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丽心灵的观后感 200字(不要太多字,一百五以上,两百以下)
比较感动的是约翰纳什上诺贝尔奖领奖台那一段,可不是因为他的成功,昭雪,也不是因为他和妻子的感情(虽然也很感动,老太太还是那么美)。
这一段之前有人给我看过文字介绍,这个数学家在得奖时对妻子说的话,我以为是Wlhui给的,因为她懂经济,但她说不是,就想不起了。
它让我感慨的是,诺贝尔奖,和影片的感觉,都是非常像的。
比如好莱坞是什么,影片一开始,也觉得痕迹很重,很好莱坞,但看到后面还是很喜欢,好莱坞的很多手法是模式化的,但其中也有很多真诚的心灵。
就如诺贝尔奖是俗世中的最高荣誉之一,但也有人不屑于它,比如萨特,就如伍迪艾伦拒领奥斯卡一样,他们大多是体制外的天才,我认识的一些才华横溢的朋友反对好莱坞,本质上也是一样的。
(当然我并不反对,因为我不横溢,但我能欣赏那些横溢的人,笑。
) 但《美丽心灵》则完全是体制内的。
比如幻觉。
精神分裂是什么
把假的东西当成真的,但什么又是真的
本质上来说,这世上的一切都是幻影,因为都是人类的感官造成的。
比如老虎的眼睛,看到的世界,和人看到的世界就是完全不同的,和蚂蚁看到的也不同。
如果这世上有更高级的生命,他所感知的世界也和我们人类一定是不同的。
所谓的真实,只是绝大多数人,也就是体制认为的真实。
有一部分人看到虚假的东西,其实这东西并不真是虚假的,只是它对于体制,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虚假的。
很多电影拍摄过幻觉的东西,比如好像是《地狱神探》吧,里面有一对姐妹,姐姐总是看到幻觉,就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于是妹妹谎称自己看不到,于是就安全了,但后来,她就真的看不到了。
还有我非常非常喜欢的《潘的迷宫》,小女孩的幻觉和纳什的也一样,和不存在的人说话。
但这些影片,都是站在这些边缘人的角度,来批判体制的。
但《美丽心灵》并不一样,纳什为了自己的生活,为了妻子和孩子,和幻觉斗争,当他老的时候,已经可以那样淡然的面对那些幻觉了。
这是一个主流的价值,和好莱坞一样,也和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一样。
影片是很好的传记片,不知再创作的程度有多少,但人物的设定,我非常能理解。
是把个体与大历史背景结合的很好的作品。
比如纳什这个人为什么会有幻觉,非常合理,因为他是天才白痴,是“有两个头脑,却只有半个心灵”的人,他非常自闭,不喜交际,但他内心又非常渴望友情,这就是他幻想出一个克里斯的原因。
而他在求学时,老师告诉他:是数学家为美国赢得了世界大战,因为数学家造出了原子弹,数学家破译了密码(应指中途岛对日军密码的破译)。
而之后,正是美苏冷战,库布里克预言人类必毁灭于核大战,并且自己跑到英国去避难的年代,对于一个不通世故的人,这样的恐惧对纳什心里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正是这样的恐惧造成了他对安全局人员的幻想。
幻想自己在为国家工作,破译苏联的密码,拯救世界。
那一代人的恐惧和压力,被表现在一个天才而又童真的数学家的荒唐故事里面。
其实我们中国那个时代的荒谬,比之不知甚之多少倍,什么时候有人以这个角度来拍摄一部电影呢
问起Wlhui,她说,前一阵刚好看过约翰纳什的访问,说卢塞尔克劳演的不像他,因为演员太壮了。
克劳是我极喜欢的演员,他在《角斗士》里的马克西默斯是我见过的最有男性魅力的人之一,那才是他的本色,来演这样一个单薄儒雅的人物,确实有点不妥,但他晚年的风度,还是让我心折。
《心灵的面目》读后感
索寓言通过简短的小寓言故事来体现日常生活中,那些不为我们察觉的真理,这些小故事各具美丽,言简意赅,平易近人。
不但读者众多,在文学史上业具有重大影响。
作家,世人、哲学家、平常百姓都从中得到过启发和乐趣。
许多故事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龟兔赛跑,牧童恶作剧,狼来了,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到几千年后的今天,伊索寓言已成为西方寓言文学的范本,亦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经典作品之一。
在《伊索寓言》中,几乎每一个故事都来源于生活,大部分以动物为主人公,极少部分以神或人做主人公。
各个故事都富含哲理,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在许多寓言中,我最喜欢的寓言是《狮子和狐狸》。
这则寓言的内容是:狐狸讥笑母狮子每胎只生一子,母狮子回答说:“然而是狮子
”这个故事虽然不长,但它的启示却不小。
它让我懂得了,事物不在多,而在于精。
也就是说,美好的事物在质而不在量。
求一篇读红色经典小说的读后感,1000字
原创的,不要抄袭的水品一般就可以了 急急急急急
新美南吉(1913~1943),日本著名儿童文学作家。
他创作了很多儿童文学作品,但大多是在逝世后出版的。
主要作品有《毛毯和钵之子》(1941)、《爷爷和玻璃罩煤油灯》(1942)、《新美南吉全集》(1965,八卷本)、《校定新美南吉全集》(1980~1981,十二卷本)等。
新美南吉的儿童文学作品,非常强调故事性,起承转合,曲折有致。
他曾经说过:“我的作品包含了我的天性、性情和远大的理想。
……假如几百年几千年后,我的作品能够得到人们的认同,那么我就可以从中获得第二次生命
从这一点上来说,我是多么幸福啊
” 新美南吉曾经是与小川未明、坪田让治等儿童文学大家齐名的童话作家。
他于1943年去世,年仅30岁。
新美南吉,这位被誉为“日本的安徒生”的童话作家,以极富想象力的文字,为读者打开了一扇通往美丽心灵的窗户。
故事情节 一只小鸟和一棵树是好朋友,鸟天天给树唱歌,树给鸟一个温暖的家。
冬天到了,小鸟要飞到南方过冬,它们约好明年春天再见面。
一年后,鸟儿飞回来了,它通过问树根、工厂的大门、小女孩,得知树已被工人伐倒、造成火柴、点燃,在煤油灯里烧着。
小鸟对着煤油灯唱了去年给树唱的歌,目不转睛地盯着火苗看了一会,伤心地飞走了。
这是新美南吉在《去年的树》中为读者讲述的故事。
我童年读这个故事时,只着迷于故事情节,却不能体会作者的深意。
如今,手捧“蒲公英文学馆”新出的这套童话丛书,重温那些久违的文字,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
但这次,我已不再是那个只看热闹的小姑娘,那些沉淀在新美南吉笔下的忧伤,带我走进了另一个世界,感受到了另一种情怀。
编辑本段特殊感情 读新美南吉的童话,你会发现,他对动物有着特殊的感情。
一群或喜或悲、或愁或欢的小动物主宰着新美南吉的童话王国,在那里,狐狸是“国王”。
与中国童话中狡猾诡异的狐狸形象不同,他笔下的狐狸,就如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狐妖形象一样,个个性格鲜明、栩栩如生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狐狸被派去买东西》、《小狐狸买手套》和《狐狸阿权》。
前者描述的狐狸调皮可爱,因为它可以变成小孩的样子,所以动物们商量派它去买油。
结果,狐狸在路上就把买来的油吃光了。
而在《狐狸阿权》中,自认为做错了事的狐狸阿权为弥补对兵十的愧疚,天天偷偷给兵十送栗子。
有一天,当他又溜进兵十家送栗子时,被兵十发现了。
不知原委的兵十以为阿权又来捣乱,就拿着火绳枪,蹑手蹑脚地靠上前去,一枪打中了正要跑出门来的阿权。
同是童话中的狐狸,在新美南吉的笔下却有着不同的生命轨迹,而让读者获得了不同的感动。
编辑本段人世百态 文字是作家心灵的一面镜子。
透过新美南吉的文字,我们看到了色彩斑斓的图景,也感受到了作者对人世百态的感慨和无奈。
家乡的自然风土,造就了新美南吉非凡的感受力;复杂的家庭环境和贫困、身体虚弱等特殊背景,又使得他在作品中对生命寄予了深深的同情。
正因为如此,他的文字总会流露出淡淡的忧伤,一如倒在兵十枪下的阿权。
但这并不是其故事的全部。
在忧伤的另一面,他也试图向读者传递生活中的快乐。
在《鹅的生日》中,作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鹅要过生日了,因为黄鼠狼每次放的屁都是又臭又响,大家都在犹豫要不要请他来。
经过反复讨论,最后决定让黄鼠狼来,前提是他一定不能放屁。
宴会进展得很顺利,大家都很高兴。
令人意外的是,黄鼠狼竟然晕倒在地上。
经医生诊断,原来是长时间憋着不放屁造成的。
此篇文字中的调皮、幽默,与之前忧伤的风格判若两人。
正如作者所言:“我的作品包含了我的天性、性情和远大的理想。
”这就是新美南吉,有自己的色彩,有自己的声音,有自己的欢笑,也有自己淡淡的忧伤。
编辑本段所授荣誉 作为20世纪上半叶日本最重要的童话作家,新美南吉和宫泽贤治、小川未明齐名。
被誉为“日本的安徒生”的他,14岁起就开始创作童谣和童话,多篇作品被选进中小学课本。
日本儿童文学研究者石井桃子曾有过这样的评价:“北有宫泽贤治,南有新美南吉。
”与宫泽贤治一样,他终生独身,英年早逝。
只是与宫泽贤治比起来,他的文字更为生动、精炼,短短的文字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也许是天妒英才,1943年,新美南吉感染结核病去世,那一年,他仅仅30岁。
作者曾说:“假如几百年、几千年后,我的作品能够得到人们的认同,那么我就可以从中获得第二次生命
从这一点上来说,我是多么幸福啊
”几十年过去了,他的作品不仅在日本国内广为流传,而且远销海外。
不知如今远在天堂的新美南吉,是否感受到了他所说的幸福
(蒲公英文学馆系列丛书包括日本作家新美南吉的《小狐狸买手套》、《花木村和盗贼们》和《去年的树》,宫泽贤治的《渡过雪原》和《风又三郎》以及小川未明的《千只鹤》,均由周龙梅、彭懿译,贵州出版集团、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
) 《去年的树》是四年级上册第11课的课文。
求中国古典小说读后感
儒林外史》读后感 阅读了《儒林外史》,我深深陷入深思。
作家吴敬梓向我们概述了一篇讽刺意义的小说,讽刺了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当时因热衷功名富贵而造成的极端虚伪、恶劣的社会风习;刻画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人物,而不愧被鲁迅先生评为“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
”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
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
”这是儒林外史的开头,却是整个文章的中心。
当我初读此书时,第一句看到的便是这句话,当时我却百思不得其解,并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也不知道《儒林外史》故事与这句话有什么关系,于是没有去在意,而看到后面,为了财富,为了金钱,读书人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
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外史》的这些人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
当时那腐朽的封建科举的害人的制度,迫使着读书人们为享有巨大特权而诱使他们一心去追求名利。
是啊,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它,等得到之后,又味同嚼蜡。
自古及今,哪一个能看破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
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
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
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
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
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
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
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
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
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读了之后,我自己都有些迷惑了,读书为的到底是什么
现在我们在小学学习、读书,将来还有初中,高中,大学…学海无涯,但是当别有有时问我:“你读书学习到底为的什么呢
”我却哑口无言。
但是我知道,我们可不能一概地去追求名利,金钱,如同过去那腐败的封建教会一般。
想想现在社会,尽管并无过去的迂腐,但是,依旧有那么多学生为了一些考试夜以继日地学习,有些考上的兴奋至发疯,有些考不上的甚至跳楼自杀
很多人拿着文凭“大吃大喝”,我想这就是《儒林外史》所要讽刺的吧。
我们现在是小学生,也许并没有那样为了功名而疯狂地学习,但是,当陷入迷途之后也许就会后悔莫及吧。
我想,当我读完这本书,我们不仅应该为封建社会的堕落而感到可笑,更应该明确我们读书的目的。
学海无涯苦作舟,在知识的世界里去探索,而不一概为名利与富贵而读书。
我们应该学习王冕,学习他洁身自好,不畏权贵的品质,学习他在大富大贵面前,选择隐居而不去享受。
在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这样的感悟。
求一篇小说读后感
看《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
”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
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
”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
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
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
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 散了。
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
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
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
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 ,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
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
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
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
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
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
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
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
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
在鬼厉,不,是在当年 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
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
有四个字, 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
“你,回来吧……”。
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
”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 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
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
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
然而,不愿,能不为么
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
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
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
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
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
开来最终能拿起 “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什么正道
什么正义
你们从来都是骗我。
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 ”,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
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
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
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
我们终究 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 —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 。
《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
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
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
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
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
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
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 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
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
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
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
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
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
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
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
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
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
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扣的宿业偿还。
神佛真是无情物吗
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
“九幽阴灵,诸天神 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
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
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
怪不得啊,萧 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
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
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
岁月过往里,平添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
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
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
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
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
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
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
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
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
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
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 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
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
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
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
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
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
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
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
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
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
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
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
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 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童年》读后感600字以上 介绍你最印象深刻的故事情节
寒假中读了一些文学名著,其中有一篇就是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出生在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 !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 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直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童年》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
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
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
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
它写的是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至十岁这段时间生活断面。
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瓦尔瓦拉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卡什林家。
外祖父家住在尼日尼——诺弗哥罗德城。
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
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
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
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
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
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
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到难以忍受。
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
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
这里有乐观、纯朴的茨冈人,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
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
外祖母跳着民间舞,犹如恢复了青春。
这一切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
在这些人当中,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
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
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那些故事都是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
她信仰的上帝也是可亲可爱,与人为善的。
而外祖父的上帝则与之相反,它不爱人,总是寻找人的罪恶,惩罚人。
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招了两个房客。
一个是进步的知识分子,绰号叫“好事情”,他是阿廖沙所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阿廖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另一个是抢劫教堂后伪装成车夫的彼得,他的残忍和奴隶习气引起了阿廖沙的反感。
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
开始,她教阿廖沙认字读书,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经常发脾气,愁眉不展。
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竭力避开大人,想一个人单独生活。
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天思考之后,他终于增强了力量和信心。
母亲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她经常挨后父打。
贫困和疾病,吞蚀着她的美丽。
由于她心境不好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歧视和刁难。
因此,在阿廖沙的心灵中,“爱”的情感渐渐被对一切的恨所代替。
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困苦。
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
同时,也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
但这也招致学校的非难。
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这时候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埋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谋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