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做一个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老师
努力做一个爱岗敬业的老师人的一生总是伴随着很多可能性,而专注的意义或许就在于,在面临诸多选择时,不扰于心、不乱于形,遵从内心。
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刘心稳教授用三十二年的从教生涯,向他放在心尖珍视的教学工作,献上了不可替代的专注。
今年年底他就要退休了,校报记者采访了他,于是有了这个访记。
他说:“不贪心,专心做好一件事,就是努力作一个爱岗敬业的老师。
”倾心于民法教学的他,对法大民法研究所这个团队有着深厚的情感,与二十几位同仁一起,让“爱岗、敬业、爱学生”的思想得以传承。
——题记走进刘心稳老师的民法课堂,就会被融洽且活泼的气氛感染,他丰富详实的讲解、鞭辟入里的分析、间或穿插的幽默、时不时引发的同学们的欢笑,总是在呼唤着同学们学习民法的兴趣、激发着同学们认识和维护私权的民法思维,锤炼着同学们的法律关系方法论。
任教治学,讲究厚积薄发,多年的教学经验使得刘心稳能够准确把握同学们的听课状态,在有限的单位时间内,帮助同学们提升学习效率。
从1983年毕业留校任教至今,这方三尺讲台见证了他走过的每一步。
与学生互动、与民法研究所团队交流学术、进行教学科研,这些都让他乐在其中。
他不欣羡名利场上的淘金者和逐权成功者,只求“身心自由”。
他选择专心做一个大学教师,即使桃李不言,也终有花香满蹊径。
想要做一个很努力的人青年时期的刘心稳曾经历过一段非常艰苦的求学历程。
因为遭遇文革,1968年,他被迫在初中阶段终止了学业,直到1979年才考进法大。
十多年间,他当过农民、农村基层干部、铁路工人、乡镇企业业务员、初中民办教师。
无论生存环境如何变换,不变的是,他从未中断学习。
文学、语言、历史、经济、地理、哲学,他求知若渴地认真阅读每一本能够拿到手的书籍。
哪怕是在农村辛苦劳作的日子里,他也用白纸自制成巴掌大的小本子,坚持记一些学习笔记、思想心得,并学习用诗词寄寓自己的情怀。
别人都是把词典当成工具书,需要用时才翻看,他却把偶然借到的一本简明哲学辞典手抄了十多万字,“一元论”、“二元论”、“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等词条的内容成为他哲学上开蒙和思考的基础知识。
刻苦的学习态度奠定了他日后在法大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当代学子或许很难想象,一位1968年老初一毕业、1979年已经二十多岁,在贫穷困顿的生存环境中啃窝头就咸菜,有时候连窝头都吃不上、一日三餐靠白薯度日的青年人,自学几何、三角函数、地理、政治等,连续三年的参加高考,终圆大学梦。
久旱逢甘霖,欣喜不必言明。
进入法大后,刘心稳酣畅地徜徉于知识的海洋。
他从不觉得教室、食堂、宿舍之间三点一线的生活是枯燥的,各种娱乐活动对他丝毫不构成诱惑,一是囊中羞涩、二是兴趣不在。
对他而言,专心读书治学,就是最大的乐趣。
刘心稳为人热心真诚,大学期间八个学期,他七个多学期都坚持为七九级全年级同学义务领取和分发报纸和信件。
七个多学期的每个上午和下午,他日复一日地每天两次奔走于教学楼一楼收发室和四楼十二个班的教室之间,将本应由各班同学分别轮流完成的工作一肩挑起,让同学们能够更及时的收到报纸和信件。
若从当今的视角来看,刘心稳不仅热心,还是个真正的“学霸”,大学期间三十几门课,他有一大半的成绩是优秀。
四年中,他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一年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1983年毕业季,他和全班同学共同努力,所在的七九级一班被评为“北京市先进班集体”,集体参观了人民大会堂、中南海等。
尽管如此,他对自己在大学四年中有许多事“应当做好而没做好是一种遗憾”。
刘心稳评价自己“也就算中等智商和学力吧”。
就他的经历客观地看,他有一种坚守的韧劲,有一种认准了道路就努力的劲头,“让自己做一个很努力的人”他自己这样说。
大学读书期间他喜欢民法,课堂之外的阅读,最初是国内最早的民法教材“苏维埃民法”、文革前的民法论文,此外,十分幸运的是,江平老师、张佩霖老师等组织七九级少量喜欢民法的同学成立“民法学习小组”,他自始至终积极参加了小组的学习、讨论,受到这些老师在民法专业方面的栽培和抬举。
1983年,他撰写的论文“试论精神损害赔偿”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
毕业后留校,他在法大本科生院劳资科工作一年,1984年进入当时的法律系民法教研室,在张佩霖老师的指导下从事民法教学工作。
1985年,他撰写了民法学术论文“试论个体户所有权”,以“华夫”的笔名发表在《政法论坛》1985年第5期。
在教学方面,起初作为助教,是带小班案例研讨课,1985年为82级的同学大班讲授所有权理论,1987年被破格聘任为讲师。
同年,法大昌平校区正式投入使用,他被任命为87级新生的年级办公室主任,在昌平校区最艰苦的岁月里从事了一年的年级管理工作,1988年,他辞去副处级待遇的年级主任工作回到了民法教研室,此后在教学岗位上兢兢业业至今。
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他先是精读了竖排版的史尚宽的《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法总论》,后来则是王泽鉴的“天龙八部”,以及大量的民商法专业论文,以民商法学理论和法律为核心建构着自己的知识体系。
“喜欢教书,也喜欢民法专业,行政级别和职务不是我的选择,在民法教学岗位上工作才是我的第一选择”,他如是坦陈心声。
民法教学是刘心稳的真心喜好、兴趣所在、职业理想的重中之重,“一上讲台开讲民法我就兴奋,就开心”,“看着同学们专心听课的那种神态,我内心的幸福感就油然而生,”他这样述说。
他对这个喜好的职业,用了三十多年的平静、专一、坚守,诠释了“热爱”二字。
因为热爱民法教学,刘心稳能够将教学中的心得融入到著书立言之中。
他参与合著的《民法学原理》曾创造了“一本书获得四个大奖”的佳绩(两个国家级二等奖、两个市、部级一等奖),个人撰写的《票据法》先是司法部部级规划教材、荣获“部级优秀教材”,后来经过修订,又和他撰写的《债权法总论》成为国家级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这种一人独立撰写两本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现象,在我校并不多见。
早在1988年,他就获评为司法部“部级优秀教师”,多年来多次获得院级先进教师荣誉,2011年荣获校级“优秀教师特别奖”。
他始终坚持“需要做的事情就去好好做”,不过分看重名誉。
他坚信,为人师者,对自己的教职首要的是爱岗、敬业,同时,作为法学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要独立思考,“思想盛开,清风自来”。
工作在一个爱岗、敬业、和谐、努力上进的学术团队中刘心稳说,“民法研究所是一个爱岗、敬业、和谐、上进的学术团队”,形容词可以有许多,他最终用这样的描述来勾勒自己心中的民法研究所。
他还说,“我有幸工作在这个团队中,几十年来一直非常快乐”。
得一位同道中人,悦哉;得一队同道中人,幸哉。
对于刘心稳而言,民法研究所这个向上的团队是他心中的珍宝。
民法研究所的前身是我校法律系民法教研室。
在法大2002年6月进行院系调整改革之前,江平老师、张佩霖老师、田建华老师、杨振山老师等专业能力强、师德高尚的学者带领着民法教研室的各位教师潜心钻研教学,认真合力育人。
民法研究所成立之后,继承了前辈教师“爱岗、敬业、爱学生”的传统,为今日团队内的优良风气奠定了坚实基础。
提及诸位民法教研室的前辈,刘心稳说,“一个团队的风气是上升的还是下沉的,与前人有很大关系。
在向上的背景下,后来人进入团队的人就会顺着轨道自然而然随之上升。
”前辈们的敬业精神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他的记忆中,杨振山老师除了爱岗、敬业、爱学生,还对法大有着极深的感情。
江平老师讲课充满着个人魅力,声音洪亮、普通话清晰标准,将对国家和法治的热爱融入每一节课堂。
张佩霖老师的课堂在那个时代则充满着创造性色彩,在案例教学并未形成体系的八十年代,他的每节课必定是以精心筛选的案例进行导入,鲜活生动,让学生学以致用。
江平曾评价张佩霖“他几乎创造了一个全新的教学方法”。
田建华老师和李慧君老师的课程讲授正规而系统,逻辑推演的体系严谨、完备,板书设计清晰,能完整反映授课思路,讲课时重点突出、顾及全面,让人听后心里很舒展。
而为人低调、献身中国婚姻法学几十年的巫昌祯老师,“在中国民法学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学家群体中,无愧为一个旗手
”刘心稳这样赞美巫老师。
这些老一辈教师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凡是学生学业上的求教和求助,无不热情帮助。
刘心稳回忆,1982年他大三时创作民法学术论文“试论精神损害赔偿”,由于课题前沿、资料稀缺、难度很大,先后求教于张佩霖、杨振山、江平三位老师,均得到他们的悉心指导,江平老师主动把他手头的翻译稿借给自己参考,杨振山老师把他参加民法立法会议的信息讲给自己听,张佩霖老师则手把手地指导自己写作。
有个沈姓的本科生,经常不事先联系就去张佩霖老师家里求教,张老师从不拒绝。
江平老师对学生更是有求必应,刘心稳清楚地记得,1983年夏天的一天中午,他到江老师家,江老师正围着围裙作午饭,一看他来了,关掉煤气就和他说话,说话之间,有个学生来家请江老师写个推荐信,江老师写完后还对那个学生说了一些鼓励的话语。
刘心稳说,前辈们的言传身教一直激励着自己也要努力做到:凡是学生学业上的求教和求助,都要无条件地给予帮助。
多年来,他也这样做了,学生求教的、求助写出国推荐信的、参加学生活动的,只要他做得来,都给予帮助;法大BBS上时常有同学提出民法上的问题,即使提问者没有艾特他,他看到后也会也主动予以解答。
在谈论民法前辈老师时,刘心稳感叹不止的是,他初上讲台时,张佩霖老师亲自听他讲课,课后耳提面命:讲课时要注意内容充实还要防止课堂沉闷;要抬头面对同学讲不要低头念稿,要时常用眼神和学生交流;板书时因为背对学生就不能同时讲话,板书要注意条理、不能随意书写;不要孤立地讲法条和法理,必须和案例结合;教学一定要有课内课外的结合,等等。
这些贴心的传教,已经成为刘心稳教学生涯中的珍宝、顺利进行教学工作的法宝,而且也是他坚守的信条。
“传,帮,带”三个字,在民法研究所的教学科研活动中,有着真真切切的体现。
在老一辈教师的言传身教下,民法研究所继受好经验、传承好作风,涌现出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
如鄢一美老师继受了李慧君老师的授课风格,条理清晰、逻辑严谨;费安玲老师师承江平老先生,以饱满、高亢的授课状态获得同学们的欢迎;李显冬老师或多或少受到了张佩霖老师案例教学的影响;朱庆育老师将杨振山老师重视理论研究的风格加以继承,写出的学术论文可读性很高,经得起琢磨和推敲;李永军、刘家安、易军、于飞等老师的课细致、严谨、逻辑性强、信息量适当,都有大量的“粉丝”。
谈及自身,刘心稳说,自己的课,缺点是进度慢一些,有时散发的太开,如果说特点,就是内容上注意了细致性和系统性,方法上注意了课堂气氛避免沉闷,适当的课外练习和课堂讲授结合。
此外,学习了江平、张佩霖等老师的作法,在2010级同学中组织了11位同学成立了民法学习小组,每两个星期集中一次,进行民法相关问题的讨论和交流。
这些同学中不少人已经从民法一到民法三都听他的课,民法三结课之后又有三个学期的民法学习小组的活动,对民法有了更多的学习心得和研讨收获。
民法研究所的团结向上还来自于整个团队的密切学术交流和教学研讨。
长期以来,民法研究所在李永军、刘家安、刘智慧等负责人的组织下,每两个星期进行一次学术探讨活动,事先安排一两位老师做准备,集中活动时提出问题、发表意见,同事们各抒己见、展开讨论。
在学术见解有分歧的情况下,对不同见解进行深入研讨,力争做到在教学中阐明通说、包容非主流观点。
通过多年的坚持,民法研究所已经超越一般教学基层单位的定位,成为团结、向上的学术团队。
为达到优质的教学目标而共同努力,成为民法研究所全体教师的共识和志向,民法研究所不乏爱岗敬业的典范。
法大民法教学的任务量极其庞大,每学期要面对“两个1800人”:1800名新生的民法总论课程和1800名学生的民法二、民法三课程,还有案例研修课、民法实务课等多门名为选修、实为学生抢课的所谓选修课,超工作量带课是多年来的一种常态。
难能可贵的是,所内的老师往往以团队的专业工作为优先,甚至牺牲个人利益来完成教学工作,敬业奉献的事例不胜枚举。
刘智慧老师长期担任教学副所长,需要管理大量的教学事务,同时兼任本科生学术班主任。
她将主要精力放在教学中,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常一人身兼两三门课程,更会在所里同事突发疾病的情况下站出来代课。
陈冬青老师曾有一段时间因病短暂休假,而她在身体状况稍有起色时,便第一时间回归讲台。
李韵秋老师甚至会每学期带专业主干课200节左右,极大地缓解了民法研究所承担的课时压力。
除了保证法大民法学科的正常授课,民法研究所还在江平奖学金评定和学术十星论文大赛评审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天道酬勤,全所上下的耕耘之工有目共睹,在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评选中,民法研究所都会占据二到三个席位。
刘心稳说,对于学生而言,我们当老师的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常怀谦和之心,民法研究所已经成为法大不可或缺的一道风景。
饱含期望的师者,努力不止的学人书山取径,学海泛舟,每位法科学子都应找到适合自己的民法学习方法。
刘心稳总结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向同学们由衷提出了两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个方面,是希望大家能牢牢把握书本知识。
“把教科书看明白、把课上好,掌握民法学习最基本的‘三基’:一是基本概念,二是基本知识,三是基本原理。
”刘心稳提到的这“三基”正是民法学习者构建自己学识上层建筑的必要奠基。
为了帮助同学们打好基础,他在自己每学期的课堂上都会督促大家看书,撰写心得、案例分析、论文和读书笔记。
十八周的课程内容是有限的,他试图通过以这些课外训练作为引导,帮助同学们找到民法学习的方法。
“头脑不是单纯的复印机”,打好基础是第一步,接下来更重要的是构建自身对相关课程的知识结构,他经常希望同学们构建“自己的知识结构”,也就是把书本上的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
他举例说,要像《倚天屠龙记》中张无忌向张三丰学习太极剑,张三丰将剑法演示完毕后,问张无忌是否已经记住,张无忌答到“都忘了”,事实上却是化有形剑法为己所用,看似“都忘了”,实为已经完全吸收。
刘心稳希望同学们对民法的学习也能做到这样,不是单单重复书本内容,而是在理解运用的基础上能有自己的见解。
第二个方面,是希望同学们能适当得法地进行练习。
这里的练习不是指备战司考时做的大量题,而是针对所学内容体验性的运用。
既可以在练习题中检验自己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也可以通过与同学的讨论研习来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
人的一生很长,应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大学四年却很短,读书要有选择性。
刘心稳认为,在大学学习阶段不要盲目追求“量”的积累,而应看重“质”的提升。
针对每门课程,真正看好一本教科书、看懂一本专业著作,已经足矣。
然而,有选择地读书不代表过早将自己的发展方向进行固定与局限,他不赞成当代青年人以“实用主义”作为自己行动的标准。
事实上,每个人的未来发展都有诸多可能,艺多不压身。
“该学的要多学一点,分数不是最重要的,营养吸收了迟早帮得上忙,年轻时不要太实用主义”,他认为生命沿途或许会有无心插柳的机遇。
1997年,在刘心稳从事票据法教学的第十一个年头,他收到了来自法大出版社的约稿邀请,希望他能撰写票据法教材。
实际上,一向严肃认真对待教学工作的刘心稳早已为票据法积累下大量的手写讲稿。
他接受了邀稿,于当年暑假在研究生院窄小的筒子楼房间里开始了整理撰写工作。
连续40多天,他不舍昼夜,笔耕不辍。
小屋里每天“西晒”时会特别热,他在破风扇旁准备着一盆凉水,热得受不了时就用凉水洗脸,以保持清醒。
在整理了三遍之后,他终于向出版社交上了定稿的票据法教材。
这部教材,先是被评为司法部部级优秀教材三等奖,数年间多次再版,后来又成为国家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是他教学研究道路上的成就之一。
这个小小的成就,也时刻提醒着他,生命不息,钻研不止。
在迎来生命的第六十个年头,刘心稳回顾自己站在讲台上的三十余载,有幸福、有欣慰,也有遗憾、有期待。
他热爱教学,在传道授业解惑中实现人生价值;他热爱法大,从25岁开始,他在这里安身立命、成家立业。
他热爱学生,坚守师者应有的原则,他说,最近几年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作为老师在教师节等节日接受学生的礼物很不合适,因此,他近些年对自己的研究生“哪怕是教师节的一朵鲜花也不会收,因为求学阶段的同学自身没有经济来源,礼物的开销都要从生活费中出。
”他还希望高校中能形成一种师生间用学术来交流心意的高尚风气,避免师生关系被“送礼”的风气裹挟。
他也期待着高校能从领导层和各部门加快“去行政化”的步伐,管理机构应当消除“权力意识”和“行使权力的作风”,真正从方便师生、服务同学的角度出发制定制度,增强人性化管理。
作为一名教师,他用粉笔书写青春,坚守岗位,不懈耕耘;作为一名学者,他不以名利为风向标,踏实治学,专心致志。
他在教学工作中实践人生理想,在民法研究所里找到归属感。
退休不是他学术生涯的休止符,而是另一个起点。
在法大学子心中,他永远是那个和蔼风趣、师德高尚的“稳爷”。
怀揣感恩之心,让我们由衷祝愿:心稳老师,退休快乐,我们爱您。
(刘心稳)
民法总则心得体会识300字
民法的属性是保护人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民法总则作为我国民法典开篇之作,其立法过程就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回应人民关切的过程。
通观民法总则全文,我们可以看到,保护人的权利、提升人的尊严、服务人的发展的立法精神与立法宗旨,让民法总则饱含浓厚民生情怀。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光中,每个人都是整个世界”。
民法本质上是人法,民法终极价值是对人的关爱。
我国民法总则的民生情怀首先体现在立法实现了对人“从摇篮到坟墓”各个阶段的全面保护。
胎儿是否拥有民事权利,这个问题在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民法总则从加强胎儿权利保护角度出发,规定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胎儿利益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从尊重未成年人的独立意识,鼓励他们适度参与社会生活的角度出发,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从十岁下降到了八岁,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规定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满十八岁之日起计算。
同时,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的加剧,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利也是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
为此,民法总则突破性地规定了成年人监护制度,即成年人可以在意思能力健全时预先选定监护人。
民法总则的民生情怀还体现在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立法中。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后面临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大课题,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关心的重大民生话题。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理念尤其深入人心,也特别需要立法机关及时将党的这一重要主张上升为法律,体现法工作之中。
民法总则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这是民法总则的一大创新性规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同时,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中也规定了“恢复原状”一项,这一条是对破坏环境者的民事责任要求,破坏环境者必须承担恢复环境原状的责任,这也是民法绿色原则的具体体现。
法无外乎人情。
从监护制度到非营利性法人制度,从个人信息保护到网络数据虚拟财产保护,在即将正式实施的民法总则中,这种充满人情味的法律条款比比皆是,这让民法总则对民事权利保护的高度、深度与广度都进入到了一个新境界,从而使法律能够更好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需要。
我是理工类的,想考北大法硕,要考哪些科目,需要什么教材
哪方面的资料
十分期待您的回答
法硕(非法学) ,全国统考,政治英语 专业课两门。
如果是法硕 法学专业 政治英语 专业课两门 (自主命题)
我求一篇法律专业的职业生涯规划,大约1000字到1200字之间。
谢谢
法律职业生涯规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一、前言犹记刚刚踏入大学时,辅导员就要求我们进行一个职业生涯规划,并要求我们在假期的时候对自己选择的职业进行深入的调查。
初入大学的我,对一切都还自信满满,怀惴着对律师这项职业的向往,自然而然的把自己的职业理想定位于做一名律师。
但通过假期的深入调查,我深切的感觉到自己的理想远没有自己想像的那样轻易可以实现。
随着公检法单位人员的饱和、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等,法学就业的寒冰期已然到来。
这个学期选修了周老师的法律职业生涯规划的课程之后,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没有计划的人会被计划掉”,所以一个好的职业规划是非常重要的。
思而后行的行动才更有方向,更有价值。
因此,我就以下几个方面来规划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
二、自我分析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也许是世界上最难回答的问题之一,很多人的一生都在无穷尽的做着对自我的探索却仍然无法准确的回答这个问题。
但是自己却又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自己的人。
在这种矛盾中,我试图找到一个最本初的自己,不断的完善自己,从而更好的规划未来的职业生涯。
我是一个比较外向的人,有些时候甚至有点小疯癫;外向的性格使我很容易和别人进行交流,很容易融入一个团队,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
但有的时候会显得不够稳重,很难让人信任。
而且我喜欢和不同的人打交道,尤其是喜欢和有能力的人打交道,从别人成长的历程,成功的经历里吸取经验教训。
但是在遇到比自己能力强的人时候会很容易产生一种自卑感,不够自信,因此若与他们一起做事的时候,就会不敢表现自己。
有时也会比较喜欢发呆,变得有些内向而不愿讲话,有点小小的多愁善感,会喜欢在安静的夜里听悲伤的歌,会喜欢临窗听雨,会喜欢在暖暖的午后捧一本书安静的读,会喜欢不停的写字。
多变的我,也有时会给人一种阴晴不定的感觉。
我是一个对事认真的人,力求把自己做的事情做到最好,好胜心强,但是有的时候会因太偏执而不能灵活处理事情,做事情显得有些呆板而缺乏创新意识。
大多数时候逻辑性比较好,组织能力较强,但执行力较差,很多时候有想法却久久未能实现,只能空等想法变成空想。
至于价值观,之前一直觉得这是个比较空泛的词语,但是我一直都认为,女子未必不如男。
现实生活中,我也很厌烦那种男权主义,厌烦只想依赖男人、婚姻而获得钱或地位的女人。
正如我经常对妈妈说的那句话:我只希望将来,无论我想要什么,一个冰淇淋也好,一幢别墅也罢,我都可以不依靠任何人,只凭自己来获得。
我希望自己是独立不受拘束的。
三、法律专业就业方向及前景分析(一)就业方向法律作为一门人文学科,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就业方向是比较广阔的,高校法学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就业方向:1、 通过考公务员进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其他政府机关。
2、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进入律师行业,典型职业道路为律师助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3、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至少需要硕士以上的学位。
4、 公司法务,典型职业道路为助理→主管→高级法律顾问。
5、 做法律“边缘人”如做媒体跑法律线的记者,在知识产权公司做知识产权业务代理,销售类或者外贸类的工作。
(二)前景分析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法学专业作为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
从法律系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就业前景非常广泛。
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对于经济类、财经类等一些专业就业难度来说,法学类就业出路较窄。
甚至是重点大学的毕业生,也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入法律系统的。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社会对法律人员素质要求非常高,再加上法院、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法治部门无法接受这样大批的学生涌入,多数学生毕业后只能转行。
法学类专业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
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
随着近年来对法学人才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法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就业情况并不乐观。
但高学历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特别是与经济、国际交往相关联专业的研究生,就业前景广阔。
法律专业的学生其职业发展方向就是在转行时,大多数也选择在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
有的根据其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转换专业,在“法”岗位对其紧闭大门的时候,他们没有挤独木桥,而是独僻蹊径,在企业、公司的商务部任职,他们的专业知识在商务合同的签订、谈判、维护企业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比专门从事管理、销售的人员更具有任职优势。
四、职业选择分析(一)职业选项与实现路径在详细的查阅了有关法律专业的就业方向和前景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我在职业选择中第一目标定为涉外律师;第二目标定为公司法务;第三目标定为公务员。
在确定了目标之后,我充分认识到这三个目标的实现难度都比较大,前两个目标对专业的要求极高,不仅需要系统完整的法律知识,严谨的逻辑思维,还需要十分灵活的机变能力,熟练驾驭语言的辩论能力,以及其它的专业知识。
无论是涉外律师还是公司法务都需要极其丰富的经验,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达成的目标。
而第三个目标公务员,众所周知,近些年来,公务员考试人数日趋增多,公务员职业因其稳定性得到越来越多毕业生的青睐,据报导2009年国家公务员报名通过审核的人数创纪录地超过了105万人,各职位平均竞争比例为78:1。
竞争可谓异常激烈。
本科毕业生在扩招的浪潮中,早已不再是时代的宠儿,本科的知识也不能够完全的满足职业的需求,所以我选择出国留学深造或者继续读研。
由于选择了涉外律师这个目标,我初步的计划是留学读国际商法的项目。
初步计划是加拿大的YORK UNIVERSITY。
(二)决策理由及因素(主要运用SWOT分析对第一职业选项进入分析)优势(S)1、喜欢与人交流,团队合作比较好2、做事比较认真,踏实肯干,有毅力,好胜心强3、英语的基础比较好4、喜欢写作,写作能力不错5、家庭条件不错,可以负担出国留学或读研等继续深造的费用劣势(W)1、 有时不够稳重,比较急躁2、 执行力不强3、 英语口语一般4、 专业学习成绩一般,学习深度不够5、 知识面比较窄,对经济类、管理类的知识不够多机会(O)1、中国入世,法制逐步完善,人才需求大2、首都的信息资源比较丰富,学习、实习机会比较多3、对这个行业比较了解,可以更好的融入 也有例可循4、新兴空间大,就业通路多威胁(T)1、法律类人才的扩招2、同地区竞争激烈(例如,北大,人大等)3、司考通过率低,律师行业入行门槛高4、整个社会的就业形势比较严峻,法学专业更是近几年来就业率较低的专业。
5、“公检法”用人需求趋于饱和另外,我个人性格比较不喜欢太过安定的生活,不喜欢太过理论的东西,所以研究性的工作并不适合我,也不能激起我的兴趣。
涉外律师是高薪职业,社会地位比较高,能够满足我自身对未来生活的期许。
虽然这是一个比较难实现的目标,但是目标必须具有一定的难度,才更能激起奋斗的意志,才更有可追求性,实现的时候才更有成功的快感。
而且我觉得就我自己的能力和目前的情况而言,这并不是一个不可以实现的目标。
(三)涉外律师的工作内容(资料来自于百度知道)涉外律师主要指从事以下两方面业务的律师:一是为中国公司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法律服务;二是为外国企业和个人在中国投资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其具体的工作内容有:代理国内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 提供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参与WTO争端解决; 代理参与各类涉外诉讼及仲裁,并与海外律师行合作,策划、参与国际诉讼及国际商务仲裁; 负责外商在华投资项目的法律论证; 帮助外商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和三资企业,起草、审查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等文件,并协办报批手续; 为外商投资企业重组及参与国企收购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务; 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提供包括外汇、税收、劳工、购销、进出口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代表企业或银行参与国际银团贷款、项目融资、融资租赁及涉外债券发行等各类涉外债务性融资项目; 代表境内企业参与海外股票上市、股权转让及吸收风险投资等涉外权益性融资项目; 协助建立中外合作基金及外商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为境内企业的境外贸易、投资项目进行法律论证及协调; 为外贸企业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转让合同、信用证及托收等国际支付、提单及国际风险防范等提供咨询,并协助外贸企业进行海外账款追收。
(四)涉外律师需要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更好的认识自己的不足目前中国的高端涉外法律人才根本不足以应付日益紧缺的需求,至少需要5倍于现在的人才规模才能缓解紧缺的现状。
我国的律师从整体上讲,由于历史原因,专业程度还不高。
很多涉外律师一般是由律师助理发展而来的。
1、熟练掌握并运用法律的能力,一般要求国际法、国际私法或国际经济法等相关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就目前的学习而言,我的专业学习远远达不到一名涉外律师,甚至是一名普通律师应有的水平。
大学里轻松的环境让我没有放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关注自己的学习。
学习的内容不成体系,没有完整、连续的法律思维。
而且只是理论学习,很少去接触案例,使得学习变成了空中楼阁。
基础的不扎实导致我的学习呈现出一种边学边忘的状态。
2、敏捷的思维,具有非常强的分析、处理、应变及解决法律问题工作能力。
在这一方面,我虽然自认为有比较不错的处理问题的能力,但是我觉得我分析能力不够强,不能很快的清晰的认识到事物的本质,思维不够敏捷。
这就提醒我遇事一定要多思考,从而锻炼自己的思维。
3、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根据资料,涉外律师区别于普通律师,涉外律师的团队合作比较多,因此必须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我觉得这方面我做的还不错。
但是我是个思维懒惰的人,有时做事略显呆板不灵活,因此,从现在起我要勤思考,多学习,多提出自己的意见。
4、扎实的公文写作能力与外语能力。
我虽然热爱写作,但是对公文写作的接触不够多,所以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一定要发挥自己写作的优势,力求把公文写作掌握好。
另外我的英语基础比较好,但是离熟练的交流和阅读英语公文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也必须改进。
5、丰富的知识。
从涉外律师的工作内容可以看出,涉外律师的工作不仅仅需要法律知识,还需要比较丰富的经济、管理类的知识,所以我应该在日常的学习中对这类知识更加关注,了解其基本的体系。
6、丰富的经验也是很重要的,各行各业无不如此。
因此我应该多寻找实习的机会,即使只是在律师事务所端茶倒水,整理资料,也可以更近距离的接触到律师的工作流程、工作模式等。
从一点一滴做起,罗马城不是一日就可以造就的。
就如做一名律师,也要踏实的从律师助理做起,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为自己的腾飞做好准备。
五、未来三学年的学习计划(一)时间安排 大二上学期,这个学期已经过去一半的时间了,就目前自己的状况而言,大二上学期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好民法和刑法。
在学习民法和刑法二的时候,有计划的将民法和刑法总论复习好,建立起完整的民法与刑法体系。
并在课余的时间多做一些司法考试的实题,多接触案例多思考。
定期购买一些和法律相关的杂志、报纸,浏览与法律相关的网站,让自己视野变得开阔,不是只局限于课本。
并且让自己习惯用一名律师的思维去思考问题。
大二的寒假,利用春节前的时间去新东方进行雅思的补习。
利用春节后的时间巩固。
大二下学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新东方的课程,如果认为基本可以,就去报名雅思,如果认为还需要再学习,就继续新东方周末的雅思的课程。
另外需要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英语四级考试的准备。
大二的暑假,去律师事务所实习(已经联系好),在实践中获取经验,巩固自己学习的内容。
同时利用这个假期,通过一些中介和网上资料去了解更多的留学的情况。
作物质和心理的初步准备。
大三的上学期,一部分时间用来复习英语六级。
另外一部分进行雅思的最后冲刺(前提是如果之前没有通过),并且开始向钟意的学校投放OFFER。
并适当的准备考研。
大三的下学期和暑假,主要利用这段时间进行司法考试的冲刺准备,并利用全面复习之际适当的对专业知识进行梳理,为考研也作初步准备。
大四主要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实习机会的寻找,若没有拿到国外学校的OFFER,就进行考研的最后冲刺。
(二)态度转变要改变之前松散的生活状态,让自己紧张起来,努力把专业课学好,整理体系,多预习多复习,多去上自习,争取拿到奖学金。
理论联系实践,多接触时政,课余的时间多学习一些关于经济、管理的知识,让自己的视野开阔起来,勇于把握机会,踏实的把每一步走好。
有人说:“计划不如变化快”,的确未来是多变的。
但一个人一旦有了方向,就有了前进的动力。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多说无益,只有努力和汗水才可以见证我们曾经的努力,见证一路而来我们披荆斩棘的坚强。
为了未来,奋斗吧,努力吧
初学者想买一本关于法律的书买什么。
我由这本书知道苏力先生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苏力先生的书,我当时在达二寒假,带回家不少书,但真正看下来就这本。
关于法社会学、的朦胧的意识从此时开始形成。
对于诸如马克斯 韦伯 、 、福柯、等学者的思路也由他的文章的注释、引用中开始了解。
“地方性知识”“非线性历史”“知识考古学”等概念也是从他的文章中。
苏力先生的许多文章曾在中发表(是我本人最喜欢的书评类读物,我曾经在旧书摊淘到很多,甚至八十年代的纸页发黄的都有找到)。
编辑黄平曾讲,的选稿标准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苏力先生的文章无疑是合乎他们的品位的。
我一度因为法学教材里面充斥着大量政治性的内容,痛恨法学的学习,甚至连考试前应付考试而背书都深感恶心. 但是,这本书无疑是洗去了很多我对于法学的误解与偏见. 大陆的教材的编写无疑受到了“教育行政体制“上的“不可抗力”的阻挠。
而且课程安排上许多法学院将抽象的法理学安排得最早,让学生难以捉摸。
苏力先生<法学本科教育的研究与思考>(见<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 1996年10月第一版 苏力著 ))说,“我建议,从第一学年开始就讲授民法总论,第二年开始讲授刑法,刑诉和民法,事实上将这些课程作为法律系的基础理论课,而将诸如法理学,法律史等理论程排在三四年级上.之所以作这种安排,并不是不要或弱化理论,而是因为民法,刑法和诉讼法实际是一切法律的基础理论” 其实如果这种改革有困难的话,完全可以指定将这类似的法学家的学术随笔类(再如刘星的)课外阅读作业作为弥补法理学枯燥难学的补充。
我倘若早些读的话,可能浪费的时间会少很多 读 这本书汇集了作者这些年发表的部分论文、学术随笔和读书笔记。
老师一贯的做法是从身边日常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分析出令人惊叹的学术意义来。
本书亦是如此,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认为想当然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比如对“法”字与不同的解说,比如对已经意识形态化的“人治”的重新审视,比如对“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的剖析,比如对制度地形成并非平面化而是机缘巧合凑成的观点等等,这些出人意料又让人颇为折服的解说,常常让人耳目一新,掩卷沉思。
尽管有时候我不一定同意老师的观点,但是他对问题的态度、对观点的论证过程、特别是他独特的叙述方式,足以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感觉到思考的愉悦。
让人感觉“原来文章可以这样写,原来理论可以这样表述,原来我们的周围还有这么多的理论素材”,尽管有的学者也对此提出了善意的批评(我是在网上了解到的)。
总体的感觉已经说了,下面就来具体的谈谈一些问题吧: 1、为什么“朝朝暮暮”——讲的是两性之间的恋爱,婚姻以及性之间的问题,作者在用法律分析的时候,似乎运用较多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
我非常同意老师的几个观点:一、任何的婚姻制度必须和社会的需求相适应;二任何的婚姻制度,不能由少部分人决定其合理性,而应该考虑到绝大多数人的需要;三、离婚自由并不一定能提高男女的生活幸福指数,四、传统中国的一些婚姻做法在规制了妇女的“自由”的同时,也规制了(特别是通过社会舆论)规制了男人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讲其也是一种对女人的保护…… 2、我和你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中——老师对之死的一些看法。
分析了之死中媒体和那几位记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引起人们的反思:为什么在这个事件中人们没有关注戴的男友多迪。
在苏力老师看来,其实已经被媒体和公众视为了一种“符号”,而人们之所以关注她超过其他的人并将责任推倒那几位记者身上在于“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突发事件时,社会会寻求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
在现代社会陷入巨大的精神分裂的情况下,戴安娜一方面利用了媒体型塑了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又被其所害,尽管这并不对其死亡起决定性的影响。
可怕的是,在现代社会的这种分裂中,我们看到媒体和公众仍旧会毫不悔改地继续加深这种分裂,哪怕它是以一种“反省”的方式。
3、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我很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学问和睿智的完美体现。
用来一些假设性的事例(详见P38)告诉我们:有些原则是有特别的适用对象的或者说主要的适用对象的,而且原则的确立时为了杜绝某些错误的观点,所以当我接触到这些原则的时候,我们应该首先理解这些,切不可将该原则推之四海。
语境化的东西不能一般化、普适化,特别是在政治正确的强力下,我们更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如果真的这样那就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语言和思想的暴政”。
“任何法律从根本上都是要回应其所在社会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迈向某个确定的方向。
在这个意义上看,一个发展也许只是一轮新试错的开始”。
4、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关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故事。
先说明一点,该文中老师有一些错误,特别是细微的事实上和日期上。
瑕不掩瑜,老师的观点还是很富有哲理的。
作者通过马歇尔诉麦迪逊案的分析,对于制度的发生与形成得出了这样几点认识:一、仅仅追求个人的动机或以“道德”来评价历史和制度的形成是不贴切的,至少是不完整的。
因为近代以来,由于对人类理性的力量的过分崇拜,我们如今几乎习惯于将某个后来人认为良好的制度视为一种正当理性的逻辑展开,视为个别人或少数精英清醒意识和追求的产物,把一个制度同后来者构建起来的关于这一制度的理性论证等同起来;我们不仅日益注重制度设计,而且在设计时,也往往注重所谓的制度的“本质关系”;在考察一个制度时,也习惯于从善良愿望出发考察它的纯洁、崇高的起源。
而一个制度的失败,也往往归结于其先天的理论不足或创制者的道德缺陷。
然而,制度在发生学上的伟大意义往往是后人回头展望之际构建起来的,在后来者的总体历史观的观照下和理性塑造下才带上了神圣的光环;而这种光环常常使得我们不能或不敢以一种经验性的求知态度来“凝视”(福柯语)它和凝视我们自己。
二、制度形成的逻辑并不如同后来学者所构建的那样是共时性的,而更多是历时性的。
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都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完成的,是在无数人的历史活动中形成的。
三、社会的构成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依赖某一个制度,而需要的是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这些制度不仅包括成文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且可能更重要的是包括了社会中不断形成、发展、变化的惯例、习惯、道德和风俗这样一些非正式的制度。
四、制度的形成不是理性设计的或具有偶然性时,但也不完全是随机的,无需任何条件的,而是需要有多种社会的因素,包括有法学家、法律家的职业因素和努力。
5、把道德放在社会生活的合适位置——标题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老师的观点。
“有过这样的时代吗
公众认为社会道德水准正在提高
”面对这个问题,我是不敢发言的。
但我想我还是能明白苏力老师的意思:在现代社会中,道德可能实际具有的地位,不是我或你认为应该具有的地位。
非常认同下面这个观点:学者的议论往往只是有助于理解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6、这里没有不动产——从西藏的故事讲起,说的是法律的移植问题。
“不针对法律植入地的实际需要而仅仅根据‘外国有的我们也要有’这样一种简单逻辑,不仅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移植过来也是白费力气。
最令人可怕的是,这样的意识形态化的法律移植必定是压迫人的,一种借助宏大话语对民众选择的剥夺和强迫”。
7、家族的地里构成——充分展现老师思考路径的一篇文章:“别人想不到的,你就去想;别人不敢做的,你就去尝试;别人想到了而这样理解的,你就换一种思路”。
“感受有挑战意味的事实也并不只是为了推翻已有的习惯命题;还是要尽可能尊重以被广泛接受的命题,尽可能把旧命题纳入新的命题中,形成一个更具包容解释力的理论命题。
只有当新旧命题完全无法兼容时,才大胆且果敢地同哪怕是被他人都当作真理的旧命题决绝。
学术的目的不是挑战,也不是反抗,不是提出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因此只能“独怅然而泪下”的思想和观点,而在于推进理论的解说力以及这种解说力中蕴涵的(因此是尚未工具化的)更有效率地改造世界的进路、角度、方向和方案”(摘自P90)。
8、法律和科技问题的法理重构——作者向读者展示的一种法律进化论的观点,同时表现了作者在科技飞速发展、高度发达情况下,对法律执着的信心。
9、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从金桂兰法官经验说起的中国司法现实。
作者指出:法学界需要关注农村的法律需求,理解农村司法的特点;特别是应注意到:中国是一个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同时又是在发展和转型中的大国。
我们思考问题,必须针对中国的这些特点、问题和需求来设计改革调整司法制度,而不是教条主义地按照某种法治或司法制度的理念来设计改造司法制度和法官体系。
10、阅读中国市场经济中秩序——用形象的比喻指出中国市场经济的现状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无序”。
中国只是没有按照“常规”走而已,并不一定就是“出轨”。
在本书的第二编主要讲的是“法”的故事,第三编主要是老师的一些书评。
应该说老师的想法很多,也很新颖。
譬如“法”的解释问题,不是原来的“平之”,而是“从上而下”,感觉很有说服力。
“反思法学的特点”和“法学知识的分类”触动我的有两点:一是感受法学知识的“社会大环境”需求和法学知识的三种类型,二是让我产生一种思考政治学的特点以及其分类的思考,后一问题的答案基本上也和法学差不多,政治哲学是纯粹理性的,政治科学则是实践理性和技艺,前一个问题很复杂,我的看法是政治思想能在一个动荡的社会环境下蓬勃发展,而完美的、合乎规则的政治学则只能在比较宽松的环境内发展。
“法律如何信仰”是个严肃的问题,我还是同意老师的看法的:能够为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必须是能够给人们或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而且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事件,而是一个过程,或者说是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 说得很多了,还是大家去读原书吧
推荐法律初学者看的具体书籍
如果你是真的喜欢法学专业,我推荐你从民商开始学起吧,合同法等和生活比较密切的书本开始学起,案例多看看,你会很有印象的,对你今后的人生道路也是很有帮助的。
理论性的,没有基础,还是不要看的好,因为即使看了也是白费时间,而且,会打断你的兴趣。
在大学的图书馆,有很多案例的书籍,有兴趣,借点来看。
我个人的方式告诉我,看一下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会让你很有兴趣的,而且,下面一般都是有法律法条的解析,让你对具体的情况有所了解。
法律是一门很吸引人的学科,只是,有很多记忆的东西,会让人记得很烦躁,不过,如果你不是真的法学专业的人,凭兴趣去学习,有的时候,更能让你学到很多,因为有所取舍,你懂得某些东西怎么处理,就能很有效的防范,期待你的法学路带给你很多的快乐和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