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道多德,行道有神的含义
《明道多德——球体核心论人生成功之道》是集团董事长人生智慧的结晶,他把的阴阳之道,的中庸之道,等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及的为人民服务思想融会贯通,与个人的人生智慧相结合,创新发展、自成一家。
是一本道德之书,是一本充满人生智慧之书。
我们可以从中获得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可以帮助我们在人生道路少走弯路,从而使我们获得人生的成功。
董事长在书中提到的“产业报国惠利民生”;“明道多德行道有神,先爱天下以德取得”;“爱心是的向心凝聚力,创新是的发展提升力”:“爱己先爱人,做事先做人”等一系列理念已经成为鲁花发展中的重要指导思想。
每一名鲁花人都要不断地深入学习并加以传承发扬.以确保企业的发展与个人的进步。
世说新语
德行的读后感。
。
拜托
陈仲举“言为士则,行为世范”。
刚到任便去拜访名士徐孺子,表现出极高的爱才之心。
世人皆把自己摆在极高的位置上尽可能的贬低他人,甚至为谁的名声高而相互争辩,陈蕃则不然。
他把结交名士,和志同道合的人畅谈为人生一大乐事。
并专门为徐孺子设一床榻,来之,则放,走之,则收。
不在乎外界人的眼光,只求达到心灵的满足与畅然。
这也恰恰说明魏晋士人在入世为官求得自身社会价值的同时也注重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
陈仲举被刘义庆称为“言为士则,行为世范”,可以看出刘对这种品格的赞美和推崇。
取势明道优求圆梦的读后感
[编辑本段]一、全文浏览 伤仲永 shāngzhòngyǒng(王安石)「中小学生必读文言文」 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编辑本段]二、正确读法 伤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编辑本段]三、题目意义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
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好好学习,以致长大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还伤原本普通的人,又没有很好接受后天的教育,最后连普通人都不可得的痛惜。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 文章中心 1.写仲永因后天不学终于由神童沦为常人甚至连常人都不如的可悲经历,申述劝学之旨。
告诉我们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一个人是否能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
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
文章的概括 名叫仲永的神童,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生才华出众,因后天不学习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编辑本段]四、注解译文 译文: 金溪百姓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见过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主题,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对他父亲以宾客之礼相待,还有的人用钱求取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从我的父亲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领悟能力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一般有才能的人。
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也难了吧! [编辑本段]五、作者简介 王安石,生于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于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
北宋的文学家、政治家思想家。
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
宋临川人(现为 抚州 东乡县 上池自然村人),汉族。
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
著有《临川先生文集》。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
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
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
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
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
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
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
其政治变法对宋初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
[编辑本段]六、重点词句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欣赏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到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听说;知道 28.泯然:完全消失。
指仲永的才华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通悟:通达聪慧 32.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3.固:本来。
34.文理:文采和道理。
35.利:以……为利。
36.可:值得。
37.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8.谒:拜访.环谒:四处拜访. 39.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40.异焉:对此(感到)奇怪 41.彼其:他 42.贤:胜过 43.材人:有才能的人 44.自:回到 45.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46.尝:曾经 47.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自,自己,为,题上 48.先人:指作者去的父亲 49.受之天:受到后天的教育,受,承受 50.异:对……感到诧异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完全成为平常人了。
通假字 【扳】:通“攀”,牵,引 [编辑本段]七、教材参考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
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答案: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解析: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
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
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
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答案: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
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
解析: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
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
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
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
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
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
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
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
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
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
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
”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
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
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
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
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
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
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
“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
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
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
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编辑本段]读后有感 小时候才华横溢的方仲永,不到二十岁就“泯然众人”了! 读罢此文,我不禁为之而“伤”。
我“伤”愚昧无知、贪图蝇头小利的方父。
由于他的“不使学”,间接地扼杀了一个英才。
我“伤”随波逐流、整日“环谒邑人”的仲永。
由于他“不受之人”,直接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文中所写的方仲永五岁时的表现,俨然是一个神童,但他后来才能丧失,令人惋惜,令人警醒。
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会落后”。
道理再明白不过了———一个人先天的条件再好,后天不琢不学不勤不练,也会成为一事无成的凡夫俗子,方仲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如果方仲永立场坚定地变“不使学”为“我要学”,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人们不是“伤仲永”,而是“赞仲永”“学仲永”…… 我想,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一定会充分发挥自己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不断充实自己,厚积薄发,使自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会深知“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把“99%的勤奋+1%的天才=成功”当作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
即便小有成就,也不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使自己能“更上一层楼”。
读完《伤仲永》这篇课文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是一块璞玉,定要尽情地“琢”,使之成“器”;是一块锈铁,也要不懈地“磨”,使之成“针”。
[简评] 本文是一篇读后感,除了感悟深刻独到、语言生动精练之外,它的谋篇布局也是非常出色的,“引”“议”“联”“结”四个环节,环环相扣,步步深入。
第一步“引”:简要地引用原材料,表达了作者的惋惜之情,以引起读者的同感。
(第①自然段) 第二步“议”:从材料体现出来的观点生发开去,分析方仲永沦为庸人的原因。
(第②③④⑤自然段) 第三步“联”:联系现实生活,作者用“假设”组段,提出成才的先天条件和后天努力的关系,突出所阐述的观点。
(第⑥⑦自然段) 第四步“结”:从材料给人启示的角度提出个人见解,总结全文,表达了“勤奋学习,立志成才”的美好愿望。
(第⑧自然段) 该文为同学们写“读后感”提供了范例,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编辑本段]八、历史反例 1.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到全国各地巡回演出,领略各地风光,陶冶情操,签名拍照,其中不乏王宫贵族,达官显贵,也结识了许多技巧高超的民间艺人,流浪琴手,在切磋中进步。
2.三国时期的孔融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吧,一天,一群客人来他们家作客,大家都夸孔融聪明伶俐,只有一个高官不屑,高官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就是暗指孔融长大后会不聪明,7岁的孔融反诘道:“想君小时,必当了了。
”那高官羞窘交加,跑路了,后来和孔融成了好朋友,并因此成了孔融父亲的晚辈,虽然他们原本是平辈。
[编辑本段]九、特殊句式 一、省略句:(粗体为句子补充) 1、不使 之 学 2、令 之 作诗 3、受之 于 天也 4、余 还自扬州 二、倒装句:还自扬州 现代语序:自扬州还(状语后置)
《聪明与德行》的读后感
《聪明与德行》读后感德行有可能弥补聪明的缺陷聪明却填补不了德行的空白。
三国演义每回的读后感,每回100字左右
读三国有感----人物评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
惯看秋月春风,。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题记群雄逐鹿于乱世之中,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呢
有人说,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因为他能够身在曹营心在汉、在听到消息后、过五关斩六将、在古城斩蔡阳表明立场,之后又在。
他忠于,虽然投降过敌方,但最终还是回来了。
但我认为这只算能是忠、是义,而且还算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忠。
我认为曹操才算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成大事者,需慎谋远虑,处变不惊,识人善用,戒急用忍。
尽管书中说他是奸雄,为人奸诈多疑,凶狠残酷,而且“挟天子以令诸侯。
”但帝王将相,能者居之,从来都是如此。
天命——乃是人为。
若天生其才,为何就不能觊觎权位
一个人要在特定的历史片段中获得成功,并非一定要具备今天我们所要求的那些优点,俗语说得好“适者生存”
在当时的乱世背景下,曹操的霸气、文采、军略、治术都在各路诸侯中鹤立鸡群,又强大又团结,又因种种原因,使得各路英雄纷纷投靠到他的旗下。
如果说曹操的性格如今我们意义上的非凡人格,那么他必然难以在乱世中生存下去。
他是政治家,能够牢牢控制住天子,使他做的任何事都能变得名正而言顺;他是军事家,能够不计前嫌,招贤纳士。
以少胜多的,更是为北魏奠定了基础;他是文学家,能够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己”这样流传千古的名句。
虽然他疑心病很重,以至于最后刚愎自用,但总归功大于过,而且曹操无论在哪一方面都称得上英雄。
至于说到在今天我们应该借鉴什么,我认为可以用郭嘉的一段话来定义:刘、项之不敌,公所知也……绍以逆动,公奉顺以率天下,此义胜也……公纠之以猛而上下知制,此治胜也……用人无疑,唯才所宜,不问远近,此度胜也……此谋胜也;……公以至心待人,不为虚美,……此德胜也……恩之所加,皆过其望,虽所不见,虑无不周,此仁胜也……公御下以道,浸润不行,此明胜也……公所是进之以礼,……此文胜也……公以少克众,用兵如神,敌人畏之,此武胜也。
自古英雄,有胆略还需有情义。
像他对张辽的热烈欢迎,对的热情款待,对徐庶的宽容大度……不都是表现其英雄的一面吗
与之相反的是,在中他的性格是“仁”,但“仁”的太过,“仁”的太假,“仁”的太空……刘备的仁爱、宽厚和知人善任被描绘得极尽夸张。
众所周知在电视剧中的刘备常常以泪洗面,哭与泪虽然表现了刘备的“仁”,但中让人认为刘备的天下是哭出来的,在“护主”、“携民渡江”等中便可知分晓。
在政治舞台上刘备、曹操、孙权、诸葛亮……都能各施所长,各显神通;但在战场上却又有另一批人在独领风骚,驰骋天下……就凭个人喜好,我认为张飞和赵云值得一说,马超、张辽、吕蒙……一些大将也是令人称颂赞许的。
张飞为人勇猛,傲下而不辱上,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同探囊取物,万人难敌,曾率二十骑兵于长坂坡吓退曹操大军。
他性情犹如烈火,嫉恶如仇,而且也能够任人为用。
在书中对他的描写有一些夸张,与《三国志》和一些史学材料有一些出入,将他的外貌和家世以及性格做了些调整,重在突出他的英勇无畏、善战…… 与他相似的是马超,二人一样的自傲、一样的善战,并且旗鼓相当…… 马超勇猛善战,曾经打败过曹操,使其割须断袍。
但一生很骄傲,命运又比较坎坷。
他的一生,家庭缘分极差。
马氏一族先是在邺惨遭灭门夷族;马超后又败走凉州,曹操曾“诏收灭超家属”。
可惜的是最终马超郁郁而死。
杨阜说:“超有信、布之勇,甚得羌、胡心,西州畏之。
”曹操又称:“马儿不死,吾无葬地也。
”就连毛主席也曾称道:“马超这个人不简单,文武全才。
”赵云英勇潇洒,武力超群,数次成为孤胆英雄,被刘备赞为“一身都是胆”,曾和多名三国名将对战,冲锋陷阵罕见败绩……智取桂阳时,更是展现了他过人的机智和出众的谋略……随诸葛亮吊祭周瑜时,因赵云带剑相随,吴将无人敢动诸葛亮……七十几岁时仍为蜀军前锋,阵前力斩被称为“有万夫不当之勇”的西凉大将韩德一门五将。
赵云为国,不被天姿国色所迷;为民,不为良田豪宅所动,当时的人与后人都敬仰他的德行。
乾隆皇帝曾经这样说道:“使如赵云所言,居河、渭上流,以伐逆寇,汉事未必无成。
”赵云的形象可以说自古以来便是文武双全、忠勇兼备的,他一方面是严肃厚重、强挚壮猛、克服战祸、英勇无畏、救主于危难的猛将,一方面又是柔贤慈惠、宽厚大度、执事有班、统时选士、跟随先主经营天下的开国忠臣。
赵云的这种表现,符合传统儒家社会对武将和人臣的要求,因而特别得到人们的推崇和喜爱。
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凭借自身的本领和不懈的锻炼以及努力才取得这一时的荣耀。
不进取,自毁之。
帝王将相,能者居之,从来都是如此。
天命——乃是人为。
我命由我不由天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大多数都被世人所崇拜、敬仰,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使我大开眼界,愈加迷恋本文所列举的人物,他们的品行,性格,处事作风……都值得去学习。
天命——乃是人为。
我命由我不由天
公司需要,取势明道优求这六个字为中心的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1] 启示写成的文章。
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
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
求两篇初二的读后感和两篇观后感,4、5百字的,谢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给你4篇自己选《3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
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 斯威夫特。
这一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似乎意犹未尽。
此时我头疼的厉害,想要炸开似的。
我用力德睁开惺忪的睡眼,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种似乎很熟悉又似乎从未见过的古建筑。
我环视四周,竟发现自己一生素白的古装,躺在浸着莫名液体的水晶棺里动弹不得。
天:我大脑深处的某种东西隐约的告诉我,这是楼兰。
有许多人抬着水晶棺往某个地方走去。
我凝听着,楼兰古老的民族音乐浸透哀愁。
潜意识告诉我,这是个葬礼,而将被埋葬的人就是我
我试着侧过头,看到了同样身着素装的许多人。
那个步履蹒跚、包头大哭的老妈妈是我的“阿妈”,那个两鬓苍白、佝偻着腰的老大爷是我的“阿爸”。
是的,就在我生日的那天晚上。
外族人又攻入了我们城市,飞来的流矢剑射中了饭桌前的我,于是,一个生日宴席伴着刀光剑影变成了葬礼。
孔雀神知道我有多么不愿意离开至亲至爱的亲人们,我的泪混入了水晶棺内的液体中,我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已经死了,只能葬入了沙漠的尽头。
啊,不要
我一惊,便从睡梦中醒了。
原来这只是个梦呀
吓坏我了。
我觉得很巧,斯威夫特经历了4次旅游,都是有许多重大发现,并且他从中都很直接讽刺、横扫了英国的社会和其他的方面。
那我的这一次古楼兰游记,不仅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还让我认识到战争的可怕。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
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我都喜欢。
而做的这个梦只是借题发挥。
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迎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时真时幻。
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5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
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你可以删减撒~~~读《水浒传》有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
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
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
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后感 读了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
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
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
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
是为了劫富济贫
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
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
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
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
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女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
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
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
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
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
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
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
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简爱》读书笔记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
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
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
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
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
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
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
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
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
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
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
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
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
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
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
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培根随笔》读后感 第一篇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第二篇《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
《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
”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
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
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
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
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
“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
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
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
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 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
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
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
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 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
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动物世界1.狼 旷野上徜徉着一对灰狼 它们无意领略这自然风光 本能驱使着食肉的梦想 它们坚信目标就在前方 洞穴里蜷缩着两只狼仔 时而抬头向洞口张望 是否存有狼子野心暂且不论 起码它们需要食物和营养 一只野兔闯入了视线 不可避免的爆发了生与死的较量 公狼像离弦的箭猛扑过去 可怜的兔儿在狼口中已不做声响 母狼一口夺过了猎物 毫无谢意地奔向洞穴的方向 看到公狼又在追赶一只野兔 于是将口中的食物就地隐藏 公狼前爪撑地喘着粗气 望着眼前的战利品在自我欣赏 母狼再次刁起猎物重重地甩了两下 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再去呀
傻样
动物界里也存在着诸多的法则 生物链中充满着优胜劣汰、你弱它强 如果我们总是希望狼种能够弃恶从善 谁又肯丢下嘴边肉为其捐赠口粮 2:让生命作证 昨晚观看了电视记录片《动物世界——让生命作证》,片中讲述的是角马那种为了生存而不断拼争的精神。
成群结队的角马为了生命的延续无数次迁移过有鳄鱼栖息的河流,穿梭于虎豹出没的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上。
我想正是它们那种群体出动气势恢宏的场面吸引了人类的关注,也的确,群居让它们种族得以安全繁衍,鳄鱼虎豹仅能从奔腾的马群一侧捕捉到个别瘦小的角马。
像激流,如果想从正面接到水,那是很费劲的,搞不好会把盛水的东西给冲走,若从一侧斜着接水容易得很。
与角马比起来,虎豹倒是聪明。
可惜角马只知道为了它们中的大部分食物之目标向前冲,不惜以牺牲个别同伴为代价,假如角马群先向着虎豹鳄鱼冲过去,把它们一顿狂踩猛冲,那结果会是什么样呢
不是可以全部安然无恙地仍旧到达目标之食物吗
3.:美丽的动物世界观 寒假期间,我和爸爸来到无锡科普馆参观“世界动物珍奇展览”。
我们来到四楼。
一进大门,就见一只白色的葵花鹦鹉正精神地盯着我们,好像在对前来参观的人们说:“欢迎,欢迎。
”它原产于大洋洲,平均寿命达40余年,因为它爱吃葵花籽,故此得名。
鹦鹉右边是许多猴子标本。
猴子是一种哺乳动物,属灵长类,是人类的近亲。
我特别仔细看了金丝猴、巴西狨猴等,了解到巴西狨猴是世界上最小的猴子,而我最喜欢金丝猴。
接着,我们参观了昆虫世界。
昆虫都有一对触角,两对翅膀,三对足,合起来真像是一串有趣的顺口溜。
昆虫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益虫,一类是害虫。
甲虫是一种前翅已角质化的昆虫,现在已经发现了30万种以上。
甲虫世界里吉丁虫最漂亮,身上五彩斑斓,而琴虫的样子真像一把小提琴。
紧挨着甲虫的是那些精巧的伪装者。
它们伪装的本领可真大,展板上的竹节虫不仔细看还真分不清是竹子呢还是虫子,枯叶蝶是依靠把形状和颜色变成像枯叶来伪装的,帝王竹节虫是世界上最大的昆虫,体长可达26厘米。
然后,我们又参观了蝴蝶、鸟类、带刺的动物、会飞的哺乳动物等等,从中了解了许多奇异动物的知识。
最后,我们来到了海底世界。
我首先看到了有许多触角的海星,它属于棘皮动物。
太阳海星,它的颜色、形状真像画上的太阳,触角就像太阳的光芒。
然后看到了许多形状各异、五颜六色的贝壳。
碳酸钙是构成贝壳的基本物质。
软体动物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身体外部的一层套膜多数可分泌一种可以形成贝壳的物质,长在外的叫贝壳,长在内的叫内壳。
贝壳的种类也很多,有凤螺、海菊、海扇等。
世界上最大的贝壳叫砗磲,它是属于海菊的一类。
动物世界真奇妙啊
4. 率真 :动画片里的人物是率真的,不会勾心斗角.而《动物世界》却是一个全新的感观。
每次赵忠祥的声音都会把我带到那奇妙的动物世界里去。
我喜欢那里的每一种动物,它们的进化过程就和我们人类的一样的,我们在进化的 过程中变的聪明,它们也是一样的,虽然它们不象人类一样可以用说话的方式去表达自己 的感情或是别的目的。
但它们会有自己的方式去表达.我们也可以通过它们的生活习惯去了解大自然...比如知了叫了,就是夏天来了..蚂蚁在急忙的从下往上搬家,那就是有雨...要是家畜在栏里乱蹦就是预知地震了等等 电视里的动物都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完美.它们美丽的外衣和琢磨不定的性格..可以告诉我们,在它们自己的世界里有着它们的生活方式 森林的动物现在在哭泣,因为树木被大量的砍.天空的飞鸟在哭泣,因为天空被高高 烟囱喷发的废气污染.大海的鱼儿在哭泣,因为海洋也被污染. 在外太空可以看到地球是个美丽的星球,可是只有那里的高级动物,也就是人类自己才知道,现在地球到底有多糟.有多烂 现在很多的动物在慢慢的灭绝,但是人类还在不断的猎杀和摧毁它们生活的空间.真的不敢去想多年后的地球是什么样
呼吁和亲自去关爱那些可爱又可怜的动物吧
虽然我们的实力有限,但要是我们这些高级的人类都有点爱心,那么我想地球会变成一个美丽的大家园的...别忘了,我们也是动物.多年都我们的子子孙孙也会受用无穷的~
世说新语其中十则小故事的读后感,一则小故事一个五十字的读后感~
容止第七、潘岳与左思 (原文)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
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
左太冲绝丑,亦复效岳游遨,于是群妪齐共乱唾之,委顿而返。
(译文)潘岳相貌出众,仪态优雅。
年轻时拿着弹弓走在洛阳的大街上,妇女们遇见他,没有不手拉着手围观的。
左太冲(左思)奇丑,也要仿效潘岳那样出游,结果妇人们一起向他乱吐口水,他只有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乱谈之评)潘岳,字安仁,俗称潘安。
古代的骈文或诗歌,为了对仗押韵、省字,潘岳潘安仁就被简化成潘安。
还有一说是,潘安仁因曾侍奉中国历史上最丑最荒淫最无耻的皇后贾南风,德行难当“仁”字,被后人省略一字。
现代选美是选美女,前两年有人也办一个与“世界小姐”类似的选美男的活动,叫什么“世界先生”吧,眼见是无人喝采,无疾而终了。
我看最主要是类似于赵本山小品中的白云的妇女还太少。
小品中做为谑语,让一个农村妇女白云公开说,赵忠祥是我的心中偶像,一时满堂大笑,实际上可以看出,那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做为女性,那样的话还是难以说出口。
但读这则小故事,我们发现,哈哈,原来古人并不古板。
那时候,女性原来可以那么公开示爱呀。
当时个性解放流风所及,女性更是将澎湃激情发挥至极,她们对美男的崇拜表现更为极端。
那才是真正的“我为卿狂”
左思这哥们也真是,咱丑了,要坚持原则“黑虽黑,是本色”,非要“东施效颦”。
就象现代有些女性吧,腿粗不是罪,可你干嘛非喜欢穿超短裙
长得丑不要紧,干嘛要打扮得花枝招展,以至于让人“背后想搂,当面想吐”,你不承受唾沫流星雨,天理难容呀
要知道少年做挟弹出游这种装束,在当时,那装扮就和现代女子穿高开叉旗袍或低胸露背上街效果相同。
丑人还是不要做美打扮
刘注另引《语林》的记载,潘岳太漂亮了,每次乘车出游,姑娘们还争相向他丢水果,掷果盈车,以至于他每每满载而归。
围堵帅哥的女“粉丝”,即使是现在,看起来也够疯狂的。
西晋洛阳的女“粉丝”用水果投票,比现在风行的手机短信投票,哪个更显出位,不言而喻
我曾警告一些帅哥,想游桂林,注意必须穿一双铁鞋,要不然小心脚丫子被踩肿了
因为当地风俗,少女要是看中那位“阿牛哥”,就踩一下他的脚来示爱。
《语林》还记载了现代电视高收视率节目——明星模仿秀的雏形。
张载很丑,每次出游,被小孩子扔石头乱砸。
人家是掷果盈车,这哥们惨啊,瓦石满车
左思挨女人们一顿乱唾,大不了回去洗洗,张载可能要付出血的代价呀。
男性版“东施效颦”可不是闹着玩的
容止第二、何平叔美姿仪 (原文)何平叔美姿仪,面至白。
魏明帝疑其傅粉。
正夏月,与热汤饼。
既啖,大汗出,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
(译文)何平叔(何晏)容貌俊美,脸很白。
魏明帝(曹睿)怀疑他搽了粉,就在夏季,给吃他热汤面。
何晏吃完后,大汗淋漓,就用红色的衣服擦脸,脸色显得更白了。
(乱谈之评)刘孝标在注言里对这段文字表示怀疑,因为何晏自幼长在魏宫,魏明帝对他应该很了解,无须这么印证。
另外,注引《魏略》说,何晏有一定的自恋情结,举手投足不离粉帛。
走上两步路,总是不忘看看自己的影子。
这让人想起希腊美少年Narcissus。
美丽女神Echo爱上了他。
他拒绝了她,而她终于绝望而死。
Narcissus非常得美,在一池静水上看到他自己的影子,弯下腰来想拥有它,结果掉进水里变成了水仙花。
这是典型的“顾影自怜”
容止第八、手白如玉 (原文)王夷甫容貌整丽,妙于谈玄,恒捉白玉柄麈尾,与手都无分别。
(译文)王夷甫(王衍)容貌端庄清秀,善于谈玄,总是手拿白玉柄的麈尾,玉柄和手一样洁白,完全没有区别。
(乱谈之评)王衍被后世认为是清谈误国者的罪魁祸首。
人们这样说,有一个原因是在“八王之乱”中,他没有什么象样的作为,却被“八王”中最能乱搞的司马越重用。
我有时怀疑司马越任用王衍是因为他的“天生丽质”。
当然,晋朝是个门阀社会,王衍出身于鼎鼎大名的琅琊王氏,凭祖萌门阀得到重用也可以说是一个重要原因。
但要说那荒淫的司马皇族中的人没有一点出自于断袖之好的意识,却也不能说得太绝对。
还是到世家风云再详细谈这个人吧。
容止第十二、玉山上行 (原文)裴令公有俊容仪,脱冠冕,粗服乱头皆好,时人以为“玉人”。
见者曰:“见裴叔则,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
” (译文)裴令公(裴楷)仪表出众,即使脱去礼服,穿着粗布衣服、头发蓬乱,都显得俊美,当时人们称他为“玉人”。
见过他的人说:“看见裴叔则,就像在玉石山旁行走,光彩照人。
” (乱谈之评)裴楷字叔则,曾任中书令。
王衍与裴家的关系很微妙。
一方面,同为世家大族,相互顾忌,政治观有所不同但必须互相揖让;另一方面,双方家族中都是英才辈出,尤其是精于哲理者更相参差,但哲学观往往对立。
所以王衍虽出于从裴家招婿,但与裴家的关系还不是很融洽。
王衍这个大滑头还能做的就是用力地拍马屁,我打不倒你,我就捧死你。
所以在另一篇记载中,王衍对裴楷这位裴家领袖人物极力吹捧,认为病中的裴楷也美得让人敬慕。
容止第十五、琳琅珠玉 (原文)有人诣王太尉,遇安丰、大将军、丞相在坐。
往别屋,见季胤、平子。
还,语人曰:“今日之行,触目见琳琅珠玉。
” (译文)有人去拜访王太尉(王衍),遇到安丰侯(王戎)、大将军(王敦)、丞相(王导)在座。
到另一间屋子,又见到季胤(王诩)、平子(王澄)。
回去后,对别人说:“今天出行,抬眼就看到琳琅珠玉。
” (乱谈之评)至于吗
王家一时势大,马屁精便吹得天花乱坠了。
其实王家不过是家族大了人才自然就多,这就是古人所谓多子多福的好处了。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王敦、王澄、王诩能算什么好鸟
王衍看好前两者,把他们当做持续王家高贵地位的希望,但王澄、王敦相继败亡,要不是王衍没想到的王导冒出来撑着,这条记载可能就是“今日之行,触目见瓦石块砾”
容止第十四之十三、土木形骸 (原文)刘伶身长六尺,貌甚丑顇,而悠悠忽忽,土木形骸。
(译文)刘伶身高只有六尺,相貌丑陋,可他却飘然自在,视身体如土木,怡然自得。
(乱谈之评)七贤之中帅哥多,但刘伶不仅矮小,而且容貌极丑。
对七贤如果不恭些,这些哥们是不是找了一个“陪衬人”的角色
越是看爱弥尔·左拉的《陪衬人》越是想“以小人心度君子”。
好在刘伶自己对人情世事一点都不关心,性情豪迈,胸襟开阔,不拘小节,沉默寡言,天生一个“最佳陪衬人”
只是这哥们不滥与人交往,一般人想拿他当“陪衬人”还不行。
再看看《任诞第二十三之六》,一般人要是真拿他当“陪衬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让这哥们反涮你一把
任诞第二十三之三、刘伶病酒 (原文)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
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
”伶曰:“甚善。
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
便可具酒肉。
”妇曰:“敬闻命。
”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
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
妇人之言,慎不可听
”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
(译文)刘伶喝酒喝坏了身体,酒瘾犯了难受得很,向妻子讨酒喝。
妻子把酒都倒了,把酒具也砸了,哭着劝刘伶说:“你喝酒太过分了,这不是养生的办法,一定要戒掉
”刘伶说:“很好。
不过我自己戒不了,只有在鬼神面前祷告,自己再发誓戒酒才行。
你准备酒肉祷告鬼神吧。
”妻子说:“遵命。
”于是就把酒肉供奉在神像前,让刘伶祷告发誓。
刘伶跪下祷告道:“天生刘伶,以酒为命,一饮一斛,五斗过瘾。
女人家的话,千万听不得
”说罢就喝起酒吃起肉,晃晃悠悠又醉了。
(乱谈之评)这起骗酒的事,充分体现了刘伶的滑稽多智、放荡不羁。
别说是老婆,就连鬼神也不放在眼中。
这在崇信鬼神的古代,的确是惊世骇俗
现代人主张唯物主义,就只有怕老婆了。
上个月听新闻说一个贪官,是女的,当然就没有老婆可怕了,就又去怕鬼神,拿贪污的钱大肆盖庙,可发一笑
任诞第二十三之六、放达刘伶 (原文)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
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
” (译文)刘伶常常纵酒放任,有时脱去衣服,赤身裸体地呆在屋子里。
有人看到后就批评他,刘伶说:“我把天地当作房屋,把房屋当作衣裤,你们怎么钻进我的裤裆里来了
” (乱谈之评)刘伶伴随著狂饮的放荡行为也因其对名教礼法的否定有力而闻名。
刘伶无视礼仪,任性胡为。
有人认为这是从嵇康、阮籍那里学到的一些皮毛,只是放荡荒唐、玩世不恭罢了,论学识、胆量就差远了。
所以《晋书·列传第十九》从阮籍、嵇康到向秀、刘伶再到谢鲲、胡毋辅之等真是一蟹不如一蟹
容止第五、嵇康风姿 (原文)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
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或云:“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
”山公曰:“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
” (译)嵇康身高七尺八寸,风采卓异。
看到他的人赞叹道:“潇洒端正,爽朗清高。
”还有人说:“就像松下清风,潇洒清丽,高远绵长。
”山公(山涛)说:“嵇叔夜就像山崖上的孤松,傲然独立;他醉酒时样子,就像高耸的玉山将要崩倒。
” (乱谈之评)看来纯粹玩脸蛋的那类帅哥还是不行。
杜弘治就是因为他的美更多地表现在脸蛋上,被贬得与卫玠有了差距。
你看嵇康,只是一个白——如“玉山”,就遮了千丑了——那怕是醉得“将崩”呢。
没见怎么说他容貌的,但就被认为是大帅哥而一再赞扬。
这条记载好歹还多说了一些,也只是说他具备“魔鬼身材”而已。
所以说他最迷人的还是他的风采,或者说是风姿。
容止第十一、卓立鸡群 (原文)有人语王戎曰:“嵇延祖卓卓如野鹤之在鸡群。
”答曰:“君未见其父耳。
” (译)有人对王戎说:“嵇延祖(嵇绍)卓然超拔,如鹤立鸡群。
”王戎答道:“你还没见过他父亲呢。
” (乱谈之评)得,这篇更绝,一点也不提嵇康长得是什么样。
当他的儿子被人称赞是超级帅哥时,嵇康的小友——这时候怕是已经老得有相当资格了,嘴角一撇,竟然指责这么说话的人,真是没有见识,没见过嵇康那样的真正的大帅哥,才以为这小子是大帅哥呢。
这就更从侧面更突出了嵇康,那才叫酷毙了,帅呆了。
文学作品中的侧面描写也不少了。
如《陌上桑》中写罗敷之美,《水浒》中写杨雄妻子之妖冶。
但象《世说》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用这种方式写男子之美的,却不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