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短篇小说万事通的读后感600
毛姆的《刀锋》读后感:超脱的拉里寄托着毛姆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深刻思考。
在毛姆晚年的心灵告白中,我们看到毛姆觉得战争不只是冷酷,而是一种对欺骗的提示:它打碎了“人们曾经以为是真实的一切”。
使人们“从梦幻中醒来,开始反思到底真与假、善与恶之间有没有距离”。
同时,毛姆也认为,战争是人类自我中心过于膨胀的结果。
规避战争的方法,除去种种现实因素,在心灵之中首先是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强烈观念和意识,而应该达到“无我”的境界,在精神与字宙的和谐相融、交流无阻中体味生命的无限。
毛姆以拉里这个不朽的文学形象,表达了对人之本质的认识:心灵中存在无数的欲念,是欲念构成了人们实践的动力。
而拯救人,首先需还心灵以平静。
《刀锋》实际上以一种现实主义的面貌,表达了与表现主义相似的人生荒谬本质论。
尽管毛姆并没有采用直接走入内心、诉诸神秘直觉的方法。
《刀锋》在小说内涵上采用的是一种反讽,是让意义在自我矛盾的相会中被抵消摧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爱情走到绝路,许多人认为是偶然事件的结果,事实上是无法挽回的必然事件,用社会学中的价值冲突理论可以做出合理的解读。
价值冲突论认为社会并不是整合,而是存在着不同利益群体,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各自持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不同的价值观念导致社会冲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分手,实质上揭示了美国新兴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对欧洲古老文明的巨大冲击。
随着美国的日渐强大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对欧洲各国的削弱,美国代表着急功近利,物质追求的价值观念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流社会观念,对欧洲一直持有的文明优越感几乎是颠彼性的冲击。
拉里如果生活在半个世纪前的欧洲社会,他都只是欧洲古老文明中极为平常的个体,而正因为他生活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解构的历史关口,使他成为了那个时代的极致。
关于《刀锋》一书:《刀锋》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所著,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
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毛姆的《午餐》人物性格分析,急急急
The Luncheon”一文是英语著名小说家及戏剧家W. Somerset Maugham (威廉.萨特.毛姆)一部有名的短篇。
该文并被《大学英语》(修订本)选用作为大学英语教材, 但绝大多数学生除了在课堂上了解文中的字、词、句外,对小说的深意又有多少了解呢,本文试图对此经典文章做个比较全面的赏析及评论。
毛姆可以说是英语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他出生在巴黎,先后在坎特伯雷的国王学院与德国的海得堡大学受过教育。
他本来专攻医学却把大半生献给了文学。
他的小说《人性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土》、《蛋糕与淡色啤酒》、《力锋》确立了他小说家的声誉,而他的剧本《圈子》更显他机智、讽刺时的文风,但他最成功之作却是短篇小说。
在这篇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午餐》中,他充分展示了他那流畅精妙的文笔,他冷嘲热讽,却不露声色,无需更多笔墨,一个虚伪贪婪的中年女人,一个口笨脸嫩的青年作家,一个唯利是图的老练侍者三个市井人物的形象跃然纸上,令人久久难忘。
来看看小说的第一段,“I caught sight of her at the play, and in answer to her beckoning I went over during the interval and sat down beside her. It was long since I had last seen her, and if someone had not mentioned her name I hardly think I would have recognized her. She addressed me brightly: “We’re none of us getting any younger. Do you remember the first time I saw you? You asked me to luncheon.” Did I remember? 从此段描述中可以看到,“她”很高兴地与“我”打招呼,似乎他们之间不曾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
而“我”,对她这个人已经快要不认识了,只因为旁边有人提起她的名字,才勉强记起,但是对于那件事,“我”是无论如何也忘不了的。
一句反问句,短短三个单词“Did I remember
”,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承上启下,引出对当年那件事的回忆,更重要的,这是一个修辞反问句,它不需要他人做出回答,在这里它强调,“我”无论如何都会记得这次远远超过了“我”——一个收入勉强能够糊口的穷作家的经济能力、花光了我一个月生活费、使我生活难以为继的奢侈“午餐”。
当年“我”住在拉丁区一个俯视公墓的房间里(in the Latin Quarter overlooking a cemetery)可见当年作家经济窘迫(barely enough to keep body and soul together)。
可是这位素未谋面,只给我写过一封信,说她曾读过我写的一篇文章的女人,不久之后又给我来了一封信,说她要路过巴黎,问我能不能请她在Foyot’s小吃一顿(give her a little luncheon)。
要知道Foyot’s可是法国参议员进餐的地方,作为穷作家,我可从来没有想过要到那儿去。
可是作者接着开始运用他精妙的文笔,冷嘲热讽,达到很好的幽默效果,“But I was flattered, and I was too young to have learned to say no to a woman.(Few man , I may add, learn this until they are too old to make it of any consequence to a woman what they say.)”(但是有人拍我马屁,并且我还太年青了,还不知道如何拒绝女人的要求,另外,我要补充一点,很少有男人懂得如何拒绝女人,直到他们已经太老了,说什么对女人都已无足轻重了。
) 于是“我”咬咬牙,决定砍掉接下来半个月喝咖啡的开支,请她在Foyot’s适度地、不太奢侈地吃一餐(a modest luncheon)。
然而事与愿违,虽然这个女人满口谈的是艺术、文学与音乐,甚至多年以后我们再次相见也是在一个戏院里欣赏戏剧的时候(I caught sight of her at the play), 但是在她热爱文学、艺术的恍子下却是贪婪虚伪的本性。
先来看看“我们”当年共进午餐时作者对她外表的第一印象。
“She is imposing rather than attractive. She is , in fact, a woman of forty (a charming age, but not one that excites a sudden and devastating passion at first sight), and she gave me the impression of having more teeth, white and large and even, than were necessary for any practical purpose, and she is talkative. (从外表来看,与其说她美丽动人,不如说她丰腴健硕。
事实上,她已经四十岁了,仍然是吸引人的年纪,但已经不是那种让人能一见钟情的岁数了,她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是口里牙齿太多,又太大,很整齐的排列着,并且她很健谈。
) 这段描述一方面给人以幽默感,另一方面,她那又多又大又整齐的牙齿,为下面她利用她的厚言、能言狠宰我这个穷作家埋下了伏笔。
侍者拿来了账单,开始点菜了,价钱之高超出了我的想象(the price were a great deal higher than I had anticipated),但是“她”的话让我宽了心,她说“I never eat anything for luncheon, I never eat more than one thing. I think people eat far too much nowadays. A little fish, perhaps. I wonder if they have any salmon. (鲑鱼)” 鲑鱼刚刚上市,并且侍者说这是他们这家最高档的餐馆刚进的第一条鲑鱼,价钱不菲。
然而这女人接着又说: “ I never eat more than one thing. Unless you have a little caviare (鱼子酱)”。
有一个习语‘Caviare to the general’,意思相当于汉语的“曲高和寡”,可见它不是一般收入的人消费得起的。
此时“我”的心开始下沉了“My heart sank a little”,只给自己点了一份最便宜的羊肉块。
可这个女人却批评我吃这种东西太油腻了,于是她又给自己点了一份香槟:“I never drink anything for luncheon. Except white wine, these French white wines are so light. They’re wonderful for the digestion.”点香槟的同时“She gave me a bright and amicable flash of her white teeth,这里采用了移觉的修辞法,意思相当于“She gave me a friendly smile and showed her bright teeth.”,在作者看来她虚伪的笑容下白晃晃的牙齿简直是要把自己给“吃”掉。
囊中羞涩,我只能给自己点了白水一杯“Just water.”。
但是还没完,女人又发话了“I couldn’t possibly eat anything more unless they had some of those giant asparagus(莴苣).” 虽然我百分之百地希望侍者说:“不,还没上市。
” 但是,“A happy smile spread over his broad , priest-like face, and he assured that they had some so large, so splendid, so tender, that it was a marvel.”表面上看,这个侍者服务周到,笑容可掬,甚至笑得嘴角都扯到耳朵那去了,并且面容和蔼,长着一张牧师般和善的脸,事实上却是唯利是图,他一切的周到都是为了让这个女人多点菜,越贵越好。
然而,此时,我已经感到惊恐(“Panic seized me.”),很可能我的钱已付不起这顿午餐了。
一会儿莴苣端上来了“They were enormous, juicy, and appetizing. ”真是诱人啊
可怜的作者,此时只吃了一点羊肉块,喝了一杯水
但是,女人又点了咖啡,这时,我已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I was past caring now.”。
接着又是桃子:“They had the blush of an innocent girl; they had the tone of an Italian landscape.”(这些桃子红红的,就像天真的少女红红的脸蛋,色彩艳丽如同意大利风景画。
)女人继续着她的谈话,漫不经心的塞了一个桃子到嘴里。
可怜的穷作家在一旁只有流口水的份了。
结账的时候到了,我掏出了所有的纸币和硬币,发现刚刚够付款,给侍者的小费就只有一点点了,女人心里又有想法了“Her eyes rested for an instant on the three francs I left for the waiter, and I knew that she thought she thought me mean(吝啬的).”临别的时候,她让我向她学习,多吃清淡的食物,接着跳上出租车,走了。
多年以后,再见的时候,虽然我不是一个幸灾乐祸的人,但是我发现,如今,她至少已体重294磅
短篇小说可以说是浓缩的精华,这篇小说描写了一个窘迫的青年作家受到一个所谓的忠实女读者的奉承,在她的要求下,不得不请她去福伊约餐馆用餐,这远远超过了他的经济承受能力。
吃饭时那位女士一边一遍又一遍地说她从来只吃一道菜,却一边装作很随便的样子点了一道又道最昂贵最稀缺的菜。
可怜的青年作家从硬充好汉热情好客到惴惴不安以致最后对账单已漠不关心,一顿饭的工夫就深深领教了虚伪外表下的贪婪与狡诈。
方寸之间见世界,作者功底深厚,同时一些修辞手法的运用也功不可莫。
说到这篇小说的写作风格,以下四点不得不提: 1.使用修辞反问句(rhetorical question) “Did I remember?” 它的作用在上文已提到,在此不再赘述。
2.对照法的使用(contrast) 如文中描写女客人大啖美食,高谈阔论,男主人满腹苦水的一段“She ate the caviare and she ate the salmon. She talked gaily of art and literature and music. But I wondered how much the bill would come to.” 3.使用排比句(parallelism) 文中排比句很多,主要用来描写这个女人的大吃大喝,贪得无厌,还有对那些美食的描述也用了排比句。
如:___…she ate the caviare and she ate the salmon. ___…she talked gaily of art and literature and music. ___…he assured that they had some so large, so splendid, so tender, that it was a marvel. ___…they were enormous, juicy, and appetizing. 4.运用含蓄陈述(understatement) 含蓄陈述是一种讽刺或幽默的表达方式,也就是有意把一件事说得没有事实上那么严重的一种修辞法。
如小说开头那个女人向我打招呼说“We’re none of us getting any younger.”其实是说我们都已不年青了,但西方人忌讳old(老),就用“not any younger”作委婉陈述。
再如女客人一再说“I never eat anything for luncheon”; “I never eat more than one thing”; “I never mind caviare”; “I never drink anything for luncheon except white wine”…都是用否定句式含蓄陈述的手法烘托这个贪婪的女人假意推辞实则狮子大开口的可笑嘴脸。
另外小说中还运用了personification(拟人)(如: The peaches had the blush of an innocent girl.);hyperbole(夸张)(如: she gave me the impression of having more teeth, white and large and even, than were necessary for any practical purpose.)等多种写作风格与手法,加上文中简单生动的对话,(如:___Are you still hungry?” I asked faintly. ___ “Oh, no, I’m not hungry;… ___Oh, I see
)从作家怯生生的问“你还饿吗
”到一句加了感叹号的“Oh, I see
”(噢, 我明白了!)生动表达出了作家生怕女客人再提出过分要求的心情,及得知她总算没再继续下去时作家的如释重负。
所有这一切综合起来使这篇文章成为短篇小说里的名篇。
既幽默又含蓄,既具讽刺意味又在让读者在开心一笑的同时回味无穷。
这个女人的虚伪贪婪,侍者的唯利是图,“我”的囊中羞涩却又抹不开面子,对三个人物的刻画真可谓入木三分。
高中阶段推荐的课外读物(例如《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等)在高考的时候是一定会考到里面的内容吗
像是《隐杀》《将夜》《择天记》这类写的虽然蛮不错的,但是知名度比较高也比较YY的小说我就先不推了,下面我更多的推下这些年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精品小说吧。
鲁班尺-《青囊尸衣》(如果喜欢盗墓笔记或许会喜欢这个)青囊可活命;尸衣可避天。
鲁班尺《青囊尸衣》是一部集玄幻、医术、爱情、幽默、灵异、武侠、政治于一身的优秀小说,本书是十年难遇的好书
一度造成回帖功能瘫痪的天涯第一强帖,各大收费阅读网站、各大出版商虎视眈眈,经网民联合莲蓬鬼话版主莲蓬与天涯总部协商,开通了101页以上之回帖功能。
这是天涯第一次出现过百页的帖子,与此同时,《青囊尸衣》成为天涯史上最强帖。
玄幻、盗墓、悬疑、风水、神秘文化写手大多彼此看不顺眼,《青囊尸衣》一出,众写手众口一词,一致推崇《青囊尸衣》为此中最上乘之作。
徐胜治·《神游》全名是《市井神游记》曾被陈天桥誉为中国的哈利波特。
在现实社会中,究竟有没有修真,神游将会给你以启示。
其中也有深刻的哲理,能引人深思。
是一本不流行的修真小说,一本比较哲学的小说,一本可以给修真者以启示的小说。
世上到底有没有神仙
神仙住在哪里
你是想做一个平凡的人,还是想做一个无比强大的猴子
有人说,这是一本修仙之人写出的修真小说。
理论甚强,操作性甚强。
对比网络其他修真小说,除寥寥几本,确实难找在修真理论上能与之相比的书。
也许,你能从这本书中找到你的修真之路。
全书叙述平静淡雅又不乏高潮,整体情节设计之妙令人叹为观止。
其前传《灵山》也值得一看。
《琥珀之剑》网文界的富坚义博 整体非常有文采,故事架构极其宏大,篇幅超长,超有西幻韵味,但是但是非常非常之更新不稳定,日好几更\\\/年更。
命运在我眼前分开成两条互不相关笔直的线,一条通向火焰中熊熊燃烧的宫殿与城池,王国倾覆,大地承载苦难,生灵在这火中忍受煎熬,永世暗无天日。
而另一条通向先古诸王之巅,神祇在云端亲自为我加冕,我带上桂冠,沐浴山呼。
我的目光看穿历史的迷雾,我的骑士为我开疆扩土,我的剑披荆而行,带领我的子民走向胜利。
我接过这权杖,将属于世界的权柄掌握在手中,我俯瞰芸芸众生,改变历史的进程。
我是布兰多,沃恩德之王,这是属于我的传奇。
…………《疯巫妖的实验日志》究极宏大的世界观,宏大的战场,设定详细复杂,感觉像是真实塑造了一片魔法大陆。
罕见的第一人称神作,在以网文快节奏的基础上有融入了轻小说的愉快氛围。
在欢快中又融进感动,在轻松中加入思考。
绝对值得一看的好书。
这是个疯狂的巫妖,带着游戏系统,祸害整个世界的故事。
“看下本日的日常……又是这坑爹的两选一,毁灭任意一座三万人以上的城镇,奖励10000点邪恶点数。
抢三个小朋友的棒棒糖,奖励1点。
若两个都没有完成,那么,扣2点。
”“呸
当我是傻的呀,真毁了一个城镇,保证刷出一个全员史诗的中古圣骑士团来讨伐我,到时有的赚,没的花。
我还是乖乖做我的棒棒糖大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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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要战胜这该死的系统,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好人。
《寂静王冠》学会屠龙功的风月娘新作,设定有新意,不走寻常路,真真正正的江南流。
吾等生于以太,成于以太,逝于以太。
敬畏以太
一一圣典。
这是乐师们的黄金时代,音乐改变了世界,以太铸就荣光,圣灵们升上天空,与群星共聚。
这是长夜将至的世界,天灾和邪神播撒毁灭和死亡,盛世飘摇。
这是一个少年踏上乐师之路的故事,无关卑微或者伟大,只为了走到梦的尽头。
自此之后,自有公义与荣耀的冠冕为他存留。
《从前有座灵剑山》因彗星陨落,末法大劫而降临的奇才,来自现代世界的穿越者王陆,怀着千年未有的空灵根,踏入灵剑派山门,走上了一条成为智商碾压异界,成为绝世逗逼强者的不寻常路
《山海经密码》山海经密码是一个历史记载的真实故事:4000年前,一个叫有莘不破的少年,独自游荡在如今已是繁华都市的大荒原上,他本是商王朝的王孙,王位的继承人,此时却是一个逃出王宫的叛逆少年。
在他的身后,中国最古老的两个王朝正在交替,夏王朝和商王朝之间,爆发了一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战争。
《废柴道士的爆笑生活》史上最废柴的道士——马力术,是一个以贴小广告为生的“文化工作者”。
他出生在一个历代都有一个有通灵能力传人的道士世家,而这一代的通灵能力又刚好遗传到了马力术身上,于是他继承了他爷爷的二叔的大爷的曾孙子留给他的一座二层小楼,开始了他的道士生活。
这座二层小楼位于极阴之地,里面住着一个大舌头吊死鬼、一个男人头、一个没舌头的小鬼、一个狐狸精、一个画皮妖,还有一个神兽—— 貔貅,这些鬼和妖各自都有一段既纠结又爆笑的故事,请听马力术为您娓娓道来……《史上第一混乱》本书在网上被称为“对于穿越小说来讲,就像鹿鼎记至于武侠小说”我叫萧强,外号小强,在一家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经营者一家冷冷清清的当铺,整天....无所事事,可是只要一遇到事,就能让人遇大刺激,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叫刘老六的老头,自己声称是神仙,还莫名其妙的和他做了一笔交易。
还被改变为舞台剧、有声小说游戏等。
国王陛下-《崩坏世界的传奇大冒险》小众小说,建议是好的,喷是不对的。
书中充斥着各路黑话,最多的属WOW……但这是作者写作的灵感的源泉啊。
如果影响了读者的阅读,作者会深表遗憾并且希望读者能够谅解,并且作者表示:实在不行,可以百度……《灾厄纪元》新西兰突然发生异变,所有人类和动物全部变得无比的饥饿,疯狂暴食的同时,身体变化成为怪物。
厨师白易带着女儿一步步挣扎求生,然后才发现,整个新西兰已经成为了魔鬼岛。
而这,仅仅是世界变化的开始。
从强大的肉体力量开始,到玄奥神秘的功法、再到绚丽强大的战技、悠长肆意的人生,这样的未来是否存在
由人类自身所引发的生命进化,将彻底扭转世界的命运。
《无限恐怖》开创了国内网络原创文学“无限流”的第一本作品。
被誉为2007年度最值得看的小说。
确立了后世无限流小说的主要样式:由现世所未知的科技创造的独特空间;把现世之人召唤过去并且将人送往由此空间创造的一个个虚拟空间进行历练;获得各种奖励由此可促进人体进化等。
作者不走老套的玄幻的小说路线,而是采用了用电影来铺设情节,使情节更加的充满变数。
其创作的意义在于开创来“无限流”的先河。
《都市妖奇谈》五百万人口的现代都市却住着三千多只妖怪
它们隐藏在人类之中,甚至与你擦肩而过
悄无声息地生存,捕食,进化……《家园》《隋乱》,原名《家园》,长篇历史架空小说,简体已经出版(出版名为《隋乱》),作者酒徒,该书于2007年下半年创作,获得四项网络文学大奖。
与《开国功贼》、《盛唐烟云》一起被称作称为“隋唐三部曲”,其中《盛唐烟云》正在连载中。
故事讲述的是隋炀帝年间,河北上谷地方的一个少年李旭,逃避兵役而进入大草原。
在草原中收养了一头银狼,被草原民族视为圣物,他在草原结识了汉人徐大眼(徐茂功),与流落草原的中原人学得箭技和兵书等。
帮助寄身的部落成为一个大部落,后因得罪突厥贵族,于是回归中原,参加了炀帝的首次征高丽,遂得赏识,于是成名,故事由此展开...《明朝那些事儿》(虽然你有看过但还是说说 ) 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
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
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
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我的二战\\\/民国不可能这么萌>1 、 我们的男猪脚一睁眼,就知道自己穿越了。
他盯着街道上匆匆跑过的黄包车看了好一会儿,目光特意在车夫的辫子和右衽短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才去注意车厢上那穿洋装的妹子。
“这大概是民国吧。
”他凭着自己脑海里那由电视剧形成的印象,做出了判断。
就在这时候,一台看起来是用铁做的、巨大的牛,步履蹒跚的闯进了他的视野。
对此情景男猪脚只有一个简单直接的感想:我的民国不可能这么萌“卧槽。
”2 、林有德穿越到了1930年,正准备一展抱负,却发现这个世界和他原来的世界不太一样。
“想当年拿破仑波拿巴就是征服了当时欧洲十大神姬的心,才完成统一欧陆的伟业。
所以我一直都说,要救国,各位首先要长得帅,就算不帅,也得把自己收拾干净了,让人看着舒服才行。
”……林有德看了看橱窗里自己那张普通水准的脸,毅然决然的走上了用钢铁和烈火埋葬美丽战姬的道路。
《银河霸主饲养手记》父母早亡,寄人篱下,坚强的男主迎来考场失意的打击,看似情场得意的背后却是即将分别的事实
然而谁曾想到,去世多年的父亲却为自己准备了一份改变命运的神秘大礼
在人类文明走向星辰大海的崭新时代,男主将如何拉开自己波澜壮阔一生的帷幕
奇幻-虚渊玄-《fate zero》传说中,圣杯是能够实现拥有者愿望的宝物。
为了追求圣杯的力量,7位魔术师各自召唤英灵,展开争夺圣杯的战斗,这就是圣杯战争。
时间退回到第五次圣杯战争的10年前,第四次圣杯战争,参与者正是士郎他们的父辈。
为了得到圣杯不择手段的卫宫切嗣,年轻时代的言峰绮礼,间桐家与远坂家的关系,同样身为王却意志不同的三位英灵……当年那场惨烈战争的真相的重重面纱,即将在此揭开
威廉·萨默萨特·毛姆《食莲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啊
董桥先生考证毛姆小说The Lotus Eater 的译名,尽管这里的 lo tus 并不是平常意义上的莲花,而是传说中的古代植物,《英汉大词典》译为落拓枣,其果实甘甜如蜜,吃了能够知足忘忧。
但董先生说:求诗意,'食莲人'确实比'食落拓枣的人'漂亮。
那我们姑且仍把小说名字译成食莲人吧。
毛姆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托马斯。
威尔逊,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其原型的(毛姆小说中的人物都有原型),就是毛姆的至友布鲁克斯(J ohn Ellin gham Brooks ) .毛姆十六岁的时候曾在海德堡住了两年,认识了这位从剑桥毕业的二十六岁的英国人,他有着高雅的拜伦式的前额,栗色的卷发,肉感的双唇.毛姆跟着他游山玩水,谈文论艺,他指导毛姆读小说,影响了毛姆的阅读趣味,他甚至还是毛姆的第一个同性恋人。
毛姆在好几本书里都写到过布鲁克斯,《人性的枷锁》中的海沃德就是以他为原型的。
但对于这位无论是文学还是生活的启蒙者,毛姆攻击起来也毫不留情,在《总结》中说他的一生就是一个谎言;在《一个作家的笔记》中说他没有志向,没有自制力,没有勇气去抵抗命运中以外的事件。
确实,布鲁克斯和毛姆很不一样,毛姆实际实干、勤奋努力,布鲁克斯却是一个懒散的人,尽管有很高的艺术鉴赏力,但他贪图安逸,白白浪费了自己的才华,宁愿在卡普里岛享受阳光,过着闲散的日子。
毛姆说:二十年来,他因想像着那些他打算写的东西而豪情满怀,而另二十年则又抱怨命运多舛。
要不然,他准会把书写出来。
毛姆写过短篇小说宝贝吗
谁有阅读网址呀
他的文字,初看非常平淡,但是越读越有味道,流畅、聪明,毫不乏味。
去CNKI上面搜吧,有研究他创作风格的论文。
============================ 毛尖老师写的毛姆:必须是个情人 关于毛姆,有许多真真假假的传说,有些是他自己在有生之年制造的,比如,19世纪末年轻女子求偶的唯一条件是,对方喜欢毛姆的作品;有些是书商、剧场和好莱坞炮制的,比如,1908年,看到他的戏同时在伦敦四家剧院上演,萧伯纳身心抓狂;有些呢,是他的狂热读者投票的,1956年,BBC调查谁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渴望见到的人,毛姆
不过,真也好,假也好,发生在毛姆身上的事情够他再活十个世纪,尽管皇家宴会上,连女王都想躲着他吃饭,知道他写不出好话来,除非你是小男童。
哎呀,毛姆真是欢喜小男童,他老婆因为他身边的小混蛋杰拉尔德丢了夫人席位,而小杰的后任艾伦则忌妒从仰光一路到海防的那些小混蛋,说毛姆把他的心撒在远东了。
且慢,艾伦的醋言倒是恰到好处地说出了《客厅里的绅士》的好。
说此书是毛姆的游记,那绝对不会错,而且他自己也证实,“它是一册穿越缅甸、掸邦、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
”不过呢,如果把毛姆视为“在路上”的先驱作家进行阅读,把他那既精神又物质、既灵魂又肉身的路线纳入英美文学地图看,我们就会发现,这个在当代依然引起我们强烈八卦兴趣的作家,掩藏在游记中的这些个毛姆分身,随着时间流逝,似乎开启出了越来越广阔的传记空间和文本价值。
呵呵,让我们数一数《客厅里的绅士》中,出现了多少个男童,而在《西班牙主题变奏》中,他又是如此罕见正面切入了同性恋问题,就能感觉得到,这个老男人情不自禁的时候实在有看头啊
当然,如果只在同性恋问题上纠缠毛姆,那是王八看绿豆,虽然我也不特别愿意用“想象的异邦”这样的后现代理论来理解他笔下的远东和西班牙,但当艾伦凄凉地说出,毛姆把他的心撒在远东了,我们完全可以把欧洲客厅看成远东卧室的一个镜像。
十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作家,很多出入两个世界,也描写两个世界,比如亨利·詹姆斯,但毛姆明确表示看不上大作家詹姆斯,认为他是“连土语和客厅用语都分不清的拙劣写字匠”。
对詹姆斯的评价我们不能完全同意,但毛姆对“土语 ”和“客厅用语”的区分显然出自他的意识形态,而从这种区分出发,他对景栋对暹罗的感情,的确是由衷的表白:“令我有兴趣形诸文字的,不是事物的外表,而是它们予我的感情。
”这种感情,在《西班牙主题变奏》的尾声,几乎就是激情的最高级表达:在西班牙,人就是诗歌,是绘画,是建筑。
人就是这个国家的哲学。
《西班牙主题变奏》像是一部艺术史和文学史的示范之作,毛姆悠游小说林,出入大剧院,上得厅堂,入得厨房,阳春白雪到九个高音C,然后笔锋一转回到肉菜饭、烤乳猪,完全是眼下时髦的文化研究写法,但又完全没有文化研究的习气,因为毛姆笔底有人。
而当他用人的笔墨描述欧洲男和远东女的故事时,我简直想掩住这些章节不让李银河看到,因为故事主人公会赤裸地撞在现代枪口上。
故事很简单,驻缅甸的一个英国男人爱上了一个缅甸女子,男人非常爱女人,女人爱不爱男人,我们不是很清楚,反正女人要求和男人结婚,但是男人不愿意,因为娶她的话,他就得在缅甸呆一辈子。
他还是想回英国,回老家,想埋在英国的教堂墓地。
书中有这样一段:“我想脚下踩着英国乡镇的灰色人行道,我想可以走去跟屠户吵一架,我想逛逛旧书店。
我想小时候就认识我的人在街上跟我打招呼。
” 看到这里,真是有保护毛姆的冲动,如此政治不正确的感情太经不起女权经不起殖民理论的体检,但我保证,如果我们光顾着当批评家,那小说最深处的精神意义就会和我们擦肩而过。
1941年,衣修午德遇到毛姆,后来在给福斯特的信中,他说,毛姆让他想到贴满标签的旅行箱,只有上帝知道里面究竟是什么。
很显然,虽然衣修午德搞不清他的旅行箱里是什么,但作为上帝的读者很清楚:要理解爱情必须是个情人。
于是,毛姆毫不犹豫地上路,他的风格既是极简派,又很巴洛克,而两者又彼此说明互相拆解。
反正,对于聪明绝顶的毛姆而言,关于写作,根本没有灵感这回事,你必须上路,必须是个情人,这个,也可算他对读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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