年左右了,刑罚开始后便开始了封建社会,但官职系统尚未明确. 到了夏朝,因为产生了贫富分化,随之出现了犯罪现象,大禹便建立了各种官职,还加强了刑罚,又制定了税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当夏朝传到了第十九代王时,出现了五马分尸与炮烙这两种刑罚.五马分尸顾名思义就是用五匹马相对拉扯,把人分成五~六块;炮烙是让人站在烧得通红的管子上行走,最后掉进下面的火炉,活活烧死. 到了秦朝,增加了烹刑:一旦有人敢欺上瞒下,便会被放进一个大缸里,加满水,把人煮熟致死. 汉朝,吕后曾把人砍去四肢,挖去双眼,割掉鼻子,耳朵,还给人吃哑药,最后扔进猪圈.窦太后还罚当官的儒生赤手打野猪,十有八九是去送死. 依照明朝的法律,贪钱一两者可能会被扒其皮,晾于衙门口. …… 各个朝代的刑罚不尽相同,但今日看来,充满血腥与残暴.看来无论何时,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开朝帝王篇 今天,我们来说说各朝的开国皇帝. 首先,我们先说说汉高祖刘邦.说到刘邦,他原来只是一名平民,只因得到县萧何的帮助,做了亭长.一次,他奉命押送一批囚徒去服苦役.途中,刘邦仗义地放了所有的囚徒,其中的十几个壮士留下来跟随他.忽然,出现了一条白蟒,他一剑砍去,把白蟒砍成两段,祭天起义.很快,他的军队发展到八千人,一举攻陷咸阳城,他进城之后,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偿命,伤人办罪,偷盗严惩.这时,另一支由项羽统领的军队开到了咸阳旁的鸿门,邀请他来赴宴,想借机杀了刘邦,而刘邦在陈平和樊哙的帮助下,幸运地逃走了.最终项羽在四面楚歌的困境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刘邦称帝. 再说唐太宗李世民:他自幼饱读兵书,到了中年,曾以二千兵马帮助隋炀帝退突厥百万雄师,从此在朝野中一举成名.后来,其父李渊太原反隋,此时的起义军几十支包围了长安城,隋炀帝在内乱中被杀,同时,李渊的起义军最先攻进城里,占领了长安这座古都.而李世民在多年的东征西讨中积累了经验,屡建奇功,出奇制胜,并收服了尉迟敬德,徐世绩(即李世绩),秦琼,罗成还有陈咬金等妇孺皆知的名将.中原土地统一以后,李世民的哥哥李建成与弟弟李元吉却一直想加害他和他的部将.终于,一次在被害中毒又痊愈后李世民再也忍无可忍,召集众将士开始商讨反击的计划.次日,李建成与李元吉刚一进入玄武门边被他拦住,李建成与李元吉拈弓搭箭,但还箭没射出去,便被尉迟敬德带七十名精锐铁骑兵杀死了,这就是震惊朝野的玄武门事变.事后李渊迫于其势力,让位李世民. 又说宋太宗赵匡胤:他从小喜欢摆弄刀枪,二十三岁时曾占卜:当兵可否 不吉.当县令可否 不吉.当太守可否 不吉.当丞相可否 不吉.这时,怒火冲天的赵匡胤占了最后一卜:当皇帝可否 吉!此时的他立即喜出望外,决定去投靠当时非常强大的郭威的起义军,做了一名小头目.很快,武艺高强的他升级成一位将领.后来,起义军解散,他在陈桥起义,只十年不到,就统一了中原. 《花季雨季》郁秀 懂得爱书,才懂得读书 她在接受太阳的召唤,顺从了这大山迷人的诱惑。
在大山面前,她感到惭愧,她为自己王笑天入团事上的犹豫而惭愧,什么时候这股不正之风刮到了她身上
山的怀抱如此广阔,太阳如此灿烂,天空如此浩瀚,这些都是极平常的事物,但是能真正感受到天地之间那份情趣的时候并不多。
何必为一些磕磕碰碰而耿耿于怀,实在应该有“君子坦荡荡”的风度,学会轻视,学会宽容,让欣然明白这些的,与其说是涉荒时王笑天热情的一拉手,倒不如说是跋涉后的一种成长,是大山的一种启示。
“星期天没有什么叫疲倦,疲倦到了星期天也去休息了”。
除自己以外,没有人能哄骗你离开最后的成功。
雨打着窗户,眼前的天空一片白茫茫,不知是泪水模糊了视野,还是雨水溟蒙了世界。
初三毕业,欣然本来可以保送直接上九中高中部,因为她没有深圳户口,学校犹豫着,欣然看出学校的顾虑,主动提出放弃,她不愿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下过日子,在中考志愿表中,她只写下一所中学“九中”。
第一志愿九中,第二志原九中,第三志愿仍是九中,即使陈明这种学生也不敢这么大胆,兰老师看着这份志愿表,又看看欣然毫无表情的脸,知道她要决一死战了,不忍再说什么,谢欣然知道,如果考不上九中,要么停学,要么当高价生,要么回内地,她在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
所有的小鸟都向往处面的大千世界,但不是所有的小鸟都能在外面的大千世界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致人而不致于人 没有人生来洒脱,都总是在哭过之后才会感到轻松许多 谁会飞 鸟会飞 鸟儿鸟儿怎么飞
这样飞 张开翅膀满天飞 卷心菜毛虫 卷心菜几乎可以说是我们所有的蔬菜中最为古老的一种,我们知道古时候的人就已经开始吃它了。
而实际上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所以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又是什么时候人类第一次种植它们,用的又是什么方法。
植物学家告诉我们,它最初是一种长茎、小叶、长在滨海悬崖的野生植物。
历史对于这类细小的事情的记载是不愿多花笔墨的。
它所歌颂的,是那些夺去千万人生命的战场,它觉得那一片使人类生生不息的土地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它详细列举各国国王的嗜好和怪癖,却不能告诉我们小麦的起源
但愿将来的历史记载会改变它的作风。
我们对于卷心菜知道得实在太少了,那实在有点可惜,它的确算得上一种很贵重的东西。
因为它拥有许多有趣的故事。
不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
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子的莱类有不解之缘。
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
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因为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
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
可是它们怎么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
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
这倒是个谜。
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
现在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判断--我是很信任它的。
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
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这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
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
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白蝴蝶的卵是淡橘黄色的,聚成一片,有时候产在叶子朝阳的一面,有时候产在叶子背着阳光的一面。
大约一星期后,卵就变成了毛虫,毛虫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卵壳吃掉。
我不止一次看到幼虫自己会把卵壳吃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推测是这样的:卷心菜的叶片上有蜡,滑得很,为了要使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至于滑倒,它必须弄一些细丝来攀缠住自己的脚,而要做出丝来,需要一种特殊的食物。
所以它要把卵壳吃掉,因为那是一种和丝性质相似的物质,在这初生的小虫胃里,它比较容易转化成小虫所需要的丝。
不久,小虫就要尝尝绿色植物了。
卷心菜的灾难也就此开始了。
它们的胃口多好啊
我从一颗最大的卷心菜上采来一大把叶子去喂我养在实验室的一群幼虫,可是两个小时后,除了叶子中央粗大的叶脉之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照这样的速度吃起来,这一片卷心菜田没多少日子就会被吃完了。
这些贪吃的小毛虫,除了偶尔有一些伸胳膊挪腿的休息动作外,什么都不做,就知道吃。
当几只毛虫并排地在一起吃叶子的时候,你有时候可以看见它们的头一起活泼地抬起来,又一起活泼地低下去。
就这样一次一次重复着做,动作非常整齐,好像普鲁士士兵在操练一样。
我不知道它们这种动作是什么含义,是表示它们在必要的时候有作战能力呢,还是表示它们在阳光下吃食物很快乐
总之,在它们成为极肥的毛虫之前,这是它们唯一的练习。
吃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它们终于吃够了。
于是就开始往各个方向爬。
一面爬,一面把前身仰起,作出在空中探索的样子,似乎是在做伸展运动,为了帮助消化和吸收吧。
现在气候已经开始转冷了,所以我把我的毛虫客人们都安置在花房里,让花房的门开着。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群毛虫都不见了。
后来我在附近各处的墙脚下发现了它们。
那里离花房差不多有三十码的距离。
它们都栖在屋檐下,那里可以作为它们冬季的居所了。
卷心菜的毛虫长得非常壮实健康,应该不十分怕冷。
就在这居所里,它们织起茧子,变成蛹。
来年春天,就有蛾从这里飞出来了。
听着这卷心菜毛虫的故事,我们也许会感到非常有趣。
可是如果我们任凭它大量繁殖,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没有卷心菜吃了。
所以当我们听说有一种昆虫,专门猎取卷心莱毛虫,我们并不感到痛惜。
因为这样可以使它们不至于繁殖得太快。
如果卷心菜毛虫是我们的敌人,那么那种卷心菜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了。
但它们长得那样细小,又都喜欢埋头默默无闻地工作,使得园丁们非但不认识它,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它,即使他偶然看到它在它所保护的植物周围徘徊,他也决不会注意它,更不会想到它对自己会有那么大的贡献。
我现在要给这小小的侏儒们一些应得的奖赏。
因为它长得细小,所以科学家们称它为小侏儒,那么让我也这么称呼它吧,我实在不知道它还有什么别的好听一点的名字。
它是怎样工作的呢
让我们来看看吧。
春季,如果我们走到菜园里去,一定可以看见,在墙上或篱笆脚下的枯草上,有许多黄色的小茧子,聚集成一堆一堆的,每堆有一个榛仁那么大。
每一堆的旁边都有一条毛虫,有时候是死的,看上去大都很不完整,这些小茧子就是小侏儒的工作成果,它们是吃了可怜的毛虫之后才长大的,那些毛虫的残尸,也是小侏儒们剥下的。
这种小侏儒比幼虫还要小。
当卷心菜毛虫在菜上产下橘黄色的卵后,小侏儒的蛾就立刻赶去,靠着自己坚硬的钢毛的帮助,把自己的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膜表面上。
一只毛虫的卵里,往往可以有好几个小侏儒,跑去产卵。
照它们卵的大小来看,一只毛虫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五只小侏儒。
当这毛虫长大后,它似乎并不感到痛苦。
它照常吃着菜叶,照常出去游历,寻找适宜做茧子的场所。
它甚至还能开展工作,但是它显得非常萎靡、非常无力,经常无精打彩的,渐渐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死去。
那是当然的,有那么一大群小侏儒在它身上吸血呢
毛虫们尽职地活着,直到身体里的小侏儒准备出来的时候。
它们从毛虫的身体里出来后就开始织茧,最后,变成蛾,破茧而出。
点评:这是法布尔的著名作品,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不倦的探索,用细腻的文笔把卷心菜毛虫的历史、食物、生长发育的过程以及它们的生活习性和不同季节的不同工作,把这一类以卷心菜为食的古老的生物群描写得淋漓尽致,让现代读者耳目一新,语言言简意赅,能够让人们既清楚又深刻地了解这一种类,看后受益匪浅。
读书笔记——安徒生童话 喜欢童话倒并非因为留恋童年,事实上除了个别篇章以外,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安徒生童话。
我印象中,童话是美丽的纯真的,像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那样的才是童话。
但是,不喜欢的东西有时却反而更加影响人的思想。
有时回首看过去,我也感觉惊讶,无法衡量在我的人生观和审美观建立的过程中,她给予过我多么重要的启迪,甚至可以和武侠、科学作品鼎足而立。
在那个梦想高过一切的五年里,安徒生童话——而不是格林童话——伴随我度过小学二年级开始那些不肯上床睡觉的夜晚。
迄今为止,我也只读过一套安徒生童话,出版时间很早,现在精装的绘有完美彩图的版本,我是看不进去的。
应该说,安徒生童话一直没有给过我优美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那些繁体字的晦涩,或者是铅笔画插图的线条,又或者是仿宋体冷硬的字体,也许,是因为那些故事本身。
我从来也没有觉得安徒生童话是童话,那些故事中所包含的深沉的生活现实和婉转表达出的含义常常让我不寒而栗——也许不过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了。
但不管怎样,读那些故事时的感觉,无论是带着梦幻的迷茫,还是抱着嫌恶的恐慌,总是难忘。
现在就开始从那篇著名的《海的女儿》,回顾我对安徒生童话的印象吧。
(《海的女儿》是我常常在幻想中——也就是白日梦——不断重复想象的故事,也许就是从这个故事开始,我模糊地认识了爱情的牺牲精神。
因为爱你,所以我敢于去做任何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去忍受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去经历超过地狱的苦难。
这个理念,在后来的另外一个童话中得到加强——那说的是亲情的牺牲精神——那个拥有11个哥哥的天鹅公主用夜半墓地上采来的荨麻编制衣服的故事。
牺牲,是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伟大的情操。
它所包含的对付出的无限放大和对索取的无限缩小,始终像是遥远的光明,吸引我向它前进。
我不喜欢利他主义这个词,它有很强的目的性,而牺牲却带有一种空旷的灵性,不可琢磨,神圣而洁净。
) 作为值得纪念的读书笔记第一号我选择了安徒生。
对这个家喻户晓的童话王的名字,我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怀念。
我的童年非常地寂寞,是埋在书堆中度过的。
父母只要把我扔在图书馆,就可以放心地去工作。
我也很习惯不与任何人说话,只是不停看书的每一个假期。
看起来很伟大的童年生活吧
要不是因为我的记忆力极其有限, 或许我现在已经成了天才文学家呢。
过去的日子随着砂漏一般的记忆力渐渐流失, 我对绝大部分的文字已经没有印象, 但一直以来没有忘记的, 就是蜷在外婆家的沙发上读的《安徒生童话精选》。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版的这本安徒生实在不能说是适合孩子阅读的书。
字很小,每一个段落很长,而且版画般的插图出奇地严肃、恐怖。
但难得可贵的是,里面的文章没有经过简化,很严谨地翻译了安徒生的原著。
当然,这也增加了阅读的难度, 与其说是在读童话,不如说是在读一本古老的文献。
而我却被这种神秘晦涩的气氛迷住了。
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认为《海的女儿》是恐怖故事的小孩, 插图中阴冷的海底和黑发的美丽公主似乎预言了悲剧的结局; 我大概也是唯一一个喜欢《践踏面包的姑娘》的小孩。
喜欢的是故事的结局:踩面包的英格化为一只海鸥飞向太阳,雪白、闪亮。
从那以后,不知为什么,我常常能看到一只飞向太阳的白色鸟儿, 它是那样的坚决而无悔,那美丽的幻觉,总是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这本安徒生陪伴了我12年,尽管内页已经发黄磨损, 但每一个故事在我脑海中都有一幅精致的图画, 《野天鹅》中倒影在白云上的影子, 《雪女王》中极光照明的白雪王宫, 《老树最后的梦》从云中看到的乐园美景……都被整齐地列在我的心中,随时都能够取出来欣赏。
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只会读书的小孩子,偶尔也会自己写写无聊的东西。
我一直想写出心中的那些美丽画面, 但它们就像仙女莫尔甘娜的海市蜃楼花园,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法接近。
后来我才明白,那心中的图画,是我的梦和想象开始出发的地方,而不是我应该到达的地方。
安徒生,永远是我的阅读和写作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翻开《安徒生童话》,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
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
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丑陋,就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成为全体鸡鸭嘲笑对象。
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妈妈都开始讨厌丑小鸭。
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
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
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
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这些都成为丑小鸭幼年时候的一部分生活经历。
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这一切缘于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
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我不仅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更为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繁星春水》有感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
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
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
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
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
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
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
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
她热诚赞美母爱。
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
’”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
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
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
“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
”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
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
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
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
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
“故乡的波浪呵
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
”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
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
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
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
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读《繁星春水》有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叙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事,我爱世间所有的一切,更爱读书。
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
出生于军官家庭。
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樱花赞》,《归来之后》……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 《往事》中可知。
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
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扛大个解放虎骨酒搞活按计划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爱丽丝奇境历险讲述了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揣着怀表、话的白兔,掉进个兔子洞,由此坠入了神奇的地下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喝一口水就能缩得如同老鼠大小,吃一块蛋糕又会变成巨人,同一块蘑菇吃右边就变矮,吃其左边则又长高,狗发脾气时便咆哮和摇尾巴,而猫咆哮和摇尾巴却是因为高兴。
在这个世界里,似乎所有吃的东西都有古怪。
她还遇到了一大堆人和动物:渡渡鸟、蜥蜴比尔、柴郡猫、疯帽匠、三月野兔、睡鼠、素甲鱼、鹰头狮、丑陋的公爵夫人。
她在一扇小门后的大花园里遇到了一整副的扑克牌,牌里粗暴的红桃王后、老好人红桃国王和神气活现的红桃杰克(J)等等。
爱丽丝帮助兔子寻找丢失的扇子和手套,她之后还帮三个园丁躲避红王后的迫害,她还在荒诞的法庭上大声抗议国王和王后对好人的诬陷。
在这个奇幻疯狂的世界里,似乎只有爱丽丝是唯一清醒的人,她不断探险,同时又不断追问“我是谁”,在探险的同时不断认识自我,不断成长,终于成长为一个“大”姑娘的时候,猛然惊醒,才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自己的一个梦境。
故事大纲:第一章:掉进兔子洞(Down the Rabbit Hole)一天,闷闷不乐的爱丽丝跟姐姐同坐于河畔。
忽见一只古怪的白兔走过──它穿戴打扮,手持怀表,自言自语,行色匆匆。
好奇的爱丽丝跟着它跑,跳进兔子洞里去。
这个洞简直是个深渊,过了很久,爱丽丝终于着地。
她惊觉自己身处奇怪的大厅,四周尽是大大小小的门,而所有门都被上了锁。
她捡到一条门匙,却仅能开启一道小门。
由于这道门实在太小了,她只能望过去,却发现那边有个标致的花园。
她把门匙放在桌上,并在大厅别处找到一瓶写着“饮我”的饮料。
爱丽丝不由分说把它喝完,发现自己缩小了,当能穿过小门,却拿不回桌上的门匙。
慌乱之际,她捡到一件写着“吃我”的蛋糕。
这一次,爱丽丝吃掉它后竟又急速变大,大得连头顶也贴著天花板了。
第二章:泪水之潭(The Pool of Tears)爱丽丝不禁大哭起来,整个门厅尽是泪水。
她不经意地捡起一把扇子,身体竟又变小了,她不得不在自己的泪水中游走。
途中,她遇到一只同在游泳的老鼠。
爱丽丝想要跟它闲聊几句,却总是把她的家猫挂在嘴边,结果当然触怒了视猫为死敌的老鼠。
第三章:无谓的竞赛和长长的故事(The Caucus Race and a Long Tale)泪水冲走了其他动物和雀鸟;一时间,爱丽丝已被一群动物包围。
他们聚集在岸边,讨论如何弄干身体。
老鼠发表了一场有关‘威廉一世’的冗长演说;渡渡鸟则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举行一场无结果的比赛:大家绕圈跑,而没有胜负之分。
爱丽丝听罢,觉得无聊极了,懵懵懂懂的又说起家猫,结果把所有动物都吓跑。
第四章:白兔先生与蜥蝪比尔(The Rabbit Sends a Little Bill)令爱丽丝掉进地底的白兔先生又出现了。
这一回,他在寻找公爵夫人的手套和扇子。
白兔先生命令爱丽丝入屋拿回物品,可是,爱丽丝甫入屋,看到一块饼干,便吃了起来,身体又变大起来了。
吓坏了的白兔先生于是命令园丁蜥蝪比尔从烟囱爬进屋内以寻失物。
此时,屋外已经聚集了一群动物,他们呆呆地看着爱丽丝偌大的手臂,并开始向她猛投卵石。
卵石却化成一件件蛋糕;爱丽丝把它们一一吃下,身体又缩小了。
第五章:毛毛虫的建议(Advice from a Caterpillar)爱丽丝见到一棵蘑菇,上面坐着一条蓝色的毛虫。
他抽著水烟,向爱丽丝探问起来。
爱丽丝回应他,自己正在个性转变期之中,时常心绪不宁,她甚至连一首诗都记不起来。
毛虫离开之前,告诉了她蘑菇的秘密:吃其中一半会使她变高,吃另一半会使她变矮。
于是,她把蘑菇一分为二,果然,吃其中一半使她矮小无比,吃另一半则令她的脖子增长。
她的脑袋直达树丛之中,树上的鸽子甚至误以为她长长的脖子是一条毒蛇。
经过一番努力,爱丽丝终于回复原来的身高。
她蹒跚地走,偶然进入了一个小庄园。
同时,她又利用蘑菇调校最适合的身高。
第六章:小猪与胡椒(Pig and Pepper)鱼先生想把邀请信交予屋内的公爵夫人,于是将事情交托给蛙先生。
爱丽丝观察著这个过程,并跟蛙先生讲了一堆晦涩难懂的话,最后还是让自己走进屋内。
原来公爵夫人的厨子正把碗碟乱扔和煮浓汤,并加入了大量胡椒。
胡椒实在太多了,令爱丽丝、公爵夫人和她的婴儿不停打喷嚏,厨子和咧著嘴笑的柴郡猫却不受影响。
婴儿不禁嚎啕大哭,而一向脾气暴躁的公爵夫人当然对此十分厌恶,最后还把婴儿交给爱丽丝照顾。
爱丽丝抱着婴儿走,不久却惊觉婴儿竟变成了一头猪。
第七章:疯狂下午茶(A Mad Tea Party)柴郡猫在树上出现,向爱丽丝指示往三月兔家的方向。
接着他就消失了,他露齿的笑容却还在那儿,在空中浮现,这令爱丽丝注意到,她见过的猫大抵没有笑脸,却从没见过只有猫的笑容而没有其身。
然后,爱丽丝到三月兔的家里去。
那时三月兔、帽子先生(现多被称为疯帽子)和睡鼠正举行疯狂茶聚,爱丽丝因而成为茶聚的宾客。
在这一章,睡鼠几乎一直处于熟睡的状态;其他人则向爱丽丝讲谜语和轶事。
疯帽子向她透露,由于他受到惩罚,使时间永远停留在下午六时,也就是下午茶时间,所以他们不得不整天都吃茶点。
言谈之间,爱丽丝受到侮辱,又受不了谜题和故事的疲劳轰炸,决定离开。
临走前,她更断言这是她去过最无聊的茶聚。
第八章:女王的槌球场(The Queen's Croquet Ground)爱丽丝离开茶聚,走进了一个花园。
她遇到三个嬉戏玩乐的纸牌仆人,他们正为讨厌白玫瑰的红心王后将树上的白玫瑰涂上红色。
接着,更多纸牌仆人、国王和王后都列队进入了花园,连白兔先生也来了。
爱丽丝会见了国王和王后。
那个王后很难讨好,她说自己平日只要对事物有些微的不满,就会大喊她的口头禅“给我砍掉他的头颅
” 王后邀请(或许有些人会认为那是命令)爱丽丝跟他们一起打槌球,可是,这场比赛很快便沦为一片混乱。
他们把活生生的火烈鸟当作球棍,又把刺猬当作球。
接着,爱丽丝再一次遇上柴郡猫。
红心王后命人砍下柴郡猫的头,刽子手却抱怨他没可能做到,因为他只能看见柴郡猫的头。
由于柴郡猫是属于公爵夫人的,王后只好将公爵夫人从监狱释放,再处理斩首的事。
第九章:假甲鱼的故事(The Mock Turtle's Story)在爱丽丝的要求下,公爵夫人被带到槌球场,她深思著身边所有事物的意义。
红心王后打消了给柴郡猫斩首的念头,并将爱丽丝介绍予鹫头飞狮认识。
鹫头飞狮带爱丽丝去找假甲鱼。
假甲鱼虽然没有什么可悲的事情,却感到极度失落。
他诉说自己曾经在学校做过一只真正的甲鱼。
然而,鹫头飞狮打断了他的话,好让他们能够一起玩游戏。
第十章:龙虾方块舞(Lobster Quadrille)假甲鱼和鹫头飞狮跳起龙虾方块舞,而爱丽丝则背诵“这是龙虾的声音”('Tis the Voice of the Lobster)。
最后假甲鱼替爱丽丝唱了首《甲鱼汤》(Beautiful Soup),此时远处传来了“审判开始”的声音,于是鹫头飞狮带着爱丽丝参加审判。
第十一章:谁偷了馅饼(Who Stole the Tarts?)爱丽丝到了审判的场所,红心骑士(Knave of Hearts)被控偷了红心王后的馅饼。
陪审团由各种动物担任,包括蜥蜴比尔,白兔先生则担任喇叭手。
在审判期间,爱丽丝发现自己愈长愈大,睡鼠(dormouse)说爱丽丝无权以这么快的速度长高,把他挤的喘不过气。
爱丽丝回道睡鼠的控诉荒谬,因为每个人都会长大,而她自己没办法停下这个过程。
同时,疯帽子和公爵夫人的厨师被传唤作证,当这两人的询问结束以后,白兔先生被传唤为下个证人。
第十二章:爱丽丝的证明(Alice's Evidence)爱丽丝被传为证人,当她站起来时因为长太大了而弄倒了陪审员席,国王只得命令审判暂停到陪审员回到席次上。
国王和王后引用第42条规定:身高一英里以上者必须退出法庭,但爱丽丝否认并拒绝离开。
最后,王后和爱丽丝在一阵争吵以后,下令砍掉爱丽丝的头,但爱丽丝并不怕,她认为他们只不过是纸牌。
整副牌此时飞上天,又落到爱丽丝身上,爱丽丝正要挥去这些牌,却发现自己在河边醒来,头还枕在姐姐的腿上,姐姐正挥去爱丽丝脸上的枯叶。
爱丽丝把这个梦告诉姐姐,然后先离去了,姐姐则一边想着爱丽丝的奇怪梦境,一边恍惚的睡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