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远行,与最美的世界相遇 读后感800字
生活不止苟且,还有诗与远方《远行,与最美的世界相遇》是著名作家毕淑敏创作的第一本旅行新书。
作者以行走的角度,讲述生命旅程中经历过和为之哭过、笑过的万千风景,用出生地、青春之地、灵魂之归宿三大主题串联起来,绘成最美的心灵地图,带给我们恒久的温暖和坚韧的力量,让我们能在漫长而艰辛的人生旅途中找到更好的自己。
我一直很喜欢读毕淑敏的文章。
她做过医生,行医经历给她的写作奠定了基础,让她有一双当医生的眼睛,有一种对人世充满爱心和悲悯的感情。
由于工作的关系,她常常旅行。
2008年,她买了一张船票,乘船环绕地球一周,虽然由于一些原因,她没能完整地走完这一圈,但她觉得生命中有了这样一次荡涤身心的旅行很值得。
她认为,旅途不仅是行走,更是与自己的心灵对话、与世界温柔相拥的过程。
印第安人有个习惯,当他们的身体移动得太快的时候,会停下脚步,安营扎寨,耐心等待自己的灵魂前来追赶。
累了、困了,就收拾好行囊出去旅行,给心灵放个假。
人不能一味走下去,要驻扎在行程的空隙中,和灵魂会合。
飞驰的速度,变换的风景,奇异的遭遇,萍水相逢的旅人……在本书中,作者记录了很多旅途中的见闻和感受,让我们明白,当我们没有出发的时候,我们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不知道最美好的地方在哪里。
我们以为它们均在虚无缥缈的远方。
我们期望着与最美好的世界相遇,不辞万里。
阅读此书,就像同一个睿智、风趣而又宽厚的旅伴,畅谈那些与她息息相关的生活历程,带你走进一段充满温暖的时光。
书中写道:“人生最贵重的那场旅行,往往不是收拾包裹去往一个计划好的目的地,而是随着命运,开始一场不知终点的漂泊——从父母怀抱着我的那块土地启程,一路走过青春之地、梦想之地,欣赏完生命中最美丽的风景,最后到达永恒的归宿。
”她在后记中说,我们天生是需要去旅行的,感受过全世界的大美,才会珍惜当下。
去远行吧,让自己与最美的世界相遇。
作者在书中呈现了对平凡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尊重,给我们感动和思考,就像她自己说的:“也许,这就是远方的重要性。
因为它以猝不及防的相逢,悄无声息地教会你什么是人间最宝贵的东西。
”有帮助请采纳(●'◡'●)还有问题可以追问o(* ̄▽ ̄*)ブ
远行与世界最美的相遇读后感
摘录:读根鸟有感“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的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回感到有一种温热的的暖流富有炽感地流过,从而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曹文轩心中的大峡谷遥远而美丽,心中的女孩儿飘渺而迷人,根鸟放弃过、坚持过、体验过、享受过……他经历的一切一切由一个梦而起,小说归根是小说,充满了并不真实的幻想与浪漫。
我不可能经历到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
即使这是真的,我也决不会在这样急速奔跑的社会中抽出时间去追逐一个纯粹的梦,我想,谁都不会的。
我们是麻木的,天上飞着白鹰:哦……鹰啊,还是白的,挺新鲜,飞去吧,我还有事要干。
梦里有让自己砰然心动却不曾相识的人:我怎么会梦到这样的人呢?他谁啊…算了,不想了..累死。
脑子中出现美丽的大峡谷:嗬,景真是不错,这会是哪呢?人做的梦还真是奇怪啊…………有谁想过去追逐它们呢?那么,作者曹文轩究竟写这篇纯美的小说干什么呢……我想,他要说的一个是信念,一个是情感。
根鸟的信念是一次次丢了又拣回来的。
他一直在追,但是现实又经常羁绊他的脚步。
摔倒时他无比的狼狈,如同一个醉汉醉倒在街上,拿着酒瓶狞笑着唱着自己也听不出调的歌,样子恶心而难以理解,冰冷而无比孤独。
当他又找到信心向前进时,他那放光的眼睛俊朗而坚定不移,但又迷茫而忧虑不堪。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拿起镜子照自己的脸,经历了这么多,自己变了么?于是笑着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变了,我变得淡定了。
因为一切的困苦都会让人变的更成熟。
这也许就是一个人抱着信念行路时所要经历的吧:摔倒决不能就地躺下,要撑着地,站起来。
根鸟是个逐渐走向成熟的青少年,这时的他像我们一样,感情丰富,容易爱,希望爱,追求爱。
当他面对喜欢的女孩的时候眼神中透着可爱的羞涩,想看身边的她却不敢转头,当女孩子接受他时又怀着诚挚的心与女孩在一起。
这感情,实在明亮,实在纯洁,但,实在难寻。
当根鸟离她远行,独自面对生活时,他总会回忆起她,回忆起那份感情,即使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嘴角也会泛起甜甜的笑,笑里有思念,有幸福,也有分离的
同桌冤家走天下飞狮守护的水城读后感400
同桌冤家走天下读后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干读书怎么行呢
远行也是很重要的。
快跟随“惜呆兔咪”四人组一起去“樱花和宫崎骏的世界”看看吧
这一本书,可以是你伤心时的安慰者,失败时的激励者,孤独时陪你玩的朋友,四人幽默的语言一定会逗得你哈哈大笑,而关于宫崎骏的日本的知识也一定会随之增长的。
我想,去远方,应该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一个愿望,也应该是许多人已经实现的梦想。
世界如此之大,人显得是多么的渺小,三言两语是说不完整个世界的,有许许多多的地方我们没有去过,又有许许多多的地方没踏上我们的足迹,没有我们爽朗的欢声笑语。
远行,是美好的,就像是一个朦朦胧胧的梦,梦中,你可以忘记所有的忧愁烦恼,忘记所有的人情世故,忘记所有的伤心与悲痛,只剩下美好与自由:你的灵魂是自由的,你的身体是自由的,你想什么都没有人知道,没有人束博你的一切,在世外桃源,尽情享乐。
最好,去远方,还有一个朋友,一个支持你,信赖你的朋友,就像“惜呆兔咪”他们一样,互相依靠,互相逗乐,互相支持,让远行途中不再孤单,不再寂寞。
不管远行途中有怎样的情况,彼此都不会产生猜疑,都懂得携手度过难关。
远行是快乐的,在旅途中放飞心情,放飞梦想,也在旅途中荡涤记忆,增长见识,愿大家一起远行,带着朋友走遍千山万水
《边城》的读后感,侧重于翠翠的爱情,800字,,急
You can either travel or read,but either your body or soul must be on the way.-----罗马假日.很多旅行书里这句话想来由久,真的追溯那个国家那个人说的,估计谁也也说不清吧,
有没有鲁迅《准风月谈》的读后感或者赏析什么的
谢谢了
关于鲁迅最后十年的写作生活,他的儿子海婴有这样的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的写作习惯是晚睡迟起。
以小孩的眼光判断,父亲这样的生活是正常的。
…… “整个下午,父亲的时间往往被来访的客人所占据,一般都倾谈很久…… “如果哪天的下午没有客,父亲便翻阅报纸和书籍。
有时眯起眼睛靠着藤椅打腹稿,这时大家走路说话都轻轻地,尽量不打扰他。
……”也有类似的回忆:鲁迅于看书读报中有所感,又经反复酝酿,就在客人散尽之后,深夜提笔成文,遇有重要的长文,往往通宵达旦。
她还提供这样一个细节:鲁迅看报看得很快,“略略过目一下就完了”,但过了几天忽然要找某一材料,要向旧报翻,如翻不到,必能提示约在某天某一个角头处找,这才找到,足见早已留心。
鲁迅自己也说,他是因报刊所载“时事的刺戟”,有了“个人的感触”,才写成短评,发表在报刊上,以便“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算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
而每年年终,鲁迅也必定用剪刀、浆糊,将报刊上自己的,以及相关的文章,一起剪贴成书,“借此存留一点遗闻逸事”,以免“怪事随时袭来,我们也随时忘却”。
鲁迅因此颇为自得地说自己的杂文,“当然不敢说是诗史,其中(却)有着时代的眉目”, 而且,“‘中国的大众的灵魂’,现在是反映在我的杂文里了”。
从亲人的回忆与鲁迅的自述里,都可以看出,报刊对于最后十年的鲁迅的特殊重要意义。
他正是通过报刊与他所生活的时代,中国(以及世界)的社会、思想、文化现实发生有机联系:他通过报刊最迅速地接纳瞬息万变的时代信息,并迅速作出政治的,社会历史的,伦理道德的,审美的评价与判断;用杂文的形式作出自己的反应,借助于传媒的影响而伸入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最及时地得到生活的回响与社会的反馈。
报刊写作,不仅使鲁迅最终找到了最适合于他自己的写作方式,创造了属于他的文体——杂文(鲁迅的杂文正是在这最后十年成熟的),而且,在一定的意义上,甚至成为他的生命存在方式。
我们在前一讲里,曾经说到,鲁迅在最后十年,特别关注于以上海为代表的1930年代的中国现代都市文明。
那么,他是怎样通过报刊的媒介,作出他的观察,审视,反应,并且演化为他的文体——杂文的呢
在他的这些杂文里,呈现了怎样一种“社会相”与“人的灵魂”,描绘出怎样的“时代眉目”
这都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一) 我们还是先来读他的杂文。
里有一组杂文,都是由报纸上的某条而引发联想,并概括出上海摊上的人的某种生存状态。
。
这是“两三月前”的一条:一个卖报的孩子,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被碾死了。
——这在中国都市街头是极常见的,类似的新闻至今也还时有所闻。
人们司空见惯,谁也不去细想。
但鲁迅却念念不忘,想了几个月,而且想得很深,很广。
被推倒碾死的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穷苦的卖报的孩子,这是鲁迅最不能忍受的。
因此,他要追问:推倒孩子的是什么人
——他的考察结论是:穿的是长衫,“总该是属于上等(人)”。
于是,鲁迅由此而联想起上海路上经常遇到的两种“横冲直撞”的人:“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脚,如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这是洋大人”;“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臂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
——这一段联想,极具形象性,无论是“踏”与“推”的动作的描摹,还是骄横神态的刻画,都十分传神,充分显示了鲁迅作为文学家的形象记忆与描写能力。
但已有了某一程度的概括,由具体的个别人变成了某一类人(“洋大人”、“上等华人”),而且具有某种象征意味。
由上等华人又产生了“推”的联想,或者说幻觉:“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
——这似乎是一连串的蒙太奇动作,极富画面感。
“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跌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
——这是典型的鲁迅的“吃人”幻觉,是小说家的笔法:既有象征意义,又有生动的细节(“舔厚嘴唇”)。
然后又联想起更可怕的场面: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被踏死,“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
——这又是典型的鲁迅的“看客”恐惧,“又有……又是……”,语气十分沉重。
“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呀
’”——这是鲁迅的“看戏”主题的再现:轻佻的语气与前文的沉重形成强烈对比。
行文至此,就自然产生一个飞跃——“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还要廓大开去。
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
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
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 鲁迅以其特有的思想穿透力,赋予“推”的现象以某种隐喻性,揭示了上海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下等华人”,尤其是“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被任意“推倒”践“踏”;而“高等华人”却在以“保全文化”的名义下大加“颂祝”。
鲁迅说,他每读报刊上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妙文,总不免“拉扯牵连”,胡乱想开去,于是就产生了许多“若即若离的思想,自己也觉得近乎刻薄”。
此篇即是如此,通篇以报纸报导的日常生活现象为思考的出发点,引发联想,由个别到普遍,由具体到抽象,提升、概括出一种社会典型现象或社会类型。
但又与作为出发点的生活现象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既有概括、提升,当然有所超越(“若离”),但仍保留现象形态的生动性与丰富性,以及情感性特征(“若即”),这里正是体现了小说家与思想家的统一,诗与哲学的统一:这正是鲁迅的杂文思维的特点。
之后,鲁迅又连续写了、、、诸篇,以类似的联想方式,论及了“第三种人”的“推”,中国人被外国巡捕“踢”引起的民族逃路问题, 在“自由竞争”美名掩盖下的“爬”和“撞”, 以及现代的“婴儿杀戮”, 都是开口小而挖掘深,所揭示的问题都有极大的概括力,至今仍不失其震撼力。
这都是几乎每时每刻发生在中国城市街头的,甚至成了生活常态,但一经鲁迅的思想烛照,就露出了惊心动魄的“那一面”。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时总会遇见几个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异胞(也往往没有这一位),用手枪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
倘是白种,是不会指住的;黄种呢,如果被指的说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枪,请他走过去;独有文明最古的皇帝子孙,可就‘则不得免焉了。
这摘香港,叫作‘搜身’,倒也还不算很失了体统,然而上海则竟谓之‘抄靶子’”。
就这样一个1930年代上海的新俗语“抄靶子”,引起了鲁迅的许多联想。
他想起,中国传统中凡有“凌辱诛戮”,必先将被诛戮者宣布为“不是人”:“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这样改换一下名目,杀戮就成了维护“人道”之义举。
而现在,“洋大人的下属”“赐”中国人以“靶子”的新“谥”,其民族歧视与凌辱也就符合“人道”了。
而“靶子是该用枪打的东西”,于是,鲁迅联想起“前年九月”即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幻景:“四万万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又排开了吃人筵席,这回被吃的是整个中华民族
由民族的外部危机,鲁迅又联想起在民族内部也即“我们这些“靶子””们“互相推举起来”又是怎样称呼的:鲁迅说,上海滩上“相骂”时彼此的“赐谥”是:“曲辫子”(即乡愚),“阿木林”(即傻子),还有“寿头码子”,就“已经是‘猪’的隐语”;“若夫现在,则只要被他认为对于他不大恭顺,他便圆睁了绽着红筋的两眼,挤尖喉咙,和口角的白沫同时喷出两个字道:猪猡
”——依然是不把别人当作人
这里还表现了鲁迅对街头流行的民间方言、土语的敏感:他看到了背后的一个时代的文化、心理,以至社会关系。
这里还有一篇妙文:。
这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电车上的卖票人经常“付钱而不给票”,这种行为而且还有一种说法,叫作“揩油”。
且看鲁迅的观察与描写:“纯熟之后,他一面留心着可揩的客人,一面留心着突然来的查票,眼光都练得像老鼠和老鹰的混合物一样”。
——如此传神的外形刻画与心理揭示,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小说家笔法。
人们经常为鲁迅后来不写或少写小说而感到遗憾,鲁迅杂文中其实有许多这样的小说的“片断”,辑录下来是非常有意思的:不过这已是题外话。
而鲁迅并不停留在外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要追索这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又显示了思想家的特色。
于是,就引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揩油,是说明这奴才的品行全部的”。
而鲁迅的剖析则极为透彻:“这不是‘取回扣’或‘取佣钱’,因为这是一种秘密;但也不是偷窃,因为在原则上,所取的实在是微乎其微。
因此也不能说是‘分肥’;至多,或者可以谓之‘舞弊’罢。
然而这又是光明正大的‘舞弊’,因为所取的是豪家,富翁,阔人,洋商的东西,而且所取又不过一点点,恰如从油水汪洋的处所,揩了一下,于人无损,于揩者却有益的,并且也不失为损富济贫的正道”。
——“微乎其微”,正是我们在第十二讲讨论过的“仅因目前的极小的自利”的奴才的破坏;而“光明正大”,则是因为“揩的是洋商的油”,且打着“损富济贫”的旗帜,因此,明知是揩油,也是不可索取的,“一索取,就变成帮助洋商了”。
但还有另一面:“如果三等客中有时偶缺一个铜元,你却只好在目的地以前下车,这时他就不肯通融,变成洋商的忠仆了”。
——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笔:“忠仆”才是奴才的本质,无论怎样“揩”洋主子的“油”,也不会改变其“忠”于洋主子的本性:在现代中国都市的新的等级结构里,奴才是始终忠于他充当洋主子的警犬的职责的。
于是,鲁迅谈到了上海滩上的“巡捕,门丁,西崽之类”,这是中国都市文明中的新类型:一面似乎是“憎恶洋鬼子的,他们多是爱国主义者”,另一面“也像洋鬼子一样,看不起中国人,棍棒和拳头和轻蔑的眼光,专注在中国人的身上”,这就是我们在第十三讲里说到的“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之界”的“现在洋场上的西崽相”。
而且鲁迅预言,这样的西崽式的“揩油”将在中国“更加展开”,“这品格将变成高尚,这行为将认为正当,这将算是国民的本领,和对帝国主义的复仇”。
而且还有更严厉的判断:“其实,所谓‘高等华人’也者,也何尝逃得出这摸子”——“高等华人”也是“西崽”。
“揩油”这一话题开掘到这里,已经相当深入。
但鲁迅却又把文章拉回到作为讨论引发点的“卖票人”那里,而且作了这样一番必要的补充:“但是,也如‘吃白相饭’朋友那样,卖票人是还有他的道德的。
倘被查票的查出他收钱而不给票来了,他就默然认罚,决不说没有收过钱,将罪案推到客人身上去”。
——这就是所谓“盗也有道”,是自有一个底线的;如果连这样的道德底线也轻易越过了,那将是怎样一个状况,鲁迅没有明说,但也许这一暗示更加惊心动魄。
鲁迅这里提到了“吃白相饭”朋友;在此之前,他写过一篇杂文,题目就叫:《“吃白相饭”》。
这也是从讨论上海的方言入手的:“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然后,鲁迅开始追问:“游荡可以为生,这是很奇怪的”;而且“在上海(还)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这也很“奇怪”。
那么,这样的“吃白相饭”“职业”,其特点,或者说“功绩”是什么呢
鲁迅归纳为“三段”:一“欺骗”二“威压”二“溜走”——十足的流氓而已。
问题是,“有这样的职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是不以为奇的”——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奇怪”。
问题还在于:“‘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饿肚”——这样一种反向的思考正是鲁迅的特点,是一般人所难以想到的。
这本身又是一种“奇怪”:如此“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
这样从“吃白相饭”本身及人们见怪不怪的态度这两方面反复质疑,就将“吃白相饭”的流氓与上海滩的内在联系揭示得十分深刻:它是附着于上海都市文明社会的一个毒瘤,而且是不可或缺,永远摆脱不掉的。
所以鲁迅说:“我们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
文章的结尾却出人意料:“但‘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
’”——这就是说,现实生活中,还有“做而不说”或“做而不承认”或打着相反旗号,自称“正人君子”的“吃白相饭”者。
和这些遮遮掩掩、瞒和骗的流氓相比,“直直落落的”“吃白相饭”朋友,还是“可敬”的。
对后者鲁迅还愿意写文章来谈论他们,前者就根本不屑于谈及。
鲁迅有言:“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的人”,杂文大概也是如此;“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果子壳,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癞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样的道理”。
我们跟随鲁迅在上海街头已经闲逛很久了,但还有“一景”是不可不看的,即“变戏法”。
鲁迅说他是“常常看”的,而且“爱看”,而且爱想,爱写,单是杂文就写了两篇,对照起来读,看同一现象怎样引发出鲁迅的多种联想,是很有意思的。
一篇就叫《看变戏法》,鲁迅关注的是走江湖的变戏法者,“为了敛钱,一定要有两种必要的东西:一只黑熊,一个小孩子”,但“训练”的方法与内容不一样,对黑熊,是“打”和“饿”,逼它表演,不惜虐待至死;对小孩,却训练他如何假装痛苦,和大人“串通”一气骗观众的钱。
鲁迅说:“每当散场,我一面走,一面想:两种生财家伙,一种是要虐待至死的,再寻幼小的来;一种是大了以后,另寻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熊,仍旧来变照样的戏法”。
在鲁迅看来,“事情真是简单得很,想一下,就好像令人索然无味”;但掩不住的是背后的沉重:“虐待至死”固然是残酷的,而将这样的“戏法”一代代地传下去,却是更为可怕的——而鲁迅的隐忧自然不只是限于街头的“变戏法”,但他没有明说,要我们读者去想。
结尾一句:“此外叫我看什么呢,诸君
”更是逼我们深长思之。
另一篇更几乎全是白描:猴子如何“戴上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枪”;“已经饿得皮包骨头的狗熊”怎样“玩一些把戏”,“末后是向大家要钱”。
又如何“将一块石头放在空盒子里,用手巾左盖右盖,变出一只白鸽来”,又怎样“装腔作势的不肯变了”,最后还是“要钱”……。
“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
Huazaa
” 变戏法的又“装出撒钱的手势,严肃而悲哀地说”。
“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
待到数目和预料的差不多,他们就检起钱来,收拾家伙,死孩子也爬起来,一同走掉了”,“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
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
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
——写到这里,都是小说家的街头速写;到结尾处才显出杂文笔法:“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读者回过头来看题目:《现代史》,这才恍然大悟:作者写的是一篇现代寓言,再重读前面的种种描写,就读出了背后的种种隐喻,并联想其现代史上的种种事情来。
这是典型的鲁迅式的“荒谬联想”:骗人的“变戏法”与庄严的“现代史”,一边是最被人瞧不上的游戏场所,一边是神圣的历史殿堂,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却被鲁迅妙笔牵连,拉在一起,成了一篇奇文。
初初一读,觉得荒唐,仔细想想,却不能不承认其观察的深刻:鲁迅在外在的“形”的大不同中发现了内在的“神似”,这里确实有鲁迅对现代中国历史的独特体认。
我们终于可以跟随鲁迅进入著名的“夜上海”:这是《准风月谈》的首篇《夜颂》,一篇《野草》式的散文,融入了鲁迅所独有的上海都市体验。
首先提出的是“爱夜的人”的概念。
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鲁迅的自我命名。
这不仅是因为他喜欢并习惯于夜间写作,更因为他正是与“夜”紧密连结在一起的“孤独者”,“有闲者”——不是早就有人把他打入“有闲阶级”吗
“不能战斗者”——“战士”的美名已被某些人垄断,鲁迅哪里感言“战斗”
“怕光明者”——鲁迅早已拒绝了被许多人说得天花乱坠的“光明”。
于是,他爱夜。
因为只有在“夜”这个“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大衣”的“普覆”下,才感到“温暖,安心”。
因为只有在“夜”里才“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鲁迅早在《影的告别》里就说过,他“愿意只是黑暗”,“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了。
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鲁迅是属于夜的,夜的黑暗也只属于他,“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鲁迅感到分外的自由,自在与自适。
“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于是,他看见——“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荫里,突变了他的眼色。
“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于是,鲁迅拥有了一个真实的上海,真实的中国,一个“夜气”笼罩的鬼气森森的世界,这正是那些“学识不凡的头脑”所要竭力掩饰的。
鲁迅说,“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出现了,这是夜间写作的鲁迅经常可以看见的。
且看鲁迅的观察:“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着她是初学的时髦”,这是初出茅庐的上海妓女,但这“初学的时髦”又未尝不可看作是上海自身的象征。
此时她正躲在“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掩饰下,“吐一口气”,感受片刻“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鲁迅说,“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这夜是属于他(她)们——孤独者与受凌辱者的。
但夜终会有“尽”,白天于是到来,人们又开始遮盖自己的真实“面目”,“从此就是热闹,喧嚣”。
但鲁迅却看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在“白天”的“热闹,喧嚣”中,看见“惊人的真的大黑暗”,这是鲁迅的大发现,是鲁迅才有的都市体验:人们早已被上海滩的五光十色弄得目眩神迷,有谁会注意到繁华背后的罪恶,有谁能够听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的冤魂的呻吟
而且鲁迅还发现了所谓“现代都市文明”的实质:“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
——这发现也许是更加“惊人”的。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我猜想,鲁迅于深夜写下这一句时,也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的。
求曹文轩前方的读后感200——300
曹文轩前方的读后感200——300路连接着家与前方。
人们借着路,向前流浪。
自古以来,人类就喜欢流浪。
当然也可以说,人类不得不流浪。
流浪不仅是出于天性,也出于命运。
是命运把人抛到了路上——形而上一点说。
因为,即便是许多人终身未出家门,或未远出家门,但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仍然有无家可归的感觉,他们也在漫无尽头的路上。
四野茫茫,八面空空,眼前与心中,只剩下一条通往前方的路。
为什么说:“流浪不仅是出于天性,也出于命运”
人们总是对外面的事物是向往的,是想探寻的,这是出于天性的好奇与渴望,流浪不是那种流浪,命运的流浪是每个人不同人生道路的不同所决定的,在道路上不断的遇到错过再遇到新的人和事,可以丰富自己的人生,可以找到自己所想要的,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终身没出门,但是也有无家可归的原因了 ,因为人的追求不同,只有到更广阔的外界去看看眼,多长点见识,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自己的道路到底是什么,到底该怎么走下去,明确自己的人生道路。
路一直都在前方。
1.曹文轩的《前方》实在是一篇美文。
这篇散文值得细细品味之处颇多。
无论是作者新奇的立意、丰富的想象、虚实相生的笔法,抑或是优美、凝练、含蓄的行文,悠远绵长的情韵都给人留下极大的审美空间,而其中构成文章最大艺术魅力,最耐人寻味的,还是作者丰富深刻的对人类心灵漂泊和流浪感的关怀与悲悯。
作者从摄影作品入手,如果仅是直面描摹画面,就缺少了味道,如果仅是想象人们内心正渴盼回家,也不足为奇。
然而作者却运用逆反思维:他们正在路上。
他们曾有离家之举。
接着非常自然的点出了文章的中心:人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欲望。
此句一出,立刻打开了一个新的天地,令读者眼前为之一亮。
曹文轩先生无论治学还是创作,都很讲究独辟蹊径。
这可以是一个体现。
接着作者从人类的祖先,为了生存或者出于天性无休止的迁徙写起,人类有了家,仍旧还得离家,甚至是远行。
读者不禁生出疑问:为什么呢
作者如睿智的长者引领读者去思考,并结合自身的经历和丰富的人生阅历列出了三条原因:外面世界的诱惑、出于无奈、前方的召唤。
语言洗练、洁净,优美、含蓄。
外面的世界“广大无边”。
“充满艰辛”“充满危险”而又“丰富多彩”“富有刺激性”。
寥寥数语,谈及各个方面,笔笔到位。
作者曾说“文集不是收容所”主张语言要精美,经典,此处可以窥见一斑。
离家,漂泊,流浪是人类内心所具有的普遍的情怀。
有一首歌唱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对困守一隅的人们来说,是很有魅力的,人们往往不大清楚外面的世界的真情,凭着想象绘出许多精彩的色块,常常羡慕流浪的生活,心中总有一个“出去”的念头。
面对早已熟悉的一切,失去了原有的新奇,自然会生出厌倦的情绪。
而前方的不确定性,却令人既紧张又新奇,既刺激又欢喜,既恐惧又渴盼,告别家乡,去寻找理想,追求荣誉,开创事业。
这种流浪就像一首朦胧诗带上了浓郁的浪漫色彩。
正如作者所说“人会在闯荡世界之中获得生命的快感或满足按捺不住的虚荣心”,人的内心总在呐喊:走啊走
离家,流浪是人的天性,是人的内心的需求。
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漂泊在异乡的路上。
最具典型的当数游侠诗人李白。
他一生都在旅行,努力使自己处于“置身异乡”的体验之中,成了一个永不停步的流浪者。
还有奇女子三毛,走遍千山万水,一生经历的是一条曲曲折折充满神奇色彩的路。
而冰心,最早也是作为一个远行者的形象受到人们的关注。
作家艾芜在不能行走,已接近生命终点时,内心仍在呼喊“妈妈,我还要去远行。
”没有比远行更销魂。
很有道理。
文章从第九节开始,有了一层更深的含义。
曹文轩不愧为“学者型作家”,喜好哲学,使他对人生有更广泛更深入的思考。
在他的许多作品中都坚持或者重视“悲悯情怀”,表现出了他的人文关怀,读起来有了更多的深沉和厚重。
文中写道“流浪不仅是出于天性,也出于命运。
是命运把人抛到了路上”,显然,这里的“路”,并非实实在在的路,而是指人生之路。
人来到世上,是命运所主使的。
“许多人终身未出家门,或未远出家门,但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仍然有无家可归的感觉,他们也在漫无尽头的路上”这句话紧承上一句,有了更丰富的内涵,转入对人的精神状态的关注,人的肉体在家,可是灵魂却找不到可以停靠和休憩的港湾。
心灵就会有浓重的漂泊和孤寂感,在人生的路上,找不到家园。
有了第九节作铺垫,第十节的深化就水到渠成,作者先指出“人生实质上是一场苦旅”,由这句哲理性的话语立刻又将视线转向摄影的画面,叙述场景,想象车中旅者的内心活动。
写法灵活,自如变幻,更富有美感。
又联想到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中拥挤的汽车,丰子恺先生一篇散文中的苦旅:内心不安、无奈、焦躁不宁、索然无味。
通过想象和联想,作者将旅行中的“苦”味含蓄的抒发了出来,使读者结合自身体验有了感性的认识。
然后智慧而深刻地指出:人生是一场苦旅,不论你的生活境遇如何,没有本质区别,不分彼此,都是苦旅者。
上下文有严密的逻辑性,议论既能启人心智,又能使人真切地感受到,作者对人类精神境遇深沉的悲悯之情和大关怀。
家园之思的人文内涵在作者这里得到了新的发掘:人对家园的眷恋与追寻,实际上是对自身心灵和精神的关照,是对精神家园的追寻,这种追寻犹如对宗教的皈依,圣洁,虔诚,庄重。
人的精神的回归是漂泊的延续和结果。
所以,《前方》表面上虽然是在写离家,实质着眼于归家。
因此,作者才能揭示人类精神状况的这三重悲剧:一、人在“走向前方、到处流浪时,又时时刻刻地惦念着正在远去和久已不见的家、家园和家乡”;二、人无法回家;三、即便是还了家,依然还在无家的感觉之中。
显然,这里的家,家园,并不是指“那个可遮风避雨的实在的家”,而是指人精神的归宿,精神的栖身之所。
它是流浪者的一种沉甸甸的恋旧“回归”情绪。
异乡体验与故乡意识深刻交糅,漂泊欲念与回归意识相辅相成,作为一个永远充满魅力的人生悖论而让人品咂不尽。
一颗心总是在漂泊与回归间沉浮与徘徊。
作者在文中举到了崔颢的诗“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
”我们知道,崔颢的家乡在河南开封,离黄鹤楼不算太远,为何会如此发问
因为“他想念的那个家,只是由家的温馨与安宁养育起来的一种抽象的感觉”,即使回了家,仍旧感到“无家可归”。
这种体验少年离家的游子最为真切。
宋之问《渡汉江》中有“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句子。
离家多年,思乡情切,一旦得归,理应更喜,然而诗人已经意识到,现实中的家恐怕并不是心目中所构建的温馨的理想家园。
作家孙犁曾在散文《老家》中,也有此种情怀的感慨和抒发,他曾有两句旧诗“梦中每逢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他说,自己越来越思念家乡,越来越尊重家乡,然而却不愿再回去了,回家乡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一是家园已经没有亲人,二是村中和自己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孙犁对老家的心理是复杂的,矛盾的。
他已明白的认识到,即使回了家,心灵仍旧在漂泊,没有归属感。
如今,生活的快节奏和瞬息万变,使人们忙于现实,很少关照内心,精神的活动和追求被忽视,被冷漠,被挤压,被流放......使人们逐渐远离了率真与本真的天性,富足的物质世界并不能弥补精神上的极度孤独和空虚,从而人的一生始终存在着的愿望就是还乡——寻找精神的家园。
也有许多的文人在虚构着自己内心的家园,如陶渊明的“桃花源”,李乐薇的“空中楼阁”,琦君的“方寸田园”,他们都在找寻一方恬静的家园:适合心灵散步,眼睛旅行,能安放疲惫的心灵。
总而言之,《前方》是一篇哲理散文,有哲学之光,艺术之灵。
词句含蓄,深沉,“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有着言外的别旨和风神。
曹文轩先生有一句话说:美的力量大于思想的力量。
也时时激励自己要写经典文章,要写美文。
这篇文章立意奇,思想深,语言美,实为这种说法的有力见证。



