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求:教长的黑面纱--英文读后感4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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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会写高老头的英文读后感
英文部分是用免费翻译软件翻译的,肯定有错误,自己修改吧。
高老头读后感 近日深刻的体会了巴尔扎克的大作《高老头》,其实在很久以前就想过要真正认真的欣赏这本出自于法国19世纪大作家巴尔扎克之笔的世界名著。
这次真的用心感受了《高老头》,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
巴尔扎克以自己的生活体验,通过细致描写,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哪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
使人读了以后,不禁掩卷沉思。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
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
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
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
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很爱很爱他的两个女儿,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就是这样,家庭的悲剧就由此而发了。
他一心只想女儿过的舒服,甚至付出自己的一切也不在乎,他希望女儿嫁入名门贵族,这样两位心肝女儿就不会受苦,而且过得幸福。
High-old man读后感 Recently,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Balzac's masterpiece high old man was in fact a long time ago on the really serious thought to appreciate that this comes from in the 19 century French writer Balzac's world famous pen. Feel the true intentions of the high-old man, I can not help but sigh from the heart, the tragedy of the high-old man. Balzac in their own life experiences, through detailed descriptions and penetrating portrait of a capitalist society between people naked money relations, with a sharp pen portrait of a contemporary Paris, France - which flourished behind temporary society forward to the many stories, it is a microcosm of Bourbon is a true portrayal of the capital class. After one read, one can not help掩卷meditation. High old man is a time of critical realism novels, it is condensed time colors, show the time between people in society hypocrisy, cunning, cruel ... ... English version of this book less than 180,000 words, but its vision of a wide variety of characters, it deserves a piece of panoramic picture, from the Latin Quarter and Saint marceau Chengguan poverty dowdy side street between the alley, to the St Germain district magnificent aristocratic residence, the Seoul Zach give us a dazzling display of Paris society, tells the story of a story is matched tears. Paris, various strata of society, the identity of various characters, with their own unique style, at the composition of the novel in a noisy, active, real society. Here there is the greed of snobbish wife, have dedicated science college students, there is hard labor to help the broad masses of mouth magical secret leader. After reading high old man, people can not help but to Parisian society as the center only to money,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indifference and sadness. Do not care at Parisian society affection, love, and some just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s money. Marx once said: the bourgeoisie has torn off the mask at home on the tender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veil, put this relationship into a purely naked money relationship. The old man is a high wheat flour, the flour sold at during the revolution earn a a large sum of money, he loves loves his two daughters, even to the extent of spoil, then this is a tragedy on the home thus the hair. Daughter would just like to have him as one of the comfortable, or even to pay all their own do not care that he hoped his daughter嫁入door of the aristocracy, so the two darling daughter will not suffer, and happy life.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英语作文):注意以下要求
1.一篇70个单词左右的英语作文;2.内容水平7~8年级。
I believe that one of the factors that makes a piece of literature or even a movie a masterpiece is how well the reader can relate to the story. This is definitely a book everyone can relate to. 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is a literary masterpieces, written in 1876 by the famous author Mark Twain. Tom Sawyer is a mischievous young boy who lives in the small town on the Mississippi River called St. Petersburg. The story line is simple, the book reads like a biography or a memoir of a summer in Tom Sawyer's life. Tom Sawyer seems to be the precursor of and the template for misfit kids such as Dennis the Menace, Malcolm in the Middle, and Calvin and Hobbs. What makes this story great is that Tom Sawyer represents everything that is great about childhood. The book is filled with Tom's adventures playing pirates and war with his friend Joe Harper. Tom has a trusted friend, Huck Finn, who few of the adults approve of. The book is filled with ideas of how the world works, such as how pirates and robbers work, that are so innocent, they could only come from a child. It is a story filled with action, adventure, ingenious ideas, love, and schoolyard politics. The whole story is seemingly a complication of what people did or wish they did during their childhood. The book is a little difficult to read at first. Personally, it takes me a little while to get used to the 19th century dialect in the book. Other than referring to persons of African decent in derogatory terms (which I'm sure uses terms even young children already know), the book would be an enjoyable read for people of all ages. I highly recommend this book for anyone looking to feel young again, if just for a few hundred pages. 我们都曾经拥有过美好的童年,虽然短暂易逝,但那毕竟是一段充满着钢管皇后的欢笑,充满着乐趣的时光,可...你见过充满着冒险经历的童年吗?那就让我们进入汤姆索亚的冒险旅程,揭开汤姆索亚童年的神秘面纱 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他为读者塑造了一个顽皮,淘气的 主人公形象----汤姆索亚.在大人们眼里,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形象:调皮,恶作剧,逃学,这自然是家常 便 饭。
可“捣蛋”一次次升级,他做出了让大家都很吃惊的事情:离家出走,逃到另外一个小岛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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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却在镇上为他举行葬礼的那天突然回来了.....原来,汤姆为了逃避这个文明世界,逃避死板的生活,想要彻 底的摆脱它,与他的伙伴---乔哈波,哈克贝利费恩共同商议:他们要躲到小镇外的杰克逊岛上当海盗!这个另 人吃惊的想法就在这三个孩子的脑海的徘徊着,但他们这么做,并不是要真正的远离这一切,只是想通过这次 的失踪事件,让那些大人们去忏悔,忏悔他们当初的所做所为,让他们感到对自己有亏欠,并把这种愧疚持续 一背子。
就这样,三个孩子从此踏上了冒险之旅....他们的愿望也实现了:当大家发现这三个孩子不见了之后,天天都是一把鼻涕一把泪,人人都在回忆他们当初对孩子们的“恶行”,都在为他们虔诚地做祷告。
一次,汤姆实在按捺不住自己的思乡情,偷偷地回到了家.看到了这一切的景象,忍不住哽咽了,打消了他与伙伴们的 海盗梦,回到了镇上,一场轰轰烈烈的失踪事件,就在此落下了帷幕. 其实成为老师和家长们心里的一块石头.但是他们也有着与常人一样的情感,汤姆虽然调皮捣蛋,但面对自己亲人对自己的思念,他也忍不住哽咽了。
身边的人也是一样,只要我们耐心的去开导他们,他们也会体会到亲人的用心良苦,也会被打动,最终还是会走入正途的。
而且,我从汤姆身上获得的最大的就是:我明白了拥有快乐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笑对生活
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周围拥有快乐的人,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会以微笑以对,好象他们都好似没有什么伤心事。
所以,我们要从生活的角落抓起,不要让微笑漏过每一个缝隙,这就会使自己的生活变的更加充实
或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is a major American writer Mark Twain in the United States children's life as the main written. The story background of the times, a nineteenth century the United States Mississippi River in St. Petersburg. Tom is a hero of the story naive, lively and playful yet the typical American teenager. He and Wild Child Shack, the dry out a lot of wonderful things spectacle of himself. Tom ordered to paint the walls, like, actually Shi out of tricks, not only the work of other children willing to replace him, but also automatically brings in Xie. Eventually we escaped to a desert island to the Shack, people thought they were drowned, and was the church for their funerals, but they are hiding in the church's bell tower on the eavesdropping. These naughty moves, although we do not give a model, but he interests of justice, resolutely to come forward as a witness, to rescue the innocent criminals Mo Fu Bide. And naughty while, actually, and Shack cracked a murder case, has become the admiration of the little hero. It seems that Tom is also worthy of our study areas. In fact, naughty kids sometimes are embodied in the child's innocence. Such innocence after a difficult childhood Zaixun, allow us to find, only a little bit of occasional sweet memories will remember. I believe that, even if your childhood again hard, in retrospect you will be very happy. Who has not done one and a half pieces of a child so stupid? The more you grow, the more you will find these stupid fun. I said that childhood is like a jar of rum, but after longer taste more fragrant, more pure, the more people aftertaste. People always grow up, in addition to tall stature, and body strong, the outside people's thoughts are long. Your view of the world is different, sensible, and is no longer naive. But people have to get better is. Adventures of 10 million can not be like that inside the ruthless scoundrel Lovejoy, he did a bad thing to do, disgusting. But in the end he Eyouebao got one starved to death in caves end《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
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
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
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
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
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
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
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
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
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
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
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
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
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
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求牧师的黑面纱的英文读后感,要是英语写的,不要中文,谢谢帮助哈
神经病
余光中面纱如雾读后感何来的武士
余秋雨的《三峡》读后感1.《三峡》以凝练生动的笔墨,写出了三峡的雄奇险拔、清幽秀丽的景色.作者抓住景物的特点进行描写.写山,突出连绵不断、遮天蔽日的特点.写水,则描绘不同季节的不同景象.夏天,江水漫上丘陵,来往的船只都被阻绝了.“春冬之时,则素湍绿潭,回清倒影.绝多生怪柏,悬泉瀑布,飞漱其间.”雪白的激流,碧绿的潭水,回旋的清波,美丽的倒影,使作者禁不住赞叹“良多趣味”.而到了秋天,则“林寒涧肃,常有高猿长啸”,那凄异的叫声持续不断,在空旷的山谷里“哀转久绝”.三峡的奇异景象,被描绘得淋漓尽致.作者写景,采用的是大笔点染的手法,寥寥一百五十余字,就把七百里三峡万千气象尽收笔底.写春冬之景,着“素”“绿”“清”“影”数字;写秋季的景色,着“寒”“肃”“凄”“哀”数字,便将景物的神韵生动地表现了出来.文章先写山,后写水,布局自然,思路清晰.写水则分不同季节分别着墨.在文章的节奏上,也是动静相生,摇曳多姿.高峻的山峰,汹涌的江流,清澈的碧水,飞悬的瀑布,哀转的猿鸣,悲凉的渔歌,构成了一幅幅风格迥异而又自然和谐的画面,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全文无甚直接写景之处,只是以三峡游踪为经,编织中国文化的悠久历史,多次凸现三峡的文化含义,诗人、奇山异水、神女、昭君、屈原,三峡几乎是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的见证者.在作者笔下,三峡,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山水风景,更含有极具浓郁的文化气息,是作者心中的一块圣地,一个无从替代的意象.没有太多的抒情,却能让人的心头起伏不定,正如不需要风的吹拂,三峡的水湍急澎湃——因为水下暗流汹涌不禁佩服作者,不矫情不夸张,却在平和之中带读者作了一番留下深刻印象的游历.作者的学者气息、文人气息尽显无遗.《三峡》绝非泛泛的文人游记.读罢《三峡》,心中的汹涌远非释卷便可以静息.三峡是美景,更是历史与理想、力量与激情的结合体.这片美景外国人不懂,不可能懂,在千百年中历经沧桑的三峡仅属于中华民族,这是只有我们才有的骄傲与狂放不羁.无论你有没有到过三峡,请与我一起,在余秋雨先生的带领下作一番记忆情的三峡文化之旅.
有没有600字的《生命之科学遗传的神密面纱》读后感
前几天, 我学习了课文《生命 生命》,学习后,我思绪万千,我被文中的主人公深深地感动了。
《生命 生命》这篇文章主要通过飞蛾的求生、香瓜子的顽强生长、用听诊器静听作者的心跳的三件事情来说明生命的宝贵。
当我读到“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的时候,我明白了虽然的生活是短暂的,人生是有限的。
但是我们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
读着读着,我想起的著名的霍金,他不但是一个天文学家,也是一个科学家。
虽然他坐着轮椅,但他和命运抗争,成为一个挑战命运的勇士。
霍金的身体的残疾日益严重,却力图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任何事情。
后来,他成为了一名闻名中外的理论物理学家。
其实我们班也有一个例子:她就是刘宇诗。
虽然她不小心把腿弄伤了,但她珍惜时间,坚持上学,更在课间帮助需要帮助的同学,这充分体现了她对生命价值的认知,同时也在创造更高的价值……读完这篇文章,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明白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
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
the awakening (觉醒)读后感
(The Awakening),凯特.Kate Chopin 选这本书的原因,不外乎是因为这本书的主题吸引著我。
自从看的十九号房之后,这样类似的主题便十分吸引我。
而开头用的是女主角艾德娜在三十六章最后对劳伯特说的话。
对艾德娜来说,艾伯特这个脚色的存在十分重要,原因无它──因为他正是那个敲醒艾德娜沉睡灵魂的人,但也是使艾德娜意识到「社会束缚」与「残酷现实」的人──他在最后一刻临阵脱逃,选择遭受传统的社会价值所束缚。
尽管如此,尽管劳伯特始终是个甩不开社会舆论的男人,他的存在依然重要,因为没有他,便没有后来蜕变的艾德娜。
书中一开始的那只鹦鹉,那只被养在鸟笼中的鹦鹉,同时也象徵著,一直以来艾德娜就如那只鹦鹉一样,被当作是名为「庞特里耶太太」的商品所豢养著。
或许我的用字可能过于强烈,但是个人认为过去那个沉睡在噩梦里的艾德娜,那个和其他人无异,所知道的只有的她,用这个字眼最为合适不过,因此我的开头才会引用她对劳伯特所说的话。
虽然艾德娜对劳伯特说,是他将她唤醒的,而这点也没错,但是个人有另外的见解。
在第二章时,一开头描写艾德娜的外表,以及她有时会「突然盯著某样东西看很久,思绪好像落入了迷宫」,就著这句,我个人的看法是,其实她从小就有意识到某种东西(我的看法是,那是一种女性的自觉),只是她本身不晓得那是什麽,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她的潜意识中以及外界给予她的感觉是:不可以知道那是什麽,因为那样的东西是不被允许的。
再加上从小接受的教育也不过就是「一般对女性的教导」,教导她们要遵循先生的意见,并且要当个称职的好太太及好妈妈,说难听点就是「学会如何将自己的先生及小孩当成偶像来崇拜」,而这种「崇拜」多半是盲目的,因为「大家」都这麽做,就如艾德娜的朋友一样。
因此当她去与及其丈夫一同共进晚餐后,看到他们这样所谓「甜蜜的家庭」,她并没有感到遗憾或渴望,甚至为感到可怜,同情她过著这般无色彩的生活,甚至终其一生都未曾感受到艾德娜感受到、意识到并且了解的东西,爱黛儿的生活就如一般人一样,幸福美满而平淡──毫无起伏的人生。
也正如文中叙述的: 她的灵魂只有无知的满足,从来没有受过一分钟的痛苦,也没有嚐过一分钟人生的狂喜。
也正因为艾德娜从小内潜意识内就有那样的种子,那就是她小时候曾企图穿越比她腰际更高的大草原。
或许对今日的我们来说,这样的举动不算什麽,但是对于当时的女性来说,应当是很奇怪的。
传统赋予女性的特徵不外乎「端庄」、「典雅」、「守妇德」或者「矜持」等等,对于那些会做出奇异(或者对他们来说是怪异)举动的女子,只会感到她可能突然生病了,心灵上可能出了什麽问题,再不然就是说她「很任性」、「奇怪」等等。
在第七章有叙述到更年轻时的艾德娜: 在众人面前,她会一面让大家传阅相片,直说照得有多像,一面夸奖他崇高的天赋;而独处时,有时候便会捧起相片,热情的亲吻那冰冷的玻璃。
由此可知,艾德娜从小就有与其他女性不同的点,她不是那种传统叙述的「端庄典雅而矜持」的女性,在她的内心曾有过热情,而这样的热情大概被当时的大人视为「不好的」特质。
或许没有人跟她这样说,因为大家都是那样彰显的,自然而无做作的,几近内化的一种习惯,于是年纪小小的她便懂得要尘封这样的特质。
因此小说中才会如此叙述:「一旦身为先生崇拜的贤妻,她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在现实生活中站个尊严的地位,于是她便将那扇通往罗曼史的梦幻之门永远关上了。
」而这扇被她关上的大门,甚至是渐渐遭她遗忘的大门,在她待在格蓝岛的那年夏天,被与劳伯特的邂逅所打开。
但是打开的过程是缓慢的,且带著犹豫迟疑。
她打开那扇门的过程中,她时常会感受到一股莫名未知的情绪涌上心头,使她困惑感伤不已,甚至在某个夜里痛哭了一场。
痛哭的原因自己也不知道,那天遇到的本应是被她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可她却为此大哭了一场,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麽哭。
我对这段的解读是,那场大哭并非出自于有意识的,而是她的潜意识已经先感知到了过去未曾感知的东西,而那样东西带来的冲击且过大的情绪,使她某部分感知到了,也因此哭了。
我觉得那是种灵魂的哭泣,对于遭受的对待以及受到束缚而感到哀伤却不自知。
一直以来艾德娜都是十分顺从的好太太,当然也不能称得上是社会口中的好妈妈,毕竟那一切其实与她的本质是完全不符合的形象。
她原本应该是一个十分向往自由的女性,但是受到社会的框架所局限,使她不得不一直过著所谓「束缚的上流生活」。
小说中一直出现的字眼,便是「音乐晚会」。
文中叙述道:「这种音乐晚会庞先生是不参加的,他认为它们代表中产阶级的普遍习气。
」这也在在的表示,在打开那扇门的过程中,艾德娜开始会做那些过去自己不会做的事情,而过去不过做的原因,大概多半原因是因为丈夫的关系,因为妻子应该要「顺从」丈夫才对。
而艾德娜真正受到冲击的点,应该是在海边那段。
好像自己的灵魂多了一种意义非凡的力量,她变得更大胆、更狂妄,不免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她要远远的游出去,游到别的女人从来不曾游过的地方
当她游到了一般女性不会游到的地方时,也代表她的眼界开阔了,她能感受到更多一般女性感受不到的东西,体会并咀嚼,然后消化。
在此之后,艾德娜对于海的向往变得更加明显,甚至她最后也选择「海」,作为她了结生命的所在地。
在离开格蓝岛后,艾德娜迥异的行为越发明显,她越来越大胆,越来越敢做出大不曾做过的事情。
她任由自己被感觉引导,顺著自己的感觉去做想做的事情,像是她在星期二出门,在这一天「原本」应是来接待客人的时间出门,甚至没有交代「合理的藉口」。
她的丈夫一听到的反应,就跟一般人一样,说她多糟糕,多不负责任,责备她应该要遵守「社会规范」,接著如一般的大男人一样,嫌弃晚餐多难吃,找藉口出门。
这一天的艾德娜十分不一样,不同过去的她会因此感到难过,她反而从容的吃完晚餐。
过去的她会因此感到懊恼,并且企图在隔天弄出更好吃的菜单,甚至花大半时间在研究食谱,就为了让丈夫感到开心。
这是因为过去的她就如当时的传统女性,生活的中心一直都是围绕的家庭转动:小的时候是绕著父亲转动,长大了嫁人了,围绕著丈夫转动,而丈夫去世后,则围绕著孩子转动──一生没有自我,没有自己。
女人在传统社会的价值观底下,彷佛是一件商品,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便是如何服从男人,服从家庭,长大之后藉著「婚姻」的名义,被当成是「某某太太」的商品贩售出去,从头到尾没有自我意识,而男人们也习惯了这样的情况。
对于习惯没有自我意识的太太的丈夫们,突然遭受到自己的太太性格大变,口中说著「女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之类的话,庞先生的反应非常的普通,大概就是认为艾德娜是不是生病之类的,而生病自然就要去寻找医生的意见。
在庞先生寻求医生的意见那段,其中我注意到一句话,那就是: 婚礼是世界上最可悲的场面之一。
这句话是艾德娜对庞先生说的。
这在在的代表著,艾德娜渐渐感受到「婚姻」之于她,除了束缚,还是束缚,没有更多了。
而在之后的晚宴中,医生也感受到了艾德娜的改变:她不再是以前认识的那个无精打采的女主人,眼前的她正悸动著生命的活力,讲起话来又热切又有精神,举手投足之间,完全没有压抑之气,她让他联想到刚在太阳下甦醒过来的一支美丽而光滑的动物。
是的,艾德娜是醒过来了。
她开始意识到「自己」本身,并且开始学著将自己摆于自己生活的中心,而不是别人。
而她也开始意识到这社会的加值官对她的束缚,并且企图打破那个困住她的无形的笼子。
但是就如书中的音乐家芮芝对她说的:「想要飞越传统和偏见的鸟儿得要有强壮的翅膀,小东西、精疲力竭的调回地面的景象真悲惨。
」就在芮芝这麽对她说的这晚,她遵从了自己的欲望,接著那扇一直关著的大门彻底的被打开了。
那种莫名的情绪,以及未知的世界,如今清清楚楚地显现在她眼前,让她了解到,了解到这个世界是由「美与残忍」所组成,多麽讽刺
但是她同时也了解到,比起一直处于梦中,一直被关在那扇门外,而是从梦醒来,或者看到门后的世界,其实是更好的。
因此在被劳伯特临阵脱逃的打击之后,艾德娜没有选择重回家庭,继续为了孩子而生,而是选择死亡。
对于一个已经知晓这世界真正面纱的她,甚至已经知道什麽叫做「自由」的艾德娜,怎麽会愿意再回到社会的束缚。
再者,对于这样被视为「离经叛道」的她,社会怎麽可能完全接受
艾德娜最后脱去了所有的衣裳,那些我们所谓的「外在物质」,任凭自己光著身躯,任由海风、阳光与浪潮的摆布。
这在在象徵著艾德娜终于摆脱社会加诸于她的种种意象,无论是庞特里耶先生的太太、两个孩子的母亲或厄略宾的情妇,所有不属她本身的角色以及外在束缚,通通被她丢弃了。
艾德娜最后选择了自己,而不是别人──她没有对那些束缚她的传统社会屈服,实实在在的忠于自己的感受、自己的灵魂。
谁帮我写 写景 写物 读后感 的600字作文各两篇 我在追加 30分
我爱你 ——侨声期中考过了,五一也来了,应该正是轻松时,却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人感觉好累,有些郁闷,有些无奈,又或许更多的是空虚。
也许是习惯了学校的忙忙碌碌的生活了吧,才会在放假时突然感觉如此的不适;以前老是抱怨学校太怎么样了,却在这时突然发现——其实学校很可爱,让我不想离开。
五年了,在同一所学校呆了五年了,也许觉得缺乏新鲜感,厌倦了,可在即将离开的那一瞬间才知道遗留下的感情远比其他的多。
虽然现在还没有离开学校,可我却开始想念学校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了,开始怀念在学校的日子,在学校的老师。
五年来见证了学校的成长,从那一栋栋古老的楼房变成现在时尚的楼区,从那一株株稀稀疏疏的花变成现在琳琅满目的花圃,从那一棵棵刚发出新叶的小树到现在的大榕树,从那一个个刚踏进社会的小老师到现在的职业教师、、、、、、 见证了这么多,心中最想念了还是那个初次看到的学校,在那我第一次领略到的前所未有的风采,第一次看到如此富有生命力的地方,凭直觉知道自己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深深的爱上这个地方。
时间飞逝而去,而我还在这,这算不算得上是命中注定,让我在这个地方多停留一会,多了解她一些,也让自己多享受一下在这里散发出的韵味,让这里所有的一切深深地刻印在脑中,以后在慢慢地品味,回味
时间走了,但它并没有把我也带走,我还会在这陪着你,直到我必须离开的那一天。
即使在将来的某一天时间将我带走,带我离开你,但它永远也带不走我那颗遗留下的心,永远
小狗拉车今天,我家的小狗不知为什么,只见它前赴后仰,把脖子拼命地摇来摇去,嘿,或许是小狗想弄断这绳子,出去溜达溜达。
可,这是不可能的,绳子这么牢固,它小小的躯体怎有这么大的力
我心中暗暗得意。
可出乎我的意料,只听“砰”一声,小狗竟然挣脱了整日束缚它的绳子,只剩下脖子里长长的绳子项链还拖在地上。
小狗见绳子断了,十分开心,连忙跑到田野,轻轻一跃,便在空中画了一道弧线,到达地面后,又在田野里飞奔起来。
一眨眼的工夫,这小狗竟跑到了田野的尽头。
我见了,心中一阵恐慌,因为,田野的尽头就是马路了,而这只从未见过“大世面”的小狗,面对川流不息的车辆,该如何应变啊
想着想着,我心中不由得害怕起来,便连忙骑上自行车去追赶它。
幸好,这贪吃的小狗停留在一个垃圾堆上,正抽动着鼻子使劲地闻着臭烘烘的垃圾呢
我轻轻走上前去,将绳子往上一提,牵着它就准备往家走,可小狗吃不到东西哪肯罢休,它拧着头,倔强地呆在原地,任凭我使劲拉它。
可能是被我的坚持打动了吧,小狗终于肯走了。
这时,我突然想出了一个馊主意:让小狗来拉我。
说干就干,我把系小狗的绳系在我的车子上,小狗见我这奇怪的举动,满眼疑惑地回头望了望我,但一会儿,它好像明白了我的用意,开始在路上拉着我跑了起来。
可毕竟是小狗拉车,一点儿也不稳当,它左跑跑,右逛逛,把我和我的车子拉得左摆右晃,骑在上面只能用两个成语来形容:提心吊胆,毛骨悚然。
不仅如此,它差点还把我拖到草丛里,幸好我眼疾手快才幸免一难。
终于到家了,我连滚带爬地下了车,再也不敢让小狗拉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