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泥巴男生》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如同荷花一样慢慢绽放,如同果实一样慢慢成熟,如同蝴蝶一样逐渐脱变——让我们倾听少年成长声音。
这就是我最近读的一本—《羽毛男孩》。
这本书由英国作家妮奇 馨娜所著。
主要讲述了在英国的一个临海城市,12岁的罗伯特是班上最倒霉的,他长得一副瘦弱的样子,总是被班上一个叫做尼克的同学欺负,他的父母也离婚了,虽然他们仍爱着他,但可惜的是他的爸爸已经有了新家庭。
直到有一天,他们的学校组织了去赡养院与那里的老人们举行互动活动中,他认识了艾迪丝老人,而这个神秘的老人告诉他了一个地址,让他一定要去。
于是,罗伯特答应了下来,可没想到,老人告诉她的地方竟然是全镇最恐怖的地方——机会之屋,传说在这里有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小男孩就是在这里从顶楼的窗户上跳了下来,结果坠落身亡,而罗伯特面对这个已经答应了的事情,他最终鼓起了勇气,进入了这间屋子,结果他发现这间屋子其实并不恐怖,只是我们心里在作怪罢了。
记得在我小时候,我的好朋友都敢从一个大约两米的地方跳下来,而我却不敢,最后,我的好朋友鼓励我,我用力一跳,哇
我竟然可以,其实我们只要相信自己,我们很多的事情都是可以做到的。
只要你敢迈出第一步,那你一定有信心迈出第二步。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说话要算数,还知道了我们要有勇气,因为只要我们敢于做这样事没有什么是做不好的。
韩非子里的寓言故事
第一个故事:虞庆的新房子 虞庆是春秋时期有名的辩士,能言善道是出了名的,据说他能把黄河说得倒流,凋谢的花儿说得再盛开,如果他生活在现在的年代,估计会成为一名有大作为的律师。
虞庆靠着能言善辩,很快地受到当时的赵王的赏识,当了赵国的大官。
升了官发了财,虞庆就想着把自己的旧房子推倒了新建一所新房子。
于是,他找来一群能工巧匠来帮他做房子。
有一天,虞庆到新房子的工地去看新房子做得怎么样了,当他看到新房子的框架已经建起来了,但是虞庆嫌做得太高了,就跟工匠说:“屋顶做得太高了。
”工匠跟虞庆说:“因为木头还没有干透,容易弯曲,而灰浆是湿的,潮湿的灰浆是重的,用没干透的木头来承担重的灰浆,木头就更容易弯曲了,房子会容易坏掉的。
”虞庆说:“错
椽子干了就会伸直,而泥巴干了就会变轻。
如果椽子和泥确实是能够变干,一天一天泥土变轻木头变干,即使时间久了,房子也不会倒塌的,你就按我说的做,错不了。
”木匠听了,虽然觉得好象不大妥当,但是也找不到可以反驳虞庆的话,只好拿没干透的木头做椽子,做好了房子。
房子是做好了,不久,没干透的木头由于承受过重的泥巴而变弯,虞庆的新房子就这样倒塌了。
读后感:能言善辩的人都能靠自己的说辞说服别人,可是有时候说服了别人的道理,不一定能行得通。
我叫郑袖,我的夫君是王,是强大的楚国的王。
在王宫里,他至高无上,虽然我是最受他宠爱的妃,但是后宫佳丽三千,要长久地得到夫君的宠爱,只有美貌是不够的,还得要有不动声色的智慧。
在这个比海深的后宫,如果失去了王的宠爱,就会万劫不复,只闻新人笑,哪管旧人哭,那些失去爱的妃子的哭泣声,让我不寒而栗。
可是,我的夫君他是王,是强大的国家的王,所以,不断地会有新的美人入宫。
最近,楚国的附属国魏国的王又送来了一个绝色的美人。
魏国的女子柔媚无比,我的王他的心就这样被迷住了。
有好几天他都没有叫我去伺宴了,虽然也会来看我,但都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只要那个魏国的美人的一声娇唤,他就乐颠颠地奉上他的笑脸。
我是王妃,我有管理后宫的权力,我知道怎么做才更恰当。
我把魏美人找来,毕竟是小国的人,看到她身上的饰品不多,品味也不高,我于是把我收藏的饰品选了上好的送了她几件,又教她宫廷的礼节,教她如何打扮,如何取悦君上。
她渐渐地被我的风度所迷,我的王很高兴,他说:“我的王妃没有嫉妒心,知道爱王所爱,真是一个大大的好人。
” 有一天,魏美人又来我这里闲话。
我于是对她说:“王很喜欢你掩嘴而笑的样子,说这样很柔媚,很温柔,他很喜欢。
”第二天,我的侍女就告诉我说:“魏美人现在一见到王,就会掩嘴而笑。
”我漫应一声,觉得这个魏美人很好,很注意听取别人的意见。
有一天,王来我这里闲谈,我是跟随他最久的人,王其实也是很念旧的人。
他突然问我:“最近魏美人还来你这里吗
”我说:“来啊,最近她常来,跟我是无话不谈呢,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王问:“最近她见到寡人,总是掩着鼻子,为什么呢
”我犹豫了一会,慢慢地说:“不知道为什么啊,也许她是有她的理由吧。
”王一把抓住我的手:“你知道的,你老实说,我不怪你。
”我慌忙跪下,说:“那天她来我这里,随口说不喜欢王你身上的味道,说王你身上臭,我已经警告过她了,不知道她为什么还这样。
”王一听,怒形于色,却什么也不说就走了。
我把宫中的伺卫叫来,对他们说:“王的权力至高无上,他的话你们一定要服从。
” 第二天,王到我这里来,说要开个小宴。
我吩咐侍女们准备好,并叫人把魏美人叫来,说是王叫她伺宴。
不一会儿,魏美人就袅袅娜娜地来了,只见她轻移莲步,真个是风情万种。
她来到王前,掩嘴轻笑,我一看,不由心底里笑了,到底是学不象,我只叫她掩嘴,她连鼻子都掩了。
王却大怒不已,喝令左右把魏美人的鼻子给割了,众伺卫马上把魏美人拉了出去。
我盈盈向前,奉酒给我的王,欢声笑语,外面的惨叫声是传不到这里来的。
读后感:在男人的强权社会里,做一个女人真不幸,做一个贵族的女人更不幸,最不幸的是成为王妃 求 神 雨,牵天扯地地下个没完,进化的天蝎看着田里被冻坏的大白菜心痛不已。
唉,今年不说是风调雨顺和谐社会了吗
可是这日子怎么越过越难了呢
年初本想把那一群辛苦养大的鸭子卖了可以过上天天吃肉的日子,不料一场院禽流感袭来,鸭子虽说没染上禽流感,却被衙门老爷以杜绝禽流感传染源的借口把那一群肥鸭给征到衙门去了;好容易今年玉米卖了个好价钱,可是猪肉一个劲地猛涨,本来三天吃一次肉只能改成六天吃一次肉了。
年初一,进化的天蝎跟媳妇说:“听说三娘庙里三娘很灵,去求财的得财,求子的得子,今年我们不如也去求一求,不求钱财也求个平安吧。
”媳妇觉得有理,于是两口子就上路了。
一路上行人络绎不绝,手中都拿着一把香火,看样子也是上山求神的。
山路崎岖,行人密集,两口子好容易进得三娘庙,只见庙里三娘神面容慈祥,端坐莲花台上,台前摆满了各种供品,香炉里插满点着的香,还不断地有人来上香,那香散发的烟熏得人眼发涩,眼泪不听话地流下来。
终于轮到进化的天蝎两口子了,进化的天蝎觉得一个大男人地跪在那里不太雅观,于是示意媳妇上前,媳妇上前点着了香,恭恭敬敬地三叩九拜后插到香炉里,跪在台前念念有词,只听见她在那里祷告:“慈祥的三娘啊,求你让我家上下大小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每天得一百斤米。
”进化的天蝎听了不住地拿眼神示意媳妇,媳妇却装做听不到。
两人出了山庙,进化的天蝎说:“你怎么只求每天得一百斤米啊,不是说好要求每天得一百两银子的吗
”媳妇说:“哼,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每天得一百两银子,你就会拿去娶小老婆了,我才不上当呢。
” 这个故事对男人的忠告是:求神的时候,自己的心事要自己说。
对女人的忠告是:男人有钱就变坏,所以不要太贪心. 卫人嫁女 话说男大当嫁,女大当嫁。
卫国(卫国:在今河南省、山东省之间北部,国都在濮阳)某镇,一家酱油铺子的老板的女儿翠玉今日就要出嫁了。
老板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女儿,虽说不是什么国色天香,倒也是小家碧玉,嫁的是邻镇的一家大药铺的二公子,那药铺远近闻名,开有多家分店,家里自然是万贯家财,吃穿不愁了。
酱油老板看着院子里自己给女儿的几大箱嫁妆,有些肉痛。
走进女儿的闺房,看到女儿已装扮整齐,满面喜色,美滋滋地等着花轿上门。
老父亲拉着女儿的手对女儿语重心长地说:“女儿啊,你自小没了娘,老爹爹也没有亏待了你,如今你就要嫁出门去了,当爹的有几句话要交待,儿啊,你可要听仔细了(唱):人家的女儿有嫁妆,我儿嫁妆一样多,摆了满院耀人眼,给我女儿脸增光。
为人妻子不容易,恩爱白头只是梦,夫妻只是同林鸟,有灾有难各自飞。
我儿嫁到富人家,紧记为父几句话,夫妻情爱多是假,婆媳礼份面子淡,做人小心要谨慎,不可忘存私房钱。
” 那翠玉小姐自小没听说过这些话,只觉得父亲有些糊涂,只是不答应又怕老父不高兴,只管点头答应了。
热热闹闹的新婚过去了,那翠玉只管在婆家安享清闲,每日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过得倒也逍遥,跟那二公子倒也恩恩爱爱,只是那二公子每日里都要到药铺帮忙,也没有多少时候在家,有时候也夜不归宿,说是男人自有男人的应酬。
然而,发生了一件事,让翠玉小姐不得不认为老父的见解高明。
那天晚上,二公子很晚才回家,还喝得醉熏熏地,睡在床上还叫着:“小红,来呀,过来嘛……”翠玉听了心里满不是滋味,第二天一大早就把二公子摇醒,仗着平日二公子对她的顺从,摆出一付兴师问罪的样子来,逼问那小红是何许人也,那二公子从睡梦中被摇醒,本就不大自在,听说是为着此事,满不在乎地说:“女人们管那么多事干什么,不缺你吃的,不缺你穿的,还不满意啊
生意朋友上的应酬,不关你的事。
那小红也不过是在云香楼的当红歌妓嘛,大惊小怪的,再多管请你回娘家。
”翠玉听了,不由愣了,古时候,出嫁的女儿是不能轻易回娘家的,要回去得有娘家人来接着,要是被夫家打发回去,意思就是休了。
翠玉越想越伤心,越想越寒心,本以为可以跟他恩爱白头,不料他为着一件小事就要休我回娘家,看来爹爹说的不错啊,夫妻恩爱只是梦,为着日后生活着想,还是多存些私房钱要紧。
从此以后,翠玉小姐再也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地安享富贵了,她积极主动地帮着婆婆安排家务,婆婆开心极了,直说娶了个好媳妇,渐渐地,婆婆就把一些采购权放给了翠玉。
不久以后,婆婆发现,只要是翠玉小姐经手买的东西都特别贵,问起来翠玉总是说现如今物价飞涨,已是通货澎涨多时了,只是官方为了防止民心骚乱,才在官方报道里总是说物价平稳的。
婆婆将信将疑,也不好说什么。
半年过去了,翠玉小姐当初陪嫁的那些箱子都积满了金银财宝,每当她一个人呆在房里的时候,一想起自己瞒天过海地赚下大笔的私房钱,就觉得开心不已,自觉终身有靠。
有道是姜还是老的辣,婆婆也是过来人,三十年才修成婆,有什么可以瞒得住婆婆的那双火眼金睛
婆婆很快就发现了翠玉的小技俩,私存钱财,那可是犯了七出之罪了。
翠玉小姐就这样被休回了娘家。
老父亲看到翠玉小姐哭哭哭啼啼地回家,而她带来的那些箱子都装满了钱财,心里却乐开了花。
读后感:1、被休不是我的错,错的是老父的教导无方。
2、存私房钱不是我的错,错的是公子无情…… 三人成虎 魏国被赵国打败了,因此魏国的太子和大臣庞恭将要送到赵 国的首都邯郸,充当人质。
? 临走时,庞恭对魏王说:“要是有人跑来向你报告,说大街上跑出来一只老虎,大王相信吗 ?”? 魏王摇头说:“我不相信。
大街上哪里来的老虎?”? “要是接着有第二个人跑来报告,说大街上发现了老虎,您相信不相信?”? 魏王迟疑了一下,仍然摇头说不信。
? 庞恭再问:“如果马上又有第三个人跑来报告说大街上有只老虎,您信不信呢?”? 魏王点头说:“我相信了。
三个人都这么说,一定不会有假。
”? 庞恭起身说道:“谁都知道,大街上是不可能有老虎的,可是当三个人都说有,大王就相信 了。
现在邯郸离魏国比从这儿上大街远得多,在大王面前说我坏话的又何止三人,请大王明 断是非。
”? 果然如庞恭所料,他一走,就有很多人到魏王面前大造谣言,以至当他从邯郸回来后,魏王 再也不愿召见他了。
自相矛盾 ? 矛和盾是古时候两种武器,矛是用来刺人的,盾是用来挡矛 的,功用恰恰相反。
? 楚国有一个兼卖矛和盾的商人。
一天,他带着这两样货色到街上叫卖,先举起盾牌向人吹嘘说:“我这盾牌呀,再坚固没有了,无论怎样锋利的矛枪也刺不穿它。
”停一会儿,又举起他的矛枪向人夸耀说:“我这矛枪呀,再锋利没有了,无论怎样坚固的盾牌,它都刺得穿。
”? 旁边的人听了,不禁发笑,就问他说:“照这样说,就用你的矛枪来刺你的盾牌。
结果会怎 样呢?”? 这个商人窘得答不出话来了。
? ? 酒酸与恶狗 宋国有位小生意人开了一爿酒家,专门出售陈年佳酿。
这爿 酒家窗明桌净,买卖公道,还在门 前高高竖起一杆青旗,行人在几里地外都能看见酒旗招展。
顾客一进门槛,店小二就笑脸相 迎,殷勤接待。
? 按理说,这爿酒家应该是生意兴隆的;可是偏偏相反,常常整天不见一个顾客,十分冷落。
一坛坛老酒开了封,卖不出去,都发酸变质了。
? 店主苦思冥想找不出原因,只好去请教附近一个老头儿。
老头儿沉吟了一番,问他:“你的 看门狗凶不凶?”店老板挺纳闷地说:“凶啊,可这跟卖酒有什么关系呢?”老头儿拈着胡须 笑道:“人家怕你的恶狗。
恶狗守在门口,见人就咬;酒再好,还有谁敢来买呢?”? ?? 郑人买鞋 有个郑国人,想到市上去买一双鞋子,便先用一根稻草量了 量自己的脚,作为尺码。
但临走时,却把尺码丢在家里,忘记带去。
? 他到了市上,走进一家鞋店,看见一双鞋子,觉得很中意,可是一摸口袋,尺码没有带来, 忙对店员说:? “我忘记了带尺码来,让我赶回去把尺码拿来再买。
”说罢,拔脚就跑。
? 这样一来一往,等他从家里拿了尺码再到市上时,鞋店已关门打烊了,他终于没有买到鞋子 。
? 有人知道了这事,就提醒他:“你为自己买鞋子,可以直接穿上试试大小,还要什么尺码呢 ?”? 买鞋的人回答说:“我是宁肯相信尺码,而不相信自己的脚!”? ? 讳疾忌医 名医扁鹊,有一次去见蔡桓侯。
他在旁边立了一会儿对桓侯 说:“你有病了,现在病还在皮 肤里,若不赶快医治,病情将会加重!”桓侯听了笑着说:“我没有病。
”待扁鹊走了以后 ,桓侯对人说:“这些医生就喜欢医治没有病的人来夸耀自己的本领。
”? 十天以后,扁鹊又去见桓侯,说他的病已经发展到肌肉里,如果不治,还会加重。
桓侯不理 睬他。
扁鹊走了以后,桓侯很不高兴。
? 再过了十天,扁鹊又去见桓侯,说他的病已经转到肠胃里去了,再不从速医治,就会更加严 重了。
桓侯仍旧不理睬他。
? 又过了十天,扁鹊去见桓侯时,对他望了一望,回身就走。
桓侯觉得很奇怪,于是派使者去 问扁鹊。
? 扁鹊对使者说:“病在皮肤里,肌肉里,肠胃里,不论针灸或是服药,都还可以医治;病若 是到了骨髓里,那还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桓侯的病已经深入骨髓,我也无法替他医治了。
” ? 五天以后,桓侯浑身疼痛,赶忙派人去请扁鹊,扁鹊已经逃到秦国了。
桓侯不久就死掉了。
??? 杀猪教子 曾子的妻子上街。
小儿子扯着娘的衣襟,又哭又闹,要跟着 去玩。
曾子妻被闹得没有法子, 就弯下腰哄他说:“小乖乖回去吧,妈妈回家来就杀猪给你吃。
”小儿子咽着口水,方才罢 休。
? 妻子从街上回来,只见曾子正拿着绳索在捆肥猪,旁边还插着一把雪亮的尖刀。
妻子慌了, 连忙跑上去拉住他说:“你疯啦!我是故意骗骗小孩子的。
”曾子严肃地说:“你怎么能欺 骗孩子呢?小孩子什么也不懂,只会学着父母的样子,现在你欺骗孩子,就是在教孩子去欺 骗别人。
做母亲的欺骗自己儿子,做儿子的不相信自己母亲,这样还有家教吗?”曾子说完, 就一刀戳进猪的喉咙里。
子罕不受玉 宋国有个乡人很爱夤缘攀附。
? 有一次,这个乡人弄到一块未经雕琢的浑玉,心想拍马屁的机会又来了,连忙捧着这块宝玉 跑进官府,献给新上任的京城长官子罕。
子罕执意不收。
马屁鬼胁肩谄笑说:“这块宝玉啊 ,只配给您这样德高望重的君子做器具,那些贪财爱贿的小人可不配用。
您大人收下吧。
” ? “请你不要再罗苏了 ,”子罕正色答道,“你把块玉看作是宝贝,我呢,把不收你这块玉看作是宝贝。
”? 希望你喜欢~~~
暑假作文
心中的广州亚运 亚运,曾经在多少广州人心中燃烧过希望,在多少广州人的手中传递了梦想。
因为这个梦想,有火热的情感,有奔涌的热血,有苦甜的汗水。
每一个路标都刻下关于梦想的预言;因为这个梦想,用微笑迎接闪电,用坦然面对狂风,心底里不息的永远是那一炬炽热的火炬,跳动的火焰里折射着生命的光辉。
无数个风风雨雨的日子,无数次艰苦的磨练,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等待。
终于到来了
2010年,梦将要实现了
广州亚运会——这个无比激情的梦想,把广州人埋藏在心里的梦游激发出来了。
广州亚运会会徽标识第一部分是位于最底层的文字部分“16THASIAN GAMES Guangzhou2010”中间为一个经过简化的“五羊”标识,右上方是一个象征着亚奥理事会会徽的太阳图案,,其中“五羊”被设计成四条跑道,有作火焰状,意喻亚运圣火,一直延伸向天空中的太阳。
该会徽设计,象征着亚运会的圣火熊熊燃烧、永不熄灭。
既体现了广州的城市象征,也表达了广州人民的美好愿望,还表现了运动会应有的动感。
传说;“一天,南海的天空忽然传来一阵悠扬的音乐,并出现五朵彩色祥云,上有五位仙人,身穿五色彩衣,分别骑着不同毛色的山羊,羊口衔着一茎六出的优良稻穗,降临楚庭。
仙人把稻穗给了广州人,并祝愿此处永无饥荒。
祝罢仙人腾空飞逝,五只仙羊化为石头留在广州的山坡。
”这个传说让五羊新城多了一份神奇的魅力。
想必你也听过“珠江夜景”这个景点了吧
这里晚上有许多游客来参观,只要是来广州游玩的,都不会忘记它。
我们要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勇于挑战自我,挑战极限,不断进步,不断提高,力争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为我市创建全国一流的体育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共同创造广州更加美好的明天
血玲珑读后感
[血玲珑读后感]血玲珑读后感读《血玲珑》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12岁的女孩子夏早早得了一种罕见的渐进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可匹配的骨髓可以救助她,血玲珑读后感。
夏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去求他的恩师医学泰斗钟老先生想办法医治这个孩子。
老先生想出的办法便是要夏早早的妈妈再怀孕一次,然后用这个新生儿的骨髓来治疗夏早早。
他们将此一医疗计划命名为“血玲珑”。
由此开始引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和矛盾。
卜绣文:一个典型的商业界女强人同时更是一位执着的母亲,为救治身患绝症的独生女儿,她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
事业,尊严,乃至生命-------这里的生命包括她自己的生命还有她刚出生的小女儿的生命。
对于这样一个母亲,我的想法很复杂。
姑且不说,用两条生命换一条生命是否合适是否划算。
因为,这不是简简单单的1+1=2>1这样的代数式可以证明的了的,其中掺杂着我无法理解甚至无法想象的原由,我相信这也不是感慨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可以概括的了的。
单说她为了让魏医生能够尽心救治自己的孩子,而主动挑逗这个迷恋自己的年轻医生,愿意用自己的肉体换得医生的一句话“我会尽力救早早的”。
就够让我矛盾的了。
一方面,我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鄙视利用肉体进行交易的人,况且一开始的成功商人形象,以及在得知女儿身患绝症之后她所表现出来的坚强,让我对她在同情之余,更多的是肃然起敬。
然而随后在魏医生家的一幕却与前面她给我的感觉大相径庭,这让我对她的印象大打折扣,甚至,想到了下贱一词;另一方面,一个母亲,一个成功的商人,可以说是一个贵妇人,为了收买主治医生,为了救自己的孩子,投其所好,甚至到了愿意作践自己的地步。
那么请问,谁还有权利,谁还有胆量,说她是下贱呢。
想必伟大的母爱是胜过一切的吧!!!包括后来得知夏早早真正的生父是另人恶心的小人匡宗元之后,她又忍辱负重,主动投入匡宗元的怀抱,想和她生一个孩子去救早早……随着故事的发展,让我最终对这位母亲剩下的更多的是同情,再有就是敬佩,我越来越不敢指责她,不敢以一个人旁观的局外人的嘴去说她什么。
更加谈不上鄙视。
魏哓日:作为一个出色的医生,不管他之前的生活如何?自从遇到卜绣文之后,他就一直生活在矛盾之中。
倾慕自己的病人的母亲,也就是卜绣文。
可是对于一个有夫之妇,特别是一个因为女儿身患绝症,处于悲痛之中的女人,他只能远远的默默的爱着。
他时常不自觉地做些事情想让卜绣文注意自己,感激自己。
比如刻意在卜绣文快要来探望夏早早的时候去看夏早早,这是为了碰到卜绣文也是为了给她个好印象。
他们的关系明着是医生和患者家属,暗着是什么?情人似乎不是,大约可以说是很不错的异性朋友关系。
作为喜欢着卜绣文的男人,同时也是血玲珑计划的实施者,钟先生信任的得意门生。
他背负着巨大的矛盾,保护自己喜欢的女人不受伤害,还是帮助自己的老师好好完成血玲珑计划,他辛苦的寻找着两者的平衡点。
试图既对得起自己的老师又不失去自己爱的人,好在毕淑敏也是个折中主义者,她没有让意外发生,血玲珑计划没有因为魏医生的仁慈而终止,卜绣文也没有因为血玲珑计划而死去。
夏践石:从一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觉得他是个懦弱的,一心一意的做自己的教授,难以支撑大局的男人。
但是当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的的决定权落在他手上,他毅然地选择保孩子时,对他的印象彻底改变了。
虽然,他也知道早早和卜绣文现在肚子里的孩子都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但是,他仍然深爱自己的妻子,并且完全彻底的理解自己的妻子,他对自己的决定所做的解释让人感动“你们让我选择,我……愿意选择我的一死,来逃避这个困境。
可是我不能死。
我现在是这个家庭惟一健全的人。
如果我能用自己的生命去替换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我都是万死不辞的。
可是,上帝偏偏不给我这个福气。
我只有活着,慢慢地领受这一份煎熬。
我若是为了保绣文的命,失去了这个婴儿,绣文她醒过来以后,能善罢甘休吗?她为了早早肯赴汤蹈火,这一次不成了,她一定会来下一次的。
上次那个基因不合的孩子不就是例子吗?我是她的男人,可是我做不了她的主。
她是那种不达目的绝不甘休的女人,她是要用自己的生命去救早早的。
这一次已是这个样子,下一次不是就更危险了吗?我求求大家,就成全了她吧。
假若她命大,这一次上天保佑,或许能九死一生……假若她真的去了,我眼待着早早走完她的路,就去找她们娘俩……” 好一个看似懦弱关键时候却头脑清醒的教授,大家风范碍..钟先生:感觉他应该是一个有着爱因斯坦式发型的医学狂人形象。
他的目标是在人类医学史上留下灿烂的一笔,这是为了自己出名还是为了全人类医学的进步?权当做是后者吧!这样似乎好些。
为了救一个生命而去牺牲一个更为年轻的生命,血玲珑这样的救人方法,我在电视上看到过,国外有过这样的病例的。
不知道是我们毕淑敏女士和我看了同一个电视节目于是来了灵感而写了血玲珑呢?还是外国医生看了血玲珑而做了那样的医学尝试?呵呵,扯远了,对于钟先生,其实感觉并不深,这是个略带神秘色彩的医学狂人。
光想一下他发明的血玲珑(国外那位医生如有不同意见,请直接联系中国医学会或者毕淑敏女士,不要追求我的责任,谢谢合作),就可以想象到八-九分了。
夏早早:首先她是一个12岁的孩子,一个让人同情的病人,读后感《血玲珑读后感》。
书里不止一次的说到:医院,疾病,会让孩子更快的成熟,这一点,从早早和魏医生以及她和她的小病友的对话中可以感觉得到,尤其是他和魏医生在第六章的那一段对话:“开了灯,我就能看清您的脸。
我就知道您是在骗我了……”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不一定要烧我,我妈妈有钱,可能会为我买一块上好的墓地,是不是?你们大人以为理在土里,就比烧成灰烬好吗?才不是呢!我讨厌躺在泥巴里!” “我爸是我朋友,他跟我玩。
但是,他比我自己还害怕这个玻他太胆小了。
我有时候哪里不舒服了,都不敢跟他说,怕吓坏了他。
我得保护他……”……听着一个孩子说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感觉这个似乎什么都知道的小机灵鬼背负了太过沉重的磨难,让人心痛。
也许,她应该傻一点,要是他不知道血癌是什么,不清楚死亡意味着什么……会让人心里好受些匡宗元:似乎算不上是主要人物,但是作为夏早早和夏晚晚(早早的妹妹,也就是血玲珑计划中骨髓的提供者)的亲生父亲,咱得提下他。
一直看到文章的最后一章时,我在同情早早,晚晚以及她们母亲的同时都在强烈的鄙视匡宗元——这个卑鄙下流无耻自私自利的家伙,但是到了最后结尾部分,一句“我的孩子,你不可以碍…”,让我忍不住要把强烈二字去掉,是他发现早早自杀的,相信他就是那个总是来窥探夏早早病室的神秘人。
至少他还在默默关心自己的女儿,尚存一丝人性。
读完全书,感觉故事情节不是很复杂,主要就是围绕血玲珑计划展开的。
不过这其间人物的对话以及人物内心的剖析确实蛮精彩的。
.在夏晚晚生长到一定阶段,钟老先生决定亲自作骨髓穿刺,取出婴儿的骨髓,进程中,传来夏早早自杀的消息,实验暂缓……故事到这里结束,夏早早有没有死?不知道。
如果没有死,血玲珑计划会不会继续进行?不知道。
如果计划继续,夏早早能不能救活?不知道。
外界舆-论如何看待血玲珑计划?算不算谋杀?不知道?书中已经触及这方面伦理,法律问题,不知道是不是大作家毕淑敏女士没有勇气去深入剖析这些敏感问题。
我们不要求说的引经据典,至少应该根据自己的想法让剧情再发展下去嘛!十几万字的小说,就此结束,让人不免有些气愤。
如同说书的总是在最高-潮的时候来个“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一般,然而对于听说书的听众,毕竟还有个盼头,你让我等下回,咱就等着呗,精彩内容你总归是要说的嘛。
这位大作家着实可恶,一幅“我就说这么多了,欲知后事如何?自己想去吧…..”的得意摸样。
想来大概是人家记得小学时语文老师给讲的一个道理———写文章虎头蛇尾是不好的!于是灵机一动,来了个虎头没尾。
晕翻了一帮子读者。
恐怕他们不是一句“这样的文章有悬念,有悬念的文章容易引起读者的思考”可以唤醒的吧?!在我们的声讨声中,人家在数稿费呢!换得玲珑面世时——《血玲珑》读后感认识毕淑敏,是去年春天有一次行于特价书店淘金时,发现广西民族出版社编的一套很女性的“雨帘文丛”。
之所以觉得很女性,不仅仅是因为“雨帘”带入的阴柔,更因为这套书好像都是女性作家所著,准确的说,这套书选的都是女作家的随笔集。
因池莉是我熟识的作家,就捡下了她的《于云破-处看天蓝》。
之后再随便翻捡其他人的,别人的文字没有引起我多大的注意,只有这个看起来比较陌生的毕淑敏的《无形容颜》,在我信手翻阅时却看到了作者睿智的思想和娴淑的语言,于是带回了家。
从那时喜欢上了毕淑敏。
毕君(不知道这样称呼她是否妥当,她是我国最无辜的那代人,中学赶上文-化-大-革-命,再有才再有理想也只能到广阔天地里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我最崇敬的老师,北京知青张立文、钱玉晨、余和就是这代人中的)的随笔让我爱不释手,她的文字是需要备在案头反复咀嚼而不是眼睛饥渴急吞猛咽的。
后来在其他文刊上了解了毕君,甚至想,鲁迅也是学医的,这学医的从起文来,大概是入了骨头的——人体的构造他们了解得太透,剖析起人性来也就有如拿了手术刀,任何一点病灶都在水银灯下暴露无遗,继而被锋利的刀刃切开剔除……然而这部《血玲珑》给我的感觉却没有“简介”上说的及我原本对毕君的持有那么尽人意。
感觉中有很多造作的地方,失却了她最大的优势——语言具有极强的思想性,加之情节设计的过于“精巧”,给人一种失真的感觉。
情节上还存在着顾此失彼的现象,如魏晓日得知卜绣文怀的胎儿与夏早早不是一个父亲时对她的鄙夷属人之常情,怎么没有交待就由他的口给那个古生物学家梁秉俊讲述了卜绣文被强暴的故事?还有卜绣文大着肚子央护士薄香萍带她夜间去看早早,早早和那个大大咧咧一惊一乍毫无城府的保姆出身的病友花鼓都明明知道来了两个人,且早早明确知道是薄阿姨及一个“面容”长得酷似妈妈、而身材却很“胖”的女人站在她床前。
依她对妈妈的想念,依花鼓藏不住事的天性都不该悄悄装睡。
更不用说花鼓那蹊跷的住院原因——给一个主人家作保姆,主人家许诺过几年孩子大了就送她去读书。
结果还没等到孩子大,保姆却得了白血病!于是主人家出钱给她治,甚至长期的几年住院全部由主人家出资!这是个蹩脚的故事,就算真有这种事,放在“血玲珑”这个更巧的故事里而不成为重点情节,亦显得失真!不就是要引出一个口无遮拦率真热心的病友来吗?犯不着那么挖空心思是吧?这个保姆岂不是有“抢镜头”之嫌?而作者如此花费心思岂不是自己喧自己的宾夺自己的主?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个故事编造痕迹太重。
如卜绣文为救早早对投怀送抱,对于这个守身如玉的女强人来说显得牵强和生硬。
只因为作者要突出她母爱的伟大,于是把这些有悖人物性格的情节点缀其间。
还有卜绣文对匡不是恨,是求,是一丝不挂地匍匐于他的脚下乞求,乞求这个十三年前强暴自己的混蛋再次要了她的身子,只为救他们共同的女儿?给人好不舒服的感觉。
看起来写小说不是那么容易的。
虽说各种文体比较而言,小说似乎是最可以信马由缰胡编乱造的,因为它堂而皇之地明告人们:虚构!然而正因为是虚构就更难写!因为本是假的,但写出来让人感觉却是真的,这就是个工夫!尤其是知识人、文化人、学者之类,别看他思想深刻,杂文、随笔、散文写得出神入化,但要把严肃的思考和深刻的思想换成引人入胜的情节表现,嘿,还真的不是太容易!这不仅仅是道德观念知识水平就可以代替的!要什么?技巧吗?不知道。
总之,看过一些人的文章,比如韩寒、郭敬明、毕淑敏,甚至周国平、余杰等人,他们的小说都不如散文和随笔。
《血玲珑》中的人物性格描写都比较鲜明,尤其是几位男性:卜绣文的丈夫夏践石,卜绣文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古生物学家梁秉俊,这三个人性格相去甚远,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爱心、善心、良心。
相形之下,医学泰斗钟百行就近似冷血。
还有夏早早夏晚晚的生父匡宗元就是混蛋禽兽了!性格的塑造还是很成功的。
蓝狐狸蟋蟀号潜水艇故事书读后感有会写的给发一下呗
狸家附近有七棵树棵树上有七个鸟窝,七个鸟窝里住着一群每次蓝狐树下经过,都会有鸟粪落到他头上。
为此他很生气,在它了解到原来这七棵树是它爷爷种下的后,是属于自己的树,它决定把这些树全都砍掉。
这样一来,七棵树上的小鸟们慌张了起来,因为这是它们的家,它们从这里出生、学会飞翔、长成大鸟,又生出鸟宝宝……蓝狐狸不顾鸟儿们的企求,坚持要砍掉这些树,鸟儿们只能离开这里去别的地方生活。
面对终于安静下来的七棵树,蓝狐狸怀念起了那些拥有美丽羽毛和动人歌声的鸟儿们。
蓝狐狸责问自己:为什么想到这七棵树就只想到了鸟粪,而从来没有想过鸟儿们的美好呢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虽然鸟屎很恶心,但是鸟儿唱出来的美妙歌声更珍贵。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短处,我们不能只看别人的短处,而忽视别人的长处。
安徒生童话里拇指姑娘用什么当被子
安徒生里拇指姑娘用罗兰的作垫子,以及玫瑰花瓣作被子、拇指姑娘的故据说从前有位妇人,她非常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哪怕是丁点儿大的,但是她一直没有身孕。
于是她就去询问一位著名的巫婆。
她对巫婆说:“我非常想要个小小的孩子,您能告诉我怎样才能得到一个吗?”“嗨!这个很简单啊!”巫婆说。
“这颗大麦粒你拿去吧。
它可不是一般的麦粒,不是乡下人田里种的那种,也不是鸡吃的那种。
你把它埋在一个花盆里。
不久你就可以看到你想要的东西!” “谢谢您。
”妇人说。
她掏给巫婆三个银币。
当她回到家中,立刻就种下那颗大麦粒。
过了一段时间,花盆里长出来一朵美丽的大红花,绿色的嫩叶紧紧地包在花骨朵的周围,它就像一朵含苞欲放的郁金香。
“好美丽的花儿啊!”妇人感叹道,同时情不自禁地在那美丽的、黄而带红的花瓣上吻了一下。
正当她吻的时候,奇迹出现了。
花儿“啪”的一声开放了。
一朵真正的郁金香呈现在她的眼前。
但是使人惊讶的是在这朵花的正中央,在那根绿色的雌蕊上面,坐着一位娇小的姑娘,皮肤白皙,十分可爱。
因为她没有大拇指的一半长,因此人们就叫她拇指姑娘。
妇人给拇指姑娘准备了一个光得发亮的漂亮胡桃壳作为摇篮,蓝色紫罗兰的花瓣作垫子,以及玫瑰花瓣作被子。
在晚上她就睡在这里,而白天她就在桌子上玩耍,因为这儿有妇人为她准备的特制的小舟。
在桌子上,那个妇人放了一个盘子,里面又放了一圈花儿,花的枝干浸在水中。
水上浮着一片很大的郁金香花瓣。
而拇指姑娘就可以坐在这花瓣上,用两根白马尾作桨,从盘子这一边划到那一边,悠然自得!这样儿真美啊!她还会唱歌,而且唱得非常好听,那歌声是那么温柔而又甜蜜,从来没有人听到过。
一天晚上,一只外表丑陋的癞蛤蟆从窗子外面跳了进来,因为窗子上有块玻璃已经碎了。
这只癞蛤蟆又丑又大,而且一张大嘴巴“啪嗒、啪嗒”的流着口水,搞得全身黏糊糊的。
她一直跳到桌上,看见拇指姑娘正在花瓣下熟睡。
“乖乖,真是个美人啊,我儿子一定喜欢!”癞蛤蟆自言自语道。
于是她一把抓住拇指姑娘正睡着的那个胡桃壳,小心翼翼地背着它跳出窗外,一直跳到花园里去了。
癞蛤蟆家门口有条大河,其实是花园里的一条小溪。
它的两岸又低又潮湿,终日不见阳光。
癞蛤蟆和她的儿子就住在这里。
哎呀!有其母必有其子,小蛤蟆也长得奇丑无比,不堪入目。
“咯!咯!呱!呱!”看来小蛤蟆尚未成年,还不曾读过四书五经呢,当他看到胡桃壳里这位美丽的小姑娘时,他激动得只能讲出这样的话来。
“说话不要这样大声嘛,不然你会吵醒她的,”老蛤蟆说,“她这么聪明伶俐,而且又轻得像根天鹅的羽毛,说不定哪天她还会从这儿逃走。
我们得想个好法子把她给软禁起来。
”“呱!呱!呱呱!”小蛤蟆连声附和。
“不如把她放在溪水里睡莲的宽叶子上面,那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一座小岛。
她在上面是没办法逃跑的。
在这期间我们就可以把泥巴底下的那间房子装修一下,作为新房,你俩以后就在那儿过小日子喽!”老蛤蟆又说。
小溪里漂浮着大小不一的绿舟,随着水波的起伏而上下荡漾,这样的风景煞是好看。
这些绿舟就是体态宽大的睡莲。
老蛤蟆向其中一片浮在最远也是最大的叶子游去,把胡桃壳连同睡在里面的拇指姑娘一并放在它的上面。
这个可怜的、丁点大的姑娘一大清早就醒了。
当她发现自己独自在一片宽大的绿叶上时,她不禁伤心地哭了。
因为叶子周围都是澎湃的溪水,而她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能让自己回到陆地上。
由于新媳妇即将住在泥巴底下,老癞蛤蟆觉得房间应该收拾得漂亮一点才对。
她坐在泥里,用灯芯草和黄睡莲把房间装饰了一遍。
随后她就带着她的丑儿子向那片托着拇指姑娘的叶子游去。
他们要在她没有搬进新房之前,先把她的那张美丽的胡桃壳床搬到新房里去,这个老癞蛤蟆在水里向她深深地鞠了一躬,同时介绍说:“这就是我的宝贝儿子,他以后就是你的丈夫啦。
你们俩将会在泥巴里生活得很幸福的。
” “咯!咯!呱!呱!呱!”这位少爷只能发出这种单调的使人是那只可怜的蝴蝶因为系在叶子上,没法飞开,只能跟着那片叶子一起游。
天啦!尤其是当金龟子带着她飞进树林里去的时候,可怜的拇指姑娘是多么害怕啊!不过她更为那只美丽的白蝴蝶难过。
她怀疑那只紧紧地被系在叶子上的白蝴蝶,是否能摆脱腰带的束缚,如果不行,他就一定会被饿死的。
但是金龟子一点也不理会,他带着她一块儿飞到树上最大的一片绿叶上,并把花里的蜜糖掏出来给她吃。
虽然她一点也不喜欢金龟子,但是金龟子还是说她是多么多么漂亮。
这时,住在树林里的那些金龟子全都来拜访了。
他们上下打量着这位不速之客。
金龟子小姐们摇了摇触须,皱了皱眉头说: “嗨,她怪难看的,只有两条腿!” “触须,她连这个基本组成都没有,她长得好奇怪啊!”她们说。
“呸!腰这么细,好丑啊!她完全像一个人嘛!”所有的女金龟子们异口同声地说。
然而拇指姑娘的美丽是不容质疑的。
甚至劫持她的那只金龟子也不免要这样想。
不过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当大家都说她长得很难看的时候,他最后也只好相信这话了,于是他也不愿意要她了!她现在可以随便到什么地方去。
她被金龟子从树上带下来,被放在一朵雏菊上面。
她在那上面哭得很伤心,因为金龟子嫌弃她丑而不要她了。
可是她仍然是人们传说中的一个最美丽的人儿,那么娇嫩,那么纯洁,像一朵最鲜艳的玫瑰花瓣。
整个夏天,孤独的拇指姑娘可怜巴巴地住在这个巨大的树林里。
但心灵手巧的她已用草叶为自己编了一张小床,为了使得雨不致淋到她身上,她把小床挂在一片大牛蒡叶底下。
她吃的是从花中取的蜜,她喝的是每天早晨凝结在叶子上的露珠。
夏天和秋天就这么过去了。
现在,寒冷又漫长的冬天来了。
那些曾经为她歌唱的鸟儿现在都飞向那温暖的国度去了。
树和花也都开始凋零了。
而那片大的牛蒡叶——她一直是在它下面住着的——也卷起来了,只剩下一根枯黄的梗子。
可怜的拇指姑娘,由于她的衣服都破了,而她的身体又是那么的削瘦和纤细,冷飕飕的寒风吹来,使她感到十分的寒冷。
如果她再想不出法子,就一定会被冻死的。
天空开始下雪了,每朵雪花落到她身上,就好像满铲子的雪块砸到她的身上一样,因为她毕竟不过只有一寸来长。
她只好把自己裹在一片干枯的叶子里,可是密封性并不好,因而这里并不温暖。
为了生存下去,她只好去寻找食物。
在她现在来到的树林的附近,有一块已被收割了的麦田,冻结的地上只留下一些光赤的麦茬儿。
在它们中间行走,对她来说,简直就是穿过一片广大的森林。
啊!她冻得发抖,抖得多厉害啊!最后她在一棵麦茬下面发现了一个小洞,原来这是一只田鼠的家。
洞里又温暖,又舒服,田鼠大婶还有一间漂亮的厨房和一个饭厅,并且她还藏有满满一房间的麦子。
可怜的拇指姑娘站在门外,像一个讨饭的穷苦孩子。
她眼巴巴的渴求田鼠大婶施舍一颗大麦粒给她,因为她已经两天没有吃过一丁点儿东西了。
“你这个可怜的小人儿,你饿坏了吧!”田鼠心疼地说——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心地不坏的老田鼠——“快到我温暖的房子里来,和我一起共进晚餐吧。
” 因为她现在很喜欢拇指姑娘,所以她说:“你可以跟我住在一块,度过这个冬天,不过你得把我的房间弄得干净整齐,同时讲些故事给我听,因为我就是喜欢听故事。
” 作为报答,拇指姑娘一一答应了这个和善的老田鼠所要求的事情。
在那儿,她住得非常快乐。
“不久我们就要来客人了,”田鼠说。
“我的这位邻居每个星期都要来看我一次,他很富有:他有宽大的房间,住得比我舒服得多,他穿着非常美丽的黑天鹅绒袍子。
只要你能够得到他,并让他做你的丈夫,那么你一辈子可就吃穿不用愁了。
不过他是个瞎子,眼睛看不见东西。
你得描述一些你所知道的、最美的故事给他听。
” 拇指姑娘对于找个这样的丈夫没有什么兴趣,因为他是一只鼹鼠,所以她从心里不愿意跟这位邻居结婚。
第二天,鼹鼠穿着黑天鹅绒袍子来拜访了。
田鼠夸耀地说,他是怎样有钱和有学问,他的家是怎样的大。
他有很高深的知识,不过他不喜欢太阳和美丽的花儿,因为他生活在地下,并且自己从来没有看见过它们,因而他还养成了喜欢说这些东西坏话的习惯。
拇指姑娘得为他唱一曲歌儿。
她唱了《金龟子呀,飞走吧!》,又唱了《牧师走上草原》。
鼹鼠不禁爱上她了,是因为她的声音是那么动听。
不过他没有表示出来,因为他是一位出名的绅士。
为了接近拇指姑娘,他最近特地从自己房子里挖了一条长长的地道,通到她们的这座房子里来。
他还经常邀请田鼠和拇指姑娘到这条地道里来散步,而且只要她们愿意,随时都可以来。
不过他忠告她们不要害怕一只躺在地道里的死鸟。
他是一只完整的鸟儿,有翅膀,也有嘴,只是身上有些灰尘。
毫无疑问,他是不久以前,在冬天开始的时候死去的。
鼹鼠打穿的地道恰恰通过鸟儿现在被埋葬的地方。
鼹鼠嘴里衔着一根引火柴——它在黑暗中可以发出闪光。
他走在前面,为她们在这条又长又黑的地道中照明。
当他们来到那只死鸟躺着的地方时,鼹鼠就用他的大鼻子顶着天花板,朝上面拱着土,拱出一个大洞来。
阳光就通过这洞口射进来。
在地上的正中央躺着一只死了的燕子,他的美丽的翅膀紧紧地贴着身体,小腿和头缩到羽毛里面:这只可怜的鸟儿无疑地是冻死了。
这使得拇指姑娘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她非常喜爱一切鸟儿。
的确,在整个夏天,这些鸟儿对她唱了美妙的歌,和她喃喃地讲过话。
不过鼹鼠用他的短腿一推,说:“他现在再也不能唱什么了!生来就是一只小鸟——这该是件多么可怜的事呀!像这样的一只鸟儿,什么事都不能做,只知道唧唧喳喳地叫,到了冬天就不得不被饿死,冻死了!谢天谢地,我的孩子们将不会是这样。
” “是的,你是一个聪明人,说得很有道理,”田鼠说,“冬天一到,这些‘唧唧喳喳’的歌声对于一只燕子有什么用呢?他只有挨饿和受冻的一条路。
不过我想这就是大家所讲的了不起的事情吧!” 拇指姑娘不吱声,她心中另有打算,她非常同情这只燕子。
当他们两个人把背掉向这燕子的时候,她就弯下腰来,把盖在他头上的那一簇羽毛温柔地向旁边拂了几下,同时在他紧闭着的双眼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在夏天里,曾对我唱出那么动听的歌的人也许就是他了。
”她想。
“这只可爱的、美丽的鸟儿,不知给了我多少快乐!” 鼹鼠现在把那个透进阳光的洞口又封闭住了,然后他就陪着这两位朋友回家。
但是这天晚上拇指姑娘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她依旧惦记着那只冻死的燕子。
她从床上爬起来,用草编成了一张宽大而又美丽的毯子。
她拿着它到那只死了的燕子的身边去,把他的全身盖好。
她同时还搜寻一些她能够在田鼠的房间里找到的软棉花,把它们裹在燕子的身上,好使他在这寒冷的地上能够得到温暖。
“再会吧,你这美丽的小鸟儿!”她说,“再会吧!在夏天,当绿树成荫的时候,当温暖的太阳光照着我们的时候,你唱出了美丽的歌声——我要为这感谢你!”于是她弯下腰,把头贴在这鸟儿的胸脯上。
但她马上惊恐起来,因为在他身体里有什么在跳动,这分明是鸟儿的心脏在微弱的上下起伏。
这鸟儿并没有死,他只不过是躺在那儿被冻得失去了知觉罢了。
现在他得到了温暖,所以又慢慢地活了过来。
在秋天,所有的燕子都必须向温暖的国度飞去。
不过,如果有一只掉了队,他就会遇到寒冷,他就会被冻得落下来,像死了一样。
他只能躺在他落下的那块地上,一动不动,任凭冰冻的雪花把他全身盖满。
拇指姑娘非常惊恐,浑身抖得厉害。
难怪她会这么害怕,是因为这鸟儿跟只有寸把高的她比起来,真是太庞大了。
可是她鼓起了勇气,因为她相信这可爱的鸟儿是不会伤害她的。
她把棉花紧紧地裹在这只可怜的鸟儿的身上,同时她把自己常常当作盖被的那张薄荷叶拿来,覆在这鸟儿的头上。
第二天夜里,她又偷偷地去看他。
他现在已经活过来了,不过还是有点昏迷。
他只能把眼睛微微地睁开一会儿,望了拇指姑娘一下。
因为没有别的灯盏,拇指姑娘只能手里拿着一块引火柴站着。
“我非常感激你——你这位可爱的小宝宝!”这只身体不太好的燕子只能慢吞吞地对她说,“我现在感到了舒服和温暖!不久就可以恢复体力,我又可以飞了,在暖和的阳光中飞了。
”说完,他准备站起来,活动一下筋骨。
“啊,你不要乱动啊,何况你的身体还很虚弱。
”她说。
“外面可冷了!狂舞的雪花,三尺的寒冰。
还是请你安静地睡在你温暖的床上吧,我可以来照料你呀。
” 她用花瓣盛着水送给燕子,并一口一口地喂。
在喝完水后,燕子就告诉她说,天气渐渐冷后,他和其他燕子正飞向一个遥远的、温暖的国度。
他们飞得是那样地轻快,但是在他们中途休息的时候,他的一个翅膀在一个多刺的灌木林上擦伤了。
最后他只好落到地上来了,可是其余的事情他现在就记不起来了。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来到了这块地方的。
燕子在这儿住了一整个冬天,他恢复得很快,因为拇指姑娘待他很好,并且还非常喜欢他。
而鼹鼠和田鼠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事,因为他们不喜欢这只可怜的、孤独的燕子,对他是不闻不问。
春天到来了,当太阳把大地照得很温暖的时候,燕子就要和拇指姑娘告别了。
她把通道顶上那个鼹鼠挖的洞打开。
太阳非常明亮地照着他们。
燕子拍了拍翅膀,对拇指姑娘说:“愿意跟我一起离开这个黑暗的地方吗?如果你愿意,可以骑在我的背上,这样我们就可以飞得远远地,飞向绿色的树林里去。
”不过拇指姑娘知道,如果她这样不辞而别,田鼠就会感到伤心、痛苦的。
“不行,我不能离开!”拇指姑娘说。
“那么再会吧,再会吧,你这善良而又可爱的姑娘!”燕子说。
于是他就向太阳飞去。
拇指姑娘在后面望着他,她是多么喜欢这只可怜的燕子啊,看着一起共患难的好朋友远去了,她的两眼里闪着泪珠。
她一直默默地注视着燕子,直到他消失在天际,伴随着燕子的歌声:“滴丽!滴丽!” 拇指姑娘感到非常难过,她是多么渴望温暖的阳光,而田鼠只让她呆在屋内。
在田鼠屋顶上的田野里,麦子已经长得很高了。
她毕竟只有不过一寸来高,对于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子说来,这麦田简直是一片浓密的森林。
“在这个夏天,你得把你的新嫁衣赶制出来!”田鼠对她说,因为那个令她讨厌的邻居,即穿着黑天鹅绒袍子的鼹鼠,已经向她求婚了。
“你得好好准备一下毛衣和棉衣。
当你做了鼹鼠太太以后,你应该体面一点,你应该有坐着穿的衣服和睡着穿的衣服。
” 拇指姑娘现在得摇起纺车来。
由鼹鼠聘请的四位蜘蛛织工,日夜为她纺纱和织布。
而鼹鼠则每天晚上来拜访她一次。
鼹鼠老是在嘀咕地说:“等到夏天快要完的时候,太阳就不会这么热了;现在炽热的太阳把地面烤得像石头一样硬。
”是的,等夏天过去以后,他就要跟拇指姑娘结婚了。
不过她一点也不感到高兴,因为她很不喜欢这位讨厌的鼹鼠先生。
每天早晨,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就偷偷地走到门那儿去。
当风儿把麦穗吹向两边时,她就能够看到蔚蓝色的天空,她在黑暗的屋内想像外面是多么光明和美丽,于是她就热烈地希望再见到她的可爱的燕子。
可是这燕子不再回来了,无疑地,他已经飞向很远很远的、美丽而且青翠的树林里去了。
现在已到了秋天,拇指姑娘的全部嫁衣也都准备好了。
“四个星期以后,你就要和鼹鼠先生举行婚礼了。
”田鼠对她说。
但是拇指姑娘哭了起来,说她不愿意和这讨厌的鼹鼠结婚。
“胡说!”田鼠说,“你不要这么固执,他这么有钱,又有渊博的知识,他哪点配不上你!你再胡说的话,我就要用我的白牙齿来对付你!他是一个很可爱的人,你必须得和他结婚!就是皇后也没有他那样好的黑天鹅绒袍子哩!他的厨房和储藏室里都藏满了东西。
你能得到这样一个丈夫,是前世修来的福啊!” 现在就要举行婚礼了。
鼹鼠已经来了,他来亲自迎娶拇指姑娘。
她得跟他生活在一起,住在深深的地底下,永远也见不到温暖的太阳光了,这是因为鼹鼠先生讨厌太阳光。
这位可怜的小姑娘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她现在不得不向那光耀的太阳告别——这太阳,当她跟田鼠住在一起的时候,她还能偷偷地在门口望一眼。
“永别了,光明的太阳!”她说着,同时向空中伸出双手,并且向田鼠的屋子外面走了几步——因为现在麦子已经收割了,这儿只剩下干枯的茬子。
“永别了!永别了!”她又重复地说,同时用双臂抱住一朵还在开着的小红花。
她亲切地对花儿说:“假如你看到了那只小燕子的话,我请求你代我向他问候一声。
” “滴丽!滴丽!”在这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在她的头上叫起来。
她抬头一看,正是那只小燕子刚刚飞过。
他一看到拇指姑娘,就显得非常高兴,亲切地和她打招呼。
拇指姑娘对燕子说:“我非常不愿意嫁给那个丑恶的鼹鼠。
如果我嫁给他,就得住在深深的地底下,那儿太阳将永远照不进去。
”一想到这点,她就忍不住哭起来了。
“寒冷的冬天不久就要来了,”小燕子说,“我要飞得很远,飞到一个温暖的国度里去。
你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吗?如果你愿意,就可以骑在我的背上!用你的腰带把你自己紧紧地系牢。
这样我们就可以离开这只丑恶的鼹鼠,从他黑暗的房子上面飞走——飞过那险峻的高山,飞到那温暖的国度里去:那儿的太阳光比这儿更美丽,那儿只属于夏天,那儿永远开着美丽的花朵。
跟我一起飞吧,小甜心!你是个好心的人儿啊,我一直念念不忘你的救命之恩。
当我在那个阴惨的地洞里冻得僵直的时候,是你救了我的生命!” “好的,我愿意和你一同飞去!”拇指姑娘说。
她坐在这鸟儿的背上,把脚搁在他展开的双翼上,同时用腰带把自己紧紧地系在他一根最结实的羽毛上。
一切准备就绪,燕子扑了扑翅膀,飞向了空中,飞过森林,飞过大海,高高地飞过常年积雪的大山。
在这寒冷的高空中,拇指姑娘冻得抖起来。
于是她就钻进这鸟儿温暖的羽毛里去,只伸出她的小脑袋来,用好奇的眼睛,打量着她脚下的美丽风景。
最后他们终于来到了那个温暖的国度。
那儿的太阳比在我们这里要耀眼得多,天似乎也比我们这儿高得许多。
最美丽的绿葡萄和紫葡萄爬满了田沟和篱笆上,可口的柠檬和橙子到处悬挂在树林里。
空气里飘着桃金娘和麝香的香气,许多非常可爱的小孩子在路上跑来跑去,追逐一些颜色鲜艳的大蝴蝶儿。
随着燕子越飞越远,风景也越来越美丽了。
在一个碧蓝色的湖旁有一丛最可爱的绿树,它们里面有一幢白得放亮的、古代的宫殿,它是由大理石砌成的,非常漂亮。
许多燕子窠都是修建在一些高大的圆柱上面,而圆柱的周围则有许多葡萄藤丛生着。
这儿有一个窠就是现在带着拇指姑娘飞行的这只燕子的住所。
“到家啦!这就是我的房子。
”燕子说。
“你看,这下面长着许多美丽的花,你可以选择你喜欢的一朵。
我可以把你放在它上面。
那么你想要住得怎样舒服,就可以怎样舒服了。
” “太棒了!”拇指姑娘拍着她的一双小手非常高兴。
那儿有一根巨大的大理石柱,倒在地上,并且跌成了三段。
不过在它们中间生出了一朵最美丽的白色鲜花。
燕子带着拇指姑娘飞了下来,并把她放在它的一片宽阔的花瓣上面。
这个小姑娘感到好惊奇呀!在那朵花的中央有一个小小的男子坐着!他好像是玻璃做的,皮肤是那么白皙和透明。
他头上戴着一顶最华丽的金制王冠,肩上生着一双发亮的翅膀,而他本身和拇指姑娘差不多大小。
他就是花中的安琪儿①。
这儿每一朵花里都住着这么一个小小的男人或女人。
不过这一位却是他们年轻的国王。
“我的天啦!他好英俊啊!”拇指姑娘低声对燕子说。
这位小小的王子是那么细小和柔嫩,对他说来,燕子简直是一只庞大的鸟儿,因而他非常害怕。
不过当他看到拇指姑娘的时候,他马上就变得高兴起来:她是他一生中所见到过的最美丽的姑娘。
因此他从头上摘下金王冠,把它戴到她的头上。
他询问她的姓名,问她愿不愿意做他的夫人,而这样她就可以做一切花儿的皇后了。
只有这位王子才真正配称为她的丈夫,他比起那只癞蛤蟆的儿子和那只穿大黑天鹅绒袍子的鼹鼠来,完全不同!因此她就对这位逗她喜欢的王子说:“我愿意!”这时每一朵花里走出一位小姐或一位男子来。
他们都是那么可爱,就是看他们一眼也是感到非常幸福的。
他们每人送了拇指姑娘一件礼物,但是其中有件最好的礼物就是从一只大白蝇身上取下来的一对翅膀。
他们把这对翅膀安到拇指姑娘的背上,这样,她现在就可以在花朵之间自由地飞来飞去了。
这时大家都欢乐起来。
燕子坐在自己的窠里,为他们唱出自己最好听的歌曲。
然而在他的心里,却感到有些悲哀,因为他是那么喜欢拇指姑娘,他的确希望永远不要离开她。
“你现在不应该再叫拇指姑娘了!”花的安琪儿对她说。
“这是一个很俗气的名字,而你是那么美丽!从今以后,我们要把你叫作玛娅,只有这个名字才能够配上你!” 第二年春天,那只小燕子又要走了。
“再会吧!再会吧!”燕子说。
他又要从这温暖的国度飞走了,飞回到遥远的丹麦去。
在丹麦,他在一个会写童话的人的窗子上筑了一个小窠。
他对这个人唱道:“滴丽!滴丽!”而我们所讲的这个动人的故事就是从他那儿听来的。
童年像棵树 初一作文
童年像棵树 记忆的触角在游走,深深地扎根在童年,唯有童年记忆像棵树,根深叶茂,随岁月疯长,不断在记忆中开出五颜六色的花,不断招摇我心底积压的不断发酵的童年情结。
一头走入童年的胡同,捉着迷藏,忽又爬上高大的桑葚树,将又紫又甜的桑葚塞满嘴,嘴角流着紫色的口水,滴满衣服。
忽又与伙伴趁看瓜老头中午回家吃饭的空挡,偷偷溜进瓜地将一个个香香的甜瓜,大大的西瓜,脆脆的稍瓜抱回家,虽然挨一顿训,还是将瓜吃到肚里,撑得不想吃晚饭。
那时我们脑中可没有偷东西可耻的念头,只感到快乐好玩。
童年与泥巴亲又亲,瓦屋(把泥巴捏的像瓦屋,中间是空的,然后用力摔在地上,声音非常响,而且中间被拱破)放的贼响,捏的哨子与鸟鸣相比美,印的梅花、小狗、桃子小人等模子到处是,用捏好碗瓢盆,饺子窝头馒头过家家。
把捏好的各种各样的玩具晒干,留到冬天在母亲点燃的炭炉里烧成砖样,比谁的结实,比谁的花样多。
捏泥巴使我们的小手越玩越灵活,心智更加成熟。
俗话说“心灵手巧”嘛
毽子踢得满天飞。
几个小伙伴逮住羊,把它的胡子剪掉,骑上狗,把它的尾毛剪掉,撵上大公鸡,把它最漂亮的羽毛拔掉,做成各式各样的毽子,比赛看谁的毽子最漂亮,谁的毽子最好踢,谁踢得毽子高,谁踢得毽子数多,谁踢得毽子花样多,个人踢,两人对踢,三人不落脚踢,毽子上下翻飞,好像比我们还快乐。
踢毽子让我们的身体更加灵活自如,让我们的身体更能茁壮成长。
下六周是儿时的智力游戏。
两个小伙伴,找来石子树叶或是小木棒,在一块比较干净平整的地面,用树枝或石子画上六道横线,六道竖线,形成三十六个方格,然后一方下树叶,一方下石子,如果一方的子下成了方格,就要吃到对方一个子,尽量吃对方将要周上或者方上的子。
如果一方的子占满了一条线,就是周上了,要吃掉对方两颗子,双方斗智斗勇,尽量不让对方周上或者方上。
下满方子后若果有被吃掉的子就拿掉。
然后开始走子,尽量使自己周上或者方上,又不要让对方方上或者周上,尽量限制对方的子,让他不能调遣,最后将对方全部吃掉,或者使其不能周上或者方上,或者不能再走一步子为止,就是赢了对方。
双方往往杀得难解难分,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连观战的都叫好,这时双方都细心周密的思考自己的路子,生怕有闪失,让对方得势,这场厮杀真不亚于战场上真枪实弹的争斗。
这是我们最喜欢的游戏,它让我们体会到了聪明机智的内涵,谁能看得远,想得周全,谁就能胜。
童年是快乐的,是美好的,是令人难以忘怀的,是永远能够津津乐道的共同的话题。
《再见了 我的小星星》原文(整篇)
黄昏时,一只木船把她们接来了。
人们管这些来自苏州城的姑娘们叫女青年:。
同来的还有男知青,统统分个另一个村了。
她们年纪都在十七八,长得不同乡下姑娘,长胳膊长腿儿,一举一动轻盈盈的,往庄稼人面前一站,更显白嫩。
笋芽儿!她们一上岸,拄拐棍的老奶奶们觉得眼前亮闪闪的,就眯着常年水 汪汪的老眼,挨着她们的脸蛋细瞧,然后从怀里掏出皱巴巴的毛巾,擦着眼里的泪水评价,又在地上点点戳戳着拐棍儿夸;美得像从天上飞下来的! 弄得这些姑娘们怪不好意思的,往下钩着下巴,抿着嘴,目光左右移动,害羞地笑。
人们外三层里三层地围住她们。
她们像一群仙鹤落到一块陌生的地方,怯生生地转动着颀长的脖子,想在寻找什么,又像是四周有什么东西惊动了她们。
一群孩子,也把小脑袋从大人们身边或大人们的大腿见钻出,或爬到墙头上傻呆呆地望着。
他们中间的一个。
忽然地,也不知为什么,心里感到特别快活,和伙伴们在人群里钻来钻去,蹦蹦跳跳,打打闹闹,有不时安静下来,直着脖子用好奇的眼睛,出神地望着她们。
有一回,她们中间的一个大概觉得他好玩又可爱,侧着脸朝他微笑着,并用一只他从未见过的,十指细长而白净的手。
轻圊肥地拍了拍他的头。
他害羞地把头往脏乎乎的脖子里缩着,腚儿一埋。
钻到人堆后面去了。
毛胡子队长开始用沙哑,粗鲁的喉咙宣读名单,把她们分派到各户去了。
他静静地听着,眼睛瞪着心儿提着……太使他失望了他家竟没有派上一个!甚至连那个他平时根本就瞧不上眼的三鼻涕家都分到一个。
这些伙伴们洋洋得意地帮着家里的大人提起或背起她们的行李回家去了。
走到他面前时,一个个显得更得意了,脖子都梗着。
他难过地退到一边,倚在墙角上,用生气,嫉妒而失望的眼睛望着她们和他们走去…… 晚上回到家里, 他莫名其妙地掉眼泪。
第二天一天,他的耳朵就不停地听着他伙伴们一个声音比一个大地嚷嚷着,吹嘘他们家分到的女知青,她会吹口琴!你们家那个会吗?他会画画!怎么啦!女孩子们心细,把什么都看到了她吃饭可慢了,不用筷子,用把亮闪闪的勺。
她有一面好看的小镜子和一把大梳子!孩子们把他们团团围住了。
他们真走运!只听见哧溜一声,孩子们掉头一看,是三鼻涕正把拖着的鼻涕沉重地吸回去。
三鼻涕站在凳子上,分但我们家的,他摇头晃脑地,会唱歌,我听见啦!我妈也听见啦。
我爸也听见啦我姐……他终于发现有点罗唆,我们全家人都听见啦……力没聚在鼻头上鼻涕虫又爬出来了。
哧溜有吸回去。
可好听啦!我…… 都不敢吸鼻涕……孩子他坐在一旁,斜眼瞪着三鼻涕。
有一阵,他真想朝他的鼻梁上实实在在地砸一拳:神气样!有什么了不起!放学了,他谁也不答理,独自走出校门。
然后一动不动地坐在路边不时地瞟一眼从校门延伸过来的路。
三鼻涕过来了,走到他身边停了一下,然后吸了个响鼻,傲气地昂着头走了。
三鼻涕!他狠狠地叫了一声。
以后,我再也不准你叫我三鼻涕!以往很老实的三鼻涕挥了挥拳头。
三鼻涕!他站了起来,臭三鼻涕!三鼻涕扑了过来一把抓住他的书包带。
他一拉书包带脱线了。
他扔下书包,一手勒住三鼻涕的脖领,腿在下面猛一钩三鼻涕咕咚摔在地上。
他立即扑到三鼻涕身上,挥起拳头。
没头没脑,把三鼻涕揍得哇哇叫,直到三鼻涕带着哭腔求饶,他才松手。
三鼻涕爬起来,一抹眼泪依旧大了个响鼻,傲气地昂着头走了。
他没有一点力气了,抓着书包带,就地拖着书包,垂头丧气回到家。
他的那条白得没有一丝杂毛的狗,老远就斜着跑了过来迎接,弓起背,在他脚下绕来绕去,汪汪叫唤,像有什么事要告诉他。
可他一点都没觉察到一脚把它踢到一边。
一进院门他愣了,院子里那棵巨伞般的银杏树下,立着一个城市姑娘。
新添一个分给我们家啦!妈妈喜滋滋地对他说,叫姐姐呀!我叫晓雅就叫我雅姐,好吗?她有点羞涩地走过来。
拉起他的手。
望了一眼雅姐的手他害臊得赶紧把那双黑糊糊的脏爪子抽了回去,往后退了两步,望着她。
她穿了一件毛茸茸的洁白的毛衣,一块红手帕绾着一头黑发,那对长长的眼睛,亮晶晶的,眼珠儿像清水里两粒黑色葡萄。
她恬静地朝他微笑着。
他倚在墙上,把眼帘掀起,落下,又掀起……多大?妈妈一边收拾房间,一边问。
17。
她回答。
家里还有谁呀?…… 过了一会儿,她才声音微弱地回答,还有一个妈妈……妈妈停住了手里的活,抬头望着她,她却不肯转过脸来。
妈妈转而笑这说:我来收拾你拿条毛巾去河边洗洗脸。
;妈妈转过身来又对他说:带你雅姐去河边,当心水里的石头晃。
她眼睛里似乎含着一丝忧郁。
她用手挑了挑额上的几丝头发,那丝忧郁暂时不见了。
然后她把手朝他伸过来。
他看了看被妈妈叫做乌鸡爪的手,到底没好意思伸过去,头一低,走在头里。
雅姐笑了笑,跟着他。
你叫什么名字。
雅姐问。
星星。
星星?他点点头,妈妈说:她生我是在夜里,一推开窗子,满天的星星。
雅姐笑了,笑得像满星星的夜空那样静谧……星星是一个桀骜不驯的少年,全身透着一股野性。
为了撵上一只野兔,他能领着他的狗穷追不舍,全不顾地里的庄稼,把它们踩得七歪八倒。
飓风天,他爬到村东那棵高得出奇的白杨树顶上掏鹊窝,风撼动大树,树摇来晃去,似乎要狠狠把他抛掷下来。
人们围在树下看着直冒冷汗,他却像只猴子,毫不在乎地任大树摇摆倾斜。
除了睡觉,他整天手脚不闲,不肯安静片刻,汗,泥巴,草汁,墨水,弄得浑身上下脏乎乎的。
妈妈对他无可奈何,只有叹息:怎么生了这个叫人操心的东西!雅姐却从这孩子身上发现了叫她激动不已的东西……到这里第三天,雅姐正在房间里收拾她那套作画的家伙,只听见星星的妈妈朝院里大声嚷嚷:你又捏泥巴啦?上回撕红你的耳朵,又忘脑勺后啦?还不快给我洗手! 星星大概是玩入迷了,对妈妈的话竟然没有丝毫反应。
妈妈火了,从屋里冲出去。
没过一会,雅姐就听见了星星:哎哟:哎哟:的叫唤声,便赶紧跑出来:大妈,怎么啦?妈妈像抓兔儿一般拎着星星的耳朵:这个鬼!你一会儿不盯住,他就捏泥巴,魂儿掉在泥巴里了!你看看!雅姐劝妈妈松开手低头一看,只见地上有许多泥巴捏的小人儿和各种小动物,她不禁立即被这些神态各异,造型夸张,充满孩子浪漫的想象力的作品吸引住了。
妈妈对于屡教不改的星星,可真正生气了,又要像往常一样,抬脚要朝那些玩意儿踩下去。
雅姐双手紧紧拉住她:大妈,快别踩! 她弯下腰去,用细长的手指,小心地拿起一只可爱的小羊羔儿,放在莲白色的手掌上,高高地捧着,那双长眼睛,晶亮晶亮。
妈妈大惑不解地望着雅姐。
一群鸡进菜园了,她撵鸡去了。
再捏一个好吗?星星也闲惑地望着雅姐的眼睛。
捏吧。
星星朝门外瞅了一眼妈妈,用那双灵巧得不可思意的小黑手,在转眼工夫里,捏了一个像是在狠狠地大发脾气的妇女形象。
他一缩脖子,小声地告诉雅姐:是我妈妈!雅姐越看越笑,两手交叉着放在胸脯上,笑得靠在银杏树干上眼里出了泪……这以后雅姐还发现这孩子的各种器官,对他周围的世界有一种奇特的感受能力。
雅姐!雅姐!池塘边草……草绿了!他兴奋得满脸通红,两颗眼珠像泉水洗了一般发亮,结结巴巴地告诉她。
雅姐拉着他跑出院子。
微微发潮的泥土上,一棵小草刚刚才冒出一星星谁也不会觉察到的淡绿的芽儿
她不由得用双手轻拍着他的脸蛋儿:星星是你第一个感觉到春天快要来了!他对光和颜色的反应也敏感极了,像有一根特殊的神经。
他就着木匠干活时锯下的各种木片儿的形状,用红红绿绿的颜色,顺势画成威武的国王,拖着长裙半躺着的公主和各式各样的童话世界里的形象。
她几次看见他望着天空的流云,水上飞动的白鹭,清晨绿叶上的露珠所显出的入迷样儿。
而这一切,没有受过任何人的培养和环境的熏陶。
这孩子身上,有一种天然的素质! 雅姐真高兴有这样一个弟弟。
跟我学画儿,好吗?她终于微微地偏着脸问道。
星星惶惑地望着她。
我知道你喜欢画画儿。
你上课时把你的老师们一个不落地都画了。
对吗?星星点点头。
雅姐从她床头上摘下画夹,拉着他朝田野走去。
河边上,星星在雅姐画一棵老树和小径的时候,奇怪地问:怎么用这么一个破画夹儿?雅姐说:是我爸爸给我的。
你爸爸会画画儿?……雅姐停住笔,过了一会,几颗亮晶晶的泪珠从眼角跌落下来,他被人打死了…… 星星瞪大眼睛。
我还有一个弟弟,在爸爸妈妈抓走后,由我带着,后来得急病……死了……雅姐凝望着远方的地平线。
星星把下巴搁在弯曲的膝盖上,默默的。
雅姐闭了一会眼睛,又笑了,星星。
答应我,学画!星星点点头。
从此,这里的人们,时常看到姐弟俩或坐在河边上望着远处来的白帆,或坐在地头望风车,或坐在田埂上望着成熟的天禾,或坐在临河场上望着高高的禾垛画画儿。
说来奇怪,星星这匹东撞西蹿的马驹儿叫人难以相信地安静下来了。
在雅姐面前,他变得那样温顺。
过去,为洗一个脸,妈妈追他满院子跑。
只差没给这个小祖宗跪下磕头。
现在请看:雅姐从河边端来一盆清水,不说一句话,温柔地笑着,只是用那对黑晶晶的眼睛召唤他:星星,拉呀!他顺服地走该去,羞涩地笑笑,像只温顺上午小猫。
雅姐改变了星星。
真不知怎么谢你了。
妈妈对雅姐说:你让我家小东西学好了!雅姐抿着嘴,恬静地笑笑……三 沉重的农活对嫩弱的雅姐来说,简直是无法忍受的苦难。
硬邦邦的桑木扁担,将她那从未压过担子的嫩肩磨破了,血浸红了衬衣,生疼。
她微皱着细淡的双眉,弯起手腕,用手托着扁担。
翻地了,足有10斤重的钉耙,累得她晚上手握不住筷子,神情黯然,却泪莹莹地笑着。
她渐渐消瘦,脸上那种特有的湿润的光泽,慢慢暗弱下来,眼圈蒙上淡淡的黑晕,空灵,富有神采的美丽的黑眼睛,显出一派疲倦,沮丧。
谁净出馊主意,把她们从城里头打发到乡下来活受罪!妈妈心疼得不得了。
那悲悯慈善的神情让人觉得雅姐要是只有七八岁,她准要把她揽进怀里,把脸额儿贴着脸额儿,颠着腿儿,好好地疼爱她一番。
妈妈是那样地喜欢雅姐。
她对人说,雅姐是她闺女!一天,星星发现,雅姐收工后教他画画儿时,画笔抓不稳,不按心思走,掉头去哭了。
于是,星星像个成年男子汉那样沉默了。
烈日炎炎,火轮一般喷着火舌,烤灸着大地。
毛队长丝毫也不怜悯雅姐她们,绝不肯给一点照顾,他开垄,令她们必须跟其他人一样完成刈麦的任务。
雅姐握着镰刀,眺望着很长很长,似无尽头的麦垄,没下地心就发憷了。
她仰脸闭着眼睛,用珠贝般细白的牙齿咬着嘴唇,下地了。
别人一刀挥下去倒下一大片,她去只割了几棵。
不一会,她就被人甩下了。
她头也没工夫抬,用牙齿嚼着被汗流带进嘴里的头发,忍着腰酸拼命朝前追赶。
临近日落,当她打算着摸黑割到半夜时,通红的夕阳突然透过疏朗的麦秸照过来。
她抬头一看,前面半 垄麦子全都倒了。
她一眼看到了星星:他光着肋骨分明得像手琴琴键的脊梁,手里抓着镰刀,脸上是脏手抹汗时留下的道道黑迹,左手有一根手指包着青麻叶,显然是被镰刀割破了。
星星…… 镰刀在她手里索索抖着。
雅姐,我们可以在他们前面回家了。
他舔了一下干燥的嘴唇,用打满血泡的手擦了擦土黄色的脸上汗水,气喘着,高兴地说。
雅姐望着他,点点头,又点点头……星星明里暗里帮着雅姐。
他帮她把该是她扛的稻扛到打稻场上。
在田埂上,用一种嫉妒,嘲讽而又分明含着赞扬的口气说:星星,你对你雅姐可真好!除了毛队长,村里人对这些苏州城里的姑娘都好。
插秧时,妈妈总是挨着雅姐。
妈妈手快,插八株让雅姐插四株。
挑粪了,妈妈首先抢了舀子,只往雅姐的桶里舀半桶。
雅姐自己也渐渐变得能干了。
她白嫩的脸被乡村的阳光和田野上的风染出了健康的红色。
那双过于娴静的眼睛,显出动人的活泼。
人们开始听到她低低的歌声。
那歌声是动听的,像是从银子般纯洁的心里发出,又像是绿野间流淌着的溪流声。
早晨,傍晚…… 一有空儿,她就带着星星作画去。
星星毕竟是个孩子。
孩子世界里的那些跌打滚爬的玩闹,总不免引诱着他。
雅姐并不想割断星星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把他变成个小大人儿。
可是她不让他光惦记着野去,把画笔送到他面前:你得学点东西,尤其是个男孩!……这时候,她不像个姐姐,倒像一个严肃的妈妈。
她给了星星许多人世间的道理,许多人生哲学,教会了他许多乡下孩子不会有的东西。
她按照城里一个文化人家的标准塑造这个有着天分的捏泥巴的男孩儿。
她身上有一股奇特的力量,调整着,改变着。
引导着这个乡下顽童。
有时,她只一个温柔而又固执的眼神,就能轻而易举地阻止星星一个男孩特有的莽撞行动。
你就听你雅姐的!妈妈故意摆出嫉妒的样子。
就听!不久,他的那 些稚拙的画儿就在家里到处张贴开了。
雅姐的床头还板板正正地贴了一张哩。
在孩子们中间,他简直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大画家。
他们常常围着他,新鲜好奇地看着他画轻落在荷叶尖尖上的红蜻蜓,画带着鸡雏儿在草丛里泯觅食的白母鸡。
这时候,他是骄傲的。
也够妈妈得意的了:咱们家星星,画什么像什么! 可是,星星很快地为自己的画儿感到害羞了……这是个晴朗的早晨,星星起床后问妈妈:雅姐呢?她蒙蒙亮就出去了,坐在大堤上画画儿呢?星星跑到大堤上。
他怕惊动了雅姐,轻手轻脚地走到她身边。
雅姐一动不动地坐着,双手托着下巴,凝眸眺望着东方。
星星走到她身旁,她都未觉察。
他忽然发现,雅姐那细长的睫毛挂着两颗晶莹闪亮的泪珠。
她是怎么啦?想家啦?活儿太累了?他不明白。
扑闪着眼睛。
雅姐,……过了一会,他低声叫道。
雅姐一侧脸,见是星星,微微有点羞赧,用手擦去泪珠。
星星用疑惑的大眼直直地望着她。
她用舌尖钱舔了一下湿润的嘴唇,一笑,把一幅面从夹里取出:星星,看,姐姐刚刚画成的。
这是一轮初升的太阳。
这个13岁的少年,顿时被一种色彩,被一种情调激动得不能自己。
他两眼生辉,满脸涨红。
鼻尖上冒出汗珠儿,手到处抓摸着,张合着嘴巴,想要对雅姐说什么,可是又磕磕巴巴地什么也说不出,很着急。
他现在这般年纪,他现在这等水平,当然是不可能说清楚他雅姐的画所透出的那股难以言说的美的。
但他毕竟13岁了,毕竟跟着这样一个 姐姐生活了整整两个年头了,他有了这里的一般孩子所没有的灵性和对美的感受力。
啊,这是一轮什么样的太阳!它从河湾的碧水里升起,带着最后一颗水珠,与水分离。
它想一颗饱满的果子,色泽鲜艳,又想盛在一柄银汤匙里的,生的,流动着蛋黄,那汤匙不知怎么颤抖了一下,这流质溢出来,随风一吹,飘飘洒洒地落下,撒在河湾里…… 雅姐依旧凝眸东方。
那轮太阳升高了,把世界染成灿灿的金黄。
她的睫毛上又挂上两颗泪珠。
雅姐……你哭了?雅姐闭和上眼睛,只剩两条美丽的黑线,。
过了一会,她睁开眼睛,把手轻柔地放在他的肩上,仰望着天穹:你长大了,就懂了。
你也会被太阳感动得掉泪的。
星星望着她的眼睛,似懂非懂。
等你知道爱太阳,你的画就画好了,雅姐说。
他在朦胧里。
但他那双天真,聪慧的眼睛里却闪着亮光……四 雅姐爱,爱土地和河流,爱清风和雨滴,爱那春天似乎流动着的绿色。
她是那样温柔,那样恬静,那样优雅,那样含情脉脉,微微忧戚里含着高贵的神情。
世界在她眼里,多美呀!她本身又有多美!这里的庄稼人对她怀着特殊的圣洁的情感。
她到他们家串门,大娘总是用衣袖把凳子擦了又擦,才让她坐下临走时,大娘总又下意识地用手把她的衣服拂一拂。
粗野的庄稼人在一起说着粗野的话,她走来了,一个个怕脏了什么洁白的东西似的,话儿忽然干净起来,不带一丝俗气。
她在河边梳洗那头秀发,在距她10米远的上游舀水浇菜的大伯会停下舀子怕将水弄浑了……她在他们中间是欢乐的。
像阳光下一只白胸脯的呢呢喃喃的燕子。
可是,有时她也有忧愁,甚至露出一种惶恐,仿佛阳光下有一块阴影不时地跟着她,而她又太胆小,太怯弱。
人们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不时以关切,探询,抚慰的目光看着她,她是全村人的骄傲!淳朴的乡下人,本能地,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她。
不知为什么,最近雅姐蒙蒙亮去打早工,或是天黑了还在干活时,妈妈总要叫星星:去,你雅姐胆小,跟在她身边。
星星看到,雅姐身边有他时,她的眼睛里再也没有疑虑和恐慌了。
星星很骄傲,仿佛自己已不是14岁,而是真正的大人。
这天又是天刚蒙猛亮,毛胡子队长敲响了雅姐的窗子:趁早凉,起来割麦子去,大家都下地了。
雅姐起来了,她举着油灯走到星星的床边见他睡得十分香甜,她犹豫了。
最后,她没有叫醒他,独自拿着镰刀出门了。
乖巧的狗像往常一样执行着小主人的命令,寸步不离。
紧紧地跟着雅姐。
她蹲下身子,用手在它长长的毛上爱抚了几下,和它走向离村子半里外的麦地。
星星正在梦里与雅姐坐在河沿上画落日前顶部闪闪发光的芦苇,猛听见狗汪汪叫唤,睁开眼,只见狗像人似的站在他的铺边,不安地用爪子挠着他。
怎么啦,狗!狗汪汪着,不断地用眼睛看着门外。
雅姐呢?!里屋没有回答。
狗急得在屋子又蹦又跳。
星星慌了,跳下床。
狗箭样蹿出门外,然后又掉过头汪汪两声,显然在告诉它的小主人:快呀,跟着跑!星星撒丫子紧紧相跟。
天还没有完全大亮,他着急,没留神脚下,滚进了一丈深的涸沟。
摔地很重,两眼一黑,闭上了眼睛时间仿佛一下终止了,世界上的一切消失了。
星星软软地躺在沟底上,无声无息。
后来,他终于在狗焦躁的狂吠声中醒来了。
雅姐!雅姐!……他心里呼唤着,挣扎出涸沟,继而又跟着狗跑去…… 静悄悄的麦地里,弱小,文静,纯洁的雅姐在毛队长黑色而粗壮的胳膊里挣扎着。
地里没有一个人,他把她骗了。
这个恶棍,野兽他要毁掉全村人的骄傲!她挣扎着,可是她的力量是多么微弱。
她的挣扎不过是恶鹰爪下一只可怜的小鸟的挣扎。
她终于愤恨,羞辱,恐惧而绝望地闭合上了她那对总是用温柔,恬静的目光向人们微笑的黑眼睛。
星星和他的狗到了!咬!星星狠狠一咬牙,指着那个彪悍,冷酷的恶棍。
像一道,狗冲了上去。
这是一条真正的狗。
它一口咬住了毛胡子的脚后跟。
他猛地一跳,松开一只手,但另一只手仍然抓住已无一丝力气的雅姐,继而用他那只大脚对着白毛的脑袋沉重地踢来。
狗躲闪不及,被踢出一丈多远。
它滚了一下又起来,呼地扑上去。
他咬他的腿肚,跳起来咬他的指头。
它的狠劲,十条狗加在一起也不及。
它把他的衣服药破了,撕成布条。
它使他几处流血。
它也终于在一次飞扑时,被他的脚猛烈地踢中了肚皮,滚到一丈以外的涸沟里。
恶棍想给还是孩子的星星一个无耻的嘲笑,可是当他转过身来时他哆嗦了……星星一手捏着拳头,一手举着锋利的镰刀一步一步地走过来。
他的眼睛,完全不是一个孩子怯懦的眼睛,它在燃烧,从深处进发出一种令人可怕的力量!这种力量大到使可以把十个星星都能击倒的毛胡子,在这对眼睛面前哆嗦了,松掉雅姐,朝后退去,然后转身沿着田埂溜了。
黎明终于来到。
雅姐用胳膊支撑起身体,望着星星,星星也望着她。
她颤抖着嘴唇,泪珠顺着她那优美的鼻梁滚下来。
当星星来搀扶她时,她禁不住将他抱住,并在他汗淋淋的额头上吻了一下:谢谢你,弟弟
太阳出来了。
星星抱着苏醒过来的白毛,和雅姐坐在地头的荷塘边,他们都没有力气了。
池水清冽,第一朵荷花已从污泥里出来,不带一点污迹,新鲜,净洁地开放在绿叶间。
这孩子用手摸了一下被雅姐吻过的额头,把脸埋在白毛长长的绒毛里,哭了……
急急急
初中生优秀范文400~500字
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不知道对孩子来说读完它会有什么收获,也许是好看好玩,再是明白应该不说谎,要分清好人坏人,知道要工作,要劳动,不然就会没钱买吃的而饿死,要学习,不然会变驴子,再是做人也要克制自己,克制懒惰,克制自私,克制过多的欲望,不然会让自己一直堕落,会让爱自己的人伤透了心。
写着写着,哈哈,还是蛮多的。
而给我们成人呢,难道不是也受益匪浅吗(尤其是每天要面对这么多个个性各不相同孩子的教师)
读完了,觉得还想再细读一遍,我的感受是:正如书本上的简介里写的那样---每一个孩子都有着善良的心。
只要细心呵护,再贫瘠的心灵土壤上都能开出美丽的人性之花。
只是教育好孩子确实是一件难事,看着木偶匹诺曹真的是一次次让爸妈失望而后再次寄予希望,充满期待,可是匹诺曹发愿过后,又是一次次经受不住社会上这些那些的考验和诱惑,再次犯错,就这样反反复复,大人要一次次给他鼓励,期待,给他信心,这些不都要真正的、深沉的爱的支撑吗,不然能不灰心而要放弃了吗
最后匹诺曹终于由一个令人头疼的坏孩子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而社会上确实有那么多的不积极的因素,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我们还是要让他们经历,而不是把他们关在象牙塔中,不可能关一辈子,一旦出来了岂不是要像出笼却不会飞翔的鸟一样。
孩子经历了,受挫了,再给他正确的导向,引领正确的方向。
格列佛游记《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
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
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
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
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
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
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
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2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
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
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
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
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 3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
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 斯威夫特。
这一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似乎意犹未尽。
此时我头疼的厉害,想要炸开似的。
我用力德睁开惺忪的睡眼,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种似乎很熟悉又似乎从未见过的古建筑。
我环视四周,竟发现自己一生素白的古装,躺在浸着莫名液体的水晶棺里动弹不得。
天:我大脑深处的某种东西隐约的告诉我,这是楼兰。
有许多人抬着水晶棺往某个地方走去。
我凝听着,楼兰古老的民族音乐浸透哀愁。
潜意识告诉我,这是个葬礼,而将被埋葬的人就是我
我试着侧过头,看到了同样身着素装的许多人。
那个步履蹒跚、包头大哭的老妈妈是我的“阿妈”,那个两鬓苍白、佝偻着腰的老大爷是我的“阿爸”。
是的,就在我生日的那天晚上。
外族人又攻入了我们城市,飞来的流矢剑射中了饭桌前的我,于是,一个生日宴席伴着刀光剑影变成了葬礼。
孔雀神知道我有多么不愿意离开至亲至爱的亲人们,我的泪混入了水晶棺内的液体中,我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已经死了,只能葬入了沙漠的尽头。
啊,不要
我一惊,便从睡梦中醒了。
原来这只是个梦呀
吓坏我了。
我觉得很巧,斯威夫特经历了4次旅游,都是有许多重大发现,并且他从中都很直接讽刺、横扫了英国的社会和其他的方面。
那我的这一次古楼兰游记,不仅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还让我认识到战争的可怕。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
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我都喜欢。
而做的这个梦只是借题发挥。
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迎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时真时幻。
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5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
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傲慢与偏见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
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
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
所以说什么是爱情
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Mr.\\\/Mrs.Gardiner 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Mr.Gardiner 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
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
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
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
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小王子这本书的童话世界,就是小王子再来地球前周游过的世界塑造的很不合理,虽然是童话,但起码是应该建立在一定合理性基础上的,因为人们很容易会对这世界结构和本质提出很多疑问。
比如小王子住在地球外的太阳系中的一个小行星上,自己住的地方小的只能容纳三个小火山和一朵花,那他如何吃饭,如何掌握语言的,如何穿梭于不同的星球之间呢,他是怎么诞生的
还有他周游过的那些星球,为什么总是一个人,他们来自哪,他们的穿着怎么来的,他们怎样呼吸,是否会死掉
当然这些问题本身就不值得探讨的,整部书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它所包含的寓言以及关于它对沉陷于俗务和繁忙之中的人的嘲讽。
小王子实际上是作者观察世界一个的视角,他通过赋予小王子纯洁的品质与智慧,将他所接触的人们的思想和生活的虚无一面以一种冰冷的方式揭示出来,从而让读者能够看到日常生活中熟视无睹的无意识的强制力量和背后的冷酷与虚无,这一冰冷的方式就是把这些处于不同生活的人单独的搁置于一个互相无联系的地方。
首先,小王子踏上的星球里面住着一个国王,这实际上是政治权利的象征,而那个整天数星星指的是狭隘自私,贪婪的商人。
地理学家指的可能是我这一类人,整天就知道胡思乱想些脱离实际的东西,然后醉心于某种知识或语言上的虚荣。
而那个电灯者则是社会中朴实勤奋的劳动人民。
小王子本人是一个有很意思的人物,他是一个孩子,有着未被现实世界的丑陋东西玷污的纯美心灵和想要了解外部世界的渴望与好奇心,但也正是他的这些特性使他忧虑不安,因为他对真理坚毅的探索精神与这荒谬的世界存在着无法消除的矛盾,这世界不存在他想要的答案,这也是他死去的原因。
他的死是对这个肮脏丑陋的世界的拒绝。
我觉得这本书的主旨就是作者所倡导的爱与宽容,因为只有爱才能拉进与小王子的距离,与他交流。
这个作者叫圣•埃克苏佩利,他是一名飞行员,1939便投身于反法西斯的斗争中,后来死于一次飞行任务。
这是我全部的读后感的浓缩和精简后的感想,可能过于简单,但我想到我会补充,还有如果你对我的语言风格不喜欢,我表示歉意。
其实我最喜爱的一个章节就是小王子在和那朵话的对话,我总是从那朵花联想到你。
我在某些地方和小王子这个人很相似,比如我们都活在忧伤中,但我缺少的是小王子那种纯洁而高贵的心灵。
我并不自卑或者对自己不自信,我也没有愤世忌俗,相反我一直深爱着这个世界,并且一向自视清高,只是忧郁症不断的挫败着我的意志和自信,所以我才看起来有些怯懦。
鲁滨逊漂流记我很佩服文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
因为他孤身一人能在孤岛生存,并生活的津津有味:有自己开垦的麦田、有牧场、有两所木房子、有自己烘制的锅……并且坚持了15年,直到有人到来孤岛来救援他。
而现在的小孩,别说在孤岛,一个人在家里都不能自食其力的生存。
洗衣服、做饭、洗碗,有些小孩啊,还没接触过呢
我们这祖国的新一代,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脑子都生锈了。
而鲁滨逊•克鲁索在孤岛上必须运用智慧才能存活。
假如他当时安于现状,不到岛的另一边探索,就不会发现那边世外桃源似的果园;假如他没用勇气救船长,就会失去让他重新回到文明世界的难得的机遇;假如他当时没有把自己的“住宅”加了一层防护用的树,那么在阻止船上的人的叛变时,就没有他们既能躲藏又能射击的好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