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敬明的资料
话说2009年夏初,还不是85后才女作家的才女鲍鲸鲸跟男朋友激烈地吵了一架。
这对鲍鲸鲸之外的任何人来说,都是件无关痛痒的小事,可当事者却痛得百抓挠肝。
彼时她还刚从中央美术学院毕业,待业在家。
为了抒发心中愤懑,也为了“稍微打发下时间”,鲍鲸鲸开始在豆瓣网上连载后来命名《失恋33天》的日记体小说。
在此之前,只为了“让自己舒服一下”的鲍鲸鲸完全不会想到这网络直播贴会引发疯狂围观,更不用说出版成书甚至改编成电影了。
她没做过多故事规划,人物亦是信手捏来。
连主角“黄小仙”的名字,都出自某位豆瓣网友——王、黄音近,于是顺应着有了“王小贱”。
后来帖子火了,很多热情的网友会跟帖猜测接下来的剧情,鲍鲸鲸却不喜欢被猜中,想尽办法写出另外一条线索,用她自己的话说,“这是完全不顺应民意的小说”。
需要强调,鲸鲸同学大学毕竟是学习编剧的(上大学时还发起过一个“铁影社”),加上本人思维敏捷、文字扎实,即便信马由缰,也不至于野马脱缰踩坏了花花草草。
以上两点,保证了小说的情理之中、意料之外。
意料之外是属于鲍鲸鲸的,小说共连载了33章(从2009年5月到8月)。
帖子刚开两三天后就有大量网友留言,让她倍感温暖。
诚如后来的图书编辑推荐语,这是个“读一次会笑,读两次会哭,读三次含泪微笑的有趣故事”。
它引发的赞赏或评论,不下万条,在线围观直播的,则数以百万计。
失恋是个极其个人的经历,可失恋的体验却为大家所共有。
有位网友留言说,“终于可以借着看鲍鲸鲸帖子的机会,哭出来了”。
在今天,你一定要给自己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才能让自己面对失恋这件事的时候好意思哭。
鲍鲸鲸也觉得这是没办法的事——“有点像牙疼,你嚷嚷出来是不会有人理会的,而有多疼只有自己特清楚。
”所以到后期,鲍鲸鲸每天都会尽量留下个光明点的尾巴,让看过的读者有更开心的一天。
以上两点,保证了小说鞭辟入里又感情真挚。
就这样被读者围观、监督、“威胁”着,这部即兴而起的小说没有半途而废。
并且在小说出版大概一个月后,鲍鲸鲸也收到了导演滕华涛抛来的橄榄枝。
话说滕导最早听说《失恋33天》时还在拍《蜗居》。
他的一位白领朋友特别兴奋地告诉他,在豆瓣发现了一个“失恋日记”,很有意思。
但彼时滕华涛忙于新剧,没有跟进。
转眼到了2010年初,《失恋33天》小说出版,滕华涛在网上买了一本,读完后马上通过出版社找到鲍鲸鲸,确定了这次合作。
其实导演滕华涛一直对网络文学保持关注,与他合作过《双面胶》、《王贵与安娜》、《蜗居》等经典剧集的编剧六六,之前也是网络作家。
滕认为“传统文学时代,作者的命运是编辑决定的,现在的网络平台更公平,由读者决定好还是不好”,在他看来,“像六六、鲍鲸鲸,其实并不适合成为过去意义上的作家,只有通过网络,才能让她们这类有才华的人可以走出来。
” 在导演眼中,《失恋33天》的精彩之处在于,失恋这种情感状态以前并没有什么人写,有写的也没人写这么好。
鲍鲸鲸作为八零后作家,会比他更早接触一些东西,听到的、看到的都更鲜活、更丰富,眼光和感觉也会比作为七零后的导演强烈些。
“《失恋》不光写得有趣,对失恋的状态把握也非常准确,很多桥段可以让你一块哭、一块乐,也会想想当初的失恋是怎么过来的。
对正在失恋的人来讲,这是个非常好的鼓励方
莴苣姑娘的读后感怎么写
晚上妈妈给我一个故事叫《莴苣姑娘》的是有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妇一直孩子,妻子每天乞求上给她一个孩子,上帝好像被她的真诚所感动了,她终于怀孕了。
躺在床上时发现隔壁女巫家的花园里有水灵灵的莴苣,她非常想吃,她丈夫发现她反常以后从她嘴里得知她是想吃女巫家的莴苣,他便挺而走险去女巫家偷一把莴苣回来给妻子吃。
可是第二次再次去偷时却被女巫发现了,女巫要求要将他们的孩子出生后给她领养,待莴苣姑娘十二岁时女巫就让她住进一个高塔中。
女巫每天去找她时都是让她将长长的头发垂下来,顺着头发爬上去的。
这一切被一个看中莴苣姑娘的王子看见了,他也学着用女巫的方式去找莴苣姑娘,他运气还不错,头发真的垂了下来,王子顺着头发爬了上去,莴苣姑娘很惊讶,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男人,王子问她愿不愿意嫁给他,莴苣姑娘答应了。
女巫一直没有发现他们的秘密,可有一天莴苣姑娘说漏了嘴,被女巫知道了,女巫就把莴苣姑娘的长辫子剪了下来,把莴苣姑娘丢到荒野,让她自己生存。
当王子去找莴苣姑娘时,没有找到她,便绝望地从高塔上跳了下去,双眼被刺瞎了,但没有摔死。
从些王子一直寻找莴苣姑娘,最后终于找到了她。
莴苣姑娘看到王子的眼睛瞎了,心疼地哭了,当眼泪滴到王子的眼睛里时,王子又可以看到东西了。
后来他们回到了王子的国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偷别人的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有时还是非常沉重的代价。
我们要什么,我们可以跟别人明说,如果直接去偷,肯定没好结果。
让我们从小做起,养成不偷别人东西的好习惯。
一个阳光灿烂的早上,我在书柜看到一本书叫《莴苣姑娘》,然后我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书里讲的是有一对夫妻一直都没有孩子,妻子每天乞求上帝赐给她一个孩子,有一天上帝被她的真诚给感动了,她终于怀孕了。
躺在床上发现隔壁女巫家花园种着新鲜的莴苣,她非常想吃,她的丈夫知道了她想吃莴苣,三更半夜跑到女巫花园把莴苣一个一个地放在袋子,刚要走就被女巫发现了,女巫要求将他们的孩子出生后给她领养,待莴苣姑娘十二岁时女巫就让她住进一个高塔里。
女巫每天找她的时候都是莴苣姑娘将长长的头发垂下来,顺着爬上去。
有一天,一位王子看见女巫叫莴苣姑娘就有一个长长的头发落下来,王子看了很新奇,就趁着女巫走以后,跑到高塔下,大声喊:“莴苣姑娘,莴苣姑娘。
”话音刚刚落,就有一个长长的金发落下来,王子顺着头发爬呀爬终于爬上来了。
王子一看站在前面的是一位女孩,她长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又白又嫩的皮肤,还有一头长长的金发,王子对这个女孩一见钟情,王子说:“你愿意嫁给我吗
”莴苣姑娘说:“好的。
” 女巫一直不知道他们的秘密,可是有一天莴苣姑娘说漏了嘴,被女巫发现了,女巫就把莴苣姑娘的头发剪下来,把她丢到荒野中,当王子去找莴苣姑娘,没有找到她,王子便绝望的从高塔跳了下来,双眼被刺瞎了,但没有摔死。
王子一直找一直找,终于找到了她,莴苣姑娘看见王子瞎了,心痛地哭,当眼泪滴到王子的眼睛时,王子可以看见东西了,后来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乱偷别人东西,肯定没好结果。
《莴苣姑娘》是丹麦的格林兄弟写的童话。
我特别爱读这篇故事。
《莴苣姑娘》讲的是一对夫妇因为偷吃了邻居女巫的莴苣,怀孕生了一个小女孩。
女巫为了惩罚他们,而把他们的女儿带走,放进一个高高的铁塔内,并取名为莴苣 姑娘。
每次女巫上去,都要莴苣姑娘放下长长的辫子,她才能爬上去。
有一次被一个路过的王子发现了秘密,王子爬上去,爱上了莴苣姑娘。
女巫发现秘密,气坏 了,把莴苣姑娘的辫子剪掉,并把她扔进荒野中自生自灭。
王子上当爬上铁塔,女巫危胁他,他只好跳下去,眼睛被树枝刺瞎了。
王子在森林里不灰心地转了几年, 终于听到了莴苣姑娘的歌声。
莴苣姑娘的眼泪滴入王子的眼睛,王子又能看见了。
后来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我的感受是: 一、不能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是会受到惩罚的。
如果老夫妇事先能给女巫说说好话,而不是偷偷去摘莴苣,也不会出现后面的悲剧。
二是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
王子和莴苣姑娘代表正义一方,他们不灰心,不泄气,相信自己的判断。
最终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三是做任何事不能半途而废,对人生不能三心二意,困难只是暂时的。
我看了著名童话《七彩格林集》,里面有《六人闯天下》、《金孩子》等,我看了莴苣姑娘,邪恶的恶魔抢走了莴苣姑娘,这朵花会怎么样呢
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妻子生孩子,去偷一个巫婆的莴苣,一次他不幸被巫婆发现了,巫婆就让他把生出来的孩子给巫婆,否则她立刻就去掐死他的妻子,那个人无奈地答应了,孩子生出来以后,巫婆给她取了一个奇怪的名字:“莴苣姑娘”, 莴苣姑娘整天受苦,被关在塔里,但她仍然很美丽,一位王子看到这座古塔,决定要救出莴苣姑娘,可是被巫婆发现了,巫婆把王子从塔上推了下去,刺草扎瞎了他的左眼,于是他忍痛找莴苣姑娘,莴苣姑娘从巫婆关她的地方逃了出来,也在寻找王子,当莴苣姑娘看到王子时,泪流满面,眼泪流到王子的眼睛里,奇迹出现了,王子的眼睛又能看到光明了,巫婆发现莴苣姑娘逃跑了,就开始追,王子和莴苣姑娘拼命逃跑,就在巫婆快追上来的时候,从远处来了一队兵马,原来是王子的兵,王子命令所有人追杀巫婆,巫婆看到王子的兵这么多,简直像一条长龙,巫婆逃跑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感动,那个人为了妻子而送走孩子,我知道正义总会战胜邪恶。
我读了《格林童话》里面的《莴苣姑娘》这个故事。
里面讲了一个贪吃的皇后为了贪吃好吃的莴苣,把自己的的孩子给放弃了。
因为她答应了巫婆,吃巫婆的莴苣就把自己的的孩子送给她。
莴苣姑娘被巫婆关进了高塔里,一个王子听到了莴苣姑娘美妙的歌声,并听到了巫婆上高塔的话“莴苣,莴苣快把你的长头发放下来,让我爬上去”。
王子见到了美丽的莴苣姑娘,并想救走她,后来被巫婆发现了。
巫婆把莴苣美丽的长头发剪下来,绑在高塔上,把莴苣姑娘赶走了。
王子很伤心到处找莴苣姑娘,把自己的眼睛都哭瞎了。
他找了好多年,他们终于相遇了,莴苣姑娘的眼泪治好了王子的眼睛,然后他们就结婚了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不能太贪心,不然就会像那个皇后一样失去自己心爱的东西。
我们要像那个王子一样,只要坚持努力不放弃,就一定会有收获的。
森林报动物描写
同学,希望你讲清楚
给你一点,不知有没有用 白桦林里同样一片萧索。
白桦树身上的叶子已经非常稀疏了。
一只孤单的椋鸟巢挂在光秃秃的树干上,在瑟瑟的秋风中左右摆动。
1,忽然,林中响起了一串清脆的鸟鸣,两只椋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飞来,落在椋鸟巢旁。
雌椋鸟一头钻进巢中,忙活起来,雄椋鸟则守在巢外。
“咕咕
”雄椋鸟低低地唱起了歌,环顾着四周熟悉的景象,离愁别绪瞬间兜上心来。
它们曾经在这里快乐的生活了很长时间,并生下了可爱的椋鸟宝宝,而今却要离开,真的是万般不舍啊
雄椋鸟的离别曲刚唱完,雌椋鸟就从巢里飞出来,匆匆的憋了一眼,便向鸟群飞去。
雄椋鸟也随后撵了上来。
离乡的时候到了,不是明天,就是后天。
这会儿,所有的椋鸟都伤感的徘徊在林中,向曾经居住过的地方作最后的道别。
不过椋鸟们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场小别,明年春天,他们又会重返故乡。
来点读后感吧 找寻属于我们的森林 ——《森林报》读后感 无论对任何性别、任何年龄段、任何文化背景的人而言,只要打开这本书——维·比安基的名著《森林报》,您都将进入一个新奇瑰丽的无边画卷,开始一段浪漫清新的精神旅行。
维·比安基,生于1894年,逝于1959年,俄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森林报》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
作者采用报刊的形式,以春夏秋冬十二个月为序,向我们真实生动地描绘出发生在森林里的爱恨情仇、喜怒哀乐。
阅读这本书,你会发现所有的动植物都是有感情的,爱憎分明,它们共同生活在一起,静谧中充满了杀机,追逐中包含着温情,每只小动物都是食物链上的一环,无时无刻不在为生存而逃避和猎杀,正是在这永不停息的逃避和猎杀中,森林的秩序才得到真正有效的维护,生态的平衡才得以维持。
然而如果我们仅仅把自己当作俯视一切的自然秩序之上者,那么阅读中一定会失去很多感动与震撼的心灵体验,甚至被书中的小动物们骂成“无情的两足无毛冷血动物”。
野鸭一般都是灰色的,这是一种天然的保护色,使野鸭免受很多捕猎者的攻击,偶尔也有个别患色素缺乏症的野鸭“突然变得雪白雪白,”这样以来就很容易引起猎人和其他猎食者的注意。
且看野鸭们是怎么做的—— ……突然从草丛里飞出几只野鸭,其中就有那只白野鸭。
我举起枪就朝它放。
但是在开枪的一刹那,百液压被一只灰野鸭挡住了。
灰野鸭被我的散弹打伤,掉了下来。
白野鸭却和别的野鸭一起逃走了。
这是偶然的吗
当然
不过,那年夏天,这只白野鸭我在湖中心和水湾里还看见过好几次。
它总是由极致灰野鸭陪伴着,好像它们在护送它似的。
那么,猎人的散弹当然会打在普通灰鸭身上,白野鸭却完好无恙地在它们的保护下飞走了。
反正我始终也没打着它。
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灰野鸭当然不能未卜先知、更不可能在枪响的那一刻真的去用自己的身体替同伴挡子弹,但“它总是由极致灰野鸭陪伴着,好像它们在护送它似的。
”无论这种护送行为的出现是野鸭们的自然本能还是有意识的选择,读着这样的文字我们都不能不为之动容和感叹。
书中像这样用平静的文字描写出的牵人情肠的场面比比皆是,令你长吁短叹、心潮起伏。
动物们之间的斗争与协作精彩纷呈,看似无知无识的花草树木之间也不像我们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平静。
挺直的树干里酝酿着骇人的阴谋,飘忽的风絮里隐藏着殖民者的勃勃野心,翠绿的枝叶既是遮阳的温情大伞又是张牙舞爪的无情利剑。
读一读连续六集“播出”的林中大战把吧,一切都从伐木工人生产作业后的那片空地开始,一切都在无边的安静和温柔的风声中进行。
先是云杉将自己的球果撒满了空地并长出了小树苗,可是当真正的春天到来时,这些可怜的小树苗却被野草紧紧缠绕和封锁,几乎完全失去了战斗力,这时一直在河对面隔岸观火的白杨已经看准时机,准备远征了。
它们的花序张开了,每一个花序里面都飞出几百个带白色刷毛的小种子,被风吹过河,均匀地散布被野草和云杉占领的整个空地上。
这时云杉已经在和野草的战争中逐渐占了上风,不但完全摆脱了野草的围追堵截,而且还用黑黝黝的树荫去蛮横地掠夺白杨头顶的灿烂阳光。
在强大的对手面前,弱小的白杨树苗一棵接一棵地憔悴枯萎了。
眼看云杉就要赢得最终的胜利,可是别高兴得太早,又一批乘着滑翔机的敌国伞兵在空地上登陆了,一登陆就钻进泥土里潜伏起来,它们是白桦的种子…… 而这只是整个采伐地战争的开始,更激烈的较量还在后头。
森林里也不全是拼搏厮杀,更多的是自然的生老病死,更多的是舞蹈与歌声,更多的是令你眼界大开的丰富知识。
读这本书,我们可以知道很多动植物的名字,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生长特点。
孔子鼓励人们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话是两千多年钱说的,对我们现代人更有意义。
对自然的日益远离使人们除了金钱和钢筋混凝土之外,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不认识。
足不出户的蜗居生活造成了人们对大自然美妙图景的弱视与短视,自封为万物灵长的妄自尊大遮蔽了发现美感受美的心灵之瞳,对物质生活的病态追求和来自社会以及自己内心深处的多重压力使人们心里根本容不下一丝原始的绿意。
“花苑”“花园”里憔悴着背井离乡的“名花”,砍伐了大树后的大路旁哆嗦着同种同性的瘦草。
除了好奇的孩子偶尔会将目光暂时从昂贵的玩具上移开,投注在它们可怜的病躯上之外,城市中的男人和女人们早已把原本属于自然的一切都看作毫无生气的生活背景,不肯有丝毫的留意。
于是常常怀念儿时在乡下的时光。
那里举目四顾,到处都是绿的草,青的庄稼,一年四届,永不落幕。
马泡是我心目中的葡萄和弹珠,香根儿是难得的口香糖,渺小如星、红艳如血的是“野葡萄”——这是我儿时为它取的名字,很显然是错误的——就连红薯梗都被我们那来做成长长的“珠帘”或皇帝的龙冠。
一切都是那么美丽,那么令人魂牵梦萦。
然而,我也清醒地知道,所有这一切美丽大都经过了记忆的美化和潜意识的加工,在我真实的童年生活中,真正亲近自然、全身心漫步在原野中的机会是少而又少的。
虽然那时的我们和现在的乡下孩子相比,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玩具,更谈不上有什么娱乐项目——整个东街只有3台电视,2部录音机。
对自然的日益疏离,对任何时代的任何人而言都是一个无奈而又必然的进程,这是人类拒绝孤独渴望喧闹的本性决定的,是人类及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决定的。
遑论城市,即使是乡下孩子也早已和大自然几乎完全绝缘了。
于是我便特别看重《森林报》和森林报里那些对发生在森林里的各种事件与秘闻的报导,因此也特别感谢编著这份“报纸”的维·比安基。
是他和他的“报纸”给了我一次间接亲近自然的机会,给了我直接步入自然的动力,甚至我还要替我们班的孩子们谢谢他,因为很快我就会安排他们和他们的爸爸妈妈来共读这本书。
让分不清庄稼和野草、韭菜和麦苗的孩子们开开眼界,让他们的爸爸妈妈们也萌生带领孩子回归自然甚至是到自然界中短暂做客的冲动。
当然我还要感谢一个人,一位来自河南泌阳的农村老大爷——郭师傅。
很多年前,暑假打工的我有幸和他一起在金水河绿化工地上打工,一天晚上,我们坐在自己手栽的草坪旁,他向我讲起来田野里令我眼花缭乱的野草家族:老爱缠着人裤腿不放的野蒺藜,平平躺在地上的大鞋底子,挺拔得像小树的咪咪蒿,生命力强劲百毒(除草剂)不侵的莎草,能下面条的野菠菜,看着难看、凉拌起来特别爽口的娘娘苗子,庄户人的免费草药黄蒿等等,听得我心往神驰,情难自已。
我也在农村长大,怎么就不知道这些呢
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的工地早已变成了成熟的老游乐场,郭大爷的话却一直清晰地留在我的耳际,时刻提醒我曾经拥有过的惊喜、感动和遗憾。
是呀,为什么同样生活在农村,郭师傅和比安基就知道得那么多,我却有眼无珠、充耳不闻呢
心在哪里,眼睛和耳朵就在哪里。
我的心在哪里呢
三体读后感
众生毁灭一切——《三体》读后感《三体》本身就是一个宇宙,宏大、深远、辽阔,人类几千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在其中重现,却似沧海一粟,转瞬即逝,生生不息的文明几乎灰飞烟灭,只剩下繁盛辉煌的记忆,漂流在时间之外的虚空中,直到宇宙重新回归奇点的那一刻到来,才得以重见天日。
而这一刻,真的能到来么
我想,这或许只是程心的美好心愿甚至自欺欺人的一丝慰藉吧。
为了躲避宇宙的毁灭时刻,许多生命体只会选择在小世界的空间中无忧无虑地生活,直到宇宙重启后适宜生命体生存时再选择回归。
而无数小世界空间所导致的质量流失,却使宇宙无法实现重生。
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也只能寄希望于像程心这样有责任心的生命体。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宇宙的命运,正是掌握在众生手中。
而很可能的结局是,众生毁于自己之手。
而这,也许正是《三体》要告诉大家的吧。
在第一部《》中,对人类本身彻底绝望的意图引入来解决问题,却不幸地开启了地球人类的末世之门。
这是人类毁灭自身的序曲。
而在第二部《黑暗森林》中,三体人的罪恶并没有显露多少,人类的黑暗及堕落本性却充分暴露出来。
博士的前半生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及时享乐的人之本性,而为了庄严和孩子,他最终选择用整个后半生扛起执剑人的大旗,孤独却坚定地行使黑暗森林威慑的使命。
章北海及其他面壁者们早就看穿了在基础科学被锁死的情况下人类必败的结局,只有逃亡才能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只有试图成为操纵命运的威慑者,才有可能反败为胜。
为此,泰勒不惜牺牲全部地球舰队的所有生命以形成量子幽灵舰队,雷迪亚滋不惜以毁灭整个太阳系的手段来威胁三体人,希恩斯和章北海则选择了人类逃亡这条路。
前者不惜为人们烙下“人类必败”的思想钢印,后者则为了地球世界能将资源集中于创造逃亡所必须的无工质飞船,暗杀了若干倡议建造工质飞船的当权者,甚至不惜波及无辜。
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与行为看似残忍且有悖于人性,却高瞻远瞩,正是所谓的大仁不仁。
但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众生最基本的权利与利益,所以结果可想而知:章北海及面壁者们被扣上了诸如可耻的逃亡主义、反人类罪等各种帽子。
在众生看来,以他人或地球或太阳系的存在与否为赌注的威慑手段太过凶险,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命运操于他人之手,况且鬼才知道这个操控命运的人会不会以牺牲大多数人来保全自己。
同时,逃亡也必将是少部分人的生存之路,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接受面对死亡的不平等待遇。
所以,他们宁愿大家一起死,也不让部分人先逃走。
这就像书中屡次写到不能乘坐航空器逃跑的众生,以各种方式努力搞破坏,以使别人也逃不掉。
他们或许可以说,在生存面前,众生理应平等。
但果真如此吗
后来逃亡的青铜时代号用行动告诉大家,当人类在太空中面临生存的威胁时,只用5分钟便可以产生极权。
这就是人类之间在太空发生的黑暗战役。
它告诉人们,在生存面前,绝无平等可言,而是先下手为强。
而在第三部《》中,也正是人类之手(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这种安排很有深意),启动了引力波天线,公布了三体星系坐标,进而暴露了整个太阳系,使其成为全宇宙的众矢之的。
全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他小心地潜行,力图不被任何人发现,而一旦发现了别的生命,他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
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
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
在当今世界,各强国都拥有轻易灭了对方并毁灭世界的超级武器,威慑其实正在进行中,只不过通过科技进步以及信息化、全球化等手段,人类的资源暂时能够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文明的不断扩张,人性的欲壑难填,当各种科学与技术手段都无法满足众生的需求时,一旦资源总量不足甚至枯竭时,又会发生什么呢
退一步讲,我们的世界即便不是一座黑暗森林,至少也会跌入大低谷吧。
人口的锐减使资源出现富余,然后才会有大革命,人性的解放带来科学技术的再次飞跃,接下来又是人口增长、人欲膨胀、文明扩张,等同于末日的资源枯竭将再次来临,人类世界终将成为一座黑暗森林……任沧海桑田,时空变幻,而人性永恒。
这便是第三部《》。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这导致众生群体意志的无情与善变。
当危机来临时,众生需要一个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来挽救他们的命运,哪怕赋予其面壁者甚至执剑人那样的超级特权也心甘情愿。
而危机一旦过去,众生又不愿让这样的超级英雄操控自己的命运,他们已经不需要英雄了,他们急于夺去他的权力,并宁愿将其赋予一个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
所以,他们选择了程心……程心两次处于几乎等同于上帝的位置,却两次以爱的名义把世界推向深渊。
在这样的黑暗森林环境中,没有霹雳手段,又谈何菩萨心肠
但程心没有错,她只是一个被众生推上神坛的普通人,只是做了一个普通人在那一时刻都会做出的选择,而这一选择,也正是当时众生所希望看到的。
在众生的群体意志面前,她既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因为她是众生之一员,所以她与他们的想法是一样的,只是比其他人多了那么一点不自量力的责任心。
在众生面前,程心的确是最无辜的。
他们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了程心,而当威慑失败,他们只会以怨恨的眼神和愤怒的声音及行为向她表示:我们当初怎么会选择了你,就像当初对面壁者们那样。
而当危机过去,他们又根据自己情感和利益的需要,重新把她奉若神明。
他们绝不会反思和自责,这是何其的不负责任
在澳洲大移民时,众生争相报名三体组织的地球治安军,两千万人参加了面试,最后只有五百万人被选上。
最后的“幸运儿”并不在意人们的唾沫和鄙夷的目光。
因为他们知道。
那些吐唾沫的人中相当一部分是提交过面试申请的。
在移民返回时,治安军甚至在保证供给和维持秩序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当一切恢复后,大批治安军被处决,而对此欢呼雀跃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初在治安军报名中的落选者……在第三部中,作者更是把人性的黑暗本质,上升到文明的高度。
不仅人类如此,也一样。
如果说,人必将毁灭自身和一切,那么,文明也必将毁于文明本身。
生命体个性的解放,必然带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这导致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
为了生存,战争就不可避免。
而宇宙中高级文明所做的,竟然是不惜降低自身的维度,以求在不断走向毁灭的宇宙中生存,这简直是同归于尽的做法
而这,又和人类的做法何其相似
对于不断降低维度的宇宙,惟一的希望就是重启归零了,就像凤凰一样涅槃重生。
而蜗居在各个小世界过着幸福生活的数不清的生命体,又有多少愿意像程心一样,为了大宇宙的重生,释放掉自己小世界偷来的质量,重新回到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太空中,去亲历宇宙走向毁灭。
看来,宇宙真要毁于众生之手了。
以上乃一家之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海涵。
杜甫的《登高》为什么是千古七律第一
登高 年代:【唐】 作者:【杜 体裁:【七律】 类【】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注释】 【注解】: 1、渚:水中的小洲。
2、回:回旋。
3、百年:犹言一生。
4、潦倒:犹言困顿,衰颓。
5、新停:这时杜甫正因病戒酒。
解释: 天高风急,猿啸声声似乎蕴含着无限的悲哀,孤洲沙白,只有沙鸥不时地回旋。
无边无际的落叶纷纷飘坠,奔腾不息的长江滚滚而来。
离家万里,悲叹自己经常漂泊他乡,衰老多病,寒秋中独自登临高台。
世事艰难,可恨秋霜凝染了我的双鬓,穷困潦倒,于是不得不放下这浇愁的酒杯。
【词语解释】 猿啸:猿长鸣声。
落木:落叶。
萧萧:形容秋天树叶纷纷落下的声响和状态。
【诗文赏析】 萧瑟的秋风中,水清沙白,回旋的飞鸟徘徊在江中渚洲上。
诗人登高远望,想到了自己一生漂泊,备尝潦倒艰辛之苦,经历了国难与家愁,到如今已两鬓成霜,百病缠身,因此百感交集,思绪万千。
此诗八句四对,对偶精巧,用韵讲究,被称为「七律之冠」,其中首句字字珠玑,已成为千古的佳句。
【简析】: 这首诗是大历二年(767)年杜甫在夔州时所作。
萧瑟的秋天,在诗人的笔下被写得有声有色,而引发出来的感慨更是动人心弦。
这不仅由于写了自然的秋,更由于诗人对人生之秋所描绘的强烈的感情色彩。
颔联状景逼真,是后人传诵的名句。
颈联两句,十四个字包含了多层含意,备述了人生的苦况,更令人寄予强烈的同情。
古人有农历九月九日登高的习俗,这首诗就是唐代宗大历二年(767)的重阳节时诗人登高抒怀之作。
此时杜甫寓居长江畔的夔州(今四川省奉节县),患有严重的肺病,生活也很困顿。
全诗通过对凄清的秋景的描写,抒发了诗人年迈多病、感时伤世和寄寓异乡的悲苦。
诗篇前四句描写登高闻见之景。
首联连借风、天、猿、渚、沙、鸟六种景物,并以急、高、哀、清、白、飞等词修饰,指明了节序和环境,渲染了浓郁的秋意,风物具有鲜明的夔州地区特征。
这两句不仅是工对的联语,而且句中自对,如“ 天高”对“风急”,“沙白”对“渚清”。
句法严谨,语言锤炼,素来被视为佳句。
颔联前句写山,上承首句;后句写水,上承次句。
写山为远望 ,写水为俯瞰。
落木而说“萧萧”,并以“无边”修饰,如闻秋风萧瑟,如见败叶纷扬;长江而说“ 滚滚”,并用“不尽”一词领起,如闻滚滚涛声,如见湍湍水势。
两句诗,无论是描摹形态,还是形容气势,都极为生动传神。
从萧瑟的景物和深远的意境中,可以体察出诗人壮志难酬的感慨之情和悲凉心境。
诗篇后四句抒发登高所生之慨。
颈联上句写羁旅之愁。
“常作客”,表明诗人多年漂泊不定的处境;“万里”,说明夔州距离家乡非常遥远,是从距离上渲染愁苦之深;“悲秋”,又是从时令上烘托悲哀之重,“秋 ”字是在前两联写足秋意后,顺势带出,并应合着“ 登高 ”的节候。
下句写孤病之态。
“百年”,犹言一生;“百年多病”,迟暮之年百病缠身 ,痛苦之情可想而知;“独”字,写出举目无亲的孤独感 ;“登台”二字是明点题面,情才因景而生。
这两句词意精炼,含意极为丰富,叙述自己远离故乡,长期漂泊,而暮年多病,举目无亲,秋季独自登高,不禁满怀愁绪。
尾联进一步写国势艰危,仕途坎坷,年迈和忧愁引得须发皆白;而因疾病缠身,新来戒酒,所以虽有万般愁绪,也无以排遣。
古人重阳节登高照例是要饮酒的,而诗人连这点欢乐也失去了。
这一联分承五、六句 :“艰难”备尝是因“常作客”所致;“潦倒”日甚又是“多病”的结果。
诗前半写景,后半抒情,在写法上各有错综之妙。
首联着重刻画眼前具体景物 ,好比画家的工笔,形、声、色、态,一一得到表现。
次联着重渲染整个秋天气氛,好比画家的写意,只宜传神会意,让读者用想象补充 。
三联表现感情,从纵(时间)、横(空间)两方面着笔,由异乡飘泊写到多病残生。
四联又从白发日多,护病断饮,归结到时世艰难是潦倒不堪的根源。
这样,杜甫忧国伤时的情操,便跃然纸上。
此诗八句皆对。
粗略一看,首尾好象“未尝有对”,胸腹好象“无意于对”,细细体味,“一篇之中,句句皆律,一句之中,字字皆律”,无怪乎胡应麟盛誉其为“旷代之作”清代杨论推崇此诗为“杜集七言律诗第一 ”(杜诗镜铨)),明人胡应麟更说此诗“当为古今七言律第一,不必为唐人七言律第一 。
”(《诗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